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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丽人1960s》青春校园小说_三春景

    第111章 烈火烹油(16)


    “我为您订好了出租车,已经在公寓楼下等候了……时间还算充足。”在丽莲吃完早餐后,佐伊将丽莲的行李车推了出来:“我送您上车,打扫完房子后再回家。”


    那是一个半人高的,酒店、机场常用的行李推车,丽莲总共四个行李箱、两个旅行袋,再加上一个手袋,全都堆在上面。佐伊就推着这辆小车,和丽莲乘坐电梯下到底楼,的确就像她说的那样,出租车已经在等着了。


    司机从黄色出租车中钻了出来,冲丽莲和佐伊打了个招呼:“早上好,女士们!”


    然后就利落地打开了后备箱,然而后备箱还装不下全部的行李,一部分放在了出租车后排。好在只有丽莲一个乘客,不然还要更麻烦……


    在丽莲和佐伊说了再见,隔着车窗挥挥手后,出租车司机就发动了车子。他看了后视镜中的丽莲一眼,搭话道:“您是要去机场,对吗?哦,每次见到这么多行李的客人,总是要去机场的……真有趣。”


    丽莲笑了笑,没有答话……她大概能想到为什么去机场的客人行李特别多。说实话,出门旅行,简便为要,即使是在讲究的六十年代,带这么多行李的旅客也不会太多。但如果是富人呢?富人的旅行总是事无巨细,东西就会很多。


    而恰好,这个时代的飞机,单纯就是富人的交通工具,这和未来很不一样——几十年后,不,甚至不需要几十年后,十几年、二十年内,很多普通的美国中产就都能乘坐飞机了。而更晚一些,例如廉航兴起,让飞机甚至变成了一种某些时刻下具有性价比的出行方式。


    此时的飞行属于富人,从丽莲走进机场就体会到这点了。机场工作人员很周到地帮她弄来了行李推车过安检,确定她的机票后又替她将行李送上了飞机……嗯,全程贵宾待遇,她候机的时候只要带着轻便的随身手袋就够了。


    后世的话,这都是头等舱,或者至少是商务舱才有的待遇了,此时却是普通乘客都可以享有的。


    实际上,此时甚至只有极少数航班的飞机会划分出头等舱,多数飞机的乘客都享受同样的服务。而且哪怕是划分出头等舱的飞机,普通位置,或者说‘经济舱’的乘客,其座位舒适度、享受到的服务,也都可以比拟后世的商务舱。即座位宽大,有足够的伸展空间,餐食味道不错,服务颇为细心。


    “……请给我一条口香糖,啊,那本书能拿给我吗?”丽莲本来只打算在机场的小商店里买一条口香糖的,基于上辈子的经验,她担心一会儿起飞的时候会耳朵不舒服,所以需要这个缓解。但在看到杂志书籍区域后,又有了新想法。


    她今天搭乘的航班,从纽约飞洛杉矶,只需要5个小时,比很多后世的航班还快——这不奇怪,几十年后的很多客机,其设计的第一要义是节约运行成本,而不是速度。比如为了省油,降低航速上限什么的,这都是很自然的事。


    不过5个小时,没法看电影、刷剧等消磨时间,也挺难过的(其实,此时一些高档飞机,是提供电影放映服务的,不过她搭乘的这班没有)。所以丽莲提前准备了小说读物,就在她的手提袋里,放了三本口袋本小说,足够路上看了。


    之所以会在机场临时买一本书,还是厚重的精装本,完全是因为这本书让她觉得眼熟——书名是《The Man in the High Castle》,直译过来是‘高城堡里的人’,当然,还有一个后世人们更熟悉的译名,即《高堡奇人》。


    这部小说在2015年被拍成了电视剧,大受欢迎,之后总共拍摄四季。它讲述的是一个平行世界的故事,一个纳粹成功后的世界线,在这样的世界线里,人们的反抗与挣扎,勇气与智慧……


    丽莲知道这部剧是小说改编,并非原创剧本,但还真没注意过,原作小说居然这么早,是六十年代的作品。甚至,在1963年的当下就能买到了。


    “一盒万宝路……哦,这位小姐的账一起。”一位穿着蓝色制服的男士走到了丽莲身边,买烟的同时,冲丽莲笑了笑。


    丽莲摇了摇头,示意手中的精装本图书,同时拿出了自己的钱包,抽出了10美元的钞票:“不必,您不必如此,如果只是口香糖,当然没问题。但……淑女不应该收取过于贵重的礼物,不是吗?”


    丽莲倒不自认‘淑女’,这也只是拒绝对方的借口罢了——如果是一般的搭讪,只是想和她说两句话,甚至单纯地在美女面前展现绅士风度,丽莲已经学会默默接受了。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拒绝比接受费劲多了,而且很容易被人认为‘古怪’。


    但一般的搭讪,会一起付的只会是口香糖、杂志等小玩意儿,最多几十美分。精装书怎么也要好几块了,即使是在空乘人员挣得多的当下,也不能当作是不值一提的小钱!换句话说,花了这个钱,总要有后续。


    而丽莲,显然不想要什么后续。


    对方显然被丽莲的干脆打懵了,没有很快做出反应,而且也确实不知道怎么反驳‘淑女不应该收取过于贵重的礼物’这一点。


    虽说当下的美国社会已经很物质了,大都市里的漂亮姑娘收取各种礼物时从来不会有什么负担,即使她心知肚明那些送礼物的人打的什么主意。总之赌的就是一个我把鱼饵吃下去,鱼钩却是不会咬到的。


    但总归还是一个整体保守的社会……‘淑女不应该收取过于贵重的礼物’,这种道理很对,实际中却会被一些人嗤之以鼻的话,真要是由一位美女说来,还真是很难反驳。


    等到这位蓝制服反应过来,售货员已经开始找钱了。他才笑着伸出手:“是的,您说的很对……我是说,早上好,认识您很高兴……我叫杰夫,就职于泛美航空……我是说,或许您能看出来,我是一位机长。”


    丽莲轻轻握了一下他的手:“我姓富尼叶……作为一位机长,您很年轻——哦,抱歉,我想我快要登机了,所以……”


    这时还挺常见年轻机长的,因为民航缺人,很多刚刚从军队退下来的飞行员,或者从飞行学校出来的年轻人,很快就能得到机会擢升。这让丽莲想到了《猫鼠游戏》里的男主角,年纪轻轻就能扮机长,也是得益于时代,不然太容易被怀疑了。


    “是即将起飞的航班吗?您坐哪一班?说不定我可以让我的朋友照顾您。”蓝制服的年轻机长杰夫显然不想轻易放弃,继续追问。


    丽莲无奈,只能告诉他:“是9点10分飞洛杉矶的……呃,泛美航空。”


    杰夫露出了惊喜的表情:“哦,很好,我是说很巧,那正是我马上要执飞的航次……能带您去洛杉矶,实在荣幸。”


    这样的巧合,丽莲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能客套地微笑。还好机组人员显然要提前准备,所以对方又说了几句话后就告辞走了——当然,也可能是意识到,接下来丽莲是他的乘客,有的是机会进一步接触,就不急于这一时了。


    就这样大概十几分钟后,丽莲登上了一架喷气式飞机。


    和后世干线飞行常见的大客机不同,这是个波音747、空客300等都还没有出现的时代。唯一称得上大客机的只有1959年才开始商业运作的波音707——当然,按照美国的标准,两百多个座位,不超过300座位的波音707也算不上大客机。


    总之就是,大客机凤毛麟角,哪怕是干线飞行,一架飞机的载客量也经常只有几十人。他们这架由纽约飞往洛杉矶的飞机就是这样,经济舱加上头等舱,肯定不会超过100个乘客。但与之相对的,服务的空姐并不少……这也是这个年代的特色之一了。


    经济舱总共12排座椅,每侧3个位置,就是72个座位了。头等舱这边,只有22位,但却有经济舱一半大还多。非常宽敞,处在半封闭空间中的座椅可以完全放平,成为一张单人床。实际上,头等舱的乘客可以问空姐要枕头和毯子,然后拉上帘子,就在这张‘床’上好好睡一觉。


    这样的头等舱当然很不错,但丽莲其实觉得,如果只是5小时的飞行的话,这个年代的经济舱完全足够了。不只是因为这时的经济舱各方面相当于后世商务舱,还因为头等舱和经济舱之间的价格差距。


    这年头的经济舱已经很贵了,头等舱根据各航班不同,可以比经济舱贵出数倍到十几倍(有的航司头等舱及其奢华,有的则只是比经济舱稍好,大概是后世商务舱和经济舱的差距,价格当然会有不同)。


    如果是丽莲自己买票,她大概会买一张经济舱的机票。毕竟只是5个小时而已,而且经济舱也挺不错了,并不受罪。不过,机票是克里斯托弗让他的秘书给她买的,这是他的好意,那就不必说了——克里斯托弗都是创业成功的大富豪了,作为女友,丽莲没必要和他客气。


    “富尼叶小姐,欢迎乘坐泛美航空。”舱门站着的空姐对照了一下丽莲的登机牌和自己手中的乘客名单,微笑着打招呼,又让自己的同事将她引进头等舱的对应座位:“祝您旅途愉快。”


    丽莲也微笑致意,然后在另一名空姐的引导下坐到了头等舱一个靠近厨房区和盥洗室的座位(这架飞机有两个厨房区+盥洗室,头等舱乘客和飞机驾驶员共用一个,经济舱乘客用另一个)。


    丽莲对半封闭空间内的座椅也很满意,毕竟此时就算是最有素质的一批人,也没有公共场合的一些常识,比如说不能抽烟,不能大声喧哗什么的。事实上,航空公司本来就会为乘客们提供各种各样的高级香烟、酒水……


    于是拉上帘子,丽莲就在这个靠窗的位置上开始读起了刚刚在机场买的《高堡奇人》,直到飞机要起飞了,空姐提醒系好安全带、做好心理准备——她系好安全带后,立刻撕开了准备好的口香糖……在她忍受着略微不适的起飞过程,飞机终于平稳后,才松了口气。


    这个时候空姐也推着小推车穿过乘客座位,询问是否需要饮料、香烟、零食……这些都是免费的。当然了,羊毛出在羊身上,实际都含在昂贵的飞机票里了。


    丽莲还真有点儿口渴了,但她对酒水没有兴趣,只要了一杯清水。而坐在她后座的那位先生,则是要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还要了两支雪茄。用丽莲能够听清楚的嗓门打听了午餐的事——5个小时的飞行,他们的午餐得在飞机上吃了。


    此时的飞机餐还不是难吃的代名词,反而因为航空公司豪奢的做派,颇值得期待。


    当然,也不必太过期待,毕竟是在飞机上,条件有限。带上飞机的食材,大部分也是半成品,甚至成品,只需要空姐加热一下,或者做简单的烹饪。这样的条件就决定了,肯定不如地面上好餐厅的餐食。


    不过也不一定,或许最顶级的航班,可以提供媲美顶级餐厅的食物。毕竟那么贵的机票,足够航空公司聘用最好的厨师团队一起上飞机,一切就像地面上一样。


    “……今天的午餐吗,先生?今天我们为乘客准备了慢烤小牛肉、意大利熏火腿、鹅肝、蜗牛和沙拉。”


    后座的对话飘过,丽莲没有放在心上,拉上帘子后继续看书。而阅读时,时间总是过得飞快,等到她的阅读再次被打断,就是午餐送到了。


    空姐送来的午餐不只是吃的,关键是漂亮的摆盘让人赏心悦目,配上一起送来的小花束,情调倒是拉满了。不过,最让丽莲意外的是,有一张纸条被压在了花束下……哦,之前偶遇的那位‘杰夫机长’,他还真是丽莲这班飞机的机长!


    她说怎么刚刚空姐好像多看了她好几眼,眼睛里还闪烁着有点儿八卦的光芒……想想要是自己职场上遇到了这种事,肯定也会好奇的——这个年代的美国,这种事不算违反职业道德,更谈不到冒犯。毕竟搭讪美女这种事,在美国人看来简直天经地义!相反,明明有想法却不实施,会被认为是软脚虾。


    丽莲无奈地抿了抿嘴,将那张纸条依旧压在花束下……待会儿就一起留在飞机上吧。


    丽莲不紧不慢地吃完了这顿绝对算得上美味的飞机餐,就是飞机上容易没有胃口,所以她吃的比平时还少,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了。直到空姐过来收拾餐具,她也没有表现出丝毫异常。


    她当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前面厨房里的空姐们议论了。


    “是A1的富尼叶小姐吗?的确是位佳丽,刚刚她登机时,多少人都看到了啊!难怪杰夫……”一个金发甜美的空姐摇了摇头:“但是,我猜富尼叶小姐并没有那个意思,我是说,收餐具时,富尼叶小姐表现得很平静。”


    “这倒是能预料到的事儿,那样的美人,大概是不会缺少献殷勤的绅士了。”另一个正在为一位乘客调酒的空姐一副不出所料的样子。


    她们聊了几句,也没有说太多,很快就又去做各自的事,服务飞机上的乘客去了。而等到她们离开,一位黑色头发的空姐又回到了厨房。她是这架飞机的乘务长,上飞机起一直在客舱穿梭,现在午餐后乘客们叫服务的少了很多,终于可以休息一会儿了。


    她因此还拉上了头等舱和厨房之间的帘子。


    几分钟后,帘子被掀开,正在为自己倒一杯酒的她也没多想,毕竟可能是乘客要用盥洗室。所以她只是微笑致意:“您好,埃尔金斯先生。”


    “你特意记了我的名字?”来的是个男人,准确地说,是坐在丽莲后座的那个男人。此时他已经脱下了西装外套,穿着一件蓝衬衣,打着一条深色领带。因为飞机飞行过程中微微的晃动,还扶着靠舱壁的一个柜子。


    “记住头等舱所有乘客的名字是我的职责。”习惯飞机晃动的乘务长微笑着说,她即使穿着高跟鞋,不扶任何东西,也可以自如地、稳定地倒好一杯酒。


    “really?”‘埃尔金斯先生’的笑容有些刻意,说话间向前一步,又扶住了乘务长面前的操作台,然后像是没话找话一样说:“你知道吗?我最喜欢蓝色了。”


    乘务长已经觉得有些不对劲了,实际上,刚刚在外面时,她就能感觉到这位‘埃尔金斯先生’对她的‘兴趣’。不过这不是需要放在心上的事,此时的美国,她这样的美女,走到哪儿都有人有‘兴趣’,更何况是在飞机上时呢?


    不得不承认的是,此时的男性乘客是对飞机上的漂亮空姐,具有桃色遐想的。这不只是因为空姐是服务人员,而且美貌是她们身上最显眼的标签,在六十年代的美国,这本来就很容易带来这样的结果。还因为航空公司的推波助澜,他们确实有意将漂亮的空姐当作是‘卖点’之一。


    甚至有航空公司打出了这样的广告:空姐成为广告的中心,说出了‘你是否知道你的丈夫在和我约会’这句台词。


    看似是说给妻子听的,实际是以这样的旁观者视角,让男性产生更多的‘美妙幻想’。


    因为这些原因,空姐在飞机上遭到男性乘客骚扰是常有的事。一般只是口头占便宜的话也无所谓,姑娘们应付这种事的经验丰富,能够既不失体面,又坚决果断地阻止对方更进一步的想法。让一切看起来就像是一次普通的搭讪,不在飞机上也经常发生的那种。


    不过,如果进展到动手动脚,色心助长乘客不顾体面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说实话,面对这种情况,空姐也没有太好的办法。毕竟她们是服务人员,更何况飞机票卖那么贵,为了让乘客满意,航空公司向来注重乘客的体验,各方面都是以满足乘客为主。一旦客人投诉,不论原因是什么,空姐本身都捞不到好。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避免事情发展到那一步。


    因此经验丰富的乘务长当机立断,直起身指了指身后的盥洗室:“盥洗室应该没人。”


    仿佛她认为这个一下逼近自己的男性是来用盥洗室的,这时候,对方只要还讲究一点儿体面,就应该顺着台阶下来。但这个色欲冲昏头脑的家伙脚下不动,笑着摇了摇头:“我没打算去盥洗室。”


    “那我能为您做什么呢?”乘务长心里已经在骂了,表面上还是得保持微笑。


    “过会儿我可能需要抽支烟。”‘埃尔金斯先生’又逼近了一步,将乘务长逼到了角落里,无法轻易脱身。


    “没问题,过会我我给您送到座位上。”乘务长强自镇定地说。


    “空姐的制服半遮半掩,更使人浮想联翩,我喜欢这一点。”‘埃尔金斯先生’自顾自地说道,企图已经完全暴露了出来。


    “我想,您呆在您的座位上一定更舒服。”乘务长只能严肃了一些,几乎是用警告的口吻说出了这句话。


    但男人却没放在心上,甚至有些嬉皮笑脸:“哦,舒不舒服我没兴趣——”


    几乎是同时,欺身上前,按住了乘务长亲她的嘴——就在乘务长挣扎时,‘哗啦啦’一瓶水倒在了‘埃尔金斯先生’头上。


    是丽莲,她本来是要用盥洗室的,就看到了这么丑恶的一幕。情急之下,她抄起操作台上的大瓶苏打水就往男人后脑勺浇……她唯一的理智之处,就是没拿玻璃材质的苏打水瓶敲他的头。主要是敲头这种操作太容易出意外了,要是个敲出个好歹来怎么办?


