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寻找
“你姥姥, 不是,你阿婆是意外去世?”
“不知道。”宋宋舒展了一下自己的腿。
她讲故事很慢,所以天边已经泛起黎明的鱼肚白, 这一夜长谈里,陶屿听得越坐越直,她却缓缓后仰,似乎想重新缩回柔软的毯子里。
“你害怕也不奇怪,我知道阿婆的事的时候也觉得身上发冷我妈妈没有告诉我全部, 是我自己拼凑完的。”
汤寻云死了。
奇怪的原因。在邻居家的鱼塘里, 身边还有一个人,是个邋遢的男人,有村里的老人说像刚出狱不久的二赖子家的儿子, 也有人说不像, 总之众说纷纭, 现场也没有第三个人,结案的卷宗里,汤寻云到鱼塘里去电鱼意外触电,这个男人为了救她也触电,意外死亡。
邻居家的女人非常难受, 因为那台机器已经很久没用过了,她收在院子里,没想到汤寻云找出来用了。汤晓明回来的时候,她拉住汤晓明的手一直流泪:“你妈想捉鱼跟我说嘛, 我们两家关系那么好结果,哎。”
汤晓明却一滴眼泪也没有掉,她围着鱼塘转了好几圈,脸上的表情很麻木, 她说:“老糊涂了。”
邻居打了个寒战,这个女儿如此绝情,她替汤寻云不值。
确实不值。
宋宋对这件事做了点评:“我后来怀疑过阿婆是为了保护妈妈和那个男的同归于尽了,但是她几乎没有再提过这件事。”
陶屿也沉默了,忽又想起昨天早上看到的那间旧屋:“那是你妈妈出生的地方?那你阿婆家不是应该就在旁边不远吗?”
但昨天的旧屋附近并没有别的房子了。
“推平了。”宋宋的语气也很淡漠,“一下死了两个人,而且是不明不白死的,大家都觉得不吉利吧,邻居的鱼塘也填了。”
“房子里的东西我不知道我妈怎么处理的,大概不是送人了就是埋掉了,包括那床底下还有很多钱,都是老纸币,我妈也一张都没留,全部给邻居了,说是给他们的补偿,那只老猫也送给他们养了。”
“本来我不确定,但是昨天我下去看了,真的什么也没有了我一开始还以为地址错了,其实没有,就是那里。”
“真的好绝情啊。”
陶屿已经从床上坐到宋宋斜对角的副驾上了,气恼道:“你妈妈对你阿婆一点感情也没有吗?”
真是荒谬,养一个女儿,牵挂了这么多年,最后居然是这个结果。
“后来我阿婆下葬,因为是意外去世,不是寿终正寝,她又没有嫁人,所以汤家的祖坟不让她下葬,我妈也没去争辩什么,把阿婆葬到了别的地方。”
“所以算是我骗你邻居和大猫早就已经搬走了。”
“没有猫,也没有老家。”
——
日光下澈,山中的苦夏就在蝉鸣中开始。
一夜没睡的代价就是整个上午陶屿都躺在副驾上打瞌睡,宋宋把车挪到了阴凉处,陶屿梦醒的间隙模模糊糊看到她在外面吸烟。天气很好,宋宋的发尾像一把红色的绸带在风中飘忽不定。
为什么会跟她说那么多?
陶屿突然想起那句话:“人在举目无亲的地方,才能遇到真正的自我。”
答案宋宋之前就告诉她了不是吗——“跟她不熟。”
也许这一趟行程,她只是想要有个相对陌生的人陪她来,因为这段路是汤寻云和汤晓明的,那是宋宋没有到过的地方。
大概是察觉到了注视的目光,宋宋回过头来:“醒了?”
“嗯。”
看了一眼手机,已经下午一点了。
“你下一步准备去哪?”
宋宋利落地把头发绑起来:“我打算去看看阿婆的墓。”
“哦……那你把地址发我。”陶屿揉了揉生疼的额头,“要买点东西去吗?”
宋宋摊了摊手,陶屿环顾了一圈,无奈道:“我忘了,这边好像没什么像样的店。”
出景区的时候,倒是意外发现那家小卖部有卖水果的,都是些当地出产的水果,宋宋下去买了李子和黄花梨,沉甸甸的一袋,放回车上,之后的路程便染上了水蜜似的气味。
陶屿的肚子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
“饿了的话就先吃点水果吧。”
陶屿一边开车一边摇头:“不用了。”
宋宋自嘲地笑了一下:“吃一个也没关系,其实我跟我那个阿婆也不太熟,不知道她喜欢什么,也不知道她不喜欢什么。”
“我只见过她一次,印象谈不上深,只记得是个高高的老太太,跟慈眉善目没什么关系,反而看起来挺凶的,来她家的人对她都很尊敬,当时我就想,等我老了,我也做一个凶巴巴的老太太。”
“她对我大概也不会有很深的印象。”
“就是这样咯,我们没有血缘关系,她对我也没有养育之恩,我爸爸还挺介意我妈妈家庭的,而我妈妈呢,又很少很少回去。所以我跟她之间简直没有什么交集。”
“介意还要跟你妈妈结婚啊。”
宋宋沉默了一下,突然笑起来:“是啊,大家都说我妈妈是上嫁,真是好命,可是我爸当时都三十好几了,但是我妈才二十出头。”
“哦,你爸结婚还挺晚的。不过你爸家条件不是很好吗?”陶屿直视着山路,拐弯太多,她必须全神贯注。
“哈。”宋宋略带嘲讽地笑道,“我很久以前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既然不是很满意,为什么要娶我妈,为什么我的爷爷奶奶能答应,直接找一个家境好的不行吗?”
“是因为别人看不上你爸?”
宋宋深吸了一口气:“不是,是亨廷顿舞蹈症。”
——
汤晓明第一次知道亨廷顿舞蹈症的时候,以为那是一种才艺。
彼时她刚刚与宋风闻在一起,从狭隘的城中村搬到豪华的住宅区,心中的兴奋还没有过去。
精挑细选,她精挑细选的男人——温文尔雅的商人,家世好,对她也出手阔绰。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这一次她格外谨慎,仔仔细细评估了这个男人的各个方面。
虽然很多男人做着只要我足够有钱就有大把美女往上扑的美梦,却不愿意承认,女人也不是傻子。她知道宋风闻不会与一个普通的女人结婚,但既然他没有结婚,那就一定是有原因的。
原因就在这个亨廷顿舞蹈症。
有时候她会在书房里看到宋风闻父亲母亲在国外旅行的照片,母亲是一如既往地端庄,父亲却在中年之后逐渐地面目扭曲起来,像是面部肌肉被某种不可抗力揉成一团又展开,非常明显的异状。
而宋风闻在狮城的祖父也是如此。
她逐渐意识到,未来的某一天,宋风闻也会如此。
这是一种家族遗传病。
汤晓明觉得非常好笑,她的学历与身份是假的,但是宋风闻“风流倜傥,还没有遇到能让他收心的女人”,也是假的。
他根本就找不到同阶层的女人结婚。
那么——只要她表现得足够爱他?
爱他这个人,甚至爱他的残缺,与他以前所有交往的女人都不同,再加上让人同情的身世,这样应该可以让他另眼相看了吧?
最后,她如愿得到了她想要的婚姻。可惜的是,所有人都告诉女人们,结婚、生孩子就是幸福的终点,没有告诉她们,这个终点也有终结的意思。
爱欲的浪潮退去,两个人都在裸泳。
宋风闻是不会收心的,既然有祖辈为他留下的产业和金钱,他当然要放纵。有时候汤晓明觉得传闻很荒谬——男人怎么会因为一个女人收心,能让他们收心的,只有疾病与贫穷。
所以她仍然庆幸,至少在经济上她还算宽裕,也为自己的孩子挣到了一份前程,至少宋昱和宋宋都是健康的。
尤其是宋宋,宋风闻对这个女儿的喜欢胜过其他人,因为她的个性最像他。
但也很难不被日复一日的生活刺痛,她即使有心理准备,对宋风闻的浪荡的憎恨,也在与日俱增。
人们总是以为,商人妇怨的是失去丈夫的宠爱和独守空闺,他们从来不会讲,是怨恨商人带回来的脏病,是怨恨商人在外挥金如土在家斤斤计较,是怨恨刻入骨髓的算计与鸡贼,是怨恨散落在外的许多个孩子。
是啊,遗传病,概率问题。既然如此,宋风闻怎么会不让自己有许多许多的私生子呢?
——
“我刚知道的时候真的很气,虽然上学的时候劝过我妈离婚,但是我妈总是下不定决心的样子,后来连私生子这样的实锤都出来了,我以为我妈总算能下定决心了。”
“结果你妈妈早就知道了吧?”
宋宋笑了一下,表示默认。
导航显示已经快到了,这是宋宋自己推测出的地址,汤晓明并没有大张旗鼓地为阿婆准备葬礼,那个地名在宋宋的记忆中也仅仅出现过一次。
“浅草湾?这个地名还挺特别的。”
车已经开不进去了,前面是一个小山坡,看不到墓地,也没有任何建筑,陶屿问道:“现在下车吗?”
宋宋已经把车门打开了:“你还是在车里等我吧,我下去看看。”
毕竟是山间,陶屿很容易想到徐南知和方元的嘱咐,留一个人在车上更保险。
宋宋爬上山坡,红发的背影消失在了绿叶丛间。陶屿测试了一下手机信号,出乎意料,这里的信号很稳定。
再回神的时候宋宋原路返回了,远远地看着她向自己走来,陶屿忍不住会想起她讲的一切,不知道她善于体察别人需求的能力是何时有的,大概是儿时已经在母亲身边养成;也不知道她我行我素的个性是何时出现,大概终究会受父亲的影响。
宋宋也不快乐吧?
门开了,宋宋坐进来:“掉头,往回走,另一条路是大路。”
虽然不知道宋宋为什么那么笃定,但陶屿还是按她说的做了。车稳稳地开着,从另一条路像目的地驶去。
的确是一条开阔的路,路边没有房屋也没有行人,再往前开一段……
啊。
陶屿瞪大了眼睛,是一栋房子。
而且是新修起来的房子。
第72章 房子
房子不大, 三层的小楼,外面是简约朴素的风格。楼下面有个院子,铁栅栏围起来, 里面种了几棵树苗。
“锁住了诶。”陶屿查看一下院子,没有人居住的痕迹,奇怪的是门窗倒是新新的模样,几乎没有落灰。
“真的是这里吗?”陶屿皱了皱眉,“感觉阿婆不太可能葬在这里吧?”
宋宋没有说话, 后退了几步, 助跑,然后单手撑在栅栏的底座上,又借力跳了一下, 轻轻松松落到了院子里。
陶屿:“?”
陶屿:“我跳不进去……而且, 而且, 这是私闯民宅吧?”
看着陶屿震惊的样子,宋宋比了个手势:“我先去确认一下。”
说着,她快步走到了大门前面,大门是密码锁,宋宋沉思了一下, 先试了两组密码,都是错的,又试了几组,依然是无效码, 机械女声已经提示再试一次门就要报警了,宋宋飞快地又按了几个数字。
门开了。
陶屿这边只能看到门好像开,看不到具体的情况,正在干着急, 宋宋已经从大门后面搬了梯子过来,不顾陶屿惊恐的眼神,她把梯子架到铁栅栏上:“你用这个进来。”
片刻后,差点把腿扭伤的陶屿坐到了房子的客厅里。
“宋宋,你这样也太冒险了,万一不是你家的房子怎么办?要是两个人都在这里受伤岂不是完蛋了,太冒险了,真的太冒险了。”
一边揉着自己可怜的脚踝,一边控制不住地回想刚刚,梯子倒是让她上了铁栅栏,但是下不去啊。宋宋也真大胆,让她跳下来,她接着她,完全没有考虑两个人都摔坏的可能性。
“那么点高度?不至于吧。”宋宋毫不在意,“论冒险,那还是你比较冒险。”
陶屿赞同:“说的也是。”
宋宋摇头道:“我说的不是你从栅栏上跳下来,我说的是你跟着我到处跑这件事。”
陶屿愣了愣,随即明白了宋宋说的是什么,只好笑了笑,没有回答。
“如果我跟你说的都是骗你的,那你现在落到这样的荒郊野岭里,岂不是很危险?”
“而且你的体力还不怎么样,可能逃都逃不掉。”
陶屿被她说得沉默了,宋宋接着补充:“换句话说,我也是一样,带一个不熟的人跑来跑去,还带到了我妈的房子里,也是很冒险的事。”
“既然冒险了就冒完吧。”陶屿这样回答。
衣袋里通话模式还保持着。
——
阿婆的灵位就摆在客厅正堂里。
这在有的人家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应当忌讳的。然而现在,她的照片就放大了挂在客厅的墙上,很有脾气的一张脸,正骄傲地看着面前的一切。
宋宋和陶屿一起在灵位前拜了拜,阿婆表情很严肃,但在陶屿心里,这是一位很好的妈妈。
灵位下面摆着供奉的东西,桃酥、芝麻糖、杏仁果、甘草梅,皆是一些新鲜拆封的点心,另外还有一把青李子、几个饱满的梨,都干干净净的,没什么灰尘。
“不久前应该有人来过哦。”陶屿看了一圈,“是你妈妈吧?”
宋宋正在屋里踱步:“应该不会是别人。”
她看到了她熟悉的摆件,还有每个房间里很旧很旧的家具,但是每一样家具上都细细套上了手钩的蕾丝布,上面摆着亮闪闪的花瓶,或是烫花或是挂画,都是母亲喜欢的饰物。
真的是妈妈的房子,一栋从来没有人知道的房子。
宋宋又楼上楼上跑了两趟,水电齐全,每间屋子都明亮而干净,的确是有人来打扫过的样子。二楼有现成的卧房,床笠床罩一应俱全,床头还有母亲常看的书。三楼是漂亮的阁楼,里面有穿衣镜和一张瑜伽垫,每个角落都有她熟悉的妈妈的影子。
“那个,既然是你妈妈的房子,我们是不是可以在这里吃点东西?”陶屿的声音有些卑微地从楼下传来,她着实有点饿了,正好看见厨房里还有几桶泡面。
“好啊,我也要吃。”宋宋从二楼跑下来,她像一只蚂蚁,终于找到了自己的蚁穴,正在试图度量它的大小。
陶屿在厨房里找到了水壶,把净水器管子里的水放了一会,才接上水烧起来,趁着水冒泡的时候,她撕开泡面,把调料挤进去。
冷不丁听见后面传来宋宋的声音:“罐头你吃吗?”
“什么罐头?”
摆到陶屿面前的是几个汤罐头,乌鸡红枣的、莲藕排骨的,还有一些别的陌生口味。陶屿一边检查生产日期一边点头:“还没过期,可以吃。”
泡面已经好了,有极诱人的香味,人饿的时候最难抵抗泡面的诱惑,虽然没有别的配菜,滑滑溜溜一碗面,吃起来也让人心满意足,一人一碗吃下去之后,面对面坐着,陶屿率先开口:
“还吃这个罐头吗?”
