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假面自白
第1章
林祈恩完全被瞒在鼓里,不知道俞亚廷和何煜呈出双入对也不是第一天了。俞亚廷自己回想起来,都觉得他们关系进展不可谓不迅速。那应该就是他在拿回这具身体的主导权,把何煜呈的名片像垃圾一样吐掉之后。
那时他很清楚地读出来何煜呈的疑惑和愤怒,这个人真好玩,他忍不住想要逗弄他,有机会的话他都想要和另一位一起上,彻底给何煜呈搞迷茫,逼他在他们当中二选一。
没有,他开玩笑的,他喜欢何煜呈是因为他是个交往起来不费脑子的聪明人,他精挑细选就是要选这样的——能搞清楚自己位置,做事有分寸,最好能对他再有那么一点自觉不自觉的迷恋。何煜呈完全满足,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他爱他爱得找不着北。
因此他直接跳过试探阶段进主题,睡了一次之后,他主动打电话约第二次和第三次,lovemaking之外还可以约珠宝拍卖会和烛光晚餐。何煜呈够绅士,他点单故意点得很贵,少爷买单时眼睛都不眨一下。他也是在这时知道他有一处度假酒店让他进去躲,现在那件事完美解决,到他要给出多一点的报偿的时候了。
何煜呈打电话给他,要他一同来看画展。
陪谁去看?他差不多猜到了,林祈恩可没那么好心,定是那几个名字当中的一个。何煜呈没有回答,先问他喜不喜欢海胆,因为他预定到一个听说很不错的地方。他马上同意,不过回头再去想,一桌海胆就换他作陪,说不定是他亏本了。
可是那是海胆诶,他对食物没有多少口欲,唯独对海胆没有抵抗力。软的,甜的,奶油冰淇淋一样的海胆。等到进入四月,就有比荔枝还甜的北紫海胆吃。他坐在桌前望眼欲穿地等大将把海胆送到盘子里,主动抢在前面科普:产地你知道是哪里吗?是俄罗斯千岛群岛和北海道。之前在日本吃海胆涮锅,在温的昆布汤里煮三秒钟,如果煮进滚汤里就完了。不过还有另外一种吃法,是把一整盒海胆都碾碎变成锅底来煮菜。
他好心给何煜呈当维基百科,对面却不搭理他,这人选地点明明很有品,自己用餐却像没有味觉一样,吃什么都像吃白水煮菜。那不对,他在装呢,前一晚他在酒店舔他耳垂的时候可没有这么性冷淡。
俞亚廷吃满足了,大发善心地给何煜呈多透一点底。他们这次要去的画展其实是那亚太区总裁的前男友策展,一个搞装置艺术的法国老头,致力于给每个前任留个礼物。那老头玩得花极了,他不光绑别人,还让别人绑他。他三十几岁的时候你知道他做什么?他在泡他二十岁的继女。反正这种事不在一张身份证上倒是就合理合法了,但你去问谁他们都会说不建议写。
什么意思?何煜呈听不懂。俞亚廷接着笑,我的意思是,你到了地方可千万别装处男,她看到人装正经就很难受。你感没感觉到——他指节敲一下桌面,所有职业都是个卖身的变体。
何煜呈抬眼看他,就见他不再讲话,一脸甜蜜地吃下整团海胆寿司。甜蜜和刻薄绝配,可他居然还真的爱听。他爸爸很看不上模特,见到都要讽刺一句衣服架子。问题是他自己有多高级?现在是别人求他没错,当年还不是照样倒贴,别人一个电话他就能飞到南半球。他等着俞亚廷继续说下去——什么卖身的变体?他想听这个,听他讲这个比嫖娼还爽。
但俞亚廷就是喜欢讲话只讲一半,一次给他爽够了没意思,要咬着剩下的另外一半吊着他。他开始讲正经事:林祈恩给你介绍的那女的叫郑思虹,但你要是喊她郑总她百分之百对你翻脸,你得叫她Athena。我听说她最近迷上舞台剧,特别爱聊包豪斯,你恶补一下,有益无害。
包豪斯——何煜呈刚出餐厅就把这个名词抛到一边,他还在想着俞亚廷说了一半的话,他不是想要听他骂他爸爸,是想听他骂自己。他的受虐倾向在和俞亚廷上床后日益增长,恨不得每周跑一次SM俱乐部。他前一天才把人吊在天花板钩子上,在那之前,他先用绳子在自己腕上绕了一圈试探张力,是在想象自己处于那个位置。
这个愿望在他和Athena一同坐到卡座里的那一刻到达顶峰,这个女的白天在画展的时候还简直像要去艺术大学当讲师,满口的功能主义黄金分割,然而一进夜场就原形毕露。
都一样,她二十年前也当模特,走过小场,衣服脱了之后就去陪人喝酒,献媚把美色献干净,也换不来一个开场位。那些品牌艺术总监看不上她,随便一个刚起来的小明星都能抵了她的位置。她在一夜之间想通,不伺候了,转而去考学位,到四十岁正式实现位置逆转。过过苦日子的人,一贯就特别迷恋这种咸鱼翻身的爽。
他坐在这里,切身体会到俞亚廷那句话的含金量还在上升,所有职业都是卖身的变体,卖尊严怎么就比卖身高级了。他被灌到第八杯酒,现在自己和牛郎的区别可能只差Athena还要给双方保留体面,不会扇他一耳光再掐着他脖子逼他对瓶吹。他可以意识到他爸爸的不容易,也许这东西就是复仇性的一代代传承下去。
提前注射进静脉的解酒药派上用场,他暂时还醉不了。但他还是掩住杯口,对不起,等一下再喝。Athena已经半醉,她坚定地不能放过他,为什么等一下再喝?等什么?旁边秘书小声提醒他,语气多少带点威胁的意味在,他说,Athena喝酒的时候最讨厌人败她兴。
俞亚廷也在卡座里作陪,他和何煜呈隔了几个身位,一脸的看热闹不嫌事大。他翘着腿,鞋跟在空中打晃。何煜呈看他几眼,被他如数避开。看我干什么?不关我的事。他拈着一颗话梅慢慢地咬,看Athena根本不听人讲话,手不挪开是不是?她直接把威士忌倒在何煜呈手背上。
满桌人都同样在看热闹,没人递手帕或者纸巾。何煜呈不得已抬起手,酒液从指尖滴下去,杯子里的酒满出一条圆弧。Athena抬起头,视线在坐席内慢吞吞地绕一圈。“俞亚廷。”她直接点他大名,“你今天是不是还一口都没喝?”
