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1 章 39【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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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
本以为来者不善,结果这……
非常的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吧。
关于现代的种种便利、种种好物,身处其中,习惯了之后,其实是难以察觉的,然而一旦回到了古代,生活上的不便利,立刻就显现了出来。
三人出发之前,已经带了许多东西,回来之后,还住在了要价极高的奢华之处,但这其间所忍受的不便利,还是非常明显。
头一个,便是这“更衣”之事。
这等名园,当然是不可能用厕筹一类的东西了,用的是白棉纸,读书人们倒是总是抨击这太奢侈、也太有辱斯文,不过有钱的江湖人一般都不大在意读书人的声音。
然而,白棉纸与现代多用的卫生纸却又无法去比较了,而卫生纸又无法同湿厕纸去比较,这次回来,他们便是带了整整一提——八十抽六包。
秦蔻围观他们收拾东西,还吐槽说:“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属于火力不足恐惧症吧。”
当时的楚留香:“…………”
然后就是已经很难去适应的椅垫、木桶和锯木末了,无论是谁,都不得不承认,在这种人类生来就有的需求之上,现代人的确更有尊严一点……
关于“更衣”的事情,楚留香还不免想起了某些流传于民间的志怪小故事,无非就是某某人、某某地有鬼,于是便要驱鬼什么的,这故事的情节倒是没什么好说的,关键在于其中的驱鬼之物,便是所谓的“厕木”,也就是一直放置于茅房之中的木头……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便是人类生来就厌恶这样不体面的事情的潜意识所凝结成的故事吧,因为厌恶,所以认为鬼也厌恶,所以认为此物有驱鬼的奇效。
千言万语一句话,现代生活,真香!
袜子的好处就不必再说了,林诗音曾向秦蔻提起过,当时秦蔻这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还很惊讶呢!
所以,古代人对于新的、可以改善自己生活的东西,是非常有眼光,也是非常敏锐的。
况且蓝蝎子此女,乃是极会享乐、极会取悦自己的。
她的彪悍事迹几十年后可能鲜少有人知道,但在这个时代,她的名字可谓是如雷贯耳,这倒不是单纯因为她武功很高,而是因为她长得漂亮、武功高、生性风流、又杀人不眨眼。
当然了,她杀人是有缘由的,缘由就是那男人惹怒了她,对于很多的江湖人来说,“惹怒了我”,本身就是最正当不过的杀人理由,就好比一点红,谁当着他的面说他是“懦夫”,这就已经构成死罪了。
但这种一言不合就杀人的作风……一般来说也不是主流,所以蓝蝎子和一点红这种人的名声都挺差的……
但江湖人说到蓝蝎子,她的残忍和她的美丽是被交织在一起的,这女人就像是一朵盛开的食人花、亦或者是尖牙上闪着毒液的美人蟒,愈危险、也愈艳丽,令人心驰神往,也令她的传闻与一点红那种单纯的阴森可怖不一样很多。
这个喜爱享受的坏女人,花钱如流水一般,在城中最奢侈的地方花销享受着,哼着小曲儿偶尔路过了一下浣衣房,然后眼睛非常尖的——看见了林诗音的袜子。
咦!这是什么!
从各种角度来看都是袜子,但袜子竟能这般柔软和富有弹性,一看这样子就知道,不但中间没有那条可恶的接缝,脚踝处也不用绑带,就这般穿上,就能紧紧包裹着脚踝……这可真是应了那句“天衣无缝”。
蓝蝎子其实在女红之上颇有造诣的,瞧了半晌,也瞧出这袜子的不同寻常之处——这块富有弹性的布料,根本不是用织布机织出来的!上头根本就没法分什么经线纬线,撑开一瞧,像是一个圈儿一个圈儿一样织就的,这才导致布料极富弹性……
其实这就是梭织与针织的区别,只是此时此刻还没有针织法出现。
这般奇异的、这世上从未有过的新式织法,用在袜子上,竟是如此合适!如此舒适!
可莫要小看这小小的袜子,江湖人其实一般都是不穿现有的这种布袋子的,只因为不贴合、上头的带子又容易松。高手对招,有时生死只在一瞬间,哪里容得有半分差错?死的轰轰烈烈还好,若是有一天,因为袜子打滑了一下,然后被人给一剑戳死了,那多尴尬的。
以后到了地下,和其他江湖前辈说起自己的死因,别人都说,我是死在谁谁谁的成名绝技之下的,结果轮到自己,怎么说?说我是死于袜子打滑……咱可丢不起那人!
江湖中人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做苦力活的,因而为了方便行动,打绑脚的人多一些,但绑脚也多有不便啊,出门在外行走,光是整天缠那足纨,就要好一阵子,而拆下来去洗,又是好一阵子,许多男人家不讲究,那真是……酸臭逼人,蓝蝎子这样美丽的女人可不是这样邋遢的,她爱干净得很。
但是日日如此,也实在很麻烦。
如今一件这种用奇异针法所织就的袜子,她立刻就瞧出了其中的便利之处,立刻就要问上一问——你这东西哪里买的?
蓝姑娘准备购物!
购物是头等的大事,否则在平时,见到楚留香和傅红雪这样品貌绝佳的男人,她估计此刻就该琢磨着怎么和他们睡上一觉了。
楚留香:“…………”
楚留香听完蓝蝎子的话之后,噗嗤一声就笑了。
笑罢之后,又对她道:“这得要问林姑娘,你且稍等。”
蓝蝎子满不在乎,负着手道:“我在西厢房里喝口茶。”
说罢,娉娉婷婷地飘走了。
林诗音其实听到了屋子外头的动静,此刻已经梳洗完毕,楚留香敲门得到许可后,便负着一只手,推门进来了。
进来之后,瞧见地就是哭笑不得的林诗音。
因为有火力不足恐惧症,所以他们这次回来,其实带了不少东西。
也曾想过会有人瞧见他们异于常人的衣着打扮,却没想到,第一个找上门来的,是偶尔路过浣衣房、看上了袜子这小物的蓝蝎子……
林诗音不禁感叹道:“看来我也开始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反手又关上了门,坐在桌边儿上,顺手给自己和傅红雪都倒了一杯茶,慢悠悠问:“你觉得如何?”
林诗音思量片刻,道:“这些东西好,我自然是知道的,但袜子一物,是日用品,日日穿着是要磨损的,就是穿着再好、再舒服,要价太高也不可能。况且这一回一共也就带了七双,这样零碎的买卖,做起来也无甚意思。只是那蓝蝎子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人,不若送她两双,将她打发了……阿楚哥你看这样如何?”
她说的话其实是很有道理的。
诚然,罗纹针织这样的手法,在这个时代是绝无仅有的,这种料子便是当下最稀有的料子,但倘若一双袜子卖出一两黄金……?这便是完全说笑了,归根到底,穿一双好袜子,带给人的是舒适的感觉,问题的关键在于,人们愿意为这种舒适的感觉多出多少价值?
即便蓝蝎子再爱享受,在喜欢这种合脚舒适的袜子,她也不是冤大头,你要说一两黄金买一双袜子……除非她是打算买回去研究罗纹针织然后自己做出来卖大钱,否则不太可能,打绑腿虽然麻烦,但倘若袜子的价格超出了她的心里预期价位,那她可能还是会选择接着麻烦……
那么,这个定价的策略就不能是简单粗暴的“这东西这里没有所以物以稀为贵”了,贵是得贵的,但又不能贵过头,同时还要考虑银子在现代的购买力问题,也就是那一克五块多的银价。
要林诗音来说,对于蓝蝎子这样体面、有钱,花销很大,却没有丰厚家底儿的江湖人来说,一双袜子卖一二两银子,其实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按照这个价格去卖,那简直是属于暴利!十块钱的袜子买回来,五百块卖出去……这利润高的让人觉得自己在赚黑心钱。
当然啦……这一次只带了七双,真的要卖,卖给蓝蝎子,也就只有两三双可以卖给她,这样算的话其实卖不卖的,差别也不大,三瓜两枣罢了。
这就是林诗音的大小姐性格的体现了,对于穷人来说,能赚的钱为什么不赚呢,只能赚一次的钱就不是钱了么?多一块钱那也是一块钱啊,又不吃亏!
楚留香却微笑道:“若不只卖一次呢?”
林诗音一怔,道:“阿楚哥的意思是……在这头开一个铺子,常来常卖?”
楚留香道:“正是如此,你、红兄还有小傅,你们三人是要在现代生活的,但你们可关注过招聘信息?”
林诗音点了一下头。
林诗音自决定留下之后,当然不是什么都没留意过,也在考虑自己之后要做什么,看着看着,她就发现,即便她之后会有身份,她也缺少一样很重要的东西——学历。
那么,要如何获得学历呢?
她在搜索引擎上搜索这个问题,然后就搜到了九年义务教育,以及之后的高中、大学、研究生……一个小孩子,从七岁开始上小学,要获得一份“本科学历”,需要十六年,要获得硕士学历,需要十九年。
一个人!要读十几年的书!这还是大量的人!每年的大学毕业生……有那么多!
当时林诗音便觉得头皮阵阵发麻,这对古代人来说简直是一件不可想象的壮举,其壮丽程度,恐怕不亚于人能飞上天,去月球上走一走。
感叹归感叹,没学历也的确没学历……
那怎么办呢?在网上开账号,吸引粉丝然后再接广告变现……这的确也是一条路子,但不确定性也很大。
这也是林诗音为什么一定要回来带走自己钱财的原因,在能自己赚钱养活自己之前,她只能靠这些老家底儿。
却没想到,回一趟古代,有意外收获!
但是……
林诗音迟疑道:“这件事要看阿蔻的意见,这低买高卖的机会,全是倚仗阿蔻的时空通道。”
楚留香微笑着喝了口茶,道:“所以你该考虑的是如何说服她和你一同做这个生意,以及这利润你们又该如何分配,对了,倘若要在这里做生意,那就带上小傅,江湖毕竟危险,这利润分配之中,也自然有他的一份。”
傅红雪微微一怔,忍不住瞧了楚留香一眼。
秦蔻像大姐姐,楚留香就像大哥哥,一直都在照顾大家,也一直都在为大家而考虑,包括……他。
楚留香又喝了口茶。
他自己名下也是有庄子和铺子的,这些庄子、铺子日常都是李红袖在操持的,但楚留香岂能一点不管?三十岁的成年人,眼光比十九岁的小孩子要长远,那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林诗音若有所思,半晌,决定道:“既然如此,我就先去见见蓝姑娘,让她瞧瞧我这里的东西。”
楚留香微微一笑,朝她举杯,遥遥一敬。
而西厢房内,蓝蝎子已经久等了,林诗音同她打了招呼,寒暄几句后,便把她带入了自己的房间之内,将方才准备好的现代好物一一推销给她。
话虽如此——现代的东西,其实根本不用想什么诱导购买的说辞,只肖简单介绍一二,自然就可以征服古代人。
袜子,带有弹性的贴身衣裤(当然是全新的),蓝蝎子第一眼就看上了,上前研究一二,果然是那种奇异的织法,连价格都不听,便大手一挥,将林诗音拿出来都买下了。
除此之外,林诗音还拿出了压缩洗脸巾。
如此小的一个,像是某种药丸、吃食,被裹在透明如玉般的奇异布料(?)之中,用水一冲,便是一张柔软至极、用着极为舒服的手帕了,就是只有一个问题。
蓝蝎子疑惑地问:“这东西用罢之后,如何收回呢?”
林诗音一怔,理所当然道:“那当然是用过就丢掉。”
蓝蝎子倒吸了一口冷气!
好家伙!这般豪奢!
——淳朴的古代人还不习惯于现代这种一次性使用理念。
当然啦,也不是不习惯,其实古人穿衣服,多洗两次,颜色也都不鲜亮了,是所谓的“半旧不新”,穿半旧不新的衣裳,在小姐少爷们那里还是一种雅致,但再多洗一二次,那就褪色褪到完全穿不成了。
但这是客观条件不允许啊……和现代这种“用一次就丢”的理直气壮的使用理念真的不一样,这得是物质的极度丰富给的底气。
蓝蝎子看林诗音的表情顿时就有点怪怪的了,忍不住问:“我听说李家表小姐失踪十五天……你这是失踪到哪里去了,总不至于是桃花源吧?桃花源也不能够如此豪奢吧?”
林诗音不自然地抬头望天,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所以这个压缩得一次性洗脸巾不是很被蓝蝎子喜欢,带了两包,她只拿了十个——为的是万一在山林里迷路了,身上没带东西时,也能有块脸巾用,纯做备用,不做日常使用。
再然后就是洗面奶。
林诗音就给她示范啊,像这个样子,就取这么一小点儿,放在手心搓出泡泡来,就可以净脸了,比什么胰子要好用多啦。
蓝蝎子:O-O
蓝蝎子:☆▽☆
蓝蝎子:“你别说了,我要!”
林诗音:“还有这个!这叫洗发水,你瞧,搓出来的泡沫多细腻啊……”
蓝蝎子:“!!!”
林诗音:“还有这个!咱们长头发,洗完之后要弄干得老半天了,不若试试这个速干发帽,你瞧,多柔软、多方便呀……”
蓝蝎子:“!!!”
而此时此刻的秦蔻,正枕在一点红的手臂上,幽幽开口:“不知道诗音怎么样啊……有没有被李寻欢欺负啊……”
她非常惆怅地叹了口气,说:“真的好担心呀……”
第 152 章 40【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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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蓝蝎子买了不少东西。
袜子——这就不必说了,因回来七天,故而林诗音带了七双袜子,被蓝蝎子以每双二两银子的价格买走三双,林诗音没做过生意,这带有巨大利润的价格报出去的时候,她自己还很心虚,结果蓝蝎子却觉得很赚——这般厚实、长至脚踝、柔软贴脚的袜子,不比打绑腿要舒服多了?二两银子对她来说算不得什么的。
她甚至觉得林诗音卖的太少,又从她卖的物品中敏锐察觉出了这不过是她带来自己用的日常之物……因为她眼珠子一转,立刻拽着楚留香的衣襟,要求他那里的新袜子也卖出来。
楚留香:“…………”
楚留香只能无奈的笑,为了给傅红雪赚点外快,倒是把这事儿推给傅红雪了。
洗发水——这金色的、漂浮着花瓣的、带着淡淡香气的浓稠液体,在第一个瞬间就征服了蓝蝎子的心!首先是漂亮、非常漂亮的东西,而且这香气也好,淡淡的花草香,只让人闻见了,就觉得用这“洗发水”来清洗头发,一定留香满发。
女孩子一向对秀发爱护有加,如今见了这样的好东西,她怎能不心动?
