第131章
程万山和钱氏已经站在院门口等着了。钱氏看着那面“文魁”匾额被抬进院子时, 激动的用力的抓着程万山的胳膊,程万山疼的都快忍不住了,正要开口说话, 就看见钱氏悄悄抬手擦了一下眼角,他干脆也不说了,就这么忍了一会儿。
这匾额是县衙送的, 也是宾兴礼的环节之一。能收到文魁的匾额,那可是相当重大的荣耀。
程万山望着那面描金的匾额, 嘴唇动了动, 本来是要激动的发言几句的,但临到了只说了一句:“摆上吧。”便将匾额供在了堂屋正中那块“农事奇童”的旁边。
家里其他人看着那块文魁的匾额眼睛都要挪不开了,还有很多看热闹的村里人挤在正屋门口, 都要看一下这块匾额长什么样。
宾兴礼至此才算是真正结束。程愫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儿,看着那面描金的匾额被稳稳地挂上, 把堂屋映得亮堂了几分。
有了这块匾, 程家村从此就算有个举人老爷撑门面了。往后那些琐碎的让人心烦的麻烦事, 应该也会少一些。
而且有了这个名头, 他们家里人在村里说话也会更加有话语权,里正也会更向着他们。像以前方文轩和他的老母上门来闹这种事情,应该不会再发生了。闹事的人也要掂量一下,对面可是举人, 算是半个官身, 怎么着都要给些面子的。
这次宾兴礼县令可是给足了程愫颜面, 虽然他也是考过举人的,但他不过同进士出身。而程愫年仅十八岁就已经是举人了, 还是一路四元加身,这还是人吗?这说他是真正的文曲星下凡都不为过!
这一任的县令原来还想着再观察一段时间, 看看程愫值不值得投资,他毕竟不是上一任县令,不比他在这里待的时间长,对这里的了解也不够深,并不敢盲目相信。
可这次让他彻底傻眼了,甚至还有几分后悔!像这样的人才,他就应该早早交好啊!说不定以后还会同朝为官,那可都是交情呀!
只能从现在开始弥补了,县令一阵阵的叹气,好在这还有个宾兴礼能让他下点功夫,好好表现表现。
宾兴礼结束之后第二天,程万山上午啥也没看,就站在门槛前看那文魁的匾额,嘴角还带着笑,刚站了一会儿,他被院子里的人声拉回了神。
钱氏正站在灶房门口,围裙系得紧紧的,手里攥着一把干辣椒,声音比平时高了不少:“莲香,你去后院看看那几筐菜够不够。杏儿,把后院那几只鸡宰了,别等明天再忙。”程莲香应了一声,擦着手往后院走。程杏儿也从屋里出来,袖子已经挽到了手肘。
程家要摆席的消息,像一阵风刮过了整个程家村。先是钱氏娘家的几个兄弟赶来了,他们是从隔壁镇过来的,赶了一头骡子,骡背上驮着两筐自家种的菜,停在院门口便朝灶房方向喊了一声:“姐!我们来帮忙了!”
钱氏从灶房探出半张脸,应了一声,又缩回去了。没过多久,孙姨娘娘家那边的人也到了,几个人穿着半新的布衣,在院门口站了一会儿才往灶房那边绕过去。
但孙姨娘看到他们来并不高兴,这些娘家人简直就是怕人身上吸血的蛭,从前她还在酒楼里干活日子过的艰难时,没见他们上门关心过。程家落魄时,更没见他们帮助过一粒粮食,现在看到家里的九郎考上了举人,都想来沾光了。
至于周姨娘的娘家人,他们听到消息之后也来了,只是周姨娘压根就没想让他们进门。但钱氏劝了劝她,但并不是劝她想开一些,要孝顺父母之类的。
而是说如果把人赶出去不让进门,对九郎的名声不太好。周姨娘听见这个,才让他们进门的,只是钱氏也没让他们帮忙,只是让他们喝了杯茶,就委婉的让人离开了。
有句话说的很有道理,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句话在此时的程家人这里实现了具象化。
程老大和程老二家的人来得稍晚些,程老大和程老二两家子人都来了,俩人走到院门口时脚步顿了片刻,尤其是程老二,脸上都有些挂不住,毕竟自己从前没把这个大哥当大哥,现在要舔着脸跟人家套近乎,可不得脸臊的慌吗?
但即便如此,这近乎也是要套的。那可是举人啊!还是如此年轻的举人,举人姓程,是他们老程家的人,还是他的侄子,这么近的关系,必须得处好了。
这两家人到了程家,人一个比一个热情,仿佛从前那些在外头说人闲话的不是他们,一个个脸上都堆满了笑容,看着无比的真诚,像是换了一个人。
程老大和程老二他俩看见程万山站在堂屋门槛前,尴尬的咳嗽了一声,迈步走了进去。
“三弟,有什么要帮忙的,你尽管开口。”程老大道。
“是啊三弟,有啥需要帮忙的千万别跟二哥客气,你二嫂还有你侄子侄媳妇儿都闲着呢,他们都能来给你帮忙。”
其实这几天家家户户也不算很闲,如今刚忙完秋收没几天,还有些人家家里有一些散碎的活计没做完,程老大和程老二家自然也不例外。
但那些杂活可比不上程老三家的事情重要,现在程老二万般的后悔,他还不如大哥有眼力价见,早早的就跟三弟和解了,只有他,自始至终都抹不开那个面子,总想着别人能给他递个台阶,这样他就顺理成章的下来,以后两家正常来往。
可天下哪有那么好的事?为此程老二家里人这次可没少数落他,这次更是耳提面命的交代他,一定要对老三家和和气气的,血缘关系摆在这里,他们可是最亲的亲戚,比那些劳什子的八竿子都打不着的表亲强多了。
他们说的这个八竿子都打不着的表亲,实际上说的就是同在程家村、而且经常给程家干活的程有田程富田兄弟。
大家都姓程,他们兄弟俩在陈家刚开始改良荒地的时候就跟着他们一起干了,时间长了这交情自然也不一般。在有外人的时候,程家兄弟俩介绍自己是,都自称是程万山的远房表亲,实际上这说的倒也没错,往上追溯隔几代,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关系的。
程老二对于家里人说的话有些发难,他虽然不爱听,可这说的也是实话。自家亲侄子考上了举人,这么大的喜事,他当然要带着家里人去帮忙,既能显示出自己的诚意,又堵住了别人说闲话的嘴。
程万山看了李老二一眼,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到了下午,院子里的人越来越多。程巧云和程秋菊拖家带口的都回来了。他们早就收到了家里的信,这次回来是来帮忙的,也顺便祝贺一下小弟考上了举人。
俩人来了之后一点架子都没有,反而主动帮忙,一个帮着洗碗碟,一个帮着摆桌椅。
何延年也来了,在院子里转了一圈,看看哪里需要搭把手,又没插上手,便退到一旁跟程万山说话。
还有一些住在别的村的人都来了,人家也姓程,说是程万山的远亲。程万山问了之后才知道,这些才算是真正的八竿子打不着的远亲。
举人的名头传的快,他们想不知道这个消息都难。这些人都是三三两两提着礼、扛着物赶过来的,聊表心意,实际上也是想套近乎,毕竟能跟举人攀上关系,在他们眼里那可是天大的好处。
这些人里面有人带了自家腌的腊肉,有人带了一篮鸡蛋,还有几个年轻后生,手脚麻利地帮着搬桌椅、摆碗筷。
程万山认出了其中几个面孔,却叫不出名字,只是点了点头,对方便像是得了什么赏赐一般,手脚更麻利了几分。
日头偏西的时候,院子里已经摆了十几桌。桌与桌之间挨得不紧,留出了走路的空隙,碗筷已经摆好,菜碟在灶台边码成了几摞,正等着下锅。
钱氏在灶房里指挥,几个来帮忙的妇人围在灶台边,切菜的切菜,烧火的烧火,热气和油烟一起从灶房门口往外涌,带着一股炖肉的香气。几个年纪最小的孩子蹲在灶房门口择菜,择了一会儿又跑去院子里看热闹。
程莲香端着碗从灶房出来,被李老二媳妇拉住问了两句闲话,又匆匆折回去了。赵明月抱着表弟站在廊下看了一会儿,赵明茹和安哥儿被叫进去端茶水。
程家老宅的门槛被进进出出的人踩得发亮,连院子里那棵老树底下都坐满了人,有人在高声说笑,有人在低声议论这场席面要摆几桌,也有人在角落里蹲着抽烟。
程万山站在院门口,看着那些来来往往的人影,若有所思。他心里清楚,这些人都是冲着那面匾额来的,冲着他儿子这个解元的名头来的。
来者是客,不管别人出于什么目,最起码脸上都带着笑。伸手不打笑脸人,他们这些人心里指不定有多么羡慕嫉妒他有一个考上了举人的儿子,这么一想,程万山心里瞬间舒畅了不少,就连走路胸脯抬的都更加有力了。
这可都是儿子为他带来的荣耀啊!今天的他脸上可真是太有面子了。
第132章
席面摆了三天, 程家老宅的院门从早开到晚,灶房里的火几乎没有灭过。
第三天傍晚,最后一批客人散去之后, 钱氏才在灶房门口的水盆边洗了把脸,水珠顺着下巴滴在衣襟上,她抬手用袖子擦了一下, 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院子里还残留着饭菜的气味和踩碎的花生壳,桌凳还没有完全收完, 几把长条凳还搁在槐树底下, 今天太累了,等着明天再搬。
程万山在堂屋里抽了一袋烟,把烟杆在鞋底上磕了磕, 才想起来问了一句:“罗先生那边……请了没有?”
程愫道:“请了。老师他托人带了话,说席上人多, 他不来。”
程万山沉默了片刻, 说道:“不来也好。罗先生年纪大了, 来了也是受罪。赶明个你多备一些礼物给先生送过去, 礼数一定要周全了。”
程愫点点头,“我知道的爹。”
第二天一早,程愫便出了门。他提着一只竹篮,里头装着几样点心, 还有一杆小狼豪做的毛笔, 是他在顺阳府时买的, 不算贵重,但笔杆子质细腻。
这次是他一个人去的, 没让宣哥儿跟着。家里还有好多事情要忙,他留下来帮忙了。
程愫沿着那条走了无数次的山路往刘家村去, 秋末的山野已经褪尽了绿意,路边的草枯了大半,远处的几棵柿子树还挂着零星的果子,在晨光里像一盏盏小灯笼。
罗先生的书房还是老样子。窗台上摆着一盆兰草,叶子有些发黄了。书案上摊着一卷书,墨迹未干,像是刚写过什么。
罗丰坐在窗前的椅子上,正低头翻着一本旧书。听见脚步声,他抬起头,看见程愫站在门口,便放下书,往后靠了靠,像是早就料到他会来,“坐。”
程愫在书案对面坐下,把竹篮放在桌上:“给先生带了点茶食,还有一杆狼毫,是从顺阳府城带回来的。”
罗丰看了一眼那杆笔,没有拿起来细看,只是弯了一下嘴角,算这小子还有良心,考完就知道想着他,瞧瞧这,在顺阳府买的,说到底还是惦记着他的。
罗丰没有推辞,伸手把那杆狼毫拿起来,笔杆子是用墨玉做的,触手微凉,在窗前的光线下转了转,他道:“是支好笔。”
两人又说了几句话,罗丰问了几句顺阳府的情形,又问了几位同考官的名姓。程愫一一答了。罗丰听完后点了点头,没有多作评价,只说了句:“能在府城站稳脚跟,不容易。”
他顿了顿,像是斟酌了一下措辞,才又开口,“今年咱们府城这边的考生,刘襄也中了。”
程愫有些意外:“刘秀才?他也考上了?”
