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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丽人1960s》青春校园小说_三春景

    第121章 那些兵荒马乱的日子(9)


    ‘Sydneys’,纽约最好的美容沙龙之一,走进这里可以享受最高级的美发、美甲、皮肤护理……当然,也可以探听到任何八卦消息(主要是丑闻)——似乎一直是这样,美容院自有以来,就是传播流言蜚语的最佳地点。


    对此,常去那儿的女士们都打趣说,‘在Sydneys,钱和声誉是在同时损失的’。


    “……所以那是真的吗?那位富尼叶小姐要和但泽,我是说克里斯托弗·但泽订婚了?”一位一边烘干头发,一边让美甲师做指甲的女士,侧过头问身边的朋友。


    这位朋友正是唐娜·莫里斯,那位能和哥伦比亚电视台老板娘‘贝比’做朋友的知名歌唱家。她似乎刚从桑拿室出来,有些疲倦,喝了一点儿清凉的饮料,还在和美甲师商量自己要什么颜色的指甲油呢。


    听到朋友的问话,她挑了挑眉:“当然是真的了,不是已经见报了吗?他们甚至开了一个订婚派对……根据报纸的说法,订婚之后,这对可爱的情侣还要去拉斯维加斯旅行呢!哦,说真的,这真是订婚,而不是结婚吗?瞧,他们连蜜月都有!”


    “我只是觉得很不可思议,很多人一直猜测,克里斯托弗·但泽是不会和那位富尼叶小姐结婚的。毕竟,他们已经交往很久了,如果打算结婚,不是应该很快定下来吗?如果一直维持现状,只能说明克里斯托弗·但泽没那个念头。这也不奇怪,毕竟他是个‘但泽’,而且本身也那么有钱……只是女友倒无所谓,可结婚还是应该找个名门淑女,不是吗?”


    “当然,我没有说那位富尼叶小姐不好的意思,她非常可爱,而且才华横溢。哦,就像当下最时髦的那种女人,只靠自己也能活得很好,但我很难说这样的‘时髦’对男人来说是加分项。实际上,如果有富尼叶小姐的美貌,而没有别的,她可能更容易得到令人称羡的婚姻。”


    唐娜·莫里斯微微弯起嘴角,似乎有一丝嘲讽:“或许是那样,但富尼叶小姐显然不在乎这个……我曾在贝比那儿见过富尼叶小姐,和她说过话。以一位年轻小姐来说,那可真让人惊叹。事实上,我认为她和她的未婚夫但泽先生,交往很久而没有结婚,或许不是但泽先生的想法,而是富尼叶小姐的意志。”


    “什么?!”朋友似乎很吃惊,不理解道:“这是为什么?克里斯托弗·但泽那样的结婚对象,可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难道不应该抓紧吗?”


    “不,至少对富尼叶小姐来说不是那样……您应该看看的,对她献殷勤的男人太多了。当然,献殷勤不代表能进一步发展,甚至结婚,但不可否认,富尼叶小姐一点儿也不着急,相当……‘气定神闲’。而且我听认识这对未婚夫妇的人说过了,但泽先生非常、非常在意富尼叶小姐,他是更在乎的那个。”唐娜·莫里斯连用了两个‘very’,强调了一下。


    然后才接着说:“还有人问,他们既然订婚了,打算什么时候结婚,据说婚期要到一年半以后。有人觉得这是不是太久了……结果这对未婚夫妻说,这是因为一年半以后,富尼叶小姐才从哥大毕业。”


    “您看出来了吗?这完全是以富尼叶小姐为先……他们的关系中,富尼叶小姐才是占据主导的那个。”


    “哦,听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儿……这对爱情鸟……这大概是这个冬天,城里被讨论得最多的一对未婚夫妻了,对吧?”朋友觉得挺有趣的:“大家对他们很好奇,因为克里斯托弗·但泽的身家,也因为富尼叶小姐的名气。”


    “金钱与美貌、名门与新贵……这样的联姻,说起来是另一种般配了。”


    “对了,他们打算去拉斯维加斯庆祝订婚?搞不懂他们的想法。我是说,拉斯维加斯?你们来真的?为什么要这个季节去拉斯维加斯?”这个朋友不理解,真的不理解。


    适合冬天的旅游目的地,要么是滑雪胜地,滑雪、住壁炉小屋、乘坐缆车,如果目的地恰好在极圈内,还可以看极光。要么是南方海岛,在这个季节依旧享受阳光海滩热辣辣——谁不喜欢阳光明媚、穿着清凉的夏天呢?


    “可以去芬兰,现在是看极光的最佳时间,还有圣诞老人的故乡什么的,听说在那儿寄明信片很有纪念意义……当然,夏威夷也很棒,即使冬天也能晒太阳,享受火辣的日子。就算不喜欢晒太阳,至少暖和的气候会让人开心。”


    “还有迈阿密,这个季节会比夏天更棒,讨人厌的蚊虫都没有了,明亮又凉爽……正如梦露在《热情如火》里说的,有钱人都像是候鸟,冬天就会飞到迈阿密。虽然这说起来有些传统了,但亲爱的,订婚旅行传统一点儿不是什么坏事,不是吗?”


    “这个季节的拉斯维加斯也有很多活动……大概是淡季更需要卖力吸引顾客?谁知道呢?”唐娜·莫里斯不太关系这个,所以随口说道:“听说,为了招揽顾客,这时反而是拉斯维加斯室内演出最多的时候。”


    “他们邀请了很多歌手、戏剧演员、马戏团等驻场。”


    在丽莲和克里斯托弗的这次订婚旅行被谈论、被不理解时,其实丽莲身边的朋友也不太明白为什么他们要把订婚旅行的目的地选在拉斯维加斯。


    “……OK,酒店礼宾,或者赌场招待什么的,都用什么诱惑你们了吗?”多萝西有些好奇。


    多萝西几个月前和交往了很久的男友吉姆分手了,就是那位家境不错,但有一个文艺青年梦,在格林威治村开小唱片店的插画家。说实话,这样长的交往时间,要说两人没有感情,那是不可能的!


    之所以分手,是因为多萝西觉得自己没法等下去了,给了男友最后通牒,结婚或者分手。这方面,吉姆是先锋派,就是文艺青年那种不愿意受束缚的调调,还想多享受几年自由自在的生活……总之,谈不拢就分手了。


    多萝西不愧是曾经的‘巴比松女孩’,目标是‘婚姻’还是不动摇的,而且一旦不考虑感情之类的东西后,反而更容易达成目标——不到两个月,她就让一位知名的百老汇制作人向她求婚了(这几年多萝西在百老汇还不错,虽然没有大红大紫,但也能稳固地演上重要角色了)。


    实际上,她刚刚度完蜜月回来,然后就被邀请参加丽莲的订婚派对,并得知好朋友要和未婚夫去拉斯维加斯旅行庆祝订婚。


    “唔……似乎那位知名的脱口秀演员,还有歌手,对了,据说‘奇迹组合’下周会在拉斯维加斯驻唱。”丽莲尽力回忆自己听克里斯托弗的秘书介绍的情况。


    呃,这些当然都不是他们选择拉斯维加斯作为订婚旅行目的地的原因,但真正的原因不能说——她总不能说,她甚至和克里斯托弗结过一次婚,就在拉斯维加斯,他们这一次算是‘故地重游’吧?


    “别说的好像你对这件事很有兴趣一样,在纽约,这些人的演出就看不到吗?你住在村里的日子,那些夜店,不是每天都有表演……各种脱口秀,各种歌手,但你明显对这些没什么兴趣。”多萝西一下拆穿了丽莲。


    不过她也不是真的要问出一个所以然来,选择订婚旅行目的地这种事可能有人家的私人原因吧,这有什么好问的?再说了,拉斯维加斯总是一个热门的旅行地的,更不值得奇怪了。


    “好吧好吧,好姑娘,去玩儿吧——祝你和但泽玩的开心……我是说,订婚快乐!派对上忘了和你说了。”多萝西拥抱了丽莲一下,笑着说。


    “而且,我仔细想了想,或许这个季节去拉斯维加斯对你来说是一件好事。现在是拉斯维加斯的冬天,大量的户外活动都停办了,特别是户外泳池,晒人的户外露天泳池肯定关闭了——我想你本来就不喜欢那些,对吗?”


    “这个室内活动增多的季节,应该说正合你意才对。”


    多萝西这话说的也很有道理呢,之前丽莲都没有从这个角度考虑这次的‘拉斯维加斯之旅’。但现在想想,没有了户外活动吸引游客,那室内活动肯定要无限增加啊。对于怕晒的丽莲来说,拉斯维加斯的户外阳光可太过分了,室内才刚刚好。


    说起来也很‘惨’了,丽莲喜欢热辣的夏天、喜欢海滩,但讨厌晒黑。


    订婚旅行正式开启,上了飞机之后,丽莲还将这个论点传达给了克里斯托弗。


    “您愿意这样想,当然是一件好事,这世上没有比您开心更重要的事儿了。”克里斯托弗温柔地抚弄了一下丽莲的头发和耳朵。


    提出这场‘拉斯维加斯之旅’的人当然是他,虽然他们之前在拉斯维加斯的回忆不能说是‘美好’,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回忆起来甚至是充满了痛苦和懊悔的。但还是那句话,人是会修饰回忆的,一旦得到了好结果,来时路再悲伤,也是另一种‘美好’了。


    不过,确定后的第二天克里斯托弗就有点儿后悔了,觉得自己是被求婚成功和订婚的喜悦冲昏了头——或许,对他来说,拉斯维加斯发生的一切现在看来也是值得回忆的,但丽莲呢?几年前在拉斯维加斯时,她应该是痛苦的吧。


    他想换一个旅行目的地,又无法直接和丽莲说。因为要拿出真实的理由,说不定又是一次对丽莲的伤害……克里斯托弗几乎不在她面前提几年前拉斯维加斯的初遇,也是因为已经清楚那时的丽莲并不开心,甚至郁郁寡欢。


    丽莲并不知道克里斯托弗想了这么多,如果知道他想了这么多,大概也只会笑笑吧。实际她没那么心思细腻,拉斯维加斯已经是过去的事了,当时不是没给她造成真正的、不可挽回的阴影吗?所以在她现在是真的完全放下了。


    尤其是她恢复了上辈子的记忆,这其实有‘覆盖’作用。几乎是在恢复记忆后,拉斯维加斯那段时光对她的‘伤害’就淡了很多——一方面,对一个真正的十几岁女孩儿,拉斯维加斯那些事确实会影响很大。但如果是穿越者,穿越前已经成年进入社会的姑娘呢?好像影响就不那么大了。


    另一方面,也是有了上辈子的记忆作为底气,她对未来不再迷茫、忧虑……这个巨大的压力源消失了,其他负面心情的影响其实也会降低。


    “……我当然开心啦,希望‘沙漠客栈’像它们宣传的那样棒。”丽莲握住克里斯托弗另一只手:“看宣传册,那儿挺不错的,对吗?上次来拉斯维加斯时,我们剧团在‘金沙’表演,我都没去过别的酒店呢。”


    此时的拉斯维加斯,赌场和大酒店一体,已经很常见了。‘沙漠客栈’‘金沙’都是这样的代表,既是酒店,又是赌场。


    丽莲上次来拉斯维加斯还是几年前以歌舞女郎的身份来的,不过就算来到了拉斯维加斯,她也没去过任何一家赌场的赌桌。一方面是她对这种事敬谢不敏,没有什么比需要钱的人选择赌更愚蠢、更容易踏入深渊的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以她当时的年纪,正规赌场是没法下场的。


    后世拉斯维加斯规定未满21岁不能参与赌博,此时倒是卡的没那么严,实际上21岁这条线是1980年确定下来的。而在那之前,年龄限制是18岁。而就算是18岁,当时的丽莲也还不够呢。


    “‘沙漠客栈’的房间几乎是最好的,而且那儿风气更好,客人更加安心舒适,不太容易被打扰。”克里斯托弗显然比丽莲了解这些多了,实际这次选择下榻酒店也是他主导的,丽莲只是负责提要求而已。比如她想要什么样的房间这样的。


    克里斯托弗想了想还告诉丽莲:“霍华德经常住在‘沙漠客栈’,说不定可以见到他。”


    “谁?哪个霍华德?”丽莲没反应过来。


    “霍华德·休斯。”克里斯托弗轻声说。


    丽莲忍不住睁大了眼睛……虽然人在美国六十年代,很多后世已经成为传奇的人物现在都还活着,甚至风华正茂。实际上,丽莲也曾接触过一些只存在于书本上的人,一开始或许会感觉很奇妙,但习惯了也就那么回事儿。


    可即使如此,霍华德·休斯也是不得不另眼相待的人物……丽莲上辈子比较清楚地了解这个人,还是因为小李子的《飞行家》。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个传奇人物,他身上的任何一面单独拿出来说,都是一部都市爽文了。


    出身富贵,但18岁时父母双亡,继承遗产的他就这样开始了自己肆无忌惮的一生。


    他第一个目标是电影业,到此时都市娱乐圈文,所以19岁时他就迁居好莱坞附近,并且买下了125家影院经营权、组建自己的院线,并且开始自己做制片和导演——大家会觉得娱乐圈文里,20岁不到的小年轻,出手就做导演、制片不现实?然而现实中有人就这么做了。


    然后22岁时,霍华德投资的电影就拿到了第一节 奥斯卡最佳导演。


    25岁时投资并执导了《地狱天使》,这部电影在当年投资就高的惊人,但票房比投资更破纪录!800完美金的票房,在1930年,某种意义上都可以说不可思议了。


    至于后来又制作了各种经典影片,组建了大名鼎鼎的‘雷电华’(雷电华是收购的,不过此前没什么名气,是在霍华德·休斯手中才有了后来的声望),则不必细数。


    和霍华德·休斯的‘娱乐圈爽文’同步进行的,大概还有‘职业爽文’,他的职业是‘飞行员’,这方面他的经历也堪称传奇……不然小李子那部关于他的传记电影也不会叫《飞行家》了。


    而在这样波澜壮阔的岁月后,就要进入‘赌城大亨篇’了。霍华德·休斯大致是六十年代中期‘隐居’到拉斯维加斯的,因为喜欢居住的酒店,干脆就买下了酒店,并且按照自己的方式重新经营。


    他的经营方式也从根本上改变了拉斯维加斯,在他之前,拉斯维加斯各家赌场的身后都是黑帮,或者至少也是间接使用了黑帮资金,有黑帮合伙人。而在霍华德·休斯之后,至少表面上都城变得干净合法,治安也更加完善,‘犯罪之城’的帽子就是那之后才渐渐从拉斯维加斯头上摘去的。


    这对拉斯维加斯来说当然是好事,只有经过这样的‘洗白’,拉斯维加斯才能堂而皇之地以旅游之名进行宣传,吸引越来越多的‘游客’,而不像是之前那样,来这儿的只有‘赌客’。另外,他们也能获得主流的商业投资了,可以说那之后拉斯维加斯才走上了新的发展快车道!


    当然,可以想到的是,之前主导拉斯维加斯的黑帮也不会束手待毙,所以这个过程中的博弈就很耐人寻味了……这样想想,霍华德的这段‘隐居岁月’也可以是一篇爽文了吧?


    克里斯托弗知道丽莲多少有点儿‘崇拜’霍华德·休斯,因为丽莲之前提到他参与的那些电影多有赞誉,这时候才会提及他。


    “是吗?这可真是个巨大的惊喜……如果能合照就好了,最好还有一个签名!”丽莲笑着说。


    第122章 那些兵荒马乱的日子(10)


    说到拉斯维加斯会想到什么?灯红酒绿、挥金如土、狂欢、豪赌……甚至全球娱乐之都——至少拉斯维加斯自己认为是这样的,哪怕不是所有人都认可‘全球娱乐之都’的名号,至少候选者名单里能有拉斯维加斯一个。


    大家都爱拉斯维加斯!嗯,至少美国人这样认为!


