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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丽人1960s》青春校园小说_三春景

    第141章 请回答,1965(3)


    在丽莲开始撰写那个咆哮年代女侦探的剧本同时,哥大毕业也在眼前了,她还要忙一些毕业相关的事——她的学分没问题,毕业论文也写完了,但面对毕业总有各种零零碎碎的事。幸亏她还不用考虑工作,或者说她也是有工作的,不然还会更忙。


    现在,她至少还有时间和爱丽丝,自己这位室友,出来看一场电影。


    “比我想的更有趣,我还以为会看到一部纯粹的纪录片,但这种、这种我形容不上来,总之半真半假的故事,真的很有发挥空间。真实又搞怪,像是一场梦,又像是世界的某个角落真的发生过……”走出电影院后,爱丽丝似乎有很多话说。


    “那叫伪纪录片……一直有类似的片子,但还是很有创意的。”丽莲点了点头,补充道。


    他们刚刚观赏的是披头士去年上映的电影《一夜狂欢》,这个影片可以认为是用音乐串联起故事的大型MV。想象自己喜欢的组合,他们发一张专辑,每首歌都拍了MV,然后每支MV的剧情还是串连起来的,大概就是那样吧。


    而除了这个外,这部电影比较有趣的点是采用了伪纪录片的形式……其实‘伪纪录片’这种模式在丽莲上辈子已经挺常见了,但在此时绝对说得上新锐超前——真不愧是影响时代浪潮的巨星呢!


    “啊,没错,伪纪录片……这方面丽莲你是专业的。”爱丽丝点了点头。爱丽丝是今年喜欢上披头士的,一开始只是面临毕业季的迷茫喜欢上了摇滚乐,然后就开始听披头士并一发不可收拾,这也是她们今天会一起来看《一夜狂欢》这部电影的主要原因。


    “我现在有些期待他们的新电影了,据说今年会有续作……当然了,比起电影,还是演唱会更让人在意,这事儿一直没有确定下来,到底能成吗?”爱丽丝有些担心的样子。


    “肯定没问题。”丽莲之所以如此肯定,当然不只是因为知道披头士‘闯美’有多成功,然后以此为前提,倒推他们在美国的演唱会肯定不少。她不需要知道那些,只看当下的形势也能做出这样的判断。


    “现在披头士在美国太火了,大家都想看到他们,这意味着演唱会是一门超级赚钱的生意……在美国,没有比一门超级赚钱的生意更‘畅通无阻’的了,就算有问题,想要赚钱的家伙们也会解决问题的。”这才是丽莲坐判断的决定性因素。


    这显然也说服了爱丽丝,她慢慢点了点头,然后看到了街对面的唱片店:“你说的没错……我们去看看吧,我还想买披头士的唱片,总有一些收集不到,希望这次能有好运气。”


    虽然披头士是当代的歌手,但他们是英国人,早期作品都在英国。所以身处六十年代的世界,人在美国,难以收集到他们早期的唱片是挺正常的事——丽莲陪爱丽丝走进那家唱片店,并没有找到披头士早期在英国发行的唱片,询问老板,老板倒是有那么两张,但都要自己收藏,根本不卖。


    丽莲相信,砸钱也是能砸下来的,但她不可能替爱丽丝砸这个钱。


    她只是想了想说:“其实……我也有收藏披头士的早期唱片,有那么几套,只是觉得他们会很有前途,当时并没有想很多。我是说,如果你愿意,可以去我家看看……当然了,亲爱的,你得考虑清楚,这样就没有今年的生日礼物了。”


    丽莲没有说谎,她确实有披头士早期唱片,而且非常齐全。那是她第一次在唱片店见到披头士的唱片时,拜托那家唱片店的店长收来的,当时披头士还没在美国火,所以还比较容易,加一点儿价格她就收了好几套。


    这并不是为了‘投资’,真要赚钱,当时已经赚到第一桶金的丽莲有的是办法。真的就是一个纪念,毕竟经历了这样一个时代,见证了一代巨星的崛起嘛……不过除了自己要留一套收藏,其他送出去也不错。


    “当然!当然!我当然愿意!”爱丽丝惊喜地说。


    然后就一起去了丽莲的公寓,在丽莲真的取出了成套的披头士早期唱片,她才相信这是真的,并且吃惊道:“……没想到丽莲你那么早就迷上披头士了,而且居然没什么人知道。即使是我,也只是觉得你对他们有一些好感,会开车时听他们的歌曲。”


    如果不是认为丽莲对披头士有好感,她又怎么会邀请丽莲一起看披头士的电影?但即使是这样,她也一点儿没看出来丽莲‘迷上’了披头士,是资历比她深得多的粉丝。


    “算不上‘迷上’,只是觉得挺不错的,在唱片店听到他们的歌曲时非常惊喜。”丽莲确实不算粉丝,谈不到‘迷上’,但又无法解释自己的特殊情怀,所以只能这样说了。


    这让丽莲有些感慨……不过,再感慨也只是毕业季繁忙日常里的小小插曲而已,丽莲也很快将之抛到了脑后。实际上,这天和爱丽丝看过电影后,她就飞到了洛杉矶办事——她是去见一位知名的戏服设计师的!


    那个女侦探的剧本,已经写了十来集了,接下来的内容按照提纲来也只是按部就班,这种时候剧组自然就可以开始搭建了。关于剧组,丽莲没有太多可说的,由专业人士去做就好了,不然难道都要她亲历亲为吗?她没有那么多精力和时间,之前《史密斯一家》也没有这样的啊。


    不过有一件事是需要她敲定的,因为这是她一力主张的事,那就是为这部女侦探剧配备好莱坞电影级别的戏服。


    在决定做彩色电视剧后,丽莲首先想到的就是服化道一定要精美……毕竟这是‘年代剧’,是针对女性观众,尤其是新派女性观众的‘年代剧’,服化道绝对是一大看点!


    说实话,她的这个主张一开始并不被公司其他人理解,只不过因为她是老板,而且之前一直在‘正确’,所以大家不好反对而已。不过丽莲还是说服了几个核心下属——举的例子也很简单易懂,那就是好莱坞电影,好莱坞电影难道没有靠华丽的服化道为卖点的吗?


    确实有,还不少呢!只不过电视剧领域还没见过这样做的,这就成了一个盲区。


    主要是,过去一段时间,电视剧领域是大蓝海,只要故事不差,基本拍什么红什么。这种情况下,大家都在‘故事’上下功夫,还没到卷服化道的阶段——当然,这也和近些年电视发展迅速有关,几年前还都是屏幕很小的黑白电视机,视频清晰度也比不上黑白电影,卷服化道这种东西根本吃力不讨好!


    现在是电视机在经历黑白到彩色的转折,而且屏幕尺寸在突破、视频清晰度也在一天天变好……这才有了搞精美服化道的意义啊!


    而要搞精美服化道,丽莲就得找到一个专业的团队,不然靠她自己肯定是不行的。而这方面的专业团队,此时的电视行业是没有的,还得去电影行业挖人。


    好消息是,如今电影公司都在裁撤戏服部门,挖人比较简单,成本也会比较低——这对丽莲这样的电视剧制作方是好消息,但对戏服设计师,以及仰赖此为生的制衣工大概就是坏消息了?不过,在这种行情下,可以转去电视行业,其实也说不上不好。


    不管怎么说,总是能生存下来了。


    当下美国的电影公司在经历寒冬,一方面是电视产业的冲击,另一方面也是电影业发展到了一个瓶颈。过去几十年,好像已经把能拍的故事拍过了,现在每年的产出也了无新意,很难吸引观众——历史上就是如此,要到七十年代,电影公司开始拍摄各种非常‘刺激’的影片,才慢慢找到新路。


    总之这种情况下,要么电影公司倒闭,戏服部门自然流散,要么电影公司还能撑下去,但拍不了服化道精美的大投资电影,于是裁撤戏服部门……无论怎样,戏服部门都很受伤。


    所以丽莲这才能托人联系到奥斯卡级别的戏服团队,如果是以前,哪怕她有钱、愿意出钱,人家恐怕也不见得离开好莱坞,去纽约搞什么电视剧戏服吧?


    也是因为这个团队水平很高,而且人员完整、默契十足,丽莲才要亲自面谈定下来……这可是非常宝贵的人才,能够打包拿下就再好不过了。


    第142章 请回答,1965(4)


    丽莲去了一趟西海岸,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戏服团队,然后新剧筹备就走上了快车道,而她也要在正式开拍前尽可能多写几集剧本出来。于是就在这样忙而有序的日子里,时间过得飞快……她马上要毕业了。


    毕业典礼前还有一个属于她的毕业派对,这是克里斯托弗为她办的,完全由他操持,丽莲只需要决定邀请哪些人,然后写邀请函就够了——丽莲确实邀请了一些人,一开始都是她的朋友、同学,然后随着这个消息传播开,不停有人打电话告诉她对此有兴趣。


    这些人倒也不是完全没关系,甚至放在特定前提下,说是‘朋友’也没问题。但基本是工作和社交中认识的‘人脉’,出现在毕业派对上总觉得有些奇怪?不过,上流社会的毕业派对还挺常见的?毕竟这种派对也是他们社交的一部分而已。


    丽莲能怎么办?电话都打过来了,只要不是讨厌的人,当然会顺势邀请。结果就是,原本打算里小而温馨,只是朋友们一起的毕业派对变得不可能,最后又变成了一场觥筹交错的盛宴。


    对此丽莲也没办法,实际从她越来越有名开始,很多事就不可能像过去那样单纯了。尤其她现在还有一个非常、非常富有的未婚夫,由他又牵涉出更复杂的社交圈。


    “是的,我认为富尼叶你应该对此有兴趣,我们‘美国革命女生会’一直旨在保护历史,你不是也热爱历史吗?还拿了‘东方研究’的学位。”一位比丽莲年长一辈的女士拉着她说话,她是为自己身后的‘美国革命女生会’说话的。


    美国各种协会多了去了,上流社会的女士们更是热衷于加入各种协会组织,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各种慈善组织。一方面这也是欧美上流社会的传统,另一方面也是女性没有自己事业的时代,上流社会女性给自己找点儿事做。


    “没错,‘东方研究’,我修了第二个学位,因为我对这个很感兴趣。”丽莲笑着和对方打太极,并没有加入‘美国革命女生会’的想法。


    别说她对这种富太太们的各种协会不感兴趣,就算为了日常社交一定要加入这个,也不会是‘美国革命女生会’。说是旨在维护历史,但维护什么历史呢?美国的历史吗?美国有什么历史。可要说外国的历史,或者这片土地上原住民的历史……那又是另一种地狱笑话了。


    所以应付了几句,丽莲就找借口走开,和真正的朋友们去说话了。


    “打扰一下。”就在丽莲和朋友们说笑的时候,克里斯托弗走到了麦克风后,对着台下敲了敲高脚杯,然后放下杯子:“非常感谢各位赏光莅临,今天是富尼叶小姐,我可敬可爱的未婚妻,我们伟大的女作家、艺术家的毕业派对。”