    人渣真的出意外了,她倒不会有太大的负罪感,但为此要搭上自己的大好人生,那大可不必。


    “谁!?”愤怒的男人转过头去。


    丽莲没有停,让苏打水倒完了才收手:“您清醒一些了吗?我假设您如果有丝毫廉耻之心,就应该离开!”


    第112章 烈火烹油(17)


    “富尼叶小姐,请稍等。”完成了5个小时的飞行后,丽莲即将下飞机,却被此次航班的副机长叫住了:“我们想请您帮忙做个调查,您能多留两分钟吗?”


    丽莲没有拒绝,但两分钟后,乘客走的差不多了,等待她的却不是航空公司的采访调查,而是漂亮乘务长的道谢——乘务长玛姬在被乘客性骚扰时,是丽莲帮助了她,虽然当时已经道谢过了,但因为工作中,也无法做的更多。


    “只是一瓶法国香槟而已,公司的东西,没花一分钱,请您一定要接受。”玛姬俏皮地朝丽莲眨了眨眼。


    服务行业,经常有需要一些‘小恩小惠’安抚客人的时候,所以空乘人员本来就有一些机动的物料分配。别说本来就在机动名额内,就算不在,也只要打一份报告就好……也是这年头机票太贵,航空公司利润太高,手自然就松了。


    丽莲也没有继续推辞,收下了这瓶价格不低的香槟,笑了笑:“那么,我就收下了,希望下次还能接受您的服务……您的乘务组很专业。”


    “这真是最好的赞美了。”玛姬开心地笑了起来。


    “这样真的没问题吗?杰夫让我们多留富尼叶小姐一会儿呢……”之后副机长看着丽莲下飞机走远,扭头看向乘务长玛姬:“杰夫看起来对富尼叶小姐一见钟情了,如果他不是还记得身为机长的职责,刚刚在飞机上就不会只是传递一张纸条了。”


    玛姬挑了挑眉,似笑非笑:“一见钟情?杰夫?哦,或许是的,但富尼叶小姐看起来并没有那个意思。写着杰夫电话的纸条还留在头等舱的餐桌上呢,您要看看吗?平时我或许会帮助杰夫,但富尼叶小姐刚帮了我一个大忙,所以……”


    “哦,可怜的杰夫!”副机长秒懂,立刻笑着摇头感叹。


    而另一边,被他们谈及的丽莲,已经穿过通道,到了机场大厅,寻找拿行李的地方——在那之前,他先看到了举着接机牌的秘书,以及克里斯托弗。


    “怎么样,一路顺利吗?”克里斯托弗将取行李的事儿交给了秘书,自己带着丽莲先行离开。


    “飞行本身很顺利,没有遇到一次颠簸……我甚至还做了一回骑士,英雄救美!”丽莲举起手中的香槟,轻轻晃动了一下:“我们今晚就可以喝这个,做骑士的报酬……这大概会让这瓶进口香槟更美味一些。”


    在上车离开前,丽莲三言两语概括了飞机上发生的事,最后总结说:“我们这个时代,很多男人根本不会尊重女性。‘绅士’只是表象,‘女士优先’也只是建立在绝对优势下的施舍,这些男人们总认为自己才是这个世界的‘主人’,女性是被他们凝视的客体。”


    “类似物品,或者比物品稍好,但到不了‘男人’的程度……所以就像这个世界的其他东西一样,他们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安排。”


    说到这里,丽莲转头看克里斯托弗:“您知道吗?您这一点就很棒,我从没见您这样过。甚至,您还能接受我很多‘不合时宜’的想法、癖好。”


    所谓的‘不合时宜’,就是不符合这个时代的主流……丽莲和克里斯托弗的开局那么地狱(闪婚再离婚!),还能发展到现在这样,成为感情稳定的眷侣,不得不说,克里斯托弗本人超出同时代男性的优秀品质是很重要的原因。


    嗯,不愧是美剧里能给女主角做CP的男人,为了让观众看的舒心,确实不能有他所处那个时代的登味儿——不知道为什么,丽莲突然想到了这个。实际上,她已经很久没想过,这个世界是一个美剧世界,男友也是‘剧中人’的事了。


    随着她在这个世界呆的越久,她越会忽略这件事……毕竟,镜头放在了主角们身上,他们才是主角。而当她生活在了这个世界,镜头不存在了,那每个人的生活就都是真实的了,也不会有主角、配角的分别。


    克里斯托弗没有说话,如果说一开始是因为女友说到的话题是‘死亡话题’,稍微有点求生欲都不应该插嘴,后面就是因为丽莲的称赞了。丽莲很少称赞他,或者说,她就很少称赞什么,她总是像个批评家,十分挑剔。


    不过,她的挑剔并不是刻薄的那种,而且她在挑剔时,其实也是以同样的标准要求自己,所以熟悉她的人并不会因此反感、不快。


    突如其来的称赞甚至让克里斯托弗有些窘迫,直到换了话题,说到了待会儿要入住的酒店,他才恢复到平常的样子——克里斯托弗在洛杉矶没有房子,或者说,此时的顶级富豪,还没有后世那种世界各地都有超级豪宅的程度,最多就是在常呆的地方有房子而已。


    克里斯托弗的事业还在不断发展中,他经常要全美到处跑,相比起到处购置房产,每所房子还要打理、安排仆人,当然是住酒店更方便。


    “是滨海酒店,酒店有自己的私人沙滩,比起公共沙滩要好很多。”克里斯托弗知道丽莲喜欢大海、喜欢沙滩,所以特意提到了这一点。


    实际上,如果不是考虑到丽莲的喜好,他是不会住这家酒店的……对他来说,市区的酒店其实比海边的度假酒店更方便。


    走进酒店,办理入住后,酒店服务生要带她去房间,被克里斯托弗拒绝了。丽莲的房间就是他亲自预定的,在他的房间隔壁,根本不需要服务生带领。而克里斯托弗为丽莲在酒店订的是一个套间,甚至有两个卧室——按照克里斯托弗的说法,她或许会需要邀请朋友陪伴呢?


    毕竟,克里斯托弗来西海岸是为了工作,别说有时根本不会呆在洛杉矶了,就算在洛杉矶的时候,也做不到一直陪伴丽莲度假。虽然克里斯托弗可以安排这边分公司的女秘书陪丽莲(此时显然不认为这有什么问题,就和呆在公司打字是上班一样,陪boss海滩上晒太阳显然也是,后者还更受欢迎),但丽莲实在无聊,还是邀请朋友来陪伴更开心吧?


    这算是一个预备方案。


    看了房间,丽莲还去隔壁参观了克里斯托弗的套间,比她的更大一些,主要是多了一间书房和一个小会议室,一看就知道是为他这种度假也得工作的‘资本家’准备的。


    “时间还很早,先洗个澡,然后去海边玩儿吧?”丽莲征求克里斯托弗的意见。现在才3点多一点儿,时间确实还早,可以出去吃个下午茶、然后玩一会儿,一边看看海上落日、一边散散步什么的。


    克里斯托弗当然不会有什么意见,正好秘书也带着丽莲的行李到了,于是丽莲洗了个澡,换了一身度假风的服装,就和克里斯托弗去了酒店餐厅吃下午茶。


    因为待会儿要去海滩,所以丽莲穿了泳衣,然后外面罩了一件丝质印花沙滩罩袍——其实这身穿着已经很接近几十年后的常见服装了。说是沙滩罩袍,只不过是颜色比较鲜艳、方便穿脱而已,就丽莲今天穿的这件,其实很像几十年后的短款连衣裙。


    呆在酒店餐厅里,浏览下午茶的菜单,克里斯托弗要了一个手指三明治拼盘,丽莲就要了一份名叫‘哈皮亚’的甜品。她以前没吃过,甚至听都没听过这个,但看样子都不会难吃。毕竟按照介绍,这是用葛粉凝固椰奶后得到的一种质地类似果冻的甜品……这种东西想难吃才比较难吧?


    据说这是来自夏威夷岛的特色甜品?在西海岸的海滨酒店里见到,感觉不算奇怪。


    配甜品和手指三明治的是特调的鸡尾酒,而不是茶……实际说是‘下午茶’,茶却不是饮料的最佳选择,这辈子丽莲见过很多用咖啡和酒来配下午茶点心的,已经不奇怪这一点了。


    这份下午茶吃了半个小时,慢慢啜饮完那杯鸡尾酒,丽莲才和克里斯托弗走出酒店去海滩。


    “克里斯,你擦防晒霜了吗?”都到沙滩了,丽莲才想起这件事,询问克里斯托弗。这时已经有了防晒霜这类产品,她自己是擦了的,洗完澡后全身都擦了。毕竟海边的太阳真的很大,即使这时已经快下午4点了。


    说起来,白人其实比黄种人、黑人更需要防晒,因为他们真的特别容易晒伤。甚至那些喜欢美黑的白人,也是涂了很多防晒的,只不过那类防晒不防晒黑,只是避免被晒伤而已。如果不这样,美黑是美黑了,皮肤也不能要了。


    “擦了一些防晒油。”克里斯托弗让丽莲看自己的手臂,果然能看出油膏类产品的痕迹。


    其实此时的防晒油比防晒霜好用,但前者实在太粘腻了,肤感很闷,丽莲不爱用。


    “背上也涂了吗?”丽莲挑了挑眉,故意眨了眨眼问。


    她背上就有些涂不到,不过今天穿的泳衣是不露背的那种款式,所以也就无所谓了。即使是几十年后,最好的防晒霜,也比不上物理防晒,更何况现在了。克里斯托弗就不一样了,他的沙滩罩袍下就是一条沙滩裤。


    克里斯托弗并不回答这个问题,就这样,他们来到了海滩,然后就先租了一把沙滩伞——海滩上插着很多把沙滩伞,只有花钱租下,才能在这些沙滩伞下休息。虽然不是不能自带沙滩伞在别的地方休息,但携带沙滩伞就太不方便了。在租金还算合理的情况下,大家普遍是愿意租的,更何况这也算是占位置了。


    即使这边的沙滩是酒店的私人沙滩,人相对旁边的公共沙滩少了很多,但最好的位置基本也是要抢的。花了租沙滩伞的钱,其实也省了占地方的麻烦。


    在租的沙滩伞下,两人先把沙滩垫铺好——沙滩垫一半在沙滩伞的阴影下,一半在外面。然后要在这里休息,或者稍微出去一点儿做日光浴,就都很方便了。


    最终,克里斯托弗还是躺在沙滩垫上,由丽莲帮他涂了防晒油……就是感觉有点儿反过来了,一般都是男士为女士涂防晒的,毕竟此时很多男性根本不涂防晒,或者涂的很马虎。


    主要还是传统上,大家就不太在意男性有没有做防晒,习惯觉得男生就算晒黑了又怎么样呢?说不定还更有男子汉气概呢!即使大家其实也知道,强烈日晒下做防晒,不是为了防晒黑,而是怕晒伤皮肤。


    某种意义上,会在乎‘晒伤’,经常也会被认作‘缺乏男子气概’吧。


    这时候的人们,都没有这可能导致‘皮肤癌’的概念,即使有些男性也讨厌晒伤,迫于大环境,也只能少做或者不做防晒——这也是男权社会的一个问题,在压迫女性的同时,也会让男性本身天然背负很多其实不必要的东西。


    克里斯托弗这一点倒还好,晒伤是很让人不舒服的事,所以他会做好防晒,更不会觉得这影响到自己的男子汉气概了……实际上,他的很多行为,在此时都和主流对男性成功者的要求背道而驰,也不在一个小小防晒了。


    哈哈,这大概就是女主角CP的‘宿命’吧——丽莲再次想到了这点。


    丽莲和克里斯托弗并没有在沙滩伞下呆多久,不一会儿就在别人的邀请下,一起去打了一会儿沙滩排球……嗯,有丽莲在,他们的确不容易‘落单’,即使其他人知道这是一对儿,也会忍不住搭讪邀请的。


    沙滩排球打的并不专业,甚至不是每个人都会——让人意外的是,克里斯托弗很擅长,然后丽莲才知道,他从小被逼学了很多体育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马球、网球、水球……对美国富家子弟的刻板印象又增加了啊。


    最后,丽莲提出还是打躲避球吧……相比起多少需要一些球技的沙滩排球,躲避球很容易参与进来,即使是第一次玩儿也能从中得到乐趣。


    嗯,反正结果就是这样,大家玩儿躲避球可比玩儿沙滩排球开心多了,一直玩到了傍晚。


    第113章 那些兵荒马乱的日子(1)


    在洛杉矶的时光非常愉快,在这里,丽莲和克里斯托弗的关系某种意义上‘更进一步’了。


    不过,即使是这样,丽莲也只在这里呆了半个月不到。一方面是因为,克里斯托弗太忙了,他尽力挤出了一些时间,在两周内能有一小半时间都用来陪丽莲。但两周后,他连呆在洛杉矶都变得稀少。


    另一方面,也有丽莲自己的原因……她计划的娱乐节目《水上大闯关》终于开始录制了!虽然事情都交给了相应的下属,但作为‘黄金时代’的第一个自制作品,丽莲还是打算回纽约亲自压阵。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也好及时修正,毕竟也没有人比她更了解这类节目该呈现出什么样子了。


    “您瞧,就在这儿……我们原本联络了纽约周边的好几个公园,希望可以借用他们的水面,安置闯关设施。公园的人流,也是节目天然的潜在参与者。”回到纽约后,《水上大闯关》的总导演先带丽莲参观已经架设好的关卡设施。


    “但没有任何公园同意我们的申请,即使我们愿意给钱也不行……他们认为我们拍摄节目会影响到附近居民在公园休闲——还好,我的一个助理注意到了一种,呃,这种叫‘水上乐园’的新奇玩意儿。”


    ‘水上乐园’在几十年后到处都是,见怪不怪,但在六十年代的美国,才只是刚起步的阶段,一般只会出现在度假村之类的地方。


    “这里也有很合适的水面,更重要的是,水上乐园的老板对我们的节目很有兴趣——他并不担心我们的节目会影响到来此游玩的游客,认同我们提到的,节目播出后可以宣传他的‘水上乐园’……总之,最后谈成了合作。”


    谈成合作,解决了场地问题就好……丽莲看了一会儿水上乐园分配给节目组的水面区域,稍小了一些,但暂时够用了。毕竟节目起步,观众也没见过这类节目,是不会觉得‘太小’的。等节目火了,再寻求更大的场地就轻松多了。


    “参赛者的事搞定了吗?”确定场地和设施没问题后,丽莲又问了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


    导演点点头:“我们提前在水上乐园张贴了宣传海报,还雇了人发传单,用家电奖品吸引参赛者。当然,为了以防外一,还另外雇了一些人,随时可以参与挑战。都是些锻炼得不错的小伙子,不仅可以防止冷场,还能增加看点。”


    “奖品……我记得,准备了挑战成功的奖品和‘参与奖’,对吗?”报告上有写到这些,但丽莲不太记得具体是什么了,所以向导演确定道:“挑战成功的奖品是新款的洗衣机或者冰箱?参与奖呢?”


