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中暑
“这个剧最近好火, 你要不要看啊?”
“不看,我没有会员。”
“我借你啊。”
“不要。”
……
这段时间陶屿沉迷于运营自己的账号,对思琪口中的电视剧毫无兴趣, 等从留言评论里回过神来,思琪已经对着自己的平板前仰后合了。
“你快来看,真的好好笑。”思琪乐不可支地盘腿坐在副驾上,“诶,你怎么了?”
陶屿不可思议地看着屏幕上自己做过的海报:“这个剧是不是叫《她与她们》?”
“对啊, 不过后来改了, 就叫《TA》。”
放大屏幕上的海报,自己画的白色花苞笔触还清晰可见,署名却不是自己, 是一个叫lop的工作室。
看来自己的稿子是起码被转卖了两次。
“嗯……”陶屿反复看这张海报, 有种自己的孩子被人买走又大红大紫的失落。
“没关系, 毕竟我当时很缺钱。”陶屿安慰自己道,思琪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跟着安慰:“对啊,缺钱的时候什么都能做出来。”
“思琪,你今晚还直播吗?”
“播, 每天都有排班,不能随便停播的。”
“那你收到的礼物之类的钱自己能全部拿到吗?”
“不能诶,一般要四六分或者七三,我拿小头。”
“哦……”
心下算了一算, 恐怕宋宋刷的大部分礼物都入了思琪公会的腰包,虽然宋宋是好心,只是这样损耗也太大了,不知有没有人提醒过。
思琪依然认真地在看电视, 她还有些孩子气,甚至像个学生——不过,她的年纪,本来也应该是学生。平常的娱乐也就是打打游戏,追追剧,有时候跟吴雪出去附近玩,还有一点莫名的仗义。这周本来应该轮班到陶屿打扫营地的卫生了,她自告奋勇要跟陶屿一起打扫:“你第一次来,不熟悉这里,我跟你一起。”
事实上思琪说得也没有错,真打扫起来,三五一一营地比陶屿印象里的更大,扫把是最原生态的用扫帚草扎的那种,陶屿奇怪为什么不用更趁手的家用小扫帚,思琪神秘地笑了笑:“你待会就知道了。”
果然,不用思琪再解释,陶屿使劲扒拉粘在地上被雨打湿的叶子的时候已经明白了其中奥义,老扫帚够长够大,对自己不想过去的地方也能轻松操作。陶屿一边使劲把树叶笼到一块一边感叹了一句:“还是老祖宗的智慧啊。”
思琪抱着扫把笑:“而且还很便宜,用坏一把找外面市政的阿姨扎一把就行了。”
如果不是陶屿亲自来干,她还不会发现有那么多磨人的细节,比如大雨过后落叶掉得到处都是,很多还在雨里泡烂了,在高温里散发出叵测的气味。把树叶用推车运走就跑了三趟,更不用说公共厕所外面的积水、园区垃圾桶旁边的脏污,总之,干净的园区环境背后的劳动是累人的,才勉强把园区东侧扫完,她已经汗如雨下,不知是沥青路面被晒化了变软还是自己的腿在发软了。
“就当锻炼身体吧。”思琪一边喘气一边说,她也不比陶屿好多少,汗湿的头发贴着额头,“还有园区西呢。”
“好。”陶屿努力让自己不昏过去,“不过我们一定要在这么热的时候打扫吗?”
“嘿嘿,因为我忘了昨天提醒你下雨前要把叶子都扫掉,雪姐跟我说过了,我忘记了,怕她晚上回来看见了说我。”
陶屿擦了一把头上的汗:“这么严格,平常这些都是她负责吗?”
“对,其实也有请清扫的阿姨啦,一周来两三次吧,只是雪姐很爱干净,平常哪里脏了雪姐都很在意的,经常收拾,所以宠物一般也不让进来。”
“难怪这里比别的地方干净些。”
两个人就这么说这话往园区西挪动,太阳已经隐到了云后,高温却仍然毒辣地灼烤着大地,陶屿抱着扫把走在前面,越走脚步越沉,只觉得脑袋重得抬不起来:“思琪,我们休息一下。”
叫了几声都没有反应,再回头也没有人影,真是奇怪,她的目光下移,唬得向后一跳:“思琪!你醒醒思琪!”
居然已经中暑昏倒了。
手忙脚乱地打了120,又找了几个正好在营区露营打麻将的人,一起帮忙把思琪抬到阴凉处躺下,陶屿这才注意到自己的手僵麻得厉害,几乎弯不过来,一个阿姨使劲掐着思琪的人中:“哎呀,千万别是热射病。”
另一个已经可以算得上爷爷辈的白发老先生倒了杯水来:“快快,给她灌一点进去。”
陶屿强迫自己镇静下来,先联系了宋宋和吴雪,等120来的时候,又看着那个阿姨掐思琪的人中和锁骨交汇的地方。
“老话叫‘刮痧’,不知道这孩子用了有没有效果。”
看样子是没有效果,思琪没有什么反应,脸上被太阳晒得黑红的印记也没有退去。阿姨心疼地往她的脸上扑水:“这么热的天,你们做什么现在出来扫地?也不戴个帽子”
“是暑假工吧?大学生打暑假工,做保洁?”
看热闹的人围上来了,陶屿起身把人群驱散:“大家围着她更喘不上气了,已经打了120了,大家散一散啊。”
医院的车来了,陶屿如获大赦,帮着把思琪抬上车。救护车呼啸而去,陶屿担忧地坐在思琪旁边,一面担忧思琪的身体,一面担忧叫车的费用。这是她第一次叫救护车,大概怎么也要几百块吧,甚至上千?
紧张计算余额的功夫,医院已经到了,医生护士的动作都很麻利。陶屿跟上他们,护士已经把她拽住了:“先去那边开单子缴费。”
忐忑不安地等着单子开出来,一边的护士见她神情严肃,便安慰道:“你别担心,你的朋友应该没什么事情,只是单纯的中暑。”
陶屿点头表示感谢,直到看到单子上的价格悬在喉咙上的心才算落回了肚子里——出车费用二百六,急诊费用二十,虽说也不算低,好歹自己负担的起。
“其实救护车都有就近原则,离医院近价格不会很高,而且以后在外面看到有人受伤也可以打120,可以不用垫付,医院之后会联系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的,不用怕打120啦。”工作人员挺和气地同陶屿解释,“你朋友在二楼,你可以上去看她。”
陶屿上二楼的时候,思琪已经醒了,正在打葡萄糖盐水。医生见有人看护,又问了一些关于中暑前后的问题,然后严肃地同她们俩说:“午后是地表气温最高的时候,怎么能不带防护用具就出去干活呢?简直胡闹!是那两个钱重要还是命重要?”
陶屿唯唯诺诺:“以后不敢了,以后真不敢了。”
隔壁床的人也是因为中暑进的医院,陪床的男孩也是学生模样,主动跟思琪搭话:“别小看热射病了,我奶奶就是,舍不得开空调,硬是把自己热昏过去了,我看网上说这就相当于把五脏六腑放到四十度的水里低温慢煮”
“啊啊啊!你不要继续说了!!”思琪大惊失色。
陶屿轻轻捂住了她的耳朵:“好了好了,以后就知道了,这大热天空调费不能省。”
隔壁病床上也在挂着吊瓶牙都快没了的瘪嘴老太太也同她们搭话:“医生说,吃苏子,吃陈皮,吃狐狸!”
“吃狐狸?”
男孩替他奶奶答:“茯苓,茯苓。”
“哦听起来怪耳熟的。”
“当然耳熟了。”陶屿给她看医生开的药方,其中不乏紫苏陈皮甘草藿香之类的东西,思琪定睛一看:“啊,是中医院啊?”
“对啊。”
思琪简直欲哭无泪,她生平最讨厌的就是喝中药。
“好了好了。”陶屿安抚她几句,“我已经给药房的人代熬了,你不用自己熬,方便多了。”
在静静等盐水挂完的时候,隔壁床的男孩突然问道:“诶,你是不是那个煎饼果子柯基啊?”
陶屿反应了几秒,突然意识到这是思琪直播账号的名字。
随后她就听见思琪的声音:“怎么了?”
糟了,这孩子要痛失网名了。
男孩明显兴奋了起来:“我看过你直播不过,你和直播还差得蛮大的。”
陶屿注意到他的手机是半抬起来的,不确定是不是在拍照,便突然指向窗外:“诶,谁在外面?”
男孩回头,手机抬起来的时候陶屿看到了,还真是相机界面,而且,正在录像。
如果以前的陶屿,她也许会尴尬,会不安,会担心自己自作多情。但是她已经懒得再跟这些人讲道理了,确定证据之后,她快步冲到了男孩面前,把他尚未来得及关掉的手机相册打开,好嘛,已经偷拍了十几张了。
“经过别人允许了吗就拍?”陶屿一只手把男孩试图抢夺手机的胳膊按住,一边让思琪给自己录像存档。
“你还我手机!我又没有拍你!”男孩急得暴跳,把床边的架子都捣翻了。
陶屿快速穿梭在病房间:“大家注意啊!今天这里有一个未经他人允许偷拍照片的变态啊,大家都注意点!这个人爱偷拍!还拍女厕所!”
只要嗓门够大,身形够正,这事尴尬的就不是自己,陶屿看着那个男孩脸憋得青红不定,男孩的奶奶想来助阵,奈何滴液管牵住了她。陶屿当着他的面把刚刚偷拍的照片删掉,清空了已删除相册,还顺便检查了一下有没有云端数据,看时间大概是没有。趁着事情闹大,护士和工作人员都被引进了病房,陶屿把手机丢给前面的女护士:“他手机里还有偷拍女厕的照片,大家都小心点啊!这人是个变态!”
“你说什么!”那个奶奶怒喝。
“就是你孙子,是个变态,偷拍别人上厕所。”陶屿看着那么大一个人了,此时居然一声不敢吭,躲在自己奶奶的病床后面,不禁怒从心底起,这就是他们养出来的好大儿?
护士长上来打圆场:“好了,那个,保卫科已经上来了,你看要报警吗?”
陶屿指了指男孩的手机:“偷拍我们的我已经发现而且删了,但是他偷拍了医院的女厕所,而且拍了好多次,这对病人和工作人员不都是个很大的安全隐患吗?”
“而且他怎么进得了女厕所?”
另一个病人家属举着手机道:“我报警了。”
陶屿点头,轻轻拍了拍手:“待会警察来了我也有视频可以作证。”
虽然陶屿的表情很淡定,但是她好像感觉到了,身后的思琪在害怕。
——
骂骂咧咧的奶奶和男孩都被留在了原来的病房,思琪被转移到了大厅里。
刚刚混乱的局面里,她一直没有说话,陶屿以为她是不舒服或是被吓到了,没想到思琪只是摇头:“陶屿姐,我怕你惹上麻烦。”
“啊?为什么?”
“其实他拍也没拍到什么,我怕就算报了警,警察也不会拿他怎么样,反而让你有危险。”
陶屿想起那个躲在奶奶病床后面的怂样子,拍了拍思琪的背:“你不要怕。”
这种感觉有些奇妙,好像在很久之前,也有人这样在她哭泣的时候,轻柔地拍着她,对她说:“你不要怕。”
怕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这些事情都会解决,而他们都是纸老虎。而你越怕,有些人只会越得意。
“不知道为什么,遇到这种事我就算知道不是自己的错,也觉得很尴尬和不好意思,刚刚那个人,他明明是在说我见光死。”
这句话说得很气恼,陶屿明白那种感觉:“你别理他,他自己长得像癞蛤蟆,还挺爱评价别人的。”
这也是陶屿这些年来看到过的围绕女性的最有争议性的话题之一,关于容貌。有些人有容貌焦虑,有些人特别在意容貌红利,后者已经被证明是个伪命题,但是前者好像在不同年龄段的人身上都能看到,尤其是在后青春期,身材羞耻、容貌焦虑,甚至本来并不是颜值主播的思琪,也会因为一个自身资质也不怎么样的人的评价而感到羞耻。
但是这一点在男性身上体现得却不明显,陶屿敢保证,她如果对着一个男的说:“你长得像个癞蛤蟆。”那么大概率他只会说:“你懂个屁。”
无法简单置换的。
如果徐南知在这里,她也许会阻止陶屿,因为这件事的逻辑并不是“因为对方并不好,所以他对你的评价是无效的”,而是“无论对方是什么样的人,都不应该judge你。”
“就事论事,一切上升到对你外貌、人格等等的评价,都是可以拒绝的。”
但是不得不说,这好像也是最有效的一种方式,思琪的情绪慢慢缓和过来,吊瓶里的液体也快滴完了,陶屿起身叫护士来拔针,突然感觉袖子被拽住了:“谢谢。”
思琪的眼睛亮晶晶的,像小动物的眼睛:“姐姐,谢谢你。”
第62章 归来
“你还挺厉害的, 居然没有中暑。”
“瞎说,我只是没有昏倒,实际也喝了好多藿香正气液好吧?”
吴雪与宋宋先后赶来了医院, 吴雪给思琪带了电解质水,思琪摇头道:“我不想喝水了,已经喝了好多了。”
医院的冷气足够凉,宋宋把原本扎起来的头发又披了下来御寒,她穿得太酷, 路过的人都忍不住回头看她两眼, 都被她猛利地瞪回去了。
“要不我出去买点清淡的粥喝点?”
思琪听到“喝”这个字,差点吐了;“我不喝了,我想吃点冰的。”
“不能吃冰的, 而且你的药也快熬好了, 还是吃点主食吧。”
“感觉嘴里没什么味儿嘛。”
“那弄点咸粥给你喝。”
咸粥啊, 陶屿愣了一下,她从前喝过的不是白粥就是八宝粥,还真没试过煮咸粥。
吴雪对着她抱歉一笑:“阿屿,那待会拜托你把她送回营地了,我得提前回去给她弄点吃的, 还得把冰箱腾出来放药,今晚大家一起吃饭吧。”
“那我先走了,你注意点,千万别一下吃太冰的东西。”
思琪窝在床上, 很乖地答了一声:“好。”
陶屿突然想到了什么,问宋宋:“你开车来的吗?”