    所有人都看到了,克里斯托弗以一种爱慕非常的目光注视着下面人群里的丽莲,这一条视线上的宾客们都会意地让开了,让这样一条‘通道’特别明显。


    “为了庆祝富尼叶小姐完成学业,我准备了一个小小节目。”这样说着的克里斯托弗接过侍者递上来的萨克斯风,点了点头,然后就是乐队配乐,在某一个节点上,萨克斯风也响了起来,行云流水加入其中。


    “哇哦……但泽会萨克斯风吗?我记得丽莲你最爱的乐器就是萨克斯风了,总是很喜欢风度翩翩的萨克斯风乐手。”埃琳娜的肩膀撞了撞丽莲(埃琳娜·马里诺,保罗的女儿,在替丽莲装修完房子后就成了好友),打趣地说。


    “不,他不会,我确定……不过他会吹小号。”丽莲听克里斯托弗说过小时候的事,作为富三代,从小当然也会有各种素质教育,其中也包括学点儿乐器什么的。不过不同于富家子弟常学的钢琴、小提琴等等,他学的是相对冷门的小号。


    不过也没有学的多认真,他就像他的堂兄弟、堂姐妹一样,学了一点儿皮毛罢了。与其说他们是学会了一两样乐器,不如说是这个过程中培养起了一些音乐常识,这样今后看别人表演的时候,至少品鉴上不会贻笑大方。


    萨克斯风算是相对好入门的吹奏乐器了,再加上克里斯托弗本来就有吹奏乐的底子,突然能用萨克斯风演奏一首曲子也不算特别让人吃惊。但不管怎么说,能拿出来表演就肯定是下了一番功夫的……想到克里斯托弗平常有多么忙碌,这真是一份饱含着心意的‘礼物’。


    “是吗?那他可真可爱。”埃琳娜听到丽莲这样说,忍不住挑了挑眉,然后就笑了起来:“我是说,一位千万富翁,不,有传闻他的身家已经过亿了,不是吗?一位这样年轻的超级富豪,像个小男孩儿一样准备‘礼物’,谁都会说可爱的。”


    的确非常可爱,不只埃琳娜一个人这样说!第二天克里斯托弗陪伴丽莲参加哥大的毕业典礼时(毕业生每人可以邀请4位亲友一同参加毕业典礼),同时认识丽莲和克里斯托弗的人,也纷纷这样说了。


    因为克里斯托弗打扮成了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孩儿的样子,全程为丽莲拍照,仿佛他们是同龄人,一起在哥大念书、毕业一样。


    “克里斯居然会这样孩子气……不得不说,他这样挺可爱的。虽然他不是顶顶英俊的那类男孩儿,但的确非常显年轻,谁能想到他已经年过三十了呢?”说话的人是另一位毕业生的兄长,也是纽约名流,和克里斯托弗算是朋友,也认识丽莲,所以能说这样的话。


    丽莲对这句克里斯托弗不是顶顶英俊表示怀疑,这就是审美的不同了,实际上最开始克里斯托弗能对她求婚成功,脸也是重要原因。后来离婚后再追到她,谁又能说没有这张伟大的脸的功劳呢?顶级忧郁知识分子的脸啊!高高瘦瘦的……


    倒是另一句显年轻,丽莲是承认的。白种人真的老的快,克里斯托弗三十出头,但看起来就是二十多,说是和今天的毕业生们同龄也没问题——丽莲觉得,一方面是基因原因,另一方面也和克里斯托弗没有欧美白人一些奇怪的习惯有关。


    比如说,真的很爱去晒太阳!晒太阳就算了,还没什么防晒!这要是老的不快,就违背常识了。


    毕业典礼其实很简单,就是三大块,首先是礼堂演讲,学校邀请了国务卿来演讲(顶级大学就是这个牌面,一般都能邀请到国务卿、副总统、议长,有时甚至总统来演讲)。然后是颁发学士证书,这也是印象中毕业典礼最核心的部分了,校长还会给每一位毕业生拨穗。


    最后就是大家一起涌到校园里到处拍照留念。


    期间还穿插着各种social则不必提,总之毕业典礼就是这些了。现在正是拍照的时间,克里斯托弗刚刚给丽莲拍了好一会儿,还让别人帮忙拍两人的合照。这会儿则是因为丽莲想要吃冰淇淋,去找卖冰淇淋的小贩了。


    等到他回来,将一个蛋筒冰淇淋递给丽莲,看着刚刚说话后又离开的男人的背影,觉得有些眼熟:“刚刚是在和亚历克斯说话吗?在说什么?”


    “是的,是亚历克斯……好像他弟弟已经叫走他了。”说到这儿丽莲笑了一下:“啊,是在说您非常可爱,最近您好像总是得到这样的评价,哦,‘可爱’——您今天完全不像一位创业多年的企业家,而更像是我的同学。”


    “您是在打趣我吗?”克里斯托弗有些不好意思。不得不说,今天的打扮确实是故意的,他不太希望自己在丽莲面前显得老气横秋的。虽然他们的年龄差以当下夫妻的总体年龄差来看,完全是正常的,也就‘几岁’……不超过10岁当然可以说是‘几岁’。


    “不是打趣,而是真心话。”丽莲微笑着说:“这是有眼睛的都看得出来的。不信您可以看看今天我的同学们,再看看自己,除了气质成熟一些,确实没什么分别……”


    不得不说的是,作为‘同学’很有趣,丽莲还去找相熟且和克里斯托弗身形仿佛的男同学借了对方的学士帽、学士服,让克里斯托弗穿上后和自己拍了合照,好像他们真的是一起毕业的大学情侣一样。另外,作为创业多年的‘企业家’和初出茅庐的社会信任也很有趣,回到公寓里,丽莲就是这么对克里斯托弗‘演’的。


    咳咳、咳,嗯,就是角色扮演嘛,不过以他们的情况算是半真实的角色扮演了。一个是刚刚毕业,需要找一份工作的社会新人,一个是面试的优卖老板——虽然老板亲自面试也挺奇怪的,尤其是优卖这么大企业的老板。


    当然,这也可以解释,应该是早就图谋不轨了,所以故意顶替了原本的面试官……一定是这样的!这倒也符合他们当初在拉斯维加斯第一次见面就一见钟情,然后迅速求婚的实情。


    第143章 请回答,1965(5)


    毕业那天的那次‘角色扮演’带来了丽莲意料外的发展。


    角色扮演好像过于刺激了,虽然丽莲和克里斯托弗一直挺甜蜜的,但过去克里斯托弗都对丽莲有着过度的保护欲,基本没有‘过分’过。这次好像打开了某个开关,于是接下来这个月,两个人可以说是‘夜夜笙歌’的程度,而且玩了好多角色扮演。


    所以等到天气热起来,丽莲几乎是逃到了百慕大!


    其实这时候才刚刚入夏,还没到纽约人逃离纽约城的时候,但丽莲还是找了个理由提前开始了自己的假期——当然了,克里斯托弗再过一两个礼拜也无法驻守在纽约也是原因之一……他接下来会度过很忙的一段时间,因为要空出一段时间来结婚和度蜜月。


    是的,结婚和度蜜月,当初丽莲在答应克里斯托弗的求婚时就说了,要等到大学毕业才能结婚。现在既然已经大学毕业,克里斯托弗自然将婚礼提上了议程。


    对丽莲来说,这次的百慕大旅行也算是自己最后的‘单身游’了,所以她邀请了一圈自己还在单身的朋友,最终卡洛琳·班德愿意趁此机会休掉自己的年假陪她。于是两位女士迅速收拾好东西,就飞往了风景宜人的加勒比海旅游胜地‘百慕大’。


    虽然丽莲作为一个中国人,听到‘百慕大’最容易联想到‘百慕大三角’,然后就是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世界未解之谜’。但其实百慕大并不是什么危险神秘的地方,更没有惊悚的科幻色彩,这里是位于加勒比海的一串群岛,一直以风景优美著称,其‘粉色沙滩’也是闻名遐迩。


    这里很早就被西方发现了,之所以叫‘百慕大’‘百慕大群岛’,正是因为发现这里的探险家叫做‘胡安·百慕大’。1969年时,百慕大群岛成为了英国的殖民地,之后就一直是英国的海外领地,甚至至今依旧如此。


    虽然是英国的海外领地,但因为距离美国很近,所以美国人非常喜欢来这儿海岛度假。就说丽莲,她在纽约认识的有钱人,几乎人人来过百慕大,有些巨富甚至在百慕大拥有自己的别墅。


    “亲爱的,谢谢你邀请我来度假,看起来这次旅行不会让我失望了。”下了飞机,卡洛琳摘下墨镜,立即喜欢上了这里完全不同于纽约的热带海岛风情。


    卡洛琳如今已经是费比安出版社的主编之一了,非常受器重,职场上非常成功的她在婚姻上似乎已经没有了几年前的‘天真想法’,所以一直保持着单身——其实要让丽莲来说,即使是几年前刚认识卡洛琳的时候,她也不是那种传统的美国姑娘。


    她那种不在意事业,一心想着结婚的心态,并非是她真实的主张,只是一直生活在传统环境中,加上人生顺遂、一直走在既定的轨道,产生的一种‘顺理成章’。


    而当她进入职场,立刻就喜欢上了职场上的‘成就感’,爱上了靠自己的感觉。这样,再加上未婚夫抛弃她和富家女结婚,这算是个契机,让她继续在职场上走了下去……到现在,她已经从一开始还指望爱情、婚姻,重回传统美国女性的‘正轨’,到事业为重了。


    哈,这方面,无论是她曾经的未婚夫,还是在费比安出版社遇到‘追求者’,都有一份功劳。毕竟一个重新找上门的前·未婚夫,以为是再续前缘,结果是想让她成为他的情妇,以及追求者对她在事业上进取心的不满……哪一个都够让人倒胃口了。


    她是爱过他们,而且也打算过为他们放弃工作、走进婚姻,但最后都因为各种原因没能成(其中当然也有卡洛琳内心的选择),这某种意义上也算是卡洛琳的幸运吧,至少丽莲是这样觉得的。


    丽莲并不反对结婚,但她反对会让一个女人成为家庭主妇的婚姻。如果是个无所谓工作,乐于做家庭主妇的人也就算了,偏偏卡洛琳也不是那样。丽莲用膝盖想都知道了,卡洛琳如果真成了家庭主妇,首先受不了这个的就是她自已!到时候肯定是一场悲剧。


    这不是瞎说,而是这年头这种悲剧发生在很多家庭主妇身上,而且还越来越多。


    而且不得不说的是,卡洛琳也算是赶上了好时候。如果是她上一辈的职场女性,甚至不说太远,就说比她年长5岁的那些,她们正当适婚年龄的时候,受到的婚姻压力也要比卡洛琳大得多——那些职场女性正当令是五十年代末到六十年代初,那可是个女性26岁不结婚会被认为‘非常老’的时代!