    “是的,我们去找了几个厂商,原本还计划有电视机做最终大奖的,但电视机不愁卖,对赞助奖品兴趣不大。”准确地说,是对赞助一档还没确定能否播出的无名节目兴趣不大。能拉到洗衣机和冰箱的赞助(即使只是提供商品而已),已经算是之前的人脉在起作用了。


    都是《庭审》的广告商呢。


    “参与奖就很多了,我们几乎是能弄到什么就准备什么。有一打一打的罐装啤酒、袋装卷纸、洗发水套装、桌面打火机、咖啡杯……因为价值不一,我们弄了一个转盘抽奖装置。挑战失败的参与者可以抽奖确定奖品,总之不会让他们空手而归。”


    相比起最终大奖,这种参与奖的价值就低多了,拉到这类商品赞助会容易一些——对于商家来说,提供足够几期节目使用的商品,其实也没多少成本。就算节目没能播出,亏损也不值一提。可一旦节目播出,哪怕没有走红,那也值了!


    “听起来还不错,算是有一些吸引力了……毕竟来水上乐园的游客玩乐园的设施是玩,几分钟的挑战也是玩耍,还能换一份小礼品也算不错了。更别说还有机会挑战最终大奖……洗衣机和冰箱很不错,以后节目如果大受欢迎,说不定我们还可以准备电视机、冷气机,甚至汽车,作为奖品。”丽莲已经畅想未来的情况了。


    当然,再畅想未来,也只能立足当下。当下的情况就是,《水上大闯关》没什么名气,在水上乐园开始录制时,报名挑战的人都寥寥无几。


    幸亏提前雇了参加挑战的人,再加上这个时候是录播,可以将冷场的部分剪辑掉,倒是不太影响播出效果……


    录制第一期时,丽莲基本是全程跟着的。不只是确定制作组的运转,还要看主持人能不能抓住这档节目的要点——这类节目,其实对主持人的水平要求不高,但也不是完全没要求,至少不能拖泥带水!


    毕竟大家都是看挑战过程中或紧张刺激,或出洋相的种种,当然,最终成功带来的振奋也是观看动力之一,主持人总是罗里吧嗦算怎么回事?


    另外,主持人还要偶尔烘托气氛,在挑战者挑战时搞点画外音……


    第一天的节目录下来,丽莲还算满意,毕竟万事开头难嘛。而这一天,《水上大闯关》只送出了两份最终大奖——一份是普通挑战者拿到的,另一份则是雇的一个小伙子拿到的。后者虽然是雇的,但当时承诺过,拿到了奖品就是他们的。


    “就这样吧,不过第三关的音乐可以换一下,需要更简洁的。”丽莲只提出了一个修改意见。其实在她看来,节目改进的空间还很大,不过现在才刚刚开始,观众对这类节目也不了解,不会有更高的期待,所以不着急。可以等到以后再做改进,优化节目、增加新鲜感。


    这类水上闯关节目,也会用一些BGM,不过都是很简单的那种,既烘托紧张气氛,又不会喧宾夺主。其他关卡丽莲听起来都还可以,只有第三关,不知道是不是没注意,用了此时一首挺high的流行曲曲子,这就显得过于复杂了。


    导演记下了这一点,承诺下次就改——下次录制时,丽莲依旧到场,果然就改了。


    不只是音乐上完成了一次修改,丽莲还发现节目组经过第一次录制,几乎是立刻熟练了很多(和《水上大闯关》这档节目足够简单也有关)。而且,这次在水上乐园举行挑战,主动参与的游客也多多了……可能是上次录制的事传开了,以及奖品的激励作用吧。


    丽莲连续三次观看节目组录制,确定他们没问题后,就没有再去了。主要是,她还有更重要的工作——想办法把《水上大闯关》这档节目推销出去。


    不过,就在丽莲见此时一些电视台她能见到的中层时,弗莱明的电话打来了。


    “您真的制作了一档娱乐节目?”电话那头的弗莱明相当吃惊的口吻:“说实话,我还以为那事儿已经告吹了呢……”


    丽莲和弗莱明说过自己影视制作公司的生意,还说过先做一档娱乐节目的打算。当时的弗莱明还说了,会帮她找门路卖节目——说这话的时候,弗莱明绝对是真心的,他也没必要骗丽莲。不过,作为一个懒散浪荡的纨绔子弟,就不要指望他是一个多有记性的家伙了。


    提出帮忙没几天,因为丽莲也没有催他,他自己就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说实在的,因为丽莲的‘不积极’(没有对他耳提面命,反复强调这件事,这就是他眼里的‘不积极’了),他还以为这档节目黄了呢。


    这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虽说制作一档娱乐节目的成本相较于电视剧,下限是可以更低的,复杂程度也能减少。但是这依旧是一件花费很多、很复杂的事儿,丽莲即使靠写作可以跻身富贵阶层,涉足其中也很难吧?


    弗莱明不知道丽莲还通过投资赚了不少,也不知道她那档节目的成本取巧了,在此时真就是击穿地板的成本,会这样想倒不奇怪。


    “当然没有,难道您认为我是个说大话、有始无终的人吗?”丽莲故意一本正经地说。


    听到丽莲的严肃语气,弗莱明也跟着严肃了一些:“好吧,是我的错,您的确一向言出必行,是我认识的最可靠的人之一——从这一点来说,我倒是明白您为什么会和但泽那家伙是一对儿了。”


    “……我最近听说了您在联络一些电视台的中层,对吗?有结果了吗?”弗莱明询问。


    丽莲‘emmmm’了一声,才有些无奈地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结果。虽然也有人对这档节目感兴趣,但他们的条件非常苛刻,甚至有意购买下这档节目,然后由电视台自己制作。”


    “甚至还有一些家伙,似乎对我比对节目本身兴趣更大,给了我一些暗示……真是糟糕啊,不是吗?”


    “听起来确实是这样。”弗莱明倒是不意外会发生这种事。他不了解电视台,不了解节目制作与销售,还不了解这个时代的男人们吗?


    “好吧,好吧,真是个小可怜……”弗莱明笑了起来,不过他当然不是专门来嘲笑丽莲的,所以很快又说:“我来帮您吧,虽然上次忘了替您找门路,但正好这次有一个不错的机会——你知道贝比,贝比·佩利吗?”


    “我母亲和她父母家有一些亲戚关系,她最近要在巴哈马的别墅开一场宴会,也没忘记给纽约这边的朋友发请帖。我是说,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为你要一张……到时候我们一起去,你或许可以找机会和佩利夫人谈谈。”


    “或者直接和她的丈夫,我们的佩利先生,哥伦比亚电视台的boss谈。”


    第114章 那些兵荒马乱的日子(2)


    贝比·佩利是个很有名的人……不是这辈子,丽莲上辈子就知道她的大名——当然,这也和她作为一个编剧,总会了解一些奇人轶事有关。如果是在国内,普通人多数还是不知道这个名字的。


    贝比·佩利,本姓‘库欣’,父亲是非常有名的医生,被称作‘现代神经外科之父’。库欣家以经济条件、职业来说,属于精英中产,但如果说家族名望,则属于‘名门望族’之列了。


    这不奇怪,就算美利坚的医生赚的多,都到‘现代神经外科之父’的程度了,肯定也是没办法和大资本家比的,所以说是精英中产没毛病。至于‘名门望族’,则更多是因为家族传承,库欣家是典型的东海岸老钱家族。


    依靠这样的家庭背景,以及自身的美貌、才华等,贝比·佩利从小就是上流社会数得着的名媛佳丽。她还有两个姐姐,三姐妹一起被称之为‘神话般的库欣姐妹’,因为三姐妹的婚姻都很值得一说。


    贝比的两个姐姐,一个先嫁老钱家族掌门人,后嫁大画家,另一个嫁给了总统之子。至于她自己,前后两段婚姻,先嫁的是大家眼中最合适不过的权N代与富N代的结合——这位前夫,父亲是首席大法官的后代,母亲则是标准石油创始人的女儿,本身则是网球冠军。


    再婚嫁的就是如今这位哥伦比亚电视台的创始人兼老板了……在电视业蓬勃发展、金光璀璨的当下,这位佩利先生绝对是美国最有钱的人之一。


    他的问题在于,他是个犹太人。别说他们结婚那个年代了(四十年代),就算是当下,犹太人也还没到能上桌的时候。所以即使已经非常富贵了,佩利先生依旧因为暴发户和犹太人的双重身份,不被上流社会圈子真正接受。


    在和贝比结婚后问题得到了解决,这不只是因为贝比的家族给他提供了进入老钱圈子的背书,还因为贝比本身的魅力——她一直是上流社会圈子里引领风潮的那类女性,实际上,她确实是她所处时代最顶级的时尚icon。


    当然,如果只是时尚icon的话是不够的,但她的家世,她的社交能力,她的个人魅力,再加上时尚icon……这些结合在一起,让她成为了上流社会也当之无愧的明星。


    总之,社交这种事就是人捧人,既然大家都愿意捧贝比,自然也会对她的丈夫另眼相待——而且说实话,上流社会未必没有让佩利先生加入的想法。只是这年头老钱还比较要面子,不是说你足够有钱就会接纳你。


    贝比的出现就像是一个台阶,让传统的上流社会圈子有了接纳佩利先生的理由。是的,我们才不是拜倒在了那个暴发户的金山银山下呢,不过是因为他取了库欣家的女儿,那位堪称上流社会标准淑女的女士,所以才给他这个机会。


    不然怎么办呢?总不能拒绝库欣家的女婿、贝比女士的丈夫吧?


    当然了,除了留给后人八卦的、上流社会的婚姻,这位贝比女士本身就值得大书特书了——或许在六十年代的当下,哥伦比亚电视台老板的名头要有价值的多。但如果将时间尺度拉长到几十年、上百年,佩利先生也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资本家而已。


    贝比·佩利就不一样了,作为明星人物,后世人会津津乐道她的事,还会惊讶于老照片里她超凡脱俗的气韵(贝比·佩利留下了很多老照片,一部分是新闻媒体拍摄,一部分则是她作为模特专门拍的。年轻时候她做过时尚杂志的编辑兼模特,后来还多次入选《vogue》最佳着装)。


    上辈子丽莲就知道贝比·佩利,这辈子身在美国,来到纽约后,更是对这位社交场上女王一样的人物早有耳闻。她甚至见过对方两次,只是她们没有说过话,所以她不知道贝比知不知道她这个‘小人物’。


    丽莲可能不知道的是,贝比·佩利早就知道她了,而且不是一般的知道。


    “富尼叶小姐?您是在问我,那位女作家吗?”轻轻往头发上喷了一泵香水,年近五十的贝比·佩利听到丈夫提到这个名字,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


    镜子里的女人比实际看起来要年轻不少,说是四十出头也完全没问题。但不管怎么说,她这个年纪已经是无论怎么保养都遮不住衰老的时候了——当然也有例外,但那得是基因宠儿,人力能达到的极限就到此为止了。


    贝比·佩利长相美丽,这是先天和后天结合的结果,她先天就不错,后来又因为一次严重车祸,被迫做了重建了下巴和颧骨,还整了牙。这样的改变让她一下从普通美女成了惊艳四方的大美女,这证明了一点,整容手术这种事,从来无法无中生有,只能修复原本长相中的bug。


    bug没有了,原本就存在的优点就格外凸显了出来。


    贝比·佩利就是这样,她的眉眼、鼻子都是首屈一指的优越,缺点就在于面颊微微凹陷(不太严重的鞋拔子脸),以及轻微的地包天……那次车祸后的手术精准改变了她的问题,而手术真的特别成功,做的很自然,一点儿也看不出来。


    有了这样的幸运,美神似乎并没有再次眷顾她,再给她青春永驻的荣幸……虽然得益于金钱和花费的精力,她比同龄人看起来普遍年轻不少。


    “是的,亲爱的……我的一个经理告诉我,最好能能从她那儿拿到一份授权……”佩利先生嘟囔了一声:“我记得你好像见过她?你曾和我提起过她……”


    贝比和丈夫的关系很普通,他们本来就是名誉与金钱的结合,婚后也没有太多感情。实际上,佩利先生从来没有少过情人,很早就不再碰贝比了——不过,他们结婚一开始就不是因为感情,所以见到种种不堪后也能维持的下去。


    而且,佩利先生虽然不爱这个他人眼中堪称完美的名门淑女,但他满意有一个这样能增光添彩,能替他打理好一切家庭事务,应付社交场游刃有余的妻子。


    “是的,我和您提及过富尼叶小姐一次……”贝比缓缓点头,回忆起了第一次见到‘丽莲·富尼叶’时的事儿。


    那是在长岛的一个奢华派对上,她向往常一样精心装扮,出席之后立刻成为了派对里的焦点——虽然她已经年近五十了,对于绝大多数男性都没有了那种来自异性的吸引力,但她用自己在圈子里的权威地位,维持了另一种向心力。


    维持这种向心力,这种社交界红人的地位非常辛苦,但即使这样,贝比也没有一刻放松过。所以她的朋友曾经评价过她,她唯一的不完美就是太完美了……而想也知道了,这需要多费劲!


    之所以这样,说到底还是她所处的年代,对‘完美全职太太’的苛刻要求导致的——贝比生于1915年,她进入社交界是三十年代初,之后的三十年,即使期间有过女性地位崛起(二战前后),不少女性在那个时间节点上有了更多追求,也改变不了社会主体、主流,依旧将‘全职主妇’当作女性的唯一未来。


    谁知道呢,再过十年世界就不一样了,贝比也是能见证这一社会变迁的……


    然而那到底是以后了,以当下而言,贝比要确保自己不会犯错,任何一个细节都堪称模范,能够成为上流社会学习的榜样。然后更重要的,得拥有一个足够大、也足够耀眼的社交名单。要将这个社会最受人尊敬的男人稳在自己的客厅里,然后还要有一些女性‘友人’——这些女性‘友人’并不见得真的是朋友,重要的是一定要有。


    简而言之,就是要前呼后拥,要让人确信,呆在自己身边,就呆在了这个社会最好的社交圈子里。


    为了达成这个目的,年轻时候的贝比甚至会和不少男士调情——其实现在也会调情,只不过现在的调情只是一种假装,男士和她都心知肚明是逢场作戏……这并不是说贝比没有魅力了,而是男人就是如此,即使是‘完美的贝比’,也不可能在这个年纪还有吸引力。


    所以贝比注意到自己的一个熟人(三十多岁,曾经在贝比四十岁左右,最后的花期里,对她大献殷勤过),走向了站在不远处的一位年轻女士。看到那位年轻小姐时,她挑了挑眉——这是个她没见过的生面孔。


    但这样一张令人印象深刻的脸,只要是上流社会出身的名媛,怎么会陌生?所以贝比很快就猜到了,这位年轻的女士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出身。


    当然了,这不是重点,即使是她现在的核心圈子里,也不止一位出身底层的夫人——她一直认为美国是片热土,一文不名的男人可以在此白手起家,获得家财万贯。女人也一样,可以用自己的方式拿到想要的……只要她足够聪明,再有一点点运气。


    “您是在看富尼叶小姐吗?”有人注意到了贝比凝视的目光,便问她。


    “富尼叶小姐?”贝比从没听过这个名字。


    “是的,富尼叶,丽莲·富尼叶……您或许没听过她这个名字,但她另一个名字您或许知道——‘李夫人’,这是富尼叶小姐的笔名,她用这个名字写了《驱魔夫妻》、《通灵之战》,这可是近两年最受欢迎的小说。”


    “大家都说她才华横溢,是当代的简·奥斯汀……不过,当她正式出现在名流圈,相比起才华,多数男人还是只能看到她的美貌。她真美,是不是?让我想起了二三十年前的您,美丽又有气度……真不可思议,我是说,以她的出身,是不该有那样的气度的。”