罗丰道:“考了第五次,总算中了。四十岁不到的举人,在举人里也算年轻的了。只是跟解元比,还是差了些。”
他说这话时语气是淡淡的,像是陈述一件与他无关的事。程愫却从他的语气里听出了些微的愉悦,不是那种张扬的得意,而是一种做了许多年园艺的人,看到自己亲手嫁接的枝条终于结出了果实之后,不露声色地弯了一下嘴角。
“也是我回来之后一直在忙,压根没听说这个消息,这次来也没给刘秀才带点儿礼物聊表祝贺。不过说起来,在顺阳府城的时候,我怎么没听说同乡考上的学子里面有刘秀才?不然他早就拜访了。”
“他考完就回来了,压根没等到放榜。他祖父前段时间身体病重,他挂念的很,一得到消息就赶紧回来了。”
程愫没有接话,只是安静地等着,过了一会儿,罗丰才继续说下去:“他中了举,刘家上下都高兴。也摆了席面,比你的席小些,不过也热闹。他爹娘也都高兴的很,逢人便说‘我儿子是举人了’,旁人也跟着应和。”
程愫听着,点了点头,“那先生去过了吗?”罗丰道:“没去。他专门来请过我,被我回绝了。我连我关门弟子的宴席都没去,别的就更不去了。”
不得不说这话听着顺耳多了,程愫本来还有一丝丝吃醋呢,谁让老师离刘家这么近,他还以为老师去吃刘家的席了。
罗丰能看出来几分程愫的想法,忍不住笑道:“虽然你都考上举人了,但依旧还是一副小孩脾性,多大的人了还在这儿吃醋。”
话虽这么说,但与其可谓是亲昵的很,自家的关门弟子他还是很偏袒的。
程愫摸了摸头傻笑了两声,“老师,您切莫再说了,说的人都不好意思了。”
“有啥不好意思的?不过你啊,倒是真给为师争气,一连四元加身,为师听到这个消息时,真是为你高兴。”若是京城那些老家伙知道了自己的关门小弟子年纪轻轻就四元加身,指不定要多羡慕他呢。
这么一想,罗先生脸上的神情又有几分得意。
闲话说到这里,罗丰把书合上,搁在案角,像是终于要切入正题了。
“你这次回来,打算什么时候动身去京城?”他的语气平缓,仿佛在问一个早已商量好的行程。
程愫道:“年前吧。等家里的事安顿好,就出发。路上要走一个多月,早点动身,不至于赶得太急。”
罗丰点了点头,“会试在二月,你年前走,时间倒是充裕。只是你一个人去京城,路上吃住都要自己张罗,不比在府城考试,还有韩明哲他们照应。若是在路上耽搁了,错过了考期,就白走这一趟了。”
程愫应了一声:“学生省得。不过这次也不是学生一个人去,宣哥儿我俩竟然成了亲,他定然要跟着去照顾我的,老师您莫要担心。”
罗丰点了点头,“你俩倒是感情深厚,他竟愿意陪你吃这份苦。”要知道一路去京城赶考,是很劳人受罪的,大冬天的要赶路,手脚很容易冻得皲裂,路上就算有马车,这路也不好走,哪有在家里待着舒服。
“我的夫郎自然是极好的。”程愫得意的说道。
罗丰笑了笑,“你啊你啊,望你们以后也能一如现在这般,夫妻恩爱,和和美美。”
“借老师吉言,一定会的。”
罗丰看了他一眼,像是在斟酌措辞,片刻之后,语气里带上了一层以前从未有过的郑重,说道:“会试和乡试不同。乡试考官是本州府的学政,文章路子你还能摸得清。会试的考官是从京城来的,各州府举子同场,文章各有路数,评判标准也不一样。”
他顿了顿,“你那些策论写得扎实,可会试不光看策论,还要看你的格局。你农事写得再细,考官若是不懂农事,便看不出好来。”
程愫沉默了一会儿,“那先生觉得,学生该怎么应对?”
“这就得靠你自己琢磨了,越到后面,为师越是帮不上什么忙,一切都得靠你自己了。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还是先前我跟你说的那些话,农事是你的根基,可你不能只写农事。你要从农事里写出天下的道理来。考官可能看不懂种地,但能看懂你从种地里悟出的道理。那才是会试要考的东西。”
程愫在脑中把这些话过了一遍,像是把一枚棋子重新摆了一下位置,才应道:“学生明白了。”
罗丰重新坐下,端起茶盏喝了一口,“明白就好。”
罗丰放下茶盏又细细叮嘱道:“到了京城,先熟悉环境,适应气候,摸清考场的规矩。提前一个月到为宜。赶得太急,人容易浮躁;到得太早,又容易在琐事上分心。”罗丰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挂心过一个小辈了,把事无巨细的交代着事情。
程愫在心里默默地算了一遍,说道:“那学生腊月动身,年前到京城。”
罗丰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过了一会儿,他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补了一句:“到了京城,别光顾着读书。多出去走走,看看京城的人情世故,听听那边考官的路数。跟同年们来往,也有好处。”
程愫站起来,朝他鞠了一躬:“老师的话,学生记下了。来年若中了,再来谢老师。”
说完之后,想起老师自己这么大年纪仍旧孤身一人,从来没见过他有老婆孩子,便说道:“老师不用担心,以后学生给您养老。”
他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话,罗丰还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他的小弟子真是心疼他了,还是第一次有弟子说要给他养老,说不感动是假的。
罗丰摆了一下手:“说这些做什么。中不中的,等你到了京城再说。先好好准备,把该带的东西都带齐,莫要到了路上才发现落了什么。”
程愫应了一声,罗丰又道:“剩下这些时日,你不必再往我这儿跑了。好好在家复习功课,没剩多少时间你就该启程上路了。”
“学生明白。老师,你就等着我的好消息吧!等我名扬天下的时候,一定要让天下人都知道您的名号,让他们知道您是我最尊崇的、也是唯一的老师!”
程愫难得夸下一次海口,说完脸上红红的,还有几分臊的慌,赶紧找借口回家了。还在书房里坐着罗丰满眼都是笑意,这孩子,是个有孝心的,他这徒弟收的不亏。
第133章
已经是十月底, 程愫来年二月考试,光是赶路到京城就要花一个月的时间,还不能去的太早, 不然光住宿都是好大一笔花销。但也不能去的太晚,不然很容易连住的客栈都找不到,只能住在城外的寺庙里。
程愫打算十二月初就出发, 满打满算如果不出意外一个月就能到京城,也就是十二月底一月初差不多。预留出来一个月的时间在京城备考, 时间刚刚好, 这些都是提前和罗先生商量好的。
那也意味着他只能在家再待一个月,就得收拾东西进京赶考了。
程愫从刘家村回来时,钱氏正坐在院子里缝衣服, 见他进门,抬眼问了一句:“先生怎么说?”
程愫在井台边洗了手:“先生说年前动身, 到京城差不多正好赶上会试。”
他顿了顿, “大概还能在家待一个月。”
钱氏低下头继续择菜, 没有接话, 可手里的动作却慢了许多。儿子这刚回来几天,又要离家。还是去那么远的京城,所以说是去赶考,但儿行千里母担忧, 不论到哪, 她这个当年的都不放心。
程莲香从灶房出来, 手里端着一碗热茶,递给他:“那这一个月, 家里刚好有两桩喜事要办。”她说着,往东厢房那边努了努嘴, “雅宁的婚事定了日子,跟明月的挨得很近。娘和姨娘商量了一下,说左右都是出嫁,一起办倒还省事些。”
程愫接过茶碗,喝了一口:“什么时候?”
程莲香道:“雅宁的定在十一月十八,明月的定在十一月二十,都是找白云观里的大师看过的好日子。挨得近,但错开了两天,不至于忙乱,也不至于让客人们跑两趟。”
程愫点了点头:“也好,我走之前能赶上。”
家里的姐姐和外甥女儿们年纪都不小了,之前家里人也有想让再等等给她们说亲的想法,毕竟程愫一路科举十分顺利,若是能够高中,家里的姑娘们也能许个更好的人家。
但有时候人算不如天算,遇上了也是缘分,再者年纪的确不小了,干脆顺了他们的意,小两口感情好,日子也会尽可能的和和美美。
院子里的喜事便这样紧锣密鼓地张罗起来了。钱氏带着几个妇人裁布缝衣,程莲香忙着张罗席面和采买,程穗儿帮着记礼单、写请帖。
程万山也跟着忙前忙后的张罗,偶尔被叫进去拿个主意,又出来忙。程雅宁的嫁衣是早就绣好了的,大红的缎面上绣着鸳鸯和并蒂莲,针脚细密。赵明月的嫁衣也做好了,藕荷色的绸面上绣着缠枝莲纹。
程家要同时嫁两个姑娘的消息很快传遍了村子。有人过来帮忙,有人过来道喜,也有人坐在院门口的石头上,一边择菜一边闲聊。
起初说的还都是吉祥话,可渐渐的,话头就慢慢变味了。村里人难免把两桩婚事放在一起比较,茶余饭后,便有人凑在一起谈论起来。
说法倒也不全是恶意的,可那话里话外的轻重,任谁都能听出来。一个是嫁举人的,一个是嫁武夫的,这分量可不一样。
周婶子蹲在自家门口择韭菜,旁边几个妇人也围在一起择菜,听见她压低声音说:“韩家那公子可是举人老爷,听说跟程家九郎是同榜的,那以后可是要当官的。雅宁这丫头,命真好。”
旁边有人接话:“可不是嘛,嫁过去就是官夫人了,穿金戴银的,哪像明月那孩子……”她说到一半,又咽了回去。
另一个妇人抬眼看了看,压低声音补了一句:“明月嫁的那家,虽说家境不差,可到底是个武夫,走镖的,跟读书人还是没法比。”
周婶子把择好的韭菜放进篮子里:“话也不能这么说,那周家小子对明月是真上心,这年头找个实心实意的不容易。况且我听说人家周家家境也不差,光是名下的武馆就有好几家,还有几家镖局,听说他们好些铺子,家底也挺厚的。明月嫁过去也是享福的。”
旁边的人便笑了:“实心实意能当饭吃?就那些家底,跟人家韩家比起来算个啥?人家雅宁嫁过去,以后的体面可是实打实的。”
周婶子没在说话,这些人就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非得议论两句,心里才甘心。人家这两门亲事,无论哪一门单拎出来,都比十里八村的姑娘嫁的强多了,怎么到她们嘴里反倒是不好了。
这些话,程家的人也陆陆续续听见了一些。程莲香那天端着洗衣盆经过井台,听见了那些议论,没有停步,也没有回头,把盆端到井边,蹲下来搓洗。
要说心里没有一点难受那是假的,自家闺女她也希望她能嫁的好,以后能过的幸福。至于这面子上的事,她这个婚姻经历过不幸的人,是不放在心上的。只是总听见别人说她闺女嫁的不好,她这心里总憋着一股火气,难受的紧。
外头传的闲话不光是程莲香,其他几个姨娘也都听到了。但人家又不是当着他们家人面说的,也不好意思当面找上门。
程雅宁是周姨娘的女儿,她现如今得了这么好的一门亲事,周姨娘整日里笑的脸都要乐开花了。而孙姨娘总是时不时的叹气,当初这门亲事九郎本来是想说给她闺女穗儿的,偏偏这个傻闺女拒绝了,要不然现在嫁过去享福的举人夫人就是她闺女了!
孙姨娘越想越难受,自己总共就两个闺女,大闺女杏儿早早就嫁了,并不是说石默不好,只是在跟现在比起来,的确差得远。不过好在石默直入赘到了程家,自从成了婚之后,他对杏儿一直很好,这些年已经有了两个孩子,也算是家庭美满,过得幸福。想到这些,她心里还能有些许慰藉。
至于小女儿程穗儿,怎么说她都不听,一心扑在铺子上,现在做生意熟练的很,已经成了半个女掌柜了。论能力,闺女的确厉害。但年纪也是真的大了,真不知道以后能嫁个什么样的人家。想着想着,孙姨娘又忍不住叹了口气。
至于秋姨娘,她倒是没有什么羡慕的。从前他便是官宦人家的小姐,虽然亲爹官职不高,但跟平常百姓家中的姑娘教养还是不一样的。她只有一个女儿玉瑶,程家的女儿中只有她年纪最小,年纪也到了说亲的时候。
现如今九郎已经考上了举人,等到来年,假如真的能考上进士,那他们这一家子可就能跟着一块儿鸡犬升天了。到时候还怕找不到好人家吗?
