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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丽人1960s》青春校园小说_三春景

    第131章 新篇章(9)


    “先生们、女士们……马上开始录制,各就各位好吗?”导演助理拿着一个扩音器,站在‘优卖’商店好几排货架前的空地上,声音有些嘶哑地提醒整个节目组,以及今天参加节目录制的‘家庭主妇们’。


    丽莲和克里斯托弗谈好了‘合作项目’后,就和‘黄金时代’的下属们谈了怎么制作新节目。她将这个节目暂命名为《超市大作战》——虽然,此时人们更习惯将后世超市模式的商店称之为‘折扣商店’,但超市并不是一个新词,20世纪初就诞生了符合现代定义的‘超市’。


    即一种大型的、多部门的、顾客自助的零售商店。


    最初,这类‘超市’(supermarket)诞生在食品零售业,只有食品商场才会做成这种模式。现在的话,大家还是有些受惯性影响,会觉得‘超市’就是食品商场。至于后世更熟悉的‘超市’,则被叫做‘折扣商店’。


    但显然折扣商店无法概括这类连锁商场的特点,反而是‘超市’更合适……只除了其经营范围远超‘食品’这一项。


    丽莲将‘超市’堂而皇之地放到节目名称上,但用到的店却不是食品商店,而是‘优卖’折扣商店,其实也是在改变大众认知。但她觉得这个改变是很有必要的,‘折扣商店’这种名字本来就让人下意识觉得不太上档次,感觉像是搞清仓大甩卖的地方一样。相比之下,‘超市’就要中性多了,而且更能概括‘优卖’这类商场的特点。


    “杰斐逊!等等,灯光还要再调整一下。”导演助理话音刚落,就有灯光师大声说道。之后陆陆续续还有别的人‘报错’,直到又过了半个小时,录制才正式开始。


    是的,《超市大作战》的录制是在真正的商店里,就在纽约郊区最大的一家‘优卖’结束营业后——真要感谢这个时代的美国,只要给够夜班补贴,大家还不怎么抗拒上夜班。


    “我以为你们会搭一个和真实超市差不多的录影棚……”克里斯托弗站在录制现场边缘,看着录制开始,小声说道:“那样应该能省不少事,不用每次都重新布置,也可以随时进行录制,而不是现在这样,只能晚上录制……”


    今天是第一次录制,丽莲也来了,就在克里斯托弗身边。听他这样说,就解释道:“的确可以搭建录影棚,但那样成本太高了!您是‘优卖’的老板,应该最清楚了,一家这样规模的‘优卖’,光是货架上的商品,总价也不便宜了。”


    “更不要说,一些生鲜货,或者保质期较短的,还要不断更换。”


    “而如果不全部复制,又会缺少超市的那种真实感……不,应该说,即使全部复制,摄影棚就是摄影棚,始终不会有真实现场的真实感。就算是那些参与录制的太太们,在真实的商场里,也会更兴奋吧?”


    “在真正的‘优卖’录制还有一个好处,我们可以经常更换录制场地。第一期在纽约郊区的‘优卖’,下一次就可以去新泽西的‘优卖’。我想,不同的‘优卖’总有一些不同,带来新鲜感的同时,这些不同甚至可以成为游戏环节的一部分。”


    关于要不要搭建录影棚,丽莲也是和组建起来的节目组谈过的。他们计算了搭建录影棚的花费,最终决定还是在超市晚上关门后再去录节目,而省下来的钱,全部给节目组工作人员做‘夜班补贴’——本来丽莲就不是为了省钱才非要在真实的商场录制的。


    有金钱做激励,那当然一切好说,节目组没有丝毫怨言。相反,他们生怕现场‘不可抗力因素’太多,导致丽莲后悔,想改回录影棚录制呢!


    “您考虑得很周到。”克里斯托弗轻轻点头,然后又说:“‘超市’也是个很好的主意,一直以来人们都把‘优卖’这种店叫做‘折扣商店’,我意识到了不太合适,但也没想过要更新命名……而您借助一档节目,或许就能扭转大众认知,将‘超市’和优卖画上等号。”


    “这是非常高明的广告人都做不到的……大概就像弗莱明说的,您非常有成为广告人的天赋!光是这一点,我就该付您一大笔钱了。”


    丽莲笑了笑,正打算说什么时,被录制现场一阵欢快热烈的笑声打断了。看到主持人制造的热烈效果,丽莲转而说道:“林登做的不错,他真的很有这方面的天赋……我的意思是,他说不定能靠《超市大作战》这档节目走红。”


    ‘林登’是《超市大作战》这档节目的主要主持人,之前他是一位电视购物节目主持人——是的,电视购物节目就是这么早就诞生了!该说不说,借助媒体吆喝卖货几乎是人类本能的商业模式。过去人们在大街上,面对面吆喝给顾客,有了电视后就有了电视购物节目……然后是丽莲上辈子,直播时代,大家还是直播卖货。


    丽莲是在看电视的时候发型‘林登’这个人才的,他不是那种年轻帅哥,有一定年纪、不那么完美,但儒雅又亲和的气质就很符合‘师奶杀手’这个定义。简单来说,用来做《超市大作战》这种定位家庭主妇的节目的主持人,实在太合适了!


    而且他很有调动现场氛围的天赋,即使是在电视购物节目里,经常会有的很多很尬的场景,他也能面不改色的圆回来,然后又鼓动观众们买买买。


    丽莲觉得他主持《超市大作战》应该会很有效果,现在看来也确实挺有效果的。


    更别说,‘林登’还有一个好处是便宜!作为电视购物节目的主持人,《超市大作战》这种正经节目找他,算是他一次事业上的飞升了,价格自然好谈。基本上,只要能比购物节目报价稍高就行了,他更看重的还是《超市大作战》代表的‘转型机会’。


    他还是有些追求的,并不想一直做个电视购物节目的主持人……大家似乎都不把他这种主持人当作‘主持人’,更多时候当他是个疯狂卖货的‘骗子’(这年头的电视购物节目,为了卖货,就不可能‘实话实说’)。


    “是的,这个主持人很合适,他能和主妇们打成一片,有一种超市价格专家的感觉。”克里斯托弗顺着丽莲的话点了点头。


    其实‘林登’并不是超市价格专家,他之前在电视购物节目,也不代表他了解超市里的东西要卖多少钱。但知道《超市大作战》这档节目怎么回事后他就开始做准备,再配合上演技,足够他装出‘超市价格专家’的样子了。


    “……现在看起来一切都不错,希望卖节目的时候也能这样顺利。”丽莲和克里斯托弗并没有看完节目录制全程,只带了一个多小时就一起离开了,在车上丽莲如此说道。


    “您还是打算将节目卖给哥伦比亚电视台吗?”克里斯托弗问。


    “首选当然是哥伦比亚电视台……我也知道,‘黄金时代’不应该绑死在一家电视台,但《超市大作战》是一个新形式节目,不太容易被接受。相比起从来没合作过的其他电视台,还是哥伦比亚电视台更有谈的希望——过去良好的合作并不是没用的,对吗?”


    丽莲确实已经谋划‘黄金时代’合作电视台的多样化了,但这种事也不是说来就来的……她的打算是,可以从他们的第一部 电视剧开始。至于《超市大作战》这档节目,还是可以找哥伦比亚电视台的。


    不过,即使是有过良好合作的哥伦比亚电视台,要卖出《超市大作战》也不是那么容易。


    “还算有趣,但这难道不是‘优卖’的广告片吗?说实话,我猜这档节目的收视率不会太差,但要推出这样一档节目,可能会有损哥伦比亚电视台的形象。”哥伦比亚电视台节目采购部门的主管在看过丽莲亲自带来的前两期节目后,有些为难地说。


    这让丽莲想到了某些玩具公司为了卖玩具制作的动画片,送到电视台去就是免费播放,不给电视台倒找钱就是好事了——毕竟,那动画片再精彩,难道就不是‘广告片’了吗?真的,这和精彩不精彩、有没有人愿意收看不见得相关。


    而这位主管说的有损哥伦比亚电视台的形象或许是有些夸张了,但也不能说是无稽之谈。就像影视剧也会在‘植入广告’上有所控制一样,毕竟植入广告多了肯定会影响观众观感。哥伦比亚电视台将一部‘广告片’当正经节目放,也的确不太像样,可能会引来观众反感。


    “或许,哥伦比亚电视台的电视网,一些地方电视台可以……”主管也和丽莲因为之前的《水上大闯关》、《约会》两档节目有了交情,拒绝丽莲之后还帮她想着可能的出路。


    如果能在多个地方台播出,其实效果也不会太差,但肯定还是在哥伦比亚电视台播放最好。所以丽莲还想努力一下,于是参加了贝比·佩利最近举办的宴会……直接说服老板或许是一条捷径?


    “……我就知道,亲爱的,你一定是‘另有所图’才会来。”贝比一只手举着已被香槟,和旁边另一位女士碰了一下,然后才伸另一只手点了点丽莲的鼻尖:“我亲爱的丽莲,邀请你一直是最困难的事情之一,你对社交界的倦怠某种意义上让你更受欢迎了……”


    “大家都对你很好奇、爱着你,你真应该多出现的,就当是可怜可怜我们这些无聊的人……有你在总会有一些有趣的事。”


    丽莲主动找到贝比,提出了想要她带自己去和他的丈夫,那位哥伦比亚电视台老板说几句话,然后就被这位大美女‘埋怨’了——虽然贝比即将50岁,但岁月不败美人,这时候的她依旧有着一种让人折服的魅力,的确是‘大美女’呢。


    而她说是这样说,还是很快站起身,挽着丽莲的手,带她去了佩利先生那边……此时的佩利先生正和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士说话。


    佩利先生的不忠不是什么秘密,这种和年轻女孩儿调情的举止,贝比已经完全不在乎了。她的要求只是丈夫不要把那些事摆在台面上,让她颜面尽失——这方面,佩利先生还算马马虎虎吧,只能说他还有旧时代男性的最后一点儿体统。


    “亲爱的。”佩利先生拉住妻子的手,嘴唇碰了碰她的手背,十分自然,任谁也看不出这对夫妻早就同床异梦。


    然后佩利先生又看向了丽莲:“富尼叶小姐,晚上好……希望您这一晚玩儿的开心……对了,有一段时间没见到克里斯了,他最近还好吗?”


    “克里斯吗?还是那样,他是个工作狂,上周又去南方出差了。”丽莲摊摊手说。


    佩利先生短促地笑了一下:“说真的,克里斯真是我见过的最勤奋的年轻人了,但要我说,他不该这样的,怎么能不多陪陪可爱的未婚妻呢?如果不是因为我们大家都了解他,他是个再正派不过的小伙子,大概就要有人说他有别的情人了,出差只是借口。”


    “别那样说!”贝比轻轻拍了丈夫的肩膀一下:“可别挑拨离间,我的好先生!丽莲和克里斯,真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一对儿了,非常相爱、非常可爱、非常纯洁——事实上,丽莲让我带她来找您,说是有事想要和你说……丽莲,需要我和芭芭拉小姐走开一下吗?”


    “哦,不必,至少您不必,虽然公事相关,但也不是需要保密的事。”丽莲微笑着说。


    虽然丽莲这样说,但她都说了是‘公事相关’,佩利先生当然不会让刚刚还一起说话的女伴留下,于是这位‘芭芭拉小姐’就被客气地请走了。


    她走之后,丽莲才说到了《超市大作战》的事,说了被采购部门主管拒绝的前因后,丽莲才说:“实际上,我明白贵台的顾虑,所以我想我可以来找您,用一个不错的创意,换您为《超市大作战》开一次绿灯。”


    “创意?是的,您一向很有创意,我听贝比说话。”佩利先生没说可以,也没说不可以,只是做出了洗耳恭听的架势。


    丽莲也没有故作高深,直接就拿出了‘节目冠名’的创意——这个时候节目播放过程中会有很多广告,但的确没有节目冠名的做法。


    ‘节目冠名’的好处是,它开辟了新的广告位,能给电视台带来不菲收入。同时,它并没有增加广告时长,进一步将节目碎片化……要知道,此时的电视广告已经很‘猖獗’了,经常会引起观看电视的观众不满。


    “……建筑可以冠名,一档节目怎么不可以呢?佩利先生可以想想看,这可是个非常显眼的广告,索要的广告费会远超一般的插播广告。而且说起来也不难,比如说《超市大作战》这档节目,就可以改名《优卖超市大作战》……”


    一个创意能卖多少钱是很难说的,因为这种交易最重要的就是对方要认!丽莲也没想过靠卖来自未来的‘创意’过活,不过这种时候将其作为自己达成目的的筹码,倒是没什么。


    至于说佩利先生会不会收了创意不办事,丽莲倒不担心。一方面是,她现在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对方不可能那样随意对待她。另一方面是没必要,佩利先生这样的大人物,让哥伦比亚电视台播出一档节目而已,一句话的事,何必要为这种小事伤害自己的信誉呢?