    贝比这才想起来,自己有一次听人提到过‘丽莲·富尼叶’。不过说的很简单,只说是个绝代佳丽进入了名流圈,她对此不放在心上,所以不怎么记得了——说实在的,年轻时候贝比还会因为其他姑娘的美丽暗暗提防对方抢风头,现在基本已经不会关注有什么年轻漂亮的小姐进入社交界了。


    她就算有所竞争,也是和她一样的顶级贵妇竞争,毕竟年轻名媛和贵妇虽然也有‘同场竞技’的时候,但大多数时候她们根本不在同一个赛道上——不是闲得无聊,总要雌竞,而是贝比进入社交界后,三十年的时间里,这个社会中,女性被困在了这样的处境里。


    应该说,贝比根本不把年轻的小姑娘放在眼里,认为年轻女孩们的手段还不够成熟,她轻而易举可以看穿其中的幼稚。也还没有完全了解自己的优缺点,包括内在的和外在的,然后做到扬长避短……


    更不要说,社交生态位完全不一样,连比较的必要性都缺乏。


    所以当时的贝比没有在乎一个他人口中是‘绝代佳丽’的年轻女孩儿,至于传闻中那些她听来太过夸张的赞美,听了也就听了。她一向知道圈子里的传闻就是这样的,有真实的部分,但虚假的部分也很多,信一半也就算了。


    这方面,她本人就是绝好的例子,听听那些放在她身上的溢美之词吧:‘从来没见过她不吸引人的时候’‘她走进一个房间,人们会为她屏息一分钟’‘每个餐厅的服务员都会爱上她’‘贝比看你一眼,你就融化了’……


    有时候,贝比会沉浸在这种过分的恭维中,飘飘然地觉得自己真就是那样。有时候又会觉得自己很糟糕,那些话完全是上流社会逢场作戏的谎言。不过,当她能够理智思考的时候她都知道,她没那么糟糕,但也没那么好。


    上流社会的赞美要打折了来听,不过用来确立自己地位时,又要不打折扣地用上……这就是‘人捧人’吧,贝比认为这和男人确立自己在社会中的优越地位没什么不同。不完全是假的,但很大部分都是虚张声势。


    然而,当贝比第一次见到‘丽莲·富尼叶’惊讶地发现,关于这个年轻女孩儿的传闻居然没有任何夸张的成分——这确实是拥有殿堂级美貌的姑娘,她是娇媚到了极点的,仿佛是世界上最冶艳的花,呼吸之间就要让人恍惚。


    但真正让人惊讶的其实并非美貌,像贝比这样长红社交界30年的人,早就明白一点了:只要不是太丑的姑娘,经过精心地妆点,穿上华服,戴上珠宝,精心化妆,选择合适的鞋子和其他各种美丽配饰,都能成为男士们竞相追逐的美女。


    相比起来,一个女人的品味,从小受到的这方面的教导,其实要比她原本的长相,作用更大!


    ‘丽莲·富尼叶’确实美貌,但如果只是美貌,以她那底层的出身,随随便便展露出俗气的底色,就够让人倒胃口了——当然,很多美国人其实是喜欢这种美女的,好莱坞的电影里很多这样的女主角。只是这种喜欢,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审视,和真正的欣赏可不一样。


    真正上流社会的社交圈里,这样拥有漂亮脸蛋的她们,也经常比不过一些容貌不如她们,甚至连财富也不如她们的东海岸老钱家族的小姐(东海岸老钱家族传了几代后,旁支也不见得多有钱,而很多暴发户,家里是不缺钱的)。其中的差别,微妙而又确实存在。


    ‘丽莲·富尼叶’的美貌或许超出一般,所以作用也更大一些,不是那种普通的漂亮小妞能比的。但也就是一开始的时候起作用而已,当过了对她美貌的迷恋期,也就是那么回事儿了——这上面,每过两年就会换一茬儿的‘名媛’就是最好的例证。


    这里所说的名媛,并不是出身富贵之家、活跃于名流圈的年轻小姐。而是出身底层,成为了小演员、模特,甚至高级交际花,凭美貌跻身上流圈子的一类女性。


    这类女性出现在上流圈子,当然也是为了钓金龟婿。其中很少有人能获得成功,只有聪明且有运气的才能这样。聪明和运气只有一个的,一般也能找到一个中产阶级丈夫。至于不聪明又运气不够的,没人知道她们最后去哪儿了,好像就是慢慢消失了。


    最开始时,这些姑娘中,总有几个会成为季度式的红人!红到走到哪里都有人认识,男士们对她们趋之若鹜,她们的风头甚至要压过绝大多数真正的名媛。只是,也就是一个季度而已,下个季度就换新人了。


    而失去了‘红气’带来的光环,男士们的态度就变了。倒不是说态度变得很差,毕竟依旧是年轻美女,‘绅士风度’嘛,表面总是过得去。但曾经那种‘捧着’她们,仿佛她们是女王、公主一样的境况是不会再有了。然后再过一两年,不必外界如何,她们自己就选好了去路。


    让贝比意外的是,这个出身底层的姑娘,拥有的却是很多东海岸‘黄蜂贵族’家庭的子女都没有的高贵气度——所谓‘黄蜂贵族’,即是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的意思,缩写为‘wasp’,黄蜂的意思。


    美国最初正是由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建立的,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家庭的孩子,不一定是这个国家的‘贵族’。但如果这个家庭还体面优渥、扎根美国数代,那就不用怀疑了,一定是美国的老钱,还是最苗正根红的那种。


    嗯,怎么说呢,这也算是一种误会吧。贝比认为的高度气度,其实就是丽莲那经常会显得冷淡、疏离的气质——她在这个世界总是有些格格不入的,而且对于这个世界一切物质性的东西,她都很难真正沉溺。


    一方面是因为格格不入本身早就的无法投入,另一方面则是她来自于好几十年后……很多这个时代顶级的东西,在她看来其实也很普通。或者哪怕上辈子没接触过,但托自媒体发达的福,总是看到别人炫耀过的,这让她很难一下被冲击到。


    后世曾有一句话,所谓贵气,就是欲望被充分满足后的疲倦感……这和丽莲当下表露出来的十分相似。


    而这也是贝比对‘高贵气度’的终极理解,那是一种满不在乎的随意,甚至冷漠——那些被大家称作‘贵族’的人总是满不在乎,因为虚荣心、欲望等等经常被满足,以至于他们面对一些人、一些事的时候会显得冷漠。


    她的前夫就是如此,至于现任丈夫,倒是没那么‘满不在乎’。相反,他是个欲望过于强烈的人,他的优点是精明、敢想敢干、敢打敢拼,永远对‘往上爬’充满了动力,这也是支撑他走到现在位置的根本……这样的人,根本不可能‘满不在乎’。


    另外,除了所谓的‘高贵气度’,丽莲·富尼叶更让贝比印象深刻的是她的气质。那是一种很难言明的神秘感,很多年轻女孩儿吸引力不如有经历的女人的原因就在这里了,后者总是让男人很有探索欲。


    这样一个年轻姑娘有这样的神秘感,却也没有显得老气横秋,与之不相称。因为她的神秘,不会让人想到古老的羊皮纸上写下的过去的箴言,要破解尘封千年的秘密。也不会让人想到幽暗的树林深处,一片等着人去探索的‘处女地’……


    更容易让人联想到的是未知的生物,传说中美丽的精灵、花中仙女之类。带着轻盈的浪漫,一点儿少女对未知世界的好奇,一点点忧伤。


    从回忆中抽离,贝比看向镜子中穿着浴袍的丈夫,不动声色地问:“您怎么突然问起富尼叶小姐啦?”


    佩利先生解释说:“因为她去年出版的那部小说,您读过吗?名叫《通灵之战》。”


    “是的,我读过,因为这部小说的前作,《驱魔夫妻》太出名了。就连我的一些朋友,一些以高级品味出名的、仿佛不会读这类消遣式商业小说女士和先生,他们竟然也读了这本书。我不想落伍,在大家谈及这部小说时无话可说。”


    贝比对《驱魔夫妻》这部小说的印象很深,并非因为故事的想象力,构建了一个驱魔宇宙什么的,而是里面男女主人公夫妻关系的描述——女主角丽萨真是个让人羡慕的女子,她真正意义上和她的丈夫是平等的,她的人生也完全由自己掌握。


    被所有人羡慕,视作各行各业女性榜样的贝比这样想着。


    “您知道就好,那部《通灵之战》也很火爆,而且引起了我们观众的注意……大家都说,想要看一档故事里‘通灵之战’那样的节目,邀请一些灵媒、驱魔师、占卜家、女巫、萨满……总之你知道的,就是那类奇怪的人,到节目里竞赛……”


    “虽然我不信那些事儿,但不得不说,那些人中有一部分人是有能耐的,能够‘唬住人’……让一群这样的人竞赛,无论是真是假,总是有看点的。”佩利先生总算说到了事情的缘由。


    说起来也很简单,就是哥伦比亚电视台想要购买《通灵之战》节目授权,顺便让丽莲当个挂名顾问。


    其实以此时电视产业不规范的程度,根本不需要这个授权就能做《通灵之战》。但看中《通灵之战》的不只是哥伦比亚电视台,还有别的电视台,所以只是通过这种方式宣示‘正统’——我们才是正牌的《通灵之战》,毕竟有《通灵之战》的作者站台嘛!


    第115章 那些兵荒马乱的日子(3)


    佩利先生希望通过妻子联络《通灵之战》的作者,拿到节目授权,而不是让电视台的下属去做这件事,在这个时代还挺正常的——虽然任何时代都讲究私人关系,但六十年代总比21世纪更讲究这些,很多合作都是在私下交际中达成的。


    相比起公对公,私对私就是能事半功倍嘛!


    让贝比没想到的是,还没等她通过朋友联络丽莲,向她发出邀请,弗莱明·富兰克林就来向她索要巴哈马派对的邀请函了。这是一件奇怪的事儿,因为弗莱明自己本来就有邀请函,再多要一张是为什么呢?


    “我的一位朋友,或许您也知道,富尼叶小姐,丽莲·富尼叶,那位炙手可热的女作家。”弗莱明和自己母亲那边的这位远亲笑嘻嘻地说:“她有件事想和您谈谈……她是个很有野心的姑娘,自己开了一家影视制作公司,最近制作了一档节目……”


    不用说完,贝比也知道为什么丽莲要见她了……不过真没想到会这么巧,就在她要找丽莲的时候,丽莲也找上了她。


    这当然是好事,想到这里的贝比立刻答应了下来,多给了弗莱明一张邀请函,并说:“请转告富尼叶小姐,能邀请到她这样的好客人,实乃佩利家的荣幸——如果能够更荣幸一些,我想邀请她和我们一起出发,乘坐威廉的飞机。”


    ‘威廉’是佩利先生的名字,这里说的威廉的飞机,其实是指私人飞机。不同于几十年后,私人飞机几乎是富豪的标配,在1963年,即使是顶级富豪,也不是人人都持有私人飞机的。


    弗莱明没想到贝利这样‘热情’,不过这总是好事,所以高高兴兴答应了下来。而到了出发去巴哈马的日子,丽莲和弗莱明一起出现在了机场,登上了那架属于威廉·佩利的私人飞机——说实话,内部空间有些小。


    和后世顶级富豪的大型私人飞机不同,这更像是普通富豪也能拥有的小型私人飞机。但这也没什么可奇怪的,当下稍微大一些的客运飞机都是喷气式飞机,不只是更大,还更平稳、更安静。而在私人飞机领域,还没听说过喷气式飞机呢!


    “……说实话,贝比,威廉都那么有钱了,干嘛不去订购一架喷气式飞机?”飞机上,另一位邀请同行的朋友,在飞机起飞时就忍不住‘抱怨’:“这样的小型客机,起飞时最难受了,螺旋桨驱动的弊端?真受不了这种不稳定的感觉……这让我觉得很不安全。”


    “喷气式飞机?我的确听说有些喷气式飞机的制造商愿意接受私人客户……最近有谁订购了喷气式飞机吗?”有人好奇地问。


    弗莱明这时报了一个名字,然后兴致勃勃地说:“听说是利尔23型,听起来真不错,是不是?不过要等到明年才能交付使用……希望到时候我能被邀请上去体验一番。”


    “如果体验良好,亲爱的,您可以让老富兰克林先生也买一架……那样您就能随时使用了。这比您自己买还好,甚至不需要您出养机组的钱和油钱。”刚刚‘抱怨’的那位这时笑了笑,调侃起了弗莱明。


    “其实我不太明白,为什么现在的富豪都痴迷于私人飞机……我的意思是,其实没必要,不是吗?”一位男士带上来的女伴忍不住道:“航空公司大型客机会更加安全、迅捷,如果希望旅途舒适一些,也有头等舱可选。”


    要说私人飞机方便,其实是没有的,哪怕几十年后的私人飞机,也谈不到比商用飞机方便——听起来自己的飞机,想走就走,挺不错的。但是,以后世商用飞机的航班密度,也等不了几次飞机吧?更别说,前者还要申请航线什么的,根本做不到想走就走。


    而在现在,更是如此了,私人飞机相比起商用客机,甚至连速度优势都没有!也不如人家安全。


    “大概是一种炫耀性消费吧。”丽莲坐在贝比对面的位置,笑了笑说:“当代社会,金钱是确定等级的关键,但大家不可能将自己的账户余额公之于众。所以人们经常只能通过消费来确定各自所处的位置,这催生了很多炫耀性消费。”


    “私人飞机只是其中一种……所以我敢断言,喷气式飞机很快会在私人飞机领域流行起来……有钱的阔佬们根本无法忍受——当大家的飞机一起出现在机场,对面那个家伙的飞机居然比我的更大!天呐,大概会焦虑吧。”丽莲以一种揶揄的语气说道。


    这番话也不是瞎说的,在私人飞机已经卷无可卷的几十年后,大家转而去卷私人游艇了。这就导致,大富豪的游艇越造越大,每艘都是天价!


    “哦,富尼叶小姐……作家都是这样吗?既有趣又刻薄?”贝比注视着丽莲,微笑着摇了摇头。在美国,‘刻薄’有时并不是一个贬义词,尤其是和‘有趣’连起来使用时。只能说,社交场上,最可怕的是无聊!


    “我想起了几年前,不,快十年了,第一次见杜鲁门时的事儿,甚至那次也是在这架飞机上……那是1955年的冬天——他也是我们宴会上的座上宾,就那一次,他就镇住了我们所有人。威廉在那之后就对我说,以后每一次宴会都得邀请他。”贝比叹息着说。


    站在贝比的视角,这绝对是夸奖了。他所说的杜鲁门,并不是那位总统杜鲁门,而是杜鲁门·卡波特,那位知名作家,写出《蒂凡尼的早餐》的那位。而他不仅仅是一位知名作家,还是社交场上的红人,是纽约的社交名流之一!也是贝比的密友。


    “真可惜,最近杜鲁门实在太忙了,他需要应付出版社。他对我说,如果这个月底再拿不出稿件,出版社和他的经纪人都会杀了他的……如果不是这样,他也应该和我们一起去巴哈马,那样您就可以见见他了。”


    贝比问丽莲:“富尼叶小姐和杜鲁门见过吗?”