躲不掉哦。俞亚廷叹一口气,登上几个杂志封面也没什么用,照样要在这里给压到最底下。他把话梅核顶到腮边,秘书已经把酒瓶悬到他杯口。但他从那间五百平方的灵堂出来后,就在林祈恩的威逼下去精神科复诊打卡。医生给他换了新药,又特意叮嘱不能碰酒精。他倒是也没多么在意,看医生讲话的语气,至少不是喝了就死。起码他们之前警告他不准自行注射氟马西尼时要严肃得多。
“……喝没喝呢?我不记得了啊。”他笑着欠身伸手去够酒杯,“但是不怪我,是您没给我机会,我看您和何总喝得开心嘛。”他视线往杯子深处沉一眼,冰块刚碰到下唇,何煜呈的手已经横插进来,面不改色截掉他的酒杯。
哦哟。俞亚廷只觉得不可思议,这人突然搞什么英雄救美这一出,挡一杯酒就能买他的人情?Athena一言不发等着看戏,一桌人眼见何煜呈将这一杯也送进喉咙。她看他灌完,马上笑了,她就是冲着他来的,就是爱看这种上等人低三下四的样子。“再来一杯。”她说。
最后何煜呈用两瓶半的威士忌换了下一次见面机会,他妈的,他和Athena握手,目送她离开。这女的知道他打了解酒药,卡着灌不死就往死里灌那条线。俞亚廷站在他旁边,开始钦佩何煜呈的酒品和忍耐力,这人刚刚都已经把电梯当成冰箱,脚步居然一点都不飘。
他抓着他腰部的西装衣料稳住他,没办法,只能送佛送到西。
他把何煜呈塞进车里,自己也跟着坐上去。“送你们老板回家。”他和司机打招呼。
他将车窗降下一点透气,把酒味放掉一些。他脑子里在想他们白天去的画展,每幅画都贵得让人想报警。这些人看钱看得腻了,钱太俗,所以要把钱换成一点其他形式的通用货币。他没训练过这方面的审美,不知道一张纸上画一颗梅干怎么就价值几百万。下次见到林祈恩,倒是要好好问一下他这一行里面到底有没有真材实料。
但首先是今晚怎么办呢?他可不想伺候一个醉鬼。何煜呈现在勤俭朴素,一个人住普通公寓,还没养成在家里养菲佣的习惯,俞亚廷认真考虑起临时给他叫一个看护的可行性。“你……”他刚要开口,手腕就被何煜呈握住,是用这个动作示意他不要出声。
噢。他眨一眨眼去看前排司机,立刻领悟到何煜呈的意思。他听说过何家父子互相安插眼线,意思是这辆车一下午没在视线内,现在已经不再安全。他挣开被松松握着的手腕,反过来去抓何煜呈的手。
他注意到何煜呈醉得半死不活,却还在努力将精神往手心集中,是以为他要对他说什么话。
他偏过头去笑,没有,想多了,总是神经紧绷人会早死。他恶趣味攀升出来,手指先在他手心里画几个圈来试笔,接着指甲慢吞吞地写字:一个单人旁,一撇,一竖,一个横折,一个叉——何煜呈读出来了,手上加了力,咬着牙握住他的手指让他闭嘴,戒指和戒指很轻微地撞在一起。
他直接笑出声,笑得歪倒在座位上。非常完蛋,嘲弄一个正经人肯定要遭天谴的。对不起,他道歉。何煜呈不想放过他,钳住他的手指不让他再动。“好了,我错了……我不弄你了。”他笑得停不下来,道歉的话说得半点都不真诚。他眼睛在找车内的隐形窃听器,看不出丝毫的端倪,阿斯顿马丁的巧克力皮革内饰,现在就用来藏这些玩意。
他的手指还不老实,何煜呈捏得更紧。这双手是真的上过保险,说不定被戒指压住点痕迹都要赔偿。它没有多么软,是男人的骨节,手指的线条形状完美,戒指被他戴过一次后价格就翻上五十倍。何煜呈在反刍这双手是如何摸自己的嘴唇和喉结,他决定了,今晚要向俞亚廷主动邀功请赏,冯德君和他那个小东西已经彻底完了,他还想让谁死,尽管告诉他。
他在朦胧中开始生出一些不切实际的想象,他不仅想让冯德君死,也许他还想让Athena死。现在俞亚廷和他十指交扣,他是在牵引他,在暗示他要如何去踩每个该死的人的脸。
他已经看到窃听器了,老爷子如果愿意的话,他愿意邀请他欣赏他搞车震。他侧过头去索吻,带一点咬牙切齿的示威意味。这和他记忆里的另外一个毫不相干的影子重叠在一起。还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一个半真半假的影子贴过来,把一样东西用舌尖渡进他嘴里。那是一颗很甜的薄荷糖,他还真的把它当作是自己的袖扣。这个人真美,他想要,他当跪拜的那一个都可以。车驶进停车场,他们又一次进电梯,他知道这是他的公寓,他还记得住门锁密码,灯自动亮起来,他把人拽到屋里。
第2章
他没办法,他怀疑自己是被俞亚廷口中Athena那个前男友的狗屁故事给撩拨了起来,什么绑和被绑的,他再去细想白天在画展看到的那些实验艺术,什么鸟笼和椅子,其实一个个都很黄。
他站立不稳,整个人就靠在俞亚廷身上。他感觉到俞亚廷用那种审视的眼神看他几秒钟,然后去解他的领带。
这几乎算是明示了,只是想脱衣服的话,大可不必像这样把领带绕在手腕间玩。他盯着自己的领带,酒精让他的视线既重又钝,就像从一整块芝士砖上面流淌下来的融化的芝士。时间也一样变成固体,他不讲话,在等俞亚廷开口。
“你是有多喜欢这种?”他听到俞亚廷笑着问他,那语气里没什么疑惑,是一种把他看透后发现果然如此的意味。俞亚廷果然已经把他看穿,看穿他的人一定不会再看得起他。
他坐到床边,把鞋踩掉在地毯上,背脊还是挺得笔直。俞亚廷很轻地叹一声气,膝盖落在他两腿之间,主动去亲吻他——凑过来的时候又是那样的一阵香,栀子花,奶油和金属味,也许是来自于他胸口那枚珍珠胸针。他很恍惚,珍珠的形状像是月亮,月亮就是一种奶油色的光,他记得自己藏起了一枚珍珠耳钉,等于是藏起一枚微缩的月亮。
领带绕上他自己的手腕,这个时候镂空的铜床就派上用场,他的腕骨撞上冰凉的圆形铜架,在不清晰的意识当中,他觉得那很像人的更细小的骨骼。
世上有两种人,一种酒精摄入过多之后就硬不起来,他是另外一种,喝得越多就越想做。俞亚廷往他身上坐,不忘从枕头旁边摸来一盒烟燃上。他正望着那颗橙红色的光晕和漫开的烟缕,然后俞亚廷便俯身下来亲吻他,发梢扫过他眼睛,他看到他的头发和睫毛都漂浮在壁灯的暖黄灯光里,像是在甜酒里浸泡过,再结出一层糖壳。
他们不是第一次这样玩,烟灰落到他锁骨上,他动都不动一下。他喜欢来一点疼的,一点自虐的。他想证明即使如此自己也是在上位的那一个。俞亚廷不和他客气,每一次都诚意十足,要疼痛细密地顺着他的脊柱钻到大脑才算爽。
俞亚廷的指甲干干净净地划过他的皮肤,留下浅淡的红痕。他不满足。“不要用手,”他说,“抽屉里的……”
俞亚廷很浅地叹气,烟蒂就在唇瓣中间摇晃。然后就这样咬着烟蒂欠身去开抽屉,里面一根黑鸦羽毛,尾端没修剪过,尖利的刺把皮肤划出一排血珠。一粒一粒的血就当红墨水用,而羽毛可以代替笔。他跃跃欲试,抬头试探地看何煜呈,此人正沉迷地望着自己的血,这幅嘴脸简直不堪入目。
[……]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俞亚廷正坐在床边玩手机。见他睡醒,侧过手机给他看新闻。铺天盖地的通稿在说他们关系不检。附上的就是他们在卡座里喝酒的照片,上面写的也不是他大名,是何仲钦之子。
网友们长吁短叹:想不到啊,一本正经的一个人居然私底下这样花。然后又有其他人出来纠正:可得了吧,他在美国的时候玩得更大,天天就泡在酒吧里,照片都有一大把。
俞亚廷脑袋靠在他肩上,看的不是新闻通稿,是研究这照片的角度好不好看。这新闻对他来说这算不上什么麻烦事,做他们这一行的,衡量道德那条线比较宽松,SM都能搬上T台,不是吸毒杀人都不值得浪费时间去讲。上一次属于有人故意犯贱,现在是另一套标准。
何煜呈也无所谓,不过是眼下缺少新闻,他的私生活正好来填补上这块空白。一步步发酵后,整件事里最无辜的受害者是他姐姐,记者发现他身上可挖的东西不够多,纷纷把目光投向姐姐,她当年和前夫离婚的事现在又被拿出来添油加醋地讲。何煜呈本想回家,姐姐好意劝导他,先不要回。
爸爸在生气。何璟然说,爸爸本来就不喜欢模特圈的这些人,当时还怀疑你是不是看上了谁才想要在这里搞投资呢,现在新闻一出,他更不高兴。
她自己都不敢回家,爸爸一肚子气正没有地方撒,她一回家肯定就要被当成靶子,说全都是她带坏了弟弟。
他们一同坐在何璟然的办公室里,爸爸的古董豪宅改的,占地面积大得吓人,助理找人签字,从这间办公室跑到另一间办公室都要十分钟。何仲钦又添置了一堆古董玩意,没时间分门别类,黑陶鬶和珐琅彩绘的丘比特放在同一个雕花柜里,何璟然暴殄天物,拿前者当笔筒用,签完字的钢笔直接带着恨地往里面摔。
何璟然今年还不到四十,坐在这些古董之间,时而感觉自己已经老到四百岁,老到不是被认成最小的弟弟的妈,干脆能当他的祖奶奶。她非得祛这个魅不可。
她慢吞吞喝一口茶,问何煜呈,他是不是真的和俞亚廷有什么?上一次你往死里搞冯德君,不也是为了他?