    或许‘娱乐之都’的名号要等到八十年代后才能确认下来,因为那时的拉斯维加斯经历了霍华德·休斯外,另一位重要人物的改革。在他的手下,拉斯维加斯才有了相比起博彩,更重视旅游娱乐体验的转变,一些夸张的度假村、知名的表演,都是那时候成型的。


    不过,这并不代表六十年代的拉斯维加斯就没有‘娱乐’了,实际自四十年代起,拉斯维加斯的赌场酒店就开始了度假村化,只是在八十年代后更进一步罢了!


    但是,不管怎么样,哪怕是丽莲上辈子那会儿,拉斯维加斯一切娱乐活动的兴盛,原动力依旧在博彩业!如果拉斯维加斯的赌场不开了,是不会有多少游客维拉其他的娱乐活动特意来拉斯维加斯的,这是主餐和配菜的差别。


    “是的,逍遥桌那边……”


    “15号桌可以留给我的客户吗?他一直认为那是他的幸运桌!”


    “安东尼奥,没错,这就是我们的预约留名,嗯……对了,你们提供免费的住宿和餐食对吗——只有赌客可以?嗯,好吧,什么样的算赌客?我不太了解,但我猜,小赌一两把不算?”


    “珍妮斯,哦,我们想要一次科罗拉多大峡谷探险,可以帮我们安排吗?”


    “当然,为什么不呢?我们现在就出发!”


    “罗娜!我需要两个红发女孩儿,奥尔森先生今晚的派对需要足够多的红发女孩儿,我本以为人手足够的,但临时有人来不了——一个决定去结婚,今晚就离开拉斯维加斯,一个要去为‘热带天堂’工作!说真的,为什么是‘热带天堂’?难道他们的开价能比我们更高?我怀疑她是勾搭了某个阔佬!”


    “什么?你居然没有备选方案的吗?”


    “当然有!这就是备选方案依旧出问题的结果……而且这可是拉斯维加斯,最多的是美女,永远不够的也是美女,你以为我能做多少备选方案?”


    赌场大厅这边永远嘈杂,在欢呼、哀叹、音乐、老虎机等声音下,营造出一种复古的、属于旧时代的繁华——这不奇怪,毕竟不管世界怎么变化,博彩业似乎一直如此,变化相当有限。


    赌场外的霓虹灯招牌绚丽浮夸,赌场内的转盘、牌桌、老虎机等,也尽力维持老式味道……金属镀镍闪闪发光,木质部分闪耀着热带硬木的细腻光泽,绒面永远紧绷绷的……


    丽莲和克里斯托弗来到‘沙漠客栈’大堂,首先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富尼叶小姐,但泽先生,请随我来。”一旁的酒店招待富尔微笑着说。


    丽莲和克里斯托弗是由他从机场直接接来的,用了最好的、最好的司机,车上还有冰镇的香槟……这当然很有必要,因为这对未婚夫妻定了‘沙漠客栈’最贵的顶层套房之一。以及,但泽先生身家丰厚,深不见底,只要他愿意,‘沙漠客栈’这个季度的财报就能上一个台阶!


    酒店招待富尔说完,一旁推着行李车的男侍应立刻行动起来,先将丽莲和克里斯托弗的行李送到他们的房间。酒店招待则带着他们去前台,在登记表上登记各种条目。


    丽莲脱下了原本穿在外面的黑色大衣——实在是太热了!拉斯维加斯的冬天比纽约暖和,不算特别冷,但低温也可以达到只有几度,全日最高温最多十余度,但赌场内的‘高温’则像是将她们一下拉到了夏天。


    难怪赌场内的工作人员,除了穿衬衣、打领结的荷官,大多都穿着清凉。客人其实也大多穿着短袖,只偶尔能看到穿夹克衫的。


    “看起来拉斯维加斯是一座只有夏天的城市,室内的暖气给的真足啊……啊,谢谢,不必了,我自己拿着吧。”丽莲脱下外套,立刻就有一个女孩过来接过,不知道是要帮她保管,还是送到顶层套房。


    黑色大衣里是一身奶白色的套装,非常优雅,又有着符合丽莲年纪的可爱,让她简直像一块奶油小蛋糕。


    克里斯托弗也脱下了西装外的大衣,从丽莲手中拉起她的大衣,一起挂在了手臂间,低声问丽莲:“您需要休息一会儿吗?”


    从东海岸的纽约飞到西海岸的拉斯维加斯,需要半天时间,这年头的飞行感受也没有后世那么好,丽莲看起来有些疲惫。但现在才下午三点,也不适合睡一觉。


    “我想洗个澡、吃个下午茶……洗个澡就没问题了。”丽莲了解自己的体质,虽然很容易因为舟车劳顿状态不好,但一般只要洗澡洗头、吃点东西就好了。


    实际也是如此,丽莲和克里斯托弗由酒店招待富尔带领上楼,丽莲洗了个澡,从浴室出来时整个人就轻松多了。


    “啊,是吹风机?您要求的吗?”丽莲走出来,发现客厅里摆放了一台‘帽式吹风机’,就是看年代剧会出现在美容室里的东西。


    至于后世常见的手持家用吹风机,现在虽然也有,但家庭之中其实很少见。首先是安全问题,直到五十年代,塑料的应用,才避免了金属手持吹风机导电,导致触电身亡的风险。这之后,大家才会在家使用手持吹风机。


    但到了这时候,家用手持吹风机依旧不多见,因为流行的电机外置设计,使得这类吹风机不好用,会导致头发缠进吹风机。然后湿发卷入马达,就算吹风机外壳用了塑料,依旧可能导致触电!


    更不必说,此时的手持吹风机大概是因为技术原因,风非常‘粗糙’,很容易伤害发质。这就导致有钱购买家用吹风机的女士,如果足够爱惜自己的头发,也不会买这玩意儿。


    相比之下,美容室的帽式吹风机,或者热灯烘干机就好多了。唯一的问题是太笨重了,家里也不方便用这样昂贵巨大的装置。


    “我对富尔先生说了,能否提供一个吹风机,他立刻就送过来了。”克里斯托弗并不觉得这有什么。


    的确,别说是赌场酒店了,就算是普通的豪华酒店,也会对住在顶层套房的客人做到这种程度的。别说只是小小的吹风机了,就算是麻烦的多的要求,他们也绝不会说‘不’……他们拿的超高薪水,一大部分就是因为这一点,他们不能对VIP客人说‘不’!


    于是就这样,丽莲高兴地一边吹发,一边吃下午茶。等到东西吃的差不多了,头发也基本干了。


    这时候时间还很早,丽莲和克里斯托弗准备下楼去看看,体验一番拉斯维加斯的传统项目。


    当他们下楼时,赌场已经很热闹了——赌场大厅内热火朝天,一些普通的游客似乎是被几个豪爽的大赌客给刺激到了!看到他们的大手笔,不少人都聚拢过去观看。


    显然,‘气氛’这种东西是很有用的,哪怕是一家披萨店,大家也会倾向于去客人多、气氛火热的那家,哪怕需要排队呢!


    丽莲和克里斯托弗正好看到富尔先生站在大厅边缘,便过去打了个招呼,而正好有个酒店的工作人员正在和富尔先生说话:“您瞧那边,那个穿21点桌旁穿polo衫的男人,他已经连续赌了4个小时了,每次都加注,现在已经输出去4000块了,看起来他根本不在乎输出去的这点儿‘小钱’,他的口袋‘深不可测’。”


    “所以他是什么人?哪个我们不知道的大富豪吗?”


    “不知道,你知道的,世界上总有一些地方的角落里生活着谁都不知道的大富豪,直到他们有一天来到拉斯维加斯——再看那边那个,在玩轮盘的那个,迈克尔·刘易斯,百万富翁的独子,两个月前刚刚继承了他父亲的遗产,显然他已经做好准备挥霍一番了!”


    “还有那个外国人,我们确定他是外国人,来自亚洲的黄种人,说不好英文和西语。我们的日裔员工和他交谈,发现他也不会日语,只能和他手写一点点中文、勉强交流。他说来自越南?哦,这又是哪里的国家,南亚,还是东南亚……不过,这也不重要!不管他来自哪个国家,钱是不会变的,不是吗?刚刚他有一笔20万的汇款到酒店。”


    “朱丽叶小姐已经决定要大干一场了,说是不叫这位南亚富豪不挥霍完这笔钱,是不会放他走的……总而言之,能不能挽救这个季度不太好看的财报,就看这一次了!”


    “还有……”


    丽莲听的津津有味,不过他们注意到丽莲和克里斯托弗后就不再说了。富尔先生冲他们问好,又问道:“但泽先生打算玩儿德州扑克吗?我带您去poker room吧。”


    这是根据以往克里斯托弗在拉斯维加斯的‘消费记录’说的,他在拉斯维加斯基本只玩扑克,而扑克里又玩德州扑克最多……呵呵,对他这样重点关注的客人,赌场就是会调查这么清楚!确保使其感到宾至如归,从而从他的口袋里掏出最多的钱。


    不过这次克里斯托弗却没有点头,而是看向了丽莲。丽莲想了想说:“我们先玩儿一点简单的吧……我是第一次体验这些。”


    丽莲对‘赌’是非常戒备的,毕竟‘黄赌毒’可是公认的三大害……不过现在是在拉斯维加斯,只是当作娱乐消遣,还是可以试一试的——赌最大的问题在于会改变人的金钱观、价值观,当一个人一晚上博彩拿到的钱,可以超过几年辛辛苦苦的工作积攒,就很容易陷入到工作没意义,还是赌博好的状态。


    然后日渐沦为赌狗。


    丽莲这辈子倒不用担心这个,毕竟作为穿越者,她是真的可以赚钱比赌博还快的。事实上,只要她愿意,她未来拥有一家拉斯维加斯的赌场,也不是什么难事吧?


    当然,还是要小心……富豪沉迷赌博,然后倾家荡产的故事,不是也有么?


    克里斯托弗当然不会反对丽莲的想法,于是他们就从最简单的,也就是老虎机开始了。


    ‘沙漠客栈’的赌场大厅,就和大多数赌场一样,分为三个区域,一个是拉霸机区,存放着以老虎机为代表的大量机器,就是客人和机器玩儿,是玩儿的人最多的,因为这个最容易,而且让不太接触赌场的客人觉得‘公正’,不会受到‘欺骗’。


    第二个区域是桌游区,包括百乐门、轮盘、21点等扑克游戏(除了德州扑克)……这一区域也是赌场的招牌,往往放在中央最大最好的‘地段’。大众想到赌场,浮现在脑海中的场景也往往和这个区域有关。


    第三个区域就是poker room了,这是专门玩德州扑克的区域。而且玩家并不是和赌场玩,而是玩家和玩家玩,赌场只抽取佣金。


    其实赌场还有第四类玩法,只不过并不在赌场大厅这边,即是‘运动博弈’——以‘沙漠客栈’为例,常规是赌马、拳击,还可以赌各种正规的体育赛事(只要得到了该赛事的授权,可以在‘沙漠客栈’这边投注)。


    “这个,我记得是……”过了一会儿,丽莲站在一台老虎机前扭头问克里斯托弗:“樱桃、柳橙和柠檬,同一种水果同时出现?”


    克里斯托弗点了点头,替丽莲拿着装满了小额筹码的小桶:“只要投入筹码,拉下拉杆就行了。”


    这种老虎机用的是最小的筹码,50美元就换了满满一桶筹码。如果丽莲只玩这个的话,哪怕她运气极差,也够她玩到天黑了。


    于是丽莲开始了第一次尝试,而且不出所料的,她基本在输。虽然偶尔也能中小奖,但到了吃晚餐的时候,筹码已经只剩下浅浅一层了。


    她也不在意,就和克里斯托弗吃饭去了……他们是顶层套房客人,除了酒水,吃饭也是免费的。


    他们吃完晚餐,还跑去poker room看了比赛——这是‘沙漠客栈’自己主办的、级别比较高的扑克锦标赛。呃,在拉斯维加斯,所谓的‘级别高’,其实就是奖金多的意思。


    在赌场里,扑克赛分为两种,一种是现金赛,这也是平常最常见的玩法。大家玩的筹码是用现金兑换,无论是下注还是别的什么,背后对应的都是真金白银。


    还有一种就是今天这种锦标赛了,入局比赛时要交一笔报名费,报名费参赛者都是一样的,由此可以拿到同等的筹码。比赛持续进行期间,无论输赢多少都不算,重要的是最后的名次。


    由参赛者的报名费积累起来的‘奖金池’决定了第一名,以及其他能拿到奖金的前几名,最后能分到多少钱。


    这种锦标赛也是能够吸引到职业选手参赛的比赛,特别是奖金很高、持续举办的锦标赛,尤其具有吸引力。


    而业余选手只要愿意缴纳报名费,也可以一样参加比赛……只要不怕自己成为职业选手的垫脚石。


    就在‘沙漠客栈’的poker room里,克里斯托弗还碰到了朋友埃德——唯一一个知道他和丽莲结过婚的朋友,至于德雷克先生?他不算,他是律师。


    埃德因为克里斯托弗的原因,倒也见过丽莲,但也只见过一次而已。毕竟他也不是一直呆在某个地方的人,一年之中他和克里斯托弗都见不了几次,更不要说和他完全不是一个圈子的丽莲了。


    这次在拉斯维加斯也是巧遇,他带着一个女伴,见到克里斯托弗就笑着上前拥抱:“真没想到能在这儿遇到您……对了,订婚快乐!我在报纸上看到了。”


    说着,他松开拥抱的双手,冲丽莲半鞠了一躬,有些夸张地拉起丽莲的手,吻了一下……当然,是很有分寸地吻在了自己手指上。


    “您也是一样,富尼叶小姐,希望您能享受这份快乐……到此为止,克里斯已经成为最让我羡慕的人了,不是因为事业上的成功,一直以来我对事业都没什么野心——是您,他有您这样可爱的未婚妻,爱情上也圆满了。”


    “您这样说真让人脸红。”丽莲微微一笑,然后看向了他的女伴:“埃德先生,您不介绍一下吗?”


    埃德放下她的手,笑着点了点头:“这位是卡琳娜小姐,我的幸运女神……刚刚在外面玩儿轮盘,我请卡琳娜小姐帮我吹了一口气,那一把赢很大……”


    拉斯维加斯的赌场一般迷信女人能带来好运,称之为‘幸运女神’。


    “卡琳娜小姐,这位是我的朋友克里斯托弗·但泽,以及他的未婚妻富尼叶小姐……他们似乎是来拉斯维加斯庆祝他们的订婚。”说到这儿的时候,埃德还冲克里斯托弗挑了挑眉,露出一个‘你知我知’的作怪表情。


    只有他知道,克里斯托弗曾和丽莲结过婚,就在拉斯维加斯!这次订婚后会来这儿,肯定是有特殊意义的啊!


    ‘卡琳娜’小姐也友好地打了招呼,然后四人就一起围观今天地德州扑克锦标赛……看完了还一起去吃消夜。


    “克里斯,你和富尼叶小姐打算在拉斯维加斯呆多久?”埃德吃了半客龙虾,想起什么一样询问克里斯托弗。


    “我们没有一定的时间规划,大概是一个礼拜。”准确地说,克里斯托弗一个礼拜后就要重新开始工作了。这一个礼拜的空闲实际是他挤出来的,毕竟现在已经进入12月了,正是零售业最疯狂的时候呢!