宋宋毫不犹豫地点头:“吃啊,让我妈知道我们来过了。”
就着壶里的热水加热了一个汤罐头,挺大挺沉的一罐乌鸡红枣汤,里面没几块鸡肉,看起来多是乌鸡的边角料,骨头多、姜片多,汤色倒是油油润润的金黄,陶屿倒了一点在自己的泡面碗里:“你也尝尝。”
这汤的调味也太过清淡了,只有些微的红枣味在嘴里流窜,陶屿吐了出来:“好像加了盐的水。”
宋宋已经摆弄起了厨房里别的食物,大部分是罐头和速食,甚至还有压缩饼干,宋宋撕开了一块饼干:“我妈妈这是要……囤积战时物资?”
陶屿摇头,她不太懂。汤晓明在母亲去世之后反应淡漠,却又在另一个地方修了一栋房子来祭奠自己的母亲。
真的不懂。
——
“今晚你睡哪?”
陶屿犹豫了一下,回答宋宋:“我想回车里。”
“那你是打算……又跳出去?”
陶屿露出一点苦笑,但还是诚实地说:“老实说,我还是有点害怕。”
宋宋点头:“我也是。”
“嗯?”这句话出乎陶屿预料。
宋宋挠了挠头:“我理解我妈的想法,但是总感觉……有种撞破她秘密的感觉?有点尴尬。”
“我想回去见她一面。”
陶屿点头:“那我送你回去。”
“我想办法把院门打开吧,不然你出去也太吃力了。”
不管陶屿的推辞,宋宋跑回二楼,在卧室里翻找了一阵,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串备用钥匙,不由地扬了扬眉,到窗口对着陶屿晃了晃。
屋顶的小摄像头不动声色地偏了偏方向。
“你还真了解你妈妈啊。”
拿着钥匙开门的陶屿由衷地感慨。
院门被打开了,但是这是手动锁的门,陶屿本以为宋宋会把钥匙带在身边,没想到她锁完门后,又跳进了院子,把钥匙放了回去。
来回跳了几次,宋宋的额上已经有了豆大的汗珠,陶屿听她在副驾上的声音已经带着一点力竭的感觉:
“下次来,我要我妈妈把我大大方方地带进去。”
——
宋宋回去了。
折腾了这么两天,陶屿已经感到一阵深深的疲惫,太冒险了,太意外了,一时之间让她简直消化不了。
她安静地躺在黑暗中的房车里,就像水母趴在一片礁石上。
下午在宋宋妈妈的房子前面活动时,电话那头的方元已经急坏了,虽然后来没有发生什么,她也勒令陶屿之后不许再做这样危险的事了。
“你朋友说得对啊,不管你们俩谁是骗子,还是全是骗子,都太危险了。”
陶屿把头埋在枕头上,笑着回答,几乎让自己的眼泪流到了下巴上:“我知道。”
我真的知道。
我知道不应该贸然跟着一个不熟悉底细的人走,我知道不应该随便开车到山里去,我知道不应该独自去参加寺庙那种封闭性强的场所的活动。
但是我还是想知道,我控制不住地想知道,我想知道一个母亲和另一个母亲的样子,我想知道母亲把孩子捧在手心里的样子,我想知道她们是怎么当妈妈的。
我想知道,我真的想知道。
陶屿把头蒙在被子里,任由泪水淌下来,滑落到手心里。
手心里空无一物。
——
汤晓明正在做宵夜。
已经很久没有人在家里吃晚饭了,自从宋宋过上房车生活,这座房子里几乎就只有她一个人,连原本做饭的阿姨晚上也早早就下班了。
好在她对豆瓣鱼与咸菜肉丝也没什么兴趣,电视台已经把她的岗位调到了幕后,她也便不再那么执着于自己的脸与身材。下班回来,看看书,看看电视,偶尔听听音乐,似乎是一种很宁静的生活。
如果她刻意忽略宁静下的暗涌。
夏天就快要过去了,她的宵夜口味还保持着清淡,白灼西兰花、水煎菜、清蒸虾之类的东西却已经打算剔除食谱了,天一日一日转凉,她的食谱也会刻意增加一些热量。
两勺面粉炒过,再煎两个鸡蛋,再加开水半壶,汤色自然白如牛乳,便是“奶汤”了。
这时候再下切成丝的白菜梗,煮过一阵,直到白菜软糊,另下手掰碎的白菜叶,白菜叶软踏踏地伏倒在了奶汤里,像云伏倒在天空中,清淡鲜美的一碗白菜汤也就做好了。
这菜几乎没有难度,所谓的秘诀无非就是煎蛋和炒面粉,油经过乳化自然增加了汤的浓郁程度,与现在外面店里所谓的“骨汤”不是一个意思。
“嗯……”用小勺尝味道的她叹了口气,白菜是暮夏的白菜,没有经霜,吃不出甜味。
这道汤菜还是适合天冷一些吃,最好母女两个一起吃,就算是夏天,吃出一头汗来,两个人相对哈哈大笑,也是畅快的。
正在慢慢地搅动着这一锅汤,门突然响了。
没有转身,汤晓明知道是谁回来了。
第73章 烫伤
陶屿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 遮光帘拉得严实,她感知不到外面的天气,然而窗户一打开, 外面正在刮风。
又要下雨了吗?
天色阴沉沉的,虽然是在房车营地里,陶屿还是细细给自己寻摸了一个避风挡雨的好位置,把车窗和透气窗调整好。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她的心里莫名有种安定感, 动作也格外轻柔。
就像伍尔夫需要一间自己的房间, 陶屿从少年时代起便有一种惶惶然的不安感,所以上学学到孔子如丧家之犬的时候,陶屿也自嘲自己是“有家之犬”——自己的房间需要兼作储物间、陶熙不要的玩具室、客房, 东西是不敢随便买的, 更别说按自己的心意布置。
曾经她以为这样的不安会伴随自己直到进入长辈口中的“买房结婚”, 没想到
不用结婚,也不用买房,甚至眼前的房车也只是一具壳子,她的东西,她二十多年来全部的家当, 只需要这不到十平方的空间就能全部放下了,无论发生什么事,无论生活如何变化,只需要一个行李箱两只包, 她就能勇敢地带着她所有的身家再次出发。
“有一种我能带着我所有人生的奇妙感。”
在日记里把这句话写完,她又回床上躺了一会,直到肚子开始抗议——最近吃饭不规律,偶尔已经开始胃疼。
犹豫了一阵, 到底还是起床了。把车开去充电,自己撑着伞出来,到附近去找东西吃。
虽然是南方,暮夏的雨也少了几分闷人,多了一丝凉爽。在雨里走了一会,看着人来人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的地,心情已经不似当初在江城,现在的她,有可以去的地方,也有独立生活的能力。
走进路边的一家小店,菜单直接贴在墙上。陶屿叫了一份砂锅,等砂锅的间隙,看着老板正在清账,认真地低着头写账本,眉目都很认真,也有一点小小的得意,很生动,让她不由地想到了江城的那位蛋糕店主。
不知道她怎么样了。
正想着,砂锅上来了,果然是极丰盛的一小锅。金灿灿的油豆腐已经煮得蓬蓬的,鱼丸和虾球都白嫩嫩地卧在小白菜心上,蛋饺在粉丝间滑来滑去,切成薄片的香菇和木耳丝一起点缀着这一碗热腾腾的汤菜。
老板抬起眼来,见陶屿是自己一个人吃,便照顾店里的小姑娘给陶屿盛豆浆和小咸菜。
“妹妹,我家的鱼丸都是自己打的哦,你吃吧,很好吃的。”
对自己的手艺自信的老板无疑是增加了食物的风味。桌上已经摆下了店家自己腌的青椒酸豆角和热豆浆,酸豆角斜刀切得很整齐,青椒也是尖尖的秀气样子,与白米饭相得益彰,连原本就已经很好吃的砂锅菜,也变得更好吃了。
老板很热情,见陶屿很快就吃完了咸菜,亲自过来替陶屿添:“来来,你喜欢吃这个我再给你加点!”
陶屿对这样的热情有些不知所措,赶紧说谢谢,老板把添好的碟子递过来,陶屿起身去接,没留神后面的师傅提着一大桶烧好的浇头往外走,绊住了凳子脚,滚烫的红油直接泼到了脚背上。
“哎哟!”
这次是真的惨痛出声了。
老板也慌了,手里的碟子一丢就上前来看,接触到热油的皮肤已经明显起了皮,师傅叫了救护车,陶屿吃痛地抓着自己的胳膊,可怜的脚,昨天跳高差点扭伤,今天就飞来横祸。
为什么偏偏是夏天?
因为救人去过医院,因为中暑去过医院,没想到现在还能因为烫伤进了医院,陶屿躺在救护车上沉默——一个人住院的滋味不好受,而且异地医保报不了吧?
砂锅店老板先开单子付了一部分钱,又把自己的联系方式给了陶屿,抱歉地说:“妹妹,真的不好意思,医生说幸好你这个烫得面积不是很大,但是是油烫了的,所以要住院观察,你先好好养伤,钱我来交。”
陶屿想挤出一个笑来,没有成功,只是龇牙咧嘴地点了点头:“好……谢谢……”
算是倒霉中的万幸,这个老板还算负责,不愧是女老板。
独自躺在病床上,陶屿疲惫地想,自从来了这座城市,已经第二次进医院了。
小腿上的伤尚可以挽起裤脚,脚背上的伤就难受了,陶屿没有请护工,自己撑着一个龙头拐跳着走,饶是着地的不是烫伤的脚,每跳一步,脚背绷起来,仍是钻心的疼。
好在最初的那股钻心惨痛已经过去了,剩下的只有剧痛后的麻木,陶屿这才真的相信人体自带的自保功能,会消除让你痛苦的一部分感觉或者记忆,现在她静躺不动的时候,偶尔甚至会忘记自己烫伤的皮肤,但只要轻微挪动一下,甚至护士走路带过的一缕风,都让她吃痛得倒吸一口凉气。
一整天都在持续上药,靠着自己学生时代练过平衡木的功底,陶屿可以自己上厕所了,勉强在医院能够自理。但是吃饭可就难办了,医院食堂饭菜贵,也不好麻烦隔壁陪床的阿姨一直帮她带饭,只好时不时点外卖来吃。
“皮蛋瘦肉粥?皮蛋算是腌制食品吧,吃了会不会对创面不好啊”
正在床上研究外送的陶屿冷不丁地一抬头,看见一头熟悉的红发出现在了门口,吓得倒吸了一口气:“宋宋?”
宋宋正蹲在床脚看她的病历牌:“你名字原来是这个屿啊?”
“不然呢?”
“我还以为是下雨的雨。”
陶屿沉默了一下,宋宋接着说道:“这个字挺少见的,谁给你起的?”
“”
病房里的空间仿佛在一瞬间变得渺远,陶屿闭着眼睛,却看到了一片金色,干燥的空气,刚刚被收割的麦田,鼻尖上带着粮食的质朴香气,一个苍老的声音颤巍巍地传来:“妮儿回来了”
瞬间的失神被真实的食物香气拽了回来,再睁眼的时候,宋宋已经把饭盒拆开来了:“你就坐在床上吃?有筷子吗?”
饭盒一层层拆开,蒸鳕鱼、清炒西蓝花、蛋羹、瘦肉粥和配的小菜,荤素搭配,陶屿很难想象这是宋宋做的,她瞟了一眼宋宋,她便自然地接口:“我跟我妈说我朋友烫伤了,她安排的。”
陶屿把自己的小勺子擦了擦,也不作声,快快吃了起来。外面的天还很热,宋宋的衬衫被汗浸湿了;病房里却是凉的,让嘴里的饭菜迅速变凉,陶屿把蛋羹和鱼几口吃完,才慢慢地开始喝粥。
“怎么吃那么急啊?”
陶屿咽下绵密咸香的粥:“蛋凉了有腥气。”
“我还挺喜欢沙拉里的凉鸡蛋的。”宋宋左右打量了一下环境,便自然地坐到了病床上,陶屿悄悄地想把自己受伤的腿挪开了一点,然而动作还是慢了一步,宋宋后仰的动作蹭到了她被包起来的地方,让她吃痛地叫了一声。
“怎么了?”宋宋这才反应过来,回身看她被包裹着的腿,“还很痛吧?”
刚吃了人家带来的饭,陶屿也不好意思多说什么,只是含糊地嗯了一声。宋宋忍不住叹气:“你这也赶得太巧了,上次来医院还是——”
戛然而止,陶屿岔开话题:“你跟你妈妈聊过了?”
宋宋轻笑了一声,带着些无奈:“没有。”
这句答案后面是良久的沉默。两代人的沟通怎么会容易呢?何况宋宋并不是很有谈话技巧的人,一场争吵是少不了的,但是宋宋的妈妈还愿意给她的朋友准备病号餐,想来情况也没有差到哪里去。
隔壁病床的阿姨从外面回来,手上托着几个橙子,见陶屿这里也来了人,笑着招呼,分给了她们两个橙子,青皮橙子,看着便是流酸软齿的样子,陶屿捉了一个在手里,指甲掐进去,青涩的橙皮油脂带着猛烈的香气直钻进鼻腔。
“好苦的味道。”宋宋侧过脸去,看着阿姨又从病房离开,“她是护工吗?”
陶屿把目光从橙子转到了隔壁病床上的女人身上,见她还在睡着,便回头对宋宋轻声说道:“不是。”
其实自从她到这个病房住下,她就注意到了隔壁病床这两个人的异样。病人是个三十来岁的女人,半条胳膊都被包扎着,每天换药的时候也不喊疼,只是低低地叹气,那声音听起来很压抑,连带着隔壁床的陶屿也伤感起来。每每这个时候,那个负责照顾她的年龄挺大的阿姨就会凶她,让她不要一张死人脸:
“难怪老公都不来看你。”
不像母女,也不像雇主与护工。
有点像——欠债的人和她的债主。
白天那个阿姨待人倒还和善,有时候面对医生的嘱咐会露出为难的表情,看不懂药瓶上的字,需要来问陶屿。陶屿逐字给她讲完,偏头的时候,女人正半靠在病床上,目光直直地盯着墙上的宣传标。
她应该能认得药瓶上的字吧?
当然这些只能是揣测,那个女人甚少说话,即使因为伤口的疼痛晚上无法入睡,也只是半个身体慢慢地腾挪,不敢发出声音吵到别人。
那样细微的、压抑的、窸窸窣窣的动作,在寂静的病房里总是格外清晰,有好几次,陶屿被这些动静弄得心烦意乱,结痂的伤口都开始痒得发痛。
深吸一口气,抓住床头的拐杖,陶屿逃也似地往走廊尽头的厕所去,那边有窗户,能看到医院外的一条街。
病房外的世界啊。
街灯如流水,撑起了薄薄一爿黑夜。
第74章 出院
“你胆子还蛮大的嘛, 还敢半夜去医院的厕所待着。”
“为什么不敢?”