她自诩算是了解何煜呈,他自懂事以来就只做一件事,是要向人证明自己。他不一定和冯德君有什么深仇大恨,也不至于要为了俞亚廷做到什么程度,他行动的目的只是为了他自己。胜者为王,他把冯德君的业务一个人吞了,不管他需不需要都吞,没什么比这个更痛快。痛快是痛快,可也是幼稚,他的心智没有健康地成长到匹配他的位置。
她没等何煜呈回答就继续说下去:姐姐是过来人,当年爱得真心真意就要结婚,结婚后撕得也真心真意,但现在还是一样恋爱,恋爱无罪,世间最好的感情就是恋爱。但恋爱有很多很多种,relationship、internship、buffet crush、volunteer。明白吗?
她靠在椅子上,摆出一副历经世事的成人相:“玩玩是无所谓,别动感情。但我非常支持你谈恋爱哦,谈恋爱的过程是特别重要的。”
她这两句话自相矛盾,她自己好像都没意识到,不动感情要怎样谈恋爱,怎样去享受那个过程?何煜呈想要澄清一下,他的爱是爱,和谈恋爱不是一回事,爱是以他的方式爱。
他已经从醉里完全清醒过来,切换成另一个他。爱是他舒服了就可以,对面怎么想不关他的事,他的爱是拜偶像的爱,偶像死灭后,他的爱也依旧是纯真的。
这些他不打算告诉何璟然,只是说他知道,他明白,好像他已经承认了姐姐说的是事实。何璟然若有所思,真要回溯往昔,这事还是她牵的线。那时候她没有了解俞亚廷很多,只知道他在圈子里是个美丽又傲慢的传奇,品牌总监想和他吃饭都得看他给不给面子,怎么就那一次他出台陪客,就让她幸运地赶上。
她当时是藏了点私心——何煜呈如果真的泡到这样一朵高岭之花,对她来说绝对是有益无害。在事业这方面她百分之百支持弟弟,何家的商业版图当然越大越好,她的心思已经花在如何将何仲钦的伟业延续下去,没有心力再去在时尚圈里深耕,正好何煜呈补上这块空白。
“爸爸给你联系了一个记者,要为你做访谈。”何璟然看着手机邮件,“你准备一下,今天下午。”
何煜呈知道,爸爸为了他是犯不上的,主要还是为了何家的面子问题。不然他都回国这么久,什么访谈早不做晚不做,非要赶在这时候做。但他没必要在这种地方搞叛逆,他听他姐姐的,往酒店去。
真路人才懒得理他这些花边新闻,这种东西都是做给圈子里的人看。房间里面恭候他的记者也是他的熟人,之前在当地某出版社上班的,后来直接专职写这些名人传记。他给他爸爸写过三本书,歌颂他的丰功伟绩,还卖到了大学经济系当教科书。
那就开始吧。他们开始聊天之前,记者居然拿一个人物小传给他看,刻画杜撰他的生平经历,比他自己知道的还要多。他问他是否满意,有没有哪里需要修改,无所谓的,他说,随便怎样写都可以。对方喜出望外,没见过这样好伺候的甲方。
那我们就开始聊?他问。何煜呈说可以,聊的是他回国后做的那些投资,对他未来的计划则闭口不言。记者又试探地问他,这样可以吗?他还是说,可以。
在这方面他比他爸爸省事得多了,何仲钦找人写传记都不是为了对外的名声,是他自己要翻来覆去地读。所以他就挑剔,絮絮地重复一句话:这个地方不能这样写,我不是这样一个人,你不要紧张,我不是在和你生气,我只是想知道,是哪里让你觉得我是你写出来的样子?
他爸爸就是这样诚挚地爱着他自己,所有在SNS上给人洗脑的博主在他面前都要靠边站。他爱他自己就爱到连留不留胡子都要在家里开一个投票大会:我留胡子会显得老对不对?但剃掉就和维基那张照片上不一样。这个问题你们怎样想?投留胡和不留胡的,请分别写两百字的理由来。
当时何煜呈和何璟然对视一眼,姐姐目光里全是无可救药:了解了吧?老爷子就是这样的。但这一段如果也写进稿子里,爸爸肯定又不要承认他是这样一个吹毛求疵的人。
他好奇的是他爸爸到底是怎么判断的?他拿到成稿的时候,也无法将里面那个人同自己对上号。一个多年难遇的豪门精英——那是他吗?可以是吧,但说是旁人好像也没差。问题是谁吃饱了撑的没事干要去认真揣摩这种问题,我我我我我的说着不烦?怎样写是一回事,自己真信了才离谱。通稿发出去之后,他收到各路友人的礼貌性赞美,林祈恩则给他一个惊叹的表情包,顺便再甩给他一篇俞亚廷的通稿。看看吧,营销号因为你俩赚了一星期工资。
那是和描述他完全相反的另外一个角度:俞亚廷私生活混乱,道德观不明,耍大牌,喜欢搞受害者视角骗人同情之类。左右都是这个人死了算了活着就是祸害,但他看俞亚廷却更像是在看他自己,每一条特质他都能从自己身上找到。相对的他们怎样写他?他聪明过常人,商业嗅觉敏锐,情绪稳定永不失控。这些也一样能送给俞亚廷——也许他们互为表里。
第3章
他又想要见他,一个人总是想见炮友是有点危险了。俞亚廷睡完就跑,不会给他留什么早安吻。他们睡的每一次都是新的,不搞藕断丝连那一套。就连同他的感觉也是新的,他既想作践他也想膜拜他,把自己变成一个精神分裂。他盯着镜子里他自己的脸几秒钟,和通稿上的照片无法对应成完整的一体。
不止是他自己,他也一样无法把他妈妈和她留下的影像对应起来。在舞台上绷直脚背的是一个人,在别院里当望夫石的又是另一个人。她过去上台之前,会对着化妆间的镜子涂鲜艳欲滴的口红,先细致地勾唇线,再把红色填进里面。眼睛她也是自己画,贴那种很沉重的粗睫毛,像黑天鹅的翅膀。藏在睫毛底下的眼线也是黑的,往太阳穴画很长的一条。这张脸就像是从镜子那一端溢出到现实的。
他妈妈年轻的时候,不化妆要比化妆更加漂亮,小时候从舞蹈教室出来,看路上的手艺人捏面人看得晃了神,手艺人看她也看晃了神,她比自己手指下的面人更加唇红齿白。他就照着她的模样捏一个送给她:“你有没有钱?没有钱也没关系,那你给叔叔笑一笑。”
这时有路过的摄影记者给她拍一张照片,是她和面人的合影,就放在报纸上社会百态那一栏。本来她家里人骂她晚归,听了这桩经历后,愤怒和担心都变成骄傲。等报纸发出来,她爸爸迫不及待买十份回家,在家中亲戚当中发一遍,再在学校里传阅一遍,人人都夸她美,她还以为自己就此飞升,未来都风光无限。
她刚开始跳舞的时候也是的,没见过这样美又会跳舞的人,她只站在那里就像要成仙。舞团造势造得很大,一张票价格翻好多倍还要用抢的,好多人几千公里飞来就为了看她一眼。她被捧得七荤八素的得意,那时候她以为人生都是这样一直往上升。
何仲钦看上她也是在这个时候,听说有个跳舞的女的很漂亮,那可以去看一眼。舞和音乐都是高尚情操,他也喜欢。他憋了一肚子的肖斯塔科维奇,迫不及待要找人聊天,但她让他失望了,她屁都不懂,只是个美丽白痴。他说肖斯塔科维奇,她居然以为那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我很少读外国文学。”她这一句话说出口,何仲钦就知道她不是他想要的那种女人。
但她还是太美了,他见过一次竟然念念不忘。一个笨蛋美人娶回家也没什么不可以,不懂肖斯塔科维奇有不懂的好处。他于是又往她的剧团去,指名要见她。他带她去了几次酒庄,最后一次是教她酿酒,让她用脚踩葡萄酒。她听不懂,用脚,踩葡萄,来酿酒?真是个白痴,他暗叹。但她白痴的样子也迷人心窍,他指着葡萄桶——对的,踩进去。
她还是以为这是个玩笑,但还是乖乖提着裙裾踩进去,紫红色的浆果在趾缝间爆开,凉津津的果汁漫到脚背上,她脚趾条件反射地蜷起来不敢再动:“何先生……”何仲钦笑意更甚,她真可爱,他一定要想着给这双脚定制一双新舞鞋。
他把她从葡萄桶里抱出来,她的脚尖在簌簌往下滴着晶亮的紫红色果汁,落在何仲钦的羊毛西装裤上,昂贵的质料吸饱了葡萄开始发酵的酸香,她很害怕,她把他的衣服弄脏了。何仲钦嘴唇贴着她的耳朵,问她要不要嫁给他。她受宠若惊了:“我可以吗?”不等他回答,她又天真地眨着眼睛问:“那你真的爱我吗?”