三个姨娘心思各有不同,钱氏都看在眼里。只是当下她也心疼自己的外孙女明月。就怕这孩子一时间想不开,心思郁结,就不好了。
她特地找程莲香谈了谈心:“外面的闲话,你可千万不要放在心上。回去也跟明月多说说,周家虽然不是读书人家,但人家家境还算好,周家那小子又是独生子,对咱们明月也上心的很,她自个儿也喜欢,这便是最重要的。我瞧着周家夫妻俩都是和善的人,明月嫁过去定然不会受苦。”
程莲香知道自家娘亲的意思,说道:“娘,这些道理我都省得。”
钱氏拍了拍她的手,继续说道:“其实明月家的门第低,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你小弟好日后若是能高中,咱们家的门第就不同了。比他们周家高出好一大截,明月嫁过去腰杆子也硬气。有什么难事咱都能给她做主,必叫她在周家待的舒舒服服的,那周家人断不敢给她委屈受。”这就是有一个厉害的娘家的实力。
程莲香倒是没想到这一层,娘说的对,关起门来过小日子,谁过得舒服谁知道。这么一想,女儿这桩婚事也算不错。
钱氏看她想明白了,又说道:“明月那边你找个空也与她说道说道,千万别叫她多想,小心伤了身子。”
程莲香应了,等到晚上的时候就去女儿房间里了。
赵明月就在房间里坐着,她还在做绣活,想多绣几条喜帕。见娘亲过来,赶紧迎了上来,“娘,这么晚了你怎么来了?”
程莲香把白天钱氏跟她说的那些道理说与自家女儿听,谁知赵明月道:“娘,你想多了。外面那些人说的闲话,我压根就没有放在心上过。而且你说的那些道理,我都懂。”
“的确,周文远一介武夫,论家世论学问,的确比不上那韩举人。但他秉性纯良,待我也好。上头的公公婆婆都是明事理的,脾气也好。他们家开了几个武馆,还有几个镖局和若干个铺子,对我来说,过普通的日子已然是足够了。”
“我这一辈子,不求什么大富大贵,也不求什么秀才夫人、举人夫人的名头,只希望能遇到一个良人,我们平平安安顺顺利利的过好日子,幸福一生就行了。”
程莲香没想到年纪小小的女儿竟然看的比自己还通透,竟是她着相了。
是啊,只要周文远这个人品行好,又一心对明月,家中也没有那搓磨人的恶公公恶婆婆,家底又够花,这也不失为一门好亲事。
第134章
第二天, 程愫让人去镇上买了几匹好布料,一匹送到赵明月屋里,一匹送到程雅宁屋里。送布的是林宣, 他抱着布匹先去了东厢房,又去了西厢房,把布放在桌上便出来了, 没有多说什么。
赵明月摸着那匹料子,低头看了好一会儿。那是上好的藕荷色绸缎, 比她那件嫁衣的颜色还要深几分, 手感也厚实,秋末的天穿着正好。
又过了几日,程愫把程雅宁和赵明月都叫到堂屋里。他如今已经考上了举人, 整个程氏家族里他都是最有话语权的那一个。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来,程雅宁穿了一件新做的藕荷色褙子, 赵明月穿着那日送的那匹料子裁成的衣裳。程愫没有多说什么, 只是给她们各递了一个锦盒, 里头是一对银镯子。
“这是我托人从府城带回来的, 一人一对。”程雅宁接过去,低头看了一眼,道了谢。赵明月也接了,声音比程雅宁轻些, 却也欣喜:“谢谢小舅舅。”
程愫没有说那些别在意旁人怎么说之类的话, 只是看着她们说道:“这两对镯子, 本来是打算等你们出嫁那天再给的,后来想着, 不如早些给你们,还能戴着。”
说是这么说, 但两个姑娘可不舍得直接戴在手上,这银镯子的分量并不小,拿在手上都感觉到了重量,价格自然不便宜,以后定然要当做嫁妆传给以后的孩子的。
十一月十八,天刚蒙蒙亮,程家老宅的院子就亮起来了。灶房里的火光最先透出窗纸,紧接着是堂屋的灯,然后是东西两厢。
钱氏天没亮就起了,站在灶房门口指挥,声音比平时高了些,带着一种忙碌到极致才有的利落。程莲香端着一盆热水从井台边走过,程穗儿在后院清点桌椅,程婉婷和程玉瑶在堂屋里铺红纸、摆果盘。
天光大亮的时候,院门口已经来了不少人。有人是提前说好了来帮忙的,有人是听见动静自己过来的,有人手里提着红纸包的点心,也有人空着手来,进了院子便挽起袖子帮忙搬桌椅。
这跟寻常人家办喜事不太一样。寻常人家办喜事,请了客才来,不请就不来。可程家这一次,不管是请了还是没请的,都来了。
李老二来得最早,他在院门口跟程万山打了声招呼,便带着他儿子去搬酒坛了。程有田和程富田兄弟来得也早,帮着把长条凳从后院搬到前院,一趟一趟的,摆得整整齐齐。
灶房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队,来帮忙的妇人挽着袖子在择菜、切肉、烧火,锅里的热气一团一团地往外涌。村里的孩子挤在院门口,探头探脑地往里看,被大人吆喝了两声,又跑开了。
日头渐渐升高,院门口的人越来越多。十一月的天有些冷了,但来的人多穿着最好的衣裳,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有人从邻村赶来的,鞋面上还沾着清晨的露水和尘土。进了院子先在堂屋门口站一会儿,就是为了看一眼那面“文魁”匾额,又看看满院子的红绸红纸,然后才去找相熟的人说话。
有几个面生的客人,程万山不认识,钱氏也不认识。他们送礼时自报了家门,说是什么远亲,旁支的,或是哪家的故交。
程万山没有细问,只是按规矩收了礼,让门口记礼单的老秀才把这些全都仔细的写到礼单上,以后等人家办喜事时,再以相同的礼还回去。
他比谁都清楚,这些人来,未必是真心为了贺喜,多半是为了儿子来的。但这种大喜事的场合,既然来了,便没有往外赶的道理。
程雅宁和赵明月各自在东厢和西厢里梳妆。赵明月坐在镜前,由程莲香替她梳头,一边梳一边低声说着什么,隔着门听不真切。程雅宁那边安静些,只有偶尔传出一两声笑,像是屋里的人在说什么逗趣的话,又很快压了下去。
到了吉时,两顶花轿几乎是同时到的。一顶从东边来,停在院门左侧;一顶从西边来,停在院门右侧。左首那顶轿子旁站着韩明哲,穿着一身新做的喜服,胸前簪着红花,看起来文质彬彬,正微微弯着嘴角朝围观的乡邻们点头。
右首那顶轿子旁站着周文远,他本就比韩明哲高出一个头,况且他常年习武,身形高大,身上没有一丝赘肉,都是结结实实的肌肉。今日穿着那身崭新的石青色长袍,连站姿都比平日挺拔了几分。
两人分立两处,像两棵不同品种的树,各自守着各自的枝丫。有人笑了一声,说韩公子和周公子今日站在一起,完全就是两种不同风格的类型。
程雅宁和赵明月同时被搀了出来,一左一右,都穿着大红的嫁衣,盖头遮住了面容,可步伐一轻一重,走路时裙摆的幅度也略有不同。
两个人的嫁衣都是按照时下流行的样式做的,唯一不同的便是嫁衣上的花样和绣工,毕竟每个人的手艺不同。还好是有点差别的,不然人一多混乱起来,很容易发生上错花轿的事。
堂屋里挤满了人,只留出一条窄窄的过道供新人行走。程万山和钱氏坐在堂屋正中,程莲香在下手左侧第一个坐着,她的对面坐着周姨娘,他们一起接受新人的拜别。
两顶花轿几乎是同时抬起来的,一个往左,一个往右,在村口岔开了方向。围在门口的人没有立刻散去,有人还在往轿子远去的方向张望,有人已经开始往院子里走了,席面要开了。
院子里重新热闹起来,桌椅搬动声、碗筷碰撞声、劝酒声混杂在一起。程万山被李老二拉着喝了一杯又一杯,程家老宅的门槛在进进出出的脚步声中越来越亮。
日头偏西时,院子里的人还没有散尽。程愫站在廊下看着院子里来来往往的人影和满地红纸屑,忽然觉得时间好像比往常走得更快了些。
他站了一会儿才转身回了屋,屋里的灯还亮着,桌上放着一碗已经凉了半天的热茶。他抬头看去,他的夫郎还在外面张罗着帮忙,额头上都沁出了汗珠,看来这几天也把他累得不轻。
家里虽然人多,但毕竟是两个人办喜事,事情还是很繁琐的。宣哥儿又是个重情义的,自然会多帮着些。
程愫索性出去把他拉到了屋里,宣哥儿进了屋还一脸的莫名,看着自家相公道:“怎么了相公?发生了何事?这么着急把我拉过来。”
程愫把他按在椅子上,拿起帕子给他擦了擦,“怎么,没事就不能找你了?我就是看你太累了,想让你过来歇一歇。家里的事情有我娘和姨娘们呢,你别把自己累着了。反正刚才我拉你的时候,家里人都看见了的,也不会多说什么话。”
这话说的很是心疼,林宣听完十分感动,索性听程愫的话,洗了把脸在屋里歇一会儿。
……
一入冬,天气便骤然冷下来了。
白日短,夜间长,天亮得晚,黑得早,总觉得日子都变得快了许多,这一眨眼便到了十一月底。
程家老宅的院子在十一月里显得比往常空旷些,老树的叶子已经落尽了,光秃秃的枝丫伸向灰白的天空,风从外面灌进来,带着干冷的泥土气息。
程愫进京的日子定在十二月初,也没几天时间了。自从两个姑娘大婚之后,程家老宅便进入了另一种忙碌,不是办席时的热闹,是一种沉甸甸的带着离别的意味的筹备。
钱氏把家里能翻出来的棉花都翻了出来,铺在炕上,边挑边念叨:“这些是今年的新棉花,做袄子又舒服又暖和,赶在出发之前,让宣哥儿给你俩各自做一身冬天的夹袄穿着,带去路上穿。前几天我还去镇上找猎户买了几张皮子,给你做个围脖,京城比咱们这儿冷,得带上,考试的时候也能穿。还有这双棉鞋,娘新做的,比靴子暖和。”
程愫站在旁边,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应着。其实这些东西宣哥儿一个月前就开始给他做了,现在他的屋里还放着两套崭新的棉袄棉裤,还有棉鞋。但娘交代的这些都是她的心意,程愫十分感动,全都收下了,也好叫他娘放心。
宣哥儿收拾完衣服被褥,又帮着收拾书袋,把笔墨、砚台、还有自家相公常用的几本书一样一样装进去,。
程莲香在灶房里烙饼,烙了厚厚一摞,用油纸包好,放进一个干净的布袋里。
临近出发前两天,程万山蹲在院子里,把那辆从镇上租来的马车检查了一遍又一遍,车轮上足了油,车棚的布帘重新缝过,连车辕上的绳子都换了新的。
此去京城路途遥远,光靠家里的老黄牛显然不行。他在县里雇了一辆带棚的马车,还专门雇了一个车夫。
说起来那车夫林宣和程愫也是认识的,便是之前就给他们赶过车的林虎。林虎现如今十八岁左右,身子骨比从前强壮了许多,想来这几年的生活有所改善。
这次也是巧了,程万山去找车夫的时候他刚好在,这几年他一直在干着给客人赶车的活,东南西北到处跑,他胆子大直接自告奋,说他从十岁就会赶车了,年轻又强壮,脑子好使,没少在外面跑,对北边的路也熟。
他来程家试车那天,在院子里转了两圈,看了看车棚,又检查了一下车轮,便点了头:“这车跑远路没问题,就是路上颠,得把东西捆结实些。说完之后才发现他是给以前的那个好心人秀才公赶车,还真是缘分。”
林宣在屋里收拾完东西,又去在灶房里收拾。他把干粮、水囊、换洗衣物一样一样装进一个旧藤箱里。钱氏从屋里出来,走到他旁边说道:“宣哥儿,路上冷,你多穿些。”
林宣应了一声,又往藤箱里塞了一双厚棉袜。
“有你在路上照顾愫儿,娘放心。等到了地方,记得写信回来。”她嘴上说着放心,但还是忍不住多叮嘱几句。
第135章
启程那日, 天还没亮,程家就亮起了油灯。
程愫穿好衣裳从屋里出来时,院子里已经站了不少人。程万山站在马车旁边, 钱氏站在灶房门口,其他人站在廊下。晨风从院门口灌进来,带着冬日的干冷气息, 吹得人脸上发紧。
程愫在院子里站定,朝众人看了一圈, 没有说太多话, 只是说:“爹,娘,我们走了。”
钱氏点了点头, 那些叮嘱的话她已经说了好多遍,这会儿又念叨起来:“银钱一定要带够, 没钱了说一声, 写信回来娘让人给你们捎过去。路上千万不能省, 要吃饱穿暖, 一定要平安回来,记住了吗?”