    卡洛琳算是赶上了第一波职场女性获得上升空间的浪潮,她进入职场的时候,女性到时间就去结婚还是主流观念。但现在看看,好像越来越多的OL不管结不结婚,都会选择继续留在职场。实际上,她们这批人中发展的不错的,就会成为七十年代第一批女性高管、女性董事会成员。


    七十年代,女性的‘权力套装’(大垫肩西装)之所以那么流行,就是因为那个时候涌现出了一大批女性高管、女性董事会成员,那是给她们增强力量感的服装……服装某种意义上就是体现了时代风貌。


    “不用谢,我还要感谢你能来陪我,不然结婚前最后一次单身旅行,只有自己一个人,那也太凄惨了。”丽莲笑着回应卡洛琳。


    “那边好像是来接我们的人,我定了这边最好的酒店,他们提供接机服务……”丽莲看到有人举着写了自己姓氏的牌子,指了指给卡洛琳看。


    他们走过去,简单交流确定的确是酒店接他们的人就一起上了车——到了酒店后,丽莲和卡洛琳一起住在她的套房里,套房里有两个卧室,足够她们一起使用了。


    酒店非常漂亮,完全的热带风情,还带有殖民地风格。呃,这里所说的殖民地风格并不是一个贬义词,而是指殖民者来到殖民地后,结合本国风格与当地特色形成的某种带有异域风情的混搭风。比如丽莲在上西区的公寓,所谓‘南洋复古风’,其实就是一种殖民地风格,是法国殖民当地后,一点点法式和当地的中式风格、热带特色、南洋本地审美结合的产物。


    丽莲和卡洛琳都很喜欢这家酒店,每天除了去海边(偶尔也乘船出海),还会参加酒店举办的各种活动,算是玩儿的心满意足。


    这种好日子过了大概半个月,直到卡洛琳的年假休完,只能遗憾地和丽莲说拜拜。


    “亲爱的,只能纽约再见了。”卡洛琳上飞机前和送机的丽莲拥抱了一下,然后笑着说:“纽约再见时大概就是你准备结婚的时候了,到时候别忘了叫我去帮忙,我是说如果你需要的话。”


    “当然,当然,我太需要了……你知道的,我没有能帮我的家人,也只能拜托朋友们了。”丽莲立刻说道。


    她其实还有一个姐姐,但朋友们都知道那是老死不相往来的,有等于没有。所以听她这样说,卡洛琳眼里闪过了一丝同情——以当代美国人的视角,不,应该说是任何一代美国人视角,丽莲这都算是孤女了。所以无论她现在取得了怎样的成功,都挺让人为她心酸的。


    “好的,到时候打我电话……虽然我也不太了解结婚要做哪些事,但我的母亲和一切女性亲戚,似乎都深谙此道,是非常好的顾问。”卡洛琳故意说的非常轻松。


    绝大部分国家,结婚都是一件大事,程序也非常繁杂。尤其是在六十年代,这样一个还相对保守、传统的时代,更不可能像几十年后搞什么‘闪婚’‘裸婚’‘一切从简’了——当初克里斯托弗和丽莲在拉斯维加斯闪婚是没错,但那只是冰山一角。实际就算是在拉斯维加斯突然结婚的一群人,只要打算离开拉斯维加斯还继续这段婚姻,也是要后期补上一大堆流程的。


    或者说,拉斯维加斯结婚之所以‘有特色’,就因为他足够简单……相对的,就是说其他地方的结婚可没有这么简单!


    “说到这件事,其实我们已经开始准备了……一个月前我们就开始选婚纱了。总共约了5位设计师,大概这次克里斯过来和我汇合,就会把设计稿拿来给我看,让我挑选喜欢的。”丽莲当然不是之后就一个人呆在百慕大度假了,克里斯托弗结束工作后肯定会过来陪她的。


    “不过到底要准备多少东西,婚礼的流程……我还一概不知,感觉会是个大工程。”丽莲其实是有点儿拖延症犯了。一想到那么多事,就不想开始做!简直就像是假期快结束,作业却一个字没动过的学生,明知道不应该的,但还是不想面对。


    第144章 请回答,1965(6)


    清晨6点,丽莲还在酒店房间内写作。


    自从卡洛琳回纽约,丽莲一个人在百慕大后,虽然她也会出去玩儿,但次数锐减。多数时间她都是呆在房间里写《驱魔夫妻》系列的最新一部,这一方面是她不喜欢和陌生人同游,而一个人就没什么好玩的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本新书答应了出版社和保罗要尽快写完……毕竟预付金都收了呢。


    考虑到年中要结婚,然后就是度蜜月等一系列行程,之后很长时间都不会有空写这本书,丽莲就想在结婚前尽量写完——这对一般作者很难,但对灵感无限的丽莲来说只要努力,还是做得到的,就像当初她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驱魔夫妻》一样。


    这本《驱魔夫妻》新作,被丽莲暂定名为《赌城机密》……是上次去拉斯维加斯度假时想到的点子。


    设定故事里出了一个‘大案子’,需要夫妇两人一起行动去了拉斯维加斯一家名为‘奥林匹亚’的赌场。而之后的事就很简单了,是赌城里是驱魔师们在斗法。这次可以更有‘国际视角’,出现不同国家的驱魔师法术。


    说起来,赌场这种地方真的很适合驱魔师登场,因为这个地方正是人类欲望最强烈、汇聚最多的地方之一。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有超自然力量,被运用到这上面,不是很正常的事吗?在这样的背景下,赌场内必然会有各种力量的暗地交锋。


    在《赌城机密》这个故事里就是这样,设定拿到牌照的正规赌场都在监督之下,不能用魔法搞赌客、爆金币。但这不代表正规赌场就不雇佣驱魔师了,他们自己不搞盘外招,也要确保没有人利用这一点来爆他们的金币啊!


    这就像正规赌场不会对赌客出千,但也要养一两个千门高手,防备有人来‘砸场子’。


    ‘奥林匹亚’这家赌场就是怀疑有人对自己施了魔法,所以一段时间里钱财流动变得很奇怪。客人还是那么多,最后却亏钱了……开赌场亏钱了,这对吗?要知道,赌场很少和赌客对赌,赚的多数是抽佣、服务费之类。就算一段时间运气一般,也不至于亏钱啊!


    ‘奥林匹亚’自己雇的驱魔师看不出问题,赌场就只能搬救兵,找到了这一行里声名赫赫的主角夫妇——他们唯一的问题是,本身并不在赌城这边活动,没有那么专精赌场、财运等相关的驱魔术。不过嘛,一通百通,厉害的人到哪里都是厉害的。


    就这样,一个融合了拉斯维加斯种种的驱魔故事就此展开……拉斯维加斯那种狂欢、光怪陆离、欲望至上的氛围,还真是挺适合成为驱魔师斗法的舞台的。


    丽莲也尽可能在小说中凸显那种氛围,写的很细腻。这当然不是靠度假那么短的时间能做到的,她还借助了曾经在拉斯维加斯做剧团歌舞女郎的记忆。那段时间她确实过得不愉快,但也因此非常了解拉斯维加斯光鲜亮丽的表面,以及这种表面之下的阴影……


    丽莲的灵感如泉涌,手指敲打在打自己上,流水一样顺畅。直到7点左右,她预定的早餐到了,她才起身去吃早餐。吃完早餐,整个上午继续写作,直到快中午了,她才离开房间休息、玩耍。


    下午时,她去了海边,坐在一家海边小酒吧里,要了一点点零食和苏打水,就听驻场乐队自弹自唱。水平很高、氛围正好,而这时几个身材高挑,强壮但不过分的白人男孩儿走了进来,看到丽莲就眼前一亮,互相推搡着,似乎是在想怎么来搭讪。


    他们是来自美国西海岸的名校大学生,玩儿帆船的同好,在比赛中认识,所以这次暑假一起来百慕大度假。


    在百慕大这种美国人,乃至整个美洲有钱人的度假胜地,他们当然不只是冲浪玩水,还结识了很多漂亮女孩儿——阳光沙滩泳装,一切都那么火辣,不认识几个美女,那就太可惜了。


    但即使是这样,丽莲的出现依旧让他们感受到了拘束……遇到顶级美女是这样的,之前的自信心很难维持,自然会犹豫一些。


    其实两天前他们就在这片海滩上见过丽莲了,但当时丽莲的身边围绕着其他人,而且看起来非常冷淡,有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艳,让这群年轻男孩儿根本不敢上前。然而当时没有上前搭讪,事后想起来就只有后悔、非常后悔。


    搭讪失败其实没什么可后悔的,实际在这样的地方,搭讪失败其实才是多数情况,大家都是普遍撒网罢了。但因为犹豫,错过了搭讪的机会,事后每一次想起来就会忍不住设想,如果当时自己上了——尤其还是那样从未遇到过的尤物,就更后悔了!


    “下午好!请问您是美国人吗?”一个男孩儿端着两杯酒,先抢占了丽莲左边的位置。两杯酒一杯是‘自由古巴’,一杯是‘莫吉托’,后者被放到了丽莲面前。


    男孩儿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向酒保打听过了,他说您上次来就点了这个……我是说,请赏光。”


    说这话时,其他男孩儿也涌了过来,包围了丽莲。


    “请我喝一杯‘秀兰邓波儿’吧。”丽莲笑了笑,温和地说。相比起一些搭讪的社会男性,学生们要好很多,没有那么强的压迫感,也不是一上来就是赤裸裸的欲望(有时丽莲甚至觉得他们就是很单纯地被吸引,或者觉得这很有趣而已),所以丽莲的态度好了很多。


    “只有我自己,而没有朋友在身边的时候,我可从不喝酒。”丽莲非常直接地说。


    而她这样的美女,这样‘口快心直’,反而别有一种魅力。至少男孩儿们并不觉得这是她不相信他们的人品,只觉得美女就是这样的,毕竟确实有其中的风险呢。


    “是的,一杯‘秀兰邓波儿’!”一个男孩儿反应很快,立刻对酒保喊道。


    ‘秀兰邓波儿’是一款无酒精鸡尾酒,大概正是因为‘无酒精’这个特征,所以才会以那位知名的美国童星的名字命名吧。


    既然能坐下,还能请喝酒,那当然也就能聊一会儿了,至少男孩儿们知道了丽莲的名字,也知道她生活在纽约,和他们一样是来百慕大度假的。不过,当他们邀请丽莲一起去玩儿时,丽莲就摇头拒绝了——应对搭讪态度好一点是一回事(毕竟这种事在美国太常见了,也没有粗暴对待每一个搭讪者的道理),和搭讪的异性一起出去玩就是另一回事了。


    她伸出了自己的左手,让男孩儿们能看到中指上的戒指……戒指在六十年代还不是随便佩戴的装饰品,大家随便买来戴戴也无所谓。一般会戴在左手中指,尤其还这种时刻展示出来,只能说这是一位已经订婚的人士。


    美女已经订婚,这可真让人丧气!男孩儿们彼此看看,大部分都退却了。但也有人‘迎难而上’,他们或者是觉得订婚不算什么,只要没有结婚,喜欢就可以上。或者是单纯认为,这是一场发生在度假地的艳遇,干嘛要在乎对方是不是已经订婚?