就是这名字实在过于直白……
蓝蝎子只奇道:“我是个没念过几本书的人,却不想你这饱读诗书的大小姐,怎么也如此直白不文,是洗头的东西,就叫‘洗发水’,是洗脸的东西,就叫‘洗脸巾’。”
她瞧着手中的小瓶子(林诗音搞了个分装瓶给她),相当客观地道:“你若想做这门生意……也该给你这东西换个名字,才好卖出高价——不过这主意是我出的,卖高价也别连带着我一块啊!”
但凡是正经点的江湖人,那都是有自己的正经赚钱渠道的,好比说李寻欢家中良田千亩,靠的是庄子收成——这是家中殷实的;而蓝蝎子这般出身于微末之中的江湖人呢?成名之后,也要么是买地、要么是置办铺子。
她自己是置办铺子的,头一个个是商税这东西好逃,等闲是从她手里扣不出来的,第二个呢,便是在城中有铺子,就有自己的据点,能随手就传递消息出来,遇到事情,也能有个意想不到的藏身之所。
例如西门吹雪家开了很多糕点铺子……这是谁都想不到的。
蓝蝎子自家开的什么呢?开的正是城中那极受欢迎的鼎福斋,上午专卖包子,他们家的雪菜包子,油油润润、雪里蕻发酵过的香气被炒过之后,便被激的格外鲜甜,其实以前连林诗音也吃过、赞过的,也算是二人之间一点隐秘的联系吧。
江湖人也是要过日子的呀!全靠打杂抢烧来的那种,不出几个月,就要成武林公敌被追着砍了,所以这蓝蝎子说起生意经来,也是头头是道。
楚留香负手而立,微笑道:“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①……不若就叫香云水,如何?”
林诗音也忍不住笑道:“的确是个好名字。”
蓝蝎子坐在桌旁,单手托着侧脸,如丝的媚眼就朝楚留香缠了过去。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赶紧眼观鼻、鼻观心,假装什么都没瞧见。
蓝蝎子冷哼:“切。”
洗发水——现在该叫香云水了,因只有这小小一瓶,要价也不便太高,林诗音还未曾想清楚这定价的事情,便也要二两银子卖给蓝蝎子,蓝蝎子当场气个倒仰,指着她道:“你真是个大小姐!”
林诗音:“???”
蓝蝎子道:“你先说好,以后卖给我,都是二两,不若我这生意经,不教给你。”
林诗音噗嗤一声就笑了。
现在她发现,这传闻之中狠辣、恶毒、淫|荡的蓝蝎子,其实本性很是豪爽,一点儿也不如传闻中那样可怖,甚至有些可爱,她点头道:“蓝姑娘教我,这一瓶我免费送你。”
蓝蝎子很满意地点点头,道:“但凡是这种香膏、香露一类的东西,就没有卖给百姓的,你卖二两银子,他们也买不起,但这二两银子若是卖给能住在冷香园中的达官贵人……那这价格又实在太低了一些,况且你这人,守着金山银山,却瞧不出来,你先莫要说瓶中装的何物,光说这瓶子……”
塑料制品,螺旋拧纹,透明如玉,又如此坚韧,方才蓝蝎子观察半天,林诗音拿出这些东西的样子,根本就不是拿那等容易碎的器皿的模样,她当时还纳闷来着,直到自己上手一拿,才方觉其中奥妙。
她微微一笑,道:“光是这小瓶,怕是要有无数人愿意花高价来买。”
林诗音:“…………”
林诗音不懂:“为什么?”
方便归方便,但对富贵人家来说,器皿不易碎有什么好处?对穷苦人家来说,卖的太贵,还不若好好珍惜着用自己家的几个陶罐呢。
蓝蝎子傲然一笑,只道:“我在江湖上可是以毒法出名的。”
她的武器,便是一条蓝汪汪的“蝎子尾巴”,也就是淬满了剧毒的毒鞭,毒之一字,当然是让许多江湖人闻之色变的,但他们这种精通毒功的人,也不是谁都去毒的,毕竟毒这玩意很贵的……
想要找齐上好的五毒之物,就要花费不老少的时间,除此之外,还须得变化用料、熬煮时间、找药人去试,等等等等……这其中的损耗又是不老少,这些时间与损耗都算起来,那成品的每一滴剧毒,都价值千金……一般人还不配被毒死呢!
总之,这玩意儿要是没点家底儿还真玩不起,就是有点家底儿,好不容易炼出来点儿,一不小心,这小瓷瓶掉地上摔碎了……那真是想死的心都有。
林诗音:“…………”
楚留香:“…………”
楚留香居然觉得蓝蝎子描述的这心情和他以前摸到过的那个叫“X木虫”的论坛里的那群化学博士很像……
蓝蝎子总结道:“所以呢,卖洗发水不如卖这不破玉的玉瓶,当然,你也可以打着卖香云水的名头去卖,你就是卖一百两银子,也有的是人买。”
林诗音:“……不破玉,你连名字都帮忙想好了啊。”
蓝蝎子:“?这玩意原本叫什么?”
林诗音:“分装瓶。”
蓝蝎子:“…………”
蓝蝎子:“………………”
她一言难尽地瞧着她。
因贡献了一个绝佳的好点子,这瓶洗发水……啊不,香云水就送给蓝蝎子了。除此之外,什么护发素(茉莉花味让蓝蝎子很是迷醉,迷醉到楚留香不忍说出关于茉莉花香气的来源)、洗面奶、面膜、沐浴露、沐浴球、搓澡巾(蓝蝎子一开始认为林诗音是在卖刑具)、皮筋(这玩意儿出乎意料的受到蓝蝎子的喜爱),她都七七八八地拿了一些,挑到中午,这才算完。
交流这些日常生活之中所用到的琐物,其实格外的容易拉进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凡有过高质量的感情生活的人都明白,生活的波澜壮阔只是一时的,即便是江湖人,也被大量的日常瞬间所充斥着,穿衣、吃饭、洗头、沐浴……每个人都避不开这些,真正的感情也不会只谈论那些大事。
但,很多男人们,似乎就是瞧不起女人之间这种琐碎的、亲密的交流。
秦蔻曾锐评过:这是因为这种男人根本就不懂感情,他们就没有亲密交流的能力。
非常简单一件事,女孩子们遇到了伤心的事情,会像自己的好友袒露自己的心情,但很多男人都没这个能力,他们就算失恋了,真的很伤心,和哥们聚一聚,也不会真的去聊自己的内心,就是喝闷酒,以及一句“都在酒里”。
在你个头啊!
从冷香园的小院儿里出来的时候,林诗音同蓝蝎子的关系,似乎已经更进一步了,二人亲亲热热的,俨然已是新晋的姐妹淘,蓝蝎子便说,周边有家不错的酒楼,请他们三人同去。
倒也没什么不好。
进了酒楼,蓝蝎子便摆出了做东的架势,对那店小二道:“你们这里的八宝鸭来一只,另外这招牌菜,荤的素的,捡好的上。”
说罢,一锭银子便甩了出去,店小二得了钱,便喜笑颜开的走了,蓝蝎子和林诗音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倒是提起了昨日林诗音在李园怒斥龙李二人的事情。
这事情果然已传遍全城了。
蓝蝎子自然是欣赏林诗音的做派的,还放言到这种狗男人要是被她碰上,起码也要毒个半身不遂,林诗音谈起这事儿的性质却不高,故而这话题谈论了几句,便松松放过去了,转而又说起了生意经。
这些话,傅红雪自然是插不进去的。
他坐在桌边儿上,神色冷冷淡淡的,一只手握着刀,另一只手拿着茶杯,慢慢地喝着茶。
今天是个难得的、艳阳高照的大晴天,三层的酒楼之中,他们坐在高处的雅间里,窗户打开,正对着这酒楼的后院,后院之中,原是一片腊梅林,此刻那皑皑雪被之上,正有着星星点点的红梅飘落,雅致极了。
白墙黛瓦、红灯高挂、檐角飞扬、蜡梅落雪。
这样的景象,在现代,却是见不着的。
对于林诗音来说,这样的景色是熟悉的,但对于傅红雪而言,这样的景色,其实也是陌生的。
他自山林之中走出,一路跋涉,从未进过任何一座大城池,在他最后关于自己时代的记忆里,只有边城那残暴的晒着的太阳,还有那矮矮的夯土墙和无尽的风沙。
不过,即便是这样好的酒楼,仍敌不过现代的一分一毫,最简单的——三楼的雅间为什么要价更贵呢?这当然是因为楼板,楼上的人走着,楼下的人就要听着头顶咯吱咯吱的声音。
再来,木头的屋子,的确很不隔音,秦蔻总觉得让他住在影音室里很对不起他,但他自己却觉得,那间屋子比这冷香园之中要价最高的屋子还要舒服得多。
毕竟——拔步床上的纹样雕刻得再精细,木板也是梆硬。
由奢入俭难的困境同样也发生在苦行僧般生活的傅红雪身上……现代真是太腐蚀人的意志了!
正出神的望着这酒楼的后院,却忽然见那后院的一间厢房之中,有个锦衣华服的男人走出来,这男人相貌堂堂、器宇轩昂,腰间却是别着一把刀,一把——漆黑的刀!
傅红雪的瞳孔忽然缩紧,浑身的肌肉也在此刻绷紧!
这男人负手而立,缓缓地走着,面上带着一丝格外漫不经心的微笑,随手便捻下了一株正盛开的梅花,放在鼻尖轻嗅之后,又随手将之抛在了地上,抬脚便走。
忽然,那屋子里又追出个女人来,衣衫不整、钗横鬓乱,美倒是极美的,只是此刻面容却被愤怒所扭曲,不可置信道:“……你、你真的要走?”
男人淡淡一笑,道:“我说过,我只要你陪我三天,现在事已完了,你还不走?”
女人大惊,忍不住上来死死抓住了他的衣角,质问道:“你为了让我陪你三天,已花费了数月时间,如今你……你终于得到了我,却要这样弃之如敝履?”
男人的面色仍然很淡,只是口气之中的狂傲与轻蔑却非常明显:“你这样的女人,也只配陪我三天。”
说吧,袖子一挥,直直把这女人给挥了出去,叫她跌倒在地。
这里的隔音的确很差,况且这男人是个武林高手,气如洪钟,又好似是故意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去侮辱这女子,因而这声音愈发清晰,竟使得这条街上所有的人都能听得见。
男女之事,一向最容易叫人注意,一时之间,在酒楼中吃饭的人,注意力都不约而同的朝那边去了。
楚留香皱了皱眉,道:“男女之事,想在一起就在一起,想分开自然也可分开,可分开又何必要如此侮辱于人?”
即便只有三天,那也是一份美好的露水姻缘不是?况且按照这女子所言,这男人为了追她,已耗费了数月的时间,追着别人跑是说遍了甜言蜜语,如今一度春风后,又如此翻脸无情,这男人的为人实在叫人不齿。
蓝蝎子冷笑道:“这狗男人,恐怕一开始觉得她就是勾勾手就能到手的廉价女人,岂料人家不肯,觉得落了面子,这才纠缠数月,终于到手之后,可不得死命侮辱,找回当初被落下的面子?”
此刻,那衣衫不整,跌倒在地的美丽女子,面容已完全被愤怒给扭曲了,她浑身发抖,双眼如淬了毒的刀子一样射向那男子,恨恨道:“好,你好得很!白天羽,你好得很!你莫要忘了我桃花娘子,有朝一日,我要把你的头割下来,用你的头去染红满院子的腊梅花!”
白天羽哈哈一笑,轻蔑道:“女人!哈,女人!”
桃花娘子忽然失声痛哭起来。
正在这时,方才如同花岗岩一般、一动不动、面无表情的傅红雪忽然动了。
他这一动,正如毒龙出洞、如闪电劈过一样,身法奇快无比,转眼之间,就已从三楼的窗口,到了那桃花娘子的身边,他手上没带刀,只是不知道从哪里薅了件大氅,手上一动,那大氅便披在了桃花娘子的身上。
桃花娘子一惊,只抬头望去。
面前站了个……黑衣的少年人。
这黑衣的少年人,就这么静静地站在这里,他并没有在看桃花娘子,也没有在看另一侧的白天羽,他的眼睛如积雪一般、似乎带着深重的寒意,就这么直视着自己正前面的梅花。
他的睫毛颤动了一下,面部的肌肉忽然痛苦地抽动了一下,仿佛他透过梅花,看见了什么极其残酷而惨烈的事情,又似乎是因为此时此刻的事情,想起了一些发生在他自己身上的事情。
白天羽也在看着这少年人,他并不在意他为桃花娘子披上大氅,只是抚掌笑道:“小兄弟好身法,在下神刀堂白天羽。”
傅红雪没接茬,神色依然冷漠地像是一块花岗岩。
他冷冷道:“你不该这么对她。”
白天羽道:“你还是个孩子,你不明白,像这样的女人,被怎么样的对待,都不为过,而你……”
他傲然一笑,只道:“而你这样的武功,早已有资格随着你的心思,随意地去对待任何一个女人。”
傅红雪额角的青筋忽然暴起,半晌,才一字一句地说:“我习武并不是为了去侮辱任何一个人。”
白天羽负手而立,淡淡道:“许多人习武,都是为了出人头地、名扬四海,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你可知道什么叫做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那就是可以随着自己的心情,随便的去决定别人的命运……孩子,你明白了么?”
傅红雪沉默着。
他抬头望望天,又低头瞧瞧地。
天空一碧如洗,今天是个大晴天。
地上皑皑白雪,在阳光的照射下,泛起点点金光,与落梅交相辉映,甚是美丽。
半晌,他才轻轻道:“我习武,是为了给一个人复仇,但他并不值得。”
第 153 章 41【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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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声音并不似一个少年。
一个少年的声音应当是怎么样的呢?应该是如同初生牛犊一样狂傲、锐不可当、意气风发的吧。
但这个少年……这个黑衣的、英俊的、如冰雪般的少年,他的声音却是嘶哑的,带着一种令人想要探究的故事性,他的前半生是否受尽了痛苦的折磨?他到底出生于一个怎么样的家庭,又拥有着一种怎么样悲怆的命运呢?
然而,他那嘶哑的声音,却又很轻很轻,像是枝头的梅花,被一阵挟着冰雪的风吹过时,便如此静悄悄的、如此淡然的飘落了。
白天羽瞧着这少年人还略显纤薄的侧影,不由微微一怔,似是从他的这句话之中品出了一点什么微妙的情绪。
只是对白天羽这种人来说,他的人生是与宏大的叙事、伟岸的英雄史诗所联系在一起的,所有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怅然与情感,在他这里都是不值一提的。
因而在这一刻,白天羽也只不过在心中觉得好笑,心道:白天羽啊白天羽,你怎么自己也像个娘们儿一样开始多愁善感了?