林宣应道:“知道了娘,记住了。”
程愫也点了头说记住了,两人一块上了马车。
马车出了村口, 沿官道向北行驶, 车棚外的天还是青灰色的, 远处的田野覆着一层薄薄的霜,像铺了一层细盐。
程愫靠在车壁上, 从车窗缝隙里往外望了一眼,程家村的轮廓在晨雾里渐渐模糊, 老槐树的影子缩成小小的一团,也看不清了。
林宣坐在他旁边,没有说话。车轮碾过土路,发出有节奏的声响,像是替他们数着离家越来越远的里程。
林虎穿的厚厚的,坐在马车外面赶车。他是昨天过来的,临时在程家歇了一晚,就是为了今天早上早起赶路。
他这几年已经长成了个健硕的小伙子,一把子力气,还赶的一手好车。此刻他脸上洋溢着笑,看起来怪高兴的。虽然这一趟要出很远的门,又是大冬天,赶车也是个遭罪的活儿,但东家给的钱多,而且他这一趟拉的人,还是他娘的救命恩人!
林虎坐在车辕上,裹着一件厚实的羊皮袄,手里握着缰绳,嘴里哼着不成调的小曲。他今年二十出头,宽肩厚背,手掌粗大,像是天生就该赶车的人。
他还是和从前一样,是个开朗活泼的性子,尤其是再次见到程愫时,他一边惊喜一边高兴。在得知现如今程公子已经是举人老爷了,他惊讶的连连行礼。
本来他有好多话要说,还想郑重的感谢一下程愫当年那张方子的救命之恩,可张了张嘴却没说出口。毕竟人家现在是举人老爷了,几年前那本微末的小事,人家记不记得都还两说。
万一人家不记得,他才上去说难免会被人认为他是在套近乎。也罢,还是寻机会再说吧。
赶了大半天的路,前头不远处有个镇子,林虎放慢了速度,扭头朝马车里问道:“公子,前面有个镇子,待会儿要不要歇歇脚?”
程愫掀开车帘,探出半个身子:“你看着办就行,不赶时间。”
林虎应了一声,说了一声得嘞。随后安静了一会儿,他忍不住问道:“程公子,你还记不记得我娘的事?”
程愫坐回车里:“记得。你娘后来好了?”
林虎扭过头,没想到程举人真的还记得他娘的事!说不清楚心里是什么感觉,一时之间他脸上的笑在日光里显得格外亮堂。
“好了!全好了!”他声音拔高了几分,带着毫不掩饰的得意,“那时候吃了你给的方子,没几天就止咳了,后来又抓了几服药,整个人都精神了。村里好几个人都跟我娘得了一样的病,听说我娘的病治好了,他们就找上门来问我娘是在哪儿看的,我就把方子给他们也抓了药,也都好了!那阵子附近好几个村子都传开了,说有个好方子,大家都来问。”
当然也有人问这方子是谁开的,问的最多的便是大夫。林虎如实说的,当时的程愫只是个秀才,他与人说是遇见的一个秀才东家给开的方子,旁人竟然不信,还说他若是不想告诉别人,也不必编瞎话糊弄人。
这话还把林虎气的不轻,他说的明明是实话好不好?
其实也不怪旁人不信,一个寒窗苦读的秀才,每天最多的时间肯定花在读书上了,读的都是圣贤书,不然怎么考取功名?谁有空把读书的时间花在医术和学医上?
见旁人不信,林虎无话可说,干脆也不吭声了。左右这个方子管用,他娘亲自用过了,这是铁打的事实,由不得别人不信。
林虎一边说一边跟程愫抱怨道:“那时候我都磨破嘴皮子了,跟他们说这方子就是你开的,结果那大夫就是不信。后来见方子挨个治好的人,他才算是相信了。”
程愫安静地听完林虎的话,心里有了数。看来他当时的判断是对的,那应该就是普通的时疫,幸亏及时控制了,不然天冷之后传播得更快,只怕要殃及更多人。
林虎因着程愫对他娘有救命的恩情,因此十分信任他,给他们赶车没由来的有一股亲近感。说了好一会儿,嘴巴都起皮了,他嘴上的话还没停。
程愫没有打断他,只靠在车壁上,听他一句接一句地说着。
“程公子,你是不知道,那时候我娘咳得整宿整宿睡不着,人都瘦得脱了相了。”林虎顿了顿,声音轻了一些,像是那些回忆还在眼前,“我就想着,只要能让我娘好起来,让我做什么都行。”
他转回头,目光落在前方的官道上,“后来吃了你的方子给抓的药,她一天比一天好。我就想着,以后要是能再遇见你,一定要好好谢谢你。”
程愫道:“谢过了。”
林虎愣了一下:“谢过了?”
程愫道:“你方才说的话,就是谢过了。”
林虎张了张嘴,他并没有听懂这是啥意思,最后只是嘿嘿笑了两声。他转过头去重新握紧了缰绳,没有再提那些旧事,但转头却哼了一首轻快的曲子,彰显了他此时愉悦的心情,觉得连冬日的风刮在脸上也没那么冷了。
马车一路向北,出了成安县地界之后,路边的景物渐渐陌生起来。官道两旁的田野比南边开阔,偶尔经过几处村庄,屋顶覆着薄霜,炊烟在晨里笔直地升上去,又散开在灰白色的天幕里。
程愫坐在马车上,这次他没有在看书了,因为一路往北的路真是太差了,马车摇摇晃晃,点的人都快散架了,哪能还看得下去书?
他也是头一次走这条路,干脆把马车的帘子半掀开,瞧一瞧外面的景色。
一入眼就是连绵的冬日旷野,田里的麦茬枯黄,偶有几棵老树站在路边,枝丫光秃秃地伸向天空。
林宣坐在他旁边,把一件厚外裳叠了叠,垫在程愫腰后,让他靠得舒服些。程愫偏过头看了他一眼,说道:“你别光顾着我,瞧你这手冰凉凉的,赶紧暖一暖。”说完就把林宣的手放在自个儿的脖子上给他取暖。
脖子的温度高,林宣小手冰凉,放上去一下子就觉得暖烘烘的。放了一会儿,他把手收了回去,又把两个人身上的厚衣服盖了盖。琢磨着等下次到了镇上,得把汤婆子换一换。
出城后走了一上午,这才看到路边渐渐有了行人和车辆。
这条路是去京城赶考必经之路,是条官道。赶考的举人们三五成群地走在官道上,有的骑驴,有的坐车,也有穷些的,背着包袱步行。
程愫注意到,那些步行的人虽然穿着单薄,脚步却很稳,像是已经习惯了这种长途跋涉。不得不说这个时代最先进的代步方式就是马车,其次就是骑马。但这两样东西都不便宜,再加上读书本来就耗费银钱,很多家境不好的学生会选择早早出发,走路去京城。
又路过一个镇子,程愫他们一行人停下来歇脚,顺便给汤婆子再灌点新的热水。
这个镇子不大,没有前面他们去的那个镇子大。这镇子一条主街从东到西,两旁零零星星地开着几家铺子。
程愫挑了一家看起来还算干净的饭馆,要了几碗热面。林虎把马车拴好,也跟进来,把羊皮袄脱了搭在椅背上,搓了搓冻红的手。
热面上来得快,汤面里卧着一个荷包蛋,飘着几片葱花。几个人低头吃面,热气扑在脸上,暖和了不少。
吃饭时,旁边那桌坐着几个书生模样的年轻人,看打扮也是赶考的。一个穿青布长衫的放下筷子,叹道:“这路还长着呢,我才走了三天就乏了。”
另一个年轻些的接话:“这才哪儿到哪儿,从咱们这儿到京城,少说还要走一个月。”
青衫年长的摇了摇头:“我打听过了,从这里到京城,走官道,不耽搁的话也得一个月出头。要是碰上下雨下雪,还得更久。能在腊月前赶到就算是好的了。”
旁边那人点了点头,不再说话,埋头继续吃面。
程愫没有说话,低头把那碗面吃完了,又喝了两口热汤。林宣坐在旁边,也吃完了,放下筷子等着小二给汤婆子灌热水。
林虎倒是不急,又把剩下的面汤也喝干净了,才抹了抹嘴,站起来:“程公子,我去喂喂马。”
出了镇子,上了官道,沿路的人又渐渐多了起来。走了一程,后面传来一阵马蹄声,一辆青布马车从后面赶上来,车帘掀着,露出一张圆脸。
那圆脸书生朝程愫这边看了一眼,又缩回去了。过了一会儿,那马车放慢了速度,跟程愫的马车并排走着。圆脸书生又掀开车帘,朝程愫笑了笑:“这位兄台,也是去京城赶考的?”
程愫点了点头。
“巧了,我也是。你们从哪儿来?”
程愫道:“成安县。”
圆脸“哦”了一声:“成安县,我是广平县来的的,我听说今年乡试的解元就是成安县的,你知道这事不?”
程愫道:“知道。”
第136章
一听程愫说知道, 那书生顿时来了兴趣,“那兄台可否与我仔细讲讲,这位解元是不是真如传闻中所说, 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还长得一副好样貌?”
程愫顿时尴尬住了,这让他自己夸自己吗?还是算了。
“我也只是远远瞧过一眼,没看清楚长什么样子。其他的我就更不知情了。”
“好吧, 咱们都是一个州府的,我还想着以后到了京城, 与他结识一下呢!”