    等到离开这美丽的热带岛屿,回归原本的生活,这里的一切都只会被留在这里。


    所以还是有人对丽莲展开了追求,不过这时候的追求就不能太直接了,不然不久显得道德过于败坏了吗?嗯,这年头的美国整体而言还是保守的(或者说,几十年后依旧很保守,开放只存在于大城市而已,大量内地乡村、小城,保守程度足以让一向被认为是保守的中国人都惊讶),会讲究这种‘体面’也属正常。


    所以,丽莲就开始经常收到鲜花、水果和信的日子……并没有直接追求的意思,只是表达好感,至于要不要突破订婚的‘约束’,选择在丽莲手中。


    “又是这些吗?”丽莲看到两束鲜花,以及比鲜花多得多的信,觉得有些无语了……除了当时认识的那些男孩儿,显然也有其他人知道了丽莲住这家酒店,于是各种邀请信都送来了。


    服务生不太好意思地笑了笑:“是的,富尼叶小姐……今天就是这些了,呃,祝您愉快!”


    其实丽莲说过,这些东西就不要送过来了,但服务生也是拿了好处费的,所以还是在主管的眼皮子底下,偷带了这些东西上来。


    就在这时,电梯响了,电梯门开,是带领着客人上楼的服务生——这样一行人走出来,左右张望了一下,丽莲就和克里斯托弗对视上了。


    “亲爱的?我记得电话里说是三天后才到?”丽莲笑了起来。


    克里斯托弗结束最近的忙碌,就来和丽莲汇合了。他快步走了过来,拉住丽莲的手吻了一下:“一个惊喜,希望您能喜欢。”


    “是的,还不错。”丽莲这样说的时候,就注意到克里斯托弗的视线落在了放在门口的鲜花,以及那一沓飘着香水味的信上。


    第145章 请回答,1965(7)


    “真的吗?被但泽看到了?他有说什么吗?”多萝西端着一杯香槟笑着问。


    这是丽莲的‘单身派对’……百慕大的度假结束后,一回到纽约,她和克里斯托弗的婚礼就进入到了紧锣密鼓的准备期。首先就是‘订婚派对’,之前订婚后已经举办过订婚派对了,不过按照欧美传统,订婚派对是可以举办多次的,所以在临近结婚前,克里斯托弗又举办了一次订婚派对。


    这次比上次更加隆重,基本上需要邀请的都邀请了,可以看作是婚礼的一次预演。


    这事儿很复杂,不过好在具体的事可以让礼宾公司的人解决,至于需要未婚夫妻做决定的,也是克里斯托弗来——丽莲其实对这种社交大过实际的订婚派对不怎么关心,仅剩的精力都用在婚礼相关事宜上了。婚礼上要用到的婚纱、珠宝、鲜花等等,都是她拿的主意。


    而在如此盛大的订婚派对之后,丽莲也一直在关注婚礼的准备进程,期间还和但泽家的部分成员见了一面。


    嗯,怎么说呢,大概就像是克里斯托弗说的那样,见面只是因为传统上需要见面,总不能她嫁给了一个但泽,却连他家的人都没见过。至于双方对彼此的观感,其实不重要——但泽家的人不太在意她,即使她是一个知名作家,还拥有自己的公司,以及克里斯托弗爱她。


    不过但泽家也不是看不起她什么的,单纯就是冷漠……大部分但泽家族的成员,对克里斯托弗都挺冷漠的。少数几个关注他的,也是因为他的成功。但话说回来,克里斯托弗就算事业大成功,也不会分钱给他们,所以除非是需要和克里斯托弗合作,不然也没必要因为他的成功对他另眼相待。


    看到但泽家族这样的氛围,大概就能明白克里斯托弗的性格为什么这么不同寻常了。实际在这个家族他能长成这个样子,已经相当不容易了。


    当然了,丽莲也不是看到但泽家族光环就上赶着的人,所以面对但泽家的人这样的态度,她也就淡淡的了。


    在之后,就是丽莲的单身派对了,准新娘、准新郎的单身派对都是朋友们准备的。克里斯托弗那边的情况丽莲没有打听,但她这边确实是由多萝西(在巴比松饭店就认识的朋友)、卡洛琳(费比安出版社认识的朋友)、爱丽丝(大学室友)和埃琳娜(保罗的女儿),4个人主要负责的。


    这会儿还不流行在单身派对上找什么脱衣舞男(至于男士那边是否流行找脱衣舞娘就不清楚了,不过丽莲有警告克里斯托弗这种事),所以女士这边的单身派对其实挺清淡的,就是女性友人聚在一起开了个普通的派对,最多就是大家会尽可能地传授婚姻经验。


    大家聊着聊着,丽莲就说起了在百慕大度假时,克里斯托弗来和她汇合,看到了追求者送的鲜花和信件的事。女友们听了都觉得很有趣,谁能想到恰好就看到这一幕了呢?


    “是的,被克里斯看个正着,不过他倒是没说什么,只是之后几天都与我形影不离。”丽莲摆弄着刚刚朋友送她的东西说。


    朋友们送了她婚礼时一些传统必备物,比如说‘新蓝旧借’——这算是维多利亚时代开始的英国人的习俗,而美国是英国清教徒建立的国家,这个习俗也就被带到了这片土地上。


    所谓‘旧’,是指传袭的老物件,这方面克里斯托弗早给了丽莲一件,是他母亲的一枚蓝宝石戒指,而这也是他母亲结婚时从自己外祖母那儿得到的。


    然后是‘新’,结婚代表的是两个人开始新生活,当然得准备一些新东西,这个需要丽莲自己亲自挑选。但这个不需要特意去弄,因为婚礼上选定的婚纱、婚戒、手捧花等,哪一个都是新东西,所以‘新’是肯定不缺的。


    再然后是‘借’,这就是朋友们送来的了……按照传统,这一般是新娘家里亲戚借的,最好这个亲戚还是一位幸福的已婚妇女。由这样的亲戚送来,既代表了亲友始终是新娘背后的支持者,也代表了一种祝福——类似华夏古代也会找‘全福人’给新娘梳头。


    然而丽莲几乎是一个孤女,自然没有好亲戚可以‘借’东西给她。所以卡洛琳找她母亲借了一套银质餐具,让丽莲结婚时使用——卡洛琳认为,自己的母亲是自己见过的最幸福的已婚妇女了,各方面都堪称完满。


    还有最后的‘蓝’,因为蓝色象征忠诚和纯洁,所以出现在婚礼上,其意义不言而喻。


    埃琳娜也是因为这个,送了丽莲一对蓝色吊袜带……其实现在的丝袜都是尼龙的,根本不需要吊袜带固定了,但这是传统,‘蓝’最常见的就是吊袜带。有时这对吊袜带还会成为婚礼上大家捉弄新人的道具,让新郎从新娘那儿弄到吊袜带什么的。考虑到吊袜带的位置,其实有些恶俗,很像婚闹时会有的招儿,只能说古今中外总有一些东西是相似的。


    而除了‘新蓝旧借’外,还有一枚6便士的银币,这个要藏在新娘的左脚婚鞋里,代表的是祈求好运——这个习俗此时还挺常见的,但在几十年后就没怎么见过了,大概是那时候6便士的银币早就退出了市场,一般人要弄到就挺麻烦的?


    “这说明我们的但泽先生很有风度,至少脑子不笨。”卡洛琳笑着说,她是见过丽莲在百慕大那种地方是如何受欢迎的:“如果这样的事儿也要生气,他这一辈子会有生不完的气……是的,她已经要把你这样的佳丽娶到手了,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他不能要求别人都是瞎子,只有他能看到你,别人就看不到。”


    西方人的‘直接’与‘夸张’,丽莲现在也算是适应了,所以没有因为这句话就不好意思。只是还是下意识地转移话题,就说起了自己选定的婚礼地点。


    “……有朋友推荐了阿迪朗达克山,那儿有很多避暑豪宅不是吗?但泽家也在那儿有一栋非常豪华的英式豪宅,甚至附带了150英亩的湖泊和森林,用来办婚礼足够了。不过我和克里斯都不太愿意求助但泽家,所以……”


    “原本我打算找一座欧洲城堡办婚礼,对外出租,甚至出售的漂亮城堡也不少,这事儿并不难办。不过考虑到宾客参加婚礼会很麻烦,就放弃了这个想法。”这年头城堡婚礼还没那么多,出国也不是那么常见的事,这种事办起来就很难尽善尽美。


    “最后还是选择了克里斯托弗在长岛购置的新宅……那儿挺漂亮的,而且非常方便。”


    克里斯托弗原本就在长岛有一座海滨别墅,但那只是普通别墅而已,在他看来很适合他单身时使用。可一旦结婚,就有些不合适了,甚至在那里举办大一些的派对都不行——作为单身汉时,克里斯托弗即使身为身价过亿的富豪,也不怎么需要举办大型宴会,可结婚后就不一样了。


    所以在和丽莲订婚后,他就在长岛买地、设计、建房(是宫殿式豪宅)……应该说,这年头美国的房地产建设效率还是很高的,到现在房子已经按照要求建好,并用古董、艺术品和高档家具填满了。


    现在看看,倒是正适合拿来婚礼用……婚礼在夏天,天气很热,长岛那边会很合适的。那儿地方也够大,再多的宾客也装得下。


    “听起来还不错,我们在纽约,要去长岛也很方便。”作为刚刚入职的社会新鲜人,爱丽丝务实地点评道。


    当然了,现在虽然讨论的都是婚礼,但其实在婚礼之前,大家还要先参加丽莲和克里斯托弗的‘婚礼彩排晚宴’。


    这个宴会不像婚宴,来的很比较少,每一个人都关系匪浅。要么是双方父母、兄弟姐妹这种级别的亲戚,再不然就是伴郎伴娘这个亲近程度的好友(能当伴郎伴娘的,基本可以认为是最好的朋友了)。另外,就是婚礼准备时参与度特别高的人了,不过这一般也是亲戚或者朋友,所以可以算在前两者中。


    这样的‘婚礼彩排晚宴’,不仅仅是婚宴‘彩排’,也算是新婚夫妻对这些人感谢宴。毕竟一般来说,一场婚礼圆满举办,总少不了这些人的帮助——当然,丽莲和克里斯托弗不算这种情况,因为他们的婚礼除了做决定的部分,以及必须得自己做的部分,其他都是礼宾公司的人包揽。


    就这样,办完了一场这样的‘婚礼彩排晚宴’,又送走了这些最为核心的亲友,和克里斯托弗对视一眼的丽莲才真正有了自己即将结婚的实感……实际上,婚礼就在明天!


    意识到这一点的她,终于开始紧张了!


    第146章 请回答,1965(8)


    丽莲的紧张也改变不了婚礼的安排,再说了她也没紧张到‘婚前恐惧症’要推迟婚礼,甚至逃婚的程度。所以,第二天的婚礼如期而至。


    这是她和克里斯托弗第二次婚礼(虽然知道这件事的人屈指可数),但对丽莲来说一切依旧是新鲜的——倒不是这次结婚就比上次复杂到哪儿去了,而是丽莲其实已经不太记得好几年前在拉斯维加斯那次的婚礼了,毕竟一开始她就很想忘掉拉斯维加斯的经历来着。


    单就婚礼的流程,大部分美国人其实都差不多。除了最穷的,连最基础的婚礼都办不起的那种家庭,大家一旦要按照正常来结婚,其实都差不多。


    这一点,大概是因为美国是新大陆移民国家?当初移民里就算有一些精英人士,后来也成为了美国‘新贵族’,本质上在旧大陆也算不上真正的人上人,旧大陆真的人上人怎么会冒着那么高的死亡率来新大陆呢?