他微微一笑,负着手道:“复仇就是复仇,饮仇人的血,乃是天底下最大的正义之事,小兄弟这‘不值得’三个字,却是说错了。”
傅红雪冷冷道:“你不该这么对她,她会恨你。”
白天羽还反应了一下,才意识到这个“她”说的还是桃花娘子——这少年说起话来,根本就是自说自话,全然不管旁人在说什么的,这时候倒是的确有些初生牛犊的锐意了。
他皱了皱眉,又傲然道:“恨便恨了,那又如何?”
傅红雪依然冷冷道:“一个人恨你或许不会怎么样,但你要让所有人都恨你,你就迟早会死。”
白天羽忽然哈哈大笑,笑罢,才慢慢道:“你是个很有意思的孩子……孩子,神刀堂在城内的堂口就在三条街以外,倘若你找不见你的仇人,就来堂口之中,只说要找堂主白天羽,自会有人带你来见我。”
说罢,他便飞身而去。
傅红雪在原地站了很久很久,漆黑的双眸漠然地瞧着前方的梅林,整个人都好似变成了一座亘古不变的雕塑。
半晌,那桃花娘子慢慢地自地上站了起来,静静地凝视着傅红雪。
傅红雪却并不看她一眼。
说实话,他并不是一个非常富有耐心的人,因为没有人教过他耐心与爱。
他小时候受到的教育……花白凤对他的教育,与今日白天羽所说的话何其的相似。
“你就是神,复仇的神,你无论对他们做什么事情,都是应该的,你无论对他们做出什么事情,都不许后悔!”
现在回想起来,或许养母早就看穿了他同他名义上的父亲并不是一种人,他永远都做不到把人当做猪狗一样对待。
在这样扭曲的教育之下,他只能说成长为了一个……本性不坏的人,但他根本不懂与人相处,也不懂得什么叫耐心和关爱。
这些东西都是秦蔻教给他的,他被她的关心迷晕了,像是手捧宝珠的孩子,第一个反应是丢下逃跑——因为怕弄碎了这宝珠。
在亲眼瞧见了白天羽如何对待桃花娘子之后,他能明白……非常能明白,为什么桃花娘子的恨意,一直在白天羽死后的十八年还未曾消灭。
但他瞧上去却依然很冷漠。
他并没有多看桃花娘子一眼,也没有对她说出任何的宽慰之语,他只是目视前方,冷冷地说:“你恨他?”
桃花娘子的声音仿佛淬了毒一般从她嘴中飘出:“难道我不该恨他?”
傅红雪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真诚地道:“你该。”
桃花娘子道:“总有一天,我要让他付出代价。”
这代价会成功的,他知道,就在一个开满梅花的大雪天,她实现了她所说过的话,白天羽的血真的去染红了梅花。
……也染红了地上的雪。
红雪。
傅红雪盯着地上洁白的、闪着金光的雪被,过了很久,才道:“但假如这恨意同样会毁了你自己,那就不该恨。”
说罢,他再不管桃花娘子,拖着残疾的腿,慢慢上楼。
此刻,楚留香正在掏银子给隔壁那一桌的富商——刚刚傅红雪顺手薅的那件白狐毛的大氅,就是这个无辜富商的。
傅红雪:“…………”
他垂下了头,有点心虚。
楚留香赔完了钱,一转头,就瞧见了在一旁当黑色鹌鹑的傅红雪。
楚留香:“…………”
楚留香:“噗嗤!”
他忍俊不禁,忽然上来揉了揉傅红雪的头发,还在心里锐评了一下:头发好硬,不像猫毛,摸起来一点没有阿蔻那么柔软,反倒比较像柯基犬毛。
不过他面上却还是成熟、体贴、风度翩翩的阿楚哥啦,只听他温声道:“好啦……干什么这么心虚的样子?吃饱了没?今日蓝姑娘请客,八宝鸭你怕是没吃几口吧?走走走,咱们温黄酒喝去。”
——现代的酒当然都很不错,但却没有多少陈酿多年的醇香黄酒可以喝,他买了几次,总觉得味道寡淡,并无甚意思。
古代也是有古代的好东西的嘛。
傅红雪沉默了半晌,才道:“抱歉,我没考虑那么多。”
楚留香微微一笑,宽慰道:“没事,我劫富济贫的时候也不考虑那么多的。”
实则不然,楚留香只偷那些为富不仁的狗东西。
傅红雪深深地凝视着他,过了好一会儿,才跟着他,一步一步地走回了三楼的雅间,那天的好酒好菜,在他的口里却仿佛是苦的。
***
另一头,明珠小区A栋十七层。
这是秦蔻家的另外一套房子,这套比起她自己现在住的那一套来说,实在小得很,就是普通的三室两厅,算下来已经有不少年头了,当初买这房子是因为这是学区房,为了方便秦蔻走读,后来上了大学之后,这房子一直是出租出去的。
X市租房市场的价格其实一直都不高,一千多一点,就能租到不错的房子了,不过地段这样不错的学区房的租价当然是要更高一些的,等秦蔻上大学之后,这套房子的租金就都拿来给她当零花了。
这几个月,上一户租户孩子高考结束退租了,下一户租户本来说好九月开始租,结果九月都过了几天了,这时候突然说有事回老家了,孩子住校,家长就不陪读了,要退租。
这让秦蔻很恼火。
租房市场也有淡季旺季,这样子的高中学区房,一般都是暑假的两个月会被大量退租然后又由新的陪读家长来接手,等到开学之后,那决定陪读的家长该租的已经租完了,这个时候再找新租户,就很困难了。
不过那几天秦蔻在旅游,实在不耐烦听那家长的苦苦哀求,再加上考虑到林诗音要留下,万一想要个其他的落脚处呢?万一准备拍视频,需要布置工作室呢?
因着这家人给她造成了损失,因此她只退了房租,押金不退,那家人把屋子打扫的干干净净之后,就搬走了。
没想到现在这套房子却派上了用场!
卧室里,窗帘被紧紧地拉起来,连一丝月光都泄露不进来,屋子里的灯却是开的,床头的小夜灯散发出暖黄的、模糊的光芒,这种光芒相当的温柔,却也相当的乖暧。
秦蔻和一点红正在厮守。
小夜灯乖暧的光芒罩在一点红惨白的、布满伤痕的精壮身体之上,他的两只手臂抱着秦蔻,手臂上的肌肉线条极其流畅结实,他右胳膊的大臂之上,有一道浅浅的刀痕,随着他手臂的动作在秦蔻眼前晃来晃去。
她自己也晃来晃去的。
一点红初尝爱人的滋味,本就有瘾,恨不得日日夜夜和自己心爱的女人厮守在一起,他虽不讨厌林诗音,但对于她霸占了秦蔻身边位置的这件事,还是颇为无奈的。
但他又不是那种十七八岁,心理上还未完全成熟的毛头小子,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要甩脸子发脾气,等着人来哄。他与秦蔻在一起,自认为自己哄她、爱她还来不及呢?哪里会因为这种事给秦蔻的心情找不痛快呢。
那就没有法子了,只能忍耐。
最难熬的一天,便是在海边旅游的那一天,她累得狠了,在车上就睡着了,下了车之后,他不由分说,就把人抱进了自己的房间,结果人都放床上了,一看她身上穿的那件衣裳的料子……
得,就这么睡一夜,第二天这衣服也不能要了。
只好帮她脱衣裳。
心爱的女人就在怀里,呼吸甜蜜、这般动人,皮肤像是泼出来的牛奶一般……他甚至没法子再寻件睡衣帮她换上,只得就这个样子,像是裹一个蛋糕卷儿一样的把她裹进被子里,然后自己就这么隔着被子抱她,半夜才平复下来,慢慢入睡,第二天都觉得很是疲惫。
后来几天,秦蔻又跑回去和林诗音一块儿歇着了。
终于,林诗音、傅红雪、楚留香三人离开,当天下午,他们两个人就收拾出了自己的日常用品,和陆小凤、花满楼打了招呼这两天不回来住了,接着,就来到了这套小房子里,窗帘一拉,就这么纠缠了起来,把这件事当做和吃饭喝水一样日常的事情,让它频繁的发生着。
期间,一点红还强硬地让她补充了不少水分。
秦蔻自己也像是一汪水一样在他怀里窝着,眯着眼睛说:“感觉这两天我会瘦。”
一点红:“为什么?”
秦蔻哀嚎:“运动量好大!”
一点红:“…………”
一点红很委婉地表示:“好像是我在运动。”
秦蔻:“啊~!我不管我不管~~”
一点红忍不住笑了一下,伸手摸了摸她的肚子。
秦蔻的手覆盖在他的手背上,与他这个样子十指交握,又说:“饿……”
一点红嗯了一声,温声问:“想吃什么?”
秦蔻懒洋洋说:“想吃火锅……可是我现在都起不来身……”
浑身的力气都被揉碎掉了,被一个指节、一个指节的揉着,把力气全揉出来。他平时其实是非常好说话的一个人,即便是沉默,也像是一种很温柔的沉默,让秦蔻忍不住想要追着他戳一戳,但是只有在这种时候时,她就似乎能窥见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杀手了。
一点红想了想,说:“我出门去买菜和底料,在家里煮吧。”
秦蔻说:“算啦……煮泡面吃叭,我要超级豪华的加了奶粉的煮泡面!”
一点红道:“……那我去买奶粉。”
秦蔻失望:“诶家里连奶粉都没了么?”
……这话听起来总觉得怪怪的,一点红挑了下眉,很委婉地提醒她说:“这好像是间刚收回来的出租屋。”
换言之……干净的连一包她藏的巧克力都不会有,现在厨房里和冰箱里的吃喝,都是刚住过来那天一块儿逛超市买的。
秦蔻想了想,理直气壮地支使他:“那反正都要出去了,买点好吃的吧,我要吃麦X劳!”
一点红:“奶粉还要不要?”
秦蔻:“要吧……明天早上可以吃奶粉泡面……啊,要不要买烤生蚝,给你补补啊。”
她忽然十分邪恶地笑了起来,不怀好意地伸手戳了戳他的腹肌。
啊~八块~
一点红:“………”
一点红捉住了她的手,语气有点冷酷:“你觉得我很需要补补?”
秦蔻把半张脸遮在抱枕后面,心虚地看了一眼,不说话了。
一点红不理她,穿衣服,扎头发,戴墨镜,出门买东西去了。
秦蔻抱着个抱枕,趴在床上玩手机。
——唔,下个月月X市要办漫展,还有古风武侠街道……要不要去玩玩呢?怎么说呢……就很想炫耀一下自己手里的各种稀有人物卡的嘛>W<~~
算啦,下个月再说吧。
不知道诗音、阿楚哥现在在做什么呢……事情顺不顺利呢?
因为有楚留香,她其实不大担心。
就这样在这间窗帘拉的紧紧的屋子里呆了三四天,两个人才手拉着手走出去,在灯光水平十分一言难尽的不夜城逛了一圈,吃了一个内陷冰冰凉的酥皮泡芙、买了一盒一点红喜欢的山楂锅盔+枣泥酥拼盘,又去不远处的商场里试吃新开的店铺。
又是云南菜,以及……又不好吃。
——秦蔻悟了,云南菜还是去云南吃吧,商场里的连锁是真的不太可以。
然后手拉着手一块儿回家。
回家的路上,收到了陆小凤的微信,是拍摄的视频。
昏暗的室内、闪亮的布景、舒缓的、极富空间感的音乐,还有人们摆动的双手。
不是酒吧,是cocolivehouse今天份的演出。
——作为一个精通音律的人,花满楼其实蛮喜欢去看现场演出的,所以秦蔻经常会分享近期来的乐队的一些资料给他,他听了录音室版本的歌曲,感兴趣的话,就会背着他的包去听现场,至于买票的问题嘛……老板的朋友,当然是走后台进去啦~
今天陆小凤和花满楼一起去享受音乐去了。
陆·剥拿扒·小凤:(视频)
陆·剥拿扒·小凤:(视频)
陆·剥拿扒·小凤:重色亲友的蔻蔻在干嘛鸭!
关中悍匪coco:…………
关中悍匪coco:鸭你个头!
陆·剥拿扒·小凤:蔻蔻对我越来越粗鲁了……对了,楚兄他们快回来了吧。
关中悍匪coco:嗯呢……那天搞个接风宴吧!吃什么,吃火锅么?
陆·剥拿扒·小凤:……你怎么一天天的就想吃火锅?出息呢。
关中悍匪coco:我不管,我爱吃!
陆·剥拿扒·小凤:好叭好叭,真拿你没办法鸭(╯▽╰)
关中悍匪coco:好好说话不要卖萌。
陆·剥拿扒·小凤:吃不吃冰激凌蛋糕,我去定一个。
关中悍匪coco:好哦,来个呵根达斯!我要那个玫瑰造型的~
陆·剥拿扒·小凤:OK~
关中悍匪coco:(^-^)V
第 154 章 42【二更】
***
接下来的日子,林诗音、傅红雪、楚留香三人,仍然住在冷香园的那个小院儿之中。
冷香园的温泉很不错,天然温泉。
当然,在古代说什么天不天然的,其实都是废话,这里也没有人造温泉。
这里的菜也很是不错,光是早点,也能翻出十七八个花样来。什么杏仁烧茶、鸭子肉粥、山药糕、枣泥酥、熏肉的千层酥、用的是干建莲熬了的莲枣汤、菱粉糕、山药糕、鸡油卷、松仁鹅油卷等等。
这其中有些东西味道倒是平平,就说那山药糕吧,无非就是取一个口感上的细腻湿润,论起味道来,倒真不如去自助餐厅吃的那蓝莓山药。
楚留香想了想,觉得这蓝莓山药做起来倒是相当容易,就是缺少原料,现在哪里来的蓝莓?
好在桌上正好摆了一盘黄澄澄的金桔看果,他瞧了一眼,只觉得或许用金桔酱也行——与蓝莓酱一样,都是甜中带酸。
于是这于吃喝玩乐上格外擅长的浪子就吩咐了小丫头:“把金桔去了那白丝熬煮,多加些糖做成酱,在把这山药蒸了,压成细细的泥,放在小盅里在外头凉上几个时辰,如今,再把金桔酱浇在上头。”
小丫头问:“金桔酱……是做成渴水那样么?”