    第132章 新篇章(10)


    丽莲成功用‘节目冠名’这种广告方式推销出了《超市大作战》这档节目,顺便为佩利先生拉到了第一个冠名广告商——‘优卖’当然会冠名《超市大作战》。


    这样,剩下的事就不需要丽莲操心了,毕竟节目本身的录制已经走上正轨了。在节目模式大致固定,只是需要时不时添加一些新鲜看点的情况下,节目制作组自己就可以运行良好(如果这都做不到,还需要丽莲一直盯着,算什么专业人士?薪水小偷吧?)。


    所以丽莲得以专心于‘考试月’,并在这一学年结束时取得了相当理想的成绩……


    “是的,夏天当然要离开纽约去度假,我想只要有办法,大家都会在夏天离开纽约的……”丽莲在暑假开始就和朋友们打电话,告知了度假的事,让他们有事找自己可以打酒店的电话。


    “……已经预定了酒店,是一家名叫‘枫丹白露’的酒店。说起来,美国的很多东西命名都很俗气,都是从旧大陆照搬一个听起来耳熟、有档次的名字——总之,就是‘枫丹白露’,打电话去这家酒店就行了……是克里斯订的酒店,他去迈阿密出差时就住那儿。”


    丽莲今年夏天的度假地在迈阿密,这也和克里斯托弗最近在佛罗里达扩张‘优卖’有关。这个夏天,他一半时间都会呆在佛罗里达州,如果丽莲不去那儿,他们就很难一起度假,甚至见面了。


    这样的现实情况,加上迈阿密确实是个度假胜地,丽莲也没有去过,她便同意了克里斯托弗的‘迈阿密度假计划’。


    “迈阿密?哦,那儿的海滩很漂亮,不过一定要小心,听说蛇虫非常多,酒店也常见那些‘小东西’。”电话那头传来朋友的叮嘱:“另外,注意防晒,亲爱的,迈阿密的阳光太‘火辣’了,如果你不想晒黑,这是最重要的。”


    这时已经有美国人喜欢把皮肤晒成均匀漂亮的深色了,不过主要是男性,女性也有,就是比较少见。


    丽莲记下了这些,还在飞机上阅读了航空公司提供的迈阿密旅游小册子,自觉对迈阿密有了一些心理准备。但当她走下飞机时,还是被这里的潮湿炎热吓了一大跳——她穿着夏季裙装,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时代的女装还是太束缚、太累赘了,她现在很想念上辈子的宽大T恤配热裤。


    好在到了‘枫丹白露’酒店后好了不少,作为一家豪华酒店,‘冷气’可以说是标配了。


    “富尼叶小姐,但泽先生明天就能回迈阿密,他让我代为表达歉意,非常抱歉没能来接您。”今天给丽莲接机的女秘书非常小心地说,她有些紧张,担心丽莲会因为这件事不高兴。


    她是佛罗里达这边分部的人,以前从没见过丽莲,只知道她是自己boss的未婚妻。而根据她上一份秘书工作的经验,现在这种情况下,boss未婚妻并不是好安抚的——更糟糕的是,一旦安抚不了,这比工作上犯错更要命!


    但她没想到,丽莲非常和气地摆了摆手:“没什么关系,一路过来很辛苦,我本来就只想休息。”


    舟车劳顿的情况下,丽莲确实只想休息。送走了女秘书,她就叫了一个小时后的客房服务,在客房服务送吃的来之前,洗了个澡和头——差不多头发吹到半干,吃的刚好送到。


    给了服务生小费,没有让他帮忙侍餐,丽莲自己一个人随便吃了一点……就是一点意面,一份烤牛肋,一点儿沙拉,甜点是冰淇淋。配的也不是酒,而是可乐……


    说实话,美国的饮料里,经过改版的可乐已经算健康的了,即使这是在吃糖还没那么厉害的六十年代。不,应该说六十年代美国和六十年后的美国,饮料各有各的不健康,只是特点不同而已。


    吃完这一顿,丽莲才算是从舟车劳顿中彻底恢复,而这个时候时间才到下午4点半,说实话这顿晚餐吃的有点儿早了(谁让她今天在飞机上没胃口,所以没吃午餐呢)。不过今天丽莲也懒得再折腾了,之后便一直呆在房间里,吹着冷气看小说和杂志。


    就是这样,不知不觉睡着的。而她醒来,是被门铃声吵醒的。


    丽莲眨了眨眼睛,这时天早就黑了,她有些朦胧地恢复思维,下意识起床往门口走去。直到到了门口,她才停下来,问了一句:“是谁?”


    “富尼叶小姐,但泽先生来拜访您。”门外传来服务生响亮的声音。


    丽莲连忙打开门,果然是穿着‘枫丹白露’酒店制服的服务生,以及站在服务生身后,头发有些凌乱,衬衫也有些皱的克里斯托弗。


    “……抱歉,我打扰您休息了吗?”克里斯托弗的声音有些干涩,从钱夹里抽出一张钞票递给服务生,然后迅速一只手揽住丽莲,一只手关上了门:“您怎么……真糟糕,您睡迷糊了吗?”


    丽莲这才发现,原来自己穿着一件真丝吊带的睡裙,没有穿罩袍就起身去开门了——丽莲是艳丽妖娆的长相和身材,只是她的气质、做派过于高岭之花,所以成了冷艳、清艳。但在这个睡得有些迷糊的晚8点,一些包裹在灵魂外的东西被卸下了,于是一些克里斯托弗都没见过的东西便这样自然流露。


    美艳绝伦,致使蓬荜生辉的大概就是她了……明明是没有开灯的房间,只有没拉上窗帘的窗户外,泳池方向一点点光线若隐若现,再加上酒店走廊里的昏暗灯光——就是这样,她站在那里,骨头是宝石做的吗?所以有艳光要透过皮肉,让人头晕目眩。


    克里斯托弗当然也头晕目眩了,他搂着丽莲的腰肢去亲吻她,亲得太凶太急了。深入地亲了一会,丽莲呼吸不过来,便要向后仰。克里斯托弗并没有去追那丰润的嘴唇,而是一下亲在了脖子上,亲得既温柔又难缠,搞得丽莲也受不了了……


    ……


    “您是怎么搞的?看起来像是熬夜了……”丽莲将刚刚送来的牛排切开,然后将盘子挪到了克里斯托弗面前。


    刚刚克里斯托弗去洗澡的时候她叫了客房服务,食物送过来后,虽然她也跟着吃一些(毕竟晚餐吃很早),但总归要睡了,并不打算吃太多。除了半客扇贝,她只打算吃一份烤莴苣,剩下的都是克里斯托弗的。


    克里斯托弗叉起一块切好的牛排咬下来,咀嚼了几下,然后又喝了小半杯香槟——看起来是真的饿极了!他很少见这样迅速的吃相。


    “一些非常糟糕的事,处理几个这边的蛀虫……他们似乎把我当成了那种什么都不知道的傻瓜。”事情当然没有克里斯托弗说的那么简单,不然他也不会错过接机了,要知道他可是说好了要来接丽莲的!这种‘食言’的事,在克里斯托弗身上是绝少发生的。


    而在处理完事后,他坚持要连夜赶回迈阿密,不然丽莲就要明天才见到他了。


    虽然这样很累,但见到丽莲后,克里斯托弗认为完全值得——这几天佛罗里达这边的事糟透了!即使在‘优卖’创业后,他经历了各种糟糕的事,看起来非常顺利的创业,实际就是关关难过关关过而已……这次发生的事也再次拉低了下限。


    原本有很多负面的东西积累在了克里斯托弗心理和生理上,但见到丽莲后,一切都好了。


    只有这种情况下,他才相信,那些先贤哲人大文豪,纷纷赞颂‘爱’是解救一切的良方,原来不是假话。


    丽莲也没有问事情到底多糟糕,看克里斯托弗的样子,应该是解决了?等克里斯托弗吃完了这顿晚了太多的晚餐后,他们就洗漱整理,最后一起躺在床上——克里斯托弗昨晚熬了通宵,刚刚又耗费了力气,现在在丽莲身边,几乎是一下就睡着了。


    丽莲就不一样了,睡得太早了,睡了几个小时后,这时候有点睡不着。不过大概是气氛太好睡了,随着窗外隐隐约约传来的欢声笑语,她也渐渐失去了意识。


    不过,这也导致她第二天醒的很早,大概凌晨四点多就醒来了,并且再也睡不着。


    睡不着就不睡了,丽莲静悄悄地拉开克里斯托弗的手臂,穿着软底拖鞋就去了套间的书房——酒店房间里有提供一些零食,像是奶酪块儿、薯片、薄脆饼干什么的。就着这些零食,她又找出咖啡和奶粉,自己煮了一杯拿铁,算是吃了一顿极早的早餐。


    再然后就开始了写作……凌晨人静的时候最好写作啊……


    这是她在《末日》后又开的一本新书,依旧不是‘《驱魔夫妻》系列’,而是一个大逃杀类故事。


    大逃杀类故事,在此时已有先河,最早可以追溯到1924年美国作家理查德·康奈尔发表的短篇小说《最危险的游戏》。


    这篇小说是从当时流行于富人阶级中的动物狩猎中得到的灵感,当时的富人为了狩猎痛快,经常会跑到非洲和南美进行狩猎(大概是因为那边有足够多的大型野生动物吧)。而《最危险的游戏》正是讲述了一个美国猎人,原本要去亚马逊狩猎,结果发生海难,流落到了一座荒岛上。


    这座岛上有一个十月革命逃出来的俄罗斯贵族,他买下荒岛后在此隐居避世。但他并不是那种人畜无害的隐居者,而是在自己巢穴编织捕虫网的‘蜘蛛猎人’——他故意在荒岛周围修了错误的灯塔,引诱客船,致使其触礁。


    这些海难的幸存者如果逃上荒岛,就会成为他的‘猎物’(俄罗斯贵族也很喜欢打猎,不过普通的猎物已经不能满足他了)。


    俄罗斯贵族还会给幸存者食物、刀等,以及3个小时的抢跑……3小时候他会展开他的‘猎杀’。


    没有后世的大逃杀完整,不过已经可以看出一些大逃杀故事的雏形了。而且这部作品启发了真正的大逃杀类作品,比如罗伯特·谢克里1953年发表的短篇小说《第七个受害者》。


    其实在丽莲看来,《第七个受害者》的设定已经非常接近后世的大逃杀类作品了,只不过受限于时代,以及美国人那种过于直接的思维方式,有些‘推演’让丽莲觉得别扭(比如因为小说中的‘猎杀活动’,犯罪率极速下降,连战争也没有了什么的)。


    但这时这类作品都是短篇,显然大家都把这个题材当成了一个极好的讽刺载体,而不是主流商业小说的可选内容。


    丽莲要写一个长篇的大逃杀类故事,算是填补了这一空白吧。


    第133章 新篇章(11)


    丽莲在迈阿密呆了半个多月,除了享受迈阿密美好的海滩外,主要就是呆在酒店里写新书。克里斯托弗有空的日子里,还会陪她宅在酒店,或者坐游艇出海玩儿一圈。


    半个多月后,克里斯托弗更忙了,根本没有时间陪丽莲了,她干脆就和关系好的同学去了密西西比州,做一些志愿者培训的工作——主要是民权运动志愿者培训,教导一些当地的学生、工人等,如何有序地参与民权运动,和当地压制他们的机关做周旋。


    在民权运动风起云涌的六十年代,这种事在一个大学生很正常,丽莲参与过很多进步团体的活动呢。只能说,这个时代确实可以说‘世界正年轻’。


    “……真不可思议,居然真的见到金了……”结束了一天的培训工作后,和丽莲一起的同学之一,还一脸的不可置信。她口中的‘金’不是别人,正是那位大名鼎鼎的‘马丁·路德·金’!