    所以啊,即使到了现在,美国的富豪阶层也没有形成自己的一套、和普通人不同的生活方式——是的,顶级富豪可以住宫殿式住宅,拥有绝大部分美国人想都不敢想的艺术品、珠宝,吃的喝的都很好,每年飞全球各地度假……但这并没有建立生活方式的分野。


    首先顶级富豪人数太少了,少到形成不了一套完全区别于以下阶层的生活方式。其次,如果将普通富豪也纳入群体,就会发现,普通富豪的生活方式和此时的中产阶级没两样。非要说区别,可能是前者开凯迪拉克,后者开别克,前者喝杰克丹尼威士忌,后者喝金边威士忌,前者如果是女性的话,前者可以拥有更多首饰和正装,后者则不然……


    这完全是金钱多少带来的微小分别,这就像两个人都习惯吃米饭,但一个人预算充足也愿意在这上面花钱,所以总是买五常大米来吃,后者就吃普通大米。是的,他们有些不同,可绝不是生活方式的不同。


    此时美国的富豪们就是吃穿住行好一些,可即使是这样,也和占主流的中产没有本质区别。向华夏或者欧洲古代,贵族和普通人有完全不同的一套礼仪、规矩、节俗、娱乐方式,那是不存在的。


    结婚也是一样,有钱人可以穿更好的婚纱,婚宴排场更大等等,但和普通人结婚也没什么不同。


    然而,虽然流程就是那些流程,实际却和任何一个国家的婚礼一样,细节非常多、非常累人!所以直到婚礼结束,丽莲和克里斯托弗在证婚人、见证人的见证下,于结婚许可证上签字,丽莲终于松了口气。


    嗯,克里斯托弗也松了口气,但不是因为终于结束了,而是‘结婚许可证’有法律效力,证婚人接下来会把‘结婚许可证’送到市政厅,然后就能换到结婚证了——这是他们第二次如此,而不同于第一次的混乱、轻率,某种程度的‘趁人之危’,这次是深思熟虑、彼此相爱的结果,这让他感到安全。


    其实上次和丽莲结婚的失败,一直是克里斯托弗心里的阴影之一。无论是丽莲逃婚,还是后来坚持离婚,都让他即使和丽莲相恋、订婚,也缺乏安全感。无法不去想,她会不会有一天突然消失,又或者爱情消散了,于是决定离开他。


    以丽莲的性格,这些都是可能发生的!


    当然了,结婚也不代表能高枕无忧,就像上一次,他们不是也结婚了吗?不过至少此时此刻,安全感还是压到了不安,克里斯托弗整个婚礼都表现得极为兴奋!其高精力的特征算是展现出来了,比起丽莲这个新娘,他快结束时依旧神采奕奕呢!


    丽莲却是累瘫了,所以新婚夜他们什么都没做,就是抱着睡了一觉而已,然后第二天立刻飞欧洲度蜜月。


    是的,他们的蜜月定在了欧洲,这在此时美国的富裕阶层倒也常见。而且他们并不是只去巴黎或者罗马,而是定下了为期近两个月的欧洲环游之旅,要把丽莲想去的地方去个遍!


    他们第一站是伦敦,其实六十年代的伦敦没有太多可看的,既没有战前日不落帝国的荣光(虽说战前已经维持不住世界第一的位置了,但殖民体系还存在,属于是帝国余晖犹存吧),又不像后面体面退场,转做金融后的纸醉金迷,现在正处在痛苦的转型期。


    别说城市本身灰扑扑的,这里生活的人也死气沉沉——这个时代的英国人要慢慢接受一点,即英国已经不是日不落帝国了,要从世界舞台上的主角变为一个配角,这带来的国民内心变化经常被忽略,但生活在这个时代之下,能明显看到那种失落。


    标志性事件就是‘苏伊士运河战争’,这场战争发生在五十年代,爆发的原因无非是旧殖民地反抗,而英法依旧想要维持对旧殖民地的控制、吸血。战争从军事的角度,英法是赢了的,赢得甚至可以说是干脆利落,但结果却是英法撤军、埃及收回苏伊士运河。


    典型的战术上的胜利无法掩盖战略上的失败,当时的大势已经不在英法这种老牌殖民帝国了!美苏,乃至国际社会都不再能接受旧体系。结果就是,赢了只会让大家更厌烦,于是在国际社会施压下,英法也只能无可奈何花落去。


    ‘苏伊士运河战争’也是英法殖民影响力衰落的标志性事件,自此之后,哪怕英国人再不愿意承认,内心也知道‘大英帝国’完了……所以这一代英国人是极其忧伤的。


    “伦敦比我想象的更破旧,之前打仗被空袭的痕迹都没有完全消除呢。”和克里斯托弗漫步在伦敦街头,丽莲有一种大失所望的感觉。


    但失望的同时又有一种不后悔的心情,因为光鲜亮丽的伦敦书里、电视里看过,而现在这样的伦敦却是限时特供。


    “伦敦恢复得很慢,不如巴黎,甚至柏林……之前马歇尔计划投资欧洲,英国的回报率就是最低的之一了。”克里斯托弗对此更了解一些,说道:“不过,未来还是有前途的,不管怎么说,英格兰的基础很好,而且还有殖民全球带来的影响力,只要度过这段比较艰难的时光,重新找到正确的位置,重新发展起来只是时间问题。”


    丽莲知道未来几十年的发展,当然知道克里斯托弗这话是对的,心里觉得他眼光精准,不愧是创业成功的企业家。


    就是克里斯托弗也只能看到眼下的未来,却无法知道英格兰这次体面推出霸主地位后虽然依旧滋润,但滋润的日子也是有尽头的——到丽莲上辈子那会儿,英国已经是焦头烂额啦!


    不过这也不是克里斯托弗眼光的问题,人本来就只能依据现有的条件推测有限的未来……除非是她这样的穿越者,不然谁知道未来会那样呢?只能说‘上帝是个好编剧’,一贯如此。


    “我也这样认为,伦敦还是很有前途的,尤其是伦敦金融城……在肢解了英国的殖民体系后,美国也会需要英国帮助来控制欧洲的。”丽莲因为骨子里是华夏人,这种事反而可以非常客观地看清楚、说出来。而这个年代普通的美国人可不会这样想问题,或者说想到了也不会轻易说出来。


    但克里斯托弗喜欢她这种敏锐……丽莲经常给他这种感觉,让他没法不欣赏。


    “是的,就是这样……不过现在很可惜,伦敦没有什么可看的。”蜜月行程里包括伦敦是丽莲的主张,对此克里斯托弗是不置可否的。他来过伦敦,知道这里是怎么回事,但他也没有因此阻止丽莲……反正只是蜜月之行中的一站而已,干嘛非要和心爱的妻子对着干呢?


    “不,这样的伦敦也很有趣,和书里完全不一样,不是吗?旅行有时就是想看一些特别的东西。”丽莲没有说的是,即使现在的伦敦再破旧,也不妨碍他们在这里玩的不错。有金钱做支持的话,别说六十年代的伦敦了,就算是沙漠里,享受也可以不让王侯。


    “非常作家的想法……所以我的确和一位艺术家结婚了。”克里斯托弗轻松愉快地评价。


    他最近很喜欢强调这一点,他和丽莲结婚了,她属于他,他也属于她,这让他觉得自豪、愉悦。


    这一点不只是丽莲发现了,他们在伦敦见到的朋友也发现了——这是个英国人,但很显然,资本主义社会里,不同国家资本家的孩子也可以很紧密,至少比他们和本国普通人家的孩子紧密。


    “克里斯变化很大,结婚对人的改变有这么大吗?”在餐桌上,这位英国大地主端着红酒示意丽莲看看她身边的克里斯托弗:“我想这完全是您的原因,您对克里斯的影响非常、非常大……当然了,完全不必奇怪这种事,毕竟能娶到您这样才华美貌兼备的女士,他可走了大运了!”


    “我一点儿也不怀疑,再过几十年、上百年,人们根本不会记得有过他这样一个资本家,就像我们现在说起一百年前的大富豪一样,只能说出几个影响最大的名字。但您不一样,您会留名青史的……他作为您的丈夫,说不定也能沾光……真让人嫉妒,不是吗?”


    这位英国大地主沉迷出版业,是此时英国出版业最大的赞助人之一……看得出来这番话是真心的。


    第147章 请回答,1965(9)


    丽莲正在特莱维喷泉前许愿,她背对着喷泉,许下了关于健康的愿望,然后右手捏着的硬币从左肩上方抛出,落到了喷泉池中——特莱维喷泉是罗马城里最大的许愿池,也是全世界最大的巴洛克式喷泉,以海神尼普勒战胜归来为题材,有罗马神话题材雕塑特有的美感。


    丽莲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当然是因为蜜月旅行来到了罗马站……这也是她和克里斯托弗蜜月旅行的最后一站。


    之前他们去了伦敦、巴黎、法兰克福、柏林、摩纳哥、马赛、米兰等城市,罗马是他们计划中的最后一站了。在这里,他们设计的旅行路线是重走《罗马假日》,其实就是丽莲的一次圣地巡礼了,毕竟克里斯托弗对《罗马假日》这部电影没有特殊的感情,怎么游览罗马都无所谓。


    在《罗马假日》里,女主角离开男主角的公寓后,就走到了这里,然后在这附近的理发店里剪了短发……也就是著名的‘赫本头’了。


    丽莲抛出第一枚硬币后,紧接着又抛出了第二枚、第三枚——按照传闻,抛出一枚硬币许愿,未来就会再次回到罗马,两枚则会有艳遇,三枚则会爱情成真……这种事都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都是蜜月旅行来到这里了,当然要抛出第三枚!


    实际克里斯托弗也是如此,哪怕他是最不相信这种‘无稽之谈’的了。


    抛完硬币后,丽莲扭头看向和她一起许愿的克里斯托弗,两人相视一笑。因为丽莲是站在许愿池边沿上续的愿望,他还走过来将丽莲抱了下来……这里很多游客,一眼看出他们是一对爱侣,几乎都投出了祝福的目光。


    “你许了什么愿望?”丽莲问克里斯托弗。


    “愿望不是最好不要说出来吗?”克里斯托弗没有正面回答,只是拉着丽莲的手往外走。


    “相反,就是应该说出来,不然谁为你实现呢?当然,有的愿望不是别人帮的上忙的,那就算了——我许的愿望是健康,希望我们都能健健康康,这是最重要的事儿了。至于别的,我们可以自己努力得到,是不是?”丽莲晃了晃他们拉着的手问。


    克里斯托弗然后犹豫了一下才说:“我的愿望是,希望我们能够来罗马度过50周年纪念日。”


    “这个愿望很好啊,50年后还能来罗马过纪念日,本来就说明我们很健康吧?”丽莲觉得这也是个思路,一个愿望里包含了很多呢。


    克里斯托弗笑着说‘是’,然后指了指特莱维喷泉附近巷子:“午餐时间到了,意大利面,还是披萨?”