程愫笑了笑, 没再说话。路上相识的陌生人,还是稍微留点心眼的好。
到了傍晚,他们在路边一处驿站停下来投宿。驿站不大, 门前挂着两盏旧灯笼,里头已经住了好几个赶考的举人, 大堂里挤得满满当当。
程愫进去问有没有空房, 掌柜的翻了翻簿子:“上房还有一间, 通铺还有几个位子。”
程愫想了想:“要一间上房, 通铺再要一个位置。”
掌柜的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他身后的人,低头在簿子上记了一笔。
现下这个世道还算太平,科举之风盛行, 且律法严明。眼下这个时间进京赶考的学子比比皆是, 每隔一段官道就有一间驿站可供住宿休息, 只要不是有什么仇家或者遇到实在不好,便不用太担心安全问题。
这天气越来越冷, 眼瞅着就要下雪,他们只在此休息了一晚, 第二天一早吃过饭,又打包了一些吃食干粮带着,又接着赶路了。
腊月将尽时,马车终于驶入了京畿地界。官道比南边宽阔许多,路面也平整,车轮碾在上面发出均匀的声响。
路两旁的树木光秃秃的,枝丫在灰白色的天幕下交错伸展,像是用枯笔在宣纸上勾勒出的线条。偶尔有马车从对面驶来,车帘垂着,看不清里头坐着什么人,只听见马蹄踏在冻土上的声响,又渐渐远去了。
程愫掀开车帘一角,远远望见了京城的轮廓。城墙是灰青色的,在冬日的薄雾里显得格外厚重,许是经过长年累月的风雨冲刷,看着有些斑驳。
城门洞开着,进出的行人车辆排着长队,有人挑着担子,有人赶着驴车,也有穿着体面的士人模样的人在队伍里等着查验。城门口站着几个守城的兵卒,正挨个查验入城者的文书,偶尔会有人被拦下来盘问几句,又放行了。
林虎勒住马,回头喊了一声:“公子,到京城了!”他的声音里带着一种到了目的地之后自然流露出的松快。
程愫放下车帘:“知道了,排队进城吧。”
马车在城门外排了小半个时辰。前面的队伍一点一点地往前挪,终于轮到了他们。一个守城的兵卒走上前来,打量了一下马车:“打哪儿来的?进城做什么的?”
林虎虽然是第一次来,没有任何经验,但他很有眼色,排队时一直注意着跟他们一样坐马车来的举子,人家怎么说他就学着怎么说:“从成安县来的,赶考的举人。”
那兵卒又看了一眼车棚:“把文书拿出来看看。”
程愫从书袋里取出咨文递过去,那兵卒接过来翻了翻,又还给程愫,挥了挥手:“进吧。”
倒是比想象中的容易,程愫本以为和小地方上的县城府城一样,过城门要收取进城费,却没想到这么大的进程竟然分文不收,不愧是都城,大气。
过了城门之后,程愫让林虎下去找人打听了一下,一般入城的学子适合住在哪块地界?或者去那个地方找住的地方合适。林虎最擅长跟人打交道,没一会儿就问到了,直接驾着马车沿路过去一边找一边看。
马车穿过城门洞,沿着正街往南走。街道比顺阳府的宽了许多,两旁铺子一家挨着一家,卖布的、卖粮的、卖杂货的,招牌一个比一个高,一个比一个亮。
街上行人如织,有的裹着厚棉袄,有的穿着貂皮大氅,有的缩着脖子快步走,也有几个书生模样的年轻人站在街角低声说话。空气里混杂着炊烟、尘土和某种程愫说不上来的气味,并不难闻,这大抵就是老人们经常说的市井烟火气了。
林宣从车帘缝隙里往外看了一眼,这地方看着太陌生了,他第一次来,人生地不熟的,压根不敢多说话,只把程愫的衣领往上拢了拢。
程愫握住他的手让他放宽心,道:“咱们先找个地方落脚。”
林虎赶着马车沿着主街走了一阵,在一家挂着“高升客栈”招牌的铺子门口停下来。程愫下车进去问,掌柜的说已经住满了。
年前赶考的举子太多,附近几条街的客栈都满了。程愫道了谢,又去下一家,连着问了三家,都客满。第四家掌柜的翻了翻簿子:“通铺还有一个位子,上房没有了。你们若不嫌挤,倒可以住下。”
程愫想了想:“不用了,再找找。”
林虎赶着马车又走了两条街,在一处挂着“南川会馆”匾额的院落前停下来。程愫下车看了看,门口的石阶上坐着几个书生模样的年轻人,正在低声说话。其中一个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继续说话。
程愫走进院子,问了管事的,管事的说会馆是专供南川籍举子住的,外州府的不便接待。程愫谢过,又退了出来。
林虎在马车旁边等着,见他出来,问道:“公子,要不先去城外找个地方住?”
林宣从车上下来,在程愫旁边站定,目光扫过街对面的几处院落,忽然开口:“那边,好像也有一家会馆。”
程愫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门楣上挂着一块匾额,写着“三元会馆”四个字。他走过去问了一回,管事的说三元会馆接待泽州籍举子,但若有空房,外州府的也可暂住。
程愫想了想,便租了一间偏院。偏院不大,小小的院子里只有两间屋子,外加一个马厩,和一间能够烧热水的灶房。
屋子也比较小,只容一张床、一张桌、一把椅,墙角放着一只旧炭盆。窗户朝南,能看到院子里一棵光秃秃的老树。
就这一间小小的偏院,租一个月都要五十两银子。一来这里是京都,本身物价就贵。再者现在正赶上三年一度的春闱,全国各地的举子都来赴京赶考,人一多,这住宿的价格就水涨船高。
那些客栈的价格也都比平时高了好几倍,要不怎么说读书科考费钱呢。很多家境贫寒的学子紧紧凑得起赴京的盘缠,至于这时候宿便不够了。所以有很多这种学子都会住在城外的寺庙或者道观,这些地方都可以免费住,但是条件和环境都比较差,不适合安心复习。
程愫没想到不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一到考试前,住宿涨价翻几番都是一样的。前世有大型考试前,住宿订酒店,平时两百多一晚的客房都能涨到一千多。在京城这种地界,一个小小的偏远有两间屋子带灶房,一个月租金翻到五十两,也合理。
两间屋子,他和夫郎住一间,另外一间给林虎住。这一路上程愫一直都在观察林虎,并不是觉得这个人身上有什么疑点,而是他觉得林虎很适合做个贴身随从。
林虎这个人年轻有干劲,而且头脑灵活,嘴巴也会说,为人忠厚老实,又心地善良。程愫想着,假如这次稳定发挥,没有意外的话他应当能有个一官半职。
等考完试回去之后,他打算问问林虎的意愿,看他愿不愿意跟在自己身边做个贴身随从。以后他身边也要用人,很多琐碎的事情都得吩咐下面的人去做。
去外面招人,底细干不干净另说,最重要的是还得信得过。林虎倒是个不错的人选,都是从老家一起出来的,也算是知根知底。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当务之急还是应付考试。一想到自己又要在那狭小的号舍里蹲九天,他就直叹气。上次乡试那九天就已经很难熬了,这次比上次还难熬。
之前再怎么说也是夏天,虽然天气热周遭的味道比较难闻,但还算能忍受。只要有水有吃的,忍忍就过去了。
可这次不同,这可是寒冬腊月,就算是来年二月考试,但二月的天能暖和到哪儿去?在里面又不能生火,全靠自己的棉衣取暖,手容易冻僵,很影响写字。若是冻得浑身发抖,那还能写出什么好文章?全靠个人毅力支撑。
怪不得都说科举难考,墨水装到肚子里是一回事,有命活着走出考场又是一回事。
交了租金,程愫三人进了院子。
这个小院是专门为进京赶考的举子布置的,充分考虑到了考生的需求。能租得起小院儿的肯定是坐着马车来的,这时候小院里的马厩刚好派上用场。
林虎把马车牵到院子里,帮忙把行李搬进屋里,就把马车卸了下来,把马牵到了马厩里。马厩里有一些干草,看样子是提前备好的。怪不得这小院租金贵呢,贵也是有贵的道理的。
进京赶考租房子住也容易被人当冤大头宰,所以程愫压根就没去什么牙行,直接在这里租下了。那么大一家会馆,名声很重要,犯不着为了多赚些银两丢了名声。
再者这种给本州的学子专门准备的会馆,价格本来就要优惠一些。程愫如果直接去牙行问小院租住的价格,就会知道比现在这个的价格还要高一些,甚至一些房间多功能齐全的院子,价格都炒到了一百两一个月,位置还不一定好。
最起码这个会馆离贡院不远,不管是走路还是坐马车都方便。说起来他们也算是捡了个漏,泽州籍的考生今年不多,程愫他们刚好赶上了最后一个也是最小的一个偏院。
第137章
程愫在会馆安顿下来后, 接下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出门拜客。
按照时下的规矩,新科举人进京后需要先拜座师,次拜同乡京官, 次拜同乡商人。所谓座师,就是乡试的主考官,考生与考官由此结成的师生之谊在仕途中极其重要。
是以安顿下来的第二天, 程愫便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把乡试时收到的那份座师名帖翻出来, 用布包好, 揣进怀里。
林宣站在门口看了看天色,眼下才刚吃过早饭,时辰还早, 他关心道谢:“今天就去?”
程愫道:“嗯,此事要趁早办。你在家等我便好, 我办完事就回来。”
林宣应了声, 又给他把衣领打理好, 上下左右看了看, 衣冠得体,这才点了点头。
程愫朝他笑了笑,把书袋理了理,又把那封名帖的边角抚平, 才推门出去。
林虎已经把马车套好, 在门口等着了。自家有马车就是方便, 程愫在京城中走动不需要走太多路,也不用租别人的马车, 京城的租金高的吓人,车夫还不一定信得过, 还是自家带来的靠谱。
京城正月的风干冷刺骨,程愫坐在马车上,掀开马车侧边小窗的帘子,一阵冷风吹在脸上,像被细砂纸磨过。他拢了拢衣领,辨认着街边的门户,看到一座挂着江南会馆匾额的院落,说道:“就这里,停车吧。”
林虎停了马车,程愫从车上下来,打量着这座宅院。
院门前蹲着两只石狮子,门楣上悬着翰林院编修刘誉的木牌。他上前叩了叩门,一个长随模样的中年人开了门,打量了他一眼。
程愫递上名帖,说明来意。长随接过名帖进去通报,过了片刻出来,侧身让道:“老爷请进。”
程愫跟着长随穿过回廊,走进一间敞亮的书房。座上坐着一位五十开外的老者,穿着半旧的石青色绸袍,正低头翻着一卷书。
老者听见脚步声,抬起头来,目光在程愫身上停了一瞬,又落回他手里的名帖上,“你是成安县的程愫?今年顺阳府的解元?”
程愫拱手行礼:“学生正是。”
老者点了点头,示意他坐下,“你的卷子我看过,写得不错。那道策论,有你自己的东西。”
程愫道:“老师过奖了。”
老者摆了摆手:“不是过奖。能写得出那种东西,说明你是个务实的学生。这一科里,像你这样的考生不多。”
程愫安静地听着,没有接话。老者又翻了一页手里的书,像是随口一问:“住处安顿好了?”
程愫道:“安顿好了,住三元会馆那边。”
老者点了点头:“三元会馆虽然离贡院远了些,不过胜在安静,住得安稳就好。”
程愫没吭声,这三元会馆实际上离贡院的距离还算可以了,还有一些离得远的客栈,都已经住满了。他能找到这处住的地方已经是不错了。大不了考试的那一天早上起早一点,早点出发。
刘誉又看了程愫一眼,说道:“初来京城,有什么事不懂的,可以来问。”
程愫起身道谢:“多谢老师。”
老者摆了摆手,又考教了他几句,随后便发了一会儿家常,也就差不多了。
程愫退出书房,穿过回廊,出了江南会馆的大门。他站在门口停顿了片刻,才上了马车,沿着来时的路往三元会馆的方向走。
街上的风比来时更冷了些,从马车的门帘子处往里钻,他裹紧外袍,都还觉得有些冷。不禁想到考试的时候要在这么冷的天里度过九天,晚上的温度更低,想想就难熬。
回到租住的小院时,林宣正在院子里收拾东西,昨天过来的匆忙,很多东西都没来得及打扫,尤其是灶房,冬天了生火做饭、烧炭烧热水,不把灶房打扫一下,什么都没法弄。
见他回来,林宣道:“相公回来了,可还顺利?”