宋宋摇头:“没有,我回家去看我外婆,正好司机开车接的我, 待会让他再来接我们一下就可以了。”
思琪羡慕地揉着自己的脸:“好好哦,宋宋姐,我一直觉得你生活得像个公主一样。”
这话太夸张了,连宋宋都身体一僵。
——
宋宋家的车确实很大很漂亮,陶屿坐在里面宛如刘姥姥进大观园,尤其是司机每每称呼宋宋为:“大小姐”,都让她如坐针毡。
“我好像在演什么电视剧的NPC。”
河滨的风吹得人睁不开眼,思琪趴在陶屿肩上,低声告诉她这句话。
陶屿看着前面副驾上的红发宋宋,和这辆复古黑车真是相称。
或许也是这样,宋昱不想让母亲结束这段婚姻,而宋宋,一定要母亲结束这段婚姻。
自以为的角色不同罢了。
车拐弯的时候,陶屿看到街角有个熟悉的身影,白色衣衫,长发飘飘,她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吴雪。
不知道宋宋是否看见了,车已经倒向,朝着营地疾驰而去。
进了营地才发现,吴雪果然还没有回来。但是打开她的车门,满屋子里倒弥漫着米粥的香味。
好久没闻到这么纯粹的米香了,陶屿沉醉地吸了两口。
所谓珍馐,每个人的定义不同,不过大都会回归儿时的味蕾记忆。这不是陶屿总结的,是《舌尖上的中国》里陈晓卿导演说的,陶屿算是口味很多元的人,还没有更多的经验去证实或者反驳,只说现在,还真是如此。
虽然并不一定每个人的儿时都是快乐的,但是由此形成的味蕾记忆,却是最为深刻的。儿时的清晨,总有一碗热腾腾的白粥,几碟母亲准备的小菜,那时候父亲爱喝粥,总会夸母亲很会熬粥,比奶奶强,也愿意同他们姐弟俩说说话,而母亲会小心翼翼地帮陶熙剥鸡蛋,而自己的面前,总是自己爱吃的凉拌白菜心,没有白菜的季节会换成香油拌土豆丝,调味简单,配上温热的白粥却是最好的熨帖。
那样祥和宁静的清晨,是她记忆中的,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
现在的早餐店里,有红豆粥、八宝粥、南瓜粥,甚至在南方,她还见过绿豆百合粥这样的滋补饮品,可是好像鲜少有卖白粥的,一是因为卖不上价,二是血糖高的人喝粥升糖太快,最后一点,其实也是因为人们的口味已经被养刁了,选择太多,单喝一碗白粥,不还要单独给他配菜吗?事实上,熬得好的白粥,只需要一点绵白糖,就已经足够好吃了。
偏偏吴雪的粥,就是这样好。
小桌板上已经摆了三碟子下粥的小菜,还有一大盘凉拌卷粉。小菜是腌的脆青木瓜、炒的素油青笋丝、袋装的榨菜,凉拌卷粉里加了亮眼的青红小番茄和腌藠头,都是对半切开的,红绿白恰到好处,中间撒了蒜米,两根点缀的香菜。
“好精致啊。”陶屿喝了一口手里温热的白粥,米粒温润不烂,入口即化,米汤也浓稠而甜香。这么短的时间,弄好这几个菜,又把粥温得刚刚好,这一定是一个协调能力很强的人。
思琪已经被折腾了一天,又被灌了一肚子水,对白粥敬而远之,只挑了一点桌板上的青笋丝,伴着凉拌卷粉吃了几口:“这是外面买的吗?怎么有香菜?”
“不是。”宋宋简短地答,“里面放的是苹果醋,外面不会用。”
陶屿低头继续吃,试图让粥在自己味蕾上停留的时间再久一点、久一点就好像可以回到那些带露的清晨,可惜时间无法回溯,而理智让她再做选择的时候,她是决计不会选择回头的。
宋宋看她吃得很慢,问道:“怎么了?你也不舒服吗?”
陶屿下意识地点头,又摇了摇头:“不是,我只是在想,吃好吃的东西果然会让人失去一部分理智,也难怪谈生意的时候要请客吃饭。”
宋宋大笑起来:“吴雪如果知道你说吃她熬得粥好吃得失去理智,她会笑疯的。”
陶屿反问道:“你不应该夸一夸你喜欢的人吗?”
思琪瞪大了眼睛,默默往后挪了挪:“姐姐们,我还是当npc好了”
——
“我是说,如果我是你,我大概不会让我喜欢的人那么伤心。”
宋宋看了她一眼,又把头别了过去。
“我能感觉到,宋宋,你跟你的家人一样,都很擅长和人打交道,也就是建立联系。但是如果是对自己的伴侣,是不是更应该多表露一些感情,而且你应该最了解——她是心思敏感的人,她不吃香菜,但是你和你的朋友都吃了,所以她今天下午那么忙,都还是在菜上点缀了几根。”
“即使你们现在在吵架。”
“表面上看起来,这段关系里你的条件更优越,你有更好的人缘,所以是你在迁就她,但其实是她在迁就你,我不确定以前你们是怎样的,但现在她其实是因为你而过上了与她原本所想的生活大相径庭的日子。”
“你不应该多夸夸她,多肯定她吗?”
宋宋沉默了一下:“你很了解我们吗?或者,你自己以为自己很了解?”
陶屿笑了:“当然不是,我只是喜欢你们两个,不愿意看到两个合适的人一拍两散。”
“你都说我们两个是迁就了,怎么会合适呢?”
“那就要问你了。”陶屿把筷子比作话筒架,“你自己说说看。”
宋宋冷了脸:“不说。”
“诶,还真和我想的一样,你不好意思说啊。”
宋宋不高兴地用T恤把自己的脸蒙了一半:“谁说我不好意思的,我只是觉得没必要,她觉得不合适就算了啊,感情的事难道还要强扭的瓜吗?而且也不知道有没有未来。”
陶屿伸手把她的T恤拽了下来:“你别躲啊!你出来说话。”
宋宋还是只露出两只眼睛:“我不。”
“你对我是这样,对吴雪也是这样吗?”陶屿好不容易让宋宋正面对着她说话:“她说不合适你就相信吗?那她做饭做你的份干什么?你去山上找她还拿香水瓶干什么?”
宋宋难得慌乱了一下:“你怎么知道的?”
陶屿笑起来:“那天我跟思琪都看见了。”
宋宋抿了抿嘴唇,终于坐正了:“谢谢你的提醒,但是我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继续和她相处下去。”
车厢外传来人跌倒的声音。
——
思琪从床上悠悠转醒。
“几号了?我一天晕了两次?”
陶屿面无表情地把她的毛巾被掖好:“你可省省吧,让你才出院就躲在车下头听八卦,又被热晕了吧?”
其实这一次时间很短,思琪很快就清醒了,因为怕被说才一直紧闭双眼,直到陶屿把她送回车里。
“宋宋姐走了吧?”
陶屿有意吓唬她,便不作声,只指了指窗外。
“诶呀她学我。”思琪往后缩了一缩,又突然想到:“嘿嘿,你别骗我了,宋宋姐才不那么做呢。”
陶屿被她逗乐了:“算你聪明,别嘻嘻哈哈了,听我说,宋宋其实很想挽回阿雪的哦。”
“真的啊?”思琪从被子里钻出来,“那她们会复合?”
陶屿摊了摊手:“我不知道。”
思琪盘腿在床上坐下了:“其实她们也没有什么矛盾啊,宋宋姐对雪姐很好,雪姐也很维护宋宋姐啊,我觉得她比宋宋姐的那些哥哥爸爸更在意她的感受啊,也可能是雪姐本来心就细吧。”
“那你觉得她们会复合吗?”
“会。”
思琪像个小大人一样,头头是道地分析了起来:“第一,她们以前也吵架,红眉毛绿眼睛的,过后又都好了;第二,宋宋姐是雪姐第一个喜欢的人;第三,宋宋姐太好看了,很难找到这么好看的人了。”
陶屿噗嗤一笑:“还有吗?”
“还有第四,宋宋姐很大方,真的很照顾我们这些生活一团糟的朋友。”
陶屿低头叹了口气:“所以这才是她们要分手的原因吧。”
朋友是万人迷,可以;但是如果伴侣是万人迷呢?偏偏你也知道她与她们并没有什么事,只是热心,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感情好像有些变了,而未来好像也遥遥无期,一切都是琢磨不透的。
“你呢?你觉得她们会复合吗?”
陶屿正在低头看洁净的地板纹路,听见问,才轻轻答了一句:
“我感觉,也许不会诶。”
第63章 聚散
徐南知以前说:“小陶, 你做图的色调太灰了,感觉很悲观。”
方元说:“你怎么老是想到很坏的结果?”
陶屿自己对着镜子说:“因为我其实很害怕悲伤的结局啊,我看小说都要看happyending的。”
正是因为这样, 才总会在口头降低自己的预期,不敢把事情说得太满,生怕一个不小心就一场空梦。
其实那天夜里,她醒了几次,一直在看吴雪的车里亮灯没有。
思琪跟她约好了, 如果吴雪回来, 就把房车侧面的一个卡通灯打开,但是直到深夜,那边都是漆黑一片, 只有路灯下的几只飞虫, 在微弱的光线下徘徊。
明明做饭的时候做了宋宋的份, 自己却始终不愿意面对宋宋,大概也是真的失望了吧。
如果她所知道的就是大部分故事,她真的很想给它一个好结局的。
陶屿自己虽然有种种烦恼,成长过程中并没有因为物质受过什么苦,也没有真正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所以她的逃离才显得不可思议,甚至有些任性——因为很多人,连任性的资格都没有。
阿雪就是这样。
有时候会让人忍不住想,是否家庭贫困的孩子们天然就背负起一个课题, 要光宗耀祖、要学业有成、要姻缘美满、要儿孙满堂。
但在这一路的成长当中,又极少遇到人愿意去指点她们,帮助她们,只能靠自己在黑暗中摸索。
尤其是在山川巨变、时代洪流当中。十几岁到二十几岁的人生阅历, 怎么可能保证每一步的选择都是正确的呢?然而某一步走错,却好像整个家的天都塌了。
没有人能够要求另一个人必须成为所谓的大树。
月已上高空,陶屿失神地看着天上的银盘,不是中秋,月亮却也明亮而圆满,几乎像一轮古画里的月亮,斜斜地挂在斜对角的树枝上。
“有天窗真好啊。”她翻了个身,又想,不知道吴雪现在在哪里,有没有看月亮呢。宋宋大概已经睡着了。方元说不定还在加班,方菲一定在补作业。封荷和姜岚昕她们应该早就回学校了吧?南知姐
哦,她低头笑了一下,南知姐现在看不到月亮。
悠悠漫漫,篓了清风,满腹月光,一梦天亮。
——
吴雪的车和她的人一起走了,连带的还有思琪。
“不好意思啦陶屿姐,我得跟着我的移动宿舍走了。”思琪趴在车窗上,没有进来,眼里俱是依依不舍:“好舍不得你。”
“真的啊?”陶屿笑着捏捏她的鼻子,“那经常回来看我。”
“好!”响亮地答应之后,思琪小声地说,“可是雪姐可能不让。”
陶屿露出了然的表情,又从抽屉里抓了一把大白兔奶糖给她:“照顾好自己哟。”
“好!”
离别虽然让人伤感,跟这样生命力蓬勃的孩子告别,却好像总存着重逢的希望似的。不知道为什么,陶屿突然有了吃早餐的性质,自己给自己做了一次三明治,煎蛋、球生菜、午餐肉,还有一杯浓浓的拿铁。
“你用粉冲的啊?”
陶屿差点被自己的咖啡呛死:“宋宋,你以后不要从窗户冒出来,会吓死人。”
宋宋不搭理,一下从后门跳了上来:“还有早饭吗,给我一份。”
“没了。”
“我不信。”
“你不信算了呗。”陶屿觉得好笑,“看看,我冰箱里面包就两片。”
宋宋一直没有正面转过来,此时偶然被陶屿看到,又立刻转了回去,陶屿倒吸一口凉气:“宋宋——”
两只眼睛肿得跟核桃一样,黑眼圈乌青得比熊猫还标准。
“你,不至于吧?昨天晚上还好好的嘛。”陶屿慌忙把抽纸扯了一大把糊到宋宋脸上:“你难道哭了一整晚啊?”
宋宋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但是陶屿已经从她的脸上知道了答案。
“好了好了,昨天是我说话太过了,你别哭了。”陶屿向来安慰人就这几句,“你有这功夫在我面前哭,还不如去她面前哭呢。”
宋宋抽噎了几下,吐出几个字来:
“和你不熟。”
“……”
想想也是,如果她也和朋友闹掰,想必她也不愿意在朋友面前涕泪横流,连最后那点印象都破坏了。
“行了,我的早餐分你一半,好了吧?不要再哭了。”
这边在忙不停蹄地煎蛋、切蛋、撕生菜,那边的抽噎声终于小了下来。
陶屿把面包分成一人一片,裹着煎蛋吃,虽然因为手忙脚乱煎得有些焦了,好在味道不错。
宋宋也没什么反应,也再也没说出什么挑剔之词,胡乱把面前的食物一口气吃掉,便呆呆地坐在陶屿车里。
“呃,我知道,你今天心情不好,你可以呆在这里,不过我要开始做图了哟,可能会有点吵,你多多包涵。”
蹑手蹑脚地避开低气压的宋宋,陶屿捧着自己的电脑就打算回床上去,宋宋一把揪住了她:
“她一点都没舍不得我。”
陶屿无奈地停下脚步,回过头看宋宋。
这是从认识宋宋以来,她头一次见到宋宋有些狼狈的样子,哦不,是第二次,上一次是为了找吴雪,这一次是为了和吴雪分手。
“要是你舍不得她,就和上次一样去找她啊,又不是失联了。”
宋宋摸摸自己的鼻子:“找到她也是吵架。”
“为什么?”
“她老是觉得我这也没做好那也没做对,我朋友来营地玩,我就说那住帐篷就可以啊,她坚持要带别人去酒店,最后大家玩得也不开心;要么就是说我花钱大手大脚,不为之后考虑啦什么的,可是我本来也不用特别考虑钱啊;而且这次我妈和我爸离婚的事,我是坚决要我妈离婚的,没有必要忍所谓的一时之气,人只活一辈子,难道为了子女需要憋气憋几十年?”
“我有时候真的会错觉她是我的经纪人,执着于为我打造一个人设,甚至要替我上阵,朋友面前我必须是大方体面的,亲人面前我必须是乖巧孝顺的,工作当中,哦,天呐,工作当中我必须跟她一样是个任劳任怨的优秀员工。如果我没有按她说的表现,她就会替我去做这样的事。为什么要这样呢?我根本就不用做,也根本不用那么做啊?!”
“说完啦?”
陶屿把电脑放到桌上,又抽了一大把纸把桌面上的眼泪擦干净,“这些话你跟她说了吗?”
“没有。”
“那你跟她说分手了吗?”
“……也没有。”
“为什么没说啊?”