    在《民权法案》刚刚签署的当下,马丁·路德·金的声誉正隆。即使很多白人恨他,但对于他们这些进步派学生来说,他无疑是个偶像人物。


    《民权法案》的核心就是禁止基于种族、肤色、国籍、性别、宗教的歧视,明确了有色人种不再是美国的二等公民,至少法律上有色人种可以和白人一样了,一样享受公共资源、一样参与选举与被选举……


    虽然在法案刚刚签完的当下,这些法条的影响还看不出来,过去光明正大搞歧视的人依旧在搞歧视,但长期来看歧视会慢慢转入地下——其实美国这种以种族歧视为主的各种歧视,直到丽莲上辈子时也没有解决,甚至还在撕裂这个国家。


    不过,即使是那样,也得承认《民权法案》的进步,以及此后几十年歧视的逐渐减轻。六十年代中期以前,美国人没有因为种族歧视之类的事儿撕裂社会,不是因为别的,而是被歧视的人没有力量,被压制得死死的,每一个追求平等的人都是在冒着生命危险斗争!


    所以《民权法案》,以及往后几十年追求平等都没有错,错的是美国实在太没用了!他们做不到真正解决问题。在选举政治下,他们只会做一些表面功夫,然后将社会切分成各种小团体,防止太多人团结起来,于是真正的大问题也可以隐身在不同小团体的争斗中……


    如果珠美上辈子是个美国人,或者美国信徒,大概会尝试做点儿什么。但她不是,她对美国没什么感情,所以她只做对得起自己良心的事,比如和热血青年们做做力所能及的小时,培训民权运动志愿者什么的……其他的就没有了。


    “是啊,说真的,这样下去,明天我们见到约翰逊总统,我也不奇怪了。”另一个同学也兴奋地说。


    肯尼迪总统遇刺后,是副总统林登·约翰逊接替了他。也是林登·约翰逊延续了他在民权运动上的政治主张,最终让《民权法案》在上个月得以签署——而且他还很有风度地将签署《民权法案》的权力交给了马丁·路德·金(这位是民权运动的领袖)。


    “约翰逊总统吗?”丽莲想到了自己是见过这位的……就在4月份一次慈善晚宴上。只能说,活在这个年代,她已经见过不少出现在教科书了的人物了。


    不过丽莲没有说自己见过林登·约翰逊总统的事,而是顺着这个和同学们聊起来民权运动未来的事。大家对民权运动的未来似乎都很有信心?呃,怎么说呢,站在未来的角度看,民权运动是成功了,但从某些角度来说,也算是失败了吧?


    成功是因为,此时备受歧视的群体确实获得了此时想要的种种平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可以乘坐同一辆公交车,有钱的话当然可以任何社区的住宅……失败则是因为,几十年后的有色人种群体、女性等,依旧能感到一种窒息感,觉得自己在这个社会中是不被公平对待的。


    人们活得并不满意,并且随着国家的衰落越来越不满意——毕竟美国没有衰落前,生存还是不难的,只是活得不满意。但开始衰落后,不被公平对待的一批人,社会中的弱者,他们就要大批面对生存难题了。而相比起别的问题,人在面对生存问题时无疑是最激烈的。


    看着兴高采烈的同学们,丽莲也不可能泼他们冷水,说未来可能如何如何,所以最后只能笑了笑,没有对这个话题发表太多看法。


    而等到半个月的志愿者培训做完,丽莲就返回了纽约,过了半个多月的躺平宅家生活,直到哥大开学。


    哥大开学后不久,丽莲就陷入到了忙碌的学生生活中,基本每天都泡在图书馆里——不是因为这个学年课程多,而是因为这是最后一学年了,要开始准备毕业了!


    六十年代的美国高校,还是哥大这样的藤校,毕业可是很难的!当然,如果是含着金汤匙出生,动辄可以给学校捐楼的大少爷大小姐那另说。


    丽莲的话,虽然现在凑一凑也不是不能给学校捐楼,但她显然没想过那样做,所以只有靠自己的本事毕业了!这就是最近这么忙、还整天泡图书馆的原因……这年头没有互联网,找资料真的是最麻烦的事之一,这就让她很多时候只能来图书馆。


    不只是她这样,大家都这样!所以六十年代的高校图书馆可比几十年后人满为患多了!几十年后虽然也经常有占不到位置的抱怨,可在六十年代,那可是借书都各种排队啊!


    “富尼叶小姐,有位先生找你……”就在丽莲在图书馆昏天黑地地和各种资料死磕时,有个认识她的图书馆管理员忽然找到她,对她说。


    丽莲皱了皱眉,不太高兴被打断了思路。不过她也不可能和图书管理员发脾气,所以在谢了对方后,她就走出了图书馆自习室,看是谁找她——然后看到那个人的时候,一开始她甚至没想起来对方是谁,只是觉得他有些眼熟。


    然后才想起来……原来是姐夫威尔逊,不,应该是前姐夫了,毕竟姐姐艾玛已经和他离婚了。


    丽莲根本不想见这个混账,原本准备转身就走,但威尔逊看穿了他的想法,立刻拦住她,并说道:“亲爱的丽莲,我们需要谈谈,好好谈谈。我假设,你并不想我叫嚷起来,让你在学校没脸,对吗?”


    丽莲其实并不怕威尔逊,只是懒得和这种烂人纠缠,这才没有主动找他报当年的仇。这次对方找上门要干嘛,丽莲不知道,但也能猜到一些——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或许是听说她发达了,想要来沾沾光。


    虽然不知道他怎么会觉得丽莲会让他沾光,毕竟当年都那样了,不是吗?但人的想法有时是很神奇的,更何况这可是六十年代!六十年代男性普遍是丽莲不能理解的‘外星生物’,真的,他们有再奇怪的想法,丽莲也不会意外。


    不过,听到对方说的话,丽莲犹豫了一下,还是收拾了一下东西,和他去了附近一家咖啡厅……她只是不想自己成为学校里一些人的谈资。


    “说吧,您有什么事……实际上,我不认为我们有什么好谈的。”丽莲冷淡地看了威尔逊一眼,便不再愿意看这个人了。


    威尔逊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年轻时长得还不错,这也是艾玛·富尼叶当初会和他结婚的原因之一。现在的话,按照这个时代的审美,其实也还过得去——不过丽莲很讨厌他,当然也就看他的长相不顺眼了。她坚定认为这种长相就是最油腻的!那种自认为自己很有魅力的样子,她只是看一眼都想吐。


    “丽莲,你的态度真让人伤心,我以为你能对我的到来表示欢迎……不管怎么说,我曾照顾过你,是艾玛的丈夫——”


    丽莲打断她:“难道你和艾玛又复婚了吗?我没听说过这件事。如果没有复婚,你就不必提这件事了……一个好的前夫,要像死了一样,我以为这样简单的道理你能懂呢,但显然我还是高估你了。”


    威尔逊被丽莲噎了一下,同时也被她的‘刻薄’有些惹恼了,忍不住说:“一个女孩儿这样尖酸刻薄,哦,这可太糟糕了!我以为你姐姐已经够糟了,但她至少还有一些南方女性基本的教养,你呢?老天,一个上大学的女人,上大学就教了你这些吗?”


    “所以学者们才经常说,读书对女人是坏事!”


    “那种学者基本是扫进垃圾堆,混不到饭吃的……您能说出一个这样说话,也很厉害的当代学者吗?”丽莲嘲笑了一声,然后看了看手表:“别浪费时间了,3分钟,3分钟后我就要走了,请进入正题。”


    威尔逊似乎还想拉拉扯扯些什么,但丽莲根本不再理他,他说什么也不再回答,只是低头看着手表上的指针转动。然后中间提醒他一声:“还剩下两分半。”


    威尔逊只能说:“实际上,我有一个不错的点子……我从亚特兰大一个工程师那儿买下了一份专利,他设计了一个精妙的玩具,能生产出来的话就能挣大钱!”


    “……这需要一些投资,我知道你现在发达了,就想到了你……这是一个发大财的机会呢!虽说当作家也能赚一些钱,但哪比得上大老板呢?”


    显然,威尔逊只知道丽莲成了知名作家,而不知道丽莲还自己办了公司——不过这也不是重点,重点是丽莲怎么可能理会他?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丽莲点点头,站起身来:“我的回答很简单,我对你的创业计划不感兴趣……就这样吧。”


    见丽莲反应如此冷漠,威尔逊先是有些不可置信,然后就是恼羞成怒,大声骂道:“天哪!你就是这样对待曾经关照你的亲戚的吗?真是个自私鬼、白眼狼!呵呵,自己富贵了就不管亲人了,姐姐不管,曾经对自己那么好的姐夫也不关照?”


    这引来了一些人的侧目,丽莲却不是很在意的样子——她是不想成为学校一些人的谈资,但如果真的事情发展到了那一步,她也不会因此如何。


    威尔逊见丽莲连眼皮都没有动一下,已经将包拉了起来准备走,根本不在乎他那些话的样子,忍不住在她离开前威胁道:“富尼叶小姐!我认为你应该在我能和你好好说话时,对我保持尊重,而不是现在这样——你应该明白的,如果你不帮我,我是能够好好‘回报’你的!”


    第134章 新篇章(12)


    丽莲完全没把威尔逊的威胁放在心上,即使是在她最落魄,且没有上辈子记忆的事后,她都没有真正怕过他,更不要说现在了——他能怎么‘回报’她呢?他就是个能力平平、好色卑劣、好高骛远的三流角色而已!


    甚至丽莲没有把他怎么样,他都得感谢丽莲上辈子受到的教育,形成了这个时代看来正得发邪的三观。不然的话,以丽莲如今的财势地位,他没有出现在她面前就算了,都蹦到她面前、自己送上门了,怎么‘回报’他当年的‘关照’,不就是一句话的事吗?


    实际上,那次见过之后,丽莲就把威尔逊其人抛到脑后了。她的日常被学业和事业占满了,学业上要准备毕业的事,事业上之前那部家庭题材的情景喜剧已经拍完了第一季,定名为《史密斯一家》,要组织一个看片会呢!


    ‘史密斯’几乎是美国最常见的姓氏之一(所以电影《史密斯夫妇》里,化名姓氏为‘史密斯’,就和国内化名张伟、王强差不多的感觉),用作主角一家的姓氏,也是让人感觉更亲切。


    ‘看片会’和卖片牵扯了丽莲太多精力,加上学校的事,啊,还有新小说的写作……总之她太忙了,这段时间甚至冷落了未婚夫,就更不要说一个‘威尔逊’了,根本不可能在丽莲脑子里呆超过3天。


    但另一边的威尔逊就完全不一样了,丽莲的轻蔑深深刺痛了他——如果丽莲对他表现出强烈的仇恨、害怕,他还会得意!丽莲这种完全不在意,仿佛他是那种完全不用在意的小角色的态度,则真正打击到了他,让他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事。


    丽莲过去,还没有现在这样有名、富有,只是一个无处可去的小女孩时,就非常‘高傲’了。他明明对她很亲切,作为一个姐夫来说,毕竟光是接纳她住进自己家,就说得上无可挑剔了……可是她呢,却从未真正尊敬过他。


    威尔逊当然不会反思自己所谓的‘亲切’,本质是见色起意。他甚至还会给自己‘洗脑’,比如他对丽莲付诸行动的图谋不轨,也只是人之常情。毕竟那是自己妻子的妹妹,那么年轻漂亮,她还只能吃住在自己家,靠自己供养……他凭什么不能收取一些好处呢?


    一点儿好处都不沾,那他不成了傻瓜了吗?


    现在这种情况,让威尔逊下定决心将自己的‘狠话’付诸实现……当然,他知道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的丽莲·富尼叶不再是当初那个只能寄人篱下的小姑娘——她现在是出名的作家,甚至还有一个阔佬做未婚夫!后者尤其让威尔逊暗暗咬牙。


    以他的思维方式,当然只会认为那是丽莲耍了花招钓到的金龟婿……哈!当初装出一副贞洁烈女的样子,仿佛是再正派不过的传统淑女,结果不也是个只要钱的女人吗?就像好莱坞电影里那些漂亮女人一样,来纽约就是为了用自己年轻美丽的身体换取一些东西。


    而也正是这个‘未婚夫’给了威尔逊灵感,在他看来,这也不过是个被丽莲·富尼叶的外表迷惑的男人!也不知道被骗着相信了什么,一个出身豪门,自己也创业成功的富家子弟,居然会和一个父亲是流动剧团琴师,母亲是流动剧团歌舞女郎的女人订婚!


    所以,只要让‘丽莲·富尼叶’名声扫地,她费尽心机钓到的金龟婿肯定会离她而去——到时候,她就只是个有些名气的畅销书作家,而且还名声很差……估计也不能把他怎么样了。


    打着这个主意,威尔逊开始行动起来……该怎么说呢,他不算是个很有行动力的人,所以只能说,人在做坏事的时候总是格外有行动力啊!