爱也是爱的,欣赏也是爱,宠爱也是爱。何仲钦诚恳地说他爱,特意买一幢别院给她一个人住,她穿丝绸好看,他就能把能买到的真丝晨袍都一次性买回家。高兴的时候,他还愿意给她亲自涂指甲油,十片仔细修剪过的指甲是十颗珍珠。
她那个时候相信结婚也是往上飞升,一年后就生下儿子更是飞升,即使以后都不能再登台还是飞升。何仲钦明明给这个孩子大张旗鼓地办满月,却一直都不说要把她从别院接到主宅。孩子满两岁,她也三年不再登台。不登台之后就没有人再看她跳舞了,不是一夜之间没有人看,是谈论她的人,问她近况的人都一点点少下来,最后她后知后觉,原来自己早就无人问津。
后来别院就搭起了戏台子,她好惊喜,以为自己又可以跳了。可是来这里看她跳的人给她的不再是欣赏的眼光,一个个对舞什么都不懂的人,只知道看她的脸、腰和脚趾。没关系,怎样都是看,怎样都——她起初面对着那样的荤腥眼光一样跳,逐渐就骗不了自己,他们是拿她当个花瓶摆设,还要往她身上丢烂泥巴。
何仲钦有时候点名让她下来和大家喝一杯,不许换衣服,就穿着跳舞的衣服去给宾客们斟酒。她的脊椎不再是向后弯折,而是变成向前,弯成一个谦卑讨好的钩。何仲钦让她讲几句,她嗫嚅了半天都说不出一句整话。只会说你们好,欢迎你们,希望你们喜欢我跳的舞。其他人对视一眼,更加明晰何仲钦这是娶了个傻子。那就喝酒吧,看看喝醉之后是什么样。但喝到第三杯她就开始面红,咳嗽得停不下来。她求助的眼神看向何仲钦:求求你,让我走吧。何仲钦面有愠色,喝酒也喝不了,说话也不会说,只知道丢人现眼。他非常失望,两个月都不再来别院一趟。
何仲钦不来的时候,她也是会化上舞台的妆,也每天严格遵循减脂食谱吃饭,BMI上了16就天塌了,要死了。她等他很久,确定他真的不会来之后,她便默默在房间对着镜子哭,混着黑色睫毛膏的眼泪把脸分割成一道一道,哭完后自己细致地擦掉泪迹,重新盯着镜子,让新的泪再流下去。这段时间里,她的芭蕾舞鞋在樟木箱底开始发霉,缎带像蛇蜕一样发暗发黄。她在梦里闻到当年剧院后台的松香味,那味道像一颗陈年的牛轧糖一样黏在牙床上。
后来不知道过了多少天,何仲钦还是带了宾客来。她喜出望外了,急急地去捡衣服,去重新把自己的脚塞进舞鞋里。“我要跳哪一支?你想看哪一支?”可是他也一样懒得给她好脸色,只让她登台去跳,跳什么随便,就跳你最拿手的。
她疏于练习,又缺乏信心,舞姿已经大不如前,力度不够,平衡不足,阿拉贝斯都已经摇摇欲坠。她一眼看到台下的丈夫又带了一个穿旗袍的女孩来坐,比她年轻和健康,连唇膏的颜色都比她漂亮,印在杯壁边上一个个印子。
何仲钦只往台上瞥了一眼,就转头对着他人笑:看吧,其实没有什么可看的,她早几年跳的还算是能看,现在年纪大了,越来越不像样。其他人也笑,到这个时间点,他们连让她下来陪酒都懒得说。跳完了?跳完了那就下去吧。
他说的每句话她都听到了,她在人前努力地挤一个笑,然后马上回到卧室里去哭,还是那样的睫毛膏和那样的眼泪。何煜呈在还和她同睡一间卧室的时候,几乎每天都看到她这样哭,对着镜子的,没有声息的,她自己陶醉,还在自我欣赏,不然不会特意在儿子面前哭得毫无掩饰。黑色的眼泪好像把一张假面割开,还原出另一张本来面目,这张妆容她一点一点地还给镜子另一端的人。她是在这个时候第一次想到去死,自杀从此变成另外一个强烈的愿望和痛楚,持续痛了六年后,终于得到一个了断。
那何煜呈如果遗传她的话,他也该有一张这样的本来面目。他对着镜子审视自己的脸,并辨不出自己的长相到底是不是像他早就选择自我结束的母亲——有另外一个人会比他更像,那也许,他的真相也藏在里面一层,现在这张不可方物的脸也是一层浓妆。
融化一张假面的方式除了眼泪之外应该还有其他,疼一点的,要么温柔一点的。他的手握住他自己,一个对他来说值得羞耻的动作。他反复做一场梦,梦境中他把这个女人抱在怀里。她想过要做他的女人,她诞育过他对于这件事来说无关紧要。在梦中她用嘴唇去碰他,他闭上眼睛,要求她继续做下去。他在成人之后就很少自己做这件事,他想要的时候就有人排着队等着服侍他。
其实最爽的就是这个,你以为做精英是真喜欢坐豪华办公室,还是多喜欢多崇敬米开理的传奇时代?都不是,反正他不是。花他妈的上千万去读常春藤图什么,图的就是比他人优越的感觉。
在这些事里面,他觉得最爽的一件就是在拍卖场一掷千金。有钱人也喜欢打肿脸充胖子,也不是一个个就有本事把人民币当纸钱,也经常要面临看上的拍品被人抢走。他的第一桶金就是倒卖这些玩意赚来的,他用这个养他现在的梦想。表和里——做爱就是把这层他和他之间的面具吻掉。
第4章
他又重新欣赏一次他的偷拍照,照片上他的小腿已经和俞亚廷的贴在一起,俞亚廷的鞋尖还踩在他的脚上,确实是有点暧昧过头。这动作被不安好心的记者放大后又画一个红圈,提示这里是重点。
这里应该是重点,可惜他怎么居然毫无印象。原来他那天脑袋喝到断片,桌子底下的动作却一点都不消停。有点丢人现眼了,难怪他爸爸要急着给他正名形象。不过他知道,他爸爸不满的地方不在于他怎样泡一个模特,主要是他何仲钦的儿子竟然会这样谈生意。被人按在卡座里灌酒这像话吗?不知道还以为老何欠赌债抵押房产了,要儿子这样卖身。这小子知不知道,他丢人就是何家丢人?