    这附近有很多小餐饮店,虽然这里游客挺多,但大概是六十年代的欧洲古城还没有几十年后的商业氛围,即使是景点附近的店也是附近居民常会来吃的。这样看起来,也是味道正宗,风味十足的样子!刚刚来的时候丽莲就说了,要在这边小店吃午餐。


    “都要!我们可以分着吃……这边最出名最好吃的就是意大利面和披萨了吧?”丽莲的视线扫过这些巷子里的小店,发现多数都主打意大利面和披萨,不愧是意大利的国民美食啊!


    然后他们果然吃了非常正宗、非常美味的番茄肉酱意大利面,以及那不勒斯披萨。


    吃饱喝足他们才去下一站,即‘西班牙大台阶’……这是电影里女主角坐着吃冰淇淋的地方。这里是全欧洲最长最宽的阶梯,阶梯上是天主圣三一教堂,阶梯下就是西班牙广场——虽然刚吃午餐不久,但为了‘圣地巡礼’,丽莲还是买了冰淇淋坐在这里吃。


    意大利手工冰淇淋确实很好吃,她选了柠檬的,克里斯托弗要了开心果的,都很好吃。


    “冰淇淋非常棒……待会儿要去威尼斯广场,我们骑摩托车去,怎么样?”面对着台阶对面的‘破船喷泉’,丽莲看到了更远处街道旁,似乎有一家卖摩托车的店,想到了《罗马假日》里,男主角载着女主角经过威尼斯广场的经典一幕。


    当然,这里有个问题,那就是克里斯托弗是否会骑摩托车……实际他确实不会。嗯,不奇怪,六十年代的富三代会骑摩托车才比较少见吧。


    好在丽莲会骑,所以他们还是买了一辆和电影里差不多的小摩托,而且在丽莲的坚持下,由她载着他去市中心的威尼斯广场。


    “放心,我不会骑很快的……我并不想做寡妇。”丽莲感觉到克里斯托弗有些紧张,故意打趣道:“虽然那样应该会很快乐,有钱又自由,不是吗?”


    她和克里斯托弗没有签婚前协议,如果她成了寡妇,那确实是够有钱、够自由的了,她几乎立刻就能成为全美国最有钱的女人之一——克里斯托弗和她都没有提婚前协议的事,克里斯托弗是因为爱她,她则是因为克里斯托弗没提。


    也没有占便宜的意思,先不说婚内所得是不是本就该夫妻共有(就算没有婚前协议,结婚以前的财产也是不和配偶分的)。就算不该共有,她也不认为自己会占克里斯托弗的便宜!靠她的先知先觉,未来谁更有钱且说不定呢!


    是克里斯托弗没有提婚前协议,她也就不提了!


    “不,不是那个原因,亲爱的。”克里斯托弗忍不住叹了口气:“只是,我的好太太,您不觉得奇怪吗?由您载着我……我实在有些难为情。”


    原来是这个原因!丽莲听到后就忍不住笑了,然后开动了车子——如果是在几十年后,女人骑摩托载着男人不算什么,但在此时,确实,感觉没见过女人骑着自行车、摩托车这种两轮交通工具搭载男性。


    “您不必难为情!这正是新时髦呢!因为当代女性追求的就是如此,要男人能做的,我们也能做!”丽莲大声说着,还加快了一些速度,完全不像她开始承诺的‘不会骑很快’!


    在靠近市中心后,他们就像电影里一样驰过威尼斯广场,这里有很多可看的优美建筑。不过像是艾曼纽尔二世纪念堂之类,他们只是匆匆看过外面,并没有进去游览的想法——罗马这座城市,几乎老城全部都是‘博物馆’,真的看的话,不知道要看多久!游客只能是挑选自己的重点去看。


    所以丽莲才会一开始就定下《罗马假日》这个主题啊!


    丽莲和克里斯托弗骑着小摩托,直接就拐进了艾曼纽尔二世纪念堂旁的马塞洛剧场大街,这里有他们今天最后一个目的地,即‘科斯美汀圣母教堂’。这是座小教堂,在遍地教堂的意大利似乎没什么出奇的,但因为《罗马假日》,此时就有了不少游客。


    《罗马假日》里让人印象深刻的‘真理之口’,男主角伸手进去,假装被咬住的那个‘真理之口’,就在这座小教堂里!


    丽莲和克里斯托弗当然要在这里‘测谎’、拍照!完成了这次打卡,丽莲才觉得这次《罗马假日》圣地巡礼是真的不虚此行——之后几天,他们又去看斗兽场、圣天使桥等《罗马假日》取景地,甚至克里斯托弗为了取悦丽莲,在圣天使堡前的台伯河里搭建了和电影里一模一样的船上舞会场景。


    《罗马假日》里那场船上舞会是临时搭建的外景,电影拍摄完成后当然就拆除了,现在也不可能看到。但在丽莲决定了《罗马假日》圣地巡礼后,克里斯托弗就安排人手复刻电影里的场景。包括搭在水上的平台,以及一艘真船!


    克里斯托弗在这里举办了一场舞会,然后带丽莲来参加!


    “这是我送给您的一个小小礼物,或许有些俗气……希望您不会觉得唐突。”克里斯托弗带着丽莲滑入舞池,向她道歉道。


    他其实犹豫过要不要准备这个舞会,虽然这样更能满足丽莲对《罗马假日》这部电影的感情,让这次罗马之行更圆满。但话说回来,原本的外景本来就拆了,现在强行复刻,既无创意,也无趣味,只是需要花钱而已——他总是觉得丽莲不太在意钱,完全的艺术家性格。


    不,应该说他觉得丽莲对钱的态度很奇特,既不像一些艺术家,对钱既不了解,也不在乎。也不像多数人,非常在乎,但谈不到了解,更无能力得到足够多。她更像是足够了解,也有能力得到,另外同样喜欢金钱带来的优渥生活……可她不在乎。


    她有一种纯粹理想化的诗意。


    “您为什么会这样说?”丽莲意外地抬头看向自己的新婚丈夫:“‘礼物’没有俗气或者不俗气,只有用不用心、收礼物的人喜不喜欢——非常用心的一份礼物,而且我很喜欢。”


    “就算不说这些,这为什么俗气?”其实丽莲也搞不太清楚克里斯托弗怎么想的,在她看来这份礼物挺别致的啊。


    只能说,即使是相爱的夫妻,也有完全不能理解的对方的部分。不过这本身不是问题,人本来就是一边互相理解,又始终不能完全理解……就是这样在一起的。


    第148章 请回答,1965(10)


    罗马就是这次蜜月之行的最后一站了,丽莲和克里斯托弗于10月返回了纽约。


    “……这是去哪儿?”丽莲发现车子开过了克里斯托弗在上西区的公寓(在他们结婚后,这也算是他们的家了),有些奇怪。


    “有个地方希望您能见一见……”克里斯托弗解释说,然后车子没开几分钟就到了。


    丽莲认识这座建筑,是上西区有名的圣雷莫公寓——毗邻中央公园,位置在74街到75街之间(这点很重要,毕竟按照老派人的观念,曼哈顿北面超过86街就是‘郊区’了),真正黄金地段!以及,这也是一座战前建筑了。


    战前建筑这一点很重要,尤其是作为公寓,战前建筑往往有空间大、挑高高、采光佳、用料扎实等优点!而作为战前建筑中也是佼佼者的圣雷莫公寓,更是集大成者!自从建成以来,一直是曼哈顿最美公寓、最贵公寓、最佳生活空间之一。


    而且它是一座建成于1930年的战前公寓,在一众普遍在20世纪初建成的战前公寓中有算是年轻的了,算到现在就是三十多年的房龄。说实话,这在开发很早,建筑热潮也早,很早就有摩天大楼、高层公寓的曼哈顿中心地带,就算是很不错了。


    晚于这个时间点修建的曼哈顿公寓,哪怕是战前建筑,也可能受大萧条、战争等影响,根本没有那种不惜工本的架势,以及战前那种独特的审美。


    圣雷莫公寓真的就是赶了一个很极限的时间点,甚至它完工是在1930年,这都有些迟了!这导致它在大萧条时,北楼进行过二次划分,产权上就有些混乱,不是一个完美的居住区——是的,北楼,圣雷莫公寓‘底座’是一体的,但在中部向上生长出了一对双子塔楼,不算顶上塔尖,各有10层呢!


    司机直接将车开到了圣雷莫公寓附属的地下停车场……不愧是那个年代的顶级公寓,在这个年代也属于顶级。曼哈顿这样寸土寸金,停车困难的地方,这里却有着车位充足的地下停车场!至于电梯之类,给丽莲的感受,也完全不像一些老公寓的,透着一股不安全的感觉,纯粹就是老派、奢华。


    电梯员见到克里斯托弗,明显是认识的,立刻笑着说:“但泽先生?听说您去度蜜月了?新婚愉快……这位是但泽太太吗?”


    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这位电梯员并没有泄露太多,笑着打完招呼后,就没再说说什么,只是在他们走出电梯、电梯门未关闭时说道:“祝二位有愉快的一天!”


    他们直上了圣雷莫公寓南楼顶层,这个单元只有一个入户门,走廊上也是一副打造成私家门廊的样子(一梯一户?)。克里斯托弗将一把钥匙递给丽莲,笑了笑:“我想,应该由您来打开,这毕竟是您的新婚礼物。”


    丽莲好像有些明白过来了,看了看要是,试探着去开门……‘咔哒’一声,门锁很顺利被打开了。她又轻轻一推,一座很漂亮的公寓就展现在了她眼前——这是一座跃层公寓!在曼哈顿核心区,还是圣雷莫公寓这样的知名建筑内,绝对算是大手笔。


    公寓很大,单层面积在500多平米,两层加起来就超过1000平米了。每层的房间也多,虽然是藏在大楼里的公寓,宽敞程度却丝毫不输郊区别墅。


    克里斯托弗在丽莲站在门口观看时,从身后一下抱起了她:“您更喜欢住城里的公寓,不是吗?我想,这里作为我们的新家会非常合适……这也是我送您的新婚礼物。”


    丽莲和克里斯托弗在上西区都有公寓,但在克里斯托弗看来,他们的公寓都属于单身时居住没问题,结婚后就不够用了。不过这也不是问题,不够用就买新公寓好了,所以在婚前他已经在看房了……经过一番挑选,选中了圣雷莫公寓。


    这座公寓落在了丽莲名下,是他送给新婚妻子的一份礼物。


    “呃,今天只是来看看,入住还需要等一等。我是说,这里还维持着之前的样子,我想您可能更愿意自己来设计、装点。”克里斯托弗说着,似乎有些紧张的样子:“那么,我抱您过去,可以吗?”