    “……所以说,你认识很多名人喽?”在一家酒吧里,威尔逊和刚刚认识不久的记者朋友保利碰了一下杯。


    威尔逊在从丽莲那儿拉投资失败后,并没有返回萨凡纳,而是就这样留在了纽约——他是和第二任妻子离婚了才离开萨凡纳的,实际上,他的第二段婚姻也是一地鸡毛!在家乡那种小城闹得很大,几乎是无人不知了。所以现在的他已经没脸呆在老家了,他下定决心,不出人头地的话,绝不回萨凡纳!


    威尔逊过去一直是个业余的摄影爱好者,来到纽约后,他原本的工作经验并不能帮他找到和过去一样的工作,倒是摄影技能让他在一家照相馆暂时找到了工作。


    这些都暂且不说,今天他是受邀参加了一位交际花的派对。这位交际花也是如今纽约正当令的美女,游走于上流社会,颇受欢迎。威尔逊之所以和她结识,也是因为她来到他工作的照相馆拍摄照片……都是一些‘艺术照’,用于赠送她的‘朋友们’。


    想着可以结识人脉,威尔逊就去了。不过,他实在一文不名,在那位交际花家中的派对上,阔佬们都只对漂亮的女士感兴趣,他想搭话也搭不上。


    最后的最后,威尔逊就只结识了这位和他一样一文不名的记者保利。


    “是的,名人,纽约名人我几乎都见过……当然了,他们对我这种小人物是否有印象,我就不知道了。”保利狡黠地笑了一下:“你知道的,那些大人物总是非常健忘的。”


    “那么,你知道一个人吗……她的名字是丽莲,丽莲·富尼叶。”威尔逊追问道。


    “哦,我知道那位女士,丽莲·富尼叶,我们的女作家,对吗?我的及她的笔名是‘李夫人’。她的作品让人印象深刻,改编为电影大获成功,已经让她成为这个时代最出名的小说家之一了……而且不得不承认,她赚到了大笔大笔的钱。”保利面露艳羡之色。


    “我要知道的不是这些。”威尔逊打断道:“我记得你在派对上说过,纽约的上流社会,几乎每个名人都有一些黑暗面。我想知道,关于这位丽莲·富尼叶有什么不好的传闻。”


    “丽莲·富尼叶的传闻?”保利重复了一下,然后陷入了思索:“……当然了,上流社会总有一些见不得光的东西,这也是大众津津乐道的。至于这位丽莲·富尼叶小姐,倒是没什么特别糟糕的传闻——她其实并不怎么热衷于交际,很多人都知道她的生活简单规律,只是偶尔参与一下社交罢了。”


    “她的生活几乎就是校园、公寓……这或许和她来自传统的南方有关,哦,一个可爱的南方淑女?”


    这样的形容让威尔逊嗤之以鼻,他只能提醒保利:“那可不是个简单的女人!我是说,她出身寒微,就算成为了畅销书作家,也攀不上一个千万富翁,不是吗?我听说她的未婚夫非常、非常有钱,会和她订婚,难道不是耍了什么手段吗?”


    “哦,别这样说……富尼叶小姐年轻貌美,如果说漂亮的小姐们靠自己的美貌吸引一位富裕的单身男子。那也算是‘耍手段’的话,那纽约就没有道德上过得去的人了。”保利完全是纽约人的思维,并不觉得年轻的美女依靠‘年轻貌美’上嫁是什么问题。


    “我是说,她会不会欺骗了那位先生,让他以为她是什么好人家的女孩儿?你或许不知道,我也是萨凡纳人,和丽莲·富尼叶是同乡,我知道她的出身来历。”威尔逊压低了声音,透露了一些东西。


    这引起了保利的极大兴趣,作为记者的职业本能发作,他立刻来了精神,问道:“所以,那位富尼叶小姐还有什么特别的出身来历吗?我只知道她出身底层,父母意外去世,所以考上哥大也没法就读,只能先保留学籍休学一年……就是这一年,她靠写作赚钱了,最终顺利进入了哥大。”


    “哦……是有些特别,她的父母都是流动剧团的人,一个琴师,一个歌舞女郎……”威尔逊闪闪烁烁地说。


    “这算什么?”保利还以为会是什么大新闻呢!结果就这?


    “或许你们保守的南方人会觉得这很值得一说,但在纽约人看来,这简直不值一提!父母都是流动剧团的人,又不影响这位富尼叶小姐什么,毕竟大家都知道她出身寒微了——出身寒微不就包括这种情况吗?”


    纽约人看不起寒微的出身,但不会像南方人一样,认为寒微与寒微也不同,至少有的寒微门户可以说是‘清清白白’,有的则不然。纽约人眼里,寒微就是寒微,难道有的还会更高贵一些吗?


    “说实话,别说是歌舞女郎了,就算这位富尼叶小姐的母亲是一位交际花,在如今这情形下,也只会增加她的传奇性,让大家对她更感兴趣——你不知道吗?纽约的上流社会对她好奇的人可不少,毕竟这样特别的女士本来就不多见。”


    “啊,如果说富尼叶小姐本人做过交际花,那或许会让大家大吃一惊?哈哈,不过那怎么可能呢?”保利开玩笑说着,但说着说着自己先笑了,显然他觉得这不可能。


    第135章 新篇章(13)


    丽莲并不知道威尔逊为了‘回报’她,已经在行动了……说实话,如果她知道,她会非常吃惊,因为印象中这位前·人渣姐夫真不是那么有行动力的人。


    在威尔逊正行动时,丽莲的日常就是学业和事业。然后快年底了,还得挤出时间和克里斯托弗过周年纪念日……emmmm,订婚一周年怎么不算周年呢?


    周年纪念日这天,丽莲和克里斯托弗先去电影业看了《通灵之战》……是的,‘《驱魔夫妻》系列’第二部 已经拍完并上映了。


    这部影片由前作原班人马制作,在保留了原作气质的前提下更加纯熟,上映反响好得不得了!以大场面、动作戏、精美特效(这个年代标准来说)、帅哥美女为卖点,带来了一场视听盛宴……现在已经上映一个月了,北美累计票房达到了3100万美金。


    还没有到前作的3800万美金?但这不是问题,首先才上映一个月,以此时电影市场的放映规律,这部电影还有一些票房潜力。另外,这才只是北美票房呢!按照前作的情况,北美以外的票房再有个两千万美金并不难。


    此时几乎没有能够全球同步放映的电影,也不太需要(毕竟没有资源大规模泄露的风险)。就算是《通灵之战》这种大制作的系列作,北美以外的市场晚一年半年上映也很正常。


    所以这样算下来,《通灵之战》拿到5000万美金的票房算是保底了,乐观估计6000万美金也不是不可能!换句话说,可以和今年的《007之金手指》争夺年冠了——这部007系列的新作,比《通灵之战》稍早上映,两部电影在北美的成绩已经决出了胜负,《通灵之战》已经超过《007之金手指》一些了。


    不过‘007系列’在其他市场要比《通灵之战》受欢迎,所以也说不准最后的结果。


    当初《通灵之战》上映时,派拉蒙也邀请过丽莲去看,不过当时丽莲拒绝了。现在和克里斯托弗一起,她也是第一次看到成片。


    “我很喜欢最终拍摄的效果,除了我提到的,打斗太糟糕了,最好找几个香港人指导,他们采纳了,导演也是真的很擅长塑造神秘氛围。”丽莲在看完电影后和克里斯托弗一起吃饭,自然而然就说起了刚刚看过的电影。


    说起来,拍第一部 的时候就是她提议去香港找一些武术指导了……虽然六十年代的香港武打和八九十年代成熟期不可同日而语,但就看这个年代香港影视剧里的武打戏,已经很有一些套路了——是的,就是套路,明显能看出脱胎自戏剧武行的痕迹,不过看这个年代香港电影的武打戏,珠美能不出戏。而看这个年代欧美的武打戏,她是能笑出声的!


    实际别说是六十年代了,就算到了八十年代,欧美影视剧也多的是令人发笑的武打戏!而且不是小成本影视剧集会那样,很多精品剧、大制作的电影,也是一样的。


    《驱魔夫妻》就用上了来自东方的武打套路,所以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是超出一般的精彩(‘007系列’反正是比不上),这也是《驱魔夫妻》收获超高票房的一个原因。而现在《通灵之战》显然是延续了武打戏的优势,甚至比《驱魔夫妻》时还进步了。


    “是的,导演做的很不错……所以,第三部 还是会由他来导演?”克里斯托弗赞同后问道。


    “大概?现在‘《驱魔夫妻》系列’票房这么高,没有道理换人,不是吗?除非他自己不愿意干了。”丽莲说到这里,露出了有些头疼的表情:“继续拍下去,压力就来到我这里了,明年拍第三部 ,然后不就没有了吗?现在无论是出版社,还是派拉蒙,都希望我尽快接着写‘《驱魔夫妻》系列’,但……”


    但克里斯托弗很清楚,丽莲现在正在写的故事,并不属于‘《驱魔夫妻》系列’,所以哪怕到了明年,也看不到‘《驱魔夫妻》系列’第四部 作品了。


    “其实我并不赞同系列作一年一部,那对市场热情也是一种消耗……两年到三年一部才是比较好的节奏。”丽莲这虽然是在为自己开脱,但也不是瞎说的,印象中上辈子那些系列作电影,普遍也是这样操作的。


    比如007系列,也就是最开始几部是一年一部,之后就普遍两三年一部了。又比如丽莲更熟悉的《哈利波特》系列电影,即使顶着小演员一年一年长大的压力,也只有第一部 和第二部、第三部和第四部之间只差一年,其他都是两年的间隔。


    丽莲就这样和克里斯托弗聊着刚刚的电影、两人最近的生活、明年的一些安排——明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主要是丽莲明年大学毕业,另外按照他们的计划,丽莲毕业后就可以举办婚礼了!


    算是吃了非常愉快的一餐……他们是在纽约最好的法餐厅吃的这一餐,口味当然是没得说的,用餐环境也很优雅。实际上,丽莲认为这一餐一半的钱都是为了用餐环境……他们的餐厅设置在摩天大楼的顶层花园房里,视野一流、情调浪漫。


    至于之后他们去了酒店也不必说,同样是纽约最好的酒店之一,要了最好的套间……


    订婚一周年的纪念日就这样甜蜜度过,第二天丽莲清晨醒来时,克里斯托弗已经在洗漱了——丽莲的作息算健康的了,不过在这个没有手机的时代,她这种健康的生活作息并不算少见。虽然热爱派对的上流社会里,昼夜颠倒的人也不在少数就是了。


    克里斯托弗的作息也不能说健康或者不健康,正常情况下他是健康的,毕竟他也没有昼夜颠倒玩乐的习惯。但他还是个工作狂,所以工作起来后就说不准了……另外,他是个高精力的人,本来一晚睡5个小时就完全足够了。


    这一点尤其让丽莲羡慕,天生高精力就是好啊!某种意义上,一辈子算下来天然比一般人更‘长’。


    丽莲披着睡袍,去了套间另一个盥洗室洗漱……最好的套间就是这样的,盥洗室不止一个,实在极大方便了清晨的早上。


    而等到丽莲冲了个澡出来,克里斯托弗已经在打电话订餐了——丽莲没有大多数白种人的体味困扰,一般是不用洗晨澡的,前一天晚上洗澡更方便、舒适。不过生活在美国这样的白人社会,时间长了,她也渐渐有了晨澡的习惯。


    当然,前一晚她也是洗澡的……这是来自上辈子的习惯,更加根深蒂固!


    “早餐要了什么?”丽莲问克里斯托弗。


    “一些西班牙食物,这儿的招牌之一……”克里斯托弗简单说道。他知道丽莲的口味,至少美式的甜味炸弹她是吃不消的。


    不一会儿,早餐就送过来了。首先是番茄烤面包配伊比利亚火腿,非常经典,面包外脆里嫩,用脆脆的面包外表去摩擦新鲜番茄,面包就挂上了酸甜的番茄汁水和番茄碎。这样再加上一片薄薄的伊比利亚咸香火腿,并且用海盐和橄榄油调味——简单是很简单,却因为食材本身的出色而让人印象深刻。


    除此之外,碎蛋土豆、热巧克力、西班牙油条等,也都很好吃。


    和早餐一起送到的,还有今天的报纸,克里斯托弗有一边吃早餐、一边看报纸的习惯(非常刻板印象中的外国人了)。丽莲则没有这个习惯,一边看文字内容、一边吃东西,总会让她感觉消化不良,她都是打开电视放晨间新闻节目做背景音的。


    丽莲拿起一片番茄烤面包配伊比利亚火腿,吃下半片,然后又喝了一口热巧克力(甜咸永动机!),颇为惬意。然后就听电视里播报的新闻,都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就在她这样想着的时候,克里斯托弗忽然站了起来,这很突然,他甚至差点儿打翻了自己面前装热巧克力的壶!