“很多鬼故事不都发生在医院里。”
“哦要我说,鬼才不愿意到医院里来,那么多生离死别, 痛苦的地方。”
说这句话的时候陶屿已经办理了出院,宋宋给她租了一个轮椅,大张旗鼓把她推回了营地,陶屿虽然感激,被路过的人频频转头注视的时候, 也不由地还是抓紧了脚趾。
“嘶——”
“怎么了?”
陶屿握紧了扶手, 深吸一口气,缓缓道:“没事。”
宋宋往前跳了一下,蹲到陶屿面前, 仰头看她:“我知道了, 你觉得尴尬。”
陶屿小心地捋开轮椅上系着的红色飘带:
“你觉得呢?”
这辆轮椅上绑了颜色明亮的丝带, 还挂了一串大红花,虽然不算难看,但在路上扎眼极了,陶屿坐在这一堆花团锦簇中间,像是去春游的小朋友, 几乎要把脸埋到胸口去了。
“不好意思,我想着庆祝你出院,就准备了红色的花,但是玫瑰不太合适吧, 康乃馨像送我妈的,最后只好选了这个喷色的长寿菊”
“谢谢你,我也希望我长寿。”陶屿抓了一朵花在手里,红色的漆料染到了花梗上, 连带着指尖也蹭上了一点红。
轮椅推得很慢,到达营地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宋宋把陶屿扶上车:“怎么样?感觉自己生活行不行?”
陶屿卧在久违的床上,脸上终于不由自主地露出笑容:“当然可以。”
果然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眼前的一切都是亲切的,熟悉的,床、被子、挂件、操作台、小桌板、副驾上的一捧花……
等等,花?
陶屿从床上坐起来一点,仔细看那一束花,精巧温馨,是淡绿色雪梨纸扎的,洋桔梗和郁金香搭配得恰到好处,中间是一朵奶油向日葵,上面还挂了一张卡片。
“宋宋?”陶屿叫住已经下车的宋宋,“这是你送的?”
“嗯?”
宋宋茫然的表情让陶屿知道她也并不知情,待到那张卡片被送到面前,陶屿才猛拍大腿,也顾不得脚上的伤痛了,快活地嚷道:“好哇!她来了!”
“谁?”
宋宋也偏了头去看卡片上的字,娟秀一行字迹被花束上的水珠浸湿,但还能看到感情充沛的一句:“阿屿快快好,小龙虾来啦!”
“小龙虾来啦?”宋宋把卡片翻过来仔细地看,又对着光念道,“这是谁呢?”
陶屿止不住地笑,把花紧紧抱在怀里,郁金香淡雅而光滑的花瓣,温柔地贴在她的脸上。
——
出现在营地里的是方元,跟她一起的还有一个面熟的女警。
“你好!”
见到推陶屿出来的宋宋,方元热情地同她打招呼。
“你好。”宋宋礼貌地回应,目光在她们俩之间移动了一下,“你是小龙虾?”
陶屿失笑,正要解释,方元后面的女警把手上提着的袋子举起来,含笑应道:“小龙虾在这呢。”
香味已经从包装袋里逸了出来。
是那家老字号的小龙虾!
陶屿人在轮椅上,心早已经飘到了房车里加热的虾上。宋宋带着方元一起搭桌子,方元客气地介绍:“这是向晴,我的同事。”
向晴越过方元对宋宋打招呼:“你好,宋宋。”
宋宋点头作为回应,加热过的锅有些烫,她小心地放到露天的桌子上去,不知怎么,后背居然沁出了薄薄一层细汗。
等桌子摆好,一锅没有盛下,还占了原来的两个偌大盒子。热烫烫的红汁子浇在小龙虾上,激出香料和虾鲜混合的绝妙香气,年糕雪白,青椒洋葱花椒点缀其间,方元打开了一个小盒子,碧青的小葱末撒在上面,满桌的虾瞬间鲜活了起来。
“想不到现在外带那么多花样,年糕和那个什么菇都是另装的,说是之后加热虾的时候放进去更好吃。”
方元热情地给大家布菜,煮得膨膨的年糕滴溜溜从勺子上到了每个人的碗里。
“好入味的虾!”陶屿快活地拆着虾头,“我吃了好久病号餐,正好想吃点辣的。”
向晴已经把工作服换了,穿着里面的衬衫,像一只蓝蜻蜓,轻盈地给这几个人倒饮料。
“那一家的虾特别新鲜,都是现捞现煮的,这一路上浸了那么久,比在店里吃还好味呢。”
“不过阿屿伤口还没有好完全,不要吃太多了。”方元认真地把拆好虾头的虾尾递给陶屿:“待会可以煮点泡面,用汤汁拌面一定不错。”
“对,小龙虾的头重金属污染严重,最好不要吃头哦。”
“我还觉得虾黄不错。”陶屿剥了三四个虾尾,蘸上汤汁一口气吃下去,一抬眼发现宋宋还并没上手,“诶,宋宋,你不吃吗?”
宋宋只夹了几筷子金针菇入口,淡淡地说:“你吃你的,我对虾过敏,随便吃点就行。”
“过敏?”陶屿没反应过来,“你上次不是还”
随后她就看见了宋宋的表情,像提醒又像拜托,便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顺着回答道:“好的。”
桌上的气氛很活泼,方元简单说了她们这次的行程,原来是向晴被“借走”办公,方元便借着年假的机会开车送她来了。
“跨省借调吗?”宋宋脱口而出,“是有什么案子?”
陶屿也停下了剥虾的动作:“好厉害啊,之前方元说你是分局的宝贝,果然是真的。”
向晴有些不好意思:“哪里。只是过来做一些辅助的工作。”
“你不要谦虚了。”方元认真地给大家解释,“虽然不是命案,也是牵扯不小的案子了。”
“啊?怎么回事啊?”
“具体的细节现在不方便说太多啦,主要是经济犯罪,但是几个嫌疑人现在跑了,家人也不是很配合。要不把向晴找回来呢。”
“向晴她”
“对,她就是本地人,之前是分到当地工作的。”
“天呐,真的没看出来,你们俩,是老乡?”陶屿大吃一惊,宋宋和向晴,从口音到长相,真是一点相似的地方也没有。
“那你们以前有没有同过学?”八卦之心顿起,陶屿眼巴巴地连问了好几句,直到宋宋礼貌而坚定地推开她裹满小龙虾汤汁的爪子:“没有吧,那么多学校。”
向晴却笑了:“我们应该差两级?我是知道宋宋的。”
宋宋摇头道:“是吗?我没有印象了。”
“不过宋宋上学那会肯定是风云人物吧?”陶屿比了个姿势,“冷脸大姐头?”
“啊?还好啦。”向晴咯咯地笑起来,“宋宋太漂亮了,我记得不仅是她自己学校,我们学校的贴吧里都有组队去她们学校门口看她的。”
“哇,好像女明星啊。”陶屿听得津津有味,“还有呢,还有呢?”
“还有”向晴回忆了一下,抱歉地笑道,“后来就不知道了,我读警校去了。”
“好吧。”陶屿遗憾地把碗里最后一个年糕吃掉,“我还以为有什么八卦之类的。”
“当然没有。”宋宋的语气很淡漠,“我上学的时候是好学生。”
向晴差点被辣椒呛住,直到方元给她拍背让她止住咳,陶屿慌忙要给她递水,没留意脚上的疤,一阵刺痛袭来。
真要命,今天的宋宋好像怪怪的。
——
聚餐总是短暂的,向晴要去警局,方元陪同,宋宋不知道去干嘛了,总之热闹散去,陶屿一个人回到了车里。
脚就那么搭在垒起来的几个包装盒上,背后是垫高了的被子,陶屿抱着自己亲爱的小电脑,想着是睡一会还是工作一会,猛然想起上周工作室的视频还没剪完,便磨磨蹭蹭做了起来。
人只要一开始工作,就会发现身边的一切都好玩了起来。陶屿划了一会鼠标,喝了三回水,忽又想起向晴说的宋宋上学时候的“明星待遇”,好奇心大发,便在手机上搜了起来。
贴吧时代早已过去了,很多帖子已经尘封不在,陶屿翻了一会,并没有看见什么更早的信息,倒是有些讨论学校门口小吃的帖子让她很有兴趣。
烤鸡腿、酱香饼、米粉陶屿一页一页翻下去,直到一个标题是“今天是第三个月啦”的转帖出现。
回复的人那么多?当时应该也算是热帖了吧陶屿鬼使神差地停留在了这个界面上。
配图只有一张,像素很糊,色彩也不分明,能辨识的是图片里是一个小饭店,桌上摆着花花绿绿一盆菜,桌对面的两个女生头挨着头,很亲密的样子。
陶屿隐隐觉得有些不安,她深吸了一口气,点开了大图。
真的是宋宋。
她的脸几乎没有变,只是比现在更瘦一点。照片里的她是柔顺的黑发,与周围的人一样穿着校服,眉眼间俱是笑意。
发帖时间是十三年前的秋天。
没有人会再回到那个秋天。
第75章 不可以
被风吹树叶的声音吵醒, 宋宋睁开眼。
早上第二节课。
她学习不好——所有人都这么说,爸妈,朋友, 老师,所以她在课上睡得理直气壮。
“为什么老师会是最后一个说你学习不好的?”
宣染这样问。
宋宋答不上来,她并不觉得自己不聪明,也并不觉得考出来的成绩有何不妥——“有及格的啊,还不错吧?”
宣染好笑地看着她:“老天, 要是社会竞争是只要及格就可以那世界就美好了。”
“不可以这样吗?”
宣染表示无语, 她长宋宋四岁,只是因为转学太多导致现在只比宋宋高一级。每次听她说话的时候,既有姐姐看妹妹逗着玩的意思, 更多的时候会容易恼——这脑子, 怎么长出来的这脑子!
“你学得这么好, 你妈妈一定很满意你?”
宣染没有想到这个学妹会反问,一时无措,最终平淡地回复:“还好。”
宋宋是真没有一丁点回怼她的意思,她只是想起宣染的成绩总是在红榜上,未来也许会进学校的“名人堂”, 对高中生来说,还挺厉害的。
“虽然我不知道你们学校具体是照抄的国外哪个大学,但是我看已经进去的那些校友,把穿校服的丑照片刻到石碑上, 而且一直摆在那里,好像也不是很光荣”
宣染向来是说“你们学校”的,她上学辗转了很多地方,没有什么归属感。
宋宋配合地点头, 眼眸依然亮晶晶地盯着她:“那中午我请你去外面吃,好不好?”
是学生嘛,不管在什么学校里,都还是逃不开难吃的食堂。菜色倒是好看丰富,毕竟食宿费摆在那里,只是翻来覆去都是那几样——速冻热不透的热狗、像假肉的牛排、油很重的炸物、黏糊糊的炒菜,沙拉是叶生菜凑数的,汉堡是酱汁甜腻的,还有万年不变的西蓝花,偶尔自选窗口有粉,但做的也远远没有外面好吃。
“那老地方见?”宣染说话的时候上课铃已经响了,宋宋一边撑着楼梯的栏杆三步一并地往上跳一边高高摆手:“好!”
笑容很明亮的学妹。
虽然只有十五分钟,她也要从四楼跑到一楼来找她。
——
宣染是不吃食堂的。
也不知道是什么习惯,偶尔会见她吃食堂,更多的时候是省略下一顿饭,一个人到天台上去发呆。
“哦,又是那个装装的学姐啊。”宋宋的同桌曾经对宣染毫不客气地置评,“学校好多人议论她的。”
“是吗?”宋宋本来在搜罗能带上天台的零食,听到此话大为惊异。
同桌补充道:“比追你的人还多哦。”
宋宋有些不自在地耸了耸鼻子:“好吧。”
她对男的没兴趣——这是她的朋友也鲜少知道的。
宣染被说装装的,一半是因为她虽然交游热情,却不大真的与人亲近,总带着一点骄傲;另一半也是因为她好像过于努力了,对功课很较真,在这个学校里,宛如异类。
“可是我觉得她这样积极向上也蛮好的。”宋宋撑着脑袋说,“就算以后出国,也还是很看重能力啊。”
同桌大吃一惊,狐疑地过去摸了一下宋宋的额头:“你吃错药了?”
随后她话风一转:“不过我想她也挺辛苦的,她们家经济上好像出了点问题。”
——
天台上。
宣染一勺一勺地挖着红薯。宋宋带来的东西很多,烤红薯烤得微微出蜜,栗子也淋了厚厚的糖浆,多吃几口会腻,但是在秋天的太阳下,吹着有些湿润的风,这样的甜也就变得温和了。
“她们说,让我学渣不要去操心学霸。”
宋宋的话让宣染垂下了眼眸:“她们?”
“你在学校很有名。”
“为什么?”
宋宋语塞,能因为什么呢,因为长相?性格?还是别的,最终她说出口的是:“可能因为我比较关注你吧。”
宣染被逗笑了,她突然停下来盯住她:
“宋宋,你喜欢我?”
有些话在说出口的那一瞬间它的意义就消失了。
宋宋沉默着,她对视了回去。
宣染大方地开口:“我目前情况确实不太好,多谢你照顾我。”
随后是一声轻笑:“明明你还比我小呢。”
这是宋宋第一次见到宣染流泪,眼泪是猝不及防从眼睛里滚出来的,砸到校服上只是一抹水痕,让人只能呆愣在原地。
宋宋的指甲几乎要嵌到手心里去,她发出的声音却比自己想象的要轻柔:“那我能帮上你什么?”
宣染苦笑着看了她一眼:“没办法的,宋宋,如果”
漫长的停顿之后,宣染自己都觉得荒诞,她的泪痕已经干了,目光收回,又恢复平常那样有些骄傲的神情:
“如果你是男的,你对我妈说你喜欢她,说不定还可以缓解我妈的焦虑。”
——
并不是所有妈妈都愿意当妈妈。
至少宣染觉得,她的妈妈比起妈妈这个角色,更喜欢魅力单身女人这个形象。
“染,这是你陈叔叔。”
“老陈,这是我的女儿。”
这是普遍的见面方式,遗憾的是宣染一次也没有通过正常途径认识过妈妈身边的人。
偶然归家撞上都是小意思了,家里突然多出来的东西,路上见到却只能装作不认识走开,最难堪的是会在妈妈的公司论坛甚至举报信里看到某个男人。
为什么会这样?