楚留香笑道:“倒也不用那么稠,去问问你们大师傅吧。”
说罢,塞了一块银子给她,又顺手给了她一块巧克力,小丫头喜笑颜开地走了,先是去了趟厨房,又自己躲起来去细细端详那英俊客人给的小点心。
外头包着一张鲜艳的红纸……摸上去细腻非常,不似是她所见过的任何一种纸,上头还写着字呢,不过小丫头不认字,只依稀认得“香米”两个字,也不知前头那个字是什么,她小心翼翼的撕开了那张纸,瞧见的便是一个褐黑色的东西……这瞧起来倒是像什么药丸,但比药丸香好多。
有一股又香又甜的味道。
小丫头嗅了嗅,小心翼翼地掰了一点,放在嘴中。
过了一会儿,她的脸上红扑扑的,开开心心地从角落吃独食出来了,这块奇怪香甜的“什么香米”她没吃完,打算留着,每天吃一点儿。
这奇异的甜味带给了小丫头一点雀跃的快乐,也带给了楚留香一些快乐,那就是分享的快乐。
他这次回来还带了不少巧克力——当然不是秦蔻喜欢的那种精品巧克力,那种东西就和她喜欢的美式咖啡一样,有着极其复杂的风味轮,但是入口的第一个瞬间,要么酸、要么苦,反正风味不好品。
他带的就是一些很甜的巧克力糖果,那种包着坚果的巧克力蛋啊、底下有一层脆脆的米的脆香米呀、还有巧克力威化,拿来分给街上的小孩子们。
这些在街上流浪的小孩子们,能活到明年春天的又能有多少呢?
他自己就流浪过,胡铁花、姬冰雁也流浪过,一点红在被薛笑人收养、训练成杀手之前,也曾是个在街面上流浪的孤儿,他有一次不经意之间谈起过,当初之所以跟着师父走,也就是为了两个馒头。
楚留香在吃早饭。
一碗鸭肉粥热滚滚的下肚、熏肉千层酥吃了三个、杏仁烧茶喝了一盏、枣花酥的味儿也好,比现代吃到的要好吃不老少。他不由地想:要走的那一日,就多叫一个食盒带回去吧,反正也不费事的。
吃罢,他轻巧地跃上重重屋脊,感受脚踏在瓦屋上时那种细微的松动感,这是车水马龙的大城市所没有的,在这里,他可以尽情的施展自己的轻功……第一天来的时候,他跳上屋顶前甚至还下意识地去找了一下摄像头的位置,实在令人哭笑不得。
越过几条街,便听到有孩子稚气的声音:“您老人家来啦!”
楚留香:“…………”
楚留香严肃地纠正道:“我并不太老。”
……对于这些最大也就十一二岁的小孩子来说,或许大人们都是叔叔级别、老人家级别的吧。
几个衣衫褴褛的小孩吐了吐舌头,欢快地改口:“大哥哥!大哥哥!”
楚留香:“…………”
这大哥哥叫的也感觉很诡异。
算了。
他微微一笑,袖子一挥,糖果就落入了孩子们的怀抱,楚留香抱起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子,带着一群衣衫褴褛的流浪儿,去城北的一家成衣店了。
——流浪的孩子最怕冬天,冬天容易冻死。
所以他刚来这城里的第一天,处理完了李园的事情,瞧见了这群小子的时候,便带着他们去了成衣店,定做了十几套棉衣给他们。
但这样还不算完的,像这个样子、无父无母无族人的孩子,那就是人人都可以踩上一脚的存在,楚留香过几天就是要走的,很有可能他前脚刚走、后脚这收了钱的和气老板就翻脸不认人,连棉衣都不给他们……所以,他多给了这铺子一些钱,叫他们赶工,今日就得叫孩子们穿上新棉衣。
穿上之后呢?事情也还没完。
雪天,城中的流浪汉多挤在城外废弃的沈氏祠堂里,沈氏从前也是江湖名流,没落之后,他们家的祠堂因修建的坚固,冬日里不会被大雪压塌,后来就成了城中流浪之人聚集的地方。
这群孩子自然也住在里头。
年纪小、身上又穿着崭新的棉衣,那想也不用想,就是一个被抢的份儿。楚留香做事一向周到,因而昨日便去了沈氏祠堂一趟,玩了一出“背后有高人撑腰”的戏码,只是这样的戏码,怕也只能顶一时的用。
流浪的孩子想要活下来,本身就要比旁人更加坚韧、也更有本事,他们是没法子靠别人的,假如有一个人说,我给你两个馒头,你跟我走,从此包你能吃饱……那他一定是想收取比两个馒头要大得多的代价。
一点红的前半生,就是这样毁的,然而再谈起那段经历的时候,他表现的非常平静。
他只是淡淡地说:“当下就饿死,和给我一口饭吃让我活下去,选哪个?他对我已是了不得的恩情了。”
楚留香唯有叹气。
好在这群小孩子之中,有那么一两个,也颇具习武的天分,楚留香便教了他们几招,一招点穴的手法、两招轻功的步法,如此,也够活下去了。
他能呆的时间太短,他能做的事情也太少。
他的心里便充满了愧疚,不过即便如此,这群小孩子们瞧着楚留香的眼睛,也是那样的依赖、和那样的欣喜。
他们问:“楚大叔,你之后还会来看我们么?”
楚留香摸摸鼻子,苦笑了一声,没有说话。
流浪的小孩子察言观色的能力都很强,瞧见他这样的神色,其中一人便立刻道:“楚大叔,我们会好好练功的!你放心,我们都会平安长大的!”
楚留香笑了笑,摸了摸他的头顶。
接下来的几天,便是按部就班的几天。
林诗音因为心存了做生意的念头,便也要锻炼一二,况且她对珠宝的眼光一向也不错,于是便和楚留香在城中四处跑,买了不少杂宝。
楚留香闲暇之余想要试的“金桔山药”做好了,味道……emmmmm,怎么感觉和想象的不一样呢?
林诗音试吃了两口,说:“总觉得好似少了一股……奶香?莫不是那蓝莓山药之中,山药泥里还需放些炼奶?”
楚留香下意识想拿出手机去搜一下,然后作罢。
炼奶在北方倒也没那么难找,不过就是牛奶加糖加糖不断加糖而已嘛……如此又吩咐了一回,下次再端过来的时候,味道便对了许多。
白天羽似乎很是欣赏傅红雪,想叫傅红雪也加入神刀堂来。
他是个非常没有界限感的人,因为他总是认为,任何人被他看上,那都是对方的荣幸,绝没有不识好歹的理由的。
神刀堂在城中的势力果然不小,那日仅在酒楼中有一面之缘,次日,神刀堂便找到了冷香园里来,白天羽承诺倘若傅红雪来,必定帮他复仇、也会帮他扬名天下。
傅红雪神色冰冷地拒绝了他,白天羽若他被拒绝之后,非但没有生气,面上还露出了更加欣赏的神色。
——他对男人、和对女人,的确是不同的。
女人拒绝他之后,他虽然会继续追逐这女人,但这不过只是花花公子的本色罢了,花花公子们绝不会因为一个女人的不屈而欣赏她们,他只会被燃起征服欲,而征服欲达到顶峰的那一刻,便是在完全的使她们臣服之后恶狠狠地抛弃她们。
这把戏白天羽已玩过了很多回,桃花娘子不是第一个,也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
但对男人,他倒是有几分真心——像这个样子拒绝他的男人,他倒是的确是发自内心的欣赏,也下定决心一定要将他收至麾下,而收之麾下之后,这位他欣赏的少年英雄,自然也需要完全得服从于他。
傅红雪瞧着这样的白天羽,面无表情,忽然又垂下了头,十分无力似得转身回了屋子,关上了门。
白天羽道:“我会再来!”
说罢,潇洒的飞身而去。
但七天之后,冷香园人去楼空,傅红雪就像是他的名字一般,纷纷扬扬地落下,又在这世上消融得无声无息。
从此之后,白天羽再也没有见过这个叫傅红雪的少年,他认为这件事是他生平仅有的一件憾事。
李寻欢与龙啸云决裂了,江湖传闻,龙啸云悲愤不已,直言李寻欢糊涂,他若提前知道林诗音是李寻欢的未婚妻,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此人悲愤到了极点,甚至要拔剑自刎,不过这自刎的速度倒是比他平时出招的速度慢多了,很容易就被拦下来了。
李寻欢自己,也悲恸万分,直言是自己令义兄陷入了这般不义的境地,他也没有脸面再与龙啸云以兄弟相称,二人自此分道扬镳。
龙啸云的武功平平,家世、才智也都无甚好说的,人生中最荣耀的身份便是李寻欢的义兄,没了这重身份之后,他便自此籍籍无名、消失在了江湖之中,无人在意。
李寻欢动身去了关外,一走就是十多年。没了主人的李园,便就此失去了名园的风采,家中的下人们开始先是偷小东西去卖,后来便愈发胆大,将整个李园都差不多搬空之中,四散而去,只有李家的世仆,仍然在守着这凄凉的宅邸。
白天羽与李寻欢是朋友,但他在这十多年中的经历却与李寻欢大不相同。
他愈发的意气风发,与魔教教主的一战,惊天动地,白天羽的名字,也彻底同英雄二字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他娶了妻子,生了儿子,又得到了他的死对头——魔教座下的大公主花白凤。昔日呼风唤雨的尊贵魔女,屈身做他那见不得人的外室,被他养在个小小的宅院里,怀了他的孩子。
他玩|弄了武林三大世家之一,丁家庄的独女白云仙子,这女人他印象深刻,因为她的确美丽、高贵如云端仙子,非常难以驯服,但最终,还是成了他风流账之中的一笔,被他抛之脑后,至于这未婚的闺阁少女怀孕又被狠狠抛弃之后要如何自处,他不在意,女人越是为他要死要活、从仙子变成恶鬼,他心中就愈发满足,并时常叹息:“女人啊!”
白云仙子在极度的仇恨之中,在自己的脸上划了七十六道刀口。
被抛弃的桃花娘子,恨白天羽入骨。
白天羽的三弟马空群,恨白天羽入骨。
铁血君子易大经、好汉庄薛斌、神刀郭威、无骨蛇西门春、护花剑客柳东来……恨白天羽入骨。
这些恨意汇集起来,变成了巨大的杀意,终于就在十年之后的某一天,在大雪纷飞的梅花庵爆发了出来。
鲜血染红了地上的雪被,白天羽力竭倒下的那一刻,他看见了满目的红雪,又想起了十年前……那个他曾很感兴趣的少年的名字——傅红雪。
为鲜血染红雪地的那一天而复仇吧!
但那个人并不值得去复仇。
这一刻,白天羽似乎忽然悟到了什么,这种说不清而道不明的情绪,似乎跨越了时间,使得他回到了十年前与这少年相见的那一天——
但究竟是什么呢?他不知晓,也再没机会想明白了。他的血已经流干,跪倒在雪地上的,是一具握着刀的尸体,漆黑的刀,苍白的手。
这一代的江湖故事,就这样落下了帷幕,代有才人出的江湖,很快又会被新的英雄所占据,神刀堂所留下的巨大权力真空,也即将引发另外一场流血的纷争。
但这一切,与傅红雪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行走在时空中,他的前路有希望、有方向。
前方有亮光出现,他走过了亮光,回到了他所眷恋的那间屋子里。
火锅在锅里咕嘟咕嘟地煮着,翻腾的红油带着辣而香的蒸汽铺面而来,土豆片、藕片、肥牛、牛肉丸子、颤巍巍的晶透黑鱼片、脆生生的圆生菜……已经全部摆在了桌子上。
他所熟悉的那个人穿着舒适而宽松的衣服,扎着乱七八糟的丸子头,回过头来,朝他们轻快地笑:“回来就快点坐下吃饭!我要饿死了!”
然后,她又很疑惑地说:“……诶,这孩子是谁,你们怎么带了个小孩子回来?他怎么脸这么红,发烧了么?”
第 155 章 43【一更】
***
三个人去,四个人回来——楚留香怀里还抱了个孩子。
这是个不过八九岁的小男孩,这个年纪的小孩子身子还没长开,手脚显得格外纤长。他的头埋在楚留香的胸膛里,看上去情况很不好,面色通红,烧得昏昏沉沉,一条胳膊无力地垂下。
楚留香叹气道:“此事说来话长……”
秦蔻立刻说:“那就先别说,先吃退烧药。”
她起身去翻退烧药和体温计,刚巧,家里还有一瓶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理由买的少儿用布洛芬混悬液,秦蔻一面按照小量杯的刻度倒药,一面听楚留香讲来龙去脉。
来龙去脉……也非常简单。
楚留香在那头呆的这几天,顺便同一群在街面上流浪的孩子混熟了。就在今日,他们东西都准备好,就等着八点整那一刻回来了,七点多时,那个最大的孩子阿才居然找到了冷香园来。
若不是楚留香留恋那种可以在屋顶上随便飞来飞去的感觉,他可能都不会发现冷香园的正门处有搔动,也不会发现阿才差点就要被门房给打出去。
这种在街面上流浪的孩子,没眼力见的早被人打死了,但凡能长这么大,那都是一等一的机灵,没事谁会来硬闯冷香园这种地方?楚留香一瞧便知道出事了,赶过去挡下一问,才知道他是为了另一个孩子来的。
那个孩子和他们其实不熟,他是前两日才出现在沈氏祠堂的。
他话很少、独狼一般,一个人出入,阿才曾看他没吃的,便把楚留香给的糖果分给他,他却只是冷冰冰、硬邦邦地说:“我吃不起。”
后来阿才知道他叫阿飞。
阿飞是住在山上的,今年雪太大了,把他住的房子给压塌了,他只能去找山洞住,但是走着走着就走下山来了,然后就暂时在沈氏祠堂之中住着。
阿飞是个能人,他不乞讨,他有一把剑,带着那把剑上山去,猎狐狸,然后在集市上去卖狐狸皮。
阿财很羡慕阿飞的好身手,于是格外的注意阿飞,平时阿飞下午就回来了,这一天却一直到天黑都没回来,阿财有点担心,去集市那边和人打听,才晓得出了事。
反正就是和城中有名的一个纨绔起了口角,那纨绔就要小厮上去教训阿飞,结果被阿飞刺穿了几个小厮的手腕,纨绔连滚带爬的跑了,没一会儿,搬了救兵来,救兵居然是个蛮有名气的江湖高手。
然后阿飞就被点了穴道带走了。
阿财找到他的时候,他在城中一处废园,就这么一个人被倒吊着,浑身湿透、眼睫都结了冰,地上放着个装满了水的大水瓮。阿财立刻就明白,那纨绔抓了他之后就把他带到了这里,用这种方法折磨他,要冻死他。
无父无母的孤儿对这种事见得不少,所以阿财遇到楚留香后,才拼命想练好楚留香教的那三招,就是为了遇到事能跑、能活。
阿财没有被吓呆,他拼了命地去解开吊着阿飞的绳子,阿飞的穴道还被点着,动弹不得,整个人像是一条被冻僵了的鱼,手白到发灰,面上却滚烫滚烫的,阿财把自己的棉袄给他裹上,背起他就跑,想找好心的楚大叔救他一命。
楚留香也不含糊,立刻帮阿飞解穴,帮他换了一身干衣裳,但阿飞烧得很厉害,整个人迷迷糊糊的都开始喊娘了,八点就快要到了,现下要熬什么药都来不及,他们这一次又都没想起带药……没法子,只能带着阿飞回来了。
楚留香长叹一口气,温声道:“这孩子我带回来的,自然由我来照看。”
照顾一个生了病的孩子,那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楚留香何许人也?自然明白,惜弱是好品质,但得有能力扫尾才是。自己救回来个小孩子,然后就撒开手,叫旁人去照顾……那算什么侠肝义胆,外包的侠肝义胆么?