    丽莲知道,这是美国人结婚的一个习俗,即新婚丈夫抱着妻子跨过门槛,这里当然是有一番寓意的。


    “是的,您请。”丽莲搂住克里斯托弗的脖子笑着说。


    克里斯托弗不只是抱着珠美跨过了门槛,还抱着丽莲参观了整个公寓!似乎是不提醒他,他能一只抱到参观结束、离开——这座复式公寓还是很让丽莲满意的,足够大、挑高足够高、光线景色一等一就不说了,格局也非常正呢!这就让改造的余地非常大了。


    是的,当然要改造!上任主人离开后,这里只留下了墙纸、地板,打扫得干干净净。至于基础的风格,能看出是法式宫廷那种,挺不错的,也适合这种大空间,不会因为空间小显得俗气。然而,然而,丽莲不喜欢这个风格啊!那肯定是要改了。


    于是之后她就找埃琳娜沟通,做了一个电影《完美谋杀案》风格的设计——这是一部1998年的电影,此时当然还没有出现,但丽莲心里有这部电影,而且眼馋这部电影里的豪宅好久了!几年前买下自己那座公寓时,其实也考虑过做那个风格,然而最终因为空间不够大放弃了。


    那类风格空间不能局促,不然那种感觉就出不来,会显得逼仄。


    丽莲第一次看《完美谋杀案》时,就震撼于美国那个年代就有这种完美的东西方混搭风格的设计……是的,电影里主人公的豪宅是东西方混搭的。而且其中东方部分,不是西方更常见的日式,甚至中亚一带的风格,而是中式(至少最主要是中式)。


    难得的是,电影里的豪宅,中式元素并不浮夸,低调克制的同时,和主人公老钱的氛围也相得益彰。就是审美很好,并不俗套闪耀,但一看就知道花了很多钱的样子。


    可想而知,西方人是能用好中式元素的,也不知道那么多糟糕、刻板的中式元素设计是怎么做出来的。


    丽莲心中有腹稿,和埃琳娜沟通起来就顺利,很快设计稿就做出来了。而设计稿确定后,具体就是专业人士去做了,丽莲最多就是偶尔去监工。看一下装修进度,确定购买的装饰和家具是否合适,决定要不要送账单给克里斯付钱(都是古董、艺术品,再不济也是现代奢侈品)……


    克里斯托弗结束一场和客户的会议后,秘书正好送来最近的账单:“但泽先生,是夫人让人送来的账单。”


    克里斯托弗扫了一眼,确定是丽莲送来的,还是新家的哪些东西,也没有非常仔细地看就签字了,还签的挺高兴。


    这个客户也是多年的朋友了,见了便笑着调侃:“大家都说您现在完全是个傻瓜男人了,妻子说什么是什么。我不相信这个说法,您的精明我们有目共睹,结了婚也是一样的。但现在瞧瞧啊,倒是让我觉得传闻也不完全是假的。”


    “哦……是新家一些家具和装饰品的账单,您知道的,我们刚刚结婚,丽莲在忙那些。”克里斯托弗解释了一句。


    “原来如此,这倒是不奇怪了,那些玩意儿可得花不少钱。或者说,结婚置产总是不便宜的,哪怕是大富豪也会为此大出血一番吧。”不同阶层有不同阶层的消费方式,结婚置产这种大事,即使是对有钱人,也不可能是洒洒水了。


    不过,克里斯托弗并不为此感到肉疼,他反而觉得很愉快……签这样的账单让他有一种幸福感,一种和丽莲在构建一个家的真实感。


    等到克里斯托弗晚上回家(此时他们一起住在他的旧公寓里),说到账单的事儿,丽莲还对他说:“您别高兴的太早,不只是房子装修的账单……明天您还有的是账单签呢!到时候可不要抱怨。”


    丽莲明天要和纽约的名媛贵妇一起去买高定服装,说不定还有高级珠宝。这些东西买了后虽然是丽莲一个人用的,但如果不是和克里斯结婚,她也不用消费这些东西(她之前就几乎没有消费过,衣服最多买高级成衣,珠宝也只是一般有钱人的水准)。现在买这些,本质上是给他撑门面,所以由他付钱合情合理。


    克里斯托弗只是笑着摇头,抱怨?不,应该说正相反,他还很高兴呢!他的新婚妻子不会知道,在很久以前,他离她最遥远的一段时间,他最卑微的想法就是,丽莲如果能喜欢他的钱,他能给丽莲付账、供养她,就很好了……那样至少他们是有联系的。


    第149章 请回答,1965(11)


    就像丽莲说的那样,第二天她就和一群纽约的名媛贵妇去‘血拼’了。


    过去她也和这些名媛贵妇有交集,但参与到这类活动中,还是第一次。她知道,这是因为自己和克里斯托弗结婚了,由此才算是真正进入了那个圈子——她之前是知名女作家,甚至还自己创业开影视公司,有了不算小的生意,但她在纽约上流社会最核心的那个小圈子里依旧是边缘人物。


    美国作为一个历史不算长的移民国家,至少在六十年代,阶级流动还不那么难。所以‘上流社会’嘛,其实门槛不算特别高,丽莲有一个知名女作家的身份就足够进入了。


    但上流社会内还有核心圈层,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也不是说多难进入,应该说这种金字塔塔尖中的塔尖,在任何主流国家都不容易进,甚至相对来说,美国算是比较容易进的了(所以才总被旧大陆一些国家认为是美国佬没有‘规矩’,不存在真正的‘贵族’嘛)。


    甚至丽莲这种还算不错的,一方面她女作家之外,还创业成功,在圈子里的人看来也是有根底的人了——不管她那份产业到底多大(现阶段肯定还不算很大),有资产和没资产就是两回事!更别说她看起来颇有能力,经营还挺好呢。


    另一方面就是,她作为女性,尤其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性,那个圈子的大门本来就比较容易对她开放。这样说或许很让人不舒服,但现实就是如此。


    并不是女性向上走容易,而是单纯的那个圈子的门更容易对年轻漂亮的女性开放。当然,打开那扇门也不算什么,只是让她们进来,却不代表真正地接纳、允许她们长期呆在里面。等到失去‘年轻漂亮’这个属性,大多数也就被赶出去了。


    只有极少数通过婚姻留了下来。


    这不只是说那些漂亮的模特、演员,甚至交际花,而是包括了很多中产阶级,甚至资产阶级出身的名媛——名媛本来就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首富家族、总统家族的女性是名媛,议员家、法官家、学者家族、地方大牧场家族的女性就不是名媛了吗?


    甚至更退一步,小有财势,但也属于资产阶级的女继承人们,甚至精英中产阶级家的女性(比如医生的女儿),只要自己年轻漂亮,在社交场上能出名,得到一个‘名媛’身份也不难。


    拥有‘名媛’这个身份,出入上流社会核心圈层,甚至成为这个圈层的边缘人物就不难了,难的是留下来……这也算是一种不言自明的父权社会的规则吧,即女性在结婚之前总是拥有非常多的可能性的,嗯,通过上嫁的婚姻。


    丽莲倒是无所谓自己是那个圈子的边缘人,还是被真正纳入其中。不过选择和克里斯托弗结婚,她就已经走进了这个圈子,所以她倒也不会自命清高地、刻意地呆在这个圈子外。


    像这样被邀请一起去购物,邀请人还是早就认识的贝比·佩利,她当然没有理由拒绝。


    “亲爱的,我们早就想邀请你和我们一起去‘萨克斯’了,但那儿对一位未婚小姐来说好像还太早了……”贝比在和丽莲见面后,就和她拥抱了一下。除了她之外,在场其他女士丽莲也都见过,只是有的说过几次话,有的就单纯是见过而已。


    贝比口中的‘萨克斯’是一家开在第五大道的百货商场,这是此时纽约服装领域非常知名的一家百货商场,因为它们拿到了多家欧洲高级时装屋的‘生产权’——简单来说,就是有欧洲高级时装屋新款时装的纸样和合法生产权,所以可以让顾客们像在欧洲一样订做那些高级时装。


    虽然美国的富有女性,每年飞两次欧洲不算难,这就足以订购所需高定服装了。但实际生活中,那肯定是充满了种种不便的……所以就需要‘萨克斯’这种存在啊。


    ‘萨克斯’基本照搬了欧洲那些时装沙龙的格调,换句话说,价格也是。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贝比才说这里对一位未婚小姐来说太早了。


    好像欧美,尤其是欧洲,一直以来的传统就是年轻女孩的衣服不能过于华丽(除非是要进入社交界寻觅丈夫时)?不过这也就是个说法而已,富有家庭的女儿,只要进入社交界,出入‘萨克斯’这样的地方也很正常。


    所以还是丽莲出身普通这点,让这些贵妇人多多少少有些不以为然……甚至更简单,或许就是单纯担心她负担不起,干脆就不叫她了。


    呃,这也不算夸张,六十年代的高定女装,日常穿的套装一两千美金,礼服要价几千到上万都是很正常的。如果算上通胀等因素,这年头的高定可能比几十年后的高定更贵——几十年后就有人说,买高定,或者高级成衣线是划算的(说是成衣,也大量用了手工),因为工本摆在那里。


    也是这个原因,实际很多高级时装屋高定线都是亏钱的,只是为了维持品牌格调,卖大众成衣,所以亏本经营。


    相比之下,高奢品牌的普通衣服就非常不划算了,贵的同时,其实已经和普通衣服没什么分别了。而要说买设计,那些设计很好看吗?也不见得。


    不过就算是这么贵的衣服,这年头穿的人却很多,全世界大约有20万左右的女性是有购买高定的。这些女性不是偶尔,如结婚这种特殊时刻才买,而是有着长期购买习惯!一年到头至少得订上好几件高定。


    而这样的用户群,在几十年后,缩水至了200人。倒不是说只有200人消费高定,而是还是那句话,长期购买,一年至少定上好几件的稳定客户群,就是这200人了。其他的,好一点的,平均每年能定一两件,差一点的,‘高定’对他们就是尝鲜而已。


    也难怪这年头的高级时装屋很多完全不做成衣也能活,毕竟客户规模摆在那里。而在几十年后,高级时装屋只做高定?哈,很多经营艰难时,就会暂停高定线呢!


    这种情况能说明这年头的有钱人更有钱么?倒也不是,只能说时代变了。一方面是消费习惯变了,五六十年代的欧美上流社会,其实还保留着战前父母、祖父母辈的一些消费习惯,女性一直认为服装消费本来就应该占支出大头。


    就像维多利亚时代,只要是体面人家,一个待嫁女儿的置装费就该早早准备。贵妇人也是,她们买衣服一向是欠下高额账单的一个原因。


    而在几十年后,这就不成立了。大众印象里,服装开支占比过大,是个很愚蠢的事。毕竟现代纺织、服装产业那么发达,普通人花不了多少钱就可以解决穿衣问题——有钱人当然可以花大价钱买超级贵的衣服,可是在社会总体认知发生转变后,他们当然会受到影响。


    另一方面,也是纺织、服装产业的进步。过去即使是普通人的衣服,其实也不会太便宜,成本毕竟摆在那儿呢!纺织都是天然原料,制衣就算有了机器,也多半是辅助,人工参与极多。这样,以一套套装为例,普通的可能也得要几十块,而高定是一两千块,也就差30倍左右吧。


    而在几十年后,先不说还有没有套装的概念(女性工作之类的场合很少会有要求穿套装的),就算是所谓‘正装套装’吧,几百块人民币就有很不错的了,就算外国物价高,100美元也应该有不错的选择了吧?然而几十年后,高奢品牌的套装,起步已经是两三万美元了!


    这之间差了两三百倍啊!