当初建议妈妈选择离婚,固然是她的父亲在这个家里表现太差,简直烂泥扶不上墙,她自信妈妈的工作能力能让她在新的城市里重新开始,而且……自由了的妈妈一定会比在那个家里更爱她。
然而真正的问题在妈妈出走之后开始浮现。
“妈妈也要追求自己的幸福啊。”
宣染无法反驳这句话,就像她甚至无法对着妈妈殷切的脸拒绝那一句“染,以后在外面你叫我小姨吧,我怕别人误会。”
需要爱,多么正当的理由。
可是是只需要男人的爱吗?
“可以啊,我有那么漂亮的小姨。”当下脑子还没有反应过来,几乎是习惯性地做出了迎合的姿态,过后却反复咀嚼这句话,一阵阵地反胃。
为什么她不能大大方方地对外介绍她。为什么她宁愿忍受一个又一个男人的背叛。为什么她明明是她真正血脉相连的人却像是她追逐幸福道路上的一只老鼠。
“妈妈,你后悔生我吗?”
沉迷在回消息中的女人没听清后面,但听到了前缀,下意识地一拧眉:“哎呀,我都说了别那么叫我,邱卓他”
突然噤声,后面是略带娇嗔的一句:“人家小我好几岁,被听到不好。”
宣染悲哀地想,原来这次的男人叫球桌。
——
那次之后,宣染更少回家了,妈妈的公司不景气,股东也诸多不满,现金拿去抵了亏空,给她的生活费也降了又降。
偏偏这个学校几乎样样要花钱,吹个头发、热个便当都要刷卡,更不用说吃饭水电,同一个宿舍的女孩几乎全天开空调,费用是均摊给个人的,宣染虽然压力不小,面上也只能淡淡的。
越是在这种地方越是不能露怯,宣染再理想主义也知道学校里的拜高踩低有多严重。
但是生活状态就像咳嗽,很难不被发现。流言是渐渐传开的,她也听到了一些,不过不以为意。
“还能说什么呢,学校里嘛,无非说这个人太装那个人太俗,再有病一点就造谣生事,比如我不在学校学习就是被包养了,我在学校学习就是想卖个好价钱。”
“没什么新意的。”
“幸好,学费之类的大头我她一次**了两年的,我不用操心这个。”
这些话是后来宣染对宋宋说的,彼时已经时过境迁,宋宋上了大学,她也毕业就出国,半工半读的日子熬过来,居然也一身轻松,只是当时的难堪与痛苦早已无法挽回。
“那你当时跟我在一起之后,我的出现有让你开心一点吗?”
宋宋与宣染之间隔着咖啡桌,又像隔着一条银河。
宣染微微晃动着手上的咖啡,让奶油和棕色的液体更好融合,最终只留下一圈细小的气泡浮在面上。
“嗯?”
宋宋不依不饶地继续问。
宣染终于被迫抬起眼睛,脸上露出平常的笑:“也许有吧?”
回答这一句的时候她的笑容也像是咖啡表面的气泡,稍纵即逝,明明白白的敷衍。
宋宋却摇头:“你说的不是实话。”
宣染挑了挑眉:“宋宋,你到现在也不明白吗?一个人在应对生存危机的时候,全身的力气都在想怎么生活,明天的饭怎么解决,杂费怎么凑齐,真的没有一点多余的力气可以用在谈情说爱上。”
“当时我有让你更开心一点吗?”
宋宋继续问。
宣染放下咖啡:“我说了,应该是有的。”
“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我有让你感到开心吗?”
宣染莫名地焦躁起来,现在她已经工作了,根本不必管眼前这个幼稚的丫头,几乎是嘴巴先于大脑思考,脱口而出:
“没有。”
宋宋安静地听着她说话,就像当时在天台上听她讲外面社会的运行规则一样,然后在关键的地方用力地点一下头,但是现在只有这两个字,她不知道应该在哪个地方点头,也不知道应不应该点头。
“你说的很对。”
在咖啡凉透之前,宋宋认真地对宣染说。
“你应该说没有,也应该说不可以。”
“你不可以叫你妈妈小姨。”
第76章 可怜
“宋宋?你起来吃点东西?”
陶屿叫得很克制, 她觉得宋宋不太像睡着,更像昏过去了。直到向晴过来宋宋的车上,窗户全部打开, 又给宋宋的脸上扇了好一阵风。
“我还以为你要掐她人中。”
“真昏过去了?”
“差不多吧,我们那里老话说是被梦魇住了。”方元出于礼貌,没有对宋宋动手。
空气流通之后,向晴慢下了手上扇扇子的频率,宋宋这才悠悠睁开眼睛, 有气无力地说:“我怎么在这?”
下一句便是:“我还以为给我抓警局来了。”
陶屿放下心来, 还能开玩笑,说明没大碍,伸出胳膊把宋宋扶起来, 看她头上额发都湿透了:“你做噩梦了?”
“嗯。”宋宋还是有些闷, 胃里的浊气上涌, 让她差点吐在床上。
“喝酒了。”方元肯定地说。
“而且吃了药。”向晴接口。
床边的地上有一板拆封的胶囊,宋宋摁着自己的胸口缓着:“失眠,想起车上有药,就找来吃了。”
向晴捡起来看了看:“已经过期了。”
宋宋:“好吧,我没注意。”
确实, 想来这安眠药也不会是她的,陶屿给她递了水,宋宋沉默地喝,居然还被呛住了, 一阵猛咳过后,她的脸色比刚才更难看了。
“我们该回酒店了吧?”
方元提醒道:“你的工作还没做完。”
向晴抱歉地笑笑:“对了,本来说过来跟阿屿多玩一会,结果我今天还得加班, 只能改天啦。”
陶屿摇头:“你们俩能过来我就特别开心了,快去忙吧,我已经买了材料,等你们忙完了我请你们吃好吃的。”
“好,一言为定。”
——
不知是不是在房车营地里驻扎得太久,陶屿生活得越来越规律了,工作,做饭,吃饭,在营地里简单运动,回来洗澡,睡觉。
腿脚上的烫伤也渐渐康复了,长出的新肉时不时发痒,像春天地下冒出来的草根。
陶屿不排斥这种感觉,让她觉得自己的身体像一棵树,生命正在其中呼吸。
也因为太规律了,拍的视频没什么特别的,数据可称惨淡。
“博主的视频越来越无聊了”
“就是,还不如以前拍方便面有意思。”
陶屿虽然已经养成了不看评论的习惯,偶尔上来查资料的时候还是会瞥见两条,说实话,有些郁闷的。
“我本来想记录自己的生活,但是大家对真实的生活好像没什么兴趣。”
这句话发给徐南知的时候,一半自嘲,一半也带点埋怨。
徐南知隔了六个小时才回复她:“对啊,大家上网都想看点不一样的东西。”
“如果你还没有接受经营账号是一种商业行为,没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如跳出来,就纯记录生活,可能你会舒服一点。”
公事公办的回答。
陶屿在夜半的营地里跑着,虽然郁闷不减,但是随着运动的汗水发泄出来,多少畅快了一些。
入秋之后,营地热闹起来了。
先前是暑热,露营的人不多,现在正是秋高气爽,景致宜人,很多带孩子的家长开车出来了,帐篷桌椅,露天烧烤,玩得不亦乐乎。
陶屿可就不容易了,几乎每天都有大量的垃圾,园区里预备的垃圾箱远远不够,车位紧张的时候,她还要跟着园区的清洁工一起打扫。
偶尔清洁工会抱怨:“老板有钱,只给我那么一点,地方那么大,怎么做得完。”
陶屿陪着叹气,心里却在想,自己这算是义务劳动还是热心帮忙呢。
说是义务吧,宋宋的确也不给她发工资,说是热心帮忙,也不全为了宋宋。
她总觉得这个清洁工面善。
看不出年龄的女人,非常瘦,比常见的南方女人的苗条还要明显的消瘦。椭圆脸,颧骨高高的,头发整齐地抿在脑后,一笑起来牙齿雪白,笑声爽朗,让人忍不住跟着一起笑。
陶屿叫她“刘姐”。
刘姐是吴雪离开之后来的,负责园区里的日常清洁,工资开得不低,但也累,一个人要负责几乎全部的垃圾清运和洗手间的清洁,到了秋天,还要扫落叶。
“我跟老板说了嘛,叶子一把火烧了,烟跑一阵就没味道了,全部用扫的我怎么忙得过来……幸好有你呀,你帮我一起扫。”
刘姐的感激很诚恳,甚至请陶屿吃过她自己家灌的腊肠。
“吃吧吃吧,不要客气,这都是我自己做的。”刘姐热情地招呼陶屿,饭盒里是她的午饭,米饭上面盖着一层炒素菜,另有个袋子装着切好的腊肠和萝卜干。
腊肠很咸,冷着吃也油腻,陶屿吃不惯,对萝卜干倒情有独钟,这是青萝卜晒干了再腌的,吃起来不仅嘎嘣脆,而且不是死咸的,隐约还能吃出萝卜的甜。
刘姐见陶屿爱吃,便多给她夹了些,一面与她闲聊:“你这么年轻,怎么也在那个小姑娘手底下打工?”
陶屿哭笑不得地解释她只是驻营,并不是给宋宋工作,无奈刘姐听不懂,也不在乎,只是端着饭碗围着她的房车咋舌:“阿妹,你平常真的住这个车上吗?”
“对。”
“那怎么吃饭?怎么上厕所?”
陶屿便带着刘姐上车参观了一番,做饭的操作台、独立卫生间,后面还有一张床,刘姐把饭盒都放下了,赞叹不已:“阿妹,这车不便宜吧?家里给买的还是男朋友给买的?”
最后这个问句让陶屿想说的话又都吞了回去,只好生硬地回答:“我自己买的。”
刘姐顺便就在车上坐下了,把手里冷掉的饭一口气扒拉了,深深地吸气道:
“我也想给我女儿买个这种车。”
——
后面的几天,刘姐都想借用陶屿车里的电锅热饭。
陶屿原本是想接受的——但是犹豫占了上风,她也只有一口锅,挺私人的东西,如果借出去了还要回来洗,平添许多麻烦。
但是刘姐殷勤的眼神又让她说不出口,这个年纪只比她自己的妈妈年轻几岁,真的不应该吃冷掉的盒饭。
然而宋宋替她拒绝了,刘姐在宋宋面前十分安静,听着她说话:“来营地的都是客人,你去跟客人借东西,别人会觉得这个营地管理混乱。”
刘姐不吭声,也不抬头,直到宋宋说:“我知道你觉得自己辛苦,但是当初我在你们公司挑人的时候就说了,我开的工资比别人都高,那工作肯定不轻松,是你自己接下来的这个活。”
“而且既然现在是你在负责清洁工作,酒瓶纸壳之类的废品也就是你在卖,我也没有干涉过。”
“你最好现在想清楚,这几条你能不能做到,如果你觉得干不了,我也可以找公司换人来做。”
刘姐诺诺地点头:“知道了,以后不会了。”
那个爽朗热情的刘姐不见了。
宋宋这样严厉的模样陶屿还没有见过。让她有点惊讶,也有点恍惚,这还是平常那个穿破洞裤小背心的宋宋吗。
宋宋却不以为意:“你这样黏黏糊糊本来就不好。”
“为什么?”陶屿有些不服气,“她这把年纪了,吃冷饭挺遭罪的。”
“一码归一码,她没地方热饭,可以来找我要热饭的地方,也可以自己带那种能加热的焖烧杯。但是她私底下联系你,幸好是我们认识,如果是不认识的客人,会不会觉得她越界了?”
“宋宋,你是不是太严肃了?”
“不是的,热饭只是一件小事,但是这种方法就有问题,今天能问客人借锅,明天是不是能问客人要钱?客人烧烤了一半放在地上的菜,是不是也能直接拿走?”
“必须跟她说清楚严重性,不然她们根本听不进去。”
陶屿也不说话,只闷头啜着杯子里的茉莉花茶,她原本是与宋宋闲聊,却没想到惹得刘姐挨了一顿训。
宋宋好像是被眼前的沉默刺激到了:“你是觉得我不近人情?”
陶屿把眉毛拧到了一起:“其实我能理解,因为我跟你位置不一样。”
“难怪你之前的民宿没有开了。”
宋宋却更激动了,像一只应激的猫:“是这样的,大家都看表面,谁看起来可怜,谁就最值得同情。”
陶屿有些莫名其妙:“我没有可怜谁啊,你是说刘姐吗?她凭自己的劳动吃饭,顶天立地的,我为什么可怜她?我凭什么可怜她?”
两个人都说得有些激动起来,宋宋的脸色很差,就像之前被噩梦惊扰的样子,她把自己裹在副驾的毯子里,任由脸色发青,直到陶屿过来小心地戳了戳她。
“不好意思,我反应过来了,你是不是以为我说你不近人情你的民宿才开不下去了,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是说,我理解你,管理人真的很不容易,你这么爱自由的人,要管理那么大一个民宿,应该花了很多精力吧?”
宋宋没有回答,但她的脑袋——红色的毛茸茸的脑袋,轻轻地靠到了陶屿的手心上。
——
争吵是日常难免的,光说开可能没用,能吵透,找到症结就好了。
可是以她们的熟悉程度,要找症结也太为难陶屿了,大多数时候,陶屿只能借由吃饭表达自己的歉意。
园区里烤肉有现成的位置,清理干净就能用。上一回吃烤肉还是和宋宋两个人,想不到蝉鸣渐退的季节,能凑齐四个朋友。
陶屿在超市里转悠,她刀工不算好,所以转了一圈,没有买大块的肉,到火锅食材区买了现成的五花肉片,看到培根打折,也拿了一盒。
卷点什么呢?芦笋?豆苗?
最后还是选择了相对便宜的豆苗,又买了一盒金针菇和口蘑,蜜薯小小的怪可爱,拣一袋子,方元要吃烤秋葵,也拿了一盒。
不愧是秋天,葡萄已经占满了货架,看着便让人眼睛清凉。青提照例是受欢迎的,可惜舶来品种只剩下一味的死甜。陶屿挑了一串紫葡萄,沉甸甸地包在纸袋里,不用靠近都能感觉到葡萄的香甜气息扑出来。
入夜,架起烤架,把五花肉片卷上十来根豆苗,培根卷了金针菇,便就着电磁炉煎起来。
培根是纯肉的,煎起来滋滋作响,微微焦褐的颜色看起来很诱人。五花肉的油脂也被煎了出来,把原本干瘪的豆苗滋润得闪闪发光。
眼见着快要焦了,陶屿顺手把已经调好的酱汁淋了进去,无非是酱油水和糖的调和物,被高温一激却散发出极香的味道。
“我就说糖和脂肪混起来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向晴加班完本来满脸疲惫,此刻也忍不住凑上前来帮忙,一边偷偷与陶屿尝一个培根卷。
正式吃的时候,大家都被五花肉卷豆苗的美味程度折服,说不出的香和鲜,反而并不觉得很甜;培根金针菇多了一点烟熏风味,略逊一筹;至于烤秋葵,没有日料店的技术,烤出来外焦里生,宋宋不吃,方元也浅尝辄止。口蘑与蜜薯大受欢迎。
向晴最后总结道:“所以人爱吃蛋糕也是因为爱吃油和糖。”
“对。”陶屿一边剥葡萄皮一边补充,“但是大家口味还蛮挑的,纯糖纯油的还不吃,得加点柠檬汁、水果之类的解腻才可以。”
“哦”宋宋突然把目光挪到了陶屿被葡萄汁染红的手指上,“你吃过葡萄蛋糕吗?”