他当然不是那种混账人。
花满楼过来给这小孩儿把了下脉,说:“就是烧得厉害,其他的倒是没什么。”
秦蔻把体温计拿出来一看,三十八度五。
对大人来说是高烧,对小孩来说还行。
她甩甩体温计,说:“那你要记得起夜帮他量量体温哦!”
楚留香道:“那是自然。”
他想了想,又说:“先让他在这里暂住一阵子吧,我回去解决完我的事情之后,便带他回去,让他安顿下来。”
基本上能因为房子塌了,一个人出来住废弃祠堂、一个人打猎卖皮子的小孩,不用问也知道,没爹没娘没亲族。
秦蔻说:“你刚刚说他叫什么?”
楚留香摸摸鼻子:“阿飞,怎么了?”
陆小凤幽幽道:“你就不觉得这名字有哪里有点熟悉么?”
在小李飞刀的世界,捡到一个叫阿飞的小孩子……emmmm,这还真是叫人不得不感叹世界真小呢。
楚留香:“…………”
楚留香想起来了。
阿飞……飞剑客么?对了,阿财说这孩子剑法很好。
飞剑客……貌似,和他平辈来着。
这混乱的时间关系令楚留香的大脑宕机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他是十年之后初出茅庐的,飞剑客也是差不多的时间出道,不过他很快就去海外寻访仙山去了。
这……看着自己平辈的江湖人忽然变成了个小孩子,再看传闻之中的龙夫人,此刻也还是个比他小十一岁的小姑娘,楚留香陷入了沉思之中。
他可能已经考虑到了平行时间线的问题了……
秦蔻说:“好啦,放他休息吧,刚吃了退烧药,让他睡会儿,我们快去吃饭,锅都开了好一会儿了!”
楚留香微微一笑,道:“说的也是。”
这时候,林诗音和傅红雪也换了衣裳出来了,他们之前穿的都是冬装,回来了就换成家居服。餐吧那边的灯开着,火锅端坐桌正中,正咕嘟咕嘟地冒着气,一点红从厨房里出来,把切好的红薯片放桌上,大家不再多言,围着火锅动筷子。
红汤在锅里翻滚着,十余种香料被热油翻炒过,又被滚出了复杂而令人味蕾大动的香气,因有着不爱吃辣的一点红,所以还是分了清汤和红汤两种锅底,淡翠的圆生菜被下进清汤锅,秦蔻爱吃煮得软乎乎的菜,菜就在锅里翻滚着变得绵软。
但菜心她就很喜欢直接生吃。
像是普通的生菜,菜叶子要是不烫一下的话,会吃起来有点苦,非得沾点酱啊、裹个烤肉吃才好,但是菜心就完全不一样了,菜心吃起来是脆甜的,蔬菜的那种甜味是很难形容的,是那种津津的甜,带着清淡的菜味,吃完了之后,还会有一股余甜留在舌尖上。
菜心就是一颗菜的精华呀!
她手里拿着个菜心,咔哧咔哧地咬着,一面吃,一面听三个旅行归来的人讲他们遇到的人和事。
而楚留香,也的确是个非常会讲故事的人。
他的声音是很低沉的,总是带着一股奇异的磁性和煽动力,只是普普通通地拉家常时,秦蔻都能感觉到那种因为低音炮而四处乱散发的魅力,要是他再刻意地去讲一个故事,那真的是可以不知不觉就把人吸引得死死的。
只听他道:“那蓝蝎子虽不在兵器榜,却是公认的一流高手,实力还在那第九名的青魔手伊哭之上,只因排兵器谱的百晓生重男轻女、榜上不列女子高手……此人来去无踪、兵器剧毒,
那日她突然造访,停在小院儿之中,甫一落地,就扬声要找林姑娘,竟是为了……”
他的尾音有些意味深长地拖长了。
秦蔻听得入了迷,连锅里已经卷起来的薄薄肥牛卷也忘了夹,问:“为了什么?”
这般危险的女人!来找诗音做什么!
林诗音:“…………”
林诗音欲言又止。
楚留香故意逗她:“欲知后事如何,请听……”
秦蔻大怒:“快点说!不说诅咒你头发掉光!”
楚留香哈哈大笑,那双温柔而富有活力的眼睛之中,似乎也迸发出了一些神秘的色彩,只听他道:“原来那蓝蝎子不远千里找上门来,竟是因为瞧上了诗音送去浣衣房的——袜子!”
林诗音继续:“…………”
秦蔻:“…………”
秦蔻:“………………”
秦蔻忍不住吐槽:“我觉得你很适合去给《跑近科学》配音去。”
就这种神秘莫测的氛围营造和这异常让人无力吐槽的结论……
古代人楚留香表示疑惑:“嗯?《跑近科学》是什么?”
秦蔻冷酷地说:“没什么。”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给她夹了个牛肉丸在碗里。
秦蔻一点儿不客气地吃掉了。
她是很喜欢这个牛肉丸的,不是那种放在超市丸子冷柜里的淀粉牛肉丸,是她为了这顿火锅,特地从网上买的手打牛肉丸,吃起来非常紧实,甚至紧实到吃起来会有点脆的口感,她私心里觉得潮汕的手打牛肉丸煮川味火锅里也超级好吃的。
吃掉牛肉丸,她又夹起一片晶透的、颤巍巍的黑鱼片进锅里涮,一边涮还一边对楚留香说:“这是红哥片的!”
剑法好的人刀工都这么好么?
刚才他在厨房里片鱼的时候秦蔻就凑在一旁看,修长惨白、骨节分明的手持着刀,速度很快,动作流畅,片出的鱼甚至可以透光——
鱼不是关键,手是关键>w<~~
秦蔻一边吃着鲜嫩得要命的鱼片,一边口齿不清地说:“红哥去当美食博主,都一定能行。”
一点红露出一个非常浅淡、又非常柔和的笑意来,伸出手来帮她把一缕头发别到了脑后,淡淡道:“我会考虑的。”
是了,既然决定留下来,又不可能重操旧业,他也必须要去为以后的生计做打算了。
当然,他也需要回一趟他的时代,把他这些年卖命赚来的金银带过来。
既然说到了这个话题,林诗音就顺势说起了和蓝蝎子做生意的事情,还有他想要做时空代购的想法。
秦蔻诧异地看着她。
秦蔻说:“要做铺子其实很麻烦哦,不是说带货过去放铺子就行了,就像你说的,你、小雪、还有红哥……你们三个人一块儿弄这事,那么势必有人要长期待在那头的铺子里看顾着,不然的话,店里请的员工弄鬼都发现不了。”
她自己就是开店的,当然知道开店有多麻烦,根本离不了人的,这件事可不是想当然的说请几个员工就能解决的……三位古代人之中,唯一一个能看懂账本的估计就是林诗音了,那么,林诗音要经常留在那头的铺子里么?
她本是抱着再也不回去的心态,才在大庭广众之下,对着龙啸云和李寻欢说出了那样一番话,如今她的事情早就在那头传开了,再回去呆着……那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么?
况且,赚钱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在现代更舒服的生活,倘若为了赚钱,反而经常住在什么都不方便的古代,那不是本末倒置了么?
没开过铺子、不知道开铺子有多麻烦的林诗音愣住了,半晌,道:“我的确没想这么多。”
秦蔻笑道:“不过这确实是一条赚钱的好路子啊……就这么放弃了实在很可惜啊,我想想……不如我们做TO B模式呢?”
林诗音一怔:“TO B?”
秦蔻说:“就是找个经销商啦,我看蓝蝎子就很不错。”
很简单,他们不直接去卖货,而是把货卖给蓝蝎子,叫蓝蝎子自己放到自己的铺子里去卖,这样的话,利润上或许会没那样高,但是这对他们来说就真的是一本万利的事情了。
既不需要自己打理铺子、也不需要去想怎么把货卖得更高价、更不用担心这些放在古代,可以称之为“奢侈品”的东西,会不会卷入什么江湖纷争之中。
当然了,最后一点可能还是会有的,但最起码不会是一个经常性要去斡旋的事情,省力99%!
林诗音眼前一亮,觉得这注意很是不错。
她跟秦蔻说:“蓝蝎子问我过阵子还来不来,我告诉她不一定,她便告诉了我一个地址,说是这个月都在城中,倘若我再去,要去找她。”
商业世家出来的花满楼也出主意:“所谓做生意,无非就是低买高卖,在那头换成金银回来不好出手的话,也可采买些现代喜欢的珍稀东西,像是缂丝、徽墨一类。”
也是,金银的问题主要还有古代的提炼技术不成熟,这金坨坨银坨坨不纯的话总觉得很麻烦,玉佩翡翠是很不错的选择、缂丝之类的古代高端工艺品也很好。
得了新的赚钱门路,秦蔻也很高兴,不过这种事要慢慢弄,饭桌上一下是说不完的,话题就此打住,大家继续吃东西。
吃完饭,把锅碗瓢盆全塞洗碗机里去,从冰箱里拿出冰激凌蛋糕分食掉,准备去楼下遛弯。
楚留香也想去,但有要照看发烧的阿飞……花满楼道:“无事,你去吧,我……和陆小凤一块儿看着他。”
陆小凤吐槽:“……你是小学生么?干什么都要拉着我一块儿。”
花满楼微笑:“嗯?”
陆小凤:“好啦!我陪你!还不行么!”
花满楼摊了摊手。
林诗音噗嗤一声笑了,对楚留香道:“我也有些累了,就不下楼去了,阿楚哥放心吧,阿飞这边我也帮着照看一二。”
楚留香温声道:“好。”
秦蔻、一点红、楚留香、傅红雪四个人就下楼遛弯去了。
九月,X市的秋天已经到了,在傅红雪不在的日子里,这里下过了三场雨,每下一场,天空似乎就变得高远了一些,那些闷热的、潮湿的空气,也在一点点的溜走。
夜晚的风依然带着消散了许多的热气,把T恤吹得飘动起来,傅红雪的耳边又想起了那种独属于现代的声音——远处跳广场舞的声音、马路上车碾过的声音、饭店的空调外机呼呼转动的声音、橡胶的拖鞋底儿落在平整地面上的声音——
他的面前歪歪斜斜地走过一个不到三岁的小布丁,小布丁的脚上穿着那种会亮起彩灯的鞋子,在暗色之下格外显眼,他的妈妈就走在他旁边,温柔地牵着他的手,说:“回家咯!”
小布丁快乐地笑了起来。
妈妈又说:“回家吹空调去咯!”
小布丁欢呼起来。
傅红雪有些怔怔,颇为出神地瞧着这个孩子。
不知怎地,他竟不由放松下来,完全浸没在了这晚风沉醉的夜里。
第 156 章 44【二更】
***
夜市街很热闹。
这些露天的大排档们都抓紧时间做最后的生意——X市的四季还是蛮分明的,入秋之后,雨水增多,淅淅沥沥下个没完没了,这露天的生意当然也做不了多久了。
或许是因为入了秋之后的天气比夏天还要舒服很多,所以此刻的夜市街,人反而比夏天还要多。
一般在这种时候,秦蔻总是忍不住要买点什么。
有时候是两个烤的脆脆的、上头撒着辣椒面的烤油饼,有的时候是几串边角有点脆脆的开花香肠,有的时候是烤馕——这条夜市街上有个维族的胖大叔在卖烤馕。大叔会在刚刚烤过肉的炭火上把馕烤软,再包上几串洒满了孜然、粗盐粒和辣椒面的牛肉,牛油滴在面饼上,混杂这白芝麻被烘烤过的香气,这种滋味可不是人人都能享受到的。
大叔也卖烤包子,这种烤包子看起来和其他包子店的包子长相差异很大,不是圆的、没有褶、四四方方、扁扁的,上头还刷了蛋液、撒了一点装饰用的黑芝麻,像是某种不太走心的烘焙点心,里头的羊肉切得很大块,孜然香料的味道很浓郁,这东西就是要热着吃,一凉了,滋味就下降很多。
但是今天或许由于晚饭吃得很饱,她居然什么也没有买,就这么牵着一点红的手,走在初秋的晚风之中。
楚留香和傅红雪就走在她的身边,傅红雪一如既往,是个沉默的孩子,他走起路来的姿势也依然很引人注目,有小孩子忽然鼓起勇气,冲上来塞给他两颗糖,但也有素质不高的小孩子发出一种像是嘲笑的声音。
他并不在意,他在意的事情似乎很少,他的面容依然如积雪一般冷漠,但很莫名的,秦蔻瞧出了一丝不同寻常——这次旅行,他是遇到了什么事情么?
她把这件事放在心里,打算什么时候单独找傅红雪聊一聊。
众人又谈起了阿飞的遭遇……秦蔻简直要被那纨绔气死,楚留香的语气却很平静,一点红的神色也淡淡的,这样的事情,对于他们这些曾经流浪过的孩子来说,实在再寻常不过,也是他们的人生之中第一次受到的教育——江湖就是这样弱肉强食。
这样不愉快的话头并不是楚留香所喜欢的,于是他又转而谈起了他们去的那座城里的风土人情、吃喝玩乐。
“冷香园是座名园,甚至还有冬日里的露天温泉,温泉小雪,倒是也别有一番趣味。”
温泉溏心蛋的滋味也足,白煮蛋这种东西,可能在人类会烧火架锅开始就有了,而溏心蛋只是在此之上的一种自然而然地衍生罢了,不需要楚留香这个见过现代吃食的人去重新“发明”。
秦蔻评价:“我也很喜欢吃溏心蛋呢,不过一次吃多了会腻。”
楚留香又说起了松仁鹅油卷。
秦蔻问:“好吃么?鹅油卷是什么!”
听起来很精致很厉害的样子!
楚留香伸手揉了一下秦蔻的发顶,只笑道:“就是加了松仁的小花卷罢了,还不如抹点葱油吃起来有滋味呢,而且还加了糖,是甜花卷。”
秦蔻皱眉:“甜……甜花卷么?”