何煜呈偏偏就是喜欢这个——看你这一辈子叱咤风云是不是,最后就留下三个孩子,现在七十岁了还没个孙子。你年轻时对老二不管不顾,他就去搞同性恋了。评论一条比一条尖酸刻薄,他看着却爽,他没落到什么,但给他爸爸添点堵也不错。
他干脆让他更加气急败坏一点,一个人做那种事有点寒酸了,索性打电话叫司机往会所去。里面十几个小模特和小网红都已经在那里排好队等着他,他抬头看一眼,里面有面熟的,正用那种羞涩又期待的眼神看着他。他马上觉得恶心,兴致全无了。
到他和Athena约好再见面那天,他爸爸掐准了时间,打电话让他回一趟家。他很气定神闲的样子:不回家了,很忙。在忙什么你去问司机——反正司机每天对你汇报我的行踪,何必特意再亲自试探我一次?
他也知道他爸爸在哪里做什么,用同样的手段而已,安插两个人再放几个窃听器,想的话连爸爸半夜打几声呼噜都能知道。现在是到了他每年一度在庙里的斋饭日了,特意带了跟拍记录全程,他去和所有僧人一样,跪在粗麻蒲团上吃蘑菇山药面,三片蘑菇两段山药。庙里讲究过堂禁语,碗不落案。所有和尚们垂目端碗,他也虔诚地照做。他捐了十几年香火钱,比新进来的小和尚都熟稔。
不止是熟稔,他看起来也比他们更虔诚,一个刚来没两个月的小和尚,研究生读佛法的,往庙里来刷一年的简历。每天上早课、诵经、打扫,还负责收拆快递。师兄们买十副新扑克牌,他买一部便宜手机,专门拿来看黄文。小师父自重不了一点。别讲什么内心安定不安定的,你毕业证还没着落你也不安定,能解决这个问题的只有一点低级趣味。
除了外卖员和快递员,小和尚好久没见到外面的活人了。一天睁眼就是十几个秃脑袋,比早餐午餐晚餐的萝卜还让人绝望。他不知天高地厚地抓着何仲钦聊天,何仲钦年纪上去,刻意修炼得慈眉善目。他没见过学校教授之外的大人物,只以为这就是个乐善好施的普通大爷。施主啊你可别提住持了!我们住持能保佑你什么,住持前一天晚上打牌打五把输五把,气得半夜偷偷点奶茶喝,奶茶店马上就到点关门,用不完的小料全给他,一杯奶茶里加了四五颗布丁,早上起来打嗝都是奶味。奶嗝住持。
何煜呈先被人叫到剧场看舞台剧,谁谁投资的什么什么项目,下个月要在什么地方演出。他听是听着了,一个字都没往心里去。台上演的是《茶花女》,改编过的,据说这个剧场就喜欢做经典改编,要么很实验没人能看明白那种,要么就搞得胡说八道好像第二天就不想干了那种,听说是老板的私人趣味,找一堆学文学理论学烦了的落魄人文社科院生,来给他专门玩解构。一个办公室里左边书架摆着福柯萨特格里耶,右边一台电视一整天循环播放物价贬值一百万倍,或者夫人重生之后王爷全家悔疯了。反正就是很分裂,他也不指着这个赚钱,纯粹是爱好。
这两种都不是何煜呈愿意看的,他是在这里等Athena。Athena迟到时间不长,高跟鞋声比台上音乐声还响。在何仲钦授意发的那篇采访通稿出来之后,Athena似乎后知后觉地知道高低,这一次居然对他客气一些,规规矩矩地叫他一声何总。
何总喜欢舞台剧吗?她问,今天我们之所以约在这里见,是因为本来想叫他们老板一起来,顺便给您介绍,他在这一行里也很有人脉,不巧他现在不在国内。
何煜呈不语,这是想卖他人情呢,买一送一多给他一条人脉,但人不在国内又说个屁。
他想起来了,上一次林祈恩就和他说过Athena刚迷上舞台剧。舞台剧他不懂多少,倒是林祈恩他们那些人确实很真情实意地喜欢,喜欢到把秀场往演剧的方式无限趋近,就是其中角色的造型一个个多少都有点一言难尽。就还是他评价画展的那句话,怎样都很黄,那些实验秀场是不用细想就已经很黄。
Athena主动说请他吃饭,这一次她没再喝酒,也没再要他喝酒,整个人又恢复成一个妥帖的精英。吃的是中法融合菜,法的那部分主要来自主厨的籍贯地。
到这个时候Athena终于愿意和他谈正经事:我知道你想要中华区业务,品牌那边确实也在找这样一个人。我们都明白你很优秀,你可以胜任。但是我们还是需要知道,何先生可以给出什么样的承诺,让品牌选择你?
她这里不是在问他的资本有多少,是在问他能接受什么条件来交换。Athena放下酒杯,凑近他一点,她有话直说了,她知道何仲钦有一处酒店要落地,她要求以联合创始方的身份入驻,酒店的名字要加入她的个人品牌名。
就是这一件事,她把话完全说明白,只要能够帮她搞定这个,之后何煜呈是个刚从业的生瓜蛋子也都不要紧,所有的问题由她来解决。
联合创始方?何煜呈默不作声,Athena顺势认真对他讲起她的品牌,一个卖香水的牌子,还卖一些蜡烛香氛身体乳,衣服也做。说得非常了不起,仿佛第二年就能上巴黎时装周,何煜呈早调查过,一个新兴的生活概念品牌,摆在连卡佛的集合区和买手店里,明星街拍和杂志内页都要花钱买。
他只觉得荒谬至极,他是迫切,迫切到病急乱投医的程度,以至于允许自己坐在这里听她大放厥词。如果当场掀桌走人,之前给人装孙子算是白费。他目睹过他们这种级别的家族企业急火攻心最后引狼入室,他不急不缓地切一块鱼,底牌不能透,一处酒店的冠名权也没什么了不起。
桌边落下一道阴影,一个表情不大好的年轻人站在旁边。Athena马上很惊喜地站起来,讨好地喊他英文名:“Elmer?你不是在国外吗,怎么突然回来了?我刚刚才带朋友去看你那新剧……”
叫Elmer的年轻人一脸假笑,“我知道,我朋友告诉我了,这不是特意过来和您打个招呼,顺便告诉您,您把包落在椅子上了。”
“哎呀哎呀。”Athena忙不迭站起来,“我就说我漏了什么东西没拿。”她盘子里没吃完的主菜不要了,要跟着那个Elmer回剧场里去取她故意落下的手包。她刚走出餐厅,何煜呈的手机就响,俞亚廷电话打过来:“检查一下你的衣服口袋。”
里面也是一颗窃听器,他放的。他也没什么打算,纯粹是好奇这人什么时候能发现,结果误把他和Athena的对话听了满耳。这件事他有责任,不该全权委托给林祈恩帮忙。他知道这小孩没安好心,打算用Athena去试探何家的水到底有多深。这也是机会,是不是能抓住全看他自己。
但何必呢,干嘛搞这么麻烦,一步登天多么爽。俞亚廷揶揄何煜呈白痴,窃听器在身上都不知道,还怎样成大事。车开到餐厅门口,他说你出来吧,这地方傻子才来,我带你去吃更好的。
他眼睛看着何煜呈钻进他的副驾驶,只觉得这个人凄惨。他图什么呢,不缺吃不少喝的,要权力地位也不会缺,纯粹是自己和自己在较劲。坐在家里等着别人来求他多好,非要这样放下身段去求人。说实话,他要的东西其实也不难,一个中华区业务而已,一开始是他不想帮,何煜呈是有多了不起,还要自己上赶着帮他。但他也不想看到何煜呈再和Athena讨价还价,这会把他心里的一个漂亮的印象给破坏掉。
他不撒谎,他很喜欢何煜呈给他的感觉,是一见钟情的喜欢。这个人矛盾、冷酷但又很柔软,他外壳底下的那颗心脏还没真正塑成形,都可以一口一口用调羹挖出来吃掉。何煜呈这样一个人,就算真的把他的心吃掉他也不会有感觉。也许后知后觉地会觉得哪里痛,之后会以为那一块缺失是本来如此。算了,再帮他一次好了——他都要给他自己唱赞歌了,你真的要记住我,这世上都不会再有人因为一个纯粹的念头对你好。
第5章
这行里找不出一个正经人,何煜呈也不是。俞亚廷百分之百保证,这个人再在这里混上两年,一定就要变得和他爸爸一模一样。适者生存,正经人在这里面活不下去,众人皆醉没人能独醒的,只是醉法太多,偶然有那么几种看着像清醒。
他是无所谓,醒不醒的没多重要。但他不偏不倚为何煜呈身上的一点东西着了迷,还未经污染的,矛盾的,纯洁的东西。不太多,只有那么一点,按照比例来说至多一颗珍珠大小。当事人自身厌恶这个纯洁,要自己先行践踏——这部分他觉得好有趣。践踏不掉的,他想这样说,有本事你不要这样看着我。
他本没打算和何煜呈牵扯到什么程度。他自知自觉,自己最好的只有两部分,一部分在T台上,另一部分在床上。何煜呈把这两部分享受好就够了,往外辐射多少是有点贪心过剩。但他也怪不得何煜呈,自己这样一个人叫他名字,撩他,和他睡了一次再一次,还能封心锁欲的就可以出家了。
他晚上已经约了人去度假区,在原始森林里搭出来的,酒店前面一片私人湖泊,后面还是高尔夫球场。他在何煜呈开口之前先道歉:“对不起哦,只是开个玩笑。”何煜呈不出声,他无所谓,他不在意俞亚廷会从他这里听到什么,他如果在意的话当初在酒店里他就会让俞亚廷滚出去。
但他不在意不代表他不可以假装不满,他从口袋里把那纽扣大小的小玩意摸出来咬在嘴里,抓住俞亚廷后脑的头发强迫他仰头,以一个近乎恶劣的姿态亲吻上去。
俞亚廷不躲,用舌头把那枚窃听器勾进口中。他完整地包容他,含糊地讲话:“好嘛,那换我给你听,保证我每天和谁睡都让你知道,好不好?”