“我……我想还有很长时间,她慢慢都会明白的。我从来没想过跟她分手啊,她却太不坚定了。”
“她也不知道啊。”陶屿坐到宋宋的对面,“你喜欢她,难道还不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可能你哄一哄她,好好跟她解释,就没事儿了。”
“你肯定没谈过恋爱。”
陶屿被噎住了,她用力咽下这口空气:“宋宋,没有你这么说话的。”
“真的啊,要是谈过恋爱你就知道说得容易做起来难了,而且……她也没有给我台阶下,好轴的人。”
“那你干嘛喜欢她?她又轴,又不喜欢你做这,不喜欢你做那,感觉很普通嘛,你再找一个不就好了。”
宋宋拍了拍桌子:“陶屿,你说话太过分了。”
陶屿小心地把自己的电脑从宋宋的手掌底下抢出来:“好了好了,我就是学你说话而已。”
“其实……一开始她就是我喜欢那种类型的脸,后来觉得她人挺不错的,很耐心又细致,而且你知道吧,她家里其实没有给她什么帮助,但是她很有韧劲,又愿意去尝试新事物,真的挺好的。跟她在一起,你会觉得你是越变越好的,在向上走。”
陶屿听得脸上浮出光彩来:“要是这会是阿雪坐在这儿就好了。”
宋宋脸上的光彩消失了。
陶屿想了想,给她倒了一杯水:“有点遗憾诶,她说不定还以为你是嫌弃她的家庭,可能她都不知道你欣赏她的是什么。”
“她一定知道。”
或许吧,陶屿看着宋宋小口小口把水抿进嘴里,太阳已经出来了,早晨的阳光铺在整个车厢上,把车厢里照得透亮。
——
吴雪的韧性是迷人的,在艰苦的环境里也尽力选了一条最正确的道路,从大山里走出来;上进,愿意去尝试新的事物;也聪明,知道面对什么样的人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才能解决问题。这样的人在哪里应该都会有很多追求者,而选择谁,应该都能过得不错。
但是也因为长期处在贫瘠的资源里,习惯了要通过争抢与对比来获得资源,当走进长期的亲密关系时,她还没有学会依赖和信任别人。
“其实,有件事大家都必须知道,你跟你的伴侣是一体的,也就是,你们并不是竞争者的关系,而是同盟、伙伴。”这段话是陶屿写到自己的日记里的。
很多时候懵懵懂懂就长大了,好像也没有及时学会把自己与恋人看作一个整体,总是以对抗者的状态在相处。好像对方所拥有的更会映照出自己的匮乏,好像对方所擅长的更会映照出自己的笨拙。其实反过来想想,如果对方拥有那么也可以帮助你,如果对方擅长,那么也可以拉着你。你们本身是一体的,如果对方人缘好,那么他也可以让你一起认识更多的朋友见到生活的更多面,但你如果总是在对比总是在争夺,那么心理的失衡会很快来临。
这好像并不是一个宋宋就能够解决的问题,如果阿雪在这一个人这里没有解决,那么在下一个人那里同样需要解决。
即使有人能够通过对另一个人无条件的迁就,能够揣摸她所想,让她短暂的抚平了这个伤疤,但你最终仍然是要面对它的,因为感情瞬息万变,而自我却要陪伴她一生。
写到这里,陶屿停下来了,这样对于他人的评价,算不算是一种judge,算不算是一种傲慢呢?
有人也许会说会,但徐南知应该会说“不会”,因为“那不是你对她的评价,那是你在照镜子。”
镜子。
陶屿把这个词写在日记的最新一页上,开上房车走了那么久,日记已经厚厚记了半本,却还是头一次记录跟感情相关的事情。
“不过,宋宋那家伙这次这么难过,我也想法子让她开心开心吧。”
趁着营地的车还不是很多,可以一试。
——
陶屿所指的,乃是烤肉。
其实烤肉这种东西,是特别适合几个朋友一起吃的,两个人,略嫌单薄了些,何况陶屿想吃的,是齐齐哈尔烤肉。
这个也不太好复制,东北烧烤嘛,都是热热闹闹的,其次重要的就是牛肉,好的牛肉烤起来不柴也不腥,嚼在嘴里唇齿留香。又因为齐齐哈尔烤肉用的牛有奶牛,肉质格外有一股奶香味,不用什么调味,直接烤起来蘸料就已经非常好吃了。
这里一时买不到燕翅之类的部位,陶屿买了超市的鲜牛肉,回家自己拌的,只需要用最简单的酱油,蚝油,洋葱,香菜拌一拌,已经是红红绿绿的一大盆了。
反正是两个人吃,陶屿放了多多的香菜,这是灵魂,因为在烤的焦香四溢的肉片中间有那么一小撮、虽然叶子有些蔫了、但是仍然保持着脆嫩硬挺的枝干的香菜,把它卷在生菜叶子里和烤肉蒜片一口吃下去,美味得令人难忘。
至于别的菜色不过超市里就地取材,金针菇来一点,口蘑来一点,土豆片来一点,虾来四只,鸡翅来两个……烤肉也是菜色越丰富越好,遗憾的是,很多东北特色的菜,这里都没有。
好在这是一个有微风的夏夜,好在有冰凉的西瓜和果酒,还有“不熟”的朋友。
宋宋在车里睡了一天,直到陶屿过去敲门把她从床上拽起来。
“干嘛啊?”
“吃饭。”
小折叠桌是从宋宋车上搬下来的,吴雪的东西已经搬走了,整个车厢有些空荡荡的。
明月高悬,星斗疏落,营地的路灯已经点亮了,暖光融融,风扇被拖到了路灯下,正在呼啦啦的吹着。夏天的叶子、夏天的紫茉莉、夏天的萤火虫、夏天的蝉鸣,一切都是最熟悉,而最亲切的样子。
冬天太冷了,烤肉凉的太快,而秋天又这样雅,更适合围炉煮茶,吃几颗水果。好像只有夏天,能让你痛痛快快地吃肉,并且在吃完烤肉之后,爽快地切开一个冰凉而甜美的大西瓜。
“所以我一直想邀请我的好朋友们跟我一起吃一顿烤肉,但是在家里却一直没有实现,想不到,在这里实现了。”
“嗯……”
宋宋刚醒来,举着果酒瓶子不知道往哪碰,索性先喝了一大口:“好!实现了!”
第64章 茧
夜间窸窸窣窣的声音时起时落, 陶屿睡得不好,车里拉着遮光帘,几乎要让人一直溺在一片幽暗中了。
醒来, 睁眼,却不急着回满屏的消息,先打开了电台,有声音在旁边,总让人觉得安心些。
“其实有时候我们会觉得孤独, 尤其是在路上的时候, 久而久之,孤独好像也变成了一种享受”
不知道是哪本心灵鸡汤上的言论,陶屿顺手拉开了帘子, 夏天清晨的阳光照进来, 她没来由地哆嗦了一下, 下一句飘进她耳朵的却是“如果有兴趣的话,这周末可以到我们的艺术工作室来哦,coworking 空间聚集了一批有颜值有想法的小伙伴”
哦——是联谊?
陶屿腾地坐了起来,这才是应该让宋宋参加的活动。
回想起宋宋最近的样子,陶屿不由地叹了一口气。虽然不知道她之前有没有分手的经历, 但想必也不是现在这样颓唐灰败,上一次在房车营地见到宋宋时,她甚至已经开始抽烟,烟雾在开着窗户的车里一点点浮开, 呛得陶屿打了个喷嚏。
“怎么了?”宋宋对陶屿过度的反应感到好笑,“没见过人抽烟?”
“没事。”陶屿当真不太在意,“我以前在家也老闻。”
宋宋这才注意到她手里提了个大袋子,西芹叶子已经戳了个口, 不由地上前看个究竟:“你来探望我啊?还带了吃的?”
陶屿笑了笑,从她手里扒拉过芹菜:“谁说的,我今天菜买多了,车里也放不住,为了不浪费,只好来找你一起吃咯。”
宋宋的脸上才刚刚现出一点活气来:“我还以为你也是来劝我想开的。”
“想开——?”陶屿扑哧笑了,“你这不是想的挺开的吗?”
“……”
这一声叹气之后就没了下文,陶屿自己在操作台前忙碌,一根一根给芹菜剔筋,不厌其烦地找话题来起头,都被宋宋敷衍地打发了回来,最主动的一句还是她实在看不下去了:“为什么要这么麻烦,芹菜直接炒不就得了。”
“额,剔掉筋好吃一些啊,”
大概是看出了陶屿是刻意想拖延时间同自己说话,宋宋索性闷头回床上去倚着了,截断了所有话头,陶屿也只好一边关切地回头看她,一边无奈地给手头嫩绿的芹菜剔掉菜筋。
老实说,夏天的芹菜看着多多少少有些蔫,陶屿把蔫了的叶子都掰掉,漏掉的经络丝丝缕缕被揪拽下来,曼妙的芹菜清香散开来,陶屿不由地感叹了一句:“难怪叫香芹,南方还真适合种这种蔬菜。”
宋宋终于又抬头看了一眼:“……哪有那么大的香芹啊,这是正宗的西芹。”
陶屿这回是真刮目相看:“宋宋,你好懂菜。”
“……可以这么夸吗?”
最后这一盘芹菜与虾仁同炒,清清淡淡上了桌,另一个菜是素炒空心菜梗,零星几个蒜瓣和红辣椒段撒在上面,宋宋端着陶屿盛给她的满满一碗大米饭,沉默了一瞬:“我其实想问下,你买的菜真的很多吗?”
“对啊。”陶屿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学会了满嘴跑火车,“今天蔬菜都打折啊。”
“不过怎么这么淡?”
“你应该……也好久没正常吃饭了吧?吃点清淡的菜,对胃好。”
宋宋拧着的眉毛微微松开了一下,起身去洗菜池旁边把揪下来的芹菜叶子重新洗了一遍,又顺手洗了两颗小米辣。芹菜叶剪刀剪成小段,又把小米辣剪碎,半勺的盐、味精、糖雪花般撒进入,最后浇上海量的醋。
陶屿很捧场地夹了一筷子尝:“天呐,宋宋,你太厉害了,厨余都能做那么好吃啊。”
“醋渍洋芹,以前我们家饭店里有这个小菜。”
“听起来就很贵的样子,我只吃过老醋菠菜。”
“换个名字就好了啊,比如……土佐醋芥辣菠菜?”
“土佐醋?”陶屿反应了一下,低头笑起来:“《昨日的美食》?”
“那人家拌的也不是菠菜啊,不是花椰菜吗?”
“说实话花椰菜那种质地很密的蔬菜根本不适合醋渍啊。”
“感觉没法入味?”
……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闲谈让桌上的菜很快就见了底,宋宋夹走了最后一个虾仁,满意地把米饭吃完之后,她端坐在安全椅上点评:“味道还可以。”
陶屿笑道:“吃饱了就好。”
“很像阿雪做的菜。”
猝不及防听到这个名字,陶屿使劲咽下嘴里的菜:“是吗?那还真是夸奖了,阿雪做菜多精致啊,我还没有那个水平吧?”
“她以前也剔芹菜的筋的。”
“这样啊,可能因为是长姐吧,从小照顾妹妹弟弟,比较细心。”
“我以前也这么以为的,现在再回想起来,其实她在家里也没有这样的习惯,给菜剔菜筋可能是因为有段时间我牙龈老是水肿吧,不想嚼纤维特别多的菜,她就开始剔菜筋了,芹菜啊、小白菜啊,全都来一遍,剔过筋的菜确实嫩一些,也只有她那么不怕麻烦了。”
宋宋回忆的时候是带着笑的,让陶屿也有些被触动:“过期糖可以嗑吗?”
“不可以。”
宋宋的神色一下从回忆中被拉了回来,迅速变得冷淡:“我知道你担心我,不过我不是因为分手就萎靡不振,是这阵子烦心事太多,又都挤到一块了,我自己呆着理理思绪,过几天就好了。”
见陶屿面露难色,宋宋的语气和缓了些:“没什么好担心的,你就放心回去做你的事去吧。”
“还是你找不到事情做?”
陶屿这才艰难开口:“当然有!但是那个,因为现在园区里的打扫只有我一个了,我有点扫不过来”
“”
那次见面之后,陶屿就鲜少再看到宋宋从房车里出来,换气口透出的灯光无疑证明里面有人,但是又不闻人声,偶尔来一个外送,也是把东西放在门口就走了,宋宋像是织了一个茧,独自躲在茧里喘息。
——
“我觉得这事就和她自己说的那样,没什么好担心的。受伤嘛,自己躲起来舔伤口好的很快的,但是一旦有人嘘寒问暖,她就受不了了。”
陶屿对着徐南知回复过来的话沉默,她承认那是理性的,但又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像徐南知又不像徐南知。
“嗯,你那边最近怎么样啊?”
这句话陶屿对着徐南知的对话框已经不知道输入了多少次,每次打出来的情绪都很陌生——好朋友不会这么问话吧,也许只是有点熟的朋友?
但是真的熟悉吗,她不知道她在南半球哪一条街道生活,也不知道她每天面对什么样的人,中午吃了什么东西,更缺少一些共同经历的话题,每一句“最近怎么样”都是陌生的证明,她们已经完全走向不同的生活了。
“还好。”
果不其然是这两个字,没什么可说的时候陶屿自己也会回应这两个字,她看着前面自己发过去的零零碎碎的琐事与感悟,只觉得一阵没来由地悲伤。
本来经历了几座城市的辗转,身边常见的朋友也换了一群又一群,自己能再豁达一些,却仍然会为了不可避免的“陌生”感到悲伤。
甚至包括刚刚离开的思琪和阿雪。
陶屿闷闷地躺在床上,盛夏的南方是粘稠的,尽管车里开了空调,也还是一种说不上来的憋闷,陶屿索性关了空调,把后备箱的门大敞开,试图让风吹进来,尝试了几次才发现徒劳无功,只消一小会汗水就会缠着脖颈滴下来,额头上细密的汗珠简直能轻松地击退所有的多愁善感。陶屿逃也似地从床上下来,打开冰柜,抽出一根菠萝冰,又踢踏着拖鞋,自己到园区内找凉快地方去了。
树林中的月色很模糊,雾气在茂密的灌木丛上流来流去,陶屿边走边顺手捡掉地上的白色垃圾,最近园区进来的房车不少,但是大部分车主都不收拾自己带来的桌布、外卖盒、酒瓶子之类的垃圾,车走便遗留下一堆垃圾,陶屿看不过去,遇到了也就帮忙收拾了。
溜溜达达地走到小路上的时候,陶屿隐约觉得附近有人,脚步稳了稳,大声问道:“谁在那里?”