    “怎么了?克里斯?”丽莲奇怪。


    克里斯托弗的脸都红了,眼睛里的愤怒是丽莲从未见过的程度……说实话,克里斯托弗很少有情绪激烈的时候,所以现在这样的表现,丽莲也有些紧张了。


    “报纸上有什么大新闻吗?”她的脑筋转动起来,开始想着1964年年底,还有什么大事发生。一边这样想着,一边要去拿克里斯托弗手里的报纸。但奇怪的是,克里斯托弗攥紧了报纸,根本不给她。


    “不,别看这些,亲爱的。”克里斯托弗阻止丽莲。


    但他越是阻止,丽莲越不可能放弃,于是就是一张报纸被撕开了——丽莲扯过来的一半还能看到一些内容,于是她就看到自己上头条了。和文章一起的是她的‘艳照’,据报纸文章所述,这是她的‘姐夫’提供的。


    文章还说她在‘姐夫’家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所以她的‘姐夫’才能有这些照片。甚至文章暗示她勾引了她的‘姐夫’,两人有染……


    第136章 新篇章(14)


    “亲爱的,你还好吗?”克里斯托弗去打了个电话,回来后见丽莲还在看那份报纸,眉头又皱了起来:“我已经让人去调查了,谁写了这篇报导……还有那个男人,我会找到他们,处理好这件事的。”


    丽莲摇摇头:“一个多月前,威尔逊来找过我。”


    “谁?威尔逊?”克里斯托弗不知道威尔逊是谁。他其实对丽莲的家庭背景不太清楚,只知道她父母意外去世,之后她跟随姐姐生活,然后就是考上了哥大没有钱去读,这才有了后来去拉斯维加斯的剧团做歌舞女郎的事……那也是他们初遇的契机。


    至于更具体的事,克里斯托弗不知道,也没有去调查的意思。他只是因为和丽莲越来越亲密,大致能察觉到她和姐姐的关系不算好,至于她的那位姐夫……好像已经和姐姐离婚了?总之是日常从未提及的存在。


    “就是姐姐的前夫,大概是因为我出名了,所以他找来了哥大……他希望我给他,或者借他一些钱,他有一个创业机会。”丽莲简单解释了一下情况:“但我拒绝了他,我是不可能同意的,别说我们的关系是仇敌,而不是什么‘亲戚’。就算是‘亲戚’,已经和我姐姐离婚的他,也不算真正的‘亲戚’了。”


    “一个无关的人,我干嘛借他钱创业?”就算丽莲有钱,也不是这样花的啊。


    克里斯托弗理解了这件事的前情,同时也抓住了重点:“仇敌?”


    丽莲轻轻‘嗯’了一声,然后犹豫着该不该说当年发生的事——她倒不是为当年的事感到羞耻,那又不是她犯的错,她是个完完全全的受害者!如果克里斯托弗真为这件事埋怨她,那她就要怀疑自己是遇人不淑,得考虑和他说再见了。


    只是,即使是情侣、夫妻,也应该保有一定的距离,各自有各自的秘密,不是吗?这种事,说出来难道会有什么好处吗?


    不过最后丽莲还是说了当年威尔逊对自己动手,拼命反抗后姐姐还‘不相信’自己,最后导致她离开那个‘家’的事。


    “……亲爱的,我不得不说,你是个非常善良的姑娘。别人瞧见你觉得你强势,不愿意饶人,但其实最容易心软。”克里斯托弗的表情非常难看,但这不是针对丽莲的,他注视的方向是房间里的一瓶鲜花,仿佛那是什么了不得的玩意儿一样。


    “这样一个渣滓、败类,当你有办法的时候就应该报复回去。好吧,你总是那么好心,也从来不愿意和不值得的人浪费时间……那么,当他自己送上门来时,就应该叫他知道厉害。”克里斯托弗握住丽莲的手,摩挲着手背,然后拉起来吻了一下。


    “接下来的事交给我,好吗?”克里斯托弗问丽莲。


    丽莲摇了摇头:“不,您别管,我是说,您别对威尔逊做什么……我不在乎他,但您没必要为他败坏名声、做违背自己准则的事。”


    别说是六十年代的美国大富豪了,就算是21世纪的美国大富豪,想要对付一个普通人时,也有的是手段。相较而言,克里斯托弗已经算是非常规矩、善意的那种了,这可能和他见惯了但泽家族是如何行事的,内心逆反式厌恶有关(这年头的石油大亨家族,可想而知有多少见不得光的东西)。


    克里斯托弗很难接受如此,但丽莲坚持,他也只能妥协……其实也是因为他知道,丽莲并不在意一个威尔逊,她只是在乎他。


    “……好吧,那么我再去打个电话。”克里斯托弗退让了。再打电话是给报社的,让报社别胡乱报导这件事,大报社也别随意转载相关消息……算是控制舆论吧。


    另一边,丽莲则是打电话找保罗,保罗匆匆赶到丽莲这里,两人商量接下来的事。


    “……或许,我们可以开一个记者见面会,解释清楚这件事。”保罗了解了丽莲过去的事后,就在考虑如何公关,挽回丽莲的名声了:“然后起诉这个混蛋,损害名誉、诽谤什么的……不过这些很难让他付出很高的代价,还真是不好办。”


    “造谣,尤其是造女性的这类谣言,不一直如此吗?伤害非常大,可能要付出的代价却很小。即使是我这种有反抗能力的女性都这样,普通女性要怎么办?”丽莲本身并不太为这件事担心,不像此时很多女孩儿,遇到这种事立刻就手足无措了。相比之下,她可能更厌恶这件事背后的逻辑。


    “哦,亲爱的,你可比我想象的冷静多了……我是说,这样很好,你还能思考这事儿背后的社会学原理。”保罗挑了挑眉,丽莲的冷静他是很欣赏的,这也能保证她不会被这类事件引发的流言压垮。他可是见过不下半打优秀女性,就是因为过于驯服,受困于旧时代的影响,自己走进了出不来的路。


    丽莲没管保罗的称赞,只是说:“您刚刚说的记者见面会,这不太好。我是说,这种事最不应该的就是自己证明自己,自证清白这种事一旦开始就没完没了了,而且效果也不会好……大家甚至会因此更加聚焦于此——现在这个消息没多少人关注,但我一旦出面解释,会有更多人好奇并谈论吧?”


    丽莲有些厌恶地看着报纸上那些她的‘艳照’,那应该是P出来的……是的P照片,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实际就是从‘照片’这一事物出现,就伴随着P S技术了。如果以为20世纪,甚至19世纪就不存在假照片,那只能说明太天真了。


    只不过此时的P图技术和几十年后不一样,几十年后可能一个软件,三两下搞定。这个时候要P图,还是需要一些技术的。而丽莲记得,威尔逊是个摄影爱好者,P图技术也不错,还曾靠这个赚外快——总有人对自己的照片不满意,希望能通过‘技术’的力量好看一些。


    保罗能够理解丽莲的意思,的确,一旦开始自证就会没完没了。而且仔细想想,的确如此,现在注意到这样一份普通报纸消息的人不多,可是丽莲要是开了记者见面会……保罗能够想象到时候会有多少本来不知道这件事的人就此关注。


    “那么,要怎么办呢?”想到这件事的难办之处,保罗也觉得头疼起来。


    “本来要证明一件事发生过,已经够是谁举出,谁证明,法学上也是如此,不是吗?”丽莲似乎是觉得现在这件事很荒唐,露出了一个带着嘲讽的笑容,然后又慢慢摇头:“先不用管威尔逊……保罗,你认识出色的摄影师吗?擅长拍摄人像的。”


    “当然,当然认识,纽约的很多替时尚杂志、广告商工作的摄影师,他们都擅长拍摄人像。”保罗不知道丽莲想做什么。


    “哦,我需要一位不那么商业化的,最好是摄影大师、一位艺术家。”丽莲想了想说:“我应该出一本影集……一本非常漂亮的艺术影集。”


    保罗依旧不明白丽莲这样做的意图,而就在保罗疑惑不解时,威尔逊已经在庆功了!


    虽然在丽莲看来,报导不实消息,以及那些P S艳照的报纸算不上什么大报,但在威尔逊看来,那已经是很有影响力的报纸了。看到报纸发出后引发的反响——报刊亭里有人在谈论这事儿,一些男人似乎觉得这很有趣,纷纷伸手买报纸……他有一种成功报复丽莲的快意。


    而且想象丽莲为这件事焦头烂额,他也觉得愉快……某种意义上,现在丽莲倒霉他就高兴了。


    为此他还在自己的公寓里开了一个小小的庆功会,邀请了这次帮他做成这件事的保利(站在保利的视角,当然不是因为‘友谊’才做这件事的,他也是为了搞个大新闻!)。


    小小庆功会上,威尔逊多喝了几倍,然后就开始抱怨了:“……那可真是个糟糕到极点的女人,你大概不会见到比她更自私的姑娘了。非常自私,一点儿不顾念旧情,要知道她的父母去世后,可是我收留了无家可归的她……”


    听着这些抱怨,保利却有些不安,先不说报导的这些事都没有证据,他心里猜测那些事都是半真半假。就说对方有钱有势,还有个非常厉害的未婚夫……他们说不定会惹上官司呢——其实,如果不是因为再弄不到大新闻,他就要被报社开除了,他也不会冒险做这件事。


    “这事儿就到此为止吧,威尔逊……我是说,丽莲·富尼叶并不好惹,更何况她身后还站着一个克里斯托弗·但泽……”保利忍不住说。


    听到这些,威尔逊却不以为然,如今媒体消息满天飞,假新闻太多了,制造假新闻又要付出什么代价呢?多数时候就是道歉而已(这其实就是他没见识了,这种事其实可大可小)。他也不怕丽莲那边‘自证’,反正这种黄谣是解释不清的。


    实际上他最近已经打算写一本‘自传体小说’卖钱了!男主角是他,女主角当然就是富尼叶姐妹了,借助丽莲·富尼叶的名气,肯定会有人有兴趣的!


    他要借此大赚一笔,还能报复丽莲·富尼叶……不,是富尼叶姐妹!


    第137章 新篇章(15)


    纽约从来不会缺少奢华的名流宴会。


    所以作为此时纽约名流的一份子,在这个年底宴会最多的时节,丽莲出现在一场有很多记者守着的宴会上,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而当她挽着弗莱明的手臂退场时,被记者拦下询问问题,这似乎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最近讨论她过去的声音可不小,一切都是因为那张报纸刊载的‘故事’,以及几张‘艳照’。不管什么时候,这样的桃色故事,还和一位名气不小的美女作家相关,都会引人注目的。


    “富尼叶小姐……富尼叶小姐,劳驾,请您一定告诉我们!关于那件事儿,那位威尔逊先生说的事,是真的吗?”


    这两天威尔逊已经不满足那篇造谣的新闻稿和‘艳照’了,还接受了几家报纸杂志的采访,现身说法。他似乎将丽莲描述成了一个天生会勾引人的婊子,他甚至因为她和自己的妻子离婚,结果她抛弃了他来到纽约寻找‘前程’……她当然找到了自己的前程,成了知名作家,还有了一位真正的阔佬未婚夫。


    这样的故事显然进一步为流言火上浇油了!


    这还是克里斯托弗控制了舆论的结果,不然只会传的更广……只能说,纽约的小报太多了,就算是总统、首富也不可能完全管控,克里斯托弗也只能做到这个程度了。


    丽莲今天穿了一件深蓝色丝绒的礼服裙,在灯光下,最好的丝绒料子闪烁着细腻的光点。然后还披了一条大而丰厚的白色毛皮披肩,这将她整个人笼罩在一层柔光中——她那头油亮的栗子色卷发,全部束了起来,用黄金宝石的发箍盘起,显得她高贵骄矜。


    她还戴了宝石首饰,和发箍是同一套的,分别是一条项链、一对耳环,祖母绿的宝石大的有些夸张了。换一个人来戴可能会很俗气,但丽莲完全没有这个问题,她的神情姿态,以及她本身那种难以言喻的‘昂贵感’,都让宝石相形见绌,只能沦为单纯的装饰品。


    至于手腕上,只有一块简洁的手表,没有镶珠钉宝,但就是有一种说不来的高级。


    这样的丽莲,面对这样的记者提问,挑了挑眉,然后现场的人们就本能觉得不妙……担心这位富尼叶小姐发火儿!当然,发火不是最紧要的,而是他们下意识地畏惧她发火,明明也不知道她发火有什么可怕的。


    只能说,人的气场是非常影响周围人的,丽莲现在给人的感觉就是高贵,就是凛然不可犯!虽然不知道惹怒了她会有什么后果,但大家就是回避惹怒她这件事……


    “我好像听说过这件事儿,但我不太明白,我干嘛和你们解释这些。”丽莲漫不经心地说:“弗莱明,你说呢?”