用不着,想得美。何煜呈咬他嘴唇,手不老实地掐他的腰,手劲不轻不重,卡在能让他痒到笑,又不至于一脚把他踹到一边的程度。俞亚廷在混乱的呼吸当中看他一眼,他觉得那睫毛底下全是他妈的柔情蜜意。
他的手还恋恋不舍地贴在俞亚廷腰上不离开——掌心下的皮肤是温的,骨头上一层很薄的肌肉,肚脐下方有一颗痣,除了耳洞之外,身上没有多余的穿孔和文身。他在回忆,在脑子里重新勾勒这具身体。他想要他做情人,做爱人,做他母亲的替代——他看不起她,她除了美貌一无是处,一颗心里是空的,只有爱,那唯一的爱还不是给他的。
他是嫉妒,想要一个人这样爱他。俞亚廷那样看他一眼,他就觉得他忘记很多东西。
他胸口扎出一束很细的后悔,他太急了,他不该和俞亚廷当合作者,他和人用契约佐酒时面目可憎,不该被反复展示。他只想和他当炮友。炮友多么好,柔软的,暴虐的,怎么都可以,反正都是有今天没明天的那种。
他们好不容易才分开,俞亚廷把那枚窃听器吐出来,嘴里都是金属味,他一点不爽,何煜呈真是恩将仇报,如果不是他喊人把Athena叫走,那他现在还在里面和她讲价。他接一个电话,那边在问他什么时候到。
“我还在路上呢,”他说,“我带一个朋友去吃饭好不好?”
他不再理何煜呈,边开车边讲电话,讲他刚刚才处理掉一点私人问题,现在正在路上。话题转到晚餐,然后转到蟹粉小笼和海胆水饺,又是海胆——纯海胆馅搭配昆布高汤冻,新鲜的海胆被一层很薄的面皮包裹在里面,吃的时候配山葵酱油。你知道的吧?我可以点这个的单吗?
何煜呈在看他,他觉得听他讲话也像在听自己讲话,语气不同,内容则大差不差。俞亚廷也是池中物,和旁人当然没有多大分别。他是怎么样的人?一个个在聊天时都爱问这样的问题,这句话却是真正的废话,名利场里没有活人,都被腌渍了,雕刻了,所以要是怎样都可以,讲海胆和讲叔本华在本质上都是一样。
俞亚廷的话太多了,他不喜欢听这些。但他又喜欢听俞亚廷讲话,他声音很黏,在一些单字上会拖长音,天然的撒娇意味。别提在床上说情话,他就算只说赵钱孙李都一样能让他爽。是他判断失误,在最一开始,他就不该和俞亚廷做交易。
但是迟了,他必须跟着他到下一个社交场所。开车两个小时,他也胡思乱想两个小时。当俞亚廷站起身钻出车外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手心里又是那样一团香,在某一世被一朵花在身体里植入了种子。他跟在他身后一步,和这处度假区的股东握手——握另一只手。
俞亚廷站在中间给他们介绍:这一位是童钟月,这位是何煜呈。何煜呈很少听他读他名字,他叫他的时候通常会叫你,叫喂,想阴阳怪气一下就叫他何总。只有在这种时候,才能听到他连名带姓地叫他:何煜呈,何-煜-呈。这个名字也像在叫其他人。
他之前听说过童钟月,这个人之前一直在娱乐圈的中心地带,开偶像公司,投资电影电视剧,这两年开始慢慢在退,公司交了一半股权给他弟弟,他自己乐得轻松了。
四十几岁功成名就的人都差不多是一样的轨迹,退了之后就找好山好水修身养性去,现在连原始森林都不放过,硬要把这里变成另外一个豪车集中营,俞亚廷的金色劳斯莱斯停在这里半点不突兀。
他们到酒店里面坐下去,俞亚廷开了两个多小时的车,现在坐下就说要吃饭。童钟月今天特意请他,要感谢他愿意接下一个品牌代言。这个人情在怀里还没捂热乎就要用上了,下个月他在巴黎有场秀,其中一个贵宾是童钟月的朋友,能直接让何煜呈一步登天。他看着酒斟入玻璃盏,前菜摆到眼前,很哀愁地叹一口气,拱手河山也不过如此,迷恋一个人就是千方百计地要帮他。
他状似随意地聊起那场秀,规模非常大,属于在外行心中认知度也很高的那一类,不少好莱坞的大腕要去走,还有国内的几个拿过蓝血代言的明星。童钟月会带着他弟弟一起去,还有他弟弟的那个当大明星的男朋友。
然后还有谁,还有Athena也要去,给自己买一个位置走秀,为此特意搞来一条少女短婚纱穿,营销稿子现在都买好了,说她满五十减二十五。俞亚廷笑得要歪倒在沙发上,他期待得不得了,毕竟这种不要脸的营销不是谁都有本事做。这时候侍应生进来,他把何煜呈支出去让他选新的酒,开口求童钟月:拜托了,你认识那个秃头CEO对不对,搭一条线把我们这位小朋友介绍给他,这孩子知恩图报,你要抓紧他还天真可爱的时候给他一个甜枣,顺便敲他一笔,他肯定不会拒绝你的。
这餐厅是童钟月的得意之作,从香港挖来的米其林主厨,拿手菜是鲍鱼鹅掌。俞亚廷给足他面子,连盘底的汤汁都要捞饭吃掉。在这之前俞亚廷承诺他,绝对把一个新兴品牌的认知度打上去。他知道俞亚廷不按常理出牌,他着实好奇,今天好奇之外还佩服年轻人真是全不避讳地在他面前大秀恩爱。
这个何煜呈——他让人去调查他了,他们之前没有私交,但他认得他姐姐何璟然,酒过三巡和他说过她这位小弟弟是很表里不一的一个人。具体如何表里不一他今天似乎从侧面见识到一些。他感叹自己岁数大了,看年轻一辈看出一种慈爱之心。改朝换代的时候差不多要到了,他不介意搭把手,让舞台更热闹一点。
第6章
不止是菜,酒也是绝佳上品。医生告诫俞亚廷不能喝酒,他不想管了,现在开心才最重要。代价是他被何煜呈半扶半抱带进房间,抱到床上躺下后还拽着他的衣服不松手,他是想说让他把窗帘拉上,但说出口的却是另一句话:“我的耳钉在哪里?”