可以想象是一种甜的蒸制面点,不过秦蔻自小到大吃外婆做的大花卷,松松软软,抹了葱油,一片一片撕着吃,已经习惯了那种味道了,让她去想象甜花卷……想象不来。
她很快对这东西失去了兴趣,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楚留香闲聊着,楚留香又笑道:“不过冷香园的糕点师傅倒是有两把刷子,那枣花糕味儿就很好。”
秦蔻不怀好意地说:“那你有没有带给我嘛?”
楚留香叹了口气,说:“带是带了,不过……”
秦蔻:“不过?”
楚留香勾唇一笑,伸手拍了拍自己的好友一点红的肩膀,对方一直在神游天外,被楚留香拍了肩膀,眼神往他这里扫了一眼。
楚留香朝他眨眨眼,道:“不过是给红兄带的礼物,阿蔻可不许抢,你可没那么喜欢吃这些中式小点。”
秦蔻:“嘎?!”
一点红:“…………”
一点红忍不住勾唇一笑。
秦蔻不可置信地道:“那你没有给我带礼物回来么?”
楚留香:“你猜?”
秦蔻抱胸冷笑,不理他了。
楚留香哈哈大笑,手忽然那么一晃,手指间便夹了朵珠花,花蕊处的珍珠足有指肚那么大,花瓣是捶打成薄片的银子剪的,有凹凸的花样,也不知道是什么工艺,这花瓣还会随着动作微微的颤动。
乌鸦精转世的秦蔻果然露出了很是合心意的笑容,颊边带着两个酒窝,又亲亲热热地叫起了“阿楚哥”。
楚留香顺手就把这朵珠花插|在她团起的丸子头上了。
楚留香这样的人,在现代呆着,还会不停地给自己的古代亲朋买伴手礼,反过来自然也一样咯,秦蔻的礼物又怎能不买?
“古风首饰”也是在现代网络上风头很大的东西,买首饰,是他很早就想好的,不过给女孩子买首饰这种事情嘛……其实讲究很多,要考虑到的小细节也不少。
就比如说:现代的姑娘们发式普遍简单,不爱梳发髻的,一来是没有那么长的头发、二来也是没时间,姑娘们都有自己的事情做呢,谁耐烦天天搞那个。
所以,大的凤钗、步摇等首饰就大可不必了,那些东西不束发髻也没地儿放。况且步摇上的流苏一步三晃,所有这些能大幅度晃起来的东西,戴在人头顶上,都是为了让人贞静少动的。
好看归好看,真要送给秦蔻,估计也只能在她的首饰盒里落灰了。
楚留香还是希望自己的送的东西她能常常拿出来带一带、玩一玩的。
珠花、闹蛾、掩鬓一类的小物就很好,像是这朵珠花,走起来银花瓣会轻轻颤动,十分灵动可爱、又小巧,扎个丸子头也能带。
这便是选择礼物的一些心思了,有些男人在给女孩子挑礼物时,要么只是敷衍了事,没钱也舍不得花心思;要么便是极尽可能的像是孔雀开屏一样的炫耀,实则送的东西一点儿也不和人的心意,楚留香每次带着他的三个义妹逛首饰铺子时,都免不得要碰到这两种人,他也免不得要叹息一句:怪不得没姑娘喜欢……
他又瞧了一眼秦蔻。
秦蔻脚步轻快,额前的碎发被夜风吹起,丸子头是随便扎的,有点毛毛躁躁的,那颗指肚大小的珍珠在她的发间流出温润的光泽,银质的花瓣随着她的动作一动一动的,楚留香忍不住会心一笑,忽然道:“阿蔻,看我。”
秦蔻抬眸。
然后咔嚓一声,手机就把她现在这个样子给拍下来了。
秦蔻饶有兴趣地凑过去看,评价道:“珍珠的首饰……唔,衣服和头发还是太随意了点,撑不起来。”
楚留香却说:“我倒是觉得这样很好。”
他想了想,又说:“上回见你在你店里,没带皮筋扎头发,是用一支笔缠起来扎的,我看以后也不用笔了,就用这只珠花。”
秦蔻:“…………”
那是不是太奢侈了点?
她算是明白了……像楚留香这样的,在他们那个世界里,绝对是一掷千金的顶级富豪,放在他们这边,大概可以等同于那种胡润富豪榜上的人物……
有被壕到!
……不过他身上没带多少钱,去小李飞刀的世界是怎么买到这种成色的珍珠的?不会是走的老本行吧?
秦蔻:心情复杂.jpg
但其实她想多了,楚留香是用一瓶古龙水和一个富商换的,富商相当迷醉于古龙水的香气,觉得自己赚翻了,楚留香也觉得自己赚到了,是一场双方都觉得自己很赚的愉快交易。
溜达到街角,马路对面是亮着灯光的面包店,柜台里的东西已经卖的差不多了,只剩下几包饼干摆在橱窗里。
众人慢慢地走着,秦蔻还是忍不住,在水果店里买了两串葡萄、十来个李子,一盒蓝莓,然后又慢慢地溜达回了家。
回家之后,盖着一层被子、正躺在楚留香房里睡觉的阿飞烧已经降下来一些了,三十八度,人还没醒,昏昏沉沉地睡着,楚留香今晚肯定是要和他一块儿睡的。
秦蔻呢……林诗音回来了,她的屋子当然就是两个女孩子的屋子了。
一点红:“……”
一点红:“…………”
一点红:“………………”
他木着一张脸把自己的被子枕头搬到了客厅,准备睡沙发……
秦蔻:“…………”
秦蔻差点笑跌倒。
一点红:=。=
秦蔻:“好可怜的红哥~”
一点红都懒得理她,有点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曲着一只手臂,枕着自己的手掌,眼皮子都没抬一下,淡淡地说:“你回去歇息吧。”
秦蔻不做声了。
过了一小会儿,一点红闭着眼,感觉他的女朋友窸窸窣窣地凑过来,弯下腰,她云朵儿般的头发透出山茶花的香气——最近她换了新的护发素。
她轻轻地吻了他一下,然后脚步轻快地走掉了。
一点红躺着没动,依然闭着眼、也没看她,脸上也没什么表情,依然一副面无表情的铁石心肠样。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伸手,轻轻地碰了碰自己的嘴唇,笑意慢慢浮现出来。
***
秦蔻上了楼,回了屋,冲了个凉,又细细地揉搓了头发。
还是有点热的,这样的天气,出门一趟,就会觉得自己的头皮也出了汗,秦蔻最受不了这个,因此即便很多人都说洗多了头发会导致脱发严重,但她夏天还是坚持每天都洗头。
新换的护发素是山茶花味的,乳白色的护发素之中,有亮橘色的颗粒,她慢慢地搓着自己的头发,冲洗干净,又用吹风机吹至干燥,吹风机一开始吹,满屋子都是那种香气。
把自己浑身都弄得滑溜溜、香喷喷的,换上舒服的旧绵质家居服,秦蔻的心情非常好,哼着小曲儿开浴室门,坐在房间里再给自己涂上一层一层的护肤品。
涂完之后,余光一扫露台,却发现露台上站着人。
黑色的衣裳、苍白的皮肤。
是傅红雪。
他站在露台上,背对着室内,正在远眺这个城市,不知道在想什么。
背后的推拉门被拉开,有人出来,然后门立刻又被合上——这是为了防止蚊子进去。
脚步声很熟悉。
傅红雪看着不远处那一片漆黑的直江公园,声音有点沙哑地开口:“你还不去睡?”
秦蔻轻快的笑声就在他背后想起,她说:“你小孩子家家的都不睡,管我这个大人。”
晚风送来了她身上的味道,山茶花、金盏花、野葡萄的一点点酸、还有一点点像是药一样的味道——不是苦,是令人很放松的清香。
傅红雪张了张嘴,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半晌,他才道:“我不是孩子。”
秦蔻:“嗯?”
傅红雪纠正道:“在古代,十六岁就成丁了,即便在此地,十八岁也已成年了。”
秦蔻忍不住笑了。
她说:“你知道小孩子的一个特征是什么么?”
傅红雪侧过头来看她,她手里拎了两罐精酿冰啤酒,递了其中一罐给他,傅红雪接过来,一双黑漆漆的眼睛有点困惑地看着她,对她的问题表示不明所以。
秦蔻意有所指:“总是想要证明自己不是小孩子,这就是一个小孩子的特征。”
傅红雪:“…………”
他张了张口,一时哑然,过了好一会儿,才听不出语气地道:“以前……养母从来没把我当孩子看,她痛恨我成长的太慢,十九年过去,才能为……白天羽去复仇。”
这是他第一次主动谈起自己的这一段往事。
他也不是没有提起过过去,但每一次提及,都是如此小心翼翼地避开与花白凤、白天羽和复仇有关的事情,但何其可悲的是,他的人生刨除这件事之外可以讲的地方十分贫瘠,故而他总是闭口不言,只是安静地听其他人说话。
秦蔻侧过头、又微微抬起头看他。
这个少年比她要高,却总是垂着头。
她说:“你这次去那边,遇到事情了。”
肯定句。
傅红雪道:“我见到了白天羽。”
秦蔻诧异。
白天羽……她知道白天羽是活跃在小李飞刀的那个时代的,但是就仅仅七天、仅仅在那么一座城里,这也能遇见?世界是不是实在太小了一点。
秦蔻道:“……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问完这句话,秦蔻就后悔了,总觉得自己在说一些梦游一样的蠢话。
傅红雪却好似真的在思考这个问题,他垂着眸,安安静静地站着,睫毛轻轻地颤动,过了好一会儿,才认真地道:“他是一个注定会被人杀死的人。”
秦蔻一愣。
傅红雪抬起眸来,继续眺望着远方。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心情无比的平静,那些长久的心结、复仇的苦闷、关于自己前半生的苦难,都似乎在这一刻被彻底放下了。
第 157 章 45【一更】
***
初秋的晚风吹上露台,露台两侧,放着花满楼精心打理的冬青、红苞喜林芋、绿萝、君子兰,此刻随着晚风,树叶被吹动的飒飒作响。
傅红雪说完那句话之后,整个人就又陷入了沉默之中,秦蔻手里拿着冰的易拉罐,去贴他安静垂着的胳膊。
这屋子里随便一个人,武功都比秦蔻要高,秦蔻伸手一动,傅红雪就知道她想干什么,却乖乖站在原地,等着她将那层冷的水雾贴在他的胳膊上,骤然的冰凉刺激令他忍不住颤抖了一下。
秦蔻愉悦地笑了起来,傅红雪安静地看着他,似乎并不明白这游戏的有趣之处在哪里。
秦蔻收回啤酒罐,伸出一根手指打开拉环,罐中被封存的气泡发出一声小小的破碎声,啤酒花的苦味和麦芽发酵的清香随之涌出,她大大地喝了一口,发出一声愉快地长叹。
她坐在了躺椅上,惬意地伸长腿,又拍了拍自己身边的那张躺椅,说:“坐。”
傅红雪依言坐下来,侧头安静地看她。
她说:“看来你想开了。”
傅红雪沉默了一瞬,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道:“我知道马空群和丁白云会联手杀他,我也知道那些杀手的名字,但我什么也没说,我没有告诉他。”
秦蔻没有说话,侧过身子,静静地瞧着傅红雪。
这面容苍白的英俊少年,也学着她的样子,半躺在了藤制的编制躺椅上,他之前很少这么干,因为他下意识的在排斥这些一看上去就是为了享受、为了舒服而存在的东西。
在闲暇时,他其实下意识地选择是去练刀,平时的日常生活之中,能站着他不会选择坐着、更不会选择躺着,他总是无时无刻地觉得自己亏欠了秦蔻什么,总想着在家里多干一些事情,她会更多的需要自己一点。
但归根结底,这些习惯是因为他觉得自己享乐是一件非常罪恶的事情,追本溯源来看,这是因为花白凤永远不能忍受他去休息、去快乐。
现在,他开始笨拙地学习着如何放松下来了。
他躺在躺椅之上,这藤编的躺椅其实承托力很好,很让人放松,傅红雪瞧着星空——其实也看不见几颗星星,地上的灯火太明亮了,于是天上的星星就黯淡非常。
他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沙哑地道:“即便我告诉他了,他躲过了这一次,也一定会有下一次。”
秦蔻很客观的评价道:“所谓性格决定命运,或许说的就是这样的情况吧。”
傅红雪沉默了一会儿,才忽然道:“我做的是对的么?”
秦蔻一怔:“什么?”
傅红雪侧过头来,与她对视,又问了一次:“我做的是对的么……我、我手里拿着他留下的刀、我被他的妻子抚养长大,却不告诉他他会被什么人杀死……”
他忽然说不下去了,一向稳如磐石般的手也似乎开始发抖,他似乎有些激动,指节发红,睫毛颤动。
他在不安。
……他很不安,但这几日来,他都一直压抑着这种不安,他下意识地要去寻找那个能令他感觉安心的人,才肯将这些在许多人眼里,极其惊世骇俗、大逆不道的想法说出来。
秦蔻叹了口气。
她伸出手,轻轻地拍了拍他的手背,说:“你做的当然是对的。”
她温柔地说:“假如你告诉他他会死于什么人之手,他会改变么?”
傅红雪喃喃道:“他不会的。”
秦蔻道:“所以……即使他相信了你的话,他的作风也不会改变,或许……他会杀了那些人呢?”
傅红雪一怔,下意识地抬眸望着她,嘴唇翕动着:“……什么?”
秦蔻说:“一个人做了对不起另外一个人的事情,又害怕另外一人报复,因而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人杀死,也不是什么怪事。”
傅红怔住了。
他是个很单纯的人,似乎从来都没有想过这样的事情,过了半晌,他摇了摇头,说:“白天羽不会杀桃花娘子。”
他是个只做“应该做”的事情的人。
他瞧不起女人,认为女人就应该被他玩弄,因为才会那样对待桃花娘子后没有一丝歉疚,但也正因为他瞧不起女人,他不会把女人放在心上,所以即便他知道这个女人未来会由爱生恨、想要杀他,他也绝不会杀死这女人。
这在他的人格之中是自洽的。
秦蔻却说:“那那些男人呢?”
傅红雪:“什么男人?”
秦蔻说:“他看得起男人,他强行和这些男人成为了‘兄弟’,他自认为自己是真的肝胆相照,假如他知道,这些兄弟想要背叛他,他会怎么做?”
傅红雪叹了口气,道:“他会杀了他们。”
秦蔻说:“所以,你做的还是没有错的,这些事情就是一团乱账,以你的能力是理不清楚的,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你已经做的很好了。
这是一句……他一直都在追求的话,却在放下了一切前半生的执念之后才得到。
他沉默了良久,安静地瞧着秦蔻,半晌,才忽然道:“……谢谢。”
秦蔻满不在乎地摆摆手,说:“谢我作什么呢?一切都是你自己走出来的……对了,古代酒楼里的东西好吃么?八宝鸭,很好吃么?”