    “哦,那还可以……这周末‘撒哈拉’有斯诺克赛,我收到了好几张票,一起去看看吧!”这样说着,埃德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沓折起来的票,从中抽出几张,似乎也没看有多少,直接就递给了克里斯托弗。


    ‘撒哈拉’是拉斯维加斯又一知名的赌场酒店,大概是因为拉斯维加斯很炎热,也在沙漠中,所以这边的酒店就很喜欢取这类名字——金沙、撒哈拉、沙漠客栈、热带天堂……


    大概是为了适应拉斯维加斯炎热的氛围(来这儿‘旅行’的人有的就是图这种感受),夏天是这里的旺季,冬天则是淡季。值得高兴的是,拉斯维加斯一年之中大多数时间都是夏天……而如果不算夏天和冬天,则是周末生意兴隆,其他时间稍显不足。


    这很正常,除了各大假期,大多数人也只有周末才能出来玩耍了。


    所以冬天的拉斯维加斯,日常也就只有周末值得期待一下了(圣诞节假期之类的,并不算‘日常’)。


    而为了给周末的拉斯维加斯增加吸引力,每家大赌场还会有各自的绝招。比如埃德口中的‘撒哈拉’就推出了‘决胜周末’,即每个周末都会邀请职业运动员进行现场竞技,拳击、网球、台球等,一般都是室内项目……观众也可以赌输赢。


    这个礼拜的决胜周末是一场‘斯诺克’,邀请了两位世界排名都很靠前的职业选手做对手,赔率已经提前放出。


    埃德也是知道克里斯托弗对斯诺克挺有兴趣,自己平常也会玩儿,这才在想起这件事后邀请他一起去玩玩。


    这样来说,拉斯维加斯的娱乐确实不少,即使不在赌场大厅转悠,也有的是消遣——实际上,在周末去‘撒哈拉’看他们这周‘决胜周末’的斯诺克比赛前,丽莲和克里斯托弗还去了科罗拉多大峡谷观景,去看了不同酒店的3场马戏表演,都非常精彩,还参加了一场不知道谁举办的情侣竞赛游戏……


    到周末去看‘撒哈拉’的‘决胜周末’斯诺克前,他们每天行程满满,甚至没想起来博彩!住在‘沙漠客栈’里,居然只有第一天换了50美元的筹码,还没用完!


    实际上,今晚的斯诺克之后,他们也还有‘节目’呢!是富尔先生推荐给他们的——深夜的赌城大道上,有赛车游戏!啧啧啧啧。


    第123章 新篇章(1)


    丽莲和克里斯托弗在拉斯维加斯呆了一个礼拜,但直到最后一天,他们才‘故地重游’,去了第一次见面的那家餐厅吃饭——克里斯托弗似乎一直很担心拉斯维加斯的回忆‘伤害’到丽莲?实际上,在决定来拉斯维加斯旅游后,他就有些后悔了。


    实际上,丽莲倒是没那么耿耿于怀了……毕竟已经过去了,她现在生活很不错。


    ‘故地重游’也是丽莲提出来的,不过她倒是没提出再去以前的剧团看看——那个剧团早就不在拉斯维加斯了,不,应该说已经解散了。而原来表演的地方,换了别的剧团演出。这次再去看图什么呢?珠美只是那么耿耿于怀了,要说她真的完全不在乎当初剧团做歌舞女郎时的痛苦迷惘,那也是假的。


    所以只是来当初第一次见面的餐厅吃一顿饭而已。


    “克里斯是一见钟情呢……有时很难想象,那是一种怎样的情感。”吃完午餐后,因为离酒店不远,所以他们选择了步行回去,顺便消食。丽莲想到好几年前的事,说实在的她什么都不记得了,就是觉得很难想象而已。


    如果只是单纯的‘见色起意’,那倒是不难想象。但是到了如今,她已经不会觉得克里斯托弗对她是见色起意了。只是见色起意是做不到那种程度的,不会一开始就要用婚姻来绑住她,更不会有后来的同意离婚。


    “那是一种很特殊的情感,非常强烈,在见到您之前,从来没想过会那样心潮澎湃。有点儿像意大利人说的那样,一个‘晴天霹雳’?”和丽莲不一样,克里斯托弗记得那一天发生的一切,历历在目。


    “在那样强烈的情感的冲击下,我得承认,当时我完全昏了头的状态,脑子思考不了什么。”克里斯托弗停顿了一下,似乎是在回忆当年的情形:“事后回忆,甚至会觉得那几天不真实,像一个梦。”


    “如果不是真的结婚了,可能真的会以为一切都是在做梦。”


    “后来在纽约,再次见到您,您或许不知道,我的感情和最初在拉斯维加斯是一样的……”


    “一直没变过了,到现在为止都是?”丽莲好奇。


    克里斯托弗注视着丽莲,眼里充满了爱意,他吻了丽莲的脸颊一下:“一直没有变过,如果不是您像天使一样善良,从来没有打算欺骗我、利用我,我应该已经完蛋了。”


    这完全是真心话,克里斯托弗也是遇到丽莲后才明白,那些没有婚前协议的家伙,除了一些是色令智昏的,也有一些大概是遇到了‘爱情’——‘爱情’是真的存在的,也确实会让人变成傻瓜!明知道有些事是危险的,是违背‘最优选择’的,还是会去做。


    丽莲有些脸红,没办法说话了,因为‘天使一样善良’的夸赞,也因为爱的表达。


    直到回到‘沙漠客栈’,两人要分手前,她才低声说:“或许没有您的爱意那样深刻,但我也爱您。”


    说完丽莲更脸红了,几乎是跑开的——回到‘沙漠客栈’后,克里斯托弗要和来见他的秘书办公(明天秘书会和他们一起回纽约),丽莲则是会去楼下赌场大厅玩一玩,然后就去沙漠客栈内部的美容室。


    丽莲对赌场的兴趣其实不大,走马观花一样玩了几个项目,等到之前剩下的筹码都输完了,还不到下午三点……然后她就去了美容室,蒸桑拿、护肤、做头发、做指甲,为晚上的约会做准备。


    这是在拉斯维加斯的最后一晚,当然是有约会的。


    丽莲在美容室时,克里斯托弗还打了电话过来:“……晚餐在7点,您需要改时间吗?如果您还要忙一会儿,我可以通知餐厅,改到8点或者9点。”


    克里斯托弗预定的餐厅当然是拉斯维加斯最好的餐厅之一了,并不是那么容易预定的,更何况还要临时改时间——不过这都不是问题,资本主义的世界,还是资本主义大本营的‘赌城’,那当然是钱说了算话。


    作为当下已经拥有数千万身家(当然,很多都是浮财,是对‘优卖’的估值),而且财富还在不断增长的富豪,克里斯托弗某种程度是可以‘心想事成’的,更别说只是临时改一下餐厅的预定时间了。


    做头发比丽莲预想的多花了一些时间,她的确可能会迟一些……最后说定了8点钟。


    丽莲是7点20分弄完的,还在美容室这边换上了早准备好的衣服,是一件旗袍。


    在国外穿旗袍其实一点不奇怪,旗袍作为一种‘异域华服’,不说相关元素了,就是其本身,都很早被引入到国外了。尤其是有一段时间,说是‘旗袍热’也不为过,这一点看一些战前战后的外国影视剧就知道了,时不时就能看到重要的女性角色穿旗袍呢。


    所以丽莲今天进出有着装要求的餐厅,把旗袍当作小礼服穿,一点儿也不突兀。


    实际上,她是前一段时间在纽约看了一个旗袍展(全是上世纪三十年代左右的古董衣旗袍),看的心动了,这才定制两身那个年代的旗袍……其实以她现在的财力,购买真正的古董衣穿也不难,只是收藏就算了,真的上身穿衣,她还是喜欢‘新’的。


    虽然是新做的,但一切剪裁、风格,全都是严格按照三十年代旗袍的特征来的。请的还是唐人街的老裁缝,所以少了很多外国人做旗袍可能的形制错误,以及战后旗袍越来越轻浮的风格……显得端庄优美了很多。


    后世大众印象中的旗袍似乎总和‘性感’脱不开关系?实际旗袍多数是战后才慢慢发展成那种风格的,然后后来者拍影视剧,就拿这种旗袍套在民国剧里,好像旗袍是一种对身材要求很高,很能显示风尘女子烟视媚行的一种服装。


    可实际上的民国旗袍,尤其是三十年代的旗袍是什么样子?


    当时先流行的应该是喇叭管袖子,也就是倒大袖旗袍,正如张爱玲在《更衣记》里说的那样‘喇叭管袖子飘飘欲仙,露出一大截玉腕’。那个时候这在摩登女性中很风靡,在很多人眼里应该很叛逆——露出一大截玉腕说的很好,因为在之前,封建社会是很保守的,富贵人家女眷露出手腕、小臂是很难想象的。


    可是除此之外,贴身剪裁显腰显屁股、高开叉露大腿?这些都是没有的。


    那时候的旗袍和后来差距非常大,最明显的,就是它完全不紧身。二十年代旗袍就是一种平裁的、非常宽松的服饰,现代人看不出半点‘性感’。而到了三十年代,旗袍会修长、修身一些了,但依旧称不上紧身。旗袍变得相当紧身,是很后期的事了,而且还得是一小撮人才会穿那种旗袍。


    具体来说,丽莲新做的这两件旗袍都是以三十年代的上海、广州月历牌、广告画报为灵感……月历牌这就是那个年代的‘时尚大片’嘛,不一定真的大多数女性都那么穿,但走在时尚浪潮上的摩登女性们那样穿,是绝对没问题的。


    那些月历牌和广告画报上展示的摩登旗袍,大概是受国外的影响,绣花就不多了,主要是印花,而且印花也不是华夏传统的那种。常见到几何、线条装饰,毕竟那也是‘Art Deco’风格的黄金年代嘛~~


    丽莲的这两件也是如此,譬如丽莲今天穿的这件吧,是一件绿色的筒领旗袍——这种旗袍即使是在大家不熟悉的三十年代旗袍中,也算是‘冷门’了,让人有一种形制是不是搞错了的疑问。可是因为看起来很和谐美丽,又让人觉得好像就是这样。


    实际这就是历史上真实存在过的设计!


    筒领旗袍的领子不是立领、圆领之类传统的样式,也没有盘扣什么的,这可能是借鉴了爱德华时期西方女士衬衣的领型(当时因为亚历山德拉王妃喜欢穿高领的衣服,所以这种领子成为流行,据说是为了遮住脖子上的伤疤),借鉴的很成功,看起来比普通旗袍更多了一丝简洁优雅。


    除此之外,丽莲还准备了一顶同是绿色系的小帽子,帽子上有几何图案装饰,完全是呼应时代风貌的‘Art Deco’风格呢。这一戴上,那种民国的感觉就来了……


    另外,丽莲今天在美容室做的发型不算特别复杂,就是先要卷,然后再盘,民国很常见的那种。


    “您今天真美,让我想到了战前时光……和这样的您在一起,我甚至像个来到远东寻找机会的‘淘金客’。”克里斯托弗来美容室接丽莲的时候,情不自禁地说。


    “您明显不是,您没有那种亡命之徒的气魄……这不是贬义,是说您比较善良、守序,做不了战前混乱时代的‘淘金客’——如果在那个时代,您倒更像是个记者,要去远东看一看,写一篇深刻的报道。”丽莲搭上克里斯托弗伸出来的手臂,和他一起往外走。


    他们一边聊着战前远东的‘故事’,一边乘车开往餐厅……克里斯托弗受过这个年代最精英的教育,‘远东故事’信手拈来,甚至还颇有研究。丽莲的话,那些故事她只会更了解,还比克里斯托弗多一层身为中国人的‘感性认知’。


    到了餐厅后,丽莲脱下帽子和外套,侍应生帮忙拿到一边,又有另一位侍应生拿来了菜单。


    这家餐厅是法国餐厅,克里斯托弗让丽莲来点——一方面是绅士风度,另一方面丽莲这辈子算是‘法国裔’(虽然不纯,但从姓氏来说,确实是这样没错)。


    丽莲也没有推辞,接过菜单就研究起来:“……首先是他们招牌的鸭肉,一家好的法国餐厅,这个是不得不试试看的……当然,其实也没有很特殊,我在纽约不止一家法餐厅吃过,美味是美味的,但好像也没有比其他美味料理高明到哪里去。”


    这里说的招牌鸭肉,其实就是‘血鸭’,很多高级法餐厅都会做,并将其当作是一道真正的‘大菜’……


    而既然已经决定要吃血鸭了,那剩下的菜式就比较好安排了,一应口味都得配合着来——主要是这道鸭肉料理比较特殊,从烹饪方式到口味都非同一般。


    味道既然是特殊的,那肯定是要前菜、酒水等一起配合,才更能发挥其美味。这种‘配合’虽然不到只此一个搭配的程度,但确实是有一定之规的。


    好在虽然有这样的‘规矩’,但规矩本身并不复杂……说到底只是餐厅吃饭而已,一定的规矩可以提升逼格,给高级餐厅带来好处。可是规矩太多了,让本来就不算大的客户群体都只能望而却步,那也是没法经营下去的。


    食物在烹饪的部分尽可以复杂,可是吃的部分就得‘适可而止’了。


    就这样,也算是在这家餐厅愉快、浪漫地吃了一餐吧?给这次的订婚旅行画上了圆满句号。而等到丽莲和克里斯托弗回到纽约,就又忙碌了起来——克里斯托弗就不说了,工作一向是很忙的。而丽莲,她既要抓紧时间写新书,又要准备开学……哥大新学期又要开始了呢!


    第124章 新篇章(2)


    纽约是一座有着‘有钱人出逃’传统的城市,每到夏天大家就会离开拥挤的城市(真正的有钱人的话,冬天也会逃出)。就像过去伦敦人喜欢去乡村,现在的纽约客则是喜欢去海边——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虽然移民的来源多种多样,但最终确定这个国家的主体文化的,正是盎格鲁-撒克逊清教的那些东西。


    换句话说,英国对美国的影响深远且至关重要!很长一段时间里,美国文化都是从英国文化里汲取营养。


    而要逃出纽约,其中一个重要,或者说常见的选项,就是南汉普顿——这里离纽约很近(以当代的交通条件来说确实很近),南汉普顿就可以看作两百年前伦敦周边乡村。


    在南汉普顿,到处都是有钱人的别墅,其中不乏过于夸张的房子……总之就是那种让人瞠目结舌的豪宅。


    ‘米特勒’家的房子就是其中一座,这座房子是1952年时修建的,当时的造价,不算地皮也要近百万美元了。这座房子有七间卧室,游戏室、影音室、桌球房、室内游泳池等一应俱全,户外还附带有海滨游泳池、网球场和不算小的草坪。


    如果米特勒家愿意,还可以将草坪改造成半场足球场,或者家庭高尔夫练习区。不过这应该是不会的,因为米特勒家的人如果真的喜欢玩足球、打高尔夫球,完全可以去最好的会员俱乐部,也可以买一座带足球场的豪宅、建一个高尔夫球场。


    如果是在几十年后,这还不那么夸张,因为那时候这种程度的房子,已经是富翁的标配了。即使只是千万富翁,甚至百万富翁,也可以有这种房子,只是房子不太可能在南汉普顿而已。


    可是在六十年代中期的当下?类似殖民时代的殖民地大宅,又或者英国乡村中的贵族别墅式住宅……那种规模的房子非常、非常少见,只有顶级大富豪才会拥有。


    ‘米特勒’家就属于此列,这也是一个老钱家族了,祖上是银行家,不过现在的家族成员更多在政界发展。


    米特勒家这座房子人气最高的地方,显然是泳池……是的,谁都喜欢泳池,户外活动总是最得人心。而相比起其他的户外活动,围绕泳池来的又特别有优势——有的人能光明正大地看养眼好身材,有的人可以游泳……


    如果不喜欢游泳,就在泳池边休息,和好兄弟、好闺蜜小酌一杯,也是好的。轻轻松松,半天就过去了。


    米特勒家的海滨泳池还格外漂亮,它位于房子的左侧、前面与网球场相连,后面则是一个凉亭,穿过凉亭就抵达别墅后方的草坪了。


    今天这个特别漂亮的海滨泳池从上午起就很热闹了,马科恩·米特勒,米特勒家的次子,邀请了一些自己在哥伦比亚大学认识的好兄弟来。这是一个完全的、兄弟会式的聚会,除了他们本人,还各自带了一些姑娘。


    所以玩儿的时候,还能看到漂亮姑娘们穿着泳装在泳池里扑腾……即使现在是有点儿冷的春天。


    几个青年躺在泳池边的躺椅上,饮下美味的香槟,一个人忽然说道:“现在城里最热的话题是关于一个女孩儿的,男人女人都在谈论她。”


    “哦,这没什么,城里的话题一直是关于女孩儿的……男人们只会谈论美女,女人们也愿意谈论美女——男人?如果谈完了美女还有时间,或许可以顺便聊聊。”一个戴墨镜的男青年随口说道,引来了大家的赞同。


    他就是马科恩·米特勒。


    “当然,当然,这没错。”


    “所以,那个女孩儿是谁?”马科恩·米特勒又问。


    提起这个话题的青年说:“或许不少人都认识她,不过我不认识……丽莲·富尼叶,她是我们哥大的学生,对吗?我和她还是一届的呢!”