一点红星闪过,她下意识地侧身,直到借助微弱的路灯看见宋宋从树下走出来,身上还带着烟熏火燎的气息,陶屿下意识地问道:“你在这放火?”
宋宋把手中燃尽的烟扔到垃圾桶里去,这才回过头来:“你夜巡来了?”
陶屿摇头:“我出来乘凉。”
“凉快吗?”
“还好,比车里强。”陶屿看到宋宋额上也有汗珠:“吃冰吗,我车里有。”
宋宋循着原路往回走:“不了。”
陶屿偏头看了一眼宋宋呆过的地方,有黑色的纸灰与白色的余烬在低空飘舞,地上是一圈燃烧过的痕迹,是在祭奠什么人吗?宋宋已经走开一段了,陶屿快步跟上去:“诶!不收拾吗?”
“火星我都弄灭了,没事。”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到园区的长凳前面,宋宋疲惫地坐了下去,陶屿也在长凳另一端坐下来,宋宋突然开口:“不是已经找了清洁的人来,你怎么在捡垃圾?”
“呃,阿姨白天来一次,但是露营的人晚上吃完喝完扔的垃圾太分散了,不及时清理第二天别人不敢来了。”
“不过我觉得还是应该弄个小程序让大家线上确认注意事项吧?本来驻车费用也不贵,你不说很多人就装傻呢。”
宋宋沉默了一会:“反正最近来的人也不多。”
陶屿试探着问:“还是需要一个保安在门口引导车辆和讲注意事项吧?”一边说的时候,她陡然想到,这些事以前好像都是阿雪在做。
清理、打扫、引导停车、介绍老板
宋宋没有回答,只是放空了自己的目光:“阿屿。”
“嗯?”
“明天我想回趟老家,你要不要跟我去?”
第65章 生气
“非去不可吗?”
“也不是, 只是闲着也是闲着。”
电话里的方元声音原本有些急促,听见陶屿这样答,才缓和下来:“对不起, 是我当时推荐你去我同学那里工作的,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我也有责任。”
方元真的感到自责,从前是众星拱月一般的人,才会放心把朋友介绍过去工作, 然而最近一次从同学会中知道关于谢彦的消息, 却已经不是什么功成名就的艳羡,公司资金链断裂,他到处借钱, 几乎把自己过往积攒起来的好名声消耗殆尽。
“他没有跟你借钱吧?”
“这倒没有, 就是还欠我一点工资。”
“哎欠得多吗?那你最近怎么生活?”
陶屿宽慰道:“不打紧, 其实我也好久没干活了,上次设计院的单子之后谢总就没有再给我安排任务,也算是两不相欠?”
“你要是手头紧的话我可以先接济你一些啦,我刚发了奖金。”
“嘿嘿,恭喜恭喜, 不过幸好你给我介绍了这个工作,我之前已经攒了一点钱啦,等我返程的时候我请你吃小龙虾吧,蒜香加麻辣, 我们一人一份。”
“没问题啊,不过返程?你要去哪?”
随即方元反应过来,是跟着新认识的朋友回老家,听着就有安全隐患:“总之你一定警惕一点, 随时跟我联系着啊。”
“好。”陶屿一只耳朵听着方元的嘱咐,目光已经移到了自己的电脑屏幕上。嘴上虽然说不需要帮助,实际收入的确大打折扣,夏天房车充电的次数也直线上升,所以陶屿从小工作室里接单的频率翻了好几翻,每天除了去园区简单打扫顺道锻炼身体,剩下的时间都窝在车里猛猛做图。
不过也实在有桂北的夏天太热的缘故,白天的时候,离了房车里的小空调,几乎什么也干不了。
“我还真是旅行鬼才”,陶屿随口跟方元吐槽:“天冷的时候在北方,天越热反而越往南走。”
方元点开城市天气预报一个一个看:“现在全国哪里都热吧,只要再过两个月就好了,也不知道你能不能开去海南,去那里过冬一定舒服。”
过冬啊陶屿坐在燥热的座椅上往后一仰:“我现在就喜欢看冬天的下雪的电影,眼睛清凉了身上好像也就没那么热了。”
“当代望梅止渴?”
这个声音不是来自方元,反而带了点嘲笑的意味,陶屿“啪”地一下打开窗户:“宋宋,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不要突然出现?”
“但是你没说不能突然出声吧?”
方元在电话那头被逗笑了:“你朋友来啦?那你们好好计划一下吧,我先挂啦。”
刚跟方元再见完,回头时宋宋已经舒展地平躺在了副驾上,陶屿小心地把被她压住的电源线扯出来:“姑奶奶,下次过来大大方方地过来就是了,怎么每次都跟特工一样?”
“你怎么知道我小时候的理想是当个特工?”
“我还以为你的理想是当个小公主。”
原本是打趣,宋宋却闭眸不语了,她的红发有段日子没染,发根已经长出来浓黑色一大截,就像cos假发中刻意打造的渐变色,裹着她精致的脸毫不违和,陶屿艳羡地看着她的头发:
“好羡慕你的脑袋,遇到烦心事就哐哐长头发,我的头发一给压力就使劲掉,一点面子也不给的。”
“你掉头发很厉害吗?”
“喏。”陶屿顺手往后理了一把自己的头发,手指从发稍穿出来的时候,三五根黑色长发缠在她指尖,看着萧瑟可怜。
“我阿婆养的猫也爱在夏天掉毛。”
“?”
“真的,很大一只暹罗。”
“好吧。”陶屿沉默了一下:“既然是好猫,原谅你。”
“这次你说不定有机会看到哦。”
“原来你是要去你奶奶家里?”陶屿这倒有些惊讶了,她把宋宋发给她的地址调出来:“离市区还蛮远的。”
“不是,不是我奶奶,是我的你们叫外婆?”
“我们叫姥姥。”
“哦,那就是了,是我妈妈的养母。不过她已经过世了,现在老家是邻居在帮忙看门,猫也寄养去别家了。”
陶屿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想了半晌才吞吞吐吐地说:“那你妈妈也一起回去吗?”
“她不回去,有时候我想,她可能早就忘了阿婆了。”
“为什么呢?”
宋宋脸上露出一个讥诮的笑:“你看童话故事里的公主,是不是从来没有写公主妈的?”
“有吧,一般会有那种早夭的善良皇后和恶毒后母。”这么一说,陶屿索性掰着手指头算起来,“你看中世纪的童话肯定是这样啊,你看看近代的绘本童话,不是小动物主题的就是冒险主题的,什么公主王子的,现在的小孩子已经不吃那一套了。”
“所以啊,小孩子不吃那一套了,大人们反而趋之若鹜。”
宋宋这几句话没头没脑地,陶屿也不知从哪里开解,只体谅宋宋状态不好:“你要是心情不好,你就好好睡一觉,我还要做一会图,这两天单子接多了,得赶工呢。”
“好。”
宋宋也不客气,熟练地从陶屿的驾驶座上把毯子拿过来裹住自己:“那你晚上吃什么,也给我带一份。”
“啊?”
不顾陶屿惊愕的眼神,宋宋兀自闭眼睡过去了。陶屿无奈,伸手把空调的温度调高了一些。
真是复杂的人啊,有时候亲切有时候又臭屁。如果是学生时代的陶屿遇到宋宋,大概率不会同她交朋友,毕竟看起来这个小公主也不像缺朋友的样子。现在两个人居然能在盛夏的热浪当中共同蜗居于一方清凉的空间,也是难得的缘分。
陶屿做图地效率已经慢了下来,高强度对着电脑工作,她的眼睛干涩得厉害,遂决定起身去找蒸汽眼罩来敷一敷,打开一点上面的柜门,东西就叮呤咣啷地往下掉,陶屿吃力地接住了一部分,还是有一瓶宝宝霜咕噜噜地滚到了宋宋脚边。
“嗯?”宋宋翻身,脚一抬,又把宝宝霜瓶子踢得更远了些,陶屿一路追着去捡,把额头重重磕在了桌角上。
“哎呦!”
宋宋唬得从副驾上跳了起来:“怎么了?”
见陶屿蹲在地上揉额头,宋宋俯下身来:“这个,是我踢的?”
“不是。”陶屿好气又好笑,“也算是吧,我找东西。”
“什么?”
“眼罩,蒸汽眼罩,我电脑看久了,眼睛有点累。”
宋宋坐直了:“那你最好还是别用那种覆盖式的眼罩,因为眼睛是不喜欢热的,你用蒸汽按摩眼周围的皮肤还行,对眼球不太好啊。”
“我看医生还教大家用热气熏眼睛呢,敷完确实没那么累了嘛。”
“那是眼周肌肉放松了,你要是不看电脑远眺二十分钟也没那么累啊。”
陶屿啧啧道:“看不出来你还是眼科专家。”
宋宋冷哼了一声,眉头蹙起来:“你少损我,我是被迫学习。”
虽然宋宋的表情不太情愿,陶屿却在心里加注了一句:小公主证据+1,被动学习礼仪插花商业果然没有一朵花是随心所欲养出来的。
在陶屿继续翻自己的柜子时,宋宋终于再一次睡着了,呼吸绵长而均匀。本来已经找到眼罩准备撕开的陶屿此时倒觉得没意思起来。其实以往用蒸汽眼罩的时候她也并不觉得很舒服,过度的热气灼得人眼睛发胀,但她总把这些归类于自己没有适应,其实身体已经给了最好的回答不是吗?
为什么总是如此漠视自己的不喜欢?
夜色已经降落,园区的林地间又起雾了,陶屿想起车里的冰箱还空着,看了看表,时间不早了,但是宋宋还没醒,应该去买食材了吧?
安全起见,陶屿把车锁了,但留了一扇窗户透气,蹑手蹑脚出门去。车门外的地面还有些白日的余热,此时总算知道宝玉挨打那一折里为什么要说“暑气没散”不让林妹妹出来了,若是光脚踏上去,恐怕还烫脚呢。
走到外面的超市门口,陶屿意外地发现人比往常多很多,好不容易抢到了一辆推车,跑进超市里一看,蔬菜区居然真的打折了。
几个货架被挤得水泄不通,陶屿努力往进伸手,才勉强抓到了一根胡萝卜和两根丝瓜,等再想抓一捆豆角来炒,又被旁边的大爷抢先,最后一把豆角斗志昂扬地举过大爷的头顶,向陶屿宣告了胜利。
这么转了两圈,总算把大军熬走,货架上已经没什么像样的菜了,夏天的绿叶菜品质都不好,陶屿欲拿又止。好心的售货员见陶屿面前的篮子空空荡荡,提醒道:“苦瓜,这还有点特价苦瓜,要不要?”
最终买到手的就只有一小袋菜,胡萝卜和丝瓜还有苦瓜,都是自己不甚擅长烹调的菜。排队结账的时候陶屿一边清点一边自嘲:“买菜还赶上晚高峰了。”
今晚烧一个丝瓜汤吧,刮去丝瓜的绿衣,炒香蒜末,用开水煮汤,不用放别的调料,出锅前撒一些盐和白胡椒粉,正宜空调吹多了的水分缺失。
另一个菜……就做一个鸡蛋炒苦瓜吧,鸡蛋烘得金黄,配上切得极薄极薄的苦瓜,想想也是夏天滋味。
心下虽这样盘算,到底觉得不合适,进园区之前,陶屿还是在小商店里买了一根腊肠,这里的腊肠都是纯肉肠,掂在手里油润润的,只消切成薄片,用冰箱里的青椒炒腊肠,再配上炒苦瓜和丝瓜汤,不过分又很可口,简单又清爽的家常菜。
一路计划着菜单,眼看着就要走到自己的车前面,陶屿远远地看见一个人影在外面转悠,她试探着喊了一句:“宋宋?”
果然是宋宋,此时脸上还有没睡醒的表情,听见陶屿叫也没反应过来。陶屿一边回车里放菜一边吃惊地看她:“你怎么出来了?等很久了吧?”
“太热了,我做梦在沙漠里走,最后被热醒了。”宋宋一边揉着自己的额头一边过去扒拉面板上的空调温度,“你去了好久。”
“不好意思。”陶屿有些抱歉,“我怕溜车,就把车停下了。你快进来缓缓,菠萝冰吃不吃?”
“不用了,我要在外面吃。”
“吃什么?”陶屿掂了一下自己手中的菜,“还没做啊?”
宋宋从车侧边提起一个方形的精美木盒:“我叫了外送。”
陶屿:“?”
“宋宋,你是不是有点太我行我素了,是你说要我给你带饭我才去买菜的。”
“没关系啊,菜明天吃也行,我也准备了你的份。”
陶屿沉默了一下,隐约感到了症结所在:“不好意思,我不吃,你自己吃吧。”
因为生气,最后这句话几乎要破音了,说罢,陶屿重重关上了车门。
第66章 宋宋
小公主。
童话里好像总有一个小公主。
是随意抛洒大丽花花瓣的, 是要穿巨大的宝石挖空制成的拖鞋的,是要垫十二层丝绸的棉垫才能睡着,夜莺用胸口的鲜血染红玫瑰送给她, 王子提着宝剑来拯救她,她穿着金线做成的礼服行走在穷苦人悲哀的命运上。
宋宋从小就知道自己要承担这样的角色。
“习惯了”——吴雪说她看起来就像是习惯了鲜花与掌声的样子。
宋宋只是轻轻地笑。
“美貌是一种稀缺资源。”忘了什么时候起网上开始流行这句话,宋宋很不喜欢这句话,容貌可以成为一种资源么?或者说,人体的一部分可以成为资源么?
“这句话还有后半句, 如果你没有享受到美貌带来的资源, 说明你还不够美。”
“噗。”宋宋差点把饮料喷出来,“人怎么能自我pua到这种地步。”
“是吗?我觉得这句话虽然挺残酷,但也挺现实的。”
宋宋抬头看吴雪, 她经常这样看着她柔和的侧脸, 但有时候又觉得看不透她。
吴雪注意到了她的眼神, 转过身哄她:“好啦,我随便说说。”
但是潜台词宋宋已经收到了——“你这种幸运的‘小公主’,已经享受到了这些稀缺的资源,就不要再得了便宜又卖乖了。”
她只能报之一笑,与吴雪一起看着眼前宏大而寂寥的落日余晖。
公主都会看落日吗?
别人她不知道, 但是宋宋记得自己的母亲,那个美丽又柔弱的女人,常常把自己镶在窗框的落日里,等待丝绒一般的夜色覆盖上自己丝绒一样的头发。
“妈妈, 我饿了。”
小宋宋趴在边几上眼巴巴地望着妈妈。妈妈并不回头:“冰箱里有饭,你自己热热去。”
负责做饭的张姨周内过来做饭,但近来越发懒怠,周五的时候做上一盆红烧鱼和榨菜肉丝放冰箱里, 鱼是放豆瓣酱烧的,没有别的配菜,热出来黑糊糊的,肉刺分离,辨不出颜色,吃在嘴里只有一味的柴和辣,小宋宋毫无胃口,配着同样咸辣的榨菜丝胡乱往嘴里送米饭,将将糊弄肚子罢了。
“妈妈,妈妈。”小宋宋喊妈妈,“你不过来吃点吗?”