陶屿停下来想了想,自嘲地摇摇头:“没有,我从小吃蛋糕少,好像大部分都是草莓蛋糕?还有芒果之类的吧?”
宋宋舒展了一下身体,似乎想让自己放松一点,但终究又蜷缩回了椅子上,她把葡萄放在手上把玩,把冰凉的葡萄皮搓开,让酒红色的汁液粘在手掌上。
方元最先注意到了,但她什么也没说,只是拉着向晴去洗碗了,独留下陶屿与宋宋坐在清凉的树下,看着她怪异的动作,几次想说话,又憋了回去,只闷头看着手机。如果宋宋想讲什么,或许应该由她自己开口。
漫长的时间过去,直到盘子里的油脂凝固,直到陶屿的手机没电,她也没有听到宋宋的声音。
再抬头的时候,宋宋的脸是半侧过去的。
她在流泪?
第77章 干菜
“我记得, 她有过一个走得很近的女朋友。”
向晴寥寥数语带过。
学生时代的故事,高冷学霸学姐与粘人美丽学妹的纠葛,在当时是很稀奇的事, 几个学校都传过这条新闻,毕竟除了学习,任何八卦都能引起学生讨论。
“后来呢?”陶屿下意识地问,又马上反应过来,当然是分开了, 宋宋从未提过这个人。
“我表妹就在那个学校, 听说她们谈得挺大方的?一点没有偷偷摸摸所以惊动过家长的,之后那个学习好的女孩子冷淡下来了,后来去的学校好像不错?我跟我表妹见面少, 只大概知道这么多。”
“那这件事对她打击挺大吧?”方元把茶放下, 轻轻擦拭着车窗玻璃去看外面, “现在看起来这女孩也有些抑郁的样子。”
陶屿本来想说这应该是因为她新近分手不久,忽又想起别的什么,心下叹息,只能闷头继续喝茶。
向晴为了缓和气氛,笑着说:“怎么你们还沉重起来了, 谁上学的时候没有遇到些分分合合的事呢?”
方元和陶屿对视了一眼,面上都有尴尬之色。方元下意识地问道:“你也没有谈过恋爱?”
陶屿沉默了一下:“没有,我觉得那是很沉重的事。”
方元托着下巴思考了一阵:“单方面喜欢过人算吗?”
“算吧。”向晴专门凑近了告诉她,“我印象里日韩那边有把暗恋当做自己的初恋的。”
方元摇头道:“可是我觉得不算欸。”
陶屿赞同, 恋爱,应该是有双方的互动和反馈才算恋爱的吧?如果全程只有一个人的欢乐或者悲哀,那不就跟独角戏一样了吗?
向晴却说:“恋爱本来就是独角戏嘛,爱来爱去, 爱的都是自己。”
陶屿对这个女孩另眼相看,表面上看起来这样柔和温雅,实际却像夏夜里抱冰,冷得让人突然吓一跳。
——
九月底的南方还是很热。
不亲眼看到很难想象,房车营地里的树还是一样的葱郁浓绿,甚至还有一棵开花了,陶屿时不时地在树下观望,直到叶色变得金黄,花朵簇簇摇动,隐约有红色的果实点缀其间,看得人眼馋。
“栾树?”
陶屿正举着手机拍照:“是,我查过了。”
镜头随着手转过来,正怼到宋宋的脸上,陶屿吓得往后一跳:“你怎么出来了?”
宋宋没精打采地往树上一靠:“最近情绪不对劲,不由我控制一样。”
“你来大姨妈了?”
宋宋皱着眉想了一想:“没有吧,我月经好久没来了。”
“啊?”陶屿有些惊讶,“这这不对吧,怎么没有去医院看一下。”
宋宋小声地嘟囔了一句:“我从小就这样,月经经常不来。”
“”
陶屿对这种情况没什么经验,她的生理期会比平常难受,但也算月月正常,上学那会如果有人当众抱怨,大概率会得到一句“怀孕啦?”的调侃,但是如果哪个女孩脾气突然变得喜怒无常,也会随机收到一句“你来事儿了?”的玩笑,说来说去,很少有人讨论月经本身。
这种怪异的沉默持续了几秒钟,宋宋突然开口:“怎么了,你的月经很正常吗?”
陶屿瞪大了眼睛,尴尬地摸了摸自己的耳朵:“还好,还好。”
宋宋几乎把自己挂到树上去了,栾树的花被她坠得一晃,有金黄的影子在她的头发上摇来摇去。
“头发该补染了哦。”
宋宋“嗯”了一声,轻轻摩挲着自己的头发,长出来的发根是浓黑的,越来越像她上学时候的样子了。
“我以前的头发是从来不烫染的。”
陶屿静静听着:“本来的发色也很适合你。”
“不是。”宋宋摇摇头,“只能是黑色。”
“因为上学吗?”
“也不是。”宋宋很难得露出这样疲惫又烦躁的表情,眉头紧紧皱着,“要上班,我爸不让。”
——
女儿。
女儿是一种身份,还是一种职业?
宋宋在很小的时候就想过这个问题。
父亲是做生意的,应酬不会少,也常常把母亲带在身边——当然,仅限于她年轻的时候。
后来母亲变成了怨妇,被父亲带入各种局的就变成了别的女人,她们或妖艳或爽朗,在觥筹交错间像一樽樽得体的花瓶。
但父亲一定给过母亲某种意义上的补偿,不然她不会这么多年都坚信着一点——“你爸爸心里最重要的还是这个家,别的都是逢场作戏。尤其是你,宋宋,你都不知道你爸有多爱你。”
爱我?我?
小宋宋觉得十分荒谬,尽管那个时候她连荒谬这两个字都不会写——家中的压抑氛围让她常常只能在课堂上安然入睡,老师对她的评语从“热情活泼”到“比较内向”,学习成绩已经明显跟不上同龄人了。
父亲却潇洒地一挥手:“我的女儿,不用学这些没用的。”
所有人都觉得父亲太溺爱她了,甚至包括自己的母亲。
宋宋脚上蹬着带跟的小皮鞋,过膝袜,整齐的制服前面打着蝴蝶结,丝缎一样的头发上戴着发箍,就这么坐在父亲的车上,母亲靠着车门为她整理袖口:“你乖一点,到了地方要懂得察言观色,你爸带你出去是锻炼你,这种机会难得”
宋宋已经快被矫姿背心勒得喘不过气来,只能缓慢地点头,母亲满意极了:“很好,很有气质。”
车是开往大饭店的。
宋宋在车上已经蹬掉了皮鞋,让自己的脚趾得以短暂的喘息,直到到地方了,飞快地整理好仪容下车,父亲带着新秘书与她一起,恭敬地向另一家人问好。
灿烂的水晶吊灯下,努力扮演品学兼优的宋宋觉得自己挤出的笑容比地上的影子还要扭曲。
明明母亲不是母亲,自己也不是自己,却仍然要在父亲需要的时候成为他的信用背书——看看,我宋风闻家庭美满,妻贤子孝,与我打交道不会错的。
但是背书仅仅是背书,没有她又怎么样呢?短暂的交际寒暄后,宋宋被带离了大厅,跟着她的,是另一家人带来的孩子。
是的,她的作用就像逗猫棒。客人带孩子来的时候她要跟孩子玩,吃饭的时候照顾他们,找话题与他们聊天,准备游戏讨好他们;如果客人没有带孩子,她就会变成猫本身,被客人逗,表演才艺,生硬地恭维,顺便还要暗示自己的爹是多么好多么负责的一个人。
没有一次这样的应酬能让她吃饱饭。
“如果算工龄,我的工龄应该比别人长啊?”
长大一些的宋宋会这样跟朋友们抱怨,得到的回应只有陪同的叹息——“谁不是呢?”
宣染却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等你爸爸生意做得更好些,就是别人来照顾你、陪你玩了。”
宋宋撇了一下嘴:“可是永远有他需要巴结的对象啊。”
宣染摇头道:“所以你们家这样就不好,最好一个从商,一个从政,就不把宝押在一头了。”
宋宋沉默不语。
宣染继续说:“不过对我们女生来说是一样的,饭桌上当乐子,照看孩子,我们现在还小,玩笑不会开得太难看,如果我们年纪再大一点,估计那样的饭局荤得你呆都呆不下去。”
“不过等真的要把生意或者位置交给下一代了,就轮不到你上桌了。”
宋宋突然觉得心里抽疼了一下。
是的,宋昱,哥哥宋昱。
他从来不用在饭局上照顾孩子。
——
宋宋痛经很厉害。
陶屿现在才知道这件事。
之前宋宋自己吃止疼药就过去了,但是这次也不知道是耐药性上来了还是生活太不规律,宋宋的状态差到了极点,脸色比上次噩梦惊醒还要难看。
“怎么回事感觉你们俩不是这个伤了就是那个病了。”
方元给捎了一点红糖来,陶屿煮了红糖水,本来想学网上看的方子往红糖水里煮个鸡蛋,又纠结起甜鸡蛋是不是应该配上酒酿,最后加来加去,足足煮出来一大锅红糖酒酿荷包蛋。
宋宋虚弱地摆手拒绝那一大碗汤水:“我不饿。”
陶屿好说歹说才让她勉强喝了一点红糖水,宋宋在嘴里回味了一阵,只评价了两个字:“齁甜”。
向晴倒很捧场,主动盛了一大碗,没想到真是出乎她预料的甜,最终也只把鸡蛋吃完了,吃罢才开口:“跟过元宵节似的。”
陶屿默默喝着自己那份酒酿,勺子在碗里搅来搅去,半晌才说话:
“我以前来大姨妈从来没喝过这个。”
方元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心疼地拍拍她的后背,红糖水里浮着几粒枸杞,映出低垂的一双眼睛。
气氛变得苦涩起来,宋宋病恹恹地窝在自己的床上,陶屿端来的锅还冒着热气,向晴用盖子扣上,又轻手轻脚地把碗和勺都拾掇起来,最终下定决心似地说:“大家也别太伤感了,本来喝红糖水也没什么用。”
“真要说,可能喝温热水有用,最有用的,还是多吃点肉,要么跟宋宋之前一样,直接吃止痛药。”
宋宋虽然伏在枕头上,听到这话却突然笑了:“向晴,你说话和宣染好像。”
向晴收拾的动作明显停顿了一下,白天工作时看的卷宗又沉沉压到了她的心头,让她只能发出轻轻的一声叹息。
——
其实很早就有研究说明,增强体质是应对痛经最好的办法,运动可以增强体质,补充蛋白质更能。
肉、鸡蛋与新鲜蔬菜,这些东西都比淀粉和糖更重要。
在困难时期,糖是难得的,鸡蛋也是难得的,同时作为一个家里的女性劳动力,往往只有作为产妇才有机会吃到一碗红糖煮鸡蛋。
但是时间在往前走,那个时候意识不到的问题在一点一点浮现——为什么女人既要下地干活又要操持家务,为什么女人既要照顾孩子又要照顾丈夫,为什么一个鸡蛋——都轮不到她来吃?
村里的秋天是最忙碌的时候。
青贞正在地里收菜,白菜、豆角、雪里蕻,还有大把大把的红辣椒,萝卜虽然也可以拔了,到底比别的菜能放,先在地里长着。
这地方的秋天不愁没菜吃,只是冬天就难办了,需得趁着秋日有太阳收菜晒菜,为过冬预备。干菜咸菜做主角,北方农村的冬天,家家都这样。
苞米已经堆满了地窖,茄子收了一袋,豆角三袋,长的扁的圆的都有,葫芦瓜更是多得抱不过来,今年是个难得的丰收年。
青贞的儿子已经大了,她有三个孩子,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小儿子也快结婚了,这是她最骄傲的地方——儿女双全,自己身子硬朗,干活也还利索,以后的日子一定能越过越好的。
想到这里,青贞眼前浮现出了小儿子憨憨的笑容,手上理菜的劲头不禁更大了些,孩子最爱吃葫芦干炖鸡,今年一定让他吃个够。
青贞会做菜,每年年夜饭的饭桌上,干菜吃得都比肉快。
干红辣椒剪成丝炒肉,肉少辣椒多,但是辣椒丝被油酥过,又香又辣好下饭;干青辣椒不用剪,整个整个地拿去炖鱼,鲜辣又提味;芸豆角是焯水完再晒的,一挂一挂坠在院子里,要吃的时候拿水发开,和排骨一起烧,既有排骨的肉香又特别有豆角味,不用多少排骨,也能炖出一大锅,够全家人吃。
葫芦瓜水分大,处理起来稍微复杂一些。用刀旋成长长的一条,挂在绳子上,时不时还得去翻动,晒干后的颜色也并不好看。
但只要把它和院子里养的小公鸡一起炖,随着汤滚,鸡油被逼出来,被油脂滋润后的葫芦瓜便生出同枝头一样的翠色来,碧青碧青的一条条盘旋在金黄油润的鸡汤里,吸饱了鸡汤的醇香,吃起来艮啾啾的,最是美味。
炖一个鸡,再把白萝卜干发开拌个凉菜家里的辣椒油不知道有没有了,今天收了那么多辣椒,正好回去炸一点辣椒油
清贞背着大菜筐,一边走一边盘算。
儿子快带着媳妇回来了。
第78章 电视
“你妈妈是童养媳啊?”
长途车上, 女朋友在他怀里“咯咯”地笑着。
余俊一边握着她的手,一边有些提心吊胆的:“你可别当着我爸妈的面提这些,我爸最不爱听这个。”
女朋友这才把脸转过来:“我不信, 你妈妈不是挺年轻的吗,现在哪还有这种事,难道她不跑?”
余俊讪讪的笑着:“我妈很不容易的,她原来的家人嫌弃她,是我奶奶看我妈可怜, 收养到我家来的。”
“她八岁就到我家来了。”
“哎, 也挺可怜的。”女朋友把头埋到余俊怀里,“幸好你爸对你妈不错。”
“对啊。”余俊看着车窗外飞驰而过的树,县城的灯光已经被扫到了身后, 火车站的大钟只依稀留下了一个残影。
现在是2004年, 在外地打工的余俊第一次带女朋友回家过年。
——
蒋青贞一大早就起来了。
喂鸡喂鸭、打扫院子, 等做完这些,猪圈里的猪已经嗷嗷叫了,她不得不停下梳理头发的手去舀猪食,脚刚迈进厨房就听见婆婆在大喊:
“屋头的,你一大早死哪里去了!”