    “在纽约的一些派对上见过,但我们并未说过话。”丽莲笑了笑:“我还在上大学,一边上学一边写作,没什么时间社交。”


    “哦,真可惜……”贝比再次说了可惜,欣赏地说:“听说您在哥伦比亚大学上学?那是一所好学校,不是吗?您完全是凭自己的能力去的那儿,考上那儿的时候您还一文不名呢。”


    “是的,我正是为了赚到大学学费才走上写作这条路的……即使是在藤校中,哥伦比亚大学也非常贵了。”丽莲并不介意说起自己的过去,这一点和此时很多出身底层,后来发迹的人不一样。


    男性中还好一些,美国是新大陆上建立的国家,至少这个时代还经常见到白手起家、靠个人奋斗改变命运的家伙。这种‘美国梦’甚至是一种政治正确,挺多富二代创业都愿意宣传成白手起家,就是为了蹭这个‘政治正确’。


    女性就不一样了,更容易受到出身束缚。即使一个女孩后来发达了,也很难毫无芥蒂地说起自己寒促的出身——当然,这也和这年头女孩们发达的路径狭窄有关,出身底层的女孩要发达,多数都是要靠漂亮的脸蛋、不错的运气,以及好头脑,来钓金龟婿。


    这样的女孩,即使真的嫁入豪门,曾经的出身也会让别人谈及她时,若有若无地轻视。甚至下意识觉得她能和现在的丈夫结婚,一定是耍了见不得人的手段……本来就不配得到尊重。


    这种情况下,她们一旦有什么不足,总会被人联系上她的出身,认为这正是她糟糕的出身带来的——以出身论人,这是最无力的,因为这是天生的,后来再努力也无法改变。


    “我竟然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事儿。”之前‘抱怨’的那位女士插话:“我读过您的《驱魔夫妻》系列,那真是非常有趣的故事,我能从中看到您惊人的才华……虽然总有人宣扬,商业性的消遣小说不需要才华,那些纯文学的作品才是真正有价值的作品。但说实在的,消遣小说要赚钱的多,写消遣小说的作家也更多,要从中脱颖而出很不容易。”


    “纯文学和消遣小说,是两种不同的类型,对应的也是不同的才华,为了抬高前者而否定后者,是不是太高傲了呢?”


    “我甚至认为,纯文学写的很好的那些作家,他们也不一定能写好消遣小说。”这位女士笑了笑,对丽莲点了点头:“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来说,哥伦比亚大学那昂贵的学费算是第一次做了好事,它让您这样才华横溢的作家出现了。”


    “唐娜?”贝比有些意外地看向这位女士:“我从来不知道,你也是富尼叶小姐的读者……您在得知今晚同行的旅伴中有富尼叶小姐时,表现得多么寻常啊!”


    “那只是因为我不想大惊小怪而已……而且我喜欢富尼叶小姐的作品,却不见得要和她本人交朋友——不过,刚刚我改变了主意,富尼叶小姐比我想的要更有趣。”名叫‘唐娜’的女士笑着说。


    唐娜·莫里斯,来自一个精英中产家庭,家境优渥。但让她能够和贝比这种顶豪交朋友的原因,并不是她的出身(毕竟还够不上),而是因为她是一位知名的歌唱家……名气弥补了金钱上的差距。


    丽莲和贝比,以及贝比亲密的几位女伴说话,她没有刻意迎合,但话说回来,这些女士也不需要她迎合——不是说她们就超凡脱俗,不喜欢被人奉承讨好了,只是那类奉承讨好的人对她们来说是一类,以平等的方式相处的是另一类。


    前者很难成为真正的朋友,当然,后者也不见得能成为朋友。尤其是没什么特别之处的后者,大概连交集都不会有吧?


    丽莲的见识、个人意志等,在这个时代当然是出类拔萃的,只要她想,很容易成为人群中的焦点。虽说成为人群中的焦点不一定会被人喜欢,但不可否认,社交圈里的人群焦点,本来就是‘强者’了,必然会吸引他人靠拢。


    美国的社会环境下,这一点尤甚——美国人是极度重视社交,重视一个人能否成为人群焦点的,这是个人评价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所以一些能体现出这一点的集体活动,会是一个学生非常重要的履历,对他们申请的学校来说,可能比成绩更重要!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吧,当飞机抵达巴哈马时,贝比的几位女伴已然对她另眼相待。


    他们落地后,并不是乘坐同一辆车去往佩利家在巴哈马的别墅,而是分乘了几辆车。丽莲和弗莱明乘的是一辆别克车,跟在贝比和两位女伴乘坐的车子后面——


    “这位富尼叶小姐和我想象得很不一样,她可不是那类掘金女郎……我听说,那位小但泽深爱着她?真奇怪,他们怎么还没结婚。”一位贝比的女伴有些奇怪地道。


    丽莲和克里斯托弗一起在社交界亮相有一段时间了,大家都知道他们是一对儿。如果是在几十年后,大家不会奇怪两人交往这么久也不结婚(实际以后世的标准,这个交往时间远不到一定要结婚的时候)。但在六十年代,‘爱情长跑’才是天大的怪事!


    除非是这对小情侣很贫穷,但又偏偏属于中产阶级,不能随随便便结婚。为了结婚需要攒钱,这才工作、储蓄数年,才正式结婚。


    而丽莲和克里斯托弗显然不属于这种情况,只要他们想,立刻就刻意办一场轰动上流社会的婚礼。


    “现在的姑娘们比我们那一代更早结婚,不是吗?大家都相信,对于女孩儿来说,只有婚姻才是最重要的,是彩虹那头的那罐金子。除此以外,别的都是过眼云烟、不稳定的……”这位女伴摇了摇头,也不知道她是赞同,还是不赞同。


    唐娜·莫里斯挑了挑眉:“即使年轻的姑娘们都早早结婚,对富尼叶小姐来说也太早了,她才20岁……太年轻了,真的太年轻了。”


    “但女孩儿的青春就那几年,现在或许会觉得富尼叶小姐太年轻。但只要等几年,超过22岁,婚姻就会变得迫在眉睫……一个22岁的姑娘结婚,大家会觉得‘适龄’,可一旦超过25岁,大家就会说,太老了,真的太老了!这个时候要是能找到一个体面的结婚对象,大家都会说她撞大运了。”


    那位女伴摇摇头:“更何况,那位小但泽那样的结婚对象可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如果富尼叶小姐真的聪明,她应该牢牢抓住,尽早结婚才是——当然,我们亲爱的小弗莱明也不错,看起来弗莱明也很喜欢她?”


    “听说他们是好朋友。”贝比这时才开口:“看起来他们确实只是朋友,我是说,我并没有在这对儿俊男靓女间看到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您知道的,那种事儿瞒不住有心人的眼睛。”


    “真是怪事儿,一个绝代佳丽和一个花花公子,只是朋友?”那位女伴又摇了摇头:“这年头的怪事儿越来越多了,是不是?”


    “当然,不管怎么说,富尼叶小姐是个很不错的姑娘,她年轻、漂亮、聪明——而且谁都看得出来她前途远大。”这位女伴并没有纠结,而是对贝比得出结论一样说道:“即使不是小但泽、弗莱明,总会是其他富有的男人……她这一生不会吃苦的。”


    “将她纳入您的社交圈是不错的选择。”这位女伴并不知道贝比邀请丽莲来参加这次派对,甚至还让丽莲乘佩利家的私人飞机一起来的真正原因。她只是正常地猜测,贝比是想将丽莲这个社交圈新晋红人拉入自己的圈子。


    贝比有自己的核心圈子,都是美国上流社会最有‘权势’的女人。这些女人在大作家杜鲁门·卡波特那儿还有一个专门的形容词‘天鹅’——一种总是成群结队出现的优雅动物,更重要的是,当天鹅优雅平静地在水面泅水时,别人看不到的水下,却是拼命划动的蹼。


    杜鲁门·卡波特不愧是知名作家,还是很敏锐的。他几乎一眼看穿了大部分上流社会贵妇的真实处境,是的,她们优雅端庄、聪明美好,一切都是这个社会对女性要求的模范。更重要的是,她们看起来毫不费力就坐到了这些。


    然而,其实只有拼尽全力,才能看起来毫不费力。所谓‘举重若轻’,并不是真的轻,而是看起来轻罢了。


    贝比没有否定这话,虽然一开始邀请丽莲来是因为丈夫的话,但今天接触丽莲后,她也对这个年轻女孩儿有了一些好奇心——就像这位女伴说的那样,将这样一个‘前途远大’的姑娘纳入自己的圈子,没什么不好的。


    而且她本人确实很出色,这样的女性进入她的圈子,补充新鲜血液的同时,也不会拉低原本的档次……这一点很重要!


    要知道,贝比的核心圈子都是些什么人啊!有肯尼迪总统的夫人,杰奎琳·肯尼迪的妹妹——这位女士其实也不可小觑,在杰奎琳·肯尼迪成为总统夫人前,她在社交界甚至隐隐压自己姐姐一头!不过总统夫人这个身份确实加分太多了。


    还有C.Z.Guest,论出身,她是‘波士顿婆罗门’,即最早移民到美国的富裕新教家庭后代——那个年代移民到美国的新教家庭很多,富裕新教家庭就是凤毛麟角了。凭借早期资本优势,这批数量不多的家庭,大多发展成了东海岸的老钱家族。


    C.Z.Guest家还不只是有钱,而是生活方式都和美国很多富贵人家不一样,这也造就了她个人风格上的突出。


    美国的有钱人和中产阶级,前者只是更有钱而已,生活方式其实没有什么不同。他们吃差不多的东西,不过前者可能在更优雅的环境中用餐。他们也都日常穿成衣,手工定制的服装只有大场合才需要。娱乐方式也差不多,都是通俗小说、好莱坞电影、外出旅行等。


    是的,有钱人能得到更优质的服务,让一切都尽善尽美,但事情没有本质上的不同。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和中产阶级的孩子相处,也不会有文化上的隔阂。


    实际上,如果二者传现在同一个场合,大家是无法分辨他们的——C.Z.Guest就不同了,她出现在那儿,大家就知道她是个‘贵族’……因为她家一直是以英伦上流家庭的方式生活的,家里的女儿当然也是按照英伦淑女的方式培养。


    虽说,这年头英国也没落了,但好歹是曾经的日不落帝国,还统治过世界两三百年。如果再加上统治世界以前的历史,英国也不是没有根底和传统的地方……呵呵,富贵了两三百年,按照华夏的算法,这也算一个王朝了,贯穿一整个王朝下来,也该学会吃穿、礼仪,形成自己一套讲究了。


    C.Z.Guest的不同也不是此时上流社会的无脑吹捧,而是有很多顶级艺术家认可的,很多艺术家都公开承认C.Z.Guest是他们的缪斯,为她写过文章、画过画——比如说达利,又比如说安迪·沃霍尔、迪亚哥·里韦拉……


    贝利的核心朋友圈里,还有一位不得不提的人物南希·凯斯,她是另一类女性的代表。相比起‘波士顿婆罗门’家庭的C.Z.Guest,又或者总统夫人的妹妹(杰奎琳能够嫁给政治世家出身的肯尼迪,本身的出身也是不差的),南希·凯斯可以说是出身底层!


    她最初是做模特进入了上流圈,这个时候还谈不到地位。但她很聪明,别的同行靠美貌或许只能嫁中产阶级的时候,她却能不断和好莱坞名人交往——她前两段婚姻也体现出了这一点,一位是好莱坞知名导演,一位是知名制片人。


    嗯,从导演到制片人,也可以看出是在往上走了。导演就算再厉害,也只是‘打工的’,制片人却是更接近资本了,这一点在六十年代尤其是真理!


    而到了她现在的婚姻,她的丈夫已经是一位家财万贯的大亨了……真的是不断向上走啊!如果是在几十年后,这种靠婚姻不断向上走的女性,大概很难被当作‘大女主’。但在南希·凯斯所处的时代,女性上升空间狭窄的时代,她就是‘大女主’!


    第116章 那些兵荒马乱的日子(4)


    丽莲这一趟巴哈马没有白跑,不仅仅是享受了巴哈马的美丽海滩、佩利家的宫殿式别墅、堪称奢华的晚宴……更重要的是,她和佩利夫人贝比女士说上了话,而让丽莲惊喜的是,哥伦比亚电视台恰好对她也有所求!


    虽然那并不是什么大事,毕竟此时电视剧是新兴事物,相关的版权问题很难严格规范,里面有太多漏洞可钻了——尤其哥伦比亚电视台是庞然大物,丽莲只是各‘小作家’,更无法抗衡了!


    真要说,对方要用《通灵之战》的设定做节目,主动找上门求合作,其实还是她赚了!哪怕没有别的好处,等到节目开播,不也是对她作品的一次宣传吗?比起原作小说,电视这种新媒介,却是受众大得多了。


    要知道1963年的美国,几乎家家户户都有电视!


    于是,就在这种双方都很满意的情况下,双方做了口头约定。而等到丽莲回到纽约第二天,哥伦比亚电视台一个负责采购节目的经理人就打电话和丽莲约时间了——他们约了当天下午见面,就在‘黄金时代’的办公室,这样方便看一看节目的质量。


    这位经理人接到的指示是,只要节目不是太离谱就买下来……反正哥伦比亚电视台也不只有一个频道。他们是电视网络的形式,旗下有很多地方电视台,只是大家共享很多内容而已。到时候,节目一般般,哥伦比亚电视台本身不适合播放,丢给下面随便哪个地方电视台也行。


    当然,如果是这样,就不要指望哥伦比亚电视台出多少钱了。随行就市,总不能让自己亏本吧?


    因为这个指示,经理人其实没有报太大期待,以为丽莲也只是此时电视业大火之下,凑热闹的创业者之一。只不过有过硬的关系,居然能直接和boss搭上——人本能会觉得,这种走私人关系的一定缺乏实力。


    不过,在‘黄金时代’的办公室里,看到了前两期节目的录像带,让经理人大为改观。首先这是一档新节目,此前也没有看过,光是创意就很有意思了。其次,他作为观众觉得节目本身还是挺有趣的,至少他愿意坐在办公室里看完,而不是看着看着就不耐烦起来。


    这种节目做不了王牌节目,但根据他的经验,在一些收视率一般的时段,拿来填充无聊时间也挺不错的。


    不过,如果是这样的话,就一个人说了不算了。所以他回去和boss报告了这件事,一天之后就高效率地组织起了一个‘看片会’——如果是哥伦比亚电视台本台要买节目,就不能是一个经理人说了算了,这是必要的流程。


    大家看完后的感觉和经理人也差不多,觉得这做不了王牌节目,但适合垃圾时间消遣(如果不是这种冲关挑战节目不适合夜间,用来填充深夜脱口秀后,到早间前的时间倒是挺合适的。不过就算晚上不行,白天的‘垃圾时间’也不少,并不用担心这档节目没地方放)。


    于是事情很快就说定了,几天之后,哥伦比亚电视台和丽莲签了合同。一份是采购合同,采购‘黄金时代’的节目《水上大闯关》。另一份就是授权合同了,丽莲授权哥伦比亚电视台使用‘通灵之战’这个名字,拍摄小说里相同的电视节目。


    得到授权后,早已准备好的节目团队立刻动作起来,对外宣传也喊得很大声,‘真实的《通灵之战》’的口号几乎是立刻成了广告slogan……看得出来,哥伦比亚电视台很重视这档节目,并不吝惜花钱花资源。


    相比之下,《水上大闯关》就是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开播之前几乎零宣传,哥伦比亚电视台完全是用这档节目填白天上午一段垃圾时间的——对此他们觉得挺值的,反正也没花多少钱,算起来《水上大闯关》一集是5000美元。


    丽莲觉得夏天最适合《水上大闯关》这种节目了,全年播放容易腻味,所以只打算每年做两三个月,算是一季(所以如果第一季反响好,电视台愿意续约,以后还会有第二季、第三季……)。这样算下来,一季哪怕做3个月,每天一集也才总共45万美元。


    对哥伦比亚电视台来说,45万美元3个月的节目,真的不算多!


    当下的电视台,尤其是哥伦比亚电视台这种业内top1的存在,是真的有钱,也舍得花钱。像是各台的王牌主持人,年薪都可以上百万了——要知道,这可是1963年,调查显示,此时全美的百万富翁也不超过80000人!


    一位王牌主持人就是如此高的工资,而这样的主持人一般只会主持一两档节目。由此可知,平均一档节目的主mc,就要用掉大几十万的成本了。而《水上大闯关》,虽说只有3个月,可总共只要45万,那也堪称便宜了。


    但对丽莲来说,就完全不是这样了,45万美金的收入,哪怕不计通胀,也是她两辈子赚的最大一笔了——之前《庭审》倒也赚了一些,但她投的没那么多,就算投资回报率高达两三倍,也没有这么多。更何况,那些钱其实根本没落到她的口袋,直接就折算成了《庭审》第二季的投资。


    等到新一季《庭审》的利润回笼,她大概就能从这上面大赚一笔了!到时候,数目倒是能超过45万……


    当然,这45万美金还需要除去成本才是她真正赚到的,而且现在还远不是落袋为安的时候,等到钱全部到账,至少得等到节目结束,晚一些拖到明年报税季又有什么奇怪的——这还是这年头电视业红火,大家都有钱,不愿意在‘内容创作者’那里留下不好的名声,以后难合作,所以账期不会太夸张!不然等几年也是有的。


    但不管怎么说,这真是好大一笔钱!丽莲这才真正明白,靠自己赚钱始终是有极限的,她做为年度级别的畅销书作家,在这一行已经算是到顶了(至少赚钱这一点上是的)。她的收入,也足够她住高级公寓、穿名牌服装、吃顶级餐厅,成为此时的1%!