这是他第一次在全无意识之下的人格切换。另一个人像一团雾那样钻出来,开口要问何煜呈,他的耳钉在哪里?
他妈的要了命了——俞亚廷在后面骂。到底是多想见何煜呈才会这样跑出来?他现在认真遵医嘱减少药量,以免死在不该死的时候,导致正值断药反应的高峰期,每个器官都像没有老实待在它们该待的地方。最舒服的时候就是他们在车上,何煜呈把手覆在他腰上的时候了,何煜呈的手比他的体温低,贴在那里是很薄的一片冰。所以他是欲求不满,他还想要才会这样。
他们在十五岁那年将个性拆解分割,写在学校的笔记本单页上各自挑选。俞亚廷记得他分到的名词当中包含热情、圆滑、散漫、浅薄,那另一个人拿到的必然是与之对立的另外四个。他不知道对方怎样,反正他自认是没有认真遵守。另一位可不要太老实,把他对比成一个混蛋多不好。
何煜呈果然愣住,他就看到俞亚廷整个人陷进床垫里,对他笑着伸出手:你拿走了我的耳钉一直都没还我,现在耳钉在哪里?
耳钉——他当然记得,那枚耳钉是俞亚廷主动给他的,是要和他玩你藏我找的游戏。
当时他没兴趣,只是迫切地要知道怀里的人的名字,他想吻他或者想要他都用不着这么多花招,在那个时间点,他还是傲慢最占上风。俞亚廷他有什么资格让他陪着玩东玩西的?他把他压在沙发上玩,玩到他求饶,他终于够了,才想起来要找耳钉。那枚耳钉是从他们的手心落到身下,在皮肤上硌出一个缺口。美人蜷在沙发上喘息,好痛,可是他好快乐。他良心发现,把他抱去洗澡,耳钉从身上掉到地上,他鬼使神差地捡起来藏进口袋里。
何煜呈以为俞亚廷在对他调情,是他欲求不满。但在看到他眼睛的时候意识到不对,这个眼神他找了几个月,现在重新落到他手里,他却不想要了。“你不是……”他声音压低了,后半句话在嘴里绕一圈才吐出来。“你是谁?”
他看到俞亚廷不再对他笑,他喝了一个烂醉,现在眼睛却完全清醒。“我好想见你哦。”他说,“明明是我先……但你喜欢他对不对?”
这句话讲完后俞亚廷整个人都软在他身上,就是他们第一次上床的时候,他觉得这个人不是人,而是一团雾,现在就和当时一模一样。他想得没错,也只有雾才能散得这样快,等怀里的人再抬起头的时候,就已经恢复成原来那个他。可他马上发现他的眼睛不是醉了,而是涣散掉。他皱紧眉,看他的肩膀和后背在呈现一个痛苦的,一次次拖得极长的起伏——他呼吸不上来了。
“俞亚廷。”他叫他,同时手去试他脉搏,起码飙到一百五。他再叫一次他名字,“我现在给你的医生打电话,把你的手机给我。”
不用,不需要。俞亚廷想拒绝,他能听到何煜呈在问他,但无法回答。他最后一点语言能力被另一个他用掉了,多温情的告白啊,他都说不出这样的话,而且说完就跑,给何煜呈留一个这么大的疑惑,他赞美他。他如果不是一个半死状态,肯定要好好观察一下这位少爷的反应,他一定这辈子都没听过像这样的告白。
他现在也没办法告诉何煜呈,他的医生也没本事去治这个。没关系,他之前用药过度,只是断药反应而已,比起上一次莫达非尼过量都不算什么。但他能感觉到何煜呈手托着他的腰,让他尽可能靠得舒服一点。多好的一个人,他要感激涕零,难怪另一位要吃醋。
何煜呈看到的是他在摇头,在费力地呼吸,然后听到他艰难地从喉咙里挤出一点声音:口袋,他的衣服口袋。他照着做了,摸到一支注射器。他看着俞亚廷拿过去,艰难地将药剂推进手臂静脉。
这场景他很眼熟,在美国的时候他见过不少瘾君子就是这样,overdose之后把自己折叠成三层的,躺在花坛里的,一只鞋在脚上另一只在头顶的,他们的一半灵魂都在注射器里。
为什么,他在用什么药?空的注射器他捡了起来,在模糊的灯光下看不出端倪。他收了起来,拿回去找人研究。俞亚廷躺在他怀里,事实上他不喜欢这个,不想看到这个,人光鲜亮丽的画皮下面是跳动的血和肉,是黑色的眼泪和求偶的欲望。那毫无价值,他不需要。可是他面前的是俞亚廷,他对他的迷恋正盛,理智暂且要靠边了。
何煜呈对自己有所觉知,他在恋爱关系当中只能是个lither,lither不知道自己在什么时候会退潮,所以必须当爱人的那一方。和其他同类对比起来,他自认没有那么苛刻,不是非得他来爱,对方一爱他就要逃避。他也享受被人爱,怎样的爱法都可以,唯独要不要接受是他的事,他可以适时叫停,到那个时候,其他人再爱他也没用,跪下来求他也只能是演独角戏。走吧,别再见面了。他说,别让我说得更难听。
但他已经察觉到俞亚廷有所不同,已经越过他的安全边界,应该适时叫停。所以他想得很完美,干脆一次性吃到饱,之后可以彻底了却他的惦念。他一边上瘾一边想着戒断,结果戒断是进一步的沉沦。
药物在血液里起效的过程是一个完整的戴上面具的过程。十几分钟时间,他等俞亚廷吐出最后一口绵长的呼吸,等他将假面的拉链拉好,将糜烂的血和肉都封闭在假面之内。什么也不曾发生过,俞亚廷转过头来若无其事地看他,还是一样美,一样高贵不可方物,于是他又可以继续爱。
这个时间他本来应该和美国人开会,不管了,他想做。管他是overdose还是人格分裂呢,可是他电话又响,这一次是Athena打过来,她等了一个下午都没等到答复,现在忍不住来催他问。
俞亚廷伸手按住:别接了,和她没什么可谈,不管你答应她什么,只要你答应她,那她就认为自己是吃亏了。虽然这样说,但我也不是针对她哦,因为你现在去求其他人也一样,那一天场内两百个人,样貌不一样,穿着不一样,但内里都一模一样,差别还没有不同品种的鸡蛋大。
和这些人都不同的人是何煜呈,俞亚廷不讲他最初和何煜呈一睡再睡是因为迷上他腹上的烟疤和腕上的划伤,他也搞不懂他为什么迷恋这个,迷恋到愿意去舔新生的粉红色的肉。肉不是甜的,是刺舌头的酸味,如果有血留在上面的话就是铁锈味,但结的血痂则没有什么味道。他诚实地这样讲出来,林祈恩马上骂他有病,他慕残,说以后可不敢再和他做了,怕他玩疯了再一时兴起见点血他可消受不起。
他记得自己当时在撒娇,也没有那么夸张,话既然都说到这里了那是有一点想见血,就一点点,一点点而已。
一点点也不行,林祈恩死不松口,让他从他的工作室里滚蛋。他就是在被拒绝之后不爽,然后遇到何煜呈,简直像上天赐予他的。他第一次见他是在秀场,他从台上看台下,一眼看到这是张生面孔,冷淡,矜贵,傲慢,他好久没见过这样的人,对这个一见钟情。这样的神色只能在两种人身上见得到,第一种是生手,第二种是天生高人一等的大人物。他好奇,想试探何煜呈的底线,想看他有火发不出还要求全。现在他认真地改变主意,要让他保有这份高贵。
他拿过何煜呈的手机,利落地把Athena联系方式拉黑删除,对上一个疑惑的眼神。他对他解释,你不用再理她了,之后其他人和你说什么你也不要管。你去问童钟月要你的邀请函,他在巴黎等你,他能带你一步登天。
他以为自己是一个字一个字咬着说话,必定是说服力极强才对,其实每个字都飘得厉害。落进何煜呈的耳朵,听起来就像一种极不吉利的临终托嘱。
得了吧,他不是这么好心的人,何煜呈百分百确定这个。他今天从一开始就不正常,眼睛里有一半他不熟悉的东西在,事出反常必有妖,他极度警惕。
“……他能带我一步登天,但你也可以,对不对?”何煜呈用和他一模一样的语气,咬着他的耳垂讲话。“为什么不是你来帮我这个忙?”理智告诉他不该继续,如果他要窥探的话不该是现在才开始,但要出口的话他不想再吞回去。“人情欠在你身上不好吗?”