    这个青年才21岁,确实是几人里最年轻的,也是唯一的大学在读学生,其他人都是大学以上了。比如说马科恩·米特勒,他之前并不在哥伦比亚大学上学,而是在另一所大学取得了自己的大学学位,只是来哥伦比亚大学念法律的而已。


    美国的法律专业,本科阶段基本不开设,都是要先念一个本科再申请的。说起来,马科恩·米特勒原本应该去耶鲁或者哈佛念法律的,他们家的传统是去耶鲁,不过哈佛也不错——问题是,他实在太差了。


    这种就是烂泥扶不上墙了,毕竟米特勒家的情况,是可以走后门的。只要他稍微过得去,耶鲁、哈佛的法学院都不是问题。


    但一方面他是个坏小子,成绩实在太差。另一方面,其实也是他太让父母失望了,再加上他有比他优秀的兄弟,父母也不愿意下很大力气为他走后门——其实以他家的情况,实在豁出去了,也不是不能把一个这样的坏小子送进哈佛耶鲁。


    只能说,走后门是要消耗财富和人脉的,如果不值得,倒也不必。


    相比起马科恩·米特勒,说话的青年就平平无奇多了,就是一个小镇做题家而已。如果不是考上了哥大,又加入了兄弟会,可能一辈子都无法和米特勒家的子弟称兄道弟——他也想未来学习法律,然后进入政界。


    一个没有根基的小镇做题家有这样的志向,那就得早早选好靠山……他其实是想通过马科恩·米特勒拜在米特勒家门下。


    所以这男孩儿就很讨好马科恩·米特勒,现在几乎是马科恩·米特勒的跟班了。


    “的确,我们当中有不少人认识……我就认识她,不过不是在学校里,而是在派对上——那是她和她未婚夫订婚后第一次出现在纽约的派对。”另一个出身优渥的青年这时坐直了身体,露出了神秘的微笑,熟悉他的人就知道,这是她对某件事感兴趣的表现。


    马科恩·米特勒和他很熟,这个表现也引起了他的兴趣,忍不住挑了挑眉:“我早就听不只一个人提起过她了,几乎所有人都对她痴迷……我是说,这不大正常,对吗?”


    “听说她是个美女?哦,这不奇怪,如果不是美女,这反而很奇怪。”


    “你没有见过富尼叶?”之前神秘微笑的青年似乎是有些意外,然后又了然道:“这是当然的了,你和丽莲·富尼叶没有任何交集,即使都生活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校园内,这半年从没碰面也是可能的。”


    “不,应该说,这半年多你来过学校几次呢?”所以才说是烂泥扶不上墙啊,平常上课都出席不了几次!


    “哦,那是因为我不知道学校有什么值得去的……如果那位富尼叶小姐真的很有魅力,我或许会换一个想法。”马科恩·米特勒躺在躺椅上,手臂枕在脑后,懒洋洋地说。


    “所以,她真那么有魅力吗?”


    神秘微笑的青年想了想:“我记得,最近的报纸杂志都报导过她——她是最近的红人,因为她本身就是非常成功的畅销书作家,还刚刚和克里斯托弗·但泽订婚了。就是那个但泽家的人,他还自己创业,成了个千万富翁。”


    “对于大众来说,这样的人物很值得好奇,不是吗?”


    这样说着,就吩咐了佣人去拿最近一些报纸杂志来,不一会儿送来了最新的,他从中找出了自己需要的那一本——这很好找,因为丽莲正是那一期的封面,那是一本探访上流社会生活的杂志,对丽莲做了专访。


    “《家居》啊……?”马科恩·米特勒接过了递过来的杂志,自言自语了一声,然后就看到了封面照片,睁大了眼睛、没有再说话了。


    一旁一个并非哥大学生的男人,看到照片也忍不住‘哇哦’了一声:“……虽然我在洛杉矶认识很多漂亮姑娘,尤其是靠近好莱坞,会让人奇怪这世上怎么那么多美人。但,但有时候就是这样,以为不会再为某个姑娘的美丽惊讶时,就会有这种‘意外’。”


    杂志封面当然是彩色的,但相比几十年后的彩色照片,有一种老照片的感觉,可以说是失真,也可以说是自带修图?


    但不管怎么说,这确实是一张美照。


    这张照片中,丽莲就按照摄影师的要求,站在户外的一台售货机前,她看起来是对这种新式的自动售货机有些好奇,又像是在借机消磨一些时间。照片捕捉到了那一瞬间的百无聊赖——丽莲出现在照片的中间偏右,明明照片里还有其他人影,也都很清晰,但丽莲的出现就是让其他人自动‘虚化’了。


    照片里的丽莲穿一条黑色铅笔裙,连衣裙为针织材质,紧紧贴合包裹着身体。这本来是极有挑战性的一种裙子,身体只要有一点点不完美的地方,都会被暴露出来。但在丽莲身上,大家甚至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丽莲一直是性感魅惑的长相与身材,但她的气质冲淡了这一点,让她有一种冷若冰霜的圣女之感。而在这张照片里,她也没有一味往身材完美的性感尤物而去,更容易让人联想到的是民间故事里的女巫,魅惑但神秘,美丽但危险。


    “确实很美丽,这可真是个难得一见的美女。”照片里,丽莲披散长发时,刻意没有服帖规矩的毛躁发丝,在机场光线下为她身周披上了一层光圈。这是的马科恩·米特勒已经完全被吸引了。


    他一向不太在意所谓的‘美女’,因为以他的出身,他想要得到美女实在太容易了。事实上,他也确实得到过不少美女……也是因为这个,他过去听说丽莲·富尼叶的大名也没有更多想法。


    但现在这张照片,以及其他人的‘追捧’改变了他的想法……他忽然觉得将丽莲·富尼叶弄到手是个不错的主意。


    “你在打丽莲·富尼叶的主意吗?”注意到马科恩·米特勒的神态变化,他那个出身同样优渥的朋友仿佛‘好心’地提醒他:“她可不是好惹的,她已经和一个但泽订婚了!”


    “那不算什么。”马科恩·米特勒随口说道:“只不过是一个卖石油的暴发户家族而已,更何况,他已经是第三代家族成员了……我记得,他的父亲完全没有继承但泽家家业的可能,对吗?也是,如果不是这样,他为什么要自己创业呢?应该进入家族企业打拼才对。”


    “再说了,我并不打算和他起冲突,只是想和丽莲·富尼叶来一段儿……干嘛这么严肃,这很有趣。”马科恩·米特勒笑着说道,同时摇了摇头:“come,当代的青年男女,难道没有自由交友的权力吗?只因为那个姑娘有了未婚夫?”


    说是这样说,他哪里是要交友呢?谁都看得出来他想要做什么。不过大家顺着他的思路想,如果只是调情,甚至登堂入室,似乎真的没什么——难道这样你情我愿的事,那姑娘还会拿去和未婚夫抱怨吗?


    而如果没有对未婚夫抱怨,那就只是他们之间的‘小秘密’而已,不会有任何影响。


    想到这里,倒是那个和丽莲同届的男孩儿忍不住说:“我听说富尼叶是个冷漠的人,很多小伙子都想约她,但她几乎都拒绝了……普通的追求恐怕行不通。”


    对此马科恩·米特勒不以为然:“哦,我猜那不是真正的冷漠,真正冷漠、不在乎的美女,是不可能和但泽家的人,还是一个千万富翁订婚的。她只是眼光高、工于心计,善于达成目的而已——这样的女人也很有意思。”


    “真想瞧瞧,她对那位克里斯托弗·但泽是否真的足够忠诚。”


    这样轻浮地说着的马科恩·米特勒很快开展了自己的行动,他利用自己的‘钞能力’,在哥大校园里几次偶遇丽莲,甚至参加了大学部的舞会。期间对丽莲搭讪那就更不用说了,然而和他预想的不一样,每一次都失败了。


    丽莲的拒绝甚至没有一点点余地。


    “哈哈!我就说了,那是朵高岭之花,你想得太简单了……如果富家子弟普通的追求能够打动她,那也轮不到你了,要知道哥大可是有很多富家子弟的。就我所知,道格拉斯,啊,就是你知道的那个道格拉斯,几乎是迷恋她,苦苦追求了两年多,直到订婚才知道自己完全没可能了。”


    “他太受伤了,甚至因此转学了……他根本没法再呆在哥大。”朋友大肆嘲笑着最近在丽莲那儿处处碰壁的马科恩·米特勒。


    他们现在是在一家名叫‘蜂蜜陷阱’的脱衣舞俱乐部,舞台上主持人正卖力吆喝。


    这家脱衣舞俱乐部在此时来说算很高端了,但不管多高端的脱衣舞俱乐部,始终逃不开灯光迷幻、音乐声环绕。


    其间主持人大声宣告:“好了,今晚我们会给大家带来足够的乐子!让我们来看看全曼哈顿最受欢迎的梦幻女孩们——全都是最标致的美人儿!她们出场了!”


    “Right now(欢迎)!”


    “请尽情在‘蜂蜜陷阱’狂欢吧!在这里,可爱的姑娘随你喜欢、任由挑选!”


    这家店没什么可说的,符合马科恩·米特勒的一贯消费水准。这一点从姑娘们的水准、DJ的水准、店里的装潢,乃至于有跳‘腿间舞’的隔挡小单间,都可以看出来。


    负责今晚表演的主持人还在继续鼓动来客们,如果说,之前还是半遮半掩,那随着一队女孩儿轮番经过钢管舞舞台亮相,一切就直白的可怕了。


    主持人还在继续说:“……无需犹豫!如果你需要一个女孩儿点燃你的热情,为什么不呢?Come on ,boys!拿出你们的活力来!”


    对此马科恩·米特勒十分习惯,立刻就点好了脱衣舞女来包间‘跳舞’,一边和狐朋狗友们享受服务,一边嘴硬道:“最烦这种自命清高的女人了!如果不是已经放出话去,一定要把她弄到手,我甚至懒得再搭理她!”


    “得了吧!”朋友一脸完全看穿的样子,摇了摇头:“无论是谁都得承认,富尼叶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谁会不想得到她?不过,你显然没有那个吸引力,叫她投入你的怀抱——你不用为此沮丧,这是过去几年间,所有哥大男孩儿们,呃,或许还要包括一些纽约社交场上的成功男士们……他们都没有做到的事。”


    这番话显然没有‘安慰’到马科恩·米特勒,反而刺激到了他,他嚷嚷道:“这事儿根本没有你们想的那么难,之前不过是我没有认真,毕竟现在都说要有‘绅士风度’不是吗?可是要我说,女人这种小东西,有时就是吃硬不吃软!”


    “太过‘绅士风度’,她们只当你是软弱,于是心里更看不起你!我想富尼叶就是这类女人。对付这种女人,强硬起来会有奇效……而一旦征服了她们,一切就简单了。”


    “所以你打算怎么做?”朋友挑了挑眉,似乎是很好奇马科恩·米特勒还有什么新花招。


    马科恩·米特勒大概不是临时想到的主意,当下便有些得意地说了出来:“这一招我在大学时也用过,邀请全班的同学来家里的庄园过周末……哦,人在别人家的时候总会弱势一些,不是吗?这种时候,接触想要拿下的姑娘,那会有奇效!”


    说的好听,什么叫‘接触’?实际就是把人哄骗到自己的地盘,然后几乎是半强迫!


    但马科恩·米特勒显然不认为那是强迫,一方面是因为这时缺乏这上面的认知,而且他这种渣滓,三观都是错的,还能有什么指望呢?另一方面,也和那姑娘的反应有关,她确实有些半推半就——不过,这很难说是这姑娘的错,而是这个时代对女性的规训起作用了。


    面对一个对自己百般追求的富家子弟,即使并不喜欢对方,也会迷惑吧?几十年后都有这样的事,更别说在六十年代了。


    “但你现在和富尼叶可不是同班同学……而且她是个聪明姑娘,聪明且富有,她对你很警惕,也不会被庄园度过周末这种事诱惑。”朋友指出了想要重复曾经做法的漏洞。


    马科恩·米特勒不以为然:“这事儿不难,去富尼叶的班上找个男孩儿办这事儿不就行了?中大奖发了笔财,又或者别的什么,总之邀请同学们乘游艇出海,这是个不错的行程,对吧?”


    在做这种事的时候,马科恩·米特勒总是格外有行动力,完全不是平日里懒散拖延的样子。他很快有了合适的人选——和丽莲同班的一个男孩儿,一直想加入哥大的兄弟会,也是一个社交达人,一个这样的家伙,忽然要邀请全班同学去游艇上玩儿,似乎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马科恩·米特勒用帮助对方加入兄弟会为条件,叫对方答应帮忙。


    于是很快的,丽莲就听说了有人要请全班上游艇,出海玩一天一夜的事。


    “难道他是什么隐藏的富豪之子吗?”有人兴致勃勃地讨论。


    “没这回事,听说他只是攀上了一个富家公子哥儿,或许是跟班做得好,对方不用自家游艇时,就开恩让他用一次呢?”有人说起了自己的知道的消息,这当然也是故意放出来的。


    “哦,那家伙能做到这种事儿,我倒是一点儿也不奇怪……不过不管怎么说,这次倒是便宜了我们,能沾光乘坐私人游艇出海呢!”


    “听说这种游艇出一次海,会用掉很多油,不算别的开支,光是油钱就可能是半辆车了!”有人啧啧称奇。


    这时的私人游艇远没有几十年后亿万富豪们的规模,所以用油也没有那么夸张。但即使是这样,也不是随随便便来的。


    第125章 新篇章(3)


    丽莲当然不知道马科恩·米特勒还有那么多‘戏’,准确地说,马科恩·米特勒甚至没给她留下什么印象——在哥伦比亚大学内,她有过很多追求者。订婚后她戴上了订婚戒指,一些人知难而退了,一些却也没有放弃。


    如马科恩·米特勒这样追求手段拙劣,会死缠烂打,把她拒绝的话当作‘欲迎还拒’的,堪称这个年代男性典中典……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所以,没能在丽莲这里留下什么印象,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


    “游艇?出海?”听说这件事后,丽莲其实不太想去。


    她本身对乘坐私人游艇出海并无太大兴趣,过去已经参加过游艇派对,算是有所体验了。不过,最近除了上学就是写作,的确需要休息一下,而且克里斯托弗也不在纽约,少了和未婚夫约会的行程,和同学一起‘团建’好像也不错?


    所以邀请到她时,转念一想也觉得不错,便答应了下来:“好吧,到时候我会去的,多谢你邀请我。”


    “那就到时候见!对了,不必带什么东西,游艇上什么都有!”这位邀请她的男同学还很‘好心’地告诉她。


    这种私人游艇就算没有后世大几十米,甚至过百米的长度,可以让船上人员长期呆在海上,也已经有不俗的自持能力了。再不济还可以让岸上的供应商开快艇送货……的确不需要客人准备物资再上船。


    是的,供应商,那种停靠着大量私人游艇的港口附近,总是少不了供应商——他们为远方海岛上,或者漂在船上的贵客提供他们需要的东西,主要是新鲜的食材、鲜花,但偶尔也有别的。一般来说,只要付得起钱,顾客要什么他们都不会说‘不’。


    过了两天,为了马科恩·米特勒这次临时出海,就有供货商在忙碌了——他打定主意要将这次出海尽善尽美,在丽莲面前展现出财力,以及敢于花钱的气魄。一般来说,有这些就足够打动大多数女人了!


    马科恩·米特勒相信丽莲就属于这类大多数,不然她怎么会和但泽家的子弟结婚?


    “还是老样子吗?”内部花商拉斯带来了一些鲜花,发现‘赖肖尔物流公司’这边已经忙翻了,扶了扶眼镜露出微笑,似乎一切都不出乎意料的样子:“我是说,又是临时才能做决定的客人?”