程愫道:“嗯,挺顺利的。”
林宣听了,手里清洗锅碗瓢盆的动作没有停顿,说道:“顺利就好,院子里冷,屋里我生了炭火,你先去坐会儿暖和暖和,我这就做饭。”
炭火是他今天一早去集市上买的,他第一次来这里,第一次出门还有些胆怯。好在最近街上的生面孔多,当地人知道是举子进京赶考,都比较热情。林宣稍微问了几句就找到了集市所在的地方。
程愫确实有些发冷,今早出门穿的有些薄了,他道:“那我先进屋缓缓,一会儿过来给你烧火。”
林虎刚把马车牵到马厩旁边停好,走过来就听到了程愫说等会儿要去灶房烧火,心中不由的感叹,程公子和自家夫郎的感情真好,都考上举人了也没什么架子,竟然愿意进灶房,还主动说要烧火干这种粗活。
他不禁想起了他那早逝的爹,他爹就不是这样的,在家里都是说一不二的,家里所有的家务还有做饭洗碗都是娘一个人做的。甚至即便这样他都不满意,做的饭菜不可口他还说三道四,没什么好脸色。
反正他在世的时候,总是时不时的打骂阿娘,尤其是喝了点酒之后,骂的更凶,甚至还会动手。后来他去世了,他竟然觉得没什么不好的,死就死了,以后他来养家便是。
午饭是三菜一汤,林宣今天早上去集市不仅买了碳回来,还买了一些米面、菜和肉,灶房里还有原先剩下的一些木柴,就简单做了一顿饭。
家里也没有其他人,林虎虽说是他们雇来的车夫,但毕竟是老乡,一路上都尽心尽力的,程愫和林宣也没把他当下人看待,吃饭都是三个人同桌一起吃的。
对此林虎受宠若惊,哪有跟主家一起吃饭的,好在是这次住的院子小,一起吃饭倒也省事,他便应了。
吃过午饭,程愫又出门了。这回他去的是同乡京官的住处。
成安县上一任县令周广志由于最后两年政绩突出,再加上花钱活动了一下关系,如今已在京中任职。虽然说官职不高,但这可是京官啊!比一些偏远地方的大官都强。
程愫来京前便写信知会过他。周广志住在城南一条僻静的胡同里,宅子不大,门楣上挂着一块朴素的木匾,上书周宅二字。
程愫是算了日子过来的,今天周广志休沐。
他叩门进去时,周广志正在书房里翻看公文,下人来报是他,周广志脸上满是惊喜,放下手里的文书,大步流星的从桌后迎了出来。
“程愫?你来了。你小子,我就知道你肯定能杀出重围,进京赶考的,只是没想到这么早。”
周广志的语气带着旧识之间才有的熟稔,“路上辛苦了,住的地方安顿好了没有?”
程愫道:“住三元会馆那边,离贡院稍远,但还算清静。”
周广志点了点头:“那边我也熟,早年我也住过,地方倒还过得去。我在信中都与你说了,我家这宅子空闲的屋子多,你来了直接住下也方便,就是距离贡院稍微有些远。还省得多花钱了不是?偏你就是不同意。”
程愫自然不会同意住在人家家里,周广志还说若是他不愿意住他这里,可以给他提前寻一处宅子,程愫也没同意。他不是太想欠别人人情,只是寻处住处而已,这么小的事情,也不好意思麻烦别人。
进了屋,周广志转身示意程愫坐下,又让人倒了茶来,才在对面坐下,打量了他一眼,随后说道:“会试不是乡试,你得做好考三场的准备。你的文章我信得过,可会试不光看文章,还要看你的心态。你头一回到京城来,凡事不要急,稳住了就好。”
程愫一一应着。周广志又说了一会儿京中的情形、今年会试的考官传闻、哪几位同乡京官可以走动,桩桩件件都说得细致。
程愫安静地听着,偶尔点头,偶尔应一声。说完这些,周广志站起身,从书架上层取出一本簿册,翻开翻到某一页,又合上放了回去,“印结的事,我替你想办法。”
这也是程愫来找周广志最主要的原因。因为科考最关键的一步是办理“同乡京官印结”。
举人需要拿着印结到礼部换领会试的“准考证”,考试当天凭此入场,由王公大臣逐一核对身份。
程愫起身道谢:“多谢周大人。”
周广志摆了摆手:“不必多礼。你既然来了京城,能帮的,我自然不会袖手旁观。”
程愫辞别周广志,从胡同里走出来时,天色已经暗下来了。街上的铺子陆续上了门板,伙计们在门口收拾东西,吆喝声此起彼伏。
程愫站在街口等了一会儿,等那阵风过去了才上了马车。这一天还剩一点时间,可他已经把该做的事都做了。剩下的,就是等,然后走进考场。
做完这些行政事务,程愫就可以专心投入备考了。会馆不仅是住处,更是一个备考社群。同乡京官常会亲自下场指导,之前就有翰林院的大人就曾在这个时候,为同乡举子多次指导策文,从具体修改到示范讲解,直到考试当天还亲自送考。
有些地方的会馆还会组织集体训练,俗称“练大卷”,即由中过进士的同乡京官轮流监督,每天练习小楷书写殿试卷子,这种氛围很适合互相激励。
程愫也有韩明哲、孙颐等同年可以时常切磋,他们今年也来参加春闱了,只是大家的出发时间不同,他们还没遇上,等他们到了就可以让人问一问住在何处,在备考期间保持与同乡文人的交往,也是很重要的一环。
拜客事务办完之后,日子便安静下来了。程愫不再出门,每天清晨在窗边坐下,摊开书卷,一直到暮色从窗纸上漫上来才起身。会馆的偏院本就僻静,偶尔能听见前院传来零落的脚步声或说话声,隔着几道墙,像隔了一层薄薄的水,听不真切。
林宣每天早上端来热水,放在桌角便退出去。中午送饭,傍晚收走碗筷。他进出时脚步很轻,像是怕惊动什么,有一回程愫写到一半抬起头时,正好看见他侧身将门轻轻合上,连门轴的转动都压成了极轻的一声“嘎吱”。程愫低头看着纸面上未干的墨迹,没有叫他,又重新蘸了墨。
备考的日子里,他尽量保持着在罗先生书房里养成的读书节奏,不做太多超出日常的安排,也不去刻意熬夜。晨起时读几页四书,午间默写一篇策论,傍晚温习经义。碰到某处想不通的,便合上书卷,搁在膝上坐一会儿,也不去想别的事,只让那句话在脑子里慢慢落定。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大半个月。
第138章
二月初十, 程愫去城南看了考场。贡院的门紧闭着,门前那一圈空地只有正中间一块地方是铺了青石板的,其他地方原本都是青草地, 如今已经被踩得平平整整。隔着门板,他望见院内高墙上檐角挑起的飞檐,像一只振翅欲飞的鸟, 在灰白色的天幕里显得十分寂静。
到了二月下旬,林宣开始替他准备考篮, 程愫说这些自己就可以收拾好, 但林宣坚决不同意,说是让他好好读书,其余的杂事都有他, 让他不要分心。程愫看他态度坚决的样子,便也同意了。
干粮、水囊、笔墨、砚台、油布、换洗的袜子, 一样一样清点好, 放进考篮里, 又拿出来重新摆了一次, 反复确认有没有落下什么东西。
三月初八,程愫看完书后把书卷收起来,在桌前坐了一会,明天就要考试了, 听着窗外风吹过老树枯枝的声响, 他把自己写过的文章又在脑中过了一遍, 然后站起身,把考篮放在桌边, 便早早洗漱躺下了。
三月初九,正是会试科考的日子。
寅时正, 天还黑着,程愫便醒了。他穿好衣裳走到院子里,风不大,空气是干冷的,迎面走过去感觉像一块薄冰贴在脸上。
林宣早早就把早饭做好了,连带着他要带进考场吃的干粮也都给他装好了。
程愫吃完饭时,林宣已经把东西都收拾好,把考篮提在手里了,正在院门口等着他。林虎比他俩还上心,早早就喂好了马,把马车套好在院门口等着。
他们出门早,街上行人不多,几乎都是应试的举子。若是晚上半个时辰出门,恐怕马车都不好走。
他们距离贡院有些距离,等他们到的时候贡院门前已经排起了长队,灯笼的光连成一片,把整条街照得明亮。
一眼看过去,有人在小声说话,有人在检查考篮,有人在整理衣冠。程愫在队尾站定,拢了拢衣领。
晨风从巷口灌进来,程愫打了个寒颤。他穿了个夹棉的上衣,外头上一层细细的棉线布做的长衫,下面的裤子宽大,里头穿了一层厚厚的裤子,林宣怕夜里贡院太冷把他冻着,又把那棉衣棉裤都改厚了些,里头又加了一些新棉花。
棉花还不能加的太多,贡院要求衣裳鞋袜都是单层的,不能有夹层,连皮衣和毡衣都要把里子拆掉,防止夹带纸条。
程愫身材颀长,穿上林宣给他改动过的衣服看着也只是有几分健壮而已。都这时候了,保暖最要紧,只要不是有碍观瞻,让程愫穿啥他都愿意,只要暖和就行。
贡院门口人太多,将程愫送到地方,他就让林虎就赶着马车送林宣回去了。
程愫队伍一点一点地往前移。程愫站在队伍里,听见前面传来搜检的声响。有衣料时不时地摩擦声,书卷翻动声,偶尔有人被拦下时低声辩解的声音,那些声音在清晨的空气里显得格外清晰。
轮到程愫时,他把考篮放在案上,由搜检的兵卒仔细翻查了一遍。那兵卒拿起砚台看了看,又放回去。确认无误后,他挥了挥手:“进。”
进去后是第二道关卡,便是验身,防止夹带小抄等作弊行为。三月还冷飕飕的天气里,要在白布围着的室外小隔间里将厚厚的棉衣全部脱掉验明正身,实在是一种煎熬。
顶着冷风吹,程愫冻得只打颤,总算等到了通过的消息,赶紧穿上衣服,这真是一个考验人意志的过程。
程愫接过考篮,迈过那道门槛,进了贡院。贡院里,号舍一排排地陈列在晨光里,像一本摊开的书。程愫找到自己的那间,弯腰钻了进去,把考篮放在角落,把木板架好,把考试用的东西都拿出来摆放好。
远处传来三声鼓响,传开了主考官唱读试题的声音,会试至此拉开序幕。
与乡试相同,会试三场,每场三天。
号舍虽然不是那个号舍了,但却异常的相似,都是一壁砖墙,三道木板,白天支起一块写字,夜里取下来拼成床。
程愫坐进去,把考篮放好,把油布门帘挂上,动作已经比乡试时利落了许多。可他知道,接下来的九天,不会因为他的熟练而变得容易。
头三天还算好熬一些,毕竟他在家读书时,早上也会起个大早读书写字,虽然手指会被冻僵,但他已经习惯了,为此手上还生了几个冻疮,可把林宣心疼坏了。
林宣给他缝制的手套他也带来了,但他怕影响发挥,只在夜里睡觉时戴着,白天写字是不戴的。
所以到了考场,白天写字作答时,他尚且能忍受。可三天过后,才是真正难熬的开始。夜里冷的不行,考场不允许带被褥,只能带个薄薄的垫子,晚上靠自己的棉衣御寒。
第四天时程愫就有些遭不住了,太冷了,他总算理解了为什么从前在语文课本里有文章里说“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了。他现在可不就是这种情况么!