    然而和真正的资本家相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靠自己的资本钱生钱,速度就是一日千里了!现在她的影视制作公司,做一档3个月的节目,就有45万美金进账,除掉成本,也还有二十多万的收益呢!


    嗯,主要是《水上大闯关》这档节目足够便宜,就连拍摄器材都是租的,丽莲打算前期先轻资产运营。等到成功了一两个项目,攒下一点底子了,再置办那些影视制作公司该有的东西——克里斯托弗也认可她这种稳健的运营方式。


    丽莲这种做法,就算失败了,对她本人也不会真的伤筋动骨。她靠着写作畅销书,依旧可以维持原本的生活质量。


    《水上大闯关》这档节目各方面能省则省,主要成本就是人力成本和器材租金了,一集2000美金出头就能搞定一点儿不奇怪。


    就这样,《水上大闯关》确定将在哥伦比亚电视台播放,就在签下合同后第三天——上午的垃圾时段,总要找些节目填充,有质量一般的便宜节目,也有一些高质量节目和电视剧的重播什么的。本来就档期充沛,所以不怎么需要等。


    然后观众就在某天的上午,看到了这档节目。


    郁金香小镇薇薇安·本杰明太太,就是在做家务时开着电视机,注意到这档节目的。她先是看到了电视台的广告,说到了即将推出‘通灵之战’,让观众们注意,想到了自己一直追看的‘驱魔夫妻’系列。然后就在期待中,看到了《水上大闯关》。


    一群穿着泳装的男男女女,大都是在水上乐园度假的游客,为了拿到节目组承诺的冰箱、洗衣机,挑战几个看上去有点儿难,但好像锻炼过的人还是有希望完成的项目——别说,还真的挺有意思的!


    这类节目,即使是在几十年后,依旧有观众用来打发时间,更别说是在1963年了。


    别的先不说,这时候的电视节目有一个特征,就是普通人其实很难参与其中。《水上大闯关》就打破了这一点,只要在现场,谁都可以报名参加!


    这对观众来说可太新鲜了!看擅长运动的体育健将顺利通关很有趣,但即使只是普通人中的普通人,第一关就失败了,那也很有趣啊。


    而且那可是上电视了啊!在没有自媒体,甚至网络都没有的时代,‘上电视’对普通人甚至带有某种神圣感!不管是为什么上的电视,哪怕只是新闻节目被拍到了一个镜头,也能让人兴奋呢!


    薇薇安·本杰明太太就看的津津有味,原本打扫卫生的手都停了下来。并且在节目的片尾,看到报名方式、参加的地址,也是十分动心——她的丈夫本杰明先生,学生时代可是排球运动员!现在也一直有锻炼的习惯。感觉他参加这个节目,不是没希望拿大奖。


    而且看起来,现在新录的节目增加了最终大奖的奖品,不只有洗衣机和冰箱,在一定时限内通过,甚至能拿到新款电视机或者空调!薇薇安·本杰明太太早就受不了盛夏的炎热,想要在卧室弄一台空调了,但家里没有这个预算,只能是放弃了……现在有机会通过参加一场比赛就拿到,那不是很好吗?


    他们夫妇可以去水上乐园度假,他们这个夏天还没离开市内去玩儿过呢!然后度假时顺便参加节目。这样就算挑战失败,没有拿到大奖,也度了假,还上了一次电视……哦,到时候节目播出,在社区里也是一份谈资呢!


    第117章 那些兵荒马乱的日子(5)


    《水上大闯关》节目在低调中开播,却取得了电视台本身也没预想到的成功。不是什么大爆特爆的那种,但收视率在上午的垃圾时段已然算是很不错,算是一个小小奇迹吧——因为这个原因,电视台很快将《水上大闯关》调整到了下午的垃圾时段。


    呃,虽然依旧是垃圾时段,但下午总比上午好。更何况,上午垃圾时段会收看电视的,一般都是在家的家庭主妇,而那个时候她们基本在做家务。像《水上大闯关》这种需要‘看’的节目,其实不是那么适合。


    下午的垃圾时段就不同了,观看人群会更丰富一些。而且这基本是‘休息’时间,大家会坐下来舒舒服服地看。而电视台这时候播放的很多是重播类节目,没那么让人满意,但也还不错?毕竟这年头电视节目连录制下来,想看的时候看都做不到,挺多人本来就没有看到首播。


    而且就算看到了首播又怎么样呢?娱乐相对匮乏的时代,大家对重播的接受度很高。


    这之后《水上大闯关》的收视率进一步升高,虽然还不到王牌节目的程度,但要说是‘小王牌’是没什么问题的。关键是,这档节目真的很便宜!而且当时是买断的,广告费不需要和‘黄金时代’这个制作方分……想到这里,哥伦比亚电视台就满意得不得了。


    丽莲也不后悔当初买断,如果走广告分成的方案,其实不见得能多赚多少,但需要上心的地方就多多了。‘黄金时代’又在这方面毫无经验,说不定被店大欺客了都不知道……当然,以后可以尝试多和电视台分成广告费。


    “最近做的不错,唔……这次的‘沙滩音乐特辑’是谁想到的?也不错。”暑假快结束时,丽莲来到《水上大闯关》的拍摄现场,作为老板来视察。这一次录制并不在那家水上乐园,而在海边,还是比较特别的。


    “是一个帮我订咖啡、拿邮件的男孩儿。”导演无所谓地说:“还是年轻人有创意……我已经准备提拔他了。”


    丽莲点了点头,没有说更多。虽然她欣赏有创意的人,但随随便便越过中层,插手下属对下属的下属的管理,可不是什么好事。


    丽莲作为来自几十年后的人,做综艺的点子不要太多。为了增加《水上大闯关》的新鲜感,除了时不时调整个别关卡,她还让节目组每周做一个特辑——特辑的时间会加长,会限定特定人群参赛,譬如泳装美女,譬如八块腹肌帅哥,又譬如消防员……总归各有各的看点。


    而所谓‘沙滩音乐特辑’,还真是丽莲想不出来的东西!一方面,这对几十年后的华夏人来说算是知识盲区了,另一方面,就算是这辈子的丽莲,也对此兴趣不大。


    ‘沙滩音乐’很难说是什么音乐类型,只能说是沙滩题材一类的音乐。这个题材在美国,每到夏天就会火一火,算是季节性很强的了,类似‘圣诞音乐’?这样说起来,倒是和《水上大闯关》非常契合。


    这一期就是趁着‘沙滩热潮’,将录制地该到了海滩上,还在参赛选手中夹杂了几名唱沙滩音乐歌曲出名的歌手闯关……


    这类歌手挺多的,很多就算有代表作,也谈不到多挣钱,还是得到处赶场子讨生活。这种艺人,通告费不高,即使是《水上大闯关》节目也请得起——实际上,《水上大闯关》节目一部分连通告费都没给。


    就像几十年后,只要有点名气的综艺节目,除了固定、半固定成员能有钱拿,其他嘉宾基本是没有通告费的——如果是有宣传任务的嘉宾,或许能从作品制作方、发行方拿到一些‘宣传费吗’?


    这些沙滩歌手也愿意如此,只要露脸成功,就可以宣传自己的新唱片,赶场子的时候也可以提价了……这是上电视的好处,通告费又算什么?


    这就是节目火了的好处,除了给节目组发奖金,这个时候节目组的制作成本反而是降低了——比如之前有些难搞定的奖品赞助吧,现在都是商家主动找上门的!丽莲当初畅想的小汽车奖品虽然没成真,但电视机和空调的赞助也有了!


    这都是此时几百美金的商品,相当不错啊!


    这些想要做奖品赞助的商家,甚至会多送一些商品。这样不仅仅可以用作挑战者的奖品,还可以给节目组的人发福利……这也算是变相降低了节目组的福利成本——挺多行业都这样的,看起来光鲜亮丽,其实赚的并不多,之所以能吸引很多人去,就在于有很多‘福利’。


    比如说时尚行业,薪资其实挺低的,并不比普通白领多多少,同时又开销很大。这时候大家投身其中,当然就是有别的好处啦(当然,这一行也有挺多富二代为爱发电的)。


    “对了,按照您之前的说法,《水上大闯关》最多做到9月底、10月初……”节目组导演和丽莲说起来这件自己有些担心的事:“现在节目这么受欢迎,其实我们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纽约不适合,去佛罗里达怎么样?那边即使是冬天也很温暖。”


    丽莲摇了摇头:“水上闯关类节目还是夏天最能带给人愉悦的感受,总不能让人们觉得很冷的时候,看一群穿着泳衣的挑战者快乐闯关吧?其实,今年开始的太晚了,明年可以6月,甚至5月底开始节目,这样到9月初就能结束节目,才是最适合的。”


    见导演面露难色,丽莲又笑了笑:“我知道您在烦恼什么,但在高强度工作3个月后,我认为工作人员都需要休息,到时候大家可以有1个月的假期。再次回来时,就会有新的节目了——我有一个不错的想法。”


    导演露出了感兴趣的表情,丽莲却没有当场说出来。主要是,拍摄现场人多嘴杂,很可能泄露创意,所以她和导演约定了改天具体聊聊。


    说起来,丽莲的创意也挺简单的——


    虽然《水上大闯关》很红,可这个节目最多做到9月底、10月初。不是不可以去到南方温暖的地方录制节目,可那就掩耳盗铃了,也得考虑观众的代入感。


    再者,这个节目流程其实挺重复的,就算有每周一次的特辑调剂,关卡时不时还有调整,加上这年头观众见过的世面有限,不那么容易腻,可这也是相对的。做成每年夏天的限定节目,说不定还更能延长节目寿命(这也是卖节目的时候说定的,这时候哥伦比亚已经和他们签了明年的第二季了)。


    至于《水上大闯关》停播期间,节目组做什么?那当然是新开一档节目啦!


    新一档节目的话,丽莲想做过渡性质的‘恋综’(暂定名为《约会》)……此时还没有过相亲节目,不过历史上的第一档相亲节目是1965的《相亲游戏》,离现在也不远了,不算什么超出时代的创意。


    不过,《相亲游戏》历史上是没什么反响的,而且之后相亲类节目在欧美沉寂了挺久。这主要是此时的社会氛围还不适应将感情拿到电视上说,另外,这档节目本身做的太生硬,对观众来说有些尴尬,也是其没能成功的重要原因。


    基于此,丽莲这档过渡性质的‘恋综’《约会》,主打就不是真实恋爱!而是类似韩国综艺《情书》一样的假想恋爱。邀请明星来,一路都是做游戏式的表白,就明确告诉观众这不是真的,是一档节目了。但又能满足观众隐秘的窥私欲和磕CP之心,却是正好。


    丽莲和导演说了《约会》的创意,虽然又是一个新类型节目,导演也说不定节目的前景。但基于《水上大闯关》的成功,他还是挺看好的——这也算是这影视行业的典型心态了,因为成功很难有固定公式,大家最终也只能相信那些已经成功过的人。


    在这样的‘key man’失败前,他们的影响力大多是远超其真实能力的……


    于是,接档节目的事就这样说定了。《水上大闯关》在10月初结束第一季后,过去三个月紧张工作的幕后们都拿到了一个月的带薪休假时,丽莲却招募了几位综艺编剧,为新综艺《约会》写剧本。


    没错,就是剧本,不同于《水上大闯关》这种就是看素人身体挑战的节目,只有一个节目流程,谈不到剧本。恋综可是最吃剧本的综艺之一了,更别说还是假想恋爱的恋综。想要最后出效果,剧本写得精彩细致是必须的。


    这个时候没有专职的综艺编剧,不过给电视节目写段子的人已经挺多了,之前丽莲还在《今夜》节目干过这个呢。所以丽莲就招募了一些有这类经验的从业者——这些都不是业内顶尖的,丽莲也不需要顶尖的。一个恋综而已,洒狗血就行了,要此时深夜脱口秀那种尖锐、有内涵、趣味性拉满的段子干什么?


    电视行业普遍缺人,不过在这一行这么赚钱的大背景下,也就是最有才华的那一批很缺。如果不怎么挑拣的话,想招总能招到,所以丽莲没费什么功夫就招到了自己想要的人……要么是新手,要么是混了一些年头也没出头,估计是天赋平平的家伙。


    这些人有一个好处,不会有太多自己的‘坚持’,可以丽莲这个老板说什么是什么。所以在丽莲的深度参与下,他们把前三期的剧本写好了,里面甚至很多具体的‘剧情’都是丽莲写的。经过这样一带,再等到‘黄金时代’现在唯一的一批员工放假归来,开始了《约会》的拍摄,真实地照着剧本一拍,这些编剧们也就渐渐明白丽莲到底要什么样的效果了。


    只是单纯带着写剧本还不太行,毕竟是新节目,很难有实感。但随着丽莲指导节目组拍了两期,看到了最终效果。他们也是专业人士,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当然,明白也不代表立刻能做好,中间还有的学、有的适应呢。


    丽莲还是愿意这样培养自己人的,或者说,不愿意也没办法。那种天赋好的一批,只需要稍加点拨就能做出丽莲想要的东西的人,也是存在的,但就算那是个新人,她也留不住啊!‘黄金时代’是座小庙,现在根本留不住大佛!


    至于说已经成熟的综艺人,那就更别说了!那都是有主的,‘黄金时代’根本挖不动。


    就这样,两期《约会》拍完,节目组在制作第三期时,丽莲再次找到了哥伦比亚电视台——未来,‘黄金时代’真正在业内站稳脚跟、名气大了,肯定要和多个电视台合作,不能和一家电视台绑定。但现在才起步,刚和哥伦比亚电视台建立了愉快的合作,肯定还是优先找哥伦比亚电视台的。


    这次就不用走‘夫人路线’,通过贝比女士敲开哥伦比亚电视台节目采购处的大门了。因为之前成功的合作,丽莲可以直接见到负责人,并且得到对方真正的重视——双方约定很快,丽莲可以明天带着录好的两期节目来电视台,电视台这边会提前组织好看片会。


    “……很特别,和《水上大闯关》一样,是很新奇的节目。”看完了一期《约会》后,之前敲定《水上大闯关》的那位经理首先说道:“我说不好这个节目的前途,但就从现在的情况来说,我愿意继续看第二期。”


    这位经历还算‘含蓄’的,看片会很多成员已经迫不及待要看第二期了——看片会的成员除了采购处自己的人,很多都是随机挑选的电视台已婚的员工。这个时候的电视台已经很清楚了,已婚的家庭主妇是电视的主力观众!她们不只是看的时间最多,还能在一家人看电视的时候,有比较大的发言权。


    所以看片选片的时候,当然会召集这群人来……也就是现在,女性在职场还是弱势。等到未来,电视台的采购处是出了名的‘娘子军’,基本都被女性包圆了……


    当然,这是普通节目,一些明显针对男性或者儿童的节目,看片会也会调整人员构成。


    不过《约会》显然不是针对儿童或者男性的节目,所以看片会里会有很多女性——或许有偏好原因,也或许是受周围环境影响,不可否认,女性就是会对‘恋综’更感兴趣。而假想恋综也是恋综,看到节目里嘉宾按照剧本演出来的loveline,即使知道那是假的,荷尔蒙也会因此波动。


    很难形容那种感觉,这算是真人秀的前身了吧?夹杂在表演和真人之间,让人知道是假的,又会觉得是真的,或者至少有一点点真心在里面……这种不同于影视剧纯粹是假的,给人的冲击、触动完全不一样。


    也不能怪观众想太多,实际很多观众甚至会觉得影视剧里的loveline有真实成分,走不出来。而且还不能说是这些观众脑洞太大,毕竟假戏真做、因戏生情,不也很多吗?影视剧是这样,半表演、半看真实化学反应的真人秀就更别说了——早期这类节目,还真有不少成了的情侣,虽说成了也不代表有结果就是了。


    实际上,看片会上一些女士们,已经在猜测节目里那些嘉宾是不是来真的了。


    “有趣,真的很有趣……别的不说,家庭主妇,还有追逐明星的青少年,应该会很喜欢这档节目。”当第二期看完,采购处的一位女性职员很确定地说:“大家会喜欢看这种内容的,可以窥伺名人的隐私?但我们知道那就是个节目,大家只是在做游戏而已,所以没有罪恶感。”


    “就像是愚人节,大家因此娱乐,不必有负担。”


    到此为止,哥伦比亚电视台都对《约会》这档节目表现出了十足十的兴趣,于是很自然的,进入到了采购谈判阶段——丽莲接受第一季买断,但如果哥伦比亚电视台要续第二季,到时候肯定是要给广告分成的。


    另外,《约会》一季是播放半年的量,而这是个周播节目,和《水上大闯关》不一样。也就是说,一季大概是27集……而相较于《水上大闯关》的‘便宜’,《约会》的单集要价就高多了。


    “您应该能看出来,《约会》的成本要比《水上大闯关》高很多,我们专门为此搭建了一个演播厅,光是这个就花了20万美金。”这当然有一些夸张了,实际演播厅总计花费了10万出头,但在吹成本的时候,和买家露底,那也不可能啊!