    “正是如此。”一个高高瘦瘦的女人看起来已经在爆发的边缘了,但熟悉她的人就会知道,一切还在可控范围内。她摇摇头对内部花商拉斯说:“当代人的拖延症?年轻人似乎越来越无法果断地做决策了。”


    旁边一个更加强壮的女人对拉斯解释说:“这次的客户是一位年轻先生,似乎是要招待自己的同学们?本来这不算什么,但他非常挑剔,打算办化妆舞会,还要有贵族式的盛宴,也就是说食物要很多,堆积如山的那种……我们这边准备完毕了之后,需要快艇送到游艇上去。”


    “难怪要了那么多鲜花。”拉斯挑了挑眉。‘赖肖尔物流公司’主要是供应食材和成品、半成品食物的,并不做鲜花。所以客户如果要鲜花,他们会再找花商,经常合作的花商也就是内部花商了。


    “是的,鱼子酱、松茸、最好的西班牙火腿……他们甚至定下了一整条金枪鱼——我们的厨师正在煮高汤,昨晚订单终于确定之后,立刻就动手了,所以厨师们已经加班一夜了。如果最后订单的变化不大,那一切就都还好,但以我的经验来说,那是不可能的。”


    “一般来说,订单确定之后,再到运送过去前,总有两三次修改。总之,我希望我们这次尊贵的客人,他们的修改不要太过麻烦。真的,他们似乎意识不到这一点?他们分不清楚什么样的修改是简单的,什么样的是麻烦的,他们没有这方面的常识。”


    内部花商拉斯笑着说:“或许他们认为一切都是简单的呢?”


    “哦,没错,非常有可能……他们根本不会知道,一些看起来很小的细节,改动起来多麻烦。他们已经习惯了想要就要,而且立刻就要,有的时候都不理解为什么要提前下订单,而不能要求下一瞬间就得到满足……就像阿拉丁神灯,擦一擦神灯,愿望实现。”


    “是的,这就是问题所在了……唔,让我来看看花,嗯,都没问题。”女人看了车厢里一桶一桶的鲜花,表示认可。不过这些鲜花并不是这样就能送过去的,还得做成各种花束,游艇上可没有专业的插花师做这些。


    内部花商拉斯的工作就算完了,不过他今天并不算忙碌,就留下来和插花师一起工作了。将鲜花做不同的搭配,扎成不同的花束,有的用于装饰餐桌,有的要做胸花之类,有的是插在花瓶里的,有的却会被拿在手上……


    “真是太感谢了,亲爱的,你今天帮大忙了!”对于拉斯的帮忙,‘赖肖尔物流公司’这边的经理特别感激。她打电话紧急联络了一批龙虾过来,对拉斯苦笑了一下:“正如之前预料的,我们的订单做了一点点修改,菜单上的清蒸鲈鱼要换成龙虾。虽然这样就不够那么古典贵族了,但……”


    “但现在大家都喜欢龙虾,对吗?越鲜活的越好?”拉斯笑了起来:“不要愁眉苦脸了,至少都不是非常难办的食材……我听说过一些传闻,你知道的,有人为了客户选中的食材做了很多艰难的、稀奇古怪的事。”


    “我们如果从好的方面想,确实如此。”经理依旧苦笑,摆了摆手,又去工作了。还朝着一个年轻人大喊:“你怎么还在这里磨磨蹭蹭?我们还有三个小时,你应该早就将这些打包封装送到那边才对!天呐!”


    虽然在‘死线’前总是一地鸡毛,凌乱的像是敦刻尔克大撤退,但就像是过去任何一次订单一样,‘赖肖尔物流公司’总是在最后时刻前将所有的货品送上了快艇。


    这次的东西有些多,他们平常用于运送物资的中型快艇,一艘还放不下,用了两艘——不过这都不是什么大问题,按照电话中描述的海域,他们还是找到了那艘漂亮的私人游艇,准时准点地送上了客人订下的所有东西。


    “真是一辆漂亮的游艇……我是说,这艘游艇我好像没看过。这不太常见,附近的游艇我几乎都认识。”


    和快艇驾驶员一起的还有一位‘赖肖尔物流公司’的员工,他主要是做交接,以及准备接受咨询。毕竟东西都是供货商这边准备的,游艇的工作人员不太了解,可能一个小事就卡住了。有一个了解的人可算是帮大忙了!现在供货商的生意也是竞争激烈,售后服务也就不得不注意了。


    “这可真厉害……”另一边,亲眼看到快艇送来许多物资的女同学和丽莲呆在一起:“原来即使是在海上,也可以想要什么有什么!”


    这时候他们已经漂在海上了,一开始丽莲还只当这是一次不错的周末。


    “我猜,这是托你的福,亲爱的。”关系不错的女同学小声说。


    等到游艇开动,有些事就瞒不住了,大家也就知道了,哪有什么借的游艇?其实马科恩·米特勒就是打着他们同学的名头,邀请了他们而已。当然了,无缘无故他也不会花大价钱邀请其实没什么关系的一群人,所以也只能是因为丽莲了。


    为了追求美女所以大撒币,这在这个年头可太常见了,没人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甚至就连丽莲也没觉得有问题,只是她依旧烦对方而已——如果可以,她是真的会要求停船回港的!但气氛这么好,同学们都很期待,她也不是那种完全不懂什么叫‘社交期待’的人,所以也就暂时按下来了。


    不过她打定了主意,这一天一夜就敷衍过去……等到回去,再也不理会这位米特勒家的二少爷。


    至于和他说清楚?不,丽莲没想过这个。和这种典中典的六十年代富家子弟根本说不清楚,非要去说清楚,还可能让对方会错意呢!


    “是的,但这并不让人愉快。”丽莲直接说道。


    女同学有些意外:“你是这样想的吗?我以为,就算你不喜欢米特勒,也不会厌烦‘追求’这件事本身——啊,我当然知道你已经订婚了,和未婚夫感情很好,但追求就是追求,完全可以放轻松享受,不是吗?”


    “不,只有让人愉快的追求才配称之为追求,不然也只是骚扰而已。”丽莲可不会轻易被迷惑,犀利地指出了问题地关键:“想想吧,如果是一个并不让你愉快的追求者,那和你遇到的骚扰有什么不同?”


    仔细想想还真是这样,这样一说,关系不错的女同学也说不出什么了。甚至还回忆起了一些关于马科恩·米特勒的传闻,说:“的确如此,米特勒不算很好的追求者,我听说他是个花花公子……而且明知道你有未婚夫,依旧这样追求你,也……”


    并不是说有未婚夫的姑娘就不能追求了,在崇尚‘自由’的美国,大家并没有把这当作很严重的事——存在一定道德风险,但真的遇到这种事了,也是真的不太当回事。


    但这种情况就算追求,一般也不会这样光明正大吧?现在这样,只能说明他是一个非常轻浮的人。


    完全理解了丽莲的想法后,这位关系不错的女同学便一直陪着丽莲,之后一天里,马科恩·米特勒都没有抓到丽莲落单的机会。这让他很不快,但也忍下来了,因为他还在等着晚上呢!他的计划要到晚上才开始。


    晚上有化妆舞会,大家都玩的很开心,然后就是休息时间了。不同于十年后超级气派的大游艇,此时私人游艇也没那么多房间,所以总共二十几位客人,是做不到人人住单间的,一般就是三四人一间的样子。


    丽莲和两位女同学住在靠近主人房的一间卧室,也算是这艘游艇上主人房外数一数二的好房间了——到此,依旧没有引起丽莲的警惕,毕竟一切安排看起来都是符合常理的,没道理需要特别在意。


    她更多是想着明天早点回港,之后再也不要有任何纠葛!


    “富尼叶小姐,您不尝尝这瓶唐培里香槟香槟吗?这几乎是最棒的香槟了,纯净如雪,闪耀如最淡的金发。”就在丽莲无所事事,准备结束化妆舞会,提前回房间时,船上的管家端来了一些饮料。


    丽莲摇了摇头:“不用,我有一些晕船,喝酒只会使我更难受。”


    丽莲本来就对酒水没有特别爱好,这种出行在外,身边又没有绝对信任的人的情况下,她更不会多喝了。


    这时候,总感觉这位管家对自己过于关注了,考虑到这艘船是米特勒家的,有他家少爷的授意也不奇怪——想到这里,丽莲更不自在了。她勉强扯了扯嘴角,以自己晕船想要早点休息,就提前离场,回到房间了。


    回到房间的丽莲锁上门,先洗漱了一番,然后就换上睡衣、拿出刚刚在游艇书房拿的小说(是今年刚出版的《查理的巧克力工厂》,这部未来会被改编为电影并颇为成功的小说,居然是这个时代的作品!)。她准备看一会儿小说,等另外两个姑娘回来了再睡。


    小说版的《查理的巧克力工厂》和电影版差别不小,丽莲也是第一次看,不一会儿就看入迷了。以至于门外忽然传来的异响,真的吓了她一大跳!


    这时候化妆舞会还在高潮,游艇上并不安静,丽莲可以听到隔了几个房间的大厅里,一群年轻人的笑闹声。不过这种并非近在咫尺的声响,反而会有点像白噪音,并不影响她所处的小环境的安静……所以一点小小的异响也很明显。


    丽莲皱了皱眉,轻轻站起身,走向了放在床边的旅行包。因为只打算在游艇上呆一天一夜,她只收拾了一个不算大的旅行包。而在旅行包的隐秘夹层中,有一把非常小巧的手枪——这是她自己准备的。


    很早就准备了,毕竟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独自生活在六十年代纽约,她当然会担心可能的意外。她运气比较好的是,这把十分小巧,可以轻松塞进小手包的手枪(所以一次塞进的子弹少,杀伤力也不大),还从来没有被使用过。


    丽莲刚拿出手枪,明明锁好的门就从外面被打开了,一个略带一些酒气、带着面具的男人出现在门外。他扯下了面具,不出意料,正是马科恩·米特勒!


    “您走错房间了吗?”大概是枪给了她勇气,这个时候丽莲还能比较镇定地说话:“您的房间在对面,还记得吗?米特勒先生。”


    “不不不,富尼叶小姐,我没有记错……实际上,我正是来找您的。我想我们有一些误会,需要好好谈谈——只可惜,您是一个过于狠心的女人,总是不给我这个机会,所以我只能……”马科恩·米特勒做了一个无奈的手势。


    这样说着,他还要上前,甚至反手关上门。


    “别动!”丽莲立刻提高声音警告,并且也按照枪店老板教的,做出了举枪的正确手势(保险在刚刚已经打开了):“假如我是您,就不会随意乱动——现在,我觉得您只是走错了房间,最好是回自己的房间休息,您觉得呢?”


    现在是在人家的船上,丽莲觉得没办法硬碰硬,所以如果可以给个台阶下,双方暂时就这样,那是最好的。


    然而即使看到丽莲将枪掏了出来,马科恩·米特勒却还嬉皮笑脸。


    他似乎笃定丽莲不敢冲他开枪,所以只是笑嘻嘻地说:“哦!您拿了什么?带了这玩意儿出门吗?我的天呐!您到底学了些什么!要我说,您应该放弃那个玩意儿,如果需要帮助,您向最近的一位绅士寻求帮助就好了……自己靠枪解决问题?真不可思议。”


    “是当代思潮毒害了您吗?”


    “放下吧,我的好姑娘,这可不是你们的洋娃娃!”


    马科恩·米特勒看不起女人,觉得她们软弱、大惊小怪。就算手里拿着枪又怎么样?难道还真的敢开枪杀人吗?


    的确,丽莲是不敢杀人的,但开枪本身却没什么。所以当马科恩·米特勒要进一步动作时,她的枪向着游轮走廊、窗户玻璃等能制造出动静的方向开——几乎是立刻的,这种枪响带来的动静,惊到了不远处还在开化妆舞会的同学们。


    很快,好像有人要过来了!


    “够了够了!傻姑娘,你不怕名誉受损?不怕你的未婚夫丢脸吗?”意识到丽莲的目的,马科恩·米特勒恼火地问。


    丽莲轻蔑地看了他一眼,一副你在说什么鬼话的样子:“为什么是我的名誉受损,您才是那个意图不轨的犯人,不是吗?”


    她骨子里可是21世纪的华夏女人,这种程度的话术就想PUA她?笑话!


    “啊,至于我的未婚夫,您终于意识到我是有未婚夫的人了吗?这样看,您比我想的更卑鄙……事实上,如果他认为这是我的错,并使他丢脸了,那只能说明他是个糟糕的人。我首先要做的是换掉他,而不是担心他怎么想。”


    第126章 新篇章(4)


    “魔术吧?”丽莲从车上走下了,看了一眼夜店的霓虹招牌,又看向克里斯托弗。


    “您不是很喜欢魔术表演吗?”克里斯托弗伸出手臂,等丽莲挽上去后,才带她往‘魔术吧’内走去:“我问过了洛杉矶的朋友,他们一致推荐了这家店,这儿有魔术大师‘但提尼’驻场表演——前段时间他还去东部巡演过,收获了大量声誉。”


    丽莲前几天经历了‘邮轮惊魂’,虽然最后有惊无险地脱身了,但她还是受到了一些影响。


    这件事她当然不会瞒着未婚夫,所以克里斯托弗也知道了。他几乎是连夜赶回了纽约,将丽莲带到了洛杉矶散心。至于‘邮轮惊魂’后续,已经交给秘书去处理了——当然有后续处理,总不能有人强奸未遂,就当没发生过吧?


    克里斯托弗在洛杉矶也是有工作的,但依旧挤出时间陪伴丽莲,他们至少会一起吃晚餐……比如今晚,克里斯托弗就特地预约了‘魔术吧’的位置。


    这家‘魔术吧’虽然是餐厅夜店,但从名字就知道了,餐食并不是他们的招牌,魔术表演才是!只能说是一家魔术表演馆里兼卖食物而已。


    “但提尼?我好像听说过这个名字……”在克里斯托弗推开‘魔术吧’的门后,珠美和他一起走了进去。这时候的‘魔术吧’已经有了不少来客,大家都面带兴奋,似乎在期待着什么。不过这个时候尚未开始魔术表演,只有乐队在演奏,一个年轻男歌手则在舞台上演唱着。


    “但泽先生?”一位领班迎了上来,他认出了克里斯托弗,立刻笑着引领二人:“哦……但泽先生,还有这位小姐,请随我来,但泽先生预约的位置在前排。”


    就是最靠近舞台的位置,方便观赏魔术嘛!


    丽莲和克里斯托弗在最靠近舞台那一排中间的位置坐下,然后领班就拿来了菜单递给丽莲。丽莲特意没有点正餐食物,要的都是一些小吃,像是小汉堡、土耳其烤肉、薯条什么的。吃这些也能吃饱,更重要的是,看表演就是吃这些才适合啊!正襟危坐吃一道道上来的大餐,反而很奇怪吧。


    克里斯托弗是无所谓的,丽莲点什么吃什么。甚至丽莲没要酒,只要了柠檬苏打水和‘可乐’这种饮料也没说什么——在丽莲说出要‘可乐’时,领班的表情都有些绷不住了!


    虽然‘可乐’是美国的国民级饮料,大家都喝可乐。但来到‘魔术吧’这种有档次的店,点可乐来喝?来真的?


    ‘魔术吧’甚至是不卖可乐的,不过嘛,顾客是上帝,可乐也不是什么难办的东西。所以专门过来服务的领班收起有些绷不住的表情,微笑着拿开了菜单,仿佛丽莲点可乐完全没有任何问题一样就离开了。


    不一会儿,吃的喝的送来,其中当然也有加了冰块的可乐!


    “女士们,先生们,激动人心的时刻又到了,魔术吧为大家献上,伟大的但提尼的奇妙幻术——”差不多是食物和饮料送上来的同时,报幕人在舞台后说道。


    不过随着带有悬念感的现场配乐响起,魔术师却没有出现在聚光灯照耀下的舞台上,而是突然出现在了舞台对面、所有来客背后。


    亮相充满了意外,这位魔术师给丽莲的感觉就是古早漫画里的怪盗一样——服装也像,是黑色面子、红色里子的斗篷,斗篷里是正装西装,还搭配了魔术师的大礼帽!