他冻的手都有些拿不稳笔了,好在还有热水,他也不敢多喝,天冷,水喝多了上厕所勤,这空间一共就这么大,他不想频繁上厕所。
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日子像是在原地踏步,感觉度日如年。程愫渐渐适应了那种逼仄,也渐渐习惯了周遭的气味和声响。
他每天早晨用布巾沾一点水擦脸,中午就着干粮和水囊对付一顿,傍晚誊抄完当天的文章,靠在墙上歇一会儿,等到油布门帘外透进来的光由明转暗,再慢慢暗下去,便知道一天又过去了。
就这么熬到了第九天,最后一场的题目答完时,他搁下笔,长长的舒了一口气,靠在墙上等最后的锣声响起来。
天哪,他总算坚持结束了,这九天实在不是人过的日子,还不如乡试呢,天热是热了点,但好歹不影响写字啊!这会试,天冷的不行,他手指头好几次都冻僵了,全凭着意志力在写字。
好在时间够久,九天的时间,慢慢写,他的字体写的倒也俊秀。
结束的锣声终于响了。程愫等着考官收走答卷,随后慢慢站起来,把那块木板放回原处,把笔墨收进考篮里。走出号舍时,他的腿都快没力气了,因此步伐走的极慢。
他出来时天色已经暗了许多。他站在号巷口,扶着墙站了一会儿,才慢慢往外走。考篮比来时轻了些,里头干粮袋空了,水囊也空了。
贡院的大门口,已经等着不少人,几乎都是家属在这里等着接自家举子的。一眼扫过去,有人蹲在墙根下等着,有人站着张望,还有人手里提着灯笼,拎着食盒。
程愫在人群里扫了一眼,没有看见林宣。他又扫了一遍,还是没看见。他站在门槛外头,风从巷口灌进来,吹得他衣摆轻轻晃动,他才觉得身上有些凉。
他没有走开,就在那儿站着,等了一会儿,看见一个人从人群后面绕过来,手里拎着一只水囊和一件厚外裳,正是林宣。
他一边给程愫披衣服一边道:“我找了你好一会儿,没成想你出来的这样早,倒叫我好找。”
程愫松开了攥着考篮提手的手指,林宣把水囊递到他手里,顺手把考篮接了过去。动作利落,像是排练过很多次。
“嗯,我得号舍离门口近,出来的早。”
程愫拧开水囊喝了一口。水是温热的,不烫,刚好入口。他喝了好几口,才把水囊放下,低头看了看自己,衣裳皱巴巴的,袖口沾了墨渍,手指也脏。
他呼出一口气,白雾在暮色里散开,“走吧,回去。”
林宣点了点头,跟在他身边,“马车在这边,你慢点,我扶着你走吧。”
自家相公脸色极差,面色苍白,嘴唇干裂的有些起皮,让他心疼不已。扶着他慢慢走,终于走到了马车边,林虎就在旁边等着。
看东家过来了,十分有眼力见的接过东西,把马车凳放下来,让两人上了车,驾着马车朝着小院的方向而去。
街上的行人不多,有几家铺子已经上了门板。马车刚走一小会儿,路过一家饭馆,饭馆正在打烊,伙计在门口收拾东西,碗碟碰撞的声响从饭馆里传出来,混着饭菜的香气。
程愫闻着这些饭菜的香气,肚子不争气的咕噜咕噜响了几声。马车上放着一个小盒子,里头放了几块点心,是林宣来的时候备的。
“相公你先吃两块垫垫,家里我已经做好了饭菜,都在灶上热着,等你回去就能吃。”
程愫应了声,吃了两块糕点,便不想吃了。天冷,他只想吃点热乎的,于是又对着水囊多喝了几口热水。
马车很快便到了小院,推开院门时,老树的枝丫在头顶交错伸展着,上面还挂着几片枯叶,被风一吹,沙沙地响。
程愫疲惫的看了一眼,转头去了灶房。
一顿热乎的饭过后,他终于有了身体暖洋洋的感觉。知觉恢复了大半,林宣给他准备好了热水桶,水都是兑好的,他坐进去洗了个热水澡,然后进屋倒头就睡着了。
第139章
出闱之后的三天, 程愫几乎没有出门。
他在三晋会馆那间小屋里结结实实地睡了两天,第三天才恢复了精神。并非是他身子弱,而是这科举太折磨人了。
这些年虽然一直读书, 但他也很注重锻炼身体。尤其是家里种了那么多果树,他有空的时候就会下地干活锻炼身体。可这次连考九天,又赶上天大寒砚冰坚的时候, 实在是难熬,精神又高度紧绷, 考试期间根本没怎么休息。
到了第四天, 林宣说要去街上买些米面,程愫也跟着出去了。街上的景象与来时已有几分不同,柳树枝头新抽出米粒大小的芽苞, 路边的茶棚里坐着更多年轻士子,从口音和神情能看出, 南北各地的举子都在这里聚齐了。
听他们说话仿佛是在讨论今年谁最有可能高中会元, 程愫没有仔细听, 只在街角买了一包桂花糕, 又绕到书市转了一圈,便往会馆走了。
日子就这样慢了下来。不像考前那样紧绷,但也不像放榜后那样明朗。每天早晨醒来时,程愫会先躺在床上想一会儿, 今天是第几天了?
如果说前世的高考对于他来说是人生转折点的话, 那么今世的科举对他来说亦是人生转折点。
林宣知道相公考试压力大, 这几天一有空就变着花样给他做好吃的。但也仅限这几天,因为后面的几天, 京中举子之间有各种聚会,多结识一些人有助于以后仕途的发展, 像什么樱桃宴牡丹宴,程愫虽然不太喜欢参加这种宴会,但还是硬着头皮去了。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程愫、孙颐还有沈恪聚了一次。
在约好的酒楼里,孙颐晚到了一步,进门也不解释,只把外袍脱了搭在椅背上,脸上看不出什么情绪,坐下后才不咸不淡地问了一句:“你们俩谁请客?”
沈恪笑道:“我请。”
孙颐这才拿起筷子:“那我不客气了。”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俩人的关系好了许多。现在不仅能一起同桌吃饭,还能聊两句闲话了。
席间,孙颐地聊了几句会试的题目,又聊起今年京城里流传的一些小道消息。听说主考官喜欢平实的文风,还有一位同考官对经义特别挑剔。
程愫听了,也不附和,只在他说到“听说今年考官批卷格外严”时,才放下茶盏问了一句:“听谁说的?”
孙颐道:“酒桌上听来的,不知道准不准。”
他大伯就在京中做官,他前几天可是被拉着见了好多人参加了好多聚会,当然小道消息也听了不少。
程愫便没有追问,又把茶盏端起来喝了一口。
“这榜什么时候能放?”
沈恪道:“往年都是四月初。”
“那就是还有半个月。”
“半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孙颐在旁边慢悠悠地接了一句:“长也好,短也好,反正都得等,你又不能把榜单催出来。”
沈恪被他噎了一下,放下酒杯,又扭头看了一会儿窗外,才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反驳。
“你们这次发挥的怎么样?”孙颐问道,“我觉得我这次的策论写的挺好的,贡士我觉得肯定是稳的!”
这话也就在他们两个面前说说,就是叫旁的人听到了,该说这人自大了。
沈恪摇摇头,他早已习惯孙颐的性子,这人就是毒舌了些,世界上并没什么坏心眼,反倒比一些虚伪的人强多了。
“还要看主考官的喜好的,听说京中已经开设了赌局,赌谁能够一举夺魁呢!”
程愫虽然也参加了几个宴会,但他每次宴会结束就回小院了,毕竟家中还有夫郎,他不想让宣哥儿担心,所以对外面的消息并不灵通。
这会儿听见沈恪说的话,不由得惊讶道:“天子脚下还能开设这种赌局呢?”
孙颐道:“能啊!实际上这都是惯例了,每年这个时候都会开的。你还不知道吧,你也在赌局上呢!”
程愫更惊讶了,啥?他也在其中?他咋不知道呢?
他道:“我也是候选人之一吗?”
沈恪点点头,“嗯,这次全国各个州府的解元还有一些有名的举子都在候选人之列,大概是你之前连中四元,所以赔率并不是最低的。”
程愫摇摇头,啧了一声,“真是大开眼界。”
“我今天路过文鼎轩,还专门瞧了一眼,听说压的最多的,是出自河东裴氏的一个世家子弟,文采出众,也是四元及第。我说愫弟,你这竞争压力有点大啊。”孙颐笑着说道。
“快别取笑我了,天下人才如过江之鲫,我这算不了什么,世家大族底蕴深厚,培养出来的人才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的。”
程愫这话说的倒也实在,他若不是有着前世的文化底蕴摆在那里,还有着过目不忘的记忆力,这辈子就算有罗先生这样的老师,他也不可能在读书一道上有这么快的成就。
而人家世家大族就不一样,百年世家光是失传的古籍就不知道收藏了多少,积攒了多年的知识文化更是寒门子弟求都求不来的,拿什么比?
然而没想到沈恪却道:“诶,愫弟此言差矣,你的才华我们都是有目共睹的。即便他是河东裴氏的世家子弟,也不见得能比得上你的文章。现如今的世家跟从前的世家不同,天子有意削弱世家的实力,从前他们还能够蒙荫入仕,现在却依旧要走科举的路子,这可有着很大的差别。”
“是啊,你可不要妄自菲薄。我们俩都还等着你给咱们州府长脸呢!”
三人又聊了好一会儿,这才各自归家去。
接下来的几天,程愫没有看书,也没有参加什么聚会,而是带着林宣一块游览了京城。难得进京,他们也算是外地的乡巴佬了,好不容易来一次,可不得好好看一看。这可是离天子最近的城池,有些人从此一生都见不着。
京城中有一座相国寺,是当下举子们的热门打卡地。出于对考试结果的焦虑,让占卜拜神成了举子们的日常活动。甚至有些举子考前考后都会去,中榜了要还愿,还会求神保佑能授予一个好官职。
程愫考之前没有去,考之后去了一趟,倒也不是为了上香请求佛祖保佑的,而是把它当做了一个旅游景点,来都来了,可不得去闻名天下的地方逛一逛。
又过了几日,终于到了四月初。
在焦灼的等待后,终于迎来放榜日。会试的榜单会张挂在礼部衙门前,放榜正值杏花盛开,因此又名杏榜。
这一天,对他们这些举子而言,是天亮前就攥紧的忐忑,是天明后被推上命运岔路口的瞬间。
天刚刚亮,榜单就贴上去了。举子们提前得了消息,早早聚在礼部南院的东墙外等着,程愫也不例外。
眼前这是一堵特筑的高墙,为防止拥堵,墙外还设有一道矮墙作为安全栅栏。
榜文刚贴出,人群就已经是万头攒动。程愫和林宣也在其中,早早的就过来排队了,结果他们来的还是不够早,有的人大半夜就过来了。此时的他们前后左右全都是人,你挤我我挤你,摩肩接踵,都不知道谁踩到了谁,反正鞋子就没干净过。
程愫的名字很好找,他对自己写的文章有信心,就算拿不到头名,应该也不会太差,所以他看榜都是从前往后看的。
这一看,都不用再往下看了。榜单上右上角,右边第一列第一个名字,写的就是他,永安府成安县程愫。
第二名是河东裴钰。
自己竟然是头名。看来主考官还是喜欢他的文风的,老师真没白教他,跟他说的很多都用上了。
旁边的林宣自然也看到了,自家相公不仅榜上有名,还是头名!他听说会试的第一名叫会元,相公太厉害了!
他激动的满脸通红,双手紧紧抓着程愫的胳膊,激动的话都说不囫囵了,“相公!”
他素来话少,此刻却像是被什么东西堵在喉咙口,怎么说也说不完:“会试第一……叫会元!相公是会元!”他重复着,声音带着压抑不住的欢喜。
旁边的人听见了,纷纷转过头来。一个书生正扒着前人的肩膀往前挤,听见“第一”两个字,猛地扭头看向程愫,目光从他脸上掠到衣袍,又从衣袍掠回脸上。
旁边另一个穿着半旧青衫的年轻人也正挤在他旁边,也忍不住回头,定定地看了程愫几眼。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站在不远处,一只手扶着旁边人的肩膀,另一只手还攥着一顶布帽,目光在程愫身上停了好一会儿,才喃喃开口:“这般年轻的会元?怕不是还没到二十岁吧?”
周围的目光陆续聚拢过来,那些目光里有惊讶、有打量、有羡慕、也有说不清的复杂。有人小声议论:“瞧着确实年轻。”
人跟人比差别真大啊!怎么别人年纪轻轻,就能高中会元,而有的人考十几次屡次落榜不中呢!人比人气死人啊!