    这种情况下,五六十年代的有钱人会选价格贵了30倍,但体验会明显好很多的高定。而几十年后的有钱人也不怎么爱选贵了两三百倍(当然了,有钱人应该不会买100美元的套装,可是话说回来,五六十年的有钱人就算不穿高定套装,也不会买几十块的套装吧),但感受好像也没有好很多的高定……好像也不奇怪?


    当丽莲她们一起走进‘萨克斯’第五大道百货商场,这边早有专业的女装售货员等着她们了——这类女装售货员也不是普通售货员,她们本身就在时装上有很好的品味和造诣,同时还很清楚城里的名媛贵妇最近又买了哪些高级时装。


    所以她们的建议是很重要的,不只是确保衣服漂亮、适合,还能防止诸如撞衫之类的尴尬时刻。


    几位女装售货员带着女士们去了百货商场专门的会客厅,这边已经经过了一番精心布置,靠边是一排舒适、漂亮的扶手椅,墙上挂着真品画作,壁龛里则是花缸,里面插满了鲜花……


    如此,会客厅空出来的大空间就留给了模特……是的,在这里买高级时装完全是仿照欧洲的时装发布会后的场景(时装发布会开完后,有购买打算的顾客就会留下来,到另外的房间会面、细看、商谈等,当然也会有模特进一步展示刚刚发布会上的衣服)。


    “是的,亲爱的,你能靠近一点儿吗?我想看看腰上那条带子。”在一群模特轮番展示了一批新款高级时装后,贝比就饶有兴致地指了指一位金发模特。这位模特身上穿的是一件红丝绒礼服,她在让模特能更近一些、让自己看看细节。


    这样看也不是全部,她还让模特做出抬手、弯腰之类的动作,确保在这样的动作下,衣服也不会发生什么让人尴尬的变化。


    丽莲也在其中挑选,最终选了有三套衣服,包括两件礼服、一件大衣……等到衣服做出来,估计就要到‘圣诞季’了,正是需要这类衣服的时候呢!


    是的,不是今天选好了衣服就算完,还要等衣服做出来——高定高定,就是量身定做的衣服啊!现在选只是选大致的款式而已,服装商要根据她们的身体数据做各方面最合适的。另外,她们对原版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也是可以要求改的,比如换个颜色、长改短、增加一些细节什么的。


    第150章 请回答,1965(12)


    “我想您应该看看,这是您那天签账单的裙子和珠宝。”丽莲从衣帽间走出来,转了个身,让克里斯托弗看。


    那天和名媛贵妇们一起血拼扫货定制的礼服和首饰,在年底社交季前当然送到了。这天正是要去参加一场晚宴,丽莲换上这样一身走出来,特意打趣克里斯托弗。


    今晚丽莲穿的是一件银色挂颈露背的裹身裙,不是亮片裙,但闪光不输亮片,灯光下流光璀璨、丝滑流畅,据说是什么新料子。而如此闪亮的裙子,却抢不走丽莲的风头,无论是露出的光洁的、曲线玲珑的脊背,还是低领口下几乎耀眼的一片,都和裙子相得益彰。


    而且哪怕这件晚礼服露肤度不算低,也不会让人觉得低俗。一方面是裙子从材料到剪裁,再到穿的人都在彰显‘我很贵’。另一方面,也是丽莲的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卷发光洁、发卷分明,然后松松绾了一个低髻,发髻上还有一个大大的钻石发卡固定住……这样的女士如果不是穿这样一件礼服,甚至会让人觉得过于古板老派了。


    搭配这一身的珠宝,除了发髻上的钻石发卡,就是钻石耳环和手链了,都是奢侈的蓝白钻。不过要说惹眼,还是脖子上的长项链最惹眼,一条细细的白金链子垂到了胸口处,项链坠是一颗核桃大小、水蓝色的海蓝宝。


    足够大、足够纯净,而且是丽莲浑身素银雪白的躯体上唯一的彩色,明明也是淡淡的蓝,却被衬托成了艳色。


    “那天的收获就是这些吗?”克里斯托弗看呆了一会儿,才上前搂住丽莲。


    “还有一些,这是一小部分……您心里难道没数儿吗?那可是一个很大的数字,怎么可能只是这一身呢?”丽莲吻了新婚丈夫的脸颊一下(嗯,不超过半年,当然是新婚),这才推了推对方,示意放开。


    克里斯托弗放开丽莲看她要穿女佣展开来的大衣,便自己接了过去,帮她穿上,说道:“我的确看了一眼那个数字,但女士们的花销我向来不太明白,付这样的账单缺乏经验……虽然这是我的第二次婚姻。”


    最后半句话声音很低,只有丽莲能听到……这还真是稀奇,克里斯托弗很少提他们拉斯维加斯那次婚姻,毕竟那对他来说是非常失落的一段儿。现在能提了,甚至还是以玩笑的方式说出来的,只能说明当下的幸福婚姻也让他释怀当初了。


    “哦?那您今后会慢慢熟悉的。”丽莲已经从贝比等豪门贵妇那儿知道了,自己今后要维持哪个水准的消费。这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克里斯托弗,不然大家该怀疑‘优卖’是不是没有外面说的那么光鲜,以至于老板娘都要‘节俭’了。


    “好吧,我会慢慢熟悉的。”克里斯托弗在丽莲拢了拢大衣衣襟后,嘟哝了一声,才向她伸出手臂。


    丽莲挽着他的手走出公寓,乘电梯下去,一辆加长的黑色凯迪拉克已经在等着了。这也是克里斯托弗的豪车之一,不过平常并不使用,更多时候他都用一辆白色劳斯莱斯……这辆加长凯迪拉克就是这类场合专用,至少气势是够了。


    车里很宽敞,丽莲也不用担心量身定制的服装坐靠时有什么不舒服或者起皱,所以就那样安然地呆着,时不时和倒了一小杯香槟饮用的克里斯托弗说话——在这样的晚宴前,克里斯托弗习惯喝一小杯香槟,提前进入状态。


    丽莲替他撕开了一小袋海盐芝士饼干:“亲爱的,配着吃好吗?我总觉得空腹饮酒是个很糟糕的习惯,对身体不好。”


    华夏人就算喝酒,也特别重视下酒菜,几乎没有干喝的时候。欧美人好像没那么讲究?很多时候下酒菜特别随意就算了,有时甚至没有下酒菜,就那么直接喝。


    克里斯托弗接过打开的饼干袋,听丽莲的,用芝士饼干下酒。这杯酒喝完没多久,他们参加晚宴的地方也就到了——这很正常,纽约城里的富豪都住得近,除非这是一位在郊区宫殿式住宅里办晚宴的大亨,不然都是几条街的距离而已。


    今天这家显然不是,而且他们也是住公寓的,上西区的复式公寓,大小和丽莲、克里斯托弗的新家差不多。所以也有特别宽敞的大厅,足够举办一场客人够多的豪华晚宴了。


    “瞧瞧,谁来了?真是一对儿可爱的爱侣!”丽莲和克里斯托弗到场,立刻被‘抓住’打趣。


    丽莲落入了女士们堆里,克里斯托弗也没有走,就陪在她身边,为她拿东西、听她说话……这样直到有一位先生过来叫他,才不得不暂时离开。


    这样的举止让女士们纷纷笑了起来,一位年长丽莲十几岁的夫人就说:“真亲密啊,是不是?恩爱的新婚夫妻就该如此……这让我想起了我和乔治刚结婚那会儿,那时战争刚刚结束,他从战场上归来,我迫不及待与他结了婚……”


    “您的确是让我们羡慕的榜样……不是刚过了您和德莱克先生的20周年?您是我认识的所有夫妻里,唯一一对儿过20周年的,事实上,大多数人10周年都挺不过去。我们这个时代,已经没有战前那种持久稳定的婚姻关系了。”一位夫人有些感慨地说。


    正说着,忽然有人皱了皱眉,看着入口处说道:“是凯瑟琳来了,哦,真糟糕,她还没和那个男朋友分手,而且居然把人带到了这儿。”


    丽莲顺着看了一眼,也知道这对新成为上流社会新闻的小情侣。‘凯瑟琳’的话,是一位标准的名门淑媛,出身富贵,至于她的男朋友,则出身工人家庭,自己也只是个一文不名的证券公司文员……这样悬殊的,而且还是女高男低的情况,让圈子里没人看好他们。


    之后丽莲就听了好些流言,大家似乎都认为是那个男孩儿引诱了‘凯瑟琳’,然后还有很多挑剔他举止做派的话……有些都近乎于刻薄了。


    这让丽莲有些不适地皱了皱眉,过了一会儿,克里斯托弗返回,带走了看起来不想呆在这儿的丽莲。在摆满各种精致小食的长餐桌旁,他低声问丽莲:“怎么了,丽莲?你看起来不太高兴?”


    丽莲就把刚刚的事大致说了一下。


    “哦,显然,无论哪个圈子里都会有流言蜚语,上流社会看起来体面,也不能免俗,甚至更刻薄,是不是?”克里斯托弗完全理解地拍了拍丽莲的肩,甚至拿自己举例开解她:“我猜到你会不习惯,事实上,我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了三十年,也依旧不习惯。”


    “因为那个男孩儿贫穷,也没有富贵的出身,没有任何证据便有许多恶意的揣测……”丽莲停顿了一下,摇摇头才接着说:“我的确很不喜欢这样的阶级歧视,而且我会忍不住想,她们私下也可能同样议论我。我的出身难道和那个男孩儿有什么不同吗?”


    “不,不会的,您是最有才华且成功的作家,大家称赞你,甚至羡慕我有这样的福气……而且我们已经结婚了。“克里斯托弗立刻说道。


    他说的话都是真话,对于已经成功嫁入豪门的女人,大家是习惯不去说出身的,因为这样的女人很多,点一个就要得罪一大片——女性低嫁非常少见,男性低娶就是常理了,有的男性单纯图年轻漂亮,娶一个穷女孩儿,这在上流社会也不稀奇。


    丽莲也知道这个道理,但这不是她说那话的根本原因,她根本上说的是这些的人阶级歧视,这个圈子里的高高在上与伤害。所以她叹了口气,瞥了克里斯托弗一眼:“您知道的,我不只是在说那个,那甚至不是重点。”


    克里斯托弗知道丽莲话里的‘重点’吗?当然是知道的。他不是第一天与丽莲认识,当然清楚自己的妻子是个左派。不过嘛,在六十年代的美国,还是一个文艺工作者,‘左派’实在是个太过正常标签,他也从没觉得这是个问题。


    “是的,我当然清楚,您不会很喜欢这个圈子里的虚伪和刻薄,实际我也不喜欢……您只需要表面应付就够了,我就是如此。”克里斯托弗对丽莲,没有此时很多富豪对太太的‘期待’,比如希望她们成为社交场上的红人,协助自己建立圈子里的影响力什么的。


    实际上,他对她没有别的指望,只是单纯地希望她作为自己的妻子在那儿,这样就足够了。


    “或者,如果您连表面应付也懒得做,我们也可以搬离纽约……去一个安静些的地方定居,蒙大拿州怎么样?我在那儿有一座牧场……”在刚刚完成新家装修,搬进去还没几天的当下,克里斯托弗还真的认真考虑起了离开纽约,定居别处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