没有应答,小宋宋不放心,光着脚跳下凳子,跑到窗边去找妈妈,隔着黑丝绒的窗帘,她看见了一滴晶莹的泪。
妈妈在哭。
曾经在电视上那么美丽的妈妈,那么光彩夺目的妈妈,无助地抱着跑过来的小宋宋:“你爸爸不回来吃饭了,他不回来吃饭了!”
妈妈的普通话字正腔圆,落在宋宋耳朵里像在演电视剧念台词一般,她没忍住想笑,却被妈妈悲伤的力度压住了,让她说不出那句话:“不回来吃就不回来吧,爸爸是大人,?”
“妈妈,你得吃饭呀。”小宋宋把脑袋抵在妈妈的肩膀上,“爸爸不回来吃,我们俩吃,我想吃好吃的红烧鱼。”
妈妈的头发丝被眼泪黏在了脸上,好不容易停下了哭泣,侧过脸来,是一个无奈的表情:“你呀,你什么都还不懂……”
宋宋并不讨厌母亲把她当小孩子看待,因为每每这种时候,母亲都会擦一把眼泪,努力打起精神起身,整理好自己的妆容,带着宋宋开车出去吃。
出门选择的饭店是随机的,有时候会上
一些稀奇古怪的私房菜,在家里不容易吃到。比如放了很多番茄丁红烧的罗非鱼,比如山姜榄煮的鲫鱼,比如芋苗炖得酥烂的鸭子……宋宋捧着餐盘大口大口地吃,店家送来双人分享的餐具,妈妈虽然神情寥落,被宋宋的好胃口感染,也多少会吃一点。
这是宋宋最庆幸的一点,母亲哭归哭,从来不会真的做一大桌花红柳绿的饭菜等一个不回家吃饭的父亲,难过嘛,就流一阵眼泪,哭够了就带自己的女儿出去吃好的。
“张姨做饭不好吃,为什么不另找一个?”
妈妈没有说话,只是叹气:“你还小,不用管这些。”
但小孩子最是敏感的,接触的信息又多又杂,未必不能明白发生了什么。
这就是“小公主”的生活?这就是小公主的妈妈的生活?
不知道妈妈还是个“小公主”的时候,对未来有过怎样的幻想。
不过宋宋已经知道了,妈妈没有当过小公主,电视台的同事戏谑地称她为“穷山沟里飞出来的凤凰”,这当然有恭维的成分,但潜台词也很明白了,“没有你老公的帮助,你什么也不是。”
是的,妈妈是“上嫁”。
一个被送养的女孩,只读到初中就出来端盘子了,居然能被父亲看中,从此过上了锦衣玉食的生活,被安排进了电视台上班,谁能不说这是“好命”呢。
但是长大一些之后,宋宋隐约发现,大母亲一轮的父亲之所以带她回家,不是什么“真爱无敌”,也不只是“见色起意”,不过是因为无依无靠的女人更“听话”。
父亲年纪大了——孩子是需要试管一次又一次的,在家中要小心翼翼地伺候,在外面是值得展示的“摆件”。为了那份体面的工作,妈妈苦练普通话和形体,后来为了上镜还微调了脸,光双眼皮就改了三次——小宋宋也不得不为后遗症吃痛在家的妈妈冰敷,尽管眼周已经过敏得厉害,妈妈还是很高兴:“宋宋,你看我是不是像二十多岁?”
宋宋轻轻帮妈妈调整脸上的敷料,她无法回答,只是微笑着应声:“你漂亮着呢。”
漂亮——漂亮。妈妈因为漂亮得到了一个改变人生的机会,但是又被这个执念拖着不断耗尽自己的力气。人必然会老,而对于永葆青春的执念很多时候是源自强烈的不安。爸爸只是不回来吃饭吗?妈妈仅仅是哭抓不住爸爸的心吗?
高中宋宋进了国际学校,十几岁的年纪,已经有些厌倦家里的气氛,周末宁愿窝在宿舍里看剧发呆也不回家。那阵子宫斗剧流行,她本来没有兴趣,架不住舍友拉着她一起看,也逐渐觉得有些趣味,特别是,她注意到楼上的学姐也时常到她们宿舍来一起看电视聊天。
学姐叫宣染,妈妈来这边做生意,她也跟着转学过来。轻轻灵灵一个人,说话声音很甜,但很有自己性格。宋宋有时候会特意多看几集剧找话题,正好送进宫的后妃与人私通被人抓住把柄的剧情,紧张的背景音乐里,宋宋皱了皱眉:
“这也太大胆了,做事不过脑子的吗?”
舍友点头:“皇上对她挺好的,她也不想想她对皇上不忠她家人会被怎么报复,这个角色真不讨喜。”
宣染突然大笑起来,宋宋悚然地回眸,就看到她非常认真地注视着舍友:
“她连人权都没有,谈什么忠诚?”
“人权?”舍友被盯得有点不舒服,“学姐你太夸张了吧,看个电视还这么较真。”
说罢,三个人似乎都有些尴尬,舍友抽身从床上下去了,留下宣染与宋宋面对面,宋宋率先开口打破了沉默:“你说得很对啊!”
宣染明显愣了一下,她的眼睛狡黠地眯了起来:“是吗?”
那个周末的晚上宋宋便执意签了请假条离校,回到家里的时候早已经过了晚饭时间,
但在楼下的时候宋宋还是远远看到了窗玻璃上那个影子。
“你宁愿做望夫石吗?不行就离婚吧,你也找个能回家吃饭的正常人,不要哭了,哭没有用。”
见到妈妈布满泪痕的脸,宋宋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
事情的结果是宋宋被甩了一巴掌,这一次妈妈没有再带她出去吃饭,门被摔上了,妈妈的背景非常决绝。
“你说错话了吧?”
宣染的消息来得很恰好,宋宋面无表情地把手机关机,她知道会如此,总是如此。
窗帘没有拉,半透明的雾气一样的月光从窗户洒进来,宋宋看到自己呼出的一团白气在空气中碎裂,她静坐在窗前,眼睛有些疲惫地闭上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她感到冷,冻僵的手指试着活动,她起身打算去拉窗帘,却意外地发现楼下站了一个人。
是妈妈?
不,那人不是长卷发。她穿着白色的校服,好像已经在那里等了很久,正在微笑着同宋宋挥手。
学姐啊。
宋宋的嘴唇动了动,想发出声音,耳朵里却什么也没听见,只有眼前雪白的玻璃和月光,连月光下的人也看不清了。
“你不开门让我去你家烤烤火吗?”
宣染的声音很清脆,宋宋快步下楼开门,因为慌张,甚至把楼梯口的花瓶撞歪了。
——
“我听说你要回家劝你妈妈离婚,太冒险了,早知道不说那些话刺激你了。”
宋宋沉默不语,壁炉已经烧上了,假的火苗带着真的温度让她的身体逐渐暖和起来,唯独宣染的话没有温度,让她不知道如何回答。
“不过……我也多少理解你,我虽然劝我妈妈离开那个男人成功了,也只是因为运气好。”宣染叹了一口气,“人怎么可能去改变另一个人的思想呢。”
“那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
宣染笑了:“我可能会实际一点。”
“实际?”
“他是你爸,所以他跟你妈的感情问题应该他俩自己去解决,你不要去替你妈妈难过,帮你妈妈出头,她考虑的比你多。”
“最简单的……你们住这么好的房子,你学习那么普通还上那么好的学校,甚至你未来要出国,这都是依靠你爸吧?我知道反复听‘为了你’这种话肯定很烦,但是你也确实享受到了不是吗?”
宋宋被噎住了:“我可以不要这些。”
“那你妈妈呢,她要不要这些?”
宋宋沉默了一下:“她要当我的妈妈,她就不应该为了维持这些表面上的东西把自己变成怨妇。”
宣染又笑了,她的笑在摇晃的火光间变得模糊,她说:
“宋宋,那你跟你爸是一样的,你们骨子里都流着自私的血。”
第67章 素斋
桂北的山在清晨里显得格外乖顺, 薄雾是清凉的,菜地是碧青的,鸟鸣山幽, 晨光透过树影浮到人的脸上,纵然不知道前路如何,也让人心里蕴满莫名的期待。
陶屿少走这样的山路,但每次走都觉得身心愉快:“在这里建一座小房子过隐居生活真不错啊,种种菜, 养养花, 最好还有几条猫猫狗狗,啧。”
宋宋在副驾上假寐,听见这话, 只是轻笑了一声。
本来——本来这两个人应该大吵一架, 宋宋的自我行事让陶屿恼了。但食盒里的一盅何首乌红枣乌鸡汤又让她心软下来, 宋宋趴在窗户上:“我专门为你点的,我记得你不是说你用脑过度掉头发吗?”
真是既关心人又不在乎人啊。
陶屿长那么大没见过这样古怪的个性。
宋宋还在睡着,车突然一个急刹,让她差点从副驾上站起来:
“怎么了?”
“到了。”
宋宋坐起身,陶屿探头看了看四周, 这里都不算是正常的乡道,土路而已,大约多年未有人至,路边全是废弃的田地, 野草疯长,荒田后面是一座废弃的土屋,不由地皱了皱眉头:“确定是这儿?”
导航上的目的地显示就在这附近,宋宋划拉了一会屏幕:“我也不确定, 我下车看看。”
陶屿点头,车子还保持着启动状态:“别走远,我在车上等你。”
从后视镜上看,这一片山坳可以说是荒凉,土屋是围屋,周围的树大都被砍掉了,地上有少量的垃圾带着颇有年代感标志,依稀能看出这里有人住过的痕迹,但院落荒废,也不闻鸟鸣,陶屿在车上坐着都觉得有些渗人。
“宋宋?”
试探着喊了一声,隔了一会才有答复,宋宋小跑着回来:“我看过了,估计是我妈给我的地址错了。”
“你以前没来过?”
宋宋苦笑了一下:“我上一次来看阿婆,还是我上出国前,哪里记得路。”
“哦你是回你妈妈老家,也就是你阿婆家?那你妈妈是很久没回来了吗?记错地址了?”
“”
且不说这个问题让宋宋沉默,陶屿自己都觉得荒谬,就算常年不联系,也不至于把地址都忘了,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宋宋已经上车坐下了,她深吸了一口气:“我想是我妈妈理解错了,她大概以为老家就是她出生的地方。”
“啊”陶屿猛然想起,宋宋的阿婆是她妈妈的养母,一时失语,只好轻轻拍了拍宋宋的肩膀表示安慰。
宋宋却没有太多表情:“虽然她是在这里被送走的,倒是对这里很有感情。”
陶屿把车子往后倒了倒,打算原路返回大路上:“那我们先回国道吧……感觉这里不太安全呢。”
宋宋点头:“确实,先走吧。”
车子飞快驶向另一个方向,宋宋继续看着地图,突然开口:“这边有个民居景点,那附近估计热闹一点,去那里吧。”
陶屿斟酌了一下词句:“不回你老家了吗?”
宋宋突然沮丧地笑了一下:“其实我也不知道我的老家在哪里。”
“阿婆去世了之后,我可能就没有老家了。”
——
说是景区,其实只是有少量几栋保护民居作为展览,不甚标准的“干栏” 式建筑,下面是石柱木条,上面盖着草藤薄瓦,刷了新新的大红大绿的漆,看着有些滑稽。
陶屿在景区附近的小卖店里买了冰饮料:“喝吗?”
宋宋摇头:“不了。”
车停在了半山腰,虽然时值暑假,这里游客也不多。陶屿与宋宋步行往景区介绍里的一座寺庙走,绕过几座民居,有一道窄窄的石梯向上蜿蜒,看不到尽头。
陶屿先跳上石阶,观望了一阵:“应该是必须要爬。”
宋宋跟着她跳上去,没有答话,石阶边上有次第开放的野花,越往上走,蔷薇科植物的气味越浓。
爬完了长石阶,两个人都已经汗流浃背。陶屿终于看到了山顶上的一座小庙,庙前有一颗大树,上面挂满了红布条。
“话说我们为什么要上来?”
“不知道啊,来都来了?”
陶屿气喘吁吁地补充:“好像是个尼姑庵。”
宋宋觉得好笑:“不知道为什么要这种区别,和尚的就是寺,尼姑的就是庵。”
“啊,我走不动了。”陶屿一屁股坐到石头上,“看着近走起来怎么那么远。”
“你看。”宋宋指了指庙顶的炊烟,“上面好像有饭店。”
陶屿一秒站了起来:“走吧,去吃饭。”
又吃力地爬了一阵,陶屿觉得腿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好容易到了山顶,寺庙的门开着,白墙青瓦,看起来很朴素,只是红门紧闭,看起来竟是谢客的光景。
“刚刚还看见烟了啊”陶屿上前扣门,连扣好几下也无人来开,她回头对着宋宋摊摊手,“没人?”
身后的门突然“吱呀”一声开了,一个穿着黑色僧服的女人问道:“你们是”
“师傅,我们是来这里玩的,想来拜一下菩萨,您看方便吗。”宋宋先答道。
师傅抱歉地作揖:“今天有法会,不接待香客,实在对不住。”
“法会我们可以参加吗?”
师傅摇头:“真是抱歉,今天的坐席施主们已经订好了,不便再增加人数。”
“好吧”陶屿失望地点头,也回了一揖,“那打扰了。”
和宋宋对视一眼,两个人脸上都有失望的神色。
蝉鸣愈盛,身后的师傅忽然补了一句:“两位是第一次来这里旅游吗?”
“山上没有饭店,如果是食宿,这里可以接待。”
——
“我第一次遇到这种庙诶。”坐在清洁的禅房里,陶屿和宋宋小声交谈,“不能拜佛,但是可以吃饭。”
“人家不是说有什么活动吗?法会?”
宋宋趴在禅房的窗户上往外看,能看到大殿里坐了不少人,香雾缭绕,诵经声从两边不断传来。
“我猜是这里定期举行的活动,待会集会完她们去吃饭的时候我们也跟着去吃。”
“啊?我还以为要把我们关在这里吃。”
“不是吧,又不是酒店,还提供送餐服务吗?”