第7章
药物在血管里跳,俞亚廷只感觉他的每寸皮肤都烫得发疼。他厌倦了一次次对医生解释他用药是为了活下去,不是为了它的反面。他众星捧月的快乐还没尝够,lovemaking也还没够。还有林祈恩的灵感无限,他很想知道他未来还能搞出怎样的新鲜玩意。以及眼前这位可爱的人间新手——他看他一眼就知道他爱他,这一口爱情让他快乐至极。而且何煜呈已经装不下去了是不是,那张面具从眼角开始裂,露出里面困惑着不断跳动的一团混沌。
为什么不是你呢,为什么你不能来帮我这个忙?何煜呈这样问他,他也不想承认,可这是他完全被高看了,他这样一个人孑然一身,除了一张皮相可以卖,背后再没有其他能耐。现在这张皮相也快要到期了,所以他没有办法帮他。
他不回答何煜呈,只是对他笑。体温高到他整个人已经不太清醒,想回到意识后面去休息,但又不想就这样将何煜呈拱手让人。“干嘛刨根问底……”他含糊地嘟囔,“你这么喜欢我吗?”
莫名其妙。何煜呈蹙着眉看他的脸,任谁和这双眼睛对视也说不出否认的话。俞亚廷得到了答案,就笑着撑起上半身,舌尖翘出来够他嘴唇。何煜呈一动不动,是在思忖面前的人现在是谁,以及他自己是谁。这个人连呼吸都好烫,他的手心被烫热了,再不够温度给他降温。他接住他探进来的舌尖,现在他也不知道他吻的是谁。
他想知道,他要问清楚。但他突然吻到一滴泪,从鼻尖落到他上唇。他愣住了,接着看到俞亚廷眼角一条发亮的水线连接到他的脸,眼泪清晰地把表里世界分切开。
……为什么?他在哭什么?何煜呈没有多余的心力思考,那滴泪滑进他的唇缝,一层发麻的咸涩,顺着他喉咙很慢地融化进胃底。好了,现在他身体里有了他的一部分细胞,他们现在理所当然该有共感,他必须要从眼泪的余味中知道面前的人到底是谁。“你不是他。”他笃定,“你让他出来。”
不是吧。俞亚廷失笑,他现在看起来到底是什么样子,居然能让何煜呈把他和另一个人搞混?有些丢人了,他在反省。决定果然不该做得太快,会破坏他作为他这个存在的平衡。说到底他也不想这样快,但天不遂人愿,他半个月前接到他舅舅的一通电话,大言不惭地对他炫耀,他也作为名人堂的一员受邀出席一星期后的秀场。
当然,因为您在电影界很有造诣,受邀也是应当的。俞亚廷这样说,然后对面就很得意地笑。那笑背后是在说这是当然,在说你算个屁,你造一个灵堂想要吓唬谁?
是的,是的。俞亚廷百分之百同意。
那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意识到这件事到了要解决的最佳时刻,之前的一切都是在为了这个舞台铺垫。他是喜欢做展览品,做万人迷,喜欢听林祈恩咬牙切齿地讲他没有他不行,他唯一的缪斯,伟大的缪斯。然而这些都要为了另外一件事让路——他要在一个最风光无限的地方拿走他舅舅的命。
他本该在成年前就死在新加坡的精神病院里,那地方终日阳光普照,生命力强得惊人。窗外的阳光挑衅他,要和他一较高下。那个愿望在这时就开始初具雏形,他多活这些年,唯一的目的就是让他舅舅去死。所以他故意在装无能和无辜,骗一个始终沉沦在成功想象并且路径依赖的傻子没那么困难。他不会告诉他,他早就有本事脱离他的控制,比如只是稍微利用一下眼前这个人,也能让自己从此逍遥。
何煜呈之前已经为他做过一次了,如果他向他求救,那这一次他也做得到,但他不要,他恨死他的舅舅,只想和他以命换命。把舅舅送进局子恐怕他也死不了,踩一辈子缝纫机没什么意思,这样的人配得上一个更浮夸的结局,所以没什么比那一场秀更加适合,一个纯粹的名利场,每个嘉宾他都恨不得涎着脸去攀关系。他当然没资格进,他也不会知道是谁让他拿到资格的。
现在唯一困惑的只剩下死法,他之前思索了很久,用电也很好,复仇小说都流行以牙还牙这一手,问题是大庭广众之下似乎找不到把高压电牵进会场又不殃及无辜的方式,焦点转移被误认为是无差别杀人案就糟糕了,所以大概还是要见一点血——最好的方式是用那把一定会出现的切蛋糕的刀,手够快的话,切开一个人的喉咙不算什么问题。要么在头顶的灯光上做好手脚,让所有玻璃碎片都像鱼鳞那样扎进他皮肉里面。
他已经走神太久,久到那滴泪已经干涸,变成妆容和场景的一部分。何煜呈的耐心则快要耗尽,不过是一个炮友,有什么资格这样考验他。他的手机再一次响,一个工作电话,他顺手转接到语音留言,他不能按时回去开会了,这一场不可以,下一场也一样不可以。
这个电话把俞亚廷叫醒一点,他眨了眨眼睛,又一次探身上前,继续刚才那个吻。他的状态不适合亲吻了,他呼吸不上来,接吻会让他更加不知道自己此时姓甚名谁。没关系,不重要,来做吧。他的手指轻轻敲何煜呈的腿,成功地把他点燃。
高潮等同于一个个小型的死亡,何煜呈不和他客气,他先亲他的耳朵,然后张口去咬,再问他能不能掐他脖子,只五秒钟就可以。这个人平时很顾及他的绅士形象,动情都算是罪过,只有在床上毫不掩饰,他们本来最投契的也是这个。
他不介意玩得更大些,最好多来几种玩弄他的方法,扇他耳光骂他贱人也可以,掐脖子五秒钟算什么呢,十秒以上,再升级到二十秒,三十秒,掐到半死才最爽。更爽一点的是在水里,被人从后面抓住头发,把脑袋往水里按,濒死体验简直绝顶——何煜呈应该能懂的,他给他自己放血的时候也差不多。
他在反省,他也不想张口闭口就是死啊死的,显得像个行为艺术家,难怪心理医生对他忧心忡忡,对他说答应我,让我两周后还能见到你。他答应了,在回程的路上开始计算时日,发现自己这一次怕是要食言。他也不想,所以他才难过,何煜呈不是那种看到眼泪会更兴奋的类型,相反他的理智要逐渐胜过他的本能。对他们各自来说,都有另外的事要比爱更重要。现在他的里面已经完全湿透了,软得一塌糊涂,但何煜呈只会因此把他当一个男妓。
看吧,何煜呈压迫上来,扣着他的手腕不准他动。他太用力了,药物放大了感官,何煜呈不知深浅地在他里面钻得好深,他痛出一个哭腔,求他慢一点。他看到何煜呈用口型吐出一个很脏的单字,这一整天他面对的全是不痛快和疑问。俞亚廷对他心怀歉疚——一点点而已。这是最后一次了,求你了,温柔一点。然后记住他,记住他,他身体里的另一个人提早很久说出他想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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