第140章
程愫察觉到自己已经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时, 已经晚了。他从榜前退后两步,刚要转身,便发觉挤都挤不动。周围的人不仅是急着往前看榜的, 还有一些觉得新奇和惊讶,站在这看他这个会元的。
“就是他?成安县那个?”
“会元?这么年轻?”
“看着还没二十吧?长得真是一表人才!”
……
议论声越来越多,程愫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 伸手想去拉林宣的胳膊,刚把人拉到自己身后, 人群已经动了。
有人从左边挤过来, 有人从右边绕过来,还有人从后头扒开人缝往前凑。程愫看见几个穿着体面短褐的人影正朝他这边快步移动,像是在执行什么早就计划好的任务。
糟了。
他想起在会馆里听人聊起过的“榜下捉婿”, 当时只当是趣谈,如今真轮到他自己头上, 才明白为什么那四个字总能惹来一阵意味深长的笑。
“这位就是新科会元?不知府上何处?可曾婚配?”一个穿着绸袍的中年人已经挤到了他面前, 拱了拱手, 脸上堆着笑, 目光却像是做过买卖的商人在估算一件好货品。
另一个穿青衫的书生模样的年轻男子也挤过来,几乎是同时开口:“程公子,我家主人是兵部侍郎,有事与公子相商……”
程愫:“……”, 不是, 兵部侍郎的女儿也要榜下捉婿吗?何至于此啊!
程愫悄悄握住林宣的手, 抬眼看着面前那些七嘴八舌的人,声音不急不缓, 却清清楚楚地压住了周围的嘈,朗声道:“诸位, 我已经成亲了。”
他说着,偏了一下头,示意身边站着的人,“这就是我夫郎。”
周围安静了一瞬。
那穿绸袍的中年人愣了一下,目光从他脸上移到他身边那人的身上。
旁边的青衫书生也愣住了,像是被人在话头上截了一刀,一时接不上话来。
围观的人里有人小声嘀咕了几句,又有人往前探了探脖子,像想看清楚他身边那个身形偏瘦的年轻人是谁。
结果这一看不得了,人家身后站的那个哥儿身形细挑,皮肤白皙,微微透着粉色,眼睛又大又亮,这会儿似是有些惊恐的看着周围的人,睫毛颤颤的,的确是好颜色。即便是偌大的京城,也难找出与他姿容相媲美的哥儿,即便是姑娘家,也自愧不如。虽然穿着粗布衣衫,但依旧瑕不掩瑜,更加有一种清水出芙蓉的感觉。
程愫没有松手,也没有移开目光,又重复了一遍:“我们早就成亲了。”他语气坦然,像在说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没有丝毫遮遮掩掩的意思。
穿绸袍的中年人回过神来,干笑了两声:“程公子年轻有为,没想到……”他话没有说完,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旁边那青衫书生的表情也变了,像是刚端起来的酒杯被人半路截走,讪讪地退后了一步。
也有人还在打量林宣,想从那身简朴的靛蓝短褐和脸上的神色里找出什么破绽。可程愫始终没有松开那只手,林宣也没有挣开。两人并肩站着,落在旁人眼里,既不像是被人群围住的猎物,也不像急着脱身的样子。
人群里有人摇了摇头,像是惋惜什么,嘴上也跟着低低叹了口气:“可惜,真是可惜。”
旁边也有人接了一句:“这般年纪成了亲,倒真是……”话没说完,又咽了回去。
看穿着就知道出身不高,到了年岁就成亲,也是常理,怨不得人家成亲早,只能说人家命好。
可若是知晓林宣身世,他也没几个人好意思说人家命好了。人生大概就是这样,不知道机遇在哪里,可能前半生过得困苦潦倒,后半生顺遂无忧。
眼见围着他们的人散了,程愫牵着林宣的手挤出去,说道:“走吧,咱们回去。”
林宣没有说话,点点头跟在他身边,两人一前一后挤出人群。走出礼部前那片空地时,程愫回过头往榜的方向看了一眼。那面杏黄色的榜单还在原处,乌泱乌泱的人还在急着往前看榜,耳边各种杂七杂八的声音,有嚎啕大哭的,又欣喜若狂的,人生百态,这里一下子能见到许多。
……
虞文棠也是今年的新科举子,他爹是工部侍郎,从小生活的环境就很优渥,他今年二十五岁,也算是少年英才了,今年第一次参加春闱,本来让小厮看榜跟他汇报消息就成,他偏要自己过来看。结果早上赖床起不来,一直拖到这会儿才过来。
到礼部门前的时候,日头已经升得老高了。他坐在马车里,掀开车帘往外看了一眼,那面杏黄色的榜前仍然围着不少人,却没有清晨那般挤得水泄不通了。
他放下车帘,慢条斯理地整了整衣领,才扶着车辕下了马车,拍了拍袖口不存在的灰尘。小厮早就在外头等着了,见他下来,连忙凑上前:“二公子,榜单早就贴出来了,您怎么才来?”
虞文棠打了个哈欠:“起晚了。”他说得理直气壮,像是晚起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
天知道他之前为了科举考试有多努力!天不亮就起床,天都黑了还在点着油灯读书,可谓是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如今终于能稍微休息几天了,他可不得好好睡一睡。
他沿着人群边缘往前走,目光懒懒地扫过那面榜。刚要在榜上找自己的名字,余光却被旁边一阵喧哗吸引了。
他偏过头去,看见人群中央围着两个人,一个穿着长衫的年轻人,身形高大,站得笔直,旁边那人比他矮一些,眉眼低垂,安静地站在他身侧。围过来的人越来越多,有人挤上前去,有人扬声说着什么。
虞文棠停下脚步,示意小厮去打听。小厮挤进人群,过了一会儿又挤出来,凑到他耳边低声道:“二公子,那位就是今年的会元,永安府成安县的程愫程郎君。旁边那个是他夫郎,听说方才有人要榜下捉婿,他说自己已经成亲了。”
虞文棠挑了挑眉,饶有兴致地又往那边看了一眼。那年轻人看起来确实年轻,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模样俊秀,身形挺拔瘦高,站在人群中十分突出。
虞文棠今年二十五岁,自认在举子中已经算是年轻的了,没想到还有比他更小的。
他正想着,目光从程愫身上移开,落到他身边那人脸上。那人穿着一件半旧的靛蓝衣衫,跟这程郎君衣服颜色是一样的。
他站在那人身侧,好似有几分被吓到了。虞文棠的目光在他脸上停了一瞬,被他的容貌惊艳了一下。他又停了一瞬,随即微微眯起了眼睛。
确实好看。
五官精致,气质沉静内敛。虞文棠在京城见过不少美人,可他在脑海里搜了一圈,竟想不出几个能与眼前这人相比的。
只是那人的眉眼、鼻梁、唇形……虞文棠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可又说不上来在哪里见过。他皱了皱眉,他的记忆力也很好,见过的人应该是不会忘才对,可偏偏想不起来,干脆不想了。
那边的人群已经渐渐散了,程愫侧身说了句什么,带着林宣穿过人群,很快便消失在街角。
虞文棠站在原地看着那两人的背影,好一会儿没有动。小厮凑过来问:“二公子,您看榜吗?”
虞文棠回过神来,摆了一下手,转身往马车走去:“看!小爷今儿个专门跑一趟就是为了看我这榜上大名的!”
……
程愫和林宣两人回到三元会馆时,院门还关着,屋里一切如常。进去后林宣刚把门关上没一会儿,就被敲响了。
敲门声很急促,像是有人用指节叩了好几下,又退后一步等着。林宣去开了门,门外站着两个穿红布褂子的报子,手里举着写了字的红纸,面色通红,额角沁着一层薄汗。
其中一个人看见门开了,便扬声喊了一句:“恭喜程老爷高中会元!”声音又亮又脆,像是要把整条胡同的人都喊过来听。
林宣愣了一下,随后反应过来,侧身让他们进来,笑意盈盈的从屋里取出早就备好的碎银子,分给那几个人。
报子接了赏钱,又说了几句吉利话,才笑呵呵地退了出去。门还没关上,街坊邻里已经闻声聚拢过来,三三两两站在院门外头朝里张望,有人高声说着祝贺的话,也有人只是探头看了看便走了,脚步声在胡同里响了一阵,又慢慢散去了。
会馆的管事也赶了过来,他大约五十出头,穿着一件半新的灰布长衫,站在院门口,在门槛外头站定,脸上带着真切的笑意,朝程愫拱了拱手:“程公子高中会元,真是令我们会馆蓬荜生辉。公子是外地来的,能在我们这里住下,那也是我们会馆的福气,沾了喜气,也沾了光。”
他顿了顿,像是想了一下措辞,才又开口,“公子前头住的房费,我们就不收了,算是给公子贺喜的一点心意。”
程愫起身还礼:“这怎么好意思,使不得。”
管事摆了摆手,笑道:“使得,使得。公子往后飞黄腾达,别忘了我们这小会馆就行。”他又说了几句客套话,才转身走了。
以后他们会馆的名声肯定会更响亮的,毕竟这可是会元住过的地方。想一想,住在他们这里能够一举考上会元,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这院子风水好,其次说明这院子环境好,适合读书,不然人家怎么在这里住就考上了会元?
虽然也有碰巧的成分,但宣传嘛,还是要适当夸张一些的。
热闹一阵后,总算安静下来了。程愫和林宣还沉浸在巨大的喜悦当中。
不过程愫知道,后面还有殿试要参加,暂时还不能松懈,得继续读书学习。
林宣在他旁边坐了一会儿,又站起来,又坐下,手里的抹布叠了又展开,展开了又叠。他整个人都安静不下来。
他忽然站起来,快步走到桌边,从抽屉里翻出几张裁好的纸,又转身去拿笔。他一边磨墨,一边念叨:“得写信,赶紧给家里写信,告诉爹,告诉娘,告诉二姐三姐四姐五姐……,还有姨娘她们……”
程愫放下茶盏,看着他忙活:“天色不早了,你写了也没法送出去。”
林宣头也不抬:“写了明天一早就能送。”
他已经把纸铺好了,低头蘸了蘸墨,刚要落笔,又停住了,“你说,娘知道了会不会高兴得睡不着?”他抬头看向程愫,目光亮晶晶的,仿佛有烛火在里面跳动着。
程愫没有回答,只是弯了一下嘴角,爹娘肯定要开心疯了吧!程家祖祖辈辈都是地里头刨食的人家,到了他这一代,竟然出息了,读书科举考上了举人不说,这一下子都考到京城去了,估摸着爹又要去后山脚下的坟地里头上香了。
林宣低下头,又写了几行字,墨迹在纸面上洇开,显露出几行字。他写到一半,又停下来,犹豫道:“相公,后面你还有殿试要参加,要不等你考完殿试,我再给家里写信吧?万一殿试考不上,提前跟他们说会不会不好?”
程愫一听就明白了他的意思,说道:“没事,这殿试其实就是走个过场,只要不出什么大错,就没关系。说起来,这殿试其实就是给会试考上的举子排个名而已,我现在已经是贡士了,大概的意思就是贡献给天子的士子,功名肯定是跑不掉的。”
林宣听完之后更惊喜了,说道:“真的!”
程愫点点头,“嗯,真的,没骗你。”
林宣这才又提笔开始写,他的字也练了好久了,现在写的还不错,洋洋洒洒写了好几页纸,不光是说考上了功名的事儿,还有一些京城的见闻。
程愫其实完全可以代笔写的,但他觉得写信这种事,每个人心里想说的话不同,还是让他自己写的好。
林宣写了好一会儿,终于搁下笔,吹了吹信纸上的墨迹,抬起头来,目光里带着尚未落定的欢喜,望着程愫:“相公,等明天一早就送出去。家里的人知道了一定会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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