宋宋话还没说完,陶屿突然噤声了,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宋宋也不由地瞪大了眼睛。
大殿中的集会结束,最后一排跪着的人站起来,其中有个身影让她们都被吓得哆嗦了一下——那是个女人,穿着普通的褐色僧袍,但脸上却有着巨大而狰狞的伤疤,猩红的肿胀痕迹还没有消退,看着委实可怖。
“是烫伤?”陶屿拿出手机搜索,虽然信号卡顿,好歹找到了答案,“应该是烧伤,而且是重度烧伤。”
“看起来还没完全好,应该去医院做面部修复吧,怎么到这里来参加这些活动,烟熏着了好的更慢。”
禅房的门被敲了两下,打断了讨论,黑衣师傅在门外轻声说:“两位施主,可以跟我去用饭了。”
现在陶屿和宋宋已经知道了,开门接待她们的这位比丘尼名字叫如瑞,算是主事人之一,所以陶屿也恭敬地叫她“如瑞师太”。在她的带领下,两人从禅房出来,绕过大殿与偏殿,直接进了寺庙的后院。
“因为前院的席已经被订了,两位小施主在这里吃,也安静,今天的素斋都是大师傅和居士们一起做的,你们应该能吃惯。”
陶屿连连点头,后院有大片的月季,虽然因为炎夏只有残花,却仍有香味传来。头顶是树影摩挲,太阳也没有那么烈了。
正是最好的用餐的地方。
——
跟着如瑞师太的一个小姑娘给她们把饭端上来了。
一人一只大碗,下面是白米饭,上面满满铺着一层菜,有凉拌蕨菜、炒三丝、炒蘑菇,还有一个看不出内容的咸菜,小姑娘给她们递筷子,又熟练地介绍:“厨房里还有汤,你们吃完可以自己去打,菜和饭也都可以再加,我不在就让厨房的阿姆帮你们加,不过不能浪费。”
“好。”看这个小姑娘还是上学的年纪,陶屿随口问了一句,“你是放假了来这里当义工的吗?”
“嗯,跟我妈来的。”
等这个小姑娘离开,宋宋突然开口:“她应该是没上学了。”
“不会吧?”吃饭吃得正香的陶屿停了下来,“义务教育啊,不让辍学的。”
“读到初中很多人就不读了。”宋宋摇摇头,“过了十五就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开民宿的时候,有很多十几岁的小姑娘,都还没有成年,已经开始到处打工了。”
陶屿心情有些沉重,原本觉得挺好吃的饭菜此刻也索然无味起来。
不得不说,素斋基本是不难吃的,尤其是爬过山路或者长时间劳作之后,素菜吃起来也有了肉的滋味。咸菜看起来是用梅干菜一类的风干菜腌制的,有一丝甜味且脆,并不苦咸,非常下饭。
蕨菜脆嫩,豆腐皮丝和胡萝卜丝相得益彰,炒得也很油润。炒蘑菇没放什么特别的配料,与米饭同吃却格外丰腴爽口,有一股浓浓的鲜味。
“是我的错觉吗?感觉好鲜。”陶屿又夹了一筷子仔细品味了一番,“我自己炒蘑菇炒不出这样的味道。”
“你是不是在想这肯定是因为庙里用的新鲜的山上捡的蘑菇,所以特别鲜。”
宋宋的表情有些狡黠,陶屿反问道:“那你觉得呢?”
“我觉得是因为放了超多的味精。”
宋宋一边说一边把刚去厨房打的海带冬瓜汤推过来:“你尝尝这个。”
陶屿试探着端起海带汤喝了一口,因为有海带的咸味,汤底没有额外加调料,所以有些淡,然而那股浓浓的鲜味就如异军突起,在人的舌头上打转。
“天呐。”
陶屿仰起头,被自己的想象和滤镜逗笑了。
“你知道吗,我以前读书的时候,老是看到有人写素斋,尤其是汪曾祺写的‘黄豆芽和香菇把’熬的汤,鲜得让人怀疑是放了虾籽包,现在想想,那当然没有味精好用了。”
“纯素的饭菜,要想符合大众的口味,肯定只能重油重盐重味精啦。”宋宋把汤里的冬瓜戳起来吃了。
“不过材料确实蛮新鲜的,是地里的瓜菜。”陶屿也夹了一块冬瓜起来,还是鲜绿的颜色,口感也很水灵。
“我们走的时候要不也买点新鲜菜回去?”
“你是打算扛着冬瓜再沿着刚刚的山路走回去?”
陶屿登时觉得腿软,天还是那么热,风像凝滞了一般,实在不能负重下山了。
“反正已经付了禅房的钱,要不睡了午觉再下山吧。”
“行吧。”宋宋把自己碗里的饭吃干净了,“我也有点困了。”
“你今天胃口不错?”陶屿站起来看了看她的碗,今天宋宋的食量已经远远超过了平常。
“不浪费嘛。”
这么说的时候,陶屿隐约觉得有目光落在背后,等她假装收碗筷侧身的时候,那束目光已经游走了。
是那个小姑娘。
第68章 禅房
禅房布置得很简洁, 虽然是窄窄一间,家具俱全。桌椅都是木质,桌上摆着佛像与白瓷头像, 还有一个许久未用的香炉,已经落满了灰尘。
宋宋大大咧咧地坐到了一个地上的蒲团上:“你也坐啊。”
陶屿拿着床头的蒲扇往床上一躺:“我要睡了。”
随即她就从床上弹了起来:“哇,好硬的床。”
虽然整洁干净,但白床单下就只有薄薄的一层垫褥,陶屿一边翻看一边咋舌:“真是清修苦, 这床夏天睡还好, 冬天岂不是冷死了。”
宋宋把两个蒲团并在一起自己躺上去,“这个还挺舒服的。”
“有蚂蚁。”
陶屿指了指宋宋脸边,让她也体验了一下弹跳的滋味。
“嘿嘿。”恶作剧成功的陶屿心旷神怡, 把枕头拍拍蓬松, “那我开始睡午觉了。”
宋宋坐到了桌前:“那我追会剧咯。”
“好。”陶屿只觉得眼皮沉重, 大约是中午吃了太多米饭,脑袋也昏沉沉的,只想速速入梦。
然而才睡下没多久,外面杂乱的脚步声和呼喊声就把她惊醒了,睁眼的时候宋宋不在屋里, 倒是外面的喊声更清晰了:“抓住它!抓住它!”
陶屿猛地坐了起来:“抓谁?”
手机还在枕边,陶屿一边给宋宋拨电话一边到窗口去看,外面已经乱成了一锅粥,穿僧袍的居士和穿常服的人都在跑着抓什么东西, 陶屿定睛看了好一会才辨认出来,是兔子,她们抓的是兔子。
陶屿略舒了一口气,宋宋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你醒啦?”
“……你在哪呢?”
“我在帮师太抓兔子啊。”
宋宋的声音很平淡, 看来没什么事,陶屿于是在寺庙里搜寻了一圈,果然在屋檐下看到了穿着花短袖的宋宋。
原来就这么回事啊……陶屿放下心来,回床上继续睡,完全进入梦乡之前,她迷迷糊糊地想起,奇怪,花短袖?宋宋不是穿的白衣服吗?
——
因为变成花短袖的白衣服,陶屿的晚饭也有了着落。
师太对宋宋赞不绝口:“小丫头好身手啊,我们几个人都抓不住一只兔子,她一个人抓了好几只。”
难得见宋宋被夸奖的时候露出那么乖巧的笑容,陶屿目瞪口呆地看着宋宋身上的旧僧衣,下意识地指了指她的头发:“你把头发盘上去,我要到处跟人说你出家了。”
师太佯装生气地拍了拍陶屿的头:“这个话可不好乱讲的。”
说到这里,师太也有些伤感起来:“来这里的大部分都是可怜人。出家可怜,女人更可怜。”
因为宋宋的白衣服被兔子有力的后腿蹬得太脏了,已经洗了晾在后院。“天气这么热,我们下山前应该能干。”
“怎么不回车上洗有洗衣机啊?”
宋宋摆弄着对她来说过于宽大的衣服:“我是无所谓啊,可是上面有兔子粑粑诶。”
“”
陶屿一拍大腿差点跳起来:“宋宋,大恩大德,回头再报!”
宋宋有些小得意地舞着两只袖子:“你这样一看就养不了宠物嘛,小动物拉屎尿尿都很正常的。”
“那只能说明我还没有做好准备。”陶屿往椅子上仰了仰,“不过寺庙里养兔子干什么?又不能杀生。”
“听说本来只养了三对兔子,想让它们把后院的杂草吃一吃,后来兔子越来越多嘛,就养起来了。”
“哦怎么跑出来了。”
本是寻常一问,宋宋却迟迟没有回答,陶屿奇怪地看了一眼宋宋,意外地发现她的目光是落在一个孩子身上的。
又是那个小姑娘?
小姑娘怨恨的眼神与中午全然不同,陶屿不由地打了个寒战,光是今天已经两次被吓到了。
“吃饭了。”如瑞师太笑着过来请她们,“下午已经有人下山了,前面有空位,都到前面来。”
果不其然,中午前院的人还很密,这会已经稀疏了不少,经过下午抓兔子的事件,大家的脸上都有疲惫之色,入席之后,也是喝水沉默,没有什么寒暄。
“感觉大家都有点中暑?”
“天太热,没精神,待会厨房有南瓜绿豆汤,大家都喝一点。”
陶屿推推宋宋:“我们也去厨房帮忙吧?”
“我有点累,你去看看吧。”
实际上厨房也没有什么可帮忙的,陶屿只是想看看寺庙里的厨房是何种样子。晚饭已经煮好了,是大铁锅里热气腾腾的粥,另一边的案上摆着几个凉菜盆和已经烧好的菜盆,笼屉里看样子还蒸着东西。陶屿边走边看,这里的灶台用的还是柴火灶,估计后面有人在架柴
“您好,需要帮啊!”
坐在灶台后面的正是那个面部烧伤的居士,坐在昏暗的火光映照下,陶屿结结巴巴地解释:“不好意思,我没有看到您,我是想过来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哦,你把外面的凉菜分到盘子里吧,就可以端出去了。”
居士的声音翁翁的,不像人原本的声音,陶屿按下了自己惊魂未定的心,出去帮忙端菜了。
晚上的菜和中午相比,可以说是丰盛多了,也许是因为菜都摆到盘子里的缘故,竟然多了些农家菜的趣味。
凉拌粉丝白白净净,姜末被热油激过的香味有几分诱人;烧豆角汪在一汪油里,看着也颇觉美味;茄子块炒西红柿块,虽然是新鲜搭配,颜色也是很鲜亮的唯独一种凉拌绿菜陶屿没有见过,路过如瑞师太的时候,陶屿问了一句:“这是什么菜呀?”
“这个?”如瑞师太笑起来,“难怪你们城里人没见过,这是牛皮菜,是野菜,对身体好得很哦。”
再进厨房的时候陶屿特意去看了菜筐里的牛皮菜,很茁壮的一大棵,菜梗雪白泛青,菜叶是柔软的绿,与“牛皮”这个名字相去甚远。但是把菜梗掰断,粗长的菜茎丝丝缕缕,却是牢牢连在一起,扯也扯不断。
“只能用刀削。”师太给她示范,要用菜刀劈掉最大的一块菜茎,“一般绿菜焯水也就几分钟,但是牛皮菜厉害哟,要焯水十几分钟,还要过凉水,这样才好吃。”
也确实好吃,等开饭之后,陶屿率先吃的就是凉拌牛皮菜。长时间的煮让菜梗的部分几乎半透明了,变得多汁而软烂,还残留的茎又充分裹了酸辣鲜甜的调味料,甚至生出了几分甜糯,配上半凉的稀粥,非常消暑。
“这个野菜好吃诶!”陶屿对宋宋推荐,宋宋吃了一口,表情有些纠结:“我吃着感觉有一点草味?”
陶屿:“?”
宋宋:“真的。”
同桌的人解释道:“这个菜确实以前就跟野草一样,不值钱,我们都拿来喂羊喂兔子,不过现在不一样了,吃点野菜对身体好的。”
“听见了吧,兔子。”
宋宋话一出口觉得有些不妥:“不好意思,她外号叫兔子。”
说完,宋宋开始认真吃饭。陶屿狠狠把牛皮菜梗咽下去,莫名地感到一股青草味从喉咙里返了上来,赶紧夹了一颗蚕豆压压惊。
这里的蚕豆做法不太一样,是拿花椒和姜末一起炒过的、还放了一把小青辣椒,这种小青辣椒还很嫩,皮很薄,几乎没有什么冲人的辣味,独有一股清香,与蚕豆一起入口别是一番滋味。
趁着同桌人陆续下席的时候,陶屿偷偷问宋宋:“寺庙里不是不让吃五辛吗?”
“不知道,辣椒可能不算。”
确实——想想辣椒传入中国并且流行起来的时候佛教已经立下规矩多久了。陶屿又吃了一根青辣椒,舌尖微微有些发麻,但辣椒的清香已经弥漫开来了。
“真是好东西,要是山下也能找到这种薄皮青辣椒卖,我可以顿顿吃这个配白饭。”
宋宋本来没什么胃口,见陶屿这么喜欢这道菜,也附和道:“可以,到时候你在你的车顶可以种几株辣椒——话说,怎么不见那个小姑娘和她妈妈?”
陶屿反应了一下:“她妈妈是?”
“就是那个我们早上看到的居士啊。”宋宋把在场的人都看过一遍,“奇怪,她们没来吃饭吗?”
陶屿摇摇头:“不清楚。她妈妈应该是在厨房里帮忙吧?我刚刚去厨房遇到她妈妈了。”
宋宋异样地向厨房看了一眼。
——
“你是说,她妈妈是被打得受不了了逃出来的?她也跟来了?”
坐在禅房的床上,陶屿听着宋宋讲她知道的故事,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没办法离婚吗?”
宋宋无奈地活动了一下自己酸痛的颈椎,她已经换上了自己的衣服,但居然有些舍不得宽大的禅衣:“哪有那么容易的。”
下午本来是一时兴起去看热闹,意外看到小女孩抱着兔子的空笼子嚎啕大哭,那些兔子一向都是她在照顾,因为一个疏忽全跑出来了,师太一边叫人抓兔子一边数落小姑娘,为了安抚她,宋宋使出了毕生之体育天赋抓兔子,还被兔子咬到了手,总算把它们都逮进了笼子里。
“不过我看她妈妈蛮生气,还打了她。”
“啊那她真的不上学吗?年纪还这么小,天天待在庙里也不是办法啊。”
“可能先解决生存问题比较重要吧。”宋宋从禅房的窗户往外看,看不到小姑娘从厨房出来的身影。
“因为她妈妈脸上受伤的原因,很难找别的工作,师太也是好心把她收留下来,吃住可以,上学可就难办了。”
“这附近没有学校吧?”