    再说了,在当下的电视业,一个还不错的演播厅,说是花了20万搭建出来的,谁也说不出不是来。毕竟在五十年代中期,纽约的王牌节目,演播厅就能花费这个数字了……


    “另外,我们还聘请了马丁做主持人,他也不便宜,不是吗?”


    不同于《水上大闯关》,可以随便找两个新手搭档主持,只要会采访挑战者、串联流程就行了。假想的明星恋综,大家一起做游戏,主持人的作用还是很明显的,所以需要一个有实力、观众熟悉的主持人。


    丽莲说的这个‘马丁’,算是此时一线到二线之间的主持人,主要主持一些搞笑类、马戏类节目。丽莲看过他的节目,觉得他风格适合,能力也不错,价格也没有高到不能接受的地步——此时价格最高的主持人就是脱口秀类的主持人了,这大概是因为脱口秀节目的成功与失败最大程度系于主持人一身?


    当然,说是价格不错,但这位马丁也是不便宜的。‘黄金时代’和他签了一季27集,最后要付给他12万美金……平均算下来,每集光是主持人就要近5000美金了。


    “哦,还有那些明星,半固定的成员也是要给钱的。其他的嘉宾,小明星会很便宜,甚至有的正值新歌发布、新电影上映,不需要我们给钱,但是大明星呢?您知道的,他们的胃口很大。”


    其实这也是‘黄金时代’没有打响名声,以及《约会》这档节目还没有为人所知、引起反响。如果‘黄金时代’已经在业内出名,或者《约会》是著名节目,即使是大明星,也会愿意不要出场费,免费出演吧?


    毕竟,大明星赚钱的方法很多,而能够提高知名度的节目,对他们来说反而是一种需要争取的资源。


    也是因为这样,其实第一二期都没有请真正的大明星,那太贵了。最大牌的明星,也不过是一个年轻人中非常有人气的歌手……


    总之,丽莲强调了这么多,其实就是要加钱——她直接开口,《约会》作为周播节目,完全有成为黄金档大爆节目的资质,60分钟一集的节目,要价10万美元一集!


    这当然是漫天要价了,不过说实话,听在懂行的人耳朵里,价格也没那么夸张——对比五十年代中期,综艺和戏剧节目的制作成本就知道了。头部电视台们,一集90分钟的节目平均的制作费是7.5万美元。


    而最贵的节目,同样90分钟,号称‘特别节目’的,制作费可以达到25万美元!当然,这个档次的节目,其场面确实豪华……


    现在已经是1963年了,过去了十来年,物价涨了,电视业大发展、电视台业更有钱了,节目制作费当然也是在涨的。丽莲要价10万美元一集有什么毛病吗?她也是要赚钱的啊!


    当然了,当然了,丽莲这档节目制作成本没那么高,虽说制作成本和节目卖价不一定成正比,但总归是个参考。所以不出所料的,双方讨价还价起来——最后确定的价格,是《约会》第一季以8.5万美元每集的价格卖给了哥伦比亚电视台。


    第118章 那些兵荒马乱的日子(6)


    《约会》以每集8.5万美金的价格卖给了哥伦比亚电视台,第一季打算做半年,总共是25集。这样的话,这一笔就是212.5万美金了,即使还要缴税,光是这一次也够让丽莲成为一位货真价实的‘百万富翁’了……这个时代真正的1%!


    所以还是那句话,靠自己的劳动赚钱(比如她之前写作),怎么都比不上当老板啊!


    不过,即使是百万富翁,她也还是一名大学生。所以在《约会》的制作走上正轨后,她的主要生活又回归到了校园——比如这一天,即使是周末,即使已经定了下午去‘黄金时代’开会,上午她也去了一趟学校。


    因为她得在戏剧社的活动室试戏服。


    从丽莲入学哥大起,哥大戏剧社就一直想邀请她加入。之前丽莲一直在拒绝,这学期实在被缠的受不了了,同意以演员的身份加入。但强调自己根本没有演剧的经验,只会唱唱歌、跳跳舞,所以最多也只愿意演配角,主角是绝对不干的!


    自觉干不来是一方面,主角太占时间精力,她又没那个时间精力是另一方面。


    丽莲来到戏剧社活动室——戏剧社好像永远都是这样乱糟糟的,桌椅从不在该在的地方,因为要充当种种道具、背景就组合堆放,完了也懒得复原——反正下一次又要移动搬走了。


    还有很多零碎的道具,懒得堆到道具室了,也会堆在活动室的角落……鲜艳、暗淡、粗糙、精致,都混在一起了,就显得格外乱。


    而今天的活动室清空了中央区域,两个大大的推拉式挂衣架被推到了这里,上面挂的满满的都是戏服。参演这次戏剧社大戏的演员今天都要试戏服,尺寸不合适的戏服需要及时修改。


    下个月月初这出剧目就要在外百老汇一个小剧院上演了,他们的时间非常紧。


    “哦,富尼叶你别动,OK……”负责服装的学生在丽莲换了一套主色调为绿色的戏服之后,‘emmmmm’了一会儿,这才上别针:“腰部和肩部都需要修改,胸部差不多,长短也没问题……我记得这是前年《威尼斯商人》的戏服,真怀念,当初我还是社团新人呢!”


    哥大有不少学生社团,有的经费充足、富得流油,有的其实和学习小组差不多,都谈不到经费的。戏剧社属于不上不下的那种社团,毕竟美国承袭了英国的文化,对戏剧还算重视,更何况哥大身处纽约这个百老汇大本营,学生戏剧弄得有模有样不奇怪。


    但戏剧社排戏剧是很贵的,比起辩论社、诗歌学会之类的社团,起步就要花很多钱。所以总的来说,戏剧社不能说没钱,但钱总是不够的。排一出背景在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的戏剧,借用道具室里存的《威尼斯商人》的戏服,属于很正常的操作。


    丽莲也没什么意见,这次这出戏,所有女性角色里只有女主角定了一套新戏服,其他女性角色的戏服都是‘旧物利用’(戏剧社创办时间长了,这才积累了这么多‘资产’啊)。


    丽莲在这出戏里饰演女主角的妹妹,是个配角,以前的戏服稍微修改后就用也没什么。


    她甚至有点儿窃喜,因为前年排《威尼斯商人》时戏剧社非常阔气地做了很多新戏服,戏服的品质也很高,奢华漂亮……实际上不只是她,女主角也有一套戏服用的是前年排《威尼斯商人》时做的。


    显然大家都知道《威尼斯商人》的戏服好,肯定要尽量多使用的。


    试完了戏服和舞台妆面,丽莲才急匆匆的穿上大衣,拉起她那只塞满了文件夹、书等的大号托特包,几乎是小跑着下了楼——停车位上是一辆可爱的甲壳虫,正是她去年夏天和那辆法拉利加州蜘蛛一起买的那辆。


    而不出所料的,相比起拉风的敞篷法拉利,这辆小巧甲壳虫的利用率要高得多。紧凑小巧的车身,真的是太适合纽约这种到处都是单车道、容易堵车的城市了!


    开上自己的小车,丽莲直接杀到了皇后区(‘黄金时代’的办公地点就在皇后区)。在皇后区核心的商业区,一栋写字楼内,就是新搬来的‘黄金时代’——‘黄金时代’新搬来不久,毕竟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都是皮包公司,也用不着太多人手和办公地嘛,所以就随便塞在曼哈顿一个角落里,只有一间办公室,算是个办事处而已。


    这间办公室还是‘黄金时代’唯一养着的一个小节目组放假时新租的,那段时间也算是招兵买马,招了几位综艺作家,又雇了一些做事的职员……现在看起来,也算有些样子,总算不是什么‘皮包公司’了。


    “人都来了吗?”提着包来到‘黄金时代’所在的楼层,丽莲径直走向唯一的那个会议室,询问坐在外面的女秘书。


    女秘书站起来,接过丽莲的大衣和包,殷勤回答:“大部分都来了,但还有几位……需要我帮您打电话询问吗?”


    丽莲看了一下时间,离约定好的会议时间还有半个小时,就摇摇头:“不必了,他们应该不会迟到……我先去办公室呆一会儿,人到齐后,罗丽莎小姐,请您去通知我好吗?”


    女秘书罗丽莎点点头便目送丽莲走进了办公室,不一会儿还送了已被热茶和一些点心进去……


    她进去的时候,丽莲并没有看待会儿回忆相关的东西,主要是今天的会议对‘黄金时代’很重要,是和财务相关的。但丽莲本身并没有多少发挥空间,她更多是作为老板,必须坐在那儿作为一个‘见证’。


    丽莲呆在办公室里,只是在抓紧时间写她的新小说而已……是的,她在写新小说。夏天的时候完成了新小说的构思和细纲,正式动笔还没多久呢,才写了四五章而已。


    这部新小说并不是之前‘驱魔夫妻系列’,并不说‘驱魔夫妻系列’就此完结了,只是这几年一直在写这个系列也有点儿‘腻了’,就是想换换口味,写点新东西。就是因为是新题材、新故事,她最近特别兴奋,甚至摸到了一点儿还没成名前的写作速度……


    至于新小说到底写的什么,嗯,是一部末日小说呢。


    后世,因为‘2012世界末日’的谣言,出过好几部出圈的末日电影,好像从那之后,各种末日题材的小说就多了起来。时间久了,这甚至成了科幻大类下面一个非常重要的小类,在个别平台能够占去科幻类半壁江山呢!


    六十年代,正是科幻小说的黄金岁月,毕竟这可是人类科学进步飞快地时代,是人类飞向太空,月球也在计划中的时代。不过这个时候的科幻小说很少末日题材,不是没有,只是很少专门写这个。就算写,也不会专注于末日后的生存——而丽莲上辈子时,大概是国内太爱种田了,末日小说也要种田生存。


    当然,也不是说外国人就对末日生存不感兴趣了,看看那么多‘末日生存狂’就知道了。


    就是因为这一点,丽莲觉得末日生存小说在六十年代的美国也应该是有市场的——另外,这也贴合这个时代的情绪!


    要知道,就在去年发生了‘古巴导弹危机’,那十几天被称作‘史上最长的13天’,其中有几次人类都无限接近‘核战争’了!那种情况下,丽莲在哥大校园里,亲眼看到了很多手足无措的学生失声痛哭……


    这样的时代,如果写一部核冬天后的末日生存小说,感觉是能引起巨大反响和市场反馈的。


    这种题材,别的作者一般着重写核战争前的政治斗争或者战场局面,再不然就是核战争本身的场面与这之下的人类抉择。但丽莲这部小说直接跳过了这些,这些东西在她的这本小说里,完全只是背景设定一样的东西。


    总之就是好几十年后,都21世纪了,冷战的一方失败了又不甘于失败,于是冷战变热战,最终走到了核战这一步。再然后,就是核冬天的岁月了……毕竟主要故事还是末日生存嘛。


    在丽莲的设定里,主角是个接近三十岁的单身男性,有轻微的强迫症、被害妄想,所以在战争没有开始前,嗅到战争味道的他就给自己准备了一个‘避难所’……


    再然后的故事,其实就是典型的末日生存类小说啦。只不过,丽莲不用像后世的网络小说,动辄大几十万、上百万字地写,这个故事可以浓缩一番,使其更加精巧。


    丽莲写了一点儿后,女秘书罗丽莎通知人到齐了,她才去了隔壁会议室开会。等到结束了回忆,她又继续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打字,直到大家都下班时,才一起‘下班’。


    回到家,她还记得和保罗打电话,确定下周见面的事——保罗只知道她在写新小说,且新小说并非‘驱魔夫妻系列’,更具体的也部清楚,得见面细谈。


    “……我并不介意你写一个新故事,哦,我很理解,一个作者连续几年都在写同一个系列的故事,总是会觉得有些重复,甚至无聊,对不对?”电话那头的保罗倒是对丽莲写新故事不在意,对此在意的是出版社。


    站在出版社的视角,当然是希望丽莲能够继续写‘驱魔夫妻系列’啦!这个系列现在多红啊,只要丽莲愿意新,就是稳稳的巨大利润!这个系列已经是戈德堡出版社最大的现金奶牛了。


    不过,戈德堡出版社即使介意也没办法,丽莲并没有和他们签一直写‘驱魔夫妻系列’的合约。事实上,他们甚至只敢和保罗‘抱怨’丽莲没有继续写‘驱魔夫妻系列’,在丽莲面前,总是一副新故事也不错,不管她些什么故事,戈德堡出版社都会给最高的预付金。


    没办法,对丽莲这样的作者,哪怕她失败了,只要有‘驱魔夫妻系列’在,出版社都只会拉拢。更何况,现在她不是还没失败吗?


    第119章 那些兵荒马乱的日子(7)


    丽莲和保罗约了下周见面,然而见面被突如其来的意外打断了——在去见面的路上,发生了一起小车祸,她被人追尾了。


    “……其实车祸不算严重,但甲壳虫的防撞显然做的不太好。”丽莲半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对来看她的保罗抱怨道。她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事,只是车祸发生的瞬间她因为冲击向前,额头磕到了方向盘罢了。


    如果当时有系安全带大概会好一些,但谁让这辆甲壳虫没有安全带呢——这不奇怪,虽然几十年后安全带已经是汽车标配,可在六十年代,这还只是少量车型才会有的‘选配件’。没错,即使是少量使用安全带的车辆,安全带也是可选的。


    汽车安全带这个概念出现很早,可直到四五十年代,几乎都只停留在概念上,最多就是一些定制车会定制这个。直到四十年代末,才开始有量产车型安装安全带,而这个时候的安全带还都是两点型的。要么斜着固定躯干,要么系在腰部两侧。


    但就是这类两点型安全带,也只有寥寥可数的几款车可以‘选配’……当时会选配的车主也非常少。


    至于后世熟悉的三点式安全带,是五十年代末才有的。


    站在六十年代初的当下,这时很多车子就不可能有安全带。尤其是甲壳虫这种‘低端车型’,就更不可能增加多余的配件,所以当然是没有啦!


    安全带都没有,也就不用指望车子里有其他安全保护装置了,丽莲说甲壳虫的防撞做的不太好,更多是以几十年后的认知说的——保罗甚至都不明白,为什么甲壳虫要做好防撞?这时候要说防撞做得好的车,其实就是一些‘大块头’!