    弗莱明·富兰克林笑了一下:“当然了,我也觉得没必要解释,总有一些奇怪的家伙会造一些奇怪的谣言,如果每一个都要去解释,我们就不用干别的了。”


    “所以您的意思是,那位威尔逊先生是在说谎?您有什么证据吗?”记者两眼放光。


    丽莲忍不住不高兴地瞪了他一眼,但这一眼也是那么漂亮,让这位记者一时失神:“为什么需要我来给出证据,难道不是他这个制造谣言的家伙证明他是真的?真见鬼,谁说明、谁举证,我以为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好吧好吧,我就给您一个证据……”丽莲说到这里的时候,似乎是真觉得这事儿很可笑,笑了一下说道:“证据就是,威尔逊对吗?我姐姐的前夫,如果您见过他就会知道他是个多么卑鄙、庸碌的男人,财富、事业、相貌、品德……总之是个不入流的货色。”


    “您找不出他身上一个优点。”


    “我的意思是,如果是我,想要获得什么,并不需要做那种下作的事,尤其是对那样一个男人——本钱要对值得下的人下,而且我不从垃圾桶里找男人。”


    这番话倒不是丽莲的三观,之所以这样说,完全是为了顺应这个年代美国人的认知。而这样一番话也确实有用,足以说服大多数美国人了……丽莲如果真的解释没有那回事云云,说起来就太繁杂了。众所周知,自证清白是非常愚蠢的,非要自证的话,长篇大论只会更进一步落下风!


    而这样简洁明了,顺便还攻击了一把对付,算是比较好的做法了。实际上,如果是几十年后,这类论战,丽莲甚至不需要解释自己,直接攻击对方才是对的。论战才不需要解释,只需要不断进攻,进攻对方的弱点就可以了。


    只能说,现在的舆论战还没有进化到那个程度吧。


    现在就是,丽莲这番话已经够用了……美国人是什么观念?不怕你坏,就怕你弱!丽莲的这番话直指的核心就是,威尔逊是个弱者,一个真正的loser,相对她来说一文不值。由此,他说的都是谎言,一个强者怎么会勾引一个弱者?逻辑上就说不通。


    至于说,几年前威尔逊是一个中产家庭的顶梁柱,而丽莲只是个寄人篱下的小姑娘,前者才是强者——这就是笑话了!


    说的好听是中产家庭顶梁柱,实际就是南方小镇普通家庭的男主人而已,那样平平无奇,不值一提。而丽莲,即使她当时寄人篱下,拥有那样美貌的她也是前途无量的……在这个年代的美国,无论是好莱坞电影里,还是现实生活中,都不会少了漂亮女孩儿想要、漂亮女孩儿得到的故事。


    于是第二天新闻发出,舆论立刻就扭转了。这篇新闻用了这次宴会上拍的照片,照片里的丽莲高不可攀、美貌绝伦,人的本能就不能把这样的美女和一个庸碌的南方小镇中年男人扯上关系。


    而且大家都被丽莲那没什么逻辑,但说服力前所未有的话说服了……对啊,如果是这位富尼叶小姐,想要获得什么,根本不需要对那样的男人下本钱。哪怕她没想过来纽约,只是在当地——当地的小伙子们眼睛都瞎了吗?当然不会看着这样的佳人寄人篱下受苦!


    用膝盖想都知道,这位富尼叶小姐恐怕十几岁时就经历过不少求婚了,多的是男人愿意供养她。


    紧接着,又有丽莲的海报完成了拍摄,只要是她的书迷,购买过她的精装版作品,就可以凭购买记录写信给出版社索取一张海报(邮费还是需要自己出的)。


    这就让丽莲拍摄的一系列艺术海报开始流传,丽莲这些海报当然不是什么性感写真,而是靠她领先几十年的审美拍的个人画报,每一张都堪比时尚大片——没有很暴露,就是此时高级时装的尺度,但拼拼凑凑的也能看出威尔逊那套艳照根本站不住脚,就是假的。


    没有直接解释这件事,因为解释还是会陷入自证,丽莲只是在用纯粹的视觉奇观转移大众注意力而已。


    而大众注意力确实被她转移了,现在大家都讨论那套海报的艺术性,以及她展现出来的魅力。相比之下,所谓艳照,完全就是小丑了。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如果这位富尼叶小姐是这样的美女,那她大概说的都是真的吧……”威尔逊在报刊亭购买新的报纸杂志时,听到了这句话,差点儿气得吐血!


    “凭什么!凭什么!大众是傻瓜吗?这样轻易就被欺骗了?”找到保利,威尔逊开始大声抱怨:“我的天呐!我对这个国家的民众简直失望透顶!”


    “欺骗?您是指您的所作所为吗?”保利对威尔逊的耐心也早就没有了。他甚至觉得很可笑,一开始伪造的新闻和照片,骗骗别人也就算了,怎么连自己也骗了?难道这家伙还真以为自己和那位丽莲·富尼叶有过一段儿?


    威尔逊一下就被噎住,说不出话来了。应该说,保利作为一个美国人,也是被丽莲那段话说服了……


    当然了,丽莲那番话的效果如此之好,除了她自己深谙舆论战话术,也有资本在发挥力量——主流媒体一边倒支持她,当然不是因为她长得美!这里面既有戈德堡出版社为自己的作家发力,让交好的媒体注意立场。也有克里斯托弗作为‘优卖’的老板,最近在做一系列广告,在媒体那里说话管用的原因。


    没错,就是广告……多少报纸杂志要看广告主的脸色呢?这本来就是不言自明的事。


    威尔逊当然不知道这些,他还真以为就是丽莲的话让舆论大转弯,而这其实更刺激到了他。要知道,过去很多年里,他都不是‘loser’,在南方小镇那种单纯的环境里,他甚至可以说是混得还不错,说一句‘体面人’没毛病。


    但这次,在丽莲的话后,大家都嘲笑他是个‘loser’,是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他过去引以为傲的一起,在纽约人看来都是那么不值一提!而他本身就是个不入流货色,没人觉得他有魅力,能让一个漂亮女孩儿感兴趣。


    当然,其实多数普通人如果被拿到放大镜下观察,被高傲的纽约人品头论足,都会得到差不多的评价。只不过,绝大多数普通人也不会有这种被品头论足的可能,威尔逊这样也是他自找的……这个时候当然也只能承受这种个人支撑破碎的痛苦了。


    而这,却不是结束!直到这个时候,丽莲才通知保罗可以助攻登场了——都是早已预备好的后招,姐姐艾玛、老家萨凡纳的亲戚、同学、街坊邻居们,还有知名不具的上流社会名媛们,都以自己的视角们侧面描绘了丽莲。


    顺便也还原了威尔逊在老家的事,包括他是和女秘书搞在一起才离婚的,又是混不下去了才想要来纽约敲诈丽莲一笔……


    说丽莲的,不见得个个是称赞的好话,但也能从中看得出她绝不是威尔逊故事里那样。


    总之,经过这一番舆论攻势,风波终于平息,危机公关大成功。


    “‘本钱要对值得下的人下’?亲爱的……这可真是我的荣幸。”看到今天最新报纸的克里斯托弗注意到了舆论的彻底翻转,忽然复述了丽莲那次对记者说的话(这话最近也成了纽约姑娘们之间的流行语)。


    他当然知道这不是丽莲真实所想,实际丽莲没想过对谁下本钱,她只想自己努力去拿到自己想要的。现在克里斯托弗说这话,倒更像是打趣或者调情——这次亲眼见到丽莲这一通操作的克里斯托弗,以一种微妙的视角看丽莲,某种意义上是被她这杀伐果断的一面给迷住了。


    这大概是人类的本能?爱美而慕强。即使男人会因为种种原因希望女人变得弱小而温驯,完全被掌控。但多数人真正能欣赏的,始终还是和自己一样能够在这个社会战斗的强者。


    “不,应该说是我的荣幸才对。”丽莲回以打趣或调情,瞥了一眼克里斯托弗,笑着慢慢扯过他的领带:“我以为,我没有对您下什么本钱,倒是您……用生意上的话来说,‘不计成本’?”


    第138章 新篇章(16)


    丽莲在调整车子里的收音机,直到终于选到满意的电台才停了下来,这时播放的是一首克里斯托弗有些耳熟,但说不上名字的歌曲。


    这是克里斯托弗的车,作为未婚夫妻,他们正打算一起去做圣诞购物……


    “很悦耳,是新走红的歌手吗?”克里斯托弗问。


    说起来,虽然出身豪门,克里斯托弗的品味却从来不能说‘脱俗’,那些富二代、富三代往往非常擅长的‘艺术’,他都感觉平平。他的审美大致停留在大众审美层次,不过好在这年头美国的大众审美还算不错……如果是几十年后的美国大众审美,那丽莲恐怕根本和他说不到一起去。


    “我不知道算不算新。”丽莲思考着这个问题:“您知道‘披头士’这个组合吗?这是他们的歌……他们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席卷了美国,走红时间确实不长。但在来美国之前,他们在英国已经是很受欢迎的歌手组合了。”


    是的,丽莲听的是‘披头士’的歌曲……时代人物级别,而现在正是他们正当时的时候——当然,丽莲也就是感叹一番而已,毕竟身处60年代,有太多‘时代人物’风华正茂了,甚至丽莲接触过两三位。相比之下,‘披头士’好像也没什么稀奇的?


    “当然,我知道他们……有几位店长特意提出可以在‘优卖’售卖他们的玩偶和、和假发?”克里斯托弗似乎是遇到了一个难解的问题,露出了‘我不太理解,但大概就这样’的表情。


    丽莲生活在这个时代就知道,‘披头士’的经营者非常有头脑,他们大概是比较早搞偶像周边的?做了很多‘披头士’的周边商品,靠这个增加收入,这些在‘披头士’席卷美国以来是真的卖的不错——尤其是克里斯托重点疑惑的假发!


    就是‘披头士’那标志性的拖把头假发……虽然站在后世看,那个发型没什么,甚至挺可爱的,但在当下确实是非常叛逆了,这大概就是六十年代的‘非主流’?


    “那应该卖的很好,利润很丰厚吧?不管什么时候,关注、喜爱转化来的消费总是利润更高的,毕竟这种消费一般不会很‘理性’。”丽莲这是想到几十年后总是能赚取超额利润的明星周边了。


    “似乎如此……”克里斯托弗也不可能记得所有商品在‘优卖’的销售情况,但从店长们后续积极的态度,肯定是利润丰厚的了。


    就这样聊着‘披头士’,等到电台几首歌曲播放完毕,他们也到了百货公司——其实圣诞购物也只是一个约会的理由而已,如果不想,他们完全可以开购物清单让家里的女佣完成购物。事实就是,克里斯托弗在和丽莲订婚前,从来没有过‘圣诞购物’这种事。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克里斯托弗其实主要是陪丽莲购物,他自己需要的物品的清单则直接交给了百货公司,大部分直接送上门,小部分拿来给他看一下也能迅速做出决定。


    “……亲爱的,这个怎么样?”丽莲在服装区看到整排的迷你裙时觉得很有趣:“这和‘披头士’一样,都来自英伦。”


    迷你裙发源于英国的一家精品店,它的出现可以说是服装史上的重要时刻了。对西方女装来说,迷你裙打破了一个一直存在的禁忌,即女士的裙长不得短于膝盖。哪怕是在女性最放浪形骸的二十年代,又或者因为女性大量参与工作、供给困难等原因,女性服装变得简洁的四十年代,西方裙子也没有越过膝盖这条线。


    当然了,抛开这些意义不提,此时的迷你裙在丽莲这里就没有多少冲击性了。毕竟此时的‘迷你裙’基本都是连衣裙,裙摆也都在膝盖上方,站着时整个大腿都被包得好好的,这和几十年后的迷你裙完全是两回事——更何况,就算是几十年后的迷你裙,也谈不到‘冲击性’了。


    克里斯托弗看着丽莲从衣架上取下的一条裙子,不算是喜欢,也不是不喜欢,更像是看到自己不能理解的东西,所以无法评价。


    “我不太确定,这是新时髦吗?”