    戴着白手套的魔术师耍了两下权杖,便将权杖交给了一边的工作人员,在大家的掌声中摘下了手套,然后是帽子……第一个魔术就是这时出现的,只见魔术师手一指,帽子里就燃起了熊熊火焰。


    虽然不少人都拍手叫好了,但在丽莲这里就很平静。


    怎么说呢,这年头的魔术,创意是比不上几十年后的。一方面是未来是站在当下的肩膀上,肯定不一样。另一方面,几十年后就连道具都要比现在精细不少,能够实现现在相对难实现的效果。


    能够比的是一些纯靠魔术师技巧的魔术,比谁更快、更能藏、更巧妙之类。


    所以这年头的大型魔术丽莲其实都不太爱看,她大致都能猜到是怎么做到的,80%其实都是道具、机关。反而是一些近景小魔术,丽莲还是很喜欢的——只是这个帽子里燃火的魔术不怎么精巧,其实还是道具在上分。


    好在之后的魔术重新提起了丽莲的兴趣,这位魔术师穿梭在来客桌间,直接对客人表演魔术。这就是典型的近景魔术了,每一个都显出了这位魔术师扎实的基本功。


    比如他就来到了丽莲他们这一桌,先是变出了一块红色手帕,然后就提起这块手帕在丽莲和克里斯托弗之间抖动起来——其实丽莲和克里斯托弗就在他两边,是能看到一点点手帕背后的情况的,但即使是这样,魔术师依旧在丽莲没发现端倪的情况下,让手帕后出现了一瓶鲜花。


    “女士,献给您。”在全场掌声中,魔术师向丽莲行了一礼,然后就笑着上台了。


    丽莲抽出小花瓶中的鲜花,摸了摸,笑了一下——见丽莲终于露出了这几天以来最放松的笑容,克里斯托弗也松了口气。


    走上台的魔术师对来宾们说道:“女士们、先生们,在我们魔术吧,每个晚上我们都会……我们都希望大家大家能参与其中。我们需要一位志愿者,来帮助但提尼。”


    哦,就是魔术师找观众帮忙,一起完成魔术呗!一般来说,如果观众是真观众,魔术本身就很神奇了。但如果观众是‘托’,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有‘托’的帮助,一些看起来很难的魔术,立刻就会极其简单!


    所以,理所当然的,丽莲举起了手,想要当这个‘志愿者’,亲眼看看这位魔术师的实力。


    大概因为坐在贵宾桌,丽莲又是一位美丽的女士,十分显眼。所以魔术师很快就选中了她,让她上台来:“……是的,这位女士,坐在前排的这位女士——真希望每天都这样,能有这样美丽的女士帮忙,这真是所有人都乐于看到的。”


    丽莲上台,魔术师和她说了几句话,就是问问名字,然后问她喜欢什么样的魔术之类。然后就是变魔术,是一个兔子魔术,在经过她检查、最终也有她封口的容器里。最终打开时,里面居然有一只活蹦乱跳的大兔子!


    这个魔术也谈不到创意,但丽莲还挺喜欢的。她能猜到,应该有道具的参与,不过也需要魔术师有很好的技巧——倒是之后,大家都很期待的大型逃脱魔术,她兴致寥寥。


    这是一个水中逃生魔术,魔术师要进入到一个完全密闭后,水都渗不进去的金属箱子里,然后被投入水中。按照计算,箱子中的空气只够魔术师呼吸9分多钟,但金属箱子会在水中放置十几分钟,然后才被拿出来打开。


    让丽莲来说,这就有太多种可能了。比如,可能一开始魔术师就没有在箱子里呆多久,箱子底部是可以打开的,再加上地板上的机关,足够魔术师在箱子封上后逃出。至于箱子在水中那段时间,就舒舒服服呆在舞台下好了。


    至于最后魔术师要不要回到箱子里,要看魔术怎么设计。他既可以不回去,在箱子打开为空时,在一个意想不到的地方登场。也可以回去,一副刚刚差点儿死了的样子。再不然,让自己的助手回到箱子,自己则在箱子外充当助手,制造反转——


    啊,还真被丽莲想到了,这个魔术最后就是这么结尾的。充当助手的魔术师女儿,在刚刚十几分钟里,主要就是她在表演小魔术帮观众混时间。然后要打开箱子时。不知何时她就消失了,再现身就是箱子里。而打开箱子的两个黑衣助手,其中之一正是魔术师!


    不过他真的很会调动观众的注意,在女儿从箱子里站起来之前,大家都没注意到这个低调的黑衣‘助手’就是魔术师本人!


    而一旦女儿走出来,他只是抬了抬头,大家就立刻注意到了他!


    于是现场奉上了热烈的掌声,包括丽莲也鼓了掌……是的,她不像别人那样,觉得这个魔术实在太神奇了,但这是对表演者的尊重,不是吗?


    而且就算知道是靠道具和机关,表演者们调动气氛的能力却很神奇,依旧能让丽莲觉得有趣(只是没法觉得‘神奇’而已)……所以还是很厉害的。


    原本以为,今晚就是这样了,一顿不错的晚餐、一场不错的表演。然而戏剧性的是,就在魔术表演结束,丽莲和克里斯托弗也吃的差不多,快要离场时,整个餐厅混乱了起来——好像是这家‘魔术吧’的老板被发现死在了楼上办公室,还是枪杀。


    好吧,虽然是件让人意外的事,但考虑到美国的治安,好像又不是那么惊人了。而且一般开这种夜店的老板,多多少少都会和黑道有一些联系,这样死于非命就更不奇怪了。


    丽莲还比较镇定,克里斯托弗反而比她更紧张,将丽莲保护在身边后,一直要求出去,至少能呆在他们的车上。而不是留在餐厅内……谁知道那个杀人凶手是不是还混在这里呢?


    但工作人员已经报警,警察要求他们不能放走任何客人……


    不幸中的万幸,过了一些时候,警察来了,却没有扣押客人,一个一个做笔录了才让走。而是又过了一会儿,让留下联系方式后就放人走了——之后又过了好几天,丽莲都回纽约了,才在报纸上得知了‘魔术吧’老板死亡的真相。


    杀人的是魔术师但提尼……好有戏剧感。戏剧到了丽莲怀疑那会不会是另一个剧场,是刑侦剧的一集。就像克里斯托弗也是某部美剧的男配一样,或许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这个世界还上演着其他剧集呢?


    不过丽莲也只是想想而已,对于已经真正生活在这个世界的她来说,是否上演‘剧集’并不重要,因为那全是真实的生活。


    “是她吗?”


    “就是她,非常有名,丽莲·富尼叶,听说她当时带了一把枪!”


    “我觉得她挺厉害的,干得漂亮!”


    “我没说她在邮轮上有什么错,但她干嘛要把米特勒赶出哥大?凭什么?”


    就在丽莲收好报纸,放到一边去,就察觉到了食堂里有些哥大学生在议论她。


    丽莲这次从洛杉矶回纽约,返校后就听说马科恩·米特勒转学了。似乎是学校认为他品行不端,呃,这当然是克里斯托弗留下来处理后续的秘书、律师发挥了作用——说实话,这是马科恩·米特勒应得的!


    甚至如果不是他生活在了‘好时代’,这个年代对他做的那种事宽容到了极点,是绝不会只是这样的!


    然而就算是这样,依旧有人为他抱屈——这个时代对‘强奸’的定义都很暧昧,很多人根本不认为有强奸这回事儿!更不要说是这种‘强奸未遂’了。


    丽莲甚至还听到过‘为什么要强奸她,不强奸别人?她给出了暗示!如果这也算强奸,那也太冤枉了,男人将活在不安中’这种话。


    丽莲并不在乎那些议论,作为21世纪的华夏女人,她很清楚自己才是对的,而且她有一颗绝不会轻易动摇的心。然而就在她准备离开时,有人拦住了她:“富尼叶,你难道不感到抱歉吗?”


    一个二十出头的男青年,丽莲觉得他有些眼熟,但不认识他,大概是在哥大校园里曾见过几次,但从没说过话吧。


    丽莲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感到抱歉?什么?”


    “对马科恩·米特勒……对他——”


    丽莲露出了一个轻蔑的笑容:“您说抱歉?啊,是的,我很抱歉,我很抱歉只是这样而已!对这样的人渣,不能给他真正的教训,以免更多女孩儿受害——但谁让他有一对好父母呢?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所以啊,我还真是抱歉呢。”


    第127章 新篇章(5)


    对于丽莲来说,马科恩·米特勒事件不算什么,过去了就过去了。即使哥大校园里有一些人说闲话,她也有足够强大的内心不当回事——反正都是和她生活不怎么相关的人,谁有那个闲心一直盯着她呢?过了这段时间,没人会当回事。


    当然,丽莲心态如此之好,也和她马上要结束大三,进入毕业年有关。进入毕业年后,课程会减少很多,学生们都要忙毕业和就业的事呢!丽莲倒是不用忙就业,所以单纯准备毕业就好了。


    “……世博会真的很有趣,可以看到不同国家的特色。”暑假的第一天,丽莲坐在餐桌边,一边吃早餐,一边和克里斯托弗聊天。


    这是在丽莲的公寓……克里斯托弗很多时候都不住纽约,和丽莲订婚后,他就更少去自己的公寓了。所以呆在纽约的时候,一多半日子干脆就住丽莲这里。


    “这次世博会,也是肯尼迪总统一直很关心的……”克里斯托弗和已经被刺身亡的肯尼迪总统有过一些接触,而且当时他也在场,所以提及这件事还是会有些触动。


    今年是世博会年,世博会选在了纽约举行,4月份时就开馆了。那时丽莲和克里斯托弗就去过一次,再然后就是昨天又去了一次,所以才会这个时候说起世博会啊。


    生活在这个时代后,丽莲已经比较能理解肯尼迪总统对这一代美国人的意义了。所以也没有打断克里斯托弗,只是过了一会儿,就说起来自己今天的行程:“今天我得去见见保罗,你知道的,我的新小说已经写完,得交给他才行。”


    丽莲那个末日生存小说,定名为《末日》,简单粗暴。现在终于是写完了,所以要交给保罗,再通过去和出版社拉扯,准备出版事宜了。


    丽莲和保罗见面约在了公寓附近的一家咖啡馆,一见到丽莲,保罗就热情地和她贴面:“……最近派拉蒙给我打了很多个电话,当然,他们最想和你聊,但知道你忙着新作,非常讨厌被打扰,就只能骚扰我了。”


    派拉蒙确实给保罗打了很多电话,因为他们迫切地想要拿到‘驱魔夫妻系列’的改编权!


    这里要说的是,派拉蒙之前拿到了《驱魔夫妻》的电影改编权,很快就完成了剧本、进行了拍摄。电影版《驱魔夫妻》是在去年上映的,当时就引起了巨大的风潮!到如今,累计票房到达了此时令人惊叹的3800万美金!


    这当然是个让电影业震动的数字,不是没有比这票房更高的影史作品,但那都是什么级别的?而要说最近可以类比的,应该是‘007系列’的特工电影。同样是动作悬疑,且为知名小说改编,第一部 《007诺博士》票房是1600万。


    这也很惊人了,所以理所当然地有了续集,即去年上映的《007来自俄罗斯的爱情》。这部电影首先在英国、丹麦等过上映,直到今年,才在全球其他主要电影市场上映,其中就包括美国,也是今年5月才上的。


    这部续集的票房更加惊人,到现在为止,还有一些重要的电影市场没有上映,但全球累计票房已经超过5000万美金了!估计最终落脚到7千万美金,甚至8千万美金,都是可以的。


    这样看起来,《驱魔夫妻》的3800万美金,是不是就没那么惊人了?


    但不管怎么说,3800万美金依旧是个足以傲视当今电影市场的数字,派拉蒙因此获得了巨大的荣光,以及漂亮的财务报表。


    不得不说的是,女性观众真的很喜欢《驱魔夫妻》,其中女主角的魅力和时代气质让她们欣喜。而相对没那么先锋的女性观众,也对电影中对家庭、夫妻关系的探讨很感兴趣。这些让电影公司大赚,所以他们迫不及待要启动续集,就像《007》也在做续集一样。


    “虽然我早想到他们会很主动了,但如此迫切还是超出了我的预计。”丽莲微微一笑,也想起了派拉蒙的低姿态。


    保罗却觉得这很正常,解释道:“派拉蒙当然会死死抓住‘驱魔夫妻系列’不放!除了确实赚了很多外,也因为当下电影产业的凋敝……你不知道吗?去年好莱坞整年只产出了一百多部电影,其中挣钱的就更少了!”


    “所以,能挣大钱的电影,我是说,这种改编自系列作,可以作续集的,都是众人追求的‘女神’!”


    丽莲只知道这几年好莱坞的电影厂衰落,在电影厂中心制无法维持后,好莱坞好像一时之间失去了方向?再加上电视等新兴娱乐方式的冲击,电影一下垂垂老矣,大家都在讨论电影业是不是要日薄西山了。


    但不知道居然已经到这种程度了,去年整个好莱坞只产出了一百多部电影?


    这大概就是好莱坞的至暗时刻了吧?丽莲记得,之后的好莱坞应该会转变方向,发展出新的适应市场的类型片……实际好莱坞还有半个世纪左右的辉煌。直到后来被政治正确,或者说,被美国的衰落拖累。


    实际就是,好莱坞是美国文化输出的招牌,当美国强大的时候,好莱坞总是强大的。而一旦美国走下坡路,文化产品自然就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了。


    当然了,那都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了,久到丽莲都不确定自己这辈子能不能看到,所以这也只在她脑海里一闪而过罢了。


    说回当下,她对保罗强调:“虽然派拉蒙续拍‘驱魔夫妻’系列对我是有好处的,但我应得的钱一分也不能少——我要50万的改编费,其中至少20万还要折算成电影投资!”


    之前拍第一部 的时候,就有改编费折算成了投资,这是双方都愿意的。对丽莲来说,她看好《驱魔夫妻》电影,觉得这样能赚更多。而对派拉蒙来说,则是分散了风险。若果真的赚了,分钱也没什么。可要是没赚,这不就减少了损失吗?


    现在拍摄续集,有第一部 珠玉在前,傻瓜都知道绝对不会亏了!丽莲要求改编费折算成投资,就是要更多钱的意思。只是直接开出天价改编费未免不太可能,所以才选择通过这种方式上桌吃饭,要和派拉蒙一起吃到《驱魔夫妻》成功的巨大利润。


    派拉蒙则是有点儿不情愿,所以才会这样拉扯。不然这些日子拉扯什么呢?不早就扯清楚了,要启动第二部 的拍摄工作了吗?


    “当然了,当然了,我和派拉蒙的人说的很清楚,不满足条件就不干!”保罗也在这些业务里大赚特赚了,当然是站在丽莲这边的。而且他很清楚,派拉蒙那边迟早会妥协的!毕竟,谁能看着能赚到的钱不赚呢?


    或许派拉蒙可以摆脱丽莲,重新找编剧写一个《驱魔夫妻》续集,很多和原作者谈不拢的电影公司就是这么干的。但一来这样做必然会惹上官司,派拉蒙家大业大,可以开启法律战没错,但就算开启法律战也要计算投入产出比啊!


    法律大战的开支也不小,说不定花的钱都要比丽莲要的多了。


    更别说,那样做伴随的种种风险——官司败诉的风险,没有正统原作后,电影失败的风险……


    所以说来说去,派拉蒙的妥协几乎是没什么疑问了。


    说完了这件事,丽莲才将新书《末日》交给保罗——保罗大致知道这本书写的什么,但亲眼见到具体内容,这也是第一次。


    他原本只是随手翻阅,想要看看开头,了解一下丽莲这个新故事的文风,却没想到一开始就被吸引了……他原本以为会是比较灰暗的风格,毕竟是‘末日’嘛。但怎么说呢,虽然丽莲也渲染了紧张的氛围,可总的来说居然给人一种舒缓的、有条不紊的感觉。


    这当然啦!因为说是末日文,重心却是生存、种田、基建这些嘛!


    保罗一开始就被丽莲塑造的主角吸引了,一个‘生存狂’,对世界毁灭有着深刻忧虑的家伙。好吧,在当下的世界格局下,有类似担忧的家伙肯定很多,但能有主角这种行动力的真的很少!


    他居然靠自己的力量搭建了一个小型基地,确保即使爆发核战,自己也能生存。而且从文中扎实的描述来看,那不是丽莲的想象,而是很有可行性的!