“你个老不死的黑心婆, 我少你饭吃了吗?起来就叫,再叫我一把火把房子点了!”
蒋青贞的嗓门毫不逊色,也毫不忌讳,张口就骂。
被这么一骂, 里屋的人动静小多了,好半天才冒出来一句:“等你以后被你屋头媳妇饿死!”
饿死?蒋青贞一边卖力地搅拌猪食,一边嗤之以鼻,她有手有脚还认识草药, 能被饿死?
但是今天小儿子倒真的要带媳妇回来。
大姐和二哥已经成家了,蒋青贞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这个小儿子,他是兄弟姐妹里最成才的,出去打工也往家里寄钱,还找了个城里的媳妇。
不过城里似乎不兴叫媳妇,是叫朋友吧?为了这个城里女朋友,蒋青贞特意去村干部那里借了电话摆在自己家里,还叫邻居弄了些画报红纸贴在家里,因为听说城里人怕冷,特意把炕烧到最旺,灶口被熏得黑洞洞一片。
“你几辈子没当过婆婆。”老余抽着旱烟,对蒋青贞的紧张很看不惯。
蒋青贞狠狠地剜了老余一眼:“抽抽抽,就知道抽,有空去把脚洗了去。”
老余不情不愿地去了。
这个女人是他妈硬给他挑下的,本以为小时候打骂教养总该是个温顺媳妇,万万没料到长大了是这样一个火爆脾气,能打会骂,他现在年纪也大了,居然有些怵她。
“死屋头,连口水都不给我喝”
隔着旱厕的矮围栏,老余听见屋子里他妈又开始骂了。
——
“我早就跟你说过了哦,我跟我爸磨了好久,他才同意我来你们家过年的。”
女朋友的声音很娇,余俊却听得心惊胆战的,他在未来岳父手底下做事,很清楚那个中年男人如何笑里藏刀,自己想在城里扎根,还得伺候好女朋友这一家人。
“结了婚以后,你就住到我家里来。”
柔情蜜意中,余俊几乎要脱口而出“好”字,却被冬日的寒风吹醒,入赘,这在村里可是对不起祖宗的大事情。
“我知道我知道,冬儿,你放心吧。”
余俊说得情真意切,离村口越来越近了,他也越发殷勤,脚下的泥路是他走过无数次的,对她来说,却是第一次涉足。
裴冬在村口犹疑了一瞬,因为只看到一个很矮小的人等在那里。直到蒋青贞一把把她揽住:“好俊的女,一路上回来累坏了吧?快回家里去暖和暖和”
方言夹杂着她听不懂的俚语,让她浑身都在抗拒。
余俊同裴冬儿介绍:“这是我妈。”
裴冬儿费力地把自己从蒋青贞的胳膊里挣开,然后把新买的围巾从蒋青贞手上拽出来,气喘吁吁地说:“阿姨阿姨好。”
这两个人,第一次见面就不对付。
踩着雪后的地面回到家里,老余已经把他妈扶到了正屋里坐着,余俊买回家的电视平常是不怎么开的,今天也开了,正在放古装剧。
一只短尾巴母鸡从电视前面轻飘飘地踏过去,留下了几点不明物体。
“嗯”裴冬小心地避开那里走过去,对着坐着的老余打招呼:“叔叔好,奶奶好。”
余俊紧随其后把几大包豆奶粉和脑白金放到前面来:“爸,这是小冬买的。”
老余僵硬地点点头,只说了一句:“好。”
裴冬的脸上明显挂不住了,蒋青贞抢上前接话道:“来都来了,还买什么东西,太客气了,以后想来就来,就跟自己家一样啊”
这几句话说得又急又快,裴冬不仅没听懂,还被她的眼前一亮吓到了。
这一家人
裴冬恨恨地看了一眼余俊,如果不是看他长得还行,平常也温柔小意地答应愿意入赘到她家,她才不会到这种地方来!
——
午饭是在桌子上吃的,因为裴冬不习惯上炕,余俊特意去院子里搬木板搭了个简易的饭桌,忙前忙后地为她安排。蒋青贞看在眼里,没有说话。
菜依然是很丰盛的。五花肉炖豆角已经足足在锅里咕嘟了三个小时,肥肉几乎化在了汤里,只有豆角干上挂了几个零星的瘦肉丁,吸饱了肉汤的豆角吃在嘴里醇香敦实。
葫芦瓜鸡汤也是自家的鸡炖自家晒的葫芦瓜,鸡香配上葫芦瓜的清香和脆劲;凉拌萝卜干蒋青贞特意下了很多香油,葱白丝和辣椒丝也拌进去;甚至还有冬天很奢侈的细菜,黄瓜炒了鸡蛋,蒜薹炒了肉片。
裴冬原本是带着几分嫌弃上桌的,然而越吃越觉得有滋味,简简单单的菜被蒋青贞做得这样可口,让她忍不住对这个女人另眼相看。
这就是她一直以来的缺点了。怎么会因为一顿饭就愿意进一家人的门呢?何况是她本不喜欢的一家人。
裴冬却鬼使神差地做了那个决定。
反正余俊会跟她回家,到时候,把他妈也带来做饭。
——
蒋青贞还不知道生活会有怎样的变化。
老余依然抽着烟在屋里踱步,像那只不晓事的母鸡。
他的怒火好像隐隐地压不住了。
每到这种时候,蒋青贞还是会怕,从八岁被卖到这家开始,她挨打受骂几乎是家常便饭的事情,虽然后来老太婆半瘫了,她儿子也老了,她已经懂得还手,那种惶惶不可终日的感觉还是会时不时地出现,让她几乎缩回自己曾经住的柴屋角落里。
“不怕,不怕,老虎来了有大刀。”蒋青贞反复重复这句话,像她哄哄孩子睡觉那样,一遍遍对自己重复。
这样的童谣她从来没有听过。
手里紧握着火钳,蒋青贞躲在风箱后面,密切注视着老余的一举一动。
想象中的巴掌没有落下来。
老余说话了,他的声音有些颤抖,甚至带了一丝讨好。
他说:“蒋老婆婆,你去了城里,不会不回来了吧?”
蒋青贞握着火钳的手突然卸了力。
过往的几十年里,她从来没有听到过这样的问话。
——
城里是好的,热闹的。
但是儿子不是自己的儿子了,这是瞒着老余的。他正儿八经成了别人家的上门女婿。蒋青贞刚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哭得鼻涕眼泪一起流。
裴冬冷冷地打断了她在地上撒泼的动作:“让你儿子跟你说。”
余俊缩着脑袋,把蒋青贞拉到一边,低声骂道:“你少丢我的脸了,这是你能大吵大闹的地方吗?”
蒋青贞愤愤地蹬着这个儿子:“以后你生的娃就不跟你姓了这还不丢人?你简直给老余家丢大人了。”
“丢什么人啊?你又不姓余你着急什么?”
蒋青贞愣住了。
“而且你生的娃不也不跟你姓啊。”
裴冬轻飘飘地在旁边递了一句话。
蒋青贞恨死裴冬了,这个女人是妖怪,勾引了自己的儿子,还要拿话来戳自己。她顶顶看不惯她的样子,总是趾高气扬的,在家里什么活也不干,一回家就看电视吃水果,嘴上还不饶人。
自己在家的时候虽然也骂,但是该干的活一件也没有少干,给老余烧水做饭,生了三个孩子;给婆婆擦身喂饭,去地里种田收麦,喂一院子鸡鸭和几头猪……
想到这里,愈发觉得委屈,蒋清贞甩开膀子哭了起来。
“别哭了,烦不烦。”余俊不耐烦地问她,“你要不想呆了,我把你送回去。”
蒋清贞立刻止住了哭声。
在裴冬这里,她只用做一日三餐。
——
老余早就受不了了。
村里的人都说他老婆跑了,虽然也有明事理人说是给儿子看孩子去了,也会有好事者特意到老余家门口来问:
“老余,今天又自己煮饭啊?”
老余的脸阴沉得可怕。
锅里还是前天的剩饭,菜只有缸里的咸菜,还是蒋清贞在的时候腌下的。
他这几十年,前几十年让老娘做饭,中间让蒋清贞做饭,自己连煮个稀饭都费劲。就这锅剩饭,还是前天大女儿来做下的。
“把妈找回来啊。”二儿子出主意。
大女儿却不同意:弟好不容易到城里扎下脚跟,现在跟他媳妇闹掰干什么?”
老余气得在院子里摔碗:“臭婆娘,我看她就是在城里住舒服了,要跑了。”
大女儿也已经是母亲了,对自己爹这没来由的火头应对自如:“你要会做饭你也去呗。”
老余立刻像泄了气的皮球。
他跟这几个孩子关系都不好,大女儿被他逼得早早就辍了学,儿子也被他打得狠了。虽然都在一片地方生活,蒋清贞走之后,他们都不太愿意回来。
“儿啊,过来……”
娘的声音断断续续传出来,老余假装听不到。
大女儿也不吭声,借口家里要收菜离开了。老余对着她的背影唾了一口:“白眼狼,我就知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说罢,祈求的目光落到了儿子身上,这个唯一留在身边的儿子却浑身不自在地往后退了一步:
“爸,我结婚的时候你可什么都没给我。”
老余愤怒地想用烟斗去敲他的头,被他迅速躲开了:
“我现在跑得动了,你不要逼我。”
老余瘫坐在屋檐下,烟叶已经烧完了,只剩下满嘴的黄渣与碎末:“养儿没祥啊,养儿没祥啊!”
邻居过来讨自己之前借过来的木板,见老余瘫在地上,屋里还传出断断续续的骂声,不免觉得好笑。
“是你养的吗你就嚎?”
可惜老余听不见这句话了。
——
事情就像蒋清贞做的酒酿,是会发酵的。
电话来的时候,她正在做甜酒酿。
她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就想吃点甜的。裴冬家里规矩多,腌菜不吃,酒精不吃,这也不吃,那也不吃。她每天做饭都会觉得伤脑筋。
但尽管如此,她也觉得比在家的时候好。裴冬牙尖嘴利,吃饱了饭倒也不找她的麻烦。儿子围着裴冬转,根本没空搭理她。她自己住一个小房间,买菜做饭的时候出来,做完了就回去。
不能多说话,也不能老在外面转悠,不然儿子挨骂,她也要挨骂。
她时不时去外头晒太阳,偶尔跟城里的老太太搭话,听他们讲他们的儿女,听来听去总有听不懂的。
“你是说,你们每个月国家还给你们发钱啊?”
蒋清贞大吃一惊,她辛苦了一辈子,除了儿子结婚那年开始就不交粮食税了,从来也没听过国家还能给发钱。
城里老太太也很惊讶,她也不能听懂蒋清贞说的全部的话,但能听懂她说——“我在给我儿子煮饭哟。”
“你这样太辛苦了呀,难道你儿女不给你一点辛苦费吗?”
城里老太太甚至把眼镜都取下来了,仔细端详蒋清贞布满皱纹的脸:“大姐,太辛苦了,太操劳了。”
蒋清贞觉得莫名其妙的,现在的屋子暖和,不用喂猪喂鸭,还能得空到外头转转,已经比从前的日子好过太多了。
何况——吃的也好太多。她过往的这些年,但凡有肉有鸡蛋,都先紧着孩子吃,要么给老余吃,她能做的只是在灶边尝尝咸淡。
有时候运气不错,她还能从剩菜里拣些好东西。
这并不是天性使然,只是身边人都是这样做的。
她不知道,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人像她那个讨厌的儿媳一样,吃菜先选好的吃,鸡蛋可以每天一个,鸡腿也是她先下筷子,并且不会被丈夫痛骂。
余俊甚至向着她说:“人家挣得多,应该的。”
裴冬并不领情:“我挣得不多也应该吃,你少给自己找补。”
自己当成宝贝疙瘩的儿子在她面前却连大气也不敢喘。
蒋清贞一开始觉得很愤怒,时间长了那点愤怒居然消散得无影无踪了,只剩下羡慕。
同样是女人,还是自己的小辈,裴冬就像另一个世界的人。
甚至有一天,蒋清贞偷偷在厨房里给自己煮了一碗红糖鸡蛋,她看见了,却并没有说什么。
那碗汤圆蒋清贞给自己煮了两个鸡蛋,刚刚好熟的嫩嫩的蛋清,又香又美的蛋黄,泡在放了很多很多糖的糖水里,烫得人舌头起泡,也甜到她的心里去。
那碗红糖鸡蛋,她不用分给任何人。
那次之后,蒋清贞心里原本有的郁闷与不平好像一夜之间都没有了,她愿意为儿子儿媳做饭,也开始大大方方地同城里老太太聊天,甚至主动请缨要给她们送自己做的甜酒酿。
电话就跟着甜酒酿一起来了。
老余的声音在那头狂暴地吼着,还有村长劝解的声音,蒋清贞静静听着,连煮酒酿的锅干了也没注意到。
半瘫的老太太死了。
——
同样是老太太,有院子里那样戴着眼镜说话斯斯文文的老太太,也有自己的婆婆那样的老太太。
究竟是该叫她婆婆还是叫她妈呢?
从八岁她就把她带来她家,指着那个丑陋木讷的儿子说:“这就是你以后的男人。”
八岁的她应该是什么都不懂的年纪。但其实她什么都懂了,自己的一生就是这样,就飞不出这对母子的手心。
婆婆是严厉的,甚至狠毒。刚到她家的时候,因为放牛打了瞌睡,她被打了个半死,然后关在牛圈里一天一夜。
寂静的月光下的牛圈里,那头小牛轻轻地、温柔地舔舐她的手背,那双大而明亮的眼睛注视着她,无声地安慰着她。
那是头母牛,她为这家人生了很多回小牛犊,又都被卖掉了,最后瘦得只剩下一层皮,被卖到了隔壁村。
她不知道那头牛的结局,也不想知道,因为她总觉得,自己与那头牛是一样的。
大女儿出生,她很惊喜,因为那个小人儿是她苦涩生活里最大的亮色了。然而丈夫的毒打并没有减少,直到老二出生,直到老三。
直到老余老了。
伴随着老余的衰老,躺在病榻上的婆婆也走向了生命的尽头,她的坏嘴和坏心眼,她的坏心肠,和她偶尔对她的好。
“我没有女儿,我一直把你当我的女儿。”
这句话说得太晚了,蒋清贞已经步入了她的中年,这浑浑噩噩的前半生里,她感觉不到她是谁的女儿,而谁是她的女儿,又同样遭受了深深的不幸。
“婆婆,你别这么说。”
模糊的记忆里,她好像是这么回答她的。因为她知道,无论此刻多么温情脉脉,等到了第二天,婆婆依然会痛骂她,侮辱她,一遍遍提她的名字。
“蒋清贞,你是蒋家不要的了的女儿。”
每到这个时候,闷头不语的老余也会愤怒激动:“都是你,给我这么一个矮婆娘,我一辈子抬不起头……”
狗叫,鸡鸣,麻雀的回旋,山风从遥远的地方吹过来,吹到她的脸上,把她的眼泪吹干。
屋檐很高,她小时候就够不到,现在在儿媳家里,她也够不到柜子,跟城里老太太讲话时,她只敢坐着,因为一旦站起来,她就会被太阳下的影子压得抬不起头来。
长时间的营养不良与劳作,她只长到了一米四。
——
蒋清贞被赶回了老余家。
在破败的屋子里,她沉默地打扫着一切,老余的烟瘾更大了。丧礼已经办完,他在丧礼上的痛哭流涕让周围人都赞美他是个孝子。
他很享受这样的赞美,所以时不时就要去娘的坟上抽烟,等着路过的人过来夸他的孝顺。
邻居却不以为然,私底下告诉蒋清贞,他娘的死完全是他一手造成的。
“吃没得吃喝没得喝,可不就是……”
蒋清贞掉了两滴眼泪,心里却没有什么波动。她突然不习惯村里的生活了,屋子很脏,老余很臭,做饭也很麻烦,为什么这么多年都不觉得呢?