    丽莲拿着裙子比划,听他这样说,忍不住笑了起来:“是的……这是新时髦……这很简洁,穿起来应该会很舒适。”


    相比起此时的套装,迷你裙当然舒适。至于其他连衣裙,铅笔裙肯定没有迷你裙宽松自如(迷你裙基本是H廓形),伞裙的话,舒适度和迷你裙不相上下,但也稍差一些——穿上这个时代的经典伞裙,自觉不自觉就会淑女一些呢。


    这样说着,丽莲就拿了两条迷你裙去试穿,一条是黑色毛呢材质的背心裙,里面穿一件小翻领的白衬衫再去穿,就是几十年后典型的女学生风了。然后还有色彩特别鲜艳,柠檬黄和天蓝拼色的长袖娃娃领迷你裙,搭配一顶钟形帽、彩色的丝袜,时代风貌一下就出来了。


    就是那种典型的六十年代时代风貌!


    毕竟几十年后影视剧还原六十年代,经常就是各种迷你裙。但其实迷你裙出现在主流视野是六十年代中期的事,此前大家基本还维持着五十年代的衣装风貌。而且六十年代中期一过,迷你裙也就迅速过气了,新的时尚是嬉皮士带来的波西米亚风、吉普赛风,以及各种有些复古夸张的东西。


    “富尼叶小姐,您真适合这些!简直和杂志上的模特一样……”陪丽莲试衣服的导购自然恭维夸奖。


    但这也不是什么违心的话,因为丽莲的底子,以及她对这类服装的接受度,所以她穿上迷你裙不只是身体上没问题,风格消化也是毫无障碍!就没有第一次穿这类衣服的人的不适应、不自信,穿上后是一种轻松自如的劲儿……这其实就是时尚界经常强调的‘消化能力’的一部分。


    “是吗?穿起来还挺舒适的……可以多买几件呢。”于是丽莲之后又买了两条‘迷你裙’。


    克里斯托弗认为‘迷你裙’有点儿奇怪,不过也觉得丽莲穿上后很漂亮——而且他认可丽莲的话,这种裙子方便、舒适,而且年轻女孩儿着迷于迷你裙裙摆高过膝盖带来的兴奋,所以这肯定会大流行。


    实际上,丽莲在这次圣诞节就穿着迷你裙出现在了不少社交场合……倒不是她多爱迷你裙,以她的审美来说,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的服装其实更优雅美丽。但就算是沉浸于五六十年代优雅女装氛围中的她也得承认,迷你裙是真的轻松好穿!


    穿其他轻松好穿的衣服去社交场合,可能会被认为穿着不当,不够体面。但迷你裙是当下最时髦的衣服,而对喜好新潮浮夸的纽约人来说,穿最时髦的衣服显然不算穿着不当,最多就是有点儿过火……但在这个年代、这个环境里,‘过火’并不算是贬义词。


    丽莲甚至在克里斯托弗举办的圣诞派对上,作为女主人登场时,穿的也是一件迷你裙!


    这也无人批评,最多就是有一些年长女士议论:“迷你裙?来自英国的玩意儿!听说最近年轻姑娘们都穿它……说实话,真让人搞不懂,我是说它不怎么好看,不是吗?除了裙子短了很多,我看不出这玩意儿有任何值得说道的地方。”


    “而且天哪!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裙子短到膝盖以上,可以成为优点了——直接露出来真的会更吸引人吗?我反而认为适当地遮掩才是最有吸引力的。”


    更多人赞扬丽莲这种走在时尚前列的‘精神’,不少杂志都发布了她穿着迷你裙的样子,这甚至加快了迷你裙入侵纽约上流社会的速度(‘迷你裙’是一种典型的自下而上的流行,一开始在英国也是街头的年轻女孩们喜欢,精品店店主这才将缩短的裙摆作为了主要设计元素,推出一系列迷你裙)!


    要知道,此前迷你裙最多也只是中产阶级的女性会穿,而且还得是家里的女儿、新婚少妇!而稍微年长一些的女性都还没赶这一波流行……丽莲算是更推进了一步,好像这个圣诞季一过,纽约的上流社会,女士们穿迷你裙的一下多了起来。


    第139章 请回答,1965(1)


    圣诞节之后就是新年,新的一年,丽莲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新书出版。她之前写的那个大逃杀类型故事,被命名为《致命游戏》,因为写得十分顺畅,年底就写完了,于是放在新年出版——这种大逃杀故事,如果对智斗游戏设定心中有数,故事的起承转合、情节设计就会变得简单,能够写的很快。


    至于说智斗游戏设定,只能说在六十年代中期是非常好写的。


    因为这个类型的作品此时开发程度还非常浅,读者也没读到过各种各样的设定、规则、游戏,所以丽莲只要凭上辈子的见识去写,就能很惊艳了。


    甚至不需要抄袭上辈子读到过的那些精彩设计,毕竟上辈子写这种故事,最难的就是读者们都吃过看过,写出来的东西就不容易让人觉得‘惊艳’。而在六十年代中期,完全没有这个问题,正常去写就好了。


    实际也是如此,拿到《致命游戏》手稿的时候,保罗就非常震惊,他没有想到丽莲又写出了一种新类型故事——虽然二十年代就有了‘大逃杀故事’的雏形,但那种短篇小说,篇幅就决定了和几十年后的大逃杀智斗故事有本质不同。


    然后拿到戈德堡出版社,戈德堡出版社也是无话可说,《末日》其实已经吓到他们一次了,这次的《致命游戏》他们反而没那么震惊,只是单纯的不知道说什么好。然后就是投入最大的力量去准备这本书……现在戈德堡出版社对丽莲,已经有些无脑信任了。


    不同于时下流行商业小说的故事?没问题!说不定这样还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呢!


    “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人吧,称之为‘时代弄潮儿’或者别的什么,他们做的事就是时代的选择,所以做什么都会成功的——依我来看,富尼叶小姐就是这样,她的想法是切中时代的,所以写什么大家都喜欢。”戈德堡出版社的编辑甚至说过这样的话。


    而《致命游戏》出版后的反响也佐证了这一点,又是一本大受欢迎的畅销书!


    “……我昨晚读了《致命游戏》,真可怕,我是说故事里那些事,可怕又迷人。”爱丽丝和丽莲在哥大校园内的草坪上一起晒太阳时,就提起了最近出版的《致命游戏》:“有时我会好奇,你那小脑袋瓜里到底是如何装下这样超乎想象的故事的。”


    《致命游戏》才出版不久,只有精装版,爱丽丝倒是没闲钱买。不过哥大图书馆采购了这本书,所以她能在图书馆借到……说起来,学校图书馆动作这么快,也有这本书是在校学生写的原因吧?对现在的哥大来说,丽莲绝对是‘优秀校友’的代表,甚至对提升学校名气、逼格都大有裨益呢!


    “写得那样详细,而且非常有可行性,我甚至要怀疑,现实中是不是真的存在‘致命游戏’了……”说到这里,爱丽丝想了想说:“我不怀疑,如果真的存在‘致命游戏’,很多人会主动报名,完全是自愿的……这大概就是这个社会的可怕之处吧。”


    《致命游戏》这个大逃杀智斗故事,丽莲用了一个几十年后用烂的设定。无非是神秘组织主动找上缺钱的人,邀请他们参加名为‘致命游戏’的游戏。在这里他们堵上性命玩游戏,一切行为都会被拍摄下来,而这是有钱人的赌局……


    主角本身是个家里穷,只能通过参军上大学的退伍小伙儿。原本靠着他的务实,以及六十年代还算是个好时代,等到大学毕业,他这辈子混个中产基本不成问题。但谁知道,哥哥在黑帮引诱下染上赌瘾,成了赌狗一个,欠了很多钱……兄弟感情很好,他总不能看着哥哥去死,于是在‘致命游戏’主办方找上门来时他就答应了。


    之后经历了一个又一个的‘游戏’,其中有考验体力的,考验智力的,考验人性的,也有考验综合能力的,甚至还有考验运气的。这个过程中,无论好人、坏人,或许上一章还是让人喜欢的人气角色,下一章就毫不留情地结束了……是真正地‘致命游戏’呢!


    是的,这是非常残酷的故事,但对于看故事的读者,正如爱丽丝所说,可怕又迷人。而且说实话,在美国,这样的故事实在太对味了——美国本来就是一个冒险者组成的国家,一开始选择来美国的殖民者,哪一个不是赌上了性命?那个年代的大西洋可不是那么好跨越的,要在一片陌生的土地扎根,也是千难万难。


    之后的向西拓展,也差不多,对当事人来说也是豪赌……美国人就喜欢这种赌上性命搏一把的故事。


    当下六十年代,在几十年后看来,或许是美国的好时代,美国人生活在无与伦比的甜蜜梦境里。这是大家都还做美国梦的时代,即使是再贫穷的年轻人也相信自己能出人头地,因为这个世界就是有不少机会……这也是美国人均GDP和总量GDP全都世界第一的时代……


    然而真的生活在六十年代就会知道,所谓的‘美好’也只是最好的年景,一部分人的美好。


    要知道六十年代也是越战的时代(越战由1961年打到了1975年),是通胀高企的年代,是美国人均GDP开始滑落,保不住第一的前夜,是制造业外迁的第一步(日本制造业就是五六十年代大发展的,而这些制造业正是承接自美国)……


    这还是美国社会矛盾到了不去缓解,即将爆炸的时代……所以这个时代民权运动风起云涌!台面上是民权的进步,是文明进一步笼罩大地,实际却是统治阶级不得已的让步,毕竟再不让步就不是民权运动这种‘小打小闹’了。


    所以在这样的时代,《致命游戏》中男主角,以及其他登场的每一个参与‘致命游戏’的角色,他们的选择都是有理由的,是读者能够轻易理解的理由——这个社会就是这样,会有这样一群人冒着极高的生命危险去玩游戏,为了得到两百万美金的奖金,完全不奇怪。


    是的,奖金是200万美金,这在此时无疑是个非常大的数字,这可是美元和黄金挂钩的时代。不过这其实不是一个人拿的,而是坚持到最后一轮并取得胜利的人一起瓜分的。


    每一次‘致命游戏’举办,就会有200名参赛者,奖金池里就是200万美金的奖金。所以最极端的情况下,200个人一直赢,其实就是每人瓜分1万美金。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只能是每一轮都淘汰一些人,每晚大家都会心中计算,这一轮过去,自己理论上能分到的钱多了多少。


    对一些狠辣的家伙来说,明明不是互相竞争类型的游戏,也会故意让其他参赛者失误,就是为了尽快多淘汰一些人,最后能分到更多钱……这也是制造情节冲突的一个推力了。


    “这个社会啊……”丽莲没有说什么。


    爱丽丝又继续说:“这个月结束,大概哥大这边的公寓就不会再租了……这么长时间,还真是托丽莲你的福。”


    爱丽丝和丽莲是合租室友,丽莲有时在学校呆到比较晚,就会住这边的合租公寓。不过这种时候其实不多,所以大多数时候爱丽丝都是一个人使用着那个对单人来说算得上奢侈的学生公寓。这样有人平均分摊租金和各种费用,还完全不用担忧室友作妖……对于大学生来说,真的是非常值得感激了。


    “你不必这样说,我本来就要租公寓的啊。”丽莲摆了摆手,又问:“下个月就不租了,是因为找到工作了吗?”


    马上就要毕业了,哥大校园的应届毕业生们从去年就开始找工作了,而眼下很多人其实已经找到了……六十年代中期的美国,哥大这种学校的毕业生完全不用发愁工作——当然,总有一些人没有找到那么好的工作,会有一些不满意。


    爱丽丝就不算很满意,这也和她是女生有关……这年头女性在就业上比男性弱势太多了。


    所以她现在就有一些迷茫,甚至有时会觉得还不如抓紧时间结婚!职场上奋斗实在没有多大的回报率。


    只能说,这年头的名校毕业生都是前途光明的,可光明与光明亦有不同。而且面对一种身份转换,不论是21世纪,还是20世纪60年代,毕业生都是要迷茫的。丽莲最近和同学呆在一起的时间更少了,也有这个原因,毕竟她是那个可以无缝进入社会、并无迷茫情绪的。


    对她来说,毕业就只是毕业而已,她还是要继续写她的书,开她的影视公司……


    这种完全不同的处境,多多少少会带来隔阂。


    之后丽莲和保罗见面时,也无不感慨地聊到了这些——这次见面,主要是保罗要给丽莲送预付金,为了驱魔系列。


    丽莲下一部小说确定会回归驱魔系列,戈德堡出版社开出了符合她身价的预付金,总共8万美金。


    预付金其实没什么可说的,毕竟这个钱对丽莲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了。应该说,现在写小说赚的钱对丽莲来说都不算什么,只不过应该是她的,她就得要,不然不就成了冤大头了吗?