    再然后,丽莲也没有拖泥带水,很快就进入了末日生存部分——这是丽莲设想的平行世界,就在古巴危机中,双方没有‘克制’,而是真的真的发射出了核弹!国家层面发生了很多事,这个暂且不说,站在主角的视角,更多是描写他的末日求生。


    保罗意外于看这个故事的时候,他居然找到了第一次读《瓦尔登湖》时的感觉,宁静、充实……这大概就是,人面对生存危机的时候,专心于生存,便什么烦恼都没有了。而一旦解决生存危机,则什么烦恼都来了。


    去瓦尔登湖,过着简单朴素,不为物质世界动摇的生活。或者在核战后的地下避难所,过着另一种‘隐居’生活,居然真的隐隐有相似之处。


    另外,保罗也被丽莲写在书中,借一个人配角之口说出来的话震撼。


    “毁灭世界?不,核弹不能毁灭世界。你知道地球经历过多少次大灭绝、中灭绝事件吗?知道类似小行星撞地球一样的危机到底造成了什么样的灾难吗?与那些相比,核弹其实算不了什么!核弹只是会毁灭人类赖以生存的文明世界,它甚至连人类都无法灭绝!”


    有一种突然被敲醒的感觉。


    因为早就习惯了核弹毁灭世界的叙事,以至于很多人根本没想过,核弹是怎么毁灭世界的。美国不是也在日本投下过核弹吗?结果好像也没有毁灭日本,对其他地区更是毫无影响。


    所以更大的战争,更多的核弹呢?在《末日》故事里,描述了那个场景,详述了‘核冬天’是如何发生、变化的。但也仅此而已,距离毁灭人类还远得很,更不要说毁灭世界了。


    当然,对很多人来说,毁灭当今的人类文明秩序,其实也和世界毁灭差不多就是了。


    第128章 新篇章(6)


    “乔纳,你真应该好好看看这本《末日》……我知道你很不高兴丽莲没有继续写《驱魔夫妻》系列,但我也和你保证过了,丽莲会接着写下去的。她现在只是年轻作家的‘通病’犯了,不太容易专注于同一领域。”戈德堡出版社内,保罗带着丽莲新书《末日》的复印稿来拜访编辑乔纳。


    “丽莲总是有很多灵感,你怎么能要求一个正值灵感爆发期的作家只能写同一个系列的作品?那太残忍了。”保罗笑着说道。


    “我并没有不高兴,我只是认为丽莲可以更稳重一些,比如再写一两部《驱魔夫妻》系列,然后写她的新小说》。”乔纳的表情说不上好,自从知道丽莲新小说不是《驱魔夫妻》系列后,他一直如此。


    现在《驱魔夫妻》系列已经是戈德堡出版社头部中的头部了,一本书可以占到这样大型出版社利润来源的不小比例。这种情况下,丽莲今年的新作不是《驱魔夫妻》系列,的确会让戈德堡出版社很难受!


    但他们的合同并没有规定丽莲一定要每年为他们写一本《驱魔夫妻》系列,丽莲和保罗也提前半年通知了这件事——戈德堡出版社以乔纳为首的编辑轮番劝说过了,然而没用,现在也只能接受现实。唯一能往好处想的是,丽莲未来还会写《驱魔夫妻》系列。


    至于今年写好的新作品,其实乔纳并没有抱太大希望。倒不是说他觉得这部书卖不动,以丽莲的水准,他相信这本书会是部很好的商业书,畅销并不难。只是畅销和畅销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是《许墨夫妻》系列续作,那么凭借前作积累的知名度和粉丝,以及当下《驱魔夫妻》电影制造的热度,这部续作的销量会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相较而言,一部‘很好的商业书’,再畅销能畅销到哪儿去?即使丽莲复制了自己《驱魔夫妻》的奇迹,那也要再写几部续作,并遇到超级成功的电影化才能有相应的局面吧?总之,今年的财报肯定是不可能那么好看了。


    不过,即使如此,乔纳也不可能真的摆出一副糟糕脸色面对保罗和丽莲,更不会一直抱怨,最多就是‘轻轻抱怨’一两回。毕竟丽莲现在是最受追捧的商业作家,她代表的就是丰厚的利润!多的是出版社想要挖戈德堡出版社的墙角呢!


    真的得罪了人,说不定新书都不和戈德堡出版社合作了,《驱魔夫妻》续作也要另投别家。


    还是得好好哄着,不说未来的《驱魔夫妻》系列续作,就说新小说——虽然不指望能达到《驱魔夫妻》续作的程度,但一本畅销书本身就很棒了,是需要出版社编辑足够在意的(只是对比《驱魔夫妻》系列续作,才显得没那么重要啊)。


    “这没办法,丽莲说她就是想要写一本新小说……说实话,她现在还愿意写作,我就很满意了。您知道的,她创建的那家影视制作公司,已经在赚大钱了!或许她作为作家也赚了很多,但……”保罗没有把话说完,但乔纳哪能不明白呢?一个成功的公司老板,上限可比畅销书作家高多了。


    “这只能说明,我们的富尼叶小姐在文学的世界有自己的抱负,这是个再好不过的消息!”乔纳连忙说着,再接过保罗递过来的小说复印稿时,脸色也迅速变得和蔼可亲:“说实话,站在一位编辑的角度,我其实也更想看富尼叶小姐的新小说……那意味着一段新的冒险,不是吗?”


    “而新冒险总是更让人期待。”


    保罗没有点破乔纳这个老朋友的言不由衷,只等着他被这个名叫《末日》的故事改变想法。


    “《末日》?很有趣的名字……是科幻小说吗?”在1964年的当下,科幻小说还处在一个黄金岁月,而‘末日’,听起来就不是现在,更像是‘未来’。


    “或许,或许……严格来说不是科幻,毕竟这是一个当代故事,时代背景在六十年代的美国,但……您自己读就全明白了。”保罗有些神秘地说。


    乔纳挑了挑眉,不再理会卖关子的老友,开始低下头认真阅读起来——他说他更想看丽莲的新小说,这当然言不由衷。但要说一点儿期待没有,那也是假话。作为一位编辑,对出色作家的新作如果没有了期待与好奇,那还做这一行干什么呢?


    然后,他就迅速被故事吸引了……因为故事一开头就很吸引人了。


    故事的开头三段,直截了当地说明了,这个世界爆发了核战争,于是核冬天到来,人类接下来要为生存而战了。然后话锋一转,开启倒叙,时间回到了核战争爆发前一个月,那场对峙开始时。主角是个悲观主义者,还是个生存狂,平常自己就会去荒野露营,还会用掉整个年假挑战荒野生存……


    这些描述很细致,很到位,让对这些东西不了解的读者也完全明白其乐趣所在……一边觉得这可真是个怪人,一边又觉得好像自己也可以尝试一下。


    说到底,人类在几万年前,还是荒野求生的‘动物’呢!大部分人被收拢到城市的小小格子间里,更是近几十年的事。所以从本性上来说,就对荒野求生这种事有兴趣。


    当然,丽莲也没有在‘倒叙’这一块花费太多笔墨,在人物形象立起来后,读者只要知道他修了一个地下庇护所,储藏了一些物资就行了。然后是对峙突然开始,男主角的悲观,以及生存本能爆发,那段时间采购了更多物资填满自己的庇护所。


    这很像重生的末日小说女主,在末日危机爆发前的囤积癖大爆发。虽然琐碎,但因为大家知道马上就世界末日了,都是用得上的,就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爽感——其实也有很多美国人在担心核战,甚至确实有不少人去抢购了物资,但多数人都没有担忧到付诸行动的地步。


    再然后,就是那一天,核战终于爆发……在一开始,男主角就躲进了地下庇护所,然后靠收听广播确定外面的情况,读者也是随着每天的广播记录看到了‘战报’。每一条都很简短,每一条也说明了糟糕至极的情况!


    终于,双方巨量核弹的倾泻下,核冬天来临——丽莲咨询了专家,完整描述了核冬天的发生链条,以及实际的、各方面的影响。怎么说呢,其实没有很多人想的那么糟糕,只要一开始没有被核弹杀死,核冬天其实并没有杀死地球上多数人的能力。


    不过,人类确实得面对前所未有地危机与挑战,在几年内,外界都会极端危险。


    男主角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开始了自己的独居避难生活……故事中后段,他还会穿上防辐射服,出门确定外面的情况,救过人,也杀死过对他不怀好意的人。


    “……令人惊叹的故事,让我想起了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第一次读《鲁滨逊漂流记》时的感受。”乔纳当然没办法当天一次读完,实际他是保罗告辞离开后,又花了一个晚上才把整本《末日》读完。然后第二天一早,他就迫不及待给保罗打电话了。


    “《鲁滨逊漂流记》?啊,那也没错。不过我首先想到的事《瓦尔登湖》,都是隐居者朴素无华的故事,不是吗?”电话那头的保罗如此说道。


    “不不不,一定是《鲁滨逊漂流记》……这个故事虽然描述了一种质朴的、近乎清修的生活状态,但质朴、与世无争并不是它的关键,不是吗?关键始终是生存,是《鲁滨逊漂流记》那种,即使流落荒岛,与人类文明世界隔绝,也要生存的决心。”乔纳当然完全坚持自己的想法。


    这时的乔纳可比昨天兴奋多了,是一种要推出超级牛逼的书籍的兴奋……呵呵,这对于他这样的编辑,也算是一种本能了。他们或许没有作家的创作才能,但流芳百年作品能够经过他们的手走向公众,那种成就感,那种自己改变世界的飘飘然,依旧足够迷人。


    在这样的兴奋下,乔纳迅速召集了戈德堡出版社一众高层,开始申请最高规格的出版计划——如果丽莲写的是《驱魔夫妻》系列续集,这样的待遇是理所当然,但现在是另写新书,这就需要申请一下了。


    “看起来您很满意富尼叶小姐的新书?”有出版社的股东看出了乔纳的兴奋。这可不是单纯为自己手下作者争取更高待遇的样子(这算是编辑们的权力斗争吧,只要自己手下作家不是明显不行,肯定是要争取待遇的),更像是要创造一个奇迹!


    乔纳理所当然地笑了笑说:“是的,非常满意,即使是《驱魔夫妻》系列续集也无法使我更满意了。这是一个非常让人惊叹的故事,读它的时候我简直心潮澎湃,即使它讲述的其实是个很平静的故事……而且我想,大众也会非常爱它的,毕竟我们每一个人都真实地担忧过核战,不是吗?”


    “核战?和那个有关吗?”大家这才知道丽莲的新作是什么。


    “没错,一个古巴危机爆发的可能性下,衍生出的故事线。就像前段时间大红大紫的那本《高堡奇人》,不就讲述了邪恶轴心胜利后的世界?不过这个故事没有那么宏大,它从主角的视角出发,更多是核战争后个人的生存与选择。”


    “我不太明白,我是说,我其实没想过如果真的爆发核战争,人类还能怎样生存下去,这实在让人望而生畏。”这位股东有些迟疑,但还是说:“所以您觉得,这会是一个受欢迎的故事?我们的读者会喜欢一个这样灰心丧气的故事吗?”


    “灰心丧气?”乔纳神采奕奕地摆摆手:“哦!您在说什么呢?您只要读超过3页,就会知道这绝不是一个灰心丧气的故事——我假设您没有把《鲁滨逊漂流记》当作是个灰心丧气的故事!那这就和那个差不多!”


    第129章 新篇章(7)


    虽然乔纳非常看好《末日》,迫不及待要将这本小说推向市场。但从开始准备,到印刷出样书,再到销售,肯定是需要一些时间的。尤其是他不想浪费这本书,已经想了不少营销方案……结果就是,等到《末日》出现在书店,已经是夏天的事了。


    “您是在读书吗?难道是我们那位可爱的朋友,杜鲁门的推荐?”南希·凯斯走进餐厅落座,看到贝比正在读一本厚书,挑了挑眉:“我并不说您不读书的意思,只是您很少在餐桌上做这样的事儿……这简直不像你了,贝比。”


    贝比·佩利经常被认为是‘完美’的,就在于她在社交场上的永远周到。像是今天这种场合,即使只是几个好友聚会,她也会专心做好,注意力放在宾客们身上。但这次,她居然在一边等人、一边读书,甚至南希·凯斯都来了,她还没有放下书。


    贝比犹豫了一下,但最终还是合上了书,说道:“亲爱的,这不是杜鲁门先生推荐的,我想他大概不会推荐这类读物给我。这是一本商业小说,没有多少文学性,只是让人消遣的——实际上,是唐娜昨天为我推荐了这本书。”


    “照唐娜的说法,这真是打发时间的好东西。”贝比没有说的是,是因为这本书的作者是‘李夫人’,她才带着好奇找来读的。


    之前她读过了丽莲的‘《驱魔夫妻》系列’,非常喜欢,尤其喜欢第一部 ……她并不觉得自己是丽莲的书迷,但丽莲确实是个经常让她好奇的姑娘。


    “哦!唐娜,我们的歌唱家……好像很长时间没见过她了。”南希·凯斯嘟囔了一声。


    “因为前段时间她去欧洲参加演出去了。”贝比解释了一下,然后才接着刚刚的话拿起合上的小说:“这是富尼叶小姐的新作……其实我也推荐您看看,您本来就很擅长品味故事,不是吗?”


    模特出身的南希·凯斯,虽然现任丈夫是大富豪,但她之前有过两段婚姻,一次是和知名导演,一次则是和一个很厉害的好莱坞制片人。而在这样两位前夫身边时,南希·凯斯并没有只是做花瓶,而是积极参与到了他们的事业中。


    “我认为,人有品味故事的天性,每个人都可以。”南希并没有因为贝比的‘夸奖’就自傲,而是摇了摇头后问道:“所以那是个怎样的故事?如果是富尼叶小姐的作品,倒是让人有些好奇了……我是说,那不是《驱魔夫妻》系列续作,对吗?”


    主要是《驱魔夫妻》电影大爆后,关于这个系列的小说,大众都非常关心。如果真的出续作了,每天会看报纸的南希并不觉得自己会错过相关消息。


    贝比竖起《末日》,让正面封面对着南希:“《末日》,瞧见了吗?就是这个名字……这个故事非常特别,它讲的是古巴危机如果没有和平收场,我们和苏联人真的用核弹打起来了,之后发生的事。”


    “听起来非常吸引人?我想没人会对这个不好奇。”南希听到这样的故事梗概,就能判断大概了(主要还是丽莲的文笔等又不需要怀疑)。


    “没错,所以这本小说已经登上精装书类畅销榜第一。”贝比已经读了一半了,自认为已经品味出这个故事的妙处了,便说道:“……虽然是末日之后的生活,但这并不是一个残酷的故事,相反,非常疗愈——唐娜是因为我最近精神有些紧张,才推荐我看这本书的……我只能说,她做得对。”


    “真让人意外,一个末日之后的故事,您感到疗愈,是吗?”南希一时之间不知道贝比是真的这样认为,还是在开玩笑。但在发现她是认真的后,南希也对小说本身有了一些好奇,所以在今天的聚会结束后,在回去的路上,专门进书店买了一本《末日》。


    一本本精装《末日》垒成‘金字塔’,放在书店里最显眼的区域——这样要么是出版社下了很大力气,要么就是书店看好,不过更多时候还是二者兼而有之。


    回到家后,南希也没有立刻去读,而是像过去每天一样,先完成自己的保养流程。实际是,她是等到快睡觉时,才有了一点点时间可以用来读小说。


    而就是这一读,她几乎熬了个通宵!这让南希·凯斯非常懊恼,要知道,睡眠是最好的美容药,而熬夜则是毁容的元凶。


    年轻时还好,熬夜的影响没那么大,可现在呢?只要稍微少睡一些,黑眼圈、眼袋就会严重到无法遮掩的地步啊……


    但懊恼归懊恼,南希还是不由自主读完了整本《末日》,然后就完全理解了贝比说的那些话——她甚至忍不住想,如果她的丈夫还是前面那两位之一,她一定会将这本书推荐给他们,然后等着小说变成电影。


    而像贝比、南希一样,迷上《末日》的人,在这个夏天还有很多。显然就像乔纳编辑一开始推测的那样,这本小说会引起轰动,绝对的!