大概是因为厨房里只有女人吧。
老余的脾气越来越坏了,或许是他发现孝子那一套已经行不通了,还有人对他照料老娘导致老娘死了的事颇有微词。不满与愤怒日益累积,不多的力气和拳头都落到了蒋清贞身上。
“丧门星!”
“矮冬瓜!”
蒋清贞已经预料到了会是这样,和那个月夜被关在牛圈里的她有什么区别呢?侮辱与咒骂随着拳脚落下,她好像看到了那头母牛温柔却悲伤的眼睛。
我们女人,是这样的。
——
“不是!”
裴冬惊叫了一声,余俊赶紧上来查看:“亲爱的,你伤到手了?我不是说这些我来就好吗……”
还没来得及继续表演嘘寒问暖,裴冬把自己精心挑选的珐琅锅摔在余俊面前:“你看看,你妈干什么了?把我最宝贝的锅都搞坏了!”
余俊估摸着她的意思:“没事,没事,我再买一个新的给你……”
裴冬冷笑了一声:“你买?”随即气恼地指着日历问道,“你妈什么时候回来?以后家里的饭谁做?”
余俊冷汗都下来了,他小心地把珐琅锅捡起来,细声细气地说:
“妈她在家照顾爸呢……我之前就打电话问过了,她说忙过这阵就过来。”
裴冬哼了一声,没有再说话。
顺着窗外的阳光看过去,楼下的长凳上,只坐着一个城里老太太。
老太太正在看报纸,是一则新闻——某某地方某某酒席食物中毒,几死几伤。
“还是没文化的问题啊!我到处宣传食物中毒的危害。”退休前就讲课讲惯了的老太太小声嘟囔着,“现在还会有因为这种原因死的人,真是冤枉。”
阳光很明亮,也很冷。
——
老余没想到蒋清贞会反抗。
从前她只能在嘴上骂一骂,那么小的个子,就算把她打死了也不会有人在乎的。但他没有想到,蒋清贞居然用火钳捅进了他的大腿里。
那一瞬间是没有疼痛的,因为他的脑子一片空白。眼睛里最后一幕看到的,是火钳对着他的脑袋来的一下。
他昏过去了。
醒来的时候,蒋清贞正端正地坐在他旁边,手里还拿着那把火钳。
他的喉咙里传来血一样的味道,让他不敢大声说话,只用自己的眼珠转动来说明自己已经醒了。
“你还睡吗?”
火钳上还带着血,老余发不出一点声音,只好迅速地摇了一下头。
“你不会煮饭,怎么还到厨房里去玩火钳?”
蒋清贞的声音像来自地狱。
“儿子女儿都来过了,他们说,他们也有家要顾,只能我多费心照顾你了。”
老余想放声叫救命,又想起这是里屋,恐怕叫也没用,只好尽力地、小心翼翼地发出声音:
“你……你想怎么样?”
“哎,你说呢?”蒋清贞从身后端出来一碗饭菜,“照顾了你这么多年,你还记我的仇吗?”
老余快吓疯了:“你…你是不是想害死我?”
“哪里的话。”蒋清贞有些惊讶,“我们相处了那么久,你还这么想我啊?”
米饭的香气和菜的油炒气味一起钻进老余的鼻子里,他不知道昏过去多久,也的确是饿了。
“快吃吧,你妈把我带到你家来的,我也喊她一声妈,你放心吧。”
这话也没头没尾的,老余心里再害怕也知道没法子了,想撑着身子起来,奈何手上一点劲也没有,只能任由着蒋清贞把饭菜一勺一勺地喂进他嘴里。
“好吃吧……我说了,我这辈子别的就算了,做饭还是行些……”
——
余俊最近很烦恼,一方面妻子和他闹别扭,另一方面父亲还偷偷打过电话给他,让他救救他。
“你妈要害死我……”电话里的父亲有气无力的,又格外咬牙切齿,“我天天上吐下泻的……”
“去医院看啊。”余俊很不耐烦,“让我妈带你去医院看。”
“那个贼婆娘要害死我了……我就是吃了她做的饭才变成这样的……我好难受……儿子,救救我……”
电话信号也不好,老余说话也是颠三倒四的,余俊隐约觉得有些不对,但又能怎么办呢,不交给他妈来照顾,难道要接过来自己照顾他老爹吗?
电话挂断了。
老余拄着拐杖,跌跌撞撞地从村长家里出来,老房子一直没装单独的电话,后来为了省电,蒋清贞连电视也不让他看了。
“费电。”
简单的两个字,老余还想卷一杆烟,被蒋清贞的火钳用力地打落。
“还抽!不要命了。”
老余几乎要放声大哭,邻居路过见了,却对蒋清贞竖大拇指:“打得好,老余,都是为了你好啊。”
“对啊,今天中午还给你炖了肉吃。”
蒋清贞笑嘻嘻的,她好像从来没有像现在笑得那么开心过。
老余却好像听到了魔鬼的笑声。
——
老余也死了。
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相继走了两口人,这在村里是很忌讳的事。但是老太太是偏瘫在床的,老余又是悲伤过度日日去哭坟的,也就都理解了。
“老余真是孝顺啊,随他妈去了。”
蒋清贞戴着黑臂袖,面无表情,心里却在想,老余听到了,估计挺高兴。
“就是辛苦你了,蒋大嫂。”
蒋清贞点头,根本不去看村里人的面孔。
老余草草下葬了。
儿女倒是都回来了,但是大家都不吭声。没有人问父亲是因为什么死的,也没有人看过最边上的厨房。大家都默契地碰面,流几滴眼泪,然后默契地各自回家。
只有女儿几次对着蒋清贞欲言又止,终究抱着母亲的肩膀,轻轻地说:“妈,你受委屈了。”
女儿的手几乎和自己的一样粗糙。
蒋清贞突然觉得鼻子很酸。
她不委屈,她替自己的女儿委屈。
老余的遗像留挂在院子里。是身份证照片放大了的遗像。蒋清贞没有把它放进正屋,看了让人心烦。
棺材搬走之后,正屋里现在就只剩下一台电视了。
蒋清贞走过去,试着打开了电视。
电视是儿子余俊很早之前买的,大肚子电视,看不了几个台,还总是哗哗作响,老余总是在电视上看古装片,她却很少看。
她看不懂。
事实上她不识字,斗大的字摆在她前面,它认得她,她不认得它们。
老余经常笑话她“文盲”。
可是她一天书也没有读过,当然是文盲。
电视屏幕上花花绿绿的,人在动,她看得清楚,穿黄衣服的男人在讲话,穿花衣服的男人跪着,还有个穿得像男人的女人在帘子后面坐着。
能听明白几句电视里人说的话,却看不懂下面的字。
蒋清贞静静地坐在正屋里,几十年来,正屋里终于只有她一个人了,她可以安静地看一会这个从来没有属于过她的电视了。
但是她看不懂。
皱着眉头用力地去看电视里的字,看那些画儿一样的符号,看从来没有见过的花红柳绿的场景,蒋清贞“啊”了一声。
不知道女儿,她的女儿。
能不能看懂电视。
第79章 咖喱
陶屿开始给宋宋炖牛肉了。
说是给宋宋调理身子, 听了向晴讲的故事,深觉自己也应该给自己补补,正好向晴的单位食堂餐也很清淡, 便自告奋勇要做四个人的份来。
方元很有几分担心:“如果感觉不行,别逞强,你不是还要工作吗?”
陶屿自信满满:“炖东西还是难不倒我,做给朋友吃嘛,我很乐意。”
这是实话, 做东西给自己吃是快乐的, 给朋友吃快乐会加倍。
但是很多家庭里,给全家人做饭的女人,却只能得到负数的快乐。
也真是奇怪。
一边用拍摄支架录视频, 一边手忙脚乱地开始准备材料。尽管宋宋虚得躺下就不想动, 也积极地帮她剥了几头蒜。方元临出门前也给她打了下手, 给满满两大盒牛肉切块焯水,顺便还预备下了所需的配菜。
“方元做事真的太有条理了……”陶屿一边把码得整整齐齐的姜片下到锅里,一边忍不住笑道,“可能这就是原因吧。”
“什么?”宋宋没听懂,“你还是小心点锅吧, 要点起来了。”
这提醒未免夸张了,电磁炉过了某一个温度就会自动关闭,所以陶屿并不担心,只是焯水后的牛肉下锅激起那么多油点, 让她心疼死身上刚换的衣服了。
“应该去外接板上弄的……”陶屿挥舞着铲子,突然一阵猛烈的黄油香味蹿进鼻子,让她猛吸了一大口。
“哎呀好香!”
宋宋本来已经在她的房车里轻车熟路地躺下了,此刻也转了半个脑袋过来:
“是咖喱牛肉?”
是的, 香喷喷的咖喱裹着牛肉,在陶屿印象里,这是最下饭的菜之一。
最好是浓郁的黄咖喱,喜辣的还要再放一整根劈成十字花的小红辣椒。
锅里的洋葱已经炒得微微焦黄了,泛出半透明的蜜糖质感,接下来放处理好的牛肉,让肉和黄油的香气肆意弥漫,这时候倒进提前烧好的滚开的水,等整锅一起煮沸就可以放咖喱块了,因为是四人份的,陶屿还额外加了蘑菇丁,接下来就是时间的魔法,等着水汽咕嘟起来,锅盖上蒙上了一层雾,隔着锅盖的玻璃能看到咖喱块缓慢地融化,带着焦糖色的棕黄染到了牛肉上
陶屿坐在锅前看咖喱,宋宋躺在床上发呆,两个人互不干扰,直到宋宋突然开口:“你预备这样看一下午吗?”
陶屿摇头:“不会,这种等待咖喱成熟的感觉一般只能维持两个小时。”
因为两个小时之后,牛肉就已经酥烂无比了,无法再继续炖,咖喱汤汁也早已炒的浓郁喷香,这样的黄咖喱牛腩盖在刚煮好的白米饭上,是阴冷的秋日下午最好的犒劳了。
“我们先吃?”
陶屿嘴里说的是一个疑问句,实际手已经抓到了勺子,中午只顾着听向晴讲故事了,完全忘记了吃饭。
宋宋探头看碗里的咖喱,勺子拨动了一下:“没有土豆?”
陶屿把嘴里的咖喱饭咽下去:“本来想放的,但是土豆第二顿热起来就返生了,不好吃,就没放了。”
“啊!”宋宋把勺子掉到了盘子里,“我们还要吃好几顿吗?”
陶屿只觉得大惊小怪:“不然嘞?牛肉很贵的好不好,而且炖一次也很麻烦,当然是一次炖多一点分成几顿吃啦。”
宋宋把一勺一勺舀着碗里的饭,焦糖褐色的咖喱酱汁渗到米饭上,牛肉切得不大,小块的牛肉与蘑菇丁杂成一处,她吃一口想一会,最终得出结论:“你肯定喜欢泰式咖喱多过印度咖喱。”
“有什么区别?”
“印度咖喱里会加一些土豆。”
“就这啊。”
“泰式咖喱里的蔬菜种类比较丰富啊,我吃过的就有豆角、蘑菇、西兰花,还有玉米笋啊,红薯啊,甚至还有青辣椒,不易碎的蔬菜都可以加,味道也都不坏。”
“怎么没有土豆了。”
“嘿嘿。”
宋宋突然笑了一下:“你猜猜看。”
“这能怎么猜啊。”陶屿已经风卷残云地把一盘子咖喱饭全解决了,“因为泰国土豆少?”
“哈……咳咳,咳!”宋宋刚笑出来一声,就被辣椒呛得说不出话来。
待宋宋平静下来,陶屿也没有主动追问的意思,宋宋便自己回答了。
“谜底就在谜面上啊。”
“什么?”
“土豆会返生,国内大部分泰式餐厅的菜都是预制的,尤其是咖喱,几乎不可能现做,现做的时间成本太高了,味道也没有预制的好,所以咖喱里放鸡丁是最多的,能储存最久。”
“所以豆角、甜椒之类的菜也是因为不容易坏咯?”
“可以这么说,而且味道也更稳定啊。”
宋宋胃口一般,只吃掉了一半的咖喱饭,尽管刚刚才被辣椒给呛过,也要马不停蹄地给意见:“再放点咖喱粉,应该味道更好。”
陶屿斜眼看操作台上的咖喱块:“没有怎么办?”
宋宋思考了一下:“炒的时候放点辣椒粉吧。”
“不过已经炖好的就不要额外再加辣椒粉了,没有油炒过的步骤,不香,还容易呛人。”
陶屿震惊地拍了拍手:“宋宋,你也有说话那么头头是道的时候。”
“……”
“这是夸我?”
“对啊!”陶屿惊喜地凑上前来,“想不到啊,你会是我们中间最懂做菜的那个。”
——
方元傍晚时才回来,脸上带着郁闷的表情,向晴远远跟着,也不同她搭话。
陶屿给她们俩盛饭,用口型问向晴:“她—怎—么—啦?”
向晴也无声地回复她:“出—任—务—啦。”
本来方元是不应该出任务的,她在年休,而且跨区跨警局了,但是向晴力邀她参与这个案子——“我觉得它对你很重要。”
方元不太相信,她当然也想有更好的表现,但毕竟不是向晴那样的本地人,对案子情况和当地情况都不了解。
改变的契机就来自于那个叫蒋清贞的女人。
矮小,瘦弱,面目模糊。
原本是带着度假和见老友的心情来到这里的,没想到被卷进了这个女人的生活。
向晴只是默默整理资料,没有对她说更多。
既然事关工作,陶屿也不好再问了,只默默准备好饭食,方元的那一份,特意盛了一整个红辣椒进去。
吃辣一点,可能情绪也能抒发一点点。
宋宋也不嫌这小小一辆车上塞下四个人太挤,也凑在她们几个旁边,听她们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直到向晴的闲聊结束,陶屿把锅拿去外面洗,方元也出去扔垃圾了,车里只剩下向晴与宋宋两个人。
向晴终于直视着宋宋的眼睛:“宋宋,你印象里的宣染是什么样的?”