她似乎对这个很感兴趣,还问:“说起来,银丝碳究竟长什么样子,烧起来真的没有烟么?”
银丝碳?
傅红雪回想了一下在冷香园用到的碳盆,道:“确实没有烟……八宝鸭,就是鸭子的味道。”
说起那道名菜,他的反应相当平淡。
秦蔻笑了,说:“我看谁想在口腹之欲上满足你、讨好你,肯定是件很难得事情。”
傅红雪垂眸,又淡淡地说:“我不需要被讨好。”
秦蔻笑眯眯说:“但我还是希望你开心一点呀。”
傅红雪苍白的手指忍不住抽搐了一下。
所有他想得到的,爱也好、关心也好,秦蔻都是这样子很直白的丢给他的。
半晌,他才说:“……我现在已经很开心了。”
秦蔻喝了一口酒,有一搭没一搭地哼着曲儿,又问了许多关于古代和江湖的问题,搞得傅红雪都忍不住要嘟囔一句:“不明白你们现代人。”
秦蔻:“啊?”
傅红雪说:“住在这样的地方,还向往什么围炉煮茶、江湖夜雨……”
秦蔻:“你不懂,人就是贱,安全的时候就想找点危险。”
傅红雪:“…………”
傅红雪的嘴角忍不住上扬了一点点。
他说:“不会危险的。”
秦蔻:“嗯?”
傅红雪认真地说:“我会保护你,不会让你遇到危险的。”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像是揉一只德牧的头一样,揉了揉傅红雪的头发,心里也产生了和楚留香一样的想法:头发好硬,一点儿都不柔软。
她道:“以后再说吧,现在不考虑。”
说着,她扬起了手中的啤酒罐儿,傅红雪冷漠的面容也柔和了几分,他也拿起了啤酒罐儿,两个人轻轻地碰了一下,举杯共饮,又聊了好多,傅红雪忽然惊觉,原来喝酒也并不是一件非常难受的事情,一个人可以不用时刻都警醒着,这样的感觉也很好……
喝完酒,两个人各自回屋,睡觉去了。
***
这一夜,大家似乎都睡得很安稳。
一点红躺在沙发上,盖着薄薄的被子,慢慢地浏览着一些“武术博主”的视频,皱着眉头,忍不住想要问一句“就这?”,十二点过后,他看了一眼时间,完全没有留恋的关掉视频,闭眼就睡,睡眠质量好得不行。
陆小凤在和花满楼说起回去之后的安排——他是要带手机和掌机回去的,主要是为了打游戏,电量的问题呢,那当然是交给太阳能发电板咯。
花满楼无奈道:“掌机摸多了小心你的灵犀一指都使不出来。”
陆小凤说:“你还真别说!前一阵子我沉迷塞X达,手柄一摸就是一天,那个样子握久了,真觉得手指做什么都不灵活。”
花满楼若有所思:“怪不得你回消息的速度都慢了些……”
秦蔻喝了点小酒,有点微醺,十分快乐地往床上一躺,林诗音大概是因为这几日在古代呆着,实在累了,因而早就睡沉了。
傅红雪回到自己住的那间影音室,他的刀就立在角落里,他盯着刀看了很久很久,忽然轻轻一笑,翻身睡觉。
大橘十分激愤,因为它像往常一样,往楚留香的卧室挤的时候被无情地丢了出来,结果一出来才发现,他的大后方也被偷家了,可恶的人类一点红鸠占鹊巢,安然地躺在客厅沙发上,全然对它瞪圆了的眼睛没有反应,气得炸毛的大橘冲上去拱一点红,然后……
然后被他拎着后脖颈扔进排练室了。
大橘:“…………”
大橘愤怒地挠门,挠了五分钟之后,它累了,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跳进刚刚一点红顺手扔进来的纸箱子里,安然地睡着了。
在所有人里,唯一一个睡得不安稳的人,是阿飞。
阿飞发着烧。
他在一片黑暗里迷迷糊糊地发着高热,却咬紧牙关、一声不吭,有人撬开他的嘴,给他喂了什么东西下去,他不知道,这或许只是在做梦、亦或许是真的……他或许还活着、亦或者已经死了。
阿飞的人生,没有对比。
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见过别的人,也没有见过别的孩子和别人的母亲,他只见过豺狼和虎豹,见过严酷的大雪、见过山中夏日里那说变就变的天气和可怕的冰雹。
还有他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个很疲惫的女人,在生下他之前,她似乎承受了太多的痛苦与不幸,以至于她活着是这样的累……这样的累……在她死之前,她一直在向阿飞说对不起,她说她应该等到他长大后再死的,但她太疲惫了,疲惫到已不能再活了……
所以她死了,阿飞埋葬了她,他们的家里没有可以铲土的铲子和镐子,那个埋葬她的坑,是他生生用手挖出来的。
冬天很快到了,雪压塌了他住的房子。
所以他只能走出山林、走进红尘之中,他厌恶红尘,因为他认为他母亲受的苦就是来自于这里,人类很丑恶,野兽要吃人,只不过是因为它们要活下去,人去杀人的理由,却比野兽要丑恶得多。
他宁愿与野兽为伍,也不远走出那片他从小生活的山林。
黑暗之中,有一只手,温柔地抚上了他的额头,这只手让他想要啜泣,他忍不住地喊了娘,忍不住地落了泪。他感觉自己正躺在此生躺过的最舒服的一张床榻之上,温暖柔软的像是一个梦,于是在这个美梦之中,他忍不住提出了他此生提过的最不懂事的要求:“娘,别死好不好——”
他昏昏沉沉地什么都不知道了。
然后,他骤然惊醒,睁开双眼。
……眼前出现了七个脑袋,两个女人、五个男人,其中一个女人开口道:“你醒啦?”
阿飞:“…………”
即便是非常富有生存经验的阿飞,也很难想清楚这场景究竟是怎么来的,他只记得有个人莫名要抢走他猎下的白狐狸皮,他不肯,然后那人叫了帮手来,再然后就是他被倒吊起来折磨,差点冻死……
……想不明白。
那就不想了。
于是从秦蔻的角度去看,这年纪还不到十岁、脸颊却瘦到凹陷,全然没有一点婴儿肥的小少年面无表情、眼神冷冷,如狼一般地射了过来,整个人的脊背弓起,比起人来说,也更像是模仿野兽的姿态多一点。
秦蔻:“…………”
秦蔻很想吐槽:怎么了你们古龙武侠的狼团子是标配是吧,三只狼狗扔在一起都可以组建临时X支部了!
不过她还是和颜悦色地道:“你醒啦?饿不饿呀,大病一场要补充蛋白质的说,来喝点牛奶吃点溏心蛋?”
阿飞看都没看她一眼。
他只是冷冷地说:“我吃不起。”
秦蔻:“…………”
秦蔻直起腰,双手抱胸,面无表情地对傅红雪说:“你去。”
傅红雪:“…………”
傅红雪疑惑地看着她。
秦蔻:“当初我是怎么教育你的,你就怎么教育他。”
傅红雪:“…………”
傅红雪:“………………”
傅红雪扭头,冷酷地瞧着阿飞,嘴里吐出异常冰冷的话:“你穿了她的衣裳、吃了她的药、睡了她的屋子,就算欠她人民币一万块吧,你准备怎么还?微信还是支付宝。”
楚留香:“…………”
陆小凤:“…………”
一点红:=。=
花满楼:OWO
林诗音:“…………”
阿飞……阿飞的大脑宕机了。
秦蔻:(* ̄︶ ̄)
果然,对付认死理的狼崽这个办法最好用了!
第 158 章 46【二更】
***
无论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阿飞都和傅红雪在刚来的时候十分相似,无论是那如出一辙的冷漠眼神,还有这种“绝不拿不认识的人一针一线”这种你是你、我是我,咱们两个没关系的生硬态度……
但这两个人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的。
傅红雪更像亘古不化的积雪、雕塑,只在偶尔展露出一点点他自己的性格。
阿飞却很野。
他们二人虽然都是隐居山林之中的人,但阿飞的武功甚至都不是他娘教的,而是在山林里,观察豺狼虎豹的捕猎技巧而练出来的,因此他连那种下意识弓起背的习惯,都瞧起来更像是小小的野兽。
在座各位都不是吃素的,当然能看出,这孩子的习武天分其实非常之高。
他非常轻松地就能调动自己身体的每一个部分,他很瘦,少年人抽条的身体之上之覆盖着一层薄薄的肌肉,这一层肌肉或许还不够支撑他的爆发力,但只要他再长大几岁,再多摄入一些营养,他的身手将变得非常可怕。
英雄出少年啊。
秦蔻:“哼!”
秦蔻:辣手摧花.jpg
管你什么少年英雄,只要来了就给我乖乖负债吧!
她看人还蛮准的,面对这种冷冰冰、硬邦邦,认死道理,完全不愿意欠别人东西的人……还真就这招最好用!
傅红雪一口气说完了这么一串像贯口一样的话,余光便瞧见了坐在床上,此刻整个人都感觉凝滞住了的小少年。
再看秦蔻。
秦蔻双手抱胸,趾高气昂,和当初他刚来的那一天,对待他的态度时简直一模一样……说起来,那时候他以为她是个坏女人来着,又神秘、又危险,用一些他想知道的事情来吊着他,强硬地要求他去看那本《边城浪子》。
傅红雪的神色柔和了一点。
再看向阿飞时,傅红雪就显得格外冷漠和严酷,唇角有点冷冰冰的向下瞥着,心里的想法开始无脑地护短,只心道:她对你如此耐心,你还不领情?
阿飞:“…………”
阿飞刚刚自一场高烧之中醒来,身上还未恢复,实在虚弱得很,然而即便是这样,他的大脑也已完全恢复清明。
他正在一间……屋子里。
这是一间和他所住的茅草屋完全不一样的屋子,室内好明亮,明亮到他在醒来之前,依然认为这是大雪天的室外,他抬头瞧了一眼,看到的是平整的……屋顶,他忍不住想,这样的屋顶大概是不会被大雪压塌的吧?
床榻柔软得甚至从未出现在他的梦里过,即便是做梦,他都不知道这世上有这么柔软温暖的床榻。
至于被很多古代侠客都赞叹过的大块平整透明的玻璃窗,阿飞并没有多注意,因为他根本没这概念,压根儿就不知道这世上该不该有琉璃窗、窗外该不该有这么高的楼。
他只是想到:我是被人倒吊起来用了水刑……
他浑身一阵冷一阵热的,他其实有种感觉,感觉自己的确要死在那个废园之中了……
再然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在浮浮沉沉的昏迷之中,他只接受到了一点点的只言片语,那个在沈氏祠堂之中认识的阿财背着他去求人,他被什么人带走了,他们在谈论着什么、有人的手抚上了他的额头,给他喂下了什么……
现在,他已经完全想明白事情的经过了。
他被人救了。
阿飞面上的肌肉忽然抽动了起来,手也紧紧地攥了起来,好像被人救了、欠下了旁人人情是一件天大的事情,也是一件极不能让他去忍受的事情。
而且……
人民币是什么,微信是什么,支付宝又是什么?
阿飞:茫然.jpg
秦蔻:“哼!”
真的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她悄悄地戳了她的红哥一下。
一点红撩了一下眼皮,看了她一眼。
其实他对这个小少年一点兴趣都没有……
若说傅红雪还只是不懂如何与人交流,是个看上去很冷漠的人的话,那么一点红其实就是个在感情上非常吝啬的人,他对人的冷漠,是因为他真的不关心……
他只关心自己心里在意的人,譬如说楚留香、譬如说秦蔻。
他刚刚推门进来只是为了找一件他自己的家居服,结果一推门……这是今天搞团建么?
然后这小子就醒了,他就在一边看着秦蔻表演……
秦蔻戳了他一下。
他撩起眼皮看了她一眼。
秦蔻神神秘秘地小声说:“你看他是不是很像你?死犟!”
一点红:“…………”
一点红发出一声情绪不明的冷哼声。
阿飞听到了这话,却并不想对这话发表任何看法,他只是闭上了眼睛。
阿飞嘎声道:“现在我欠了你一条命!”
秦蔻轻轻快快地、得意地笑了起来,又非常反派地说:“所以,小孩,你打算怎么还我?”
阿飞果然也咬着牙,说出了那句话:“你要我做什么,我都会去做!”
楚留香颇有些无奈地笑了起来。
他道:“既然如此,那就先去吃点东西吧,无论你要做什么苦力活儿,总该得先有力气才是。”
秦蔻闭着眼都可以对付这种又老实、又天真的小狼崽,走完了一整套她自己很熟悉的流程,她的脸上就浮现出了那种很平淡的神色,摆了摆手,说:“好啦好啦快吃饭,饿死!”
说完,就直接走出了房间。
阿飞:“…………”
阿飞的心里涌起了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他只是不接触人情世故,但他不是傻子,况且,一个与野兽共处久了的人,便很容易拥有一种野兽般的直觉,很多时候,他都是在依靠这种直觉行动的。
她没有恶意的。
还有身边那个高大的男人,他也没有恶意,他身上有一股淡淡香味,昨天夜里,他高烧不退时,曾闻到过这种香味,然后便有一只手摸了摸他的额头,所以……就是这个人……
……他就是在喊这个人“娘”的么?
阿飞:“…………”
八岁的阿飞第一次感到了一种叫做“尴尬”的情绪。
楚留香一只手抱着求抱抱的大橘,转头瞧了瞧阿飞,微微一笑,温声问:“阿飞,你能走得动么?”
阿飞抬头瞧了楚留香一眼,神色微妙。
楚留香:“?”
他莫名觉得这个眼神很一言难尽。
阿飞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慢慢地摇了摇头,并不说话,自己跳下了床。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抱着大橘走出了屋子。
早饭已经摆在了桌上。
昨天秦蔻看了个视频,突发奇想就很想吃蒜香黄油面包,于是下午和一点红一块儿去超市买菜的时候,就顺手扔了两条法棍、两块黄油,一把荷兰芹进购物车。
今天早上她自己早早地就起来,钻进厨房打算烤面包了。
做法其实非常简单,无非就是(让红哥)把蒜切碎、(让红哥)把荷兰芹切碎,自己去切黄油块,混合在一起之后抹在切片法棍上,然后放进烤箱等着就好了。
昨天晚上还泡了黄豆,今天早上准备打豆浆喝。
豆浆,应该属于磨豆腐的副产品之一。
人生三大苦,撑船打铁磨豆腐……陆小凤第一次瞧见料理机里的黄豆被打到粉碎时,还呆呆地怔了许久。
黄豆泡一夜,再淘点小米加起来——老S省的特产之一就是小米,新米是非常香的,加一点在豆浆里,那种新米的米油和香气被高速打进去,再被热气一激发,真是不知道比外头豆浆机里卖的那种豆浆要香到哪里去了!