    这个时间节点,核战实在是一个过热的话题,大家就算明面上不说,心理也会担心这件事吧?尤其是在古巴危机刚刚过去的当下,正是人们对第三次世界大战会是互扔核弹,最后导致世界毁灭担忧得不得了的时候……《末日》这种讲核战后故事的熟,天然就会引起好奇。


    光是噱头都很轰动了。


    更何况,《末日》并不是噱头!它将大量核弹倾泻带来的‘核冬天’以抽丝剥茧的方式写的清清楚楚,然后就是人类在这个过于漫长的冬天里的求生。


    因为故事是从男主角的视角出发,而男主角是个很有危机意识的生存狂,早有准备,所以整个故事并不悲惨,只有脚踏实地求生的坦然、治愈……就在这种不急不慢的节奏中,读者知道了核冬天的生存危机有哪些,人类又是如何克服的。


    当然了,核冬天确实很可怕,几乎摧毁了艰难建立起来的现代社会,这一点从很多侧面描写都能看出来。不过《末日》这个故事的主题并不是它,所以读者的感触会没那么深。事实上,更多读者震撼于,只要不是被直接命中,社会有组织的情况下,‘核冬天’的杀伤力其实没有想的那么大。


    社会居然还能运行,甚至到了小说的最后,才过去两三年而已,人类又开始重建这个世界了——这引来了一些争议,认为作者可能有淡化核战危险的倾向。但因为丽莲完全是按照科研论断进行的的‘推演’,她写的就是事实,这样的声音也不算大。


    更多的读者还是受到了故事里人类精神的鼓舞,再不然就是沉迷于男主角的隐居与求生。


    不得不说,不愧是冒险进入新大陆、祖先基本都经历过一番‘荒野求生’的,美国人好像骨子里就刻着‘荒野求生’情节。看到《末日》男主角的种种求生小常识,兴趣大大的有,还真的有人组建起了末日求生俱乐部……


    “……戈德堡出版社正在准备加印,虽然首印的《末日》还未全部卖出,但看书店的订货量,很快就要出清了。我早就对乔纳说过,他应该更大胆一些的——当然,他或许足够大胆,也很看好《末日》,可要说服其他人是另一回事。”就在《末日》面世大卖后,保罗给丽莲打了电话。


    “我并不担心那个,你知道的,保罗。”丽莲在电话这头,有些焦头烂额地说:“反正,多付的成本不关我们的事,我们应得的不会少,不是吗?”


    丽莲的确在焦头烂额,但和《末日》没什么关系。在《末日》交稿之后,她就暂时没有写作了,主要精力被放到了自己的影视制作公司‘黄金时代’上。实际上,最近她就在考虑拍摄‘黄金时代’真正意义上第一部 电视剧。


    之前‘黄金时代’因为《水上大闯关》和《牵手》两档综艺节目赚到了钱。现在夏天到了,《牵手》第一季完结了,正好可以让节目制作组又去做《水上大闯关》——听说今年夏天有别的电视台也要推出类似《水上大闯关》的节目?


    对于这个消息,丽莲算是早有准备,毕竟那个形式太容易抄了。不过,早有准备不代表就要吃哑巴亏,该告的还是得告!


    总之,由此产生的法律上版权扯皮先不说,为了观众的新鲜感,以及在同类节目中能脱颖而出,丽莲和节目制作组最近开了好几场会。不仅仅重新设计了关卡,还在特辑设定下了更多功夫!


    而现在丽莲刚刚放下《水上大闯关》,电视剧项目又紧随其后……


    “……情景剧,当然是情景剧,这是最便宜的。”丽莲在和自己雇的职业经理人谈论接下来‘黄金时代’的工作重点,也就是电视剧项目时,毫不犹豫地确定了项目方向。


    和其他类型的电视剧相比,情景喜剧无疑是最省钱的,当然,前提是有一个好编剧——没办法,拍电视剧太贵了!以‘黄金时代’当下的体量、她手头的资金,她只能倾向于成本低一些的,也就是要以小博大。


    而且别人做以小博大的项目属于赌博,看起来很美,却有一将功成万骨枯的忧虑。丽莲就不同了,她以后来者的眼光太知道‘以小博大’要怎么搞了!实际上,在情景剧这个大类别下,她已经确定要搞场景更有限、布景更简单,角色也十分固定的家庭情景喜剧。


    家庭情景喜剧经常是家长里短、婆婆妈妈,很多矛盾冲突在丽莲这里都有模板了,非常好搞定。人物角色就更不要说,就那些设定……比如一对可爱的父母,其中一位要温和、善于教育孩子,另一位则是脾气急躁,可以在孩子们犯错时唱黑脸。


    又比如要有几个孩子,孩子们可以集齐乖乖女、叛逆男孩、有些懦弱的小男孩等经典类型。


    呃,丽莲首先想到了《脱线家族》——这真的是一部很老很老的美剧了!如果不是上辈子是编导专业,谁会知道这个啊!


    大家都知道,国内有家庭情景喜剧copy了《成长的烦恼》,却不知道《成长的烦恼》那套人设和故事模式来自《脱线家族》这部七十年代的情景喜剧。


    而在当下的六十年代中期,还没有这类以孩子,以及孩子与父母关系为核心的情景剧——丽莲觉得这个很有搞头!要知道,这类家庭喜剧中的儿女们,都很有当下叛逆青少年的风格,让父母头疼……所以这样切中父母和孩子内心的剧,算是版本答案呢!


    这一点可以参考的是五十年代的《无因的反叛》……这是个美国人渐渐开始关注青少年心理,意识到父母与孩子相处,并不是提供优越的物质就够了的时代啊!


    总之,结果就是丽莲参考《脱线家族》做了人设和剧情主旨,然后就开始找编剧做分集剧本——她在别的地方省钱,却没有在编剧上省钱,开的价格是业内最高标准了。毕竟她很清楚,相较于电影,电视剧还要更依赖剧本,是真正的一剧之本!


    就是因为这样,电视剧制作才可以有编剧中心制吧。


    第130章 新篇章(8)


    “抱歉,德雷伯先生,富兰克林先生让您尽快去一趟会议室。”‘斯特林·库帕’广告公司内,女秘书敲了敲门,对正在和美术总监喝酒的创意总监唐·德雷伯说道。


    “哦……你知道是为什么吗?”德雷伯随口问道。


    “我不知道,德雷伯先生。”秘书停顿了一下,然后才接着说:“不过,我听说有一位但泽先生来了,或许是为了一个月以前,我们为‘优卖’做的广告。”


    “好吧,我很快去一趟。”在女秘书关上门后,德雷伯冲美术总监耸了耸肩:“总是这样,事情一件接着一件,我以为‘优卖’的工作已经结束了——除非他们接下来还有一系列广告要做,但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作为一家连锁‘折扣商店’需要那么多广告。”


    “他们的强大之处在于足够廉价,质量也稳定,在乎价格的顾客不需要广告也会去的。”


    “但他们想做广告,这对我们来说是好事,不是吗?”创意总结笑着说:“而且我听说,越来越多的零售商注意到了‘折扣商店’的生意,没人否定这是一桩很棒的生意……很多小城镇,百货公司都要被这类大型折扣商店取代了!”


    “这样一桩大有前途的生意,已经被很多人看在眼里了,竞争会越来越激烈。作为佼佼者的‘优卖’,当然会有扩大知名度,获得竞争优势的想法。”


    “好吧,看起来你对‘折扣商店’很有研究,或许一会儿可以一起去。”这样说着,德雷伯放下酒杯,整理了一下领带:“走吧,一起去见见那位但泽先生……一个但泽,对吗?真让人肃然起敬。”


    “是的,一个但泽,只可惜他是第三代,父亲也不是被看好的继承人,不然我们可能在会见未来的美国首富呢。”美术总监笑着跟随德雷伯往外走:“当然了,现在也不坏,他已经是个大富豪了,大家都说他的身家有几千万之多,也有人说他身价过亿。”


    “那不关我们的事,只希望这位但泽先生能在广告费上更加大方一些。”德雷伯不太在意这些事。作为‘斯特林·库帕’广告公司的创意总监,他见过太多客户了,而这些客户中大富豪也很多。


    等到他们来到会议室,弗莱明·富兰克林,以及‘斯特林·库帕’的合伙人之一罗杰·斯特林已经在会议室了。见他们进来,罗杰立刻笑着揽过德雷伯,然后为克里斯托弗介绍他们广告公司的创意总结和美术总监。


    是的,就在丽莲为‘黄金时代’的第一部 电视剧忙碌时,克里斯托弗也忙于‘优卖’的扩张……找广告公司只不过是‘优卖’扩张的一个环节。


    “但泽先生,久仰大名。”德雷伯和克里斯托弗握了握手。之前‘斯特林·库帕’为‘优卖’做广告时,克里斯托弗全程没有出现,负责沟通这件事的都是‘优卖’的高管,所以这的确是他第一次见到‘克里斯托弗·但泽’。


    克里斯托弗严肃地点了点头,然后大家又寒暄了几句,才进入正题……‘优卖’确实打算做一系列广告,增加‘国民度’,让大众提到‘折扣商店’就想到‘优卖’。这是一个长期战略,会是一份丰厚的长期合同,所以‘斯特林·库帕’的股东都非常重视。


    “德雷伯先生,弗莱明是我和我未婚妻的朋友,他是个不错的人,虽然工作上不怎么可靠,但他不是个说假话的家伙。”克里斯托弗并不觉得当着弗莱明的面说这样的话有什么不对:“他对我数次称赞您的能力,上次的广告我也看到了您的实力……”


    “事实上,接下来的一系列广告和之前的不一样,我希望可以做的更简洁、更有冲击力,也更能被记住。我是说,大众不需要记得‘优卖’有什么,或者能够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大众只要对‘优卖’本身有印象就够了……说到‘优卖’,就知道那是什么,而不必一定要主动走进‘优卖’。”


    其实就是优先大众认知度,而不是引流进店……虽然大众认知度上去了,总会有更多客人。


    “是的,我明白您的意思了,这不是非常困难的事……”德雷伯不讨厌克里斯托弗这种顾客,因为他足够简洁,清楚自己做广告的目的。对于广告人来说,并不讨厌甲方有要求,反而是甲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什么,那才是灾难性的。


    之后他们大概在一起聊了快20分钟,确定了更多细节。当然,具体广告要怎么做,还是得看过段时间的‘广告会议’出的方案——谈的差不多时,秘书的电话接了进来。


    “是的,一位富尼叶小姐,来找但泽先生和富兰克林先生……”女秘书的声音从话筒那头传来。


    接电话的罗杰看向克里斯托弗和弗莱明,弗莱明笑了笑:“哦,那是克里斯的未婚妻,也是我的好朋友,我们约好了今天吃午餐……显然,我们要迟到了。”


    听到这话,大家都笑了笑,然后很有眼色地结束了原本就差不多的商谈,罗杰·斯特拉、德雷伯,还有美术总监,一起送他们的大客户克里斯托弗,以及去年空降的大股东弗莱明——去年‘斯特林·库帕’出了一些问题,老富兰克林先生就是那时注资让自己的儿子成为大股东的。


    一群人走出来时,丽莲已经呆在了广告公司的‘速记池’,一个速记池的女孩儿正和她说话。


    “哦,亲爱的,我的美人儿。”弗莱明笑着上前,和丽莲贴了一下面:“原谅我们迟到了,没办法,广告公司的活儿就是这样,很难像航空公司的航班一样准时准点。”


    “航空公司也不一定会准时。”又不是故意迟到,丽莲倒不是很在意这个,也只是随口回了一句。


    然后,和弗莱明贴面之后,她就看向克里斯托弗。克里斯托弗走过来接过她的手提包,又伸出手臂让她挽上。然后他才看向德雷伯等人,点了点头:“这是我的未婚妻富尼叶——丽莲,他们是‘斯特林·库帕’的斯特林先生、德雷伯先生,以及萨尔瓦图先生。”


    丽莲笑了一下:“午安,先生们,希望你们不介意我带走了你们的股东和客户。”


    “带走我们的股东和客户?那可太糟糕了,但如果是您这样的女士,谁又能生气呢?”罗杰笑着说:“而且我们很有自知之明,不可能与您这样的女士竞争。”


    这是恭维,但也有一半是真心话。直到丽莲、克里斯托弗和弗莱明离开,罗杰都忍不住感叹:“真是一位绝代佳丽……不得不说,但泽先生的确是我见过的最幸运的家伙了。出身富贵,事业有成,深爱的未婚妻又如此美貌——是的,如此美貌,男人是很难拒绝的。”


    罗杰是个‘老色批’了。


    而就在‘斯特林·库帕’这群男人们谈到克里斯托弗和丽莲这对未婚夫妻是,他们已经和弗莱明去了附近一家不错的餐厅——‘斯特林·库帕’,或者说,纽约多数广告公司都汇聚在麦迪逊大道,这里也是纽约中心了,多的是大公司写字楼。


    自然的,也不会缺少公司管理层爱去的,或者适合招待客户的好餐厅。


    “……‘优卖’的广告吗?”餐桌上,丽莲听到克里斯托弗还在和弗莱明谈论‘优卖’打广告的事,忽然有了一点灵感,忍不住说:“如果,‘优卖’打算做一系列广告抬高大众认知度,不如做一档以‘优卖’为背景的节目,怎么样?”


    “怎么做?”克里斯托弗直接问。他知道丽莲总能有一些不错的想法,所以直接问‘怎么做’。


    丽莲稍微整理了一下思路:“emmm……首先,这是一个针对家庭主妇的节目,招募家庭主妇报名。被抽到的幸运观众可以现场猜商品价格,价格最接近标价的获得胜利,可以进入超市进行规定时间的购物——固定时间内将商品放进购物车里,只要在结束之前跑回出发点,购物车里的商品就是属于她的。”


    “商品的标价当然是以‘优卖’的为准,对吧?”弗莱明确认道。


    丽莲点点头,然后才接着说:“虽然只是猜价格,但也可以玩出不同的花样。比如可以将商品分类,电器、食材、零食、服装、餐具……招募的家庭主妇可以做游戏选题,赢的人先选,选择自己更熟悉的领域当然是有优势的。”


    “做游戏就很多可选的,不过总体还是要切合超市环境,比如说用超市的商品搭积木,固定时间内搭得最高的取胜。”丽莲随口举例。


    “然后猜价格本身也有不同玩法,猜单个商品的价格?或者一堆商品的总价。对了,还可以给出一堆数字模型,让主妇们在迷宫一样的商店内寻找那些数字模型——那些数字模型都是商品价格所包含的!找到后再结合自己对商品价格的判断,进行组合……”


    丽莲这是想到了很多后来相关的节目,一时之间甚至有些灵感喷涌了。


    弗莱明虽然不懂丽莲描述的‘主妇心态’,说是家庭主妇应该回喜欢这档节目,但好歹在广告公司厮混这么久了,是有点儿敏感度的,立刻赞同。


    克里斯托弗则要想的更多……他是做零售业的,主要目标受众就是主妇,立刻就听出这档节目要是做出来肯定能吸引主妇。


    “非常棒的主意,那么您愿意制作这个节目吗?”克里斯托弗问丽莲,然后还补充了一句:“‘优卖’会承担所有的制作费用,只要节目能够在电视台播出。另外,如果收视率达到一定要求,我们还可以给一些奖金。”


    至于说这档节目如果真的卖给电视台,钱当然也是丽莲的——但话说回来,这种类似活广告的节目真的能卖上价吗?能卖上价格是丽莲的本事(无论是节目做的精彩,电视台愿意出钱,还是她在电视台有人脉,都是‘本事’),所以这笔钱不算,也很合理。


    就这样三言两语,居然就确定了一档在克里斯托弗的‘优卖’商店现场录制的节目,而这个节目本身就是一个庞大的、无处不在的广告——


    这让弗莱明忍不住感叹:“丽莲,说真的,你应该做广告业的,你那么有创意……”


    “您这话真让我脸红,您才是拥有广告公司的人啊,我只是对节目制作有些想法而已。”丽莲非常谦虚,她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她可不是有创意,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