宋宋僵了一下。
——
民宿的早晨。
早餐不是自助的,前一天晚上选好了,第二天服务生会直接送到房间里来。
长发的女孩在房间里也没有摘墨镜,只是拉开窗帘,沐浴着秋日的阳光,静静享受她的秋日早餐。
主食是一碗白粥和一碟手工的小馒头,配菜只有黄瓜炒虾和一碗辣炖牛筋,颜色不佳,看起来像昨晚剩下的。黄瓜倒依然是夏日里清香的味道,配着饱满弹嫩的虾仁,白口吃也不觉得腻。
那碗辣炖牛筋就让人不想下箸了,主料并不是牛身上的好肉,筋头巴脑也在红汤里浸着,虽然卖相不佳,女孩试着夹了一块进嘴里,居然出乎意料地好吃,牛筋入口即化,香料和酱汁的味道深入其中,配热乎乎的小馒头正合适。
“还是这里的食物适合我的口味。”
女孩一边吃一边喃喃自语,她很久没有跟人交谈过,自己跟自己说的倒是很多,即使一顿饭的时间,也随心所欲地点评了一番。
服务生几次想来取餐盘,都被她自言自语的样子吓到,从门口退了出去。
阳光开始逐渐变得刺眼,女孩的眉头皱了起来,她把最后一个小馒头吃完,站了起来。
多年的加班生活没有在她身上留下太多痕迹,马上就要到退房的时间了,但是这家民宿的招牌烧烤,她还没有试过。
“您好,我想使用露台进行烧烤。”
礼貌又简短的问询。
服务生一半害怕一半为难:“不好意思女士,现在是中午……”
“你确定吗?”
“好…好的,我联系餐厅为您准备。”服务生紧张地推后,拿着对讲机跑开了。
露台为她一个人开放了。
食材是餐厅送来的,她倒也不挑,炭火生起来之后,随意把玉米、红薯、带壳笋之类的扔到了烤架上,中午的露台很热,还有风,烟熏火燎之下,她的墨镜也蒙上了一层雾。
“还挺麻烦的。”
女孩轻声自语道,她知道隔着露台的玻璃门,服务生们正在窃窃私语,也知道碳灰染上了自己纯色的商务套装。
不过她不在乎。
虽然是临时为她拼出来的菜架,里面还是放了一瓶酒,鲜花也没有偷工减料。
女孩为自己斟酒,又把花束里的玫瑰放到烤架上烤,顺便为自己剥开一个已经烤好的笋子。
连皮放在火里烤的笋子带着淡淡的烟熏味道,等稍凉一些,扒去外面焦灰的笋衣,一层又一层,直到脆嫩的小笋衣被剥开,里面的笋肉就可以直接入口了。
虽然纯粹的笋子气味也很好,但是第一次吃的人还是习惯蘸些配料来吃,姜丝盐或者木姜子糊辣椒都是好吃的,女孩拿笋片蘸了些酸梅酱,居然味道也不坏。
下酒,真是下酒。
第80章 馄饨
“这营地附近治安怎么样?”
“嗯?”
陶屿噼里啪啦敲键盘的声音停下了, 抬眼看窝在床上的方元,夜里寒气起来了,她把自己裹得很严实。
“感觉还不错吧, 没遇到过什么怪人。”
“我看有人发帖说这附近的民宿里有精神病人入住。”方元一张一张图片滑给陶屿看,“还拍了好多照片。”
“啊?真的假的?后来抓住了吗?”
“抓?”
方元愣了一下,随即笑了笑:“我理解,大家面对这种情况肯定害怕,想躲开。”
“是啊, 主要是他们没有……没有那个民事承担能力?伤了人不用负责任。”
“对, 这也是一个思路,我看了下描述这个女生只是做事比较我行我素,也没有伤人, 但是评论里很多人造谣生事, 觉得很反感。”
陶屿不解, 伸长脖子去看方元的屏幕,越看越皱紧了眉头,“这些人真是,张口就来。”
精神病人,恶意打码的照片, office lady的穿着。几乎不用想就知道下面会有哪些评论,甚至最新评论跳出来也辣眼睛:“主人的任务罢了。”
陶屿叹了口气:“这些人好像有基因缺陷,脑袋只能放在**里。”
方元笑起来:“你还挺会骂人的。”
“是夸我吗?”
“是的。”方元赞同地点头:“人本来就应该有一些攻击性。”
停了一停,她又补充道:“和我第一次见你, 很不一样。”
“是吗?”
陶屿摸了摸自己的脸,这几个月来,她知道自己有变化,但不知道变化成各种情态, 居然让方元都看出来了。
方元笑了:“是好事情啊。”
陶屿一边按着自己发疼的太阳穴,一边眯起了眼睛:“我也觉得我变好了。”
说完,两个人都莫名地觉得好笑,就这么相对大笑的时候,手机消息来了。
陶屿的笑容立刻消失了。
“怎么啦?”
陶屿把脑袋抵在车窗上散热:“天呐,又要改,好烦。”
方元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时间:“十一点半了诶,对面不睡觉吗?”
“哎。”陶屿捧着杯子喝了一大口,“这种对公的单子就不能接嘛,变得太快了,我眼睛感觉都要看坏了。”
“要不要歇一歇?你最近……是不是生活比较紧张?”
陶屿苦笑了一下:“紧张是常事,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最近花钱的地方比较多。”
车贷是每个月固定自不必说,这几个月住在房车营地里倒也只顾水电。然而谢彦公司那份固定的工作已然没有了,上次烫伤进了一趟医院又是不小的开销,更不用说后来买药换纱布的钱。加上后来会友请客,陶屿只能每晚趁着有思路大量接单图修视频,像个真正的黑奴。
方元裹着被子从床上下来,守着陶屿又加了一会班:“这样改一晚上给多少酬劳啊?”
陶屿给方元展示一个个图层:“多劳多得,要是状态好的话有两百多吧。”
方元叹了一声:“真是辛苦钱。”
陶屿没什么反应,人长时间面对屏幕反应会变迟钝,转动眼珠去看周围的时候也会出现色散。
“等忙完这阵,要不要安排一次秋游啊?”
方元的话让陶屿顿时眼前一亮。
秋游!
——
纯出去玩的话,房车是蛮方便的。
方元的假期快结束了,向晴也将执行完任务返回。为了和大家多玩几天,方元细致计划了一番,在随身带的电脑上吭哧吭哧做了非常详细的表格,看得陶屿和宋宋眼前一黑。
“我们真的要早上六点钟起来吗?”
宋宋几乎把手搓出火星子了:“我…其实我觉得旅游不用这么赶的。”
“对对,我同意宋宋说的。”
陶屿忙不迭地点头:“那个,我们五天要去十二个景点,会不会太夸张了。”
“对啊,我们又不是特种兵。”
“我还是觉得慢慢体会每个城市的妙处更好。”
“我也这么觉得。”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地搭腔,直到向晴总结道:“你们俩明明是夜猫子早上起不来。”
宋宋低眉不语,陶屿假装喝水,最后还是方元往下继续讲:
“这样吧,景点删掉三个,剩下的我和向晴大致整理一下,尽量下午晚上出门玩,早上留足你们睡觉的时间,怎么样?”
“好诶!”陶屿很高兴,兴奋之下,自己动手扒拉Excel,突然看见里面有凤凰古城,下意识地问道,“凤凰古城你们两个应该都去过了吧?”
向晴笑了:“我还没有,方元纯工作狂,哪有时间去。”
宋宋接口道:“我倒去过,不过感觉没有什么特别的,普通的景区。”
“那也挺好。”陶屿嘀嘀咕咕,“山河湖海好看,人山人海也挺好看。”
“人多,让人觉得有活气。”
“那你们要不要拍民族服饰?得提前预定服装和拍照的吧?”方元继续在表格上计划起来,“先做一个大概的攻略……”
剩下三人都默默退后了几步,共同旅行这种事情,如果不是大家共同做攻略,还是由一个人统筹全局的好。
“既然要出门,那我是不是得准备点吃的喝的用的?”
陶屿自然地想到了,她已经有日子没开车上路了,恐怕还得开车出去几趟采买。
“要出去一段时间的话,我也得回家一趟吧?”
虽然宋宋没有说完,陶屿也知道了,得回去见一次妈妈。
“正好。”她笑着说,“替我谢谢你妈妈,上次的病号饭真好吃,我恢复得很好。”
——
陶屿第二天就买回来材料,零零总总两大袋子,勒得她手疼。
照方元说的,房车可以省了住宿费,但是景区吃饭太贵,最好备一点方便煮的东西。
饺子、馄饨都是最方便的速食,但是外头买的馅儿多少会有堪忧之处。所以既然得闲,陶屿打算自己包馄饨来吃。
“是包饺子吗?”
陶屿笑着摇头:“不是饺子,是馄饨。”
其实也各有风格,饺子皮圆,馄饨皮方,馅儿少的是江南小馄饨,馅儿大的是南北普遍都吃的大馄饨。
这东西有现成的皮儿,倒不算难做。馅儿是陶屿自己拌的,她从小也在厨房给妈妈帮忙,放调料很熟练。秋天的瓜果蔬菜多,馅儿的丰富程度大大增加。
生黄瓜用盐腌一腌,然后大力地挤去水分,和炒过的鸡蛋拌在一起,有特殊的清香;超市里的买的现成的鱼肉糜,同样放上盐和胡椒腌一个小时,再放些马蹄丁、香菜末,搅拌得肉上了劲;或者干脆用猪肉末,把超市里卖的荠菜剁碎了,生绿浅红的一小盆,看得人欢喜。
陶屿坐在车外包馄饨,调羹碰到瓷碗发出清脆的声音,手上的馄饨皮也因为馅儿的饱满像燕子尾巴一样生出美丽的褶。
面前的案板上满满地放着大馄饨,少量的面粉撒在上面防止粘连,就像雪人上落了雪。
“虽然很好看,不过这样馅儿不就混了。”方元支着脑袋在她旁边看。
“煮的时候能知道谁是谁吗?”
陶屿得意地笑了一下:“当然知道了,黄瓜鸡蛋馄饨里有鸡蛋的黄色;鱼肉馄饨上我贴了一片香菜,这两个能分辨剩下的就是荠菜了呗。”
方元点头,随即指着馄饨数了起来:“一、二、三、四、五……乖乖,这才几个馄饨,还弄出来三种馅儿。”
陶屿把新捏出来的馄饨捧起来:“当然啦,我冰箱里的冷冻格太小了。”
“正好今晚向晴下班回来,我们三个一起吃一顿,再过几天,又变成我一个人吃饭啦。”
方元虽然眉眼弯弯地帮忙,心里却也惆怅起来。
她和向晴要回去了。
——
馄饨的确美味。
陶屿特意调了汤,猪油一点、香油一滴、干虾米一小撮,紫菜也撕成碎碎,再放上一点香菜葱末,用开水冲开,表面浮着豆大的油花,葱花碧绿、紫菜柔软,馄饨一只只泡在汤里,鼓鼓囊囊的。
“阿屿包的馅儿也太足了。”
向晴开玩笑道:“饺子胖得像小猪。”
“这个是馄饨啦……”
真正吃起来才知道,鱼肉馄饨居然是里面最好吃的,大约是因为清鲜,也因为荸荠脆的口感。
“我在鱼肉馅里也拌了一点化开的猪油。”陶屿咬开,“不然光鱼肉感觉会比较柴,不滋润。”
“对啊,猪肉荠菜的馄饨感觉就是因为肉太瘦了,不过也有可能荠菜不当季?”
“以前野生的荠菜好吃呀,清香味特别浓,现在大棚的荠菜虽然更粗壮,不过没有小时候吃到的好吃了。”
“可能是因为小时候难得吃一次馄饨,就觉得特别好吃?”
“有可能。”向晴站起来,“不过我们小时候可能不太一样,我们吃粉比较多。”
煮好的馄饨很快就吃完了,陶屿起身去开电磁炉:“反正也没吃饱,剩下的馄饨我们煎来吃吧。”
“生煎馄饨!”
锅里只用放一点底油,把馄饨一只一只排列进去,直到馄饨底煎得金黄焦脆,再倒一点水进去焖着,当上面的皮子也半透明了,裹在里面的鱼肉馅透着微红,撒上葱花黑芝麻,看起来比煮馄饨更让人胃口大开。
方元率先夹了一个尝,差点被烫得吐舌头,等到热烫烫一个煎馄饨下肚,她竖着大拇指说:“好吃!”
确实好吃。
不过吃着吃着,向晴突然想起了什么:“好像没给宋宋留?”
陶屿指了指柜子里的菜:“还有很多材料啊,下次再给她包吧。”
——
吃饱喝足,方元住在陶屿车上,向晴一人回酒店。
说是酒店,比招待所好不了多少。毕竟经费有限,向晴不得不面对地上倏忽而过的蟑螂,微微发潮的被褥,还有楼下传来的汽车噪音。
她的心情却很平静。
这个案子快要查清了,她的工作也即将结束。
一直以来,她的特长就是眼力。能够在几百号人里精准定位,即使只见过一个孩子的面孔,也能在人群中捕捉到那相似的一张成人的脸。不说百发百中,起码准确率能高达百分之九十五。
这次来,她的工作就是看监控。
找人。
要找的人叫蒋清贞,一个老人。
其实老人不好认,因为太多的老人被岁月侵蚀得摇摇欲坠,他们在小区的垃圾箱旁边,在街道的清洁工工具箱前面,在楼梯间的厕所里,在土地上,在工地里,在这座城市的所有角落里。
他们的脸上有相似的皱纹、紧蹙的眉毛、浑浊的眼睛,还有相似的愁苦的表情。
唯一的特点是,蒋清贞非常矮小。
但是如果经常在农村观察,你会发现很多女性老年人都非常矮小,这是因为常年超负荷的劳动、过多的生育以及长期的营养不良。
蒋清贞没有什么特别的,除了她的丈夫去世得有些奇怪。但那是陈年旧事了,没有人在追究。
但是这么一个普通的老人,她的命运突然变得离奇。先是拥有了澳门身份,然后成为了几家公司的法人,名下还有款项流动,甚至在几次经济纠纷中全身而退。
“她甚至没有受过教育。”组长对着屏幕指点了一阵。
“谁在她背后搞这些啊?”向晴一点一点看着蒋清贞的人物关系,她的大儿子,务农;小儿子,务农;女儿……
她的脑袋震了一下,这张脸有点熟悉。她的名字是——“于心。”
是的,表妹的学生八卦、陶屿的随口一说、陈年的旧照片……一张张脸在她脑海里连成一串。
那是宣染的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