    ‘大块头’分量大,别人撞它也撞不动,这样就安全了……很难说,此时美国车越造越大,甚至有‘美国大船’之称,没有这方面的原因。


    “哦,亲爱的,你不可能指望一辆甲壳虫做更多了。如果你需要一辆更安全的车,那得要特别定制一辆。”原本在餐厅等着见丽莲的保罗,一直等不到她,突然接到电话说丽莲进了医院,还吓了一大跳呢!直到医院里见到丽莲,没什么问题,这才松了口气。


    “哦……我之后大概会考虑换一辆车了。”丽莲点点头。其实这次只是追尾事故,那辆甲壳虫没多大伤,稍微修一修就好了。不过,经历了车祸,丽莲还是有点儿心有余悸,所以想要买一款安全一些的车,至少要有安全带吧?


    就在丽莲和保罗闲聊时,病房门被敲响了,推门而入的护士身后跟着的是克里斯托弗……按理来说,他这时应该在德州出差踩对。


    “怎么搞的?您也出车祸了吗?”丽莲睁大了眼睛,注意到了克里斯托弗打着石膏的手臂。


    克里斯托弗之所以会紧急回到纽约,是因为秘书的电话。克里斯托弗的秘书在他人不在纽约时,被安排关注丽莲的状况,如果丽莲遇到麻烦、需要帮助什么的,他就会以克里斯托弗的名义帮忙。


    这次也是这样,问候电话打到丽莲的公寓,从丽莲的女仆佐伊那儿知道丽莲出了车祸,他就立刻电话通知了克里斯托弗——克里斯托弗是坐最快的一班飞机回来的。


    克里斯托弗摇了摇头,脸色有些苍白……他从头到脚注视着丽莲,似乎是在确定,除了额头的伤口外,她还有什么别的看不到的伤。毕竟秘书电话里也说不清楚丽莲的车祸具体情况,只知道是伤到头了。


    头部,人体最精密的部分……他还想起在拉斯维加斯的时候,丽莲也是结婚前出了一次小车祸去了医院,然后就逃走了。总之,各方面的原因叠加,让克里斯托弗非常不安。


    “您还好吗?”克里斯托弗坐在丽莲的病床边,这时候保罗已经很有眼色地和护士一起离开了,病房里只剩下了丽莲和克里斯托弗。


    “我?我没什么,只是被追尾,额头碰到方向盘了。如果不是有点儿头晕,医生说轻微脑震荡,甚至都不需要住院——留院观察,如果明早没事,大概就可以离开了。”丽莲说着轻轻碰了一下克里斯托弗打着石膏的那只手臂:“比起我,您的情况似乎更糟糕,这是怎么了呢?”


    克里斯托弗眼皮动了一下,似乎是在思索要怎么和丽莲解释这件事。大概有几秒钟,他才开口道:“昨天肯尼迪总统在达拉斯市,我也在场,不,应该说我离总统夫妇的车很近,就跟随在后面。”


    “所以呢?这又怎么了呢?”丽莲还是不太理解。


    克里斯托弗这时候才反应过来,丽莲可能并不知道这件事——但想想又不奇怪了,她昨天出了车祸就被送进了医院,之后就是留院观察、休息,可能都没有看过电视和报纸。如果恰好没有其他人在她面前说起这件事,那又能从哪儿知道呢?


    所以克里斯托弗又叹了一口气,解释道:“昨天在达拉斯市,总统先生遭遇了刺杀,已经……”


    丽莲也忍不住惊呼了一声,一半是因为这件事本身的严重程度,毕竟这可是一国总统被刺身亡!另一半则是因为她知道这个‘历史事件’,这可是高中历史书上也会提到的内容。不过,对于已经毕业的学生来说,大概也只记得肯尼迪总统是任期内被刺身亡的,具体是哪一天的事就不知道了。


    丽莲甚至不确定肯尼迪总统有没有第二任期,如果他有第二任期,刺杀事件不就离得更远了吗?所以,突然被告知刺杀已经发生,丽莲有一种近乎于不真实的感觉。


    然后丽莲又突然反应过来:“您说,您当时也在现场,离总统先生很近?所以您受伤是因为……?”


    克里斯托弗知道丽莲猜错了,立刻摇头:“不,不是枪伤,枪手的枪法再差劲,也不会偏差这样大,是……是特勤局误伤——那时太混乱了,特勤局需要控制附近人群,阻止任何人靠近,很多下车的人都被按倒了。”


    简单来说,克里斯托弗就是倒霉,是被特勤局痛击了。


    当然,说的如此简单,当时的情况其实是非常危险、非常复杂的。克里斯托弗没有对丽莲说的是,肯尼迪总统几乎是死在了他面前,那时场面一片混乱,他也几乎和死神擦肩而过。之后被特勤局的安保‘控制’住,骨折导致的疼痛反而让他从过于紧绷的情绪中走出了一些。


    但很快克里斯托弗又接到了纽约的电话,是丽莲出了车祸——他没法儿形容那一刻的感受,仿佛血管凝结,全身都冷的可怕。有那么一瞬间,他感到很荒谬,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人和事,似乎都没有了安全感。


    没有所谓的‘永恒’,一切都会变,昨天还一切都很好,一天之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克里斯托弗在飞机上时一直心神不宁,他不清楚丽莲的情况,只知道是车祸、没有生命危险,其他的秘书也不清楚……直到来到医院,站在病房门口时,他竟然不敢走进来。


    “……那您的确很倒霉,不过,唉!”丽莲想说,最惨的还是总统阁下。不过这话很难说出口,一方面是死者为大,另一方面,用别人更倒霉安慰无妄之灾骨折的男友,好像也不是那么合适。


    丽莲也注意到了克里斯托弗担忧的神情,对他笑了笑:“您是担心我才连夜赶回纽约的吗?真抱歉,我应该主动和你说的,但车祸后头有些晕,所以……如果是我和您说,您就不会产生误会,以为车祸很严重了吧?”


    丽莲倒不觉得自己车祸,男友不该赶回来看。但在车祸实在不严重,对方也恰好受伤的情况下,实在没必要连夜赶回来……现在克里斯托弗完全是一夜没有休息好的样子,大概在飞机上也没能睡着吧。


    克里斯托弗没有回答丽莲的话,只是深深地、深深地看着她,大概有半分钟。然后忽然他单膝跪在了床边,握住丽莲的手:“富尼叶小姐,我必须对您承认一件事,我再也无法忍耐与等待了,不是因为忍耐与等待让我觉得痛苦,而是我前所未有地不安。”


    “这个世界没什么是一定的,您瞧,就连总统阁下也可能……还有古巴危机了,好像世界毁灭也可以在下一秒——这些尚且如此,更不要说卑微如我们了,就像您看到的,同一天内,您出了车祸,我也差点儿在特勤局的先生手上弄断脖子。”


    “人生太多意外了……我不想在下次意外时后悔,后悔有这样一件重要的事儿还没有完成。”


    “我是说,我想问您,您愿意嫁给我吗?”


    克里斯托弗突然的求婚让丽莲吃惊,但也就是一两秒钟而已。很快,她笑了笑,然后点了点头:“好吧……这当然很好啦。”


    第120章 那些兵荒马乱的日子(8)


    “好吧……这当然很好啦。”


    一瞬间丽莲什么都没想,一口答应,这个时候不知所措的反而是克里斯了。他深深地、深深地注视着丽莲,似乎在犹豫,但最后还是说了出来:“亲爱的,您确定这不是在世界动荡,我们什么都无法确定的不安下的冲动?”


    丽莲忍不住笑了:“但泽先生,您难道忘了,您才是先冲动的那一个吗?如果没有您当初的冲动,我们或许什么关系都不会有。就算是冲动,难道冲动就是没有价值的吗?那也是我们某一刻的真实……还是说,你是不能接受和同一个人结婚两次?”


    丽莲最后还忍不住开了一个两人过去绝对不会开的玩笑……关于他们之前的婚姻,他们一直以来都有些讳莫如深。对丽莲来说,那是恢复记忆前,一个不知道前途在哪儿,偏偏还有一些莫名坚持的女孩儿,走投无路下的选择……出卖自己,出卖了自己的婚姻。


    而对克里斯托弗来说,丽莲最后的逃婚让他很长一段时间里失去了她的音讯,后来再见到她,也没有恋人间久别重逢的甜蜜,只有‘离婚’一个选择给他。那场婚姻,就像是第一粒扣错的扣子,甚至如果没有这样的开头,他们说不定还能早点儿相爱、更顺利地相伴。


    现在丽莲可以很自然地开这个玩笑,只能说明她已经摆脱了曾经的阴影,另外她也相信,这不再会是克里斯托弗的问题——她答应了他的求婚,他们会再一次结婚,不同的是这一次是双方出于真正的爱情、长久的相伴了解后,做出的决定。


    当下的幸福与认可覆盖了曾经的悲伤与一厢情愿,所以曾经不愿意回首的事也变成了一种美好的记忆……人就是这样的,只要最后梦想成真,那么来时路再苦再累,回忆起来也另有一种美好,是闪闪发光的。


    “不,当然不。”克里斯托弗不假思索地否定,又紧紧握住了丽莲的手,近乎于喃喃自语:“是的,我才是先冲动的那个,我也从不后悔曾那样冲动,因为那完全出自我的真心……即使那次的结果不太好,那也让我们有了非同一般的关系,至少,那之后您不会将我当作一个无关紧要的追求者了,不是吗?”


    “这可大大增加了我成功的机率。”


    克里斯托弗在追求丽莲这件事上其实没什么信心,主要是丽莲逃过一次婚了,之后又毫不犹豫地和他离婚了。这几乎是用最直接的方式告诉克里斯托弗,他最能吸引女士们关注的出身、财富,对丽莲是没有用的。


    他最后只能放弃这些,完全凭借‘克里斯托弗’本身来吸引丽莲……而对此,他向来不算有信心——他不是擅长追求女士的花花公子,而丽莲也不是那种能被轻易打动的姑娘,这一点看她身边那些追求者屡屡碰壁就知道了。


    丽莲将自己的另一只手轻轻放在克里斯托弗的手背上,轻松地说:“既然您不介意和同一个人结婚两次,那么就这样吧——就像我们刚刚说的,‘冲动’本身不是坏事儿,‘冲动’难道不正是出自我们真心的选择吗?”


    “只要是出自真心的,就不要害怕后悔……至少在这一刻,克里斯,我觉得和您结婚是一个很不错的提议。”


    其实在今天之前,丽莲都没有考虑过结婚的事。她毕竟更多是上辈子的想法,一个大学生,大学还没上完,考虑结婚,这根本不合理啊!


    不过,真的当克里斯托弗向她求婚,她感受到了对方难以平静的心情,意识到他完全是冲动下的才求婚的,反而更受感动,居然和对方一样冲动起来了。


    婚姻或许不应该是冲动的,但仔细想想,像她和克里斯托弗这样的人,这上面应该正相反——以他们的情况,这辈子肯定都不会吃生活的苦了,关于婚姻他们也就不必有物质上的算计,纯粹就是感情驱动了。


    这样还不冲动一下吗?那人生未免太无趣了……要知道,他们两个本来就是比较谨慎的性格了。


    丽莲注意到克里斯有些激动的神情,又赶紧追加了一句:“我只是答应了您的求婚!所以我们算是订婚了,但是结婚还得等一等……哦,不是我不想结婚,或者打算反悔,而是我还在上大学,我不太想还是个学生的时候就结婚。”


    这时的女士大概没有这种概念,很多女士英年早婚也不影响她们继续学业。但话又说回来,也不能说大家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意识,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女性,大学期间找到合适的丈夫结了婚就退学了。


    显然,大家还是默认学业和经营家庭是很难兼顾的。


    虽说丽莲不愿意读书的时候就结婚不是因为她想毕业后结婚,好能兼顾家庭,但她说大学在读期间不想结婚,也不是什么难以理喻的事。


    “好的,一切都按您说的来,等您毕业后再……”话说到这儿,克里斯托弗有些说不下去了,忍不住站起来坐到床边,将丽莲紧紧抱住,丽莲感到他的手似乎在颤抖,呼吸也很不稳定。


    似乎平复了一会儿心情,过了近半分钟,克里斯托弗才接着说:“……订婚,是的,是的,应该先订婚。然后准备结婚的事,这是一件大事,需要足够的时间准备,我们还有一年半的时间,这已经很紧张了。”


    距离丽莲大学毕业还有一年半,其实现在不是古代,甚至近代的环境,结婚不需要那么长的准备时间。即使是上流社会的婚礼,半年时间也就是最长了,确保可以通知所有的亲友,一切细节逗面面俱到。


    只能说克里斯托弗非常重视丽莲,所以下意识觉得婚礼应该准备很长时间……


    实际上,在求婚成功后,克里斯托弗几乎是立刻开始写信,告知亲友自己订婚了——他虽然和但泽家族都不算亲近,但哪怕为了对丽莲的尊重,都应该告诉家族的。


    这样一想,几年前在拉斯维加斯那次的婚礼就更加荒唐了。虽然克里斯托弗并不觉得当时的自己就不爱丽莲了,相反,那样的冲动是另一种强烈的爱,完全受本能驱使的一见钟情。但是,冷静下来再回头看,轻率就是轻率,完全没有应有的尊重也是真实存在的(本来就是一厢情愿的婚姻,爱是真的,尊重也是完全没有的)。


    大概‘爱是常觉亏欠’,这也是至理名言,想起拉斯维加斯发生过的事,克里斯托弗甚至觉得伤感,只想要补偿丽莲。


    “这就是您的补偿吗?”听了克里斯托弗的想法,丽莲指了指摆在茶几上的珠宝盒子,又指了指戴在自己左手中指的戒指。戴在中指表示的是订婚,符合他们现在的状态。


    “我以为,如果只是订婚的话,这样就足够了……事实上,这枚戒指我都觉得太过头了,我们再去买一对适合平时佩戴的订婚戒指吧。”


    这是克里斯托弗向她求婚的第二天,她从医院回家的日子。克里斯托弗昨天求婚求得很突然,这甚至不在他自己的计划内,所以下跪求婚时甚至没有戒指!是事后紧急跑了一趟银行,从银行保险柜里取出了一枚来自他外祖母的戒指,才算是事后补上了求婚戒指。


    一般来说,求婚戒指都是相对‘浮夸’的,因为这是求婚,要向恋人表示自己的珍视嘛。相较而言,无论是订婚戒指,还是婚戒,都会朴素很多,因为这是要用来标识自身已订婚/已婚的,日常都要戴。


    克里斯托弗的求婚戒指符合‘浮夸’的定义,主石是一颗11克拉多的绿宝石,周围还有一圈细碎黄钻……什么是鸽子蛋?这就是鸽子蛋了。


    这枚戒指很漂亮,丽莲是正常人,看到了当然也喜欢。但她也得承认,即使是在六十年代这个比较‘浮夸’的年代,这也是平时无法佩戴的珠宝了……


    购买一对适合平时佩戴的订婚戒指当然没问题,克里斯托弗立刻答应了下来。


    然后丽莲才开始拆那些丝绒的珠宝盒,居然是一整套的高级珠宝!包括一条粉钻项链,一枚粉钻胸针、一对粉钻耳环和一只粉钻手镯。这些首饰,除了主石足够大,其他配石也都品质不俗、数量管够,几乎有一种梦幻之感。


    丽莲在这个时代也生活这么多年了,尤其是有钱了以后,也会了解一下富贵阶层的消费,所以还真知道这种成套的高级珠宝大概要多少钱——一般区间会落到5万美金到10万美金之间,当然,这种玩意儿上不封顶,那种有故事的,或者稀缺性爆表的珠宝,几十万美金、上百万美金又有什么奇怪的?


    而这套珠宝,珠美估计已经无限接近10万美金了,即是正常高级珠宝的极限了……没办法,好的粉钻难得嘛。


    “这个是……您要送我这个吗?”虽然知道克里斯托弗是大富豪,送这样的礼物是没问题的,但真的摆在面前,丽莲还是有些犹豫。


    还只是未婚夫,不是真正的夫妻,应该收这么贵的礼物吗?


    克里斯托弗却不知道丽莲在想这些,只是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是的,是订婚礼物,未婚夫应该送未婚妻子一件订婚礼物,不是吗?”


    “……我还有一些传下来的首饰,今后结婚后长辈还会给您一些,不过除了老式首饰,总是需要一些新款,所以送了您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