“看了一下应该是没有,而且我观察了一下,那孩子好像也更喜欢养兔子。”
“那当然了,养兔子很快就能看到兔子长大变胖,学习可没有那么快看到结果。”陶屿也在找那个孩子,“所以问小孩自己她要不要学习,没什么用,因为她还没有办法判断,就算不去学校,好歹学一门技术吧?”
“我都不知道如果当年我妈跟这个妈妈一样的话,我现在会怎么样。”
陶屿停下了动作。
“这个妈妈很勇敢的,我的妈妈也勇敢过。她的亲生父母嫌弃她是女孩送走了她,养大她的阿婆又有一只眼睛是盲的,没有人教她遇到困难怎么办,或者遇到选择应该怎么选,在嫁给我爸之前,她和一个人在一起,但是还没有结婚,也是因为被打得受不了从老家逃掉的,后来就遇到了我爸。”
“难怪你妈妈不想回老家。但是你阿婆”
“阿婆是个好人。”
两个人陡然沉默了下来,陶屿试图转移话题:“你看,那个孩子到院子里来了。”
太阳已经西斜,是应该下山的时候了。小姑娘站在寺门的前面,似乎在等着什么。夕阳把她身上褐色的不合身的短衣照得血一般红。
“嗨。”从禅房出来的时候,陶屿主动地同小姑娘打招呼。
小姑娘只是倔强地冷脸看着她们,宋宋对她伸出手:“我们要走了,下次再见吧。”
小姑娘侧身躲开了她的手,跑远了几步,像看着什么危险的动物。
“怎么回事?”陶屿有点奇怪,山上的夜是说来就来的,她们得快点下山了。
“先走吧。”宋宋扶着陶屿的胳膊,“天快黑了。”
从寺门出去,迈下石阶,暮色已经淡淡地笼罩在了下山的路上,陶屿心中浮起了不安的信号。
小姑娘的声音突然在身后响起,有些颤巍巍的,带着不安与强烈的敌意:
“你害死了阿婆,你会下地狱的!”
第69章 寻云
回到自己熟悉的车上, 拧亮熟悉的灯光,裹着熟悉的被子,陶屿还是没来由地觉得背后发冷。
“宋宋, 你要不把你阿婆的故事详细跟我说一下吧,不然我……”陶屿望向把小桌板沉降下去当床的宋宋,“不然我害怕得睡不着。”
宋宋也没睡着,刚洗过头,她湿漉漉的红发贴在脸上, 像美杜莎刚从海里钻出来。
“路上不是跟你说了吗?”
“我跑得太快了没听清。”陶屿想到小姑娘的声音从后背传来那样阴恻恻的感觉就害怕, 把小被子裹得更紧,“我都差点把鞋跑掉了。”
老实说,她已经有点后悔跟宋宋回这趟老家了, 本以为当天就能回到市里, 不曾想在庙里呆了一天, 还听到了这样可怕的一个故事。
“哪有那么可怕。”宋宋叹气,“她把我认成了我妈。”
“那为什么说你妈……就是阿姨她跟你阿婆……”
“阿婆是个好人。”
“好人,热心肠,愿意帮助别人,阿婆个子很高的!比这里很多男人还要高, 身体也很好,会为女人打抱不平,所以当时我妈谈的那个人打她的时候,我妈都不敢告诉阿婆, 怕阿婆一时冲动去找那个男人报仇。”
“我妈说,阿婆虽然只有一只眼,却比谁都看得清楚。”
“所以……她也很清楚我妈过得不幸福。”
宋宋的声音低沉了下去,陶屿静静地听着, 突然鼻子一酸。并不是血缘才会带来深刻的感情。
“好在结婚之后我妈的生活条件好了太多,可以给阿婆拿钱,也可以给阿婆买金镯子,幸不幸福的,总得占一头吧?”
“只是当时我妈也没有想到吧,我爸家里有钱,但是我爸自己不怎么会挣钱,更谈不上给我妈花钱。小钱可以,一个包,一套衣服,一个镯子,可以。但是大的一件也不行。”
“即使我妈只是想把阿婆住的房子翻修一下,也不行。我爷爷那边很警惕媳妇补贴娘家的。娶我妈进门,是要一个能生的母亲、一个漂亮的老婆、一个体面的儿媳,所以她必须能生、必须漂亮、必须温顺,无论她的年龄,无论她的处境。”
“我妈做了那么多次试管……天呐,现在的新闻里总是轻描淡写说这两个字,但是做试管最伤的就是女人。明明大部分时候是因为男的质量不行,最后折磨的却是女人。生完我哥和我之后,我妈一下子老了好多,但是我爸却开始嫌她老了……”
“我都想让他照照镜子,但是我妈已经习惯了,我出国之前,她已经调了两次脸,我回国之后她已经开始吸脂了,吸脂!吸的是脂肪吗,里面有血诶,把人身体的一部分吸出去,你能想象吗?”
“好笑的是,你知道她为什么要去吸脂吗,因为我去加拿大第一天就知道了我爸有三个私生子,我以为这下终于可以劝我妈离婚了,但是我妈去抽脂了!她觉得是因为她没有年轻时候那么瘦那么漂亮了,所以我爸去找了别人生孩子。”
“多荒唐啊,我发现我好像根本不了解我妈。”
宋宋说得很激动,让陶屿从被子中钻出来了一点:“不是的,你爱你的妈妈。”
宋宋愣了一下,良久的沉默之后,她低头笑了起来:“这么说我妈也很幸运,我爱她,阿婆也爱她。”
“你不是问我阿婆是怎么去世的吗?”
“的确跟我妈有关。”
“那个曾经打我妈打到她逃走的男人,找到阿婆了。”
——
母亲。
母亲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
汤寻云没有当过母亲,她其实并不知道。
年轻的时候队上修水库,她一个人能挑两筐石头,再回来蒸十笼甜糕,还能煮出生产队几十号人的饭来。
“真是能干!”人们当着她的都这么说。
“可惜是个不会下蛋的鸡。”背后人们都这么说。
她天生就不能生孩子,一开始她父母不信,揪住村里的赤脚医生说他毁了自家姑娘的名声,后来去县城里看,居然是真的,世界上真的有生不出孩子的女人。
母亲抱住她哭得撕心裂肺:“都怪你爹给你起的破名字,寻什么云,看不见摸不着,你当不了妈了呀孩子……”
汤寻云家的门槛再也没有人来踏过,她的大姐寻凤与小妹寻燕都嫁到了不错的人家,连小弟都娶了媳妇。
“二女,你也不能一直在家里住着哇,你弟媳该不高兴了。”
汤寻云果然二话没说,收拾好自己的包裹就走了,一滴眼泪为没有掉。
山坳里的荒地,她自己垦出来了,在队里其他人的帮助下,甚至砌起一间小小的砖房子。
躺在砖头垒成的床上,汤寻云才安心地眯上了眼,这才是她的家,谁也拿不走。
村长曾经过来劝她找村里的老光棍凑合着过,被她拿锄头打跑了,村里人都说她是个悍妇,她满不在乎,她身体健康,孔武有力,不介意当个悍妇。
但还有人来找这个悍妇的麻烦。
是个很小很小的,像一块新米糕的小孩子。
汤寻云认得这个孩子,是不远处住着的刘三家的孩子,刘三家里孩子多,管不过来,更别说让所有孩子吃饱了。
“饿了?”
汤寻云自己挣工分自己吃饭,倒也够了,何况她还能捉兔子晒干菜,生活比刘三家宽裕,这个小米团子总是黏着她。她去地里干活,小米团子就在田埂上玩泥巴;她去水库打水,小米团子就在后面远远看着她;等她在屋里吃饭,小米团子就在门外面眼巴巴地等着她。
“死人,馋疯啦?”刘三媳妇过来揪小米团子的耳朵,把她高高拎起来,又扔到地上,“你克死我儿子,还到别人家要饭,丢刘家的脸!”
“早就跟你说当时把她放到山上去,你舍不得,现在知道了?”刘三在屋里抽烟,一边愤愤地骂他媳妇。
“行了,小孩子想吃点东西有什么关系?”汤寻云把小米团子抢过来,“你们不养给我养,就当多养个猫狗。”
“呸,你个下不出蛋的女人,还想抢我的孩子。”刘三媳妇气得脸通红,“老刘,你过来管管,你孩子要被人抢走了!”
刘三正在屋里慢悠悠地逗他的大儿子:“她要就给她吧,二十块钱,给了钱我们就把小丫头送给她养。”
“二十块钱?”
汤寻云以为自己听错了,二十块钱够一家人生活半年了。
“那你们自己留着吧。”
汤寻云迅速把小米团子推到了门外:“再让你家孩子来烦我,我就要去把你们地刨了。”
悍妇向来说得出做得到,从此之后,汤寻云起码过了两年舒心的安静日子。
改革了,汤寻云自己也承包了一块地,收成不错,她打算推了自己的砖房子,重新盖两间平房。
有一天夜里,她已经睡下了,突然听到了一阵敲门声。
隔着门,刘三媳妇哀求道:“妹子,你开开门,救救我儿子。”
原来是刘家大儿子发了高烧,恰好刘三不在家,刘三媳妇背不动,只好来找汤寻云。
汤寻云看着屋里吃得肥头大耳的刘三儿子和几个瘦骨伶仃的女孩,试着背了两次,摇头道:“没办法,我也背不动。”
“妹子,求求你,只要你救救我儿,我给你做牛做马。”刘三媳妇几乎要跪在地上磕头了。
汤寻云扫了一眼昏暗的屋子,叹气:“你们养这么多真是累啊。”
刘三媳妇嚎啕大哭起来:“我累啊,我累啊,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老刘恨死我了,我得留住老刘家的根……”
汤寻云已经听烦了,她盘算了一下,蹲下身,一鼓作气背起了刘家大儿子,向卫生所走去:“你快去把你们家老刘找来。”
这一回,汤寻云帮了刘三家一个大忙。等刘三媳妇的肚子再大起来的时候,刘三主动敲响了汤寻云家的门:“汤二女,感谢你上次救了我儿子,为了还情,我把我们家小丫头过继给你,让你也有个后。”
汤寻云却在心里冷笑,明明是因为你们家养不起了。
小米团子已经长大了一些,那样憨憨的神情已经没有了,汤寻云给她煮了一锅红薯,她吃得干干净净。
“你大名叫什么?”
“刘引娣。”
“这个名字不好,你不叫这个名字。”
“那我叫什么?”
小米团子已经会说一些话了。
汤寻云一时语塞,她没读过书,只在夜校里学过几个字,也不会取什么好名字,只好赶紧把新煮好的红薯往小米团子面前推:“吃吧,等明天我去找算命先生,给你起个好名字。”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汤寻云一大早就带着小米团子出门了,踩着带露珠的叶子往算命先生家去。
回来的时候,小米团子已经有自己的名字了,汤寻云一个笔画一个笔画在她手心里画:
“你叫——汤——晓——明。”
“我叫——汤——晓——明。”
“晓,就是早晨的意思,明,就是亮堂堂的意思,你以后,一定要走在太阳底下,亮堂堂的路上。”
小汤晓明似懂非懂地点头。
因为这个改名,汤寻云和刘三还打了一架,刘三咒骂她了姓,汤寻云理直气壮自己养的孩子就要跟自己姓,最后打架的结果是刘三被打掉了两颗牙,汤寻云赔了他二十块。
“二十块哦,要煮二十锅红薯哦。”
汤寻云故意拿这个吓唬汤晓明,心里却在想,到底是二十块。
二十块的母女情分。
——
汤晓明长大了,读书了,成绩不好,跟不上,村里的教书先生说她是个笨蛋。
汤寻云不信,这么白白净净的小丫头,怎么会是笨蛋呢。
但确实读不下去书了,汤晓明更喜欢在河里游泳抓鱼,在村里的戏台上给大家表演西游记里的孔雀公主。
“妈,我像孔雀公主吗?”
汤寻云不理解:“你怎么喜欢那个妖精?猴子多好看啊。”
她已经在一点点变老了。
力气没有那么大了,身体没有那么好了,也不太听得懂汤晓明与她的朋友们的对话了。她也知道迟早有一天,汤晓明会带着一个男人来她面前对她说:“妈,这是我看上的男人!”
但是这一天未免来得也太快了。
汤晓明看上的男人是村里最早做生意的二赖子家的小子,很时髦,听说在县城里也有房。
“你看上他什么了?”
“他能带我去过好日子,再也不用在村里呆着了。”
汤寻云的心里钝痛了一下,随即又很为她高兴,她的女儿,就应该过上亮堂堂的生活。
“他的人好不好?诚不诚实,可不可靠?”
问这些话的时候,汤晓明已经有些心不在焉了,汤寻云知道她在想什么:“也去跟你妈说一声。”
这个妈,是刘三媳妇。
汤晓明“诶”了一声,欢天喜地地去了,汤寻云看着她的背影,欣慰地想,也好,她有两个妈,有两份关照。
而这一去就不回头。
汤晓明承诺给她的风风光光的喜酒没有办,她也没有再回村里,只有偶尔寄一次钱,也没有别的只言片语托人带回来。直到时间过去太久让她心焦,她打听了晓明在城里的住址,带着她的一只好眼和全部积蓄,往城里去。
没有找到汤晓明,她并不在那个地方住,门房说,之前在这里的时候,那个跟她一起的那个很时髦的男人,好像总是打她。
挨打?
这是汤寻云从来没想过的事情,她这辈子从来与人不惧不怕,但她忘了她的女儿瘦瘦弱弱,恐怕是被人欺负了。
怒火中烧地在城里乱转,城里好大,人好多,喝一杯水都要花钱,汤寻云不惧不怕的一辈子,好像突然也有惧怕的了。
她的女儿,不见了。
也是天意使然,当她焦急地在街道上乱走的时候,一个警察拦住了她,汤寻云给她描述了女儿的样子和名字,警察带她回警局找,却没有有用的信息,正当汤寻云的眼泪落在桌上的时候,有人进来了。
“我要报警!”