    所以丽莲只是收下钱,没有谈预付金的事,直接就聊起了最近《致命游戏》的成绩。


    “……戈德堡非常高兴,关于《致命游戏》……这是个非常成功的故事,不过他们已经不为这件事吃惊了,毕竟你是我们的‘奇迹小姐’,总是在获得成功。”保罗笑了笑,又说:“对了,华纳兄弟已经同意由你来写《末日》的剧本了……他们看到前面1/3的剧本非常惊讶,觉得你的剧本写的比大多数职业编剧都规范。”


    规范到了他们会怀疑丽莲是找了枪手的地步,但想到这位声名卓著的女士根本不需要用这种方式赚取名声和金钱,又觉得不太可能。


    是的,丽莲终于能完成自己最初的理想,成为编剧了!第一步就是改编自己的小说,这也是吃上了身为原作者的红利——去年《末日》一经出版,自然就被电影公司看上了。


    好莱坞一直非常热衷于改编现成的故事,并不是21世纪以后才搞什么‘IP战略’的。所以凡是表现好的小说,都会被盯上,更不要说丽莲之前的《驱魔夫妻》系列获得了那样大的成功……这种情况下,电影公司对她别的小说没想法,那才不现实呢!


    实际上,别说《末日》了,就是之前的中篇小说,也被电影公司买走了影视改编权,只是现在电影还没拍出来罢了。


    最终《末日》是被华纳兄弟拿下了……虽然这家电影公司在未来的名声会有些一言难尽,但到底是此时五大电影公司之一,实力是毋庸置疑的。


    “华纳兄弟非常敏锐,他们那位制片人,上次见我时,还想要《致命游戏》的影视改编权,呵呵,还说如果《致命游戏》有续作,他们也要同价格下的优先购买权。”保罗似乎是觉得对方想的太美了,想趁着《致命游戏》的影响没有完全发酵来捡漏。


    至于说《致命游戏》的续作,只能说明眼人一看就觉得这个是有续作潜力的。


    第140章 请回答,1965(2)


    “还不错,对吧?”丽莲不太确定地看向克里斯托弗。


    克里斯托弗陪丽莲看完了一集电视剧,点点头:“是的,我认为挺有趣的……我是说,角色很鲜明,而且这样的故事从没见过。”


    他们在看的是第一集 《史密斯一家》,丽莲这辈子做的第一部电视剧,就是那部家庭题材的情景喜剧。前段时间她忙着做《末日》的编剧时,正好拍完第一季(总共23集)。拍完之后当然就要考虑卖片了,所以组织了看片会。


    几家此时最大的电视台都派来了采购代表,最后是ABC电视台出价最高,当然就是他们‘抱得美人归’了。然后这个礼拜《史密斯一家》接档之前另一部情景剧,开始播出了,这也是丽莲和克里斯托弗坐在电视机前看剧的原因。


    丽莲自己觉得挺好看的,找到了上辈子小时候看家庭题材情景喜剧的感觉《成长的烦恼》、《家有XX》什么的。但她担心自己带着上辈子的认知,反而不能很好的把握当代观众的那个点,所以才要问克里斯托弗的感觉——这种时候,丽莲就很庆幸克里斯托弗的审美是非常大众化的,而不像此时很多豪门子弟,接触的都是一些曲高和寡的‘艺术’。


    “是吗,人物鲜明啊……”丽莲没有对这个评价说什么,而是随手调台,然后就看到了一部驱魔题材的电视剧。说实话,垃圾的特效让这个本应该有些吓人的题材,完全没有惊吓感,反正丽莲只想笑。


    克里斯托弗也看到了,点评道:“是因为《驱魔夫妻》的火爆,所以推出的类型剧?”


    丽莲点了点头:“或许,毕竟内容创作者们都意识到了大众对这些很感兴趣,而相比起制作前途未卜的类型片,当然是大众一定有兴趣的类型片更好。不只是《驱魔夫妻》带来的驱魔题材风潮,还有《007》系列带来的特工片潮流。”


    “之前已经有这个题材的电视剧了,最近又说,‘Talent Associates Ltd’正在开发一个暂定名为《糊涂侦探》的项目,也是特工片。甚至还没拍出来,NBC已经有合作意向了……真羡慕,这就是业内有实力的公司,对吗?”


    “马上‘黄金时代’也会成为有实力的公司,企划阶段就会有电视台找上门。”克里斯托弗肯定地说。


    其实在他看来,娱乐节目已经有这个趋势了。随着《超市大作战》也获得了成功(虽然这个节目一开始只是为了给‘优卖’打广告,但作为一个节目单独来说,也取得了成功),现在‘黄金时代’只要打算开娱乐节目,大概就会有电视台闻风而动。


    一个节目不断获得成功的内容制造者,电视台当然会喜欢。


    不过,电视剧和娱乐节目是两个不同的方向,所以《史密斯一家》没能沾到‘黄金时代’在娱乐节目领域成功的光。


    但《史密斯一家》如果也获得成功,那接下来的事就不必说了。


    那么《史密斯一家》能成功吗?能的。就在《史密斯一家》播放一个月后(每周一集),效应已经显现出来了,虽然没有开天辟地的气势,但也在同时段中拿到了第二,还随时有超过第一的可能。而比这个收视率更令人惊喜的是,这部电视剧还拥有很高的讨论度。


    这也算是踩中了‘版本答案’?毕竟这个时代,正是美国战后婴儿潮一带成长起来的时候,相比起过去任何一代人,他们都是无比幸福的。哪怕是非常穷苦的家庭出身,只要家不是在阿巴拉契亚山区的乡村里,也不会饿肚子、没衣服穿,还都有学上。


    但也正是这一代美国青少年,有着他们父母辈完全不能理解的叛逆!他们似乎对什么都不满意,会对供他们吃喝的父母大呼小叫,还经常会‘迷茫’,不能接受自己重复父母那种生活。他们厌倦了生活一眼看得到头,一定想要点儿什么不同的追求,但有时他们自己都不清楚自己要什么。


    这种情况下,《史密斯一家》聚焦的正是父母与这一带‘问题孩子’的相处,这怎么能不引人关注、讨论?


    很多日后探讨亲子关系的家庭情景剧用烂了的剧情,在此时却能给人以醍醐灌顶的感受——《史密斯一家》的剧本不是丽莲写的,但她确定了每集的大致主题,然后再高价找的好编剧。而编剧也要试写一集面试,经过丽莲认可才行!


    很多青少年看《史密斯一家》就有一种‘理解万岁’的感觉,并且超级羡慕剧中的孩子们有史密斯先生、史密斯太太这样的父母。至于父母,虽然大多数都觉得史密斯夫妇是怪人,很多事有必要那样吗?但多少还是有一些体会心得的……毕竟他们也是为教育孩子的事困惑好久了。


    至于一些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也是频频发表文章点评新一集的《史密斯一家》,简直将其当作了一个真实存在的稀有案例剖析。


    呃,这样倒也不算错,毕竟《史密斯夫妇》每集的故事本来就是一些‘典型案例’来的。


    总之就是,《史密斯一家》讨论度很高,而且都是正面讨论——即使有个别故事稍显敏感,也因为故事用一个温和的方式表达了出来(因为是‘家庭情景喜剧’,最终总会温馨收尾,仿佛一个童话世界),也能获得大众理解。


    因为这个原因,《史密斯一家》吸引了很多广告商,因为这正是广告商眼里最优质的广告投放对象啊!


    要知道,有的电视剧收视率也很高,但没什么讨论度,实际广告效果是不好的。或者讨论的方向很复杂,有一定风险(这年头还不太兴‘黑红’),广告商也不太愿意碰。像《史密斯一家》这样的就很好了,各方面都很完美。


    这样的情况足够让ABC电视台开香槟了,不过在开香槟庆祝前,他们先抓紧时间和‘黄金时代’续订了《史密斯一家》接下来两季——不意外的,接下来两季又比第一季价格高了一个台阶,而靠这个项目带来的金钱和业务,‘黄金时代’终于有了中大型影视公司的样子。


    《史密斯一家》这个项目也没什么可说的,都已经走上正轨了,所以丽莲写了第二季每集故事的主题后,就扔给编剧,让他们尽快填充,然后开工第二部 。


    相比起《史密斯一家》这个一开始就很‘妥协’的选择(毕竟她并不想做家庭情景喜剧,这不是她感兴趣的题材,之所以做这个是因为成本低,容易以小博大),丽莲的注意力更多还是放到了新项目上——是的,新项目!眼下都有钱了,当然可以再开一个成本高些的聚集!


    “我们也做特工剧或者驱魔剧怎么样?”‘黄金时代’公司内,有认提出建议。


    显然,不是一个人看到了观众对这类剧集的兴趣。更何况大家都知道‘驱魔剧’的根源在《驱魔夫妻》,而《驱魔夫妻》正是他们老板写的!不如干脆拍一个电视剧版《驱魔夫妻》,找编剧填充‘驱魔夫妻’日常的驱魔故事……观众肯定爱看!


    丽莲没有说不,但也没有点头,她觉得特工剧、驱魔剧都有前途,问题是这两种剧都很贵。


    “成本是个问题。”丽莲在大家讨论了一圈后才提醒道。让这些员工别忘了,虽然现在‘黄金时代’有钱,但底子很薄,可能失败一次就打回原形了,所以要谨慎!


    “侦探剧怎么样呢?”突然,一位女秘书忽然说道。


    丽莲看向她:“继续说下去。”


    似乎是受到了鼓舞,这个女秘书因为兴奋脸红了起来,但还是很流利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侦探故事一直深受大众喜爱,侦探小说改编的电影一直有固定的观众。进入电视时代后,《人与犯罪》、《马丁·凯恩,私人侦探》这类故事也收获了不错的反响。”


    “然后是上个十年,《艾伦·奎因历险记》、《思诺夫妇》、《法网恢恢》……都可以说是侦探剧。他们都挺不错的,受众稳定,唯一的问题是,还没有人制作出一部有划时代意义的侦探剧。我是说,以往的侦探剧,没有像小说时代创造了‘福尔摩斯’这样的侦探一样,树立一个鲜明经典的侦探形象。”


    丽莲不自觉点头,她也觉得侦探剧有前景,又相对便宜——这种剧只要剧本好,制作再不错,感觉就能成。


    而且她还记得,六十年代末到七八十年代正是古典侦探剧的黄金时代,凡是具备成熟电视工业的国家都在这段时期拍了侦探剧。至于说七八十年代以后,侦探剧依旧在,只不过再没有那么强的影响力。或者很有影响力,却不是‘古典侦探剧’,而是《请别对我说谎》、《识骨寻踪》、《犯罪心理》等,这种和现代科技结合的现代侦探剧。


    所以现在制作侦探剧,也算是在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搭时代的顺风车,容易事半功倍呢!


    这样想着,丽莲就想起了上辈子看过的《费雪小姐》,具体案件肯定记不清了,不过人设还记得,正好可以用上。于是她只花了几分钟就将故事背景定在了咆哮的20年代,以一个摩登的飞来波女郎做女侦探——哈!女性们肯定想看这种故事!


    这也算是蹭了时代红利,在六十年代中后期,这个美国女性思想转变的重要节点,肯定会有很大社会反响!


    丽莲甚至想到了剧集的一大重点是精良的服装……她要拍彩色剧集,彩色剧集凸显出那些漂亮的服装,一定能吸引更多年轻女性观众!


    ‘彩色’确实是一个重点,现在正处在黑白电视机向彩色电视机转变的时期。虽然大家都知道彩色才是大势所趋,就像当年由黑白电影到彩色电影一样。但很多制作电视剧的公司,甚至包括电视台,都没有意识到这个变化会多么快!


    他们大概是觉得,电视机是家庭重要资产,在这个几乎每个美国家庭都有电视机,多数都是黑白电视机的情况下,黑白到彩色的转变会比较慢?然而,大众在‘娱乐’上显然比他们想的更愿意花钱,丽莲以未来人的视角再清楚不过了,这个变化会非常快发生。


    实际上,现在已经到了变革临界点,细心一些,盯着最近彩电的销售情况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