是汤晓明,她是鼓足勇气进来的,尽管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牙齿还在打颤,她的声音也在打颤:
“我要报警,我之前的男朋友正在和一群人吸d……”
说完这句话,她就像被抽干了力气向墙上倒去,然后,在闭上眼睛之前。
她看见了她的妈妈。
第70章 母亲
拒绝。
汤寻云没有想到自己心心念念的女儿会拒绝她的探望。
“妈。”
隔着出租屋的门, 汤晓明的声音很沙哑:“我没出息,给你丢脸了。”
城里的门和家里不一样,是牢固的, 铁的,汤寻云怎么推也推不开。她想像在村里的时候一样大声把女儿唤出来,得到的只有断断续续的抽泣。
“妈,你回去吧,我没事, 真的没事。”
汤寻云已经急了, 她向来是自信自己身强体健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的背已经坨了, 胳膊也使不上劲, 但她还是奋力贴到门的高处:“晓明, 你跟我回家。”
隔着铁门的缝隙,汤晓明用哭得红肿的眼睛死死盯着出租屋的窗户:
“不,妈,不出人头地,我绝不会回去。”
那个孩子再也不是小时候爱黏着她的小米团子了, 她想飞到高处去。
汤寻云只觉得浑身的力气都像被抽干了,她整个人趴在那扇肮脏又坚固的铁门上,想说点什么,嘴唇颤动, 什么也说不出来。
就这样长久的沉默,直到汤晓明感觉自己的指尖被什么东西触到了,她打了个激灵,然后就看见有纸币从门缝里塞进来, 一张,又一张。
她触电似地跳起来:“妈,你用吧,我不要,真的”
但门外已经没了声响,汤晓明飞快地打开门,汤寻云已经走到了楼梯口。
“妈!”
汤寻云没有回头:
“女仔,妈没有本事,在农村活了一辈子,你不一样,你往上走。”
“妈”
汤晓明飞奔过去,连日不吃饭带来的眩晕让她轻得像一片羽毛,她扑到了妈妈的身上。
汤寻云抱住了女儿,她的小米团子趴在她怀里流泪,她像小时候那样搂着她,在她头顶喃喃地说:“你要是累了,就回来,妈给你守着家。”
——
家啊。
汤晓明很快就成了家。
这是当然,她的模样生得那样好,村里人都说,她傍到了大款,村长对她都恭敬了几分:“你家晓明出息了,嫁的是华侨。”
华侨——她看着眼前这个比自己小不了多少的男人,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男人说的是拿腔拿调的普通话,而汤寻云说的是本地土话。
“达令,你跟你妈妈好好谈谈吧,我出去透透气。”
汤寻云目送他出门,一旁的汤晓明露出一个极为少见的,奉承的笑。
“妈,彩礼已经谈好了,我妈那边说他们拿一半,弟弟要起房子。”
汤寻云只觉得胸口有一团闷气,她的女儿穿得更讲究了,踏的是很高的高跟鞋,就像上次进城她在街道上看到的那些时髦女郎一样,但她好像看不清了,她唯一的那一只好眼也看不清了——这是她的女儿吗?
汤晓明走了。
彩礼钱汤寻云谁也没有给,尽管她的家里还来过人找她,张口就是借钱,被她恶狠狠地骂跑了。钱被她藏在了床底的夹缝里,平平的一排,让她躺着的时候也有些底气。
她要在这里守住女儿的底气。
说来也真奇怪啊,连没怎么读过书的汤寻云也觉得奇怪,不是都说彩礼是娶老婆的么,为什么那些钱兜兜转转却并没有在这个“老婆”手上。
幸运的是,之后的很多年,汤晓明好像都并不需要这样的兜底。
“妈,你看这是什么?”
有一年快过冬的时候,汤晓明回来过一趟,给汤寻云带了很多东西,其中有一只很有分量的大金镯子,还有一只很有分量的大猫。
“这是什么东西”汤寻云围着大猫转了一圈,“这是个猫吧?怎么长成这个样子,跟在灶里烧焦了一样。”
大猫毫不怕生,一钻就钻到了汤寻云的罩衣下面,精心地为罩衣舔起了毛。
汤晓明笑起来:“这是家里养的,现在养不了了,我舍不得送人,把它带回来给你做个伴。”
眼见着汤寻云还在细看大猫,汤晓明把金镯子套到妈妈的手腕上:“好看吗?妈,喜欢吗?”
汤寻云眯起已经有些浑浊的一只眼睛,咧开嘴笑了笑:“好看,女仔。”
汤晓明看起来瘦多了,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妈,你当阿婆啦。”
刚听到这句话,汤寻云几乎没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意思。阿婆?当阿婆?村里的小孩不是都叫自己阿婆吗,这有什么好惊讶的。
随后她就反应了过来,汤晓明温柔地把带回来的照片给她看:“一个男孩,一个女孩,都很可爱”
汤寻云已经紧张地抱住了汤晓明的肩膀,她的力气没有年轻时候那么大了,仍然抓得汤晓明生疼,她的声音带着颤抖:“你生娃娃啦?是不是吃了好多苦?煮红鸡蛋没有?吃肉没有?”
因为慌张,她甚至打翻了手边的水杯,她却没有心思去捡,只是仔仔细细地端详汤晓明的样子。
“哪有那么夸张呀,妈!”汤晓明笑了笑,“虽然是吃了一点苦,不过苦尽甘来呀,现在孩子也乖,我老公对我也很好,这些东西,这些礼物还是他给我买的呢。”
汤寻云说不出话了,她只是用长满皱纹的手抚摸着女儿的头发,看着她脸上发青的眼圈和过于瘦的尖尖的下巴颌。
当母亲,就是要吃苦吗?
——
大猫。
汤寻云和大猫相处得很好,大猫乖巧懂事,夜里很警醒,白天喜欢管村里猫的闲事,被村猫追着打,时不时需要汤寻云去解救,让她的日子过得很充实。
“可以啊,汤姐,还是品种猫。”邻居见了都觉得稀罕,“我儿子在城里买的说是很贵,媳妇爱得不得了。”
哦汤寻云给大猫喂饭,看着它大口大口吃的样子,想起汤晓明,她一定也很喜欢这只大猫,但不知道什么原因把它送走了。
她又有很久没有回来了。
刘三一家已经跟着儿子搬走了,原本为儿子修的婚房也空置下来,租给了一户养鱼的,鱼塘不远,汤寻云有时候也会过去看看,她现在喜欢人多的场景,大家各干各的,就有了活气。
“你女仔好久没回来了哦。”
邻居家的女人比她年纪轻些,看到她带着猫出来,偶尔也会开开玩笑:“你女仔有福,有你这么个妈,干活利索得不得了,我都羡慕。”
汤寻云没有说话,只是有些别扭地垂下眼:“她孩子大了,忙。”
当然忙了,两个孩子,一大一小,听说家里只有一个不管事的保姆,照顾起来也很累吧?但是汤寻云是不“方便”出现的,她只是一个独眼的老人,与那栋华丽的房子格格不入,实在惦记的时候,会想托人给汤晓明带点自己种的新鲜菜,得到的大多是客气的拒绝“汤姨,办不了哟,那片地方安保严得很,进去要好多过场,很误事的”。
“不用送啦,妈,这边不兴这个。”偶尔的电话里,汤晓明会压低了声音对汤寻云嘱咐。
“你怪我吗?”有时候躺在床上,蚊帐放下来,汤寻云会自言自语,“我没有出过农村,给你丢脸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个曾经拥挤的屋子变得越来越空了,大猫伏在她的脚边,也不叫,也不闹。
就像当年的小米团子。
汤寻云心疼地把猫搂到了自己怀里,说起来,她是她真正到老伴。
因为这只猫,她还认识了不少村里的年轻小媳妇,有时也给她捎回来一点合用的好东西,可以充电的热水袋、尿垫、保暖内衣这些东西大部分是村里没卖的,也很难开口对人说,汤寻云很感谢这个小媳妇的体贴。
“汤姨,猫不能吃太多红薯哦,你喂它吃点鸡肉。”小媳妇叫桃花,长得也像桃花一样圆圆润润的,“你这也是只老猫啦,得照顾着点。”
桃花有个小女儿叫秀秀,很懂事,总是抱着猫玩,帮着汤寻云干着干那,汤寻云会给她一些自己收藏的桃酥,小女孩总是小心地包起来放到自己口袋里:“谢谢阿婆,我带回去给我妈妈吃。”
汤寻云没有发现,桃酥在盒子里放得太久,已经过期了。
这对母女给汤寻云带来了很多快乐,但是她们来得次数越来越少,听说,桃花的老公从外面打工回来了。
“他打你妈?”
秀秀的眼睛里带着恐惧,轻轻点了点头。
“你妈打回去没有?”汤寻云很愤怒,她想过去拿她放在屋角的锄头,却意外地感到自己的腰发出铁锈一样的声音。
“阿婆别去”秀秀拦住了她,“妈说爸只是喝醉了,等他酒醒就好了。”
汤晓明再次回来的时候,她说她已经搬家了,儿子宋昱也已经出国。
“给你带的菜去也没个音信,拿上了吗?后面给你拿的都是小盒子装的干菜,是不是体面多了?”
汤寻云嘴巴上说着,手头的活也不停下来,锅里蒸着红薯饭,还有一根自己灌的腊肠:“炒个红薯叶?还是炒蓊菜?”
早上刚从地里割下来的红薯叶还泛着健康的油绿光泽,汤晓明也来帮忙,灶火烧得很旺,一旁的不锈钢盆里还放着煎好的小河鱼,猪肉买得太多,切成片已经堆了满满一盘,汤晓明变打下手边小声责备:“妈,准备了太多菜了,我们两个人吃不完。”
汤寻云却很高兴:“你难得回来,我外孙又出了国,我还打了一斤糯米酒,我们母女两个庆祝庆祝。”
汤晓明却几乎是挤出了一个笑,良久才说:“哎宋宋不懂事,有时候我都觉得她不是我生下的女儿,等过两年她也出了国,更不知道怎么样了。”
眼见着女儿伤感,汤寻云连忙把桌子搭好。饭菜上桌,金黄油亮的油煎小河鱼炒新腌的酸笋、腊肠炒土豆片、四季豆炒肉、红薯叶炒肉几乎每个菜都有肉,薄薄的肉片被煸得半透明,配上青红辣椒,是最纯粹的朴实香味,连大猫都在下面馋得不得了。
汤寻云连连给女儿夹菜:“快吃,快吃,你太瘦了,多吃点肉。”
汤晓明却有些下不了筷子:“妈,少吃点猪油对身体好。”
汤寻云愣了一下,有些无措,筷子也放下了:“我记得你小时候就爱吃个肉”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现在都讲究健康饮食,而且我也在减肥”
说到减肥,汤晓明很有些委屈,无论她怎么节食与练瑜伽,肚子上的肉都还在,电视台的镜头也如实记录了工装下她微微隆起的肚子,至于她的丈夫——那个很久不回家的人,更是看她就如同看空气。
其实,她真的很容易饿,每每和宋宋一起吃饭的时候,她总下意识地羡慕她是吃不胖的少女,然后才想起来这是自己的女儿。
是委屈啊,已经在电视台工作了那么久,吃了那么多苦,却仍然不是同事眼中“靠自己”的正经女人;在老公家里做小伏低这么多年,为他出生入死生了两个孩子,却连见他的面都困难;儿子已经远走高飞,唯一的这个女儿,却又离经叛道。
“你知道吗?宋宋居然劝我跟她爸离婚。”
饭吃到一半,汤晓明忍不住放下筷子:“我都不知道是谁教她的。”
汤寻云心一沉,她只见过一次外孙女,比照片上还要漂亮,就像汤晓明小时候,话不多,很有自己主意。如果她在她妈妈身边都这样觉得
“你自己怎么想?”
一片沉默当中,汤晓明又自嘲地笑了一下:“能怎么样,凑合过吧。”
汤寻云的神情严肃起来:“他也打你?”
汤晓明默默夹了几筷子豆角,直到汤寻云的眼神压得她不得不抬起头,她才缓缓说道:“没有,他不打我。我平常都见不着他。”
那天汤晓明喝了很多糯米酒,度数不高,她却借着这一点难得的酒劲说了很多平常说不出的话。
“妈,我真的好累。”
“我以为忍着忍着就能好,其实没有他们家是他们家,他的钱是他的钱,离开那栋房子我哪里也去不了”
“连那份工作也没法去干了”
“我知道连我的孩子都看不起我送他们出国的不是我,给他们钱也不是我,连我的工作都是他们家找的。”
“妈”汤晓明的声音渐渐低沉下来,“我还是没出息,我也没法带你到我身边去,他家里管我管得很严等我再想想办法,我把妈接到我身边来”
后面说的已经不知道是给汤寻云听还是给自己听的了,汤晓明又像往常一样把头埋到了妈妈的肩膀上:“妈,他们老是来找我要钱,我不想给了你把我养大的,你却什么都不跟我要;他们都不要我了,还一次次地跟我要钱”
汤寻云抱着自己的女儿,听着她的烦恼,和小时候一样。
不一样的是,她好像越来越老了,听她说的事情,一件一件,人名、地名,有时记得,有时又完全不记得了,有时候明明才嘱咐的事情,转头就忘得一干二净,她的脸在变黄,衰老像藤一样攀住了她的身体。
病痛来得越来越频繁,她偶尔也会想起汤晓明刚结婚的时候,她把借钱的家里人骂走的时候,弟弟诅咒她的话:
“你个绝后的独眼龙,以后臭在家里都没有人管你!”
是吗?
——
那倒是好事了。
站在汤寻云面前的这个黄毛男人,汤寻云记得他,以前二赖子家的小子,一想起他可能打过汤晓明,汤寻云就恨得牙根痒痒,此刻他居然还能人模狗样地出现在她面前。
“汤姨。”
他居然还能亲热地跟她打招呼。
“不认识我了?我可是差点做了你的女婿。”
汤寻云用已经浑浊的眼睛盯着他,男人的脸上挤出一个笑:“你女儿害得我蹲了十几年监狱,现在也是她补偿我的时候了。”
“你说什么?”
汤寻云的表情很困惑,心里却警铃大作。她知道二赖子家早就因为这个不成器的儿子四分五散,现在他再出来,又这样阴骘,必定是来寻仇的。
“老咯,老咯,听不到了。”汤寻云一边继续剔豆筋一边长吁短叹,“老婆子一个,也快入土咯。”
男人又在屋前站了一会,见汤寻云始终没有抬头,终于恶狠狠地说:
“装傻啊?”
“那个破鞋还傍了大款,听说给了你不少钱”
汤寻云继续摇头:“养儿养女都没祥我现在药都买不起,也不知道还能活几天了。”
男人没有说话,他眯着眼睛看了一会,突然笑起来:“那正好,我帮你去杀了她。”
汤寻云剥豆的手停了一下。
“好。”汤寻云把筐重重一放,“我给你钱,你帮我去。”
大概是没想到汤寻云会这么说,男人反而愣住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你耍我?”
汤寻云笑了,她把剔豆筋的刀举了起来:“你说呢?”——
作者有话说:孔武有力的家长,叫晓明的孩子。
不一定是父子哦,也可能是母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