秦蔻做别的不行,煮什么绿豆莲子粥、打豆浆,那可真是一绝,以前上大学的时候就曾干出过把可可粉倒进豆浆机里一起打的事迹,还真别说,味道真的非常好,像是在喝可可蒸汽奶。
秘方是:瑞士小姐榛子可可粉2包+泡了一夜的黄豆适量+小米一撮+大米一撮+水。
这秘方完全征服了她宿舍里的所有人,甚至东北室友离开之后好几年,和秦蔻聊起天来,都还在怀念这一道可可豆浆……
秦蔻:“这不是有手就能做的东西么!”
东北室友:“嗨呀!那不一样哇!还是蔻蔻做的好喝~”
秦蔻:╰( ̄▽ ̄)╭
就是这个样子。
不过今天家里没有可可粉了,就扔了点炒熟的黑芝麻进去,就是黑芝麻味道超级香的黑芝麻豆浆啦。
料理机底部的刀片飞速的转动起来,带起了巨大的噪音,厨房门一关,噪音就被关在了里面。
很快,这顿由秦蔻掌勺(?)、一点红打下手(?)的早饭就做好了,在烤箱里烤过的法棍其实根本就没有传闻中的那么硬,法棍是一种韧劲很好的、疏松多孔的面包,表皮经过烘烤之后,也恢复了那种略微有点脆的口感,黄油的味道是非常香的,烤箱一开,满屋子都是这味道。
一觉醒来欠下巨额债务的小阿飞神色冷酷、心事重重地走出来,闻到香气,鼻子却不由自主地动了动。
瞧起来就更像是一只警惕、年幼且饥饿的小狼崽了。
其实阿飞一向在吃东西上是不亏待自己的。
这倒不是说,他吃东西很讲究,住在荒野之中的孩子哪里有这个条件!
他只是很珍惜每一口食物。
打猎不是每天都能打到的,饭食不是每天能吃到的,阿飞最久的一次,三天三夜都没吃过一口,所以他的身体是极富忍耐力,即便在极度的饥饿之中,他也依然能蛰伏、去捕猎……
而相对的,当他有饭可以吃的时候,也绝对不会浪费一丁点,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上下一顿,他吃东西很细,不会浑沦地随便咽下去,他会充分的咀嚼,把每一滴营养都吸收进去,但他吃饭又很快……
这实在是一个很异于常人的地方。
现在,欠下了巨额债务的阿飞决定先别想那么多——
他坐在椅子上,面前放着面包和豆浆,秦蔻又塞给他一盘子煎蛋,这是特地给他补营养的。
阿飞认认真真地拿起了他的面包,咬下一口,细小的咔嚓声在口腔内响起,然后是具有韧性的、需要稍微用一点劲儿去咬的多孔面包体——
秦蔻一边喝豆浆,一边饶有兴趣地看着阿飞吃东西。
他吃东西很有意思,态度肃穆而认真,说实话,秦蔻见过的七八岁小孩,大都挑食,就说秦蔻自己吧,其实也没有像外婆那样的、对食物非常尊敬的态度,而这种态度出现在阿飞的身上时,就让人觉得他有一种和年龄相当不符的沧桑。
阿飞把自己面前的东西吃得干干净净,煎蛋掉的一点儿鸡蛋屑,他也用面包蘸着全部吃掉了,那盘子干净得让人觉得似乎根本没放过东西……
秦蔻一只手撑着头,笑眯眯道:“吃饱了?”
阿飞:“太饱了!”
他吃饱了饭,看起来愉快了一点,对自己突如其来的巨额负债也看得轻松了一点,这冷漠、坚强、充满韧性的小少年抬起头来,便倔强地问秦蔻:“你想要我怎么还?”
秦蔻:“…………”
秦蔻扭头就对傅红雪说:“你瞧,真是和你一模一样。”
傅红雪:“…………”
傅红雪心情复杂。
他是看过《边城浪子》的,《边城浪子》之中也是有飞剑客出现的,那个时候的飞剑客,已经人到中年,在阅历和武功上,比十九岁的傅红雪要强得多。
但现在这个……
他一想到这孩子是飞剑客,就总觉得很微妙。
秦蔻又转头对阿飞说:“病还没好呢,先回床上躺着去吧。”
阿飞的唇角就紧紧地抿住了。
他有点冷硬地说:“我从不欠别人的东西。”
傅红雪:“…………”
十九岁的傅红雪仰头望天,特别轻车熟路地把垃圾桶里的垃圾丢给了阿飞,言简意赅地说:“你,下楼丢垃圾去。”
秦蔻:“…………”
秦蔻差点笑到打跌,还被一点红扶了一把。
因为阿飞年纪太小,而且确实也是刚刚退烧,身体虚弱,故而傅红雪也换了鞋子,带着他一块儿下楼去了。
暂时的,阿飞就先住下来养病,至于他要不要回去……先等等再说吧,等林诗音下一次带着东西去找蓝蝎子的时候再说。
现在要商量的是另外一件事。
林诗音回来了,作为定位器的玻璃珠子自己也回来了。
而楚留香也该回去了。
他的确已经在这一头住了很久,而在那一头,还有很多事在等着他去做。
姬冰雁与胡铁花还在大漠之中,石观音依然盘踞着,且她已经盯上了楚留香,他们之间,的确是你死我活的关系。
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三人,不在大漠、在苏州。
拥翠山庄的少主人李玉函和他的夫人柳无眉,正是要用这三位义妹的性命,来要挟楚留香为柳无眉去闯一闯神水宫,去会一会水母阴姬。
这些事他都已经从书中知道了,秦蔻当然也知道。
作为故事,读者总是希望主角遇到的困境越惊险刺激越好,但是作为朋友,谁都希望朋友的人生最好越平静、越幸福越好。
几个人坐下来,认认真真地商量着回去要带的东西,秦蔻撑着下巴,说:“所以沙漠越野摩托是要来的,备用的油是要带的……啊,还得不能太省油……”
“水要带,万一又迷路了呢?要不要这个样子,咱们定个时间,每天我都开一次门,等你五分钟,万一你在大漠里迷路了还能回来,总不至于遇到什么事儿……”
“应急包要带哦!”
楚留香坐在沙发上,含笑瞧着秦蔻,温声道:“蔻蔻。”
秦蔻继续苦思冥想:“啊……防毒面具也要准备的吧,啧,那石观音真不是个东西,还搞罂|粟花毒……”
“蔻蔻。”
秦蔻:“啊?”
楚留香伸手摸了摸秦蔻的脑袋,温声道:“没事的,我不会有事的。”
秦蔻:“…………”
秦蔻冷酷地说:“可是人家确实武功比你高啊,而且你还是客场作战。”
那倒是。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
其实有的时候……他会觉得很对不起自己的朋友。
尤其是像自己的三位义妹、还有秦蔻这样的朋友……他太喜欢去冒险了,他的确很喜欢那些与危险为伍的事情,有时候,他想起自己的朋友会为自己担心,就会觉得很愧疚。
又忍不住想:幸好我没有了父母,不必让父母也为我担惊受怕。
楚留香又摸了摸鼻子,轻轻松松地笑了起来,宽慰她到:“你瞧,书里的石观音都斗不过我呢。”
秦蔻若有所思,忽然从角落里,把大橘抱出来,放在了楚留香的怀里,说:“大橘借给你用两天吧,所以你要记得很快回来,把大橘还给我。”
第 159 章 47【一更】
***
动用大橘就完全属于是冷兵器打不过开始上核武器的耍赖行为了……
不过,江湖上哪里来的那么多“光明正大”呢?和这种人需要去讲什么“光明正大”么?
就好像那原随云,他既然可以仗着自己武功高、家世好,就搞出个蝙蝠岛来残害良家女子,那么别人也当然可以仗着机械降神直接一口把他吃了。
而这石观音作的恶自然也是罄竹难书,但凡是一个比她漂亮的女子,就要在她的逼迫之下自己毁容,否则就会被她杀死;她倒是有很多的女弟子,但这些女弟子若是做了让她不开心的事情,那当然也只有死。
更莫要说她喜欢折磨男人、还喜欢让自己身边的人去吸食罂|粟花毒,那柳无眉与李玉函所搞出来的事情,其实直接的源头,就是因为石观音的毒花田。
这样一个恶人,就应该带着外挂制裁她!
楚留香噗嗤一声就笑了。
他当然不是迂腐之人,他这人灵活得很,根本不会讲死道理。
秦蔻又表示,大橘也的确没见过大漠的风光,让它去玩一玩,瞧一瞧,也挺好的。
大橘歪着它的大脸盘子,两只圆滚滚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三角嘴张开一点,露出两颗小虎牙来,表现的相当无辜、可爱。
秦蔻揉了揉它的脑袋,神神秘秘地对它笑道:“所以,你要不要和你最喜欢的阿楚哥出去玩呀?”
大橘:~o( =∩ω∩= )m
大橘:“喵呜~~~!”
陆小凤:“喵!”
秦蔻:“…………”
秦蔻扭头:“你喵个什么劲儿啊!”
陆小凤摸了摸他的小胡子,淡定地说:“我喵的意思是我也要和大橘一样,去大漠里玩一圈儿。”
陆小凤:<( ̄︶ ̄)>
楚留香失笑:“陆老兄你……”
陆小凤笑道:“蝴蝶穿花七十二式,我也很想领教领教。”
这“蝴蝶穿花七十二式”当然就是胡铁花的成名绝技了。
陆小凤的时代,与楚留香的时代,足足差了百年之久,两个人能在这千年之后共处,已是一件旷绝古今的奇事了。陆小凤来此地之后,好几天内,都只觉得自己像是做梦一样。
然后的感觉就是:好诶!这个好玩,这个也好玩!
陆小凤:\\(^o^)/~
那假如有机会回到传说中的百年前,亲眼见一见那些百年前的其他英雄好汉和奸诈小人呢?
陆小凤:这热闹我胡汉三是凑定了.jpg
反正大橘是要回来的嘛,这时空门要接送大橘,也得一来一回,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咯。
花满楼无奈叹气。
陆小凤:“花满楼,你要不要一起去瞧瞧。”
花满楼摊手,无情拒绝:“谢了你老兄,敬谢不敏。”
他是要等着在这头办证件的人,就不能随便地乱去时空旅行,况且……况且他也真的对沙漠里那种白天热的吓死人、晚上冷的冻死人的天气不感兴趣。
陆小凤:“切,你现在和蔻蔻一样难拐带。”
然后又转头对秦蔻说:“不过这回蔻蔻可就算啦,太阳那么大,可舍不得让蔻蔻曝晒。”
秦蔻无情地说:“我本来也没打算去,你说什么废话。”
陆小凤摊手:“蔻蔻果然对我越来越粗鲁了。”
秦蔻:“哼!”
***
最后的决定是:三天后的早上走。
其实该买的东西,也都买的差不多了,这几天就是再查漏补缺一下,另外这一次主要是回去解决石观音的事情,去大漠上,那些大包小包的伴手礼当然是不适宜带着了,故而就先放在秦蔻家里,等着这一次的事件解决完毕,再回来带东西。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回什么时间点去。
秦蔻的时空通道是可以选择不同的时间点回去的,就好比说把时空通道开在李寻欢还年轻的时候,其实相较于楚留香所处的时间线,便是他所在的时间的二十多年前了。
一个人都可以回到二十年前,自然也可以回到两个月前。
两个月前,就是楚留香与一点红在大漠失踪,经过时空乱流,来到秦蔻家中的那个时候。
那个时候,姬冰雁和胡铁花还都在大漠之中。
倘若回到再之前的时间呢?倘若回到他们几个人还没进入大漠的时间点呢?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曾外祖母的笔记上也没有记载这样的事情。
或许会因为在同一个时间点发生了不同的事情,分叉的可能性随之延伸出了完全不一样的故事。
亦或许,在那一道时空乱流击中楚留香与一点红,令这个江湖故事的主角失踪的那一刻起。分叉的可能性就已随之出现,在这一个宇宙里,楚留香在现代,享受空调、啤酒与烧烤串,阅读着石观音、水母阴姬与原随云的故事;而在另一个宇宙里,这全天下最风流倜傥的浪子并没有和秦蔻邂逅,也不知晓他是个故事中的人物,他依然勇敢、聪明而敏锐,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沿着故事的主线,救下一个又一个的可怜人,创造着一个又一个的传奇。
可能性早已在蔓延,早已像树枝一样不停地分叉,或许有无数个楚留香,在无数个平行的世界之中做出不同的选择,而这一个楚香帅,也会在此刻做出他认为的、最稳妥的选择。
秦蔻也觉得这样很好,她是搞不明白这样的时间线游戏的,也不是很想去搞,玩游戏的都是她的朋友们,她只希望这个过程越稳妥越好。
开启时空之门的时间被定在了离开的三天后晚八点整——毕竟进的是大沙漠,和在城里肯定不同,万一迷路了呢?万一少吃短喝了呢?
假如事情已经解决了,那最好,回来休整休整,顺便可以带他的朋友胡铁花、姬冰雁过来小住几天,送回大橘和陆小凤。
假如事情还没解决,那也可以先回来吃个晚饭,在过去继续拯救世界嘛。
事情就这么敲定了。
楚留香与陆小凤查漏补缺着各种各样的东西——水、食物、帐篷、手表、无人机、防毒面具、衣服、等等等等。
临行前夜,大家一起吃了饭。
***
是夜,露台。
一点红正站在露台上。
此刻已是凌晨一点,整栋屋子里的灯光基本都灭了,露台上的小灯也没开,他一个人站在露台前,静静地瞧着对面的高楼。
现代说是夜夜笙歌,但其实到这个时间点,整座城市也已经寂静了下来。
声波是往上走的,因此住得愈高,那些零零碎碎的、已有些疲软的蝉鸣声其实更加明显,一声赛过一声,对面高楼上的灯已全灭了,黑漆漆的一片,楼下的路灯孤零零的亮着,照亮地面,偶尔有人路过时,影子被拉得很长。
起风了。
他披散下来的长发被风吹起,露出了白到发青的脖颈,他惨白而修长的五指稳稳地握着啤酒罐,忽然仰头,一口喝下,喉结就滚动了一下。
有人笑道:“红兄什么时候爱一个人喝闷酒了?”
一点红淡淡道:“在认得你之前,我一直都是一个人喝酒。”
冷夜、孤灯、浊酒、独饮。
那人便道:“既然如此,今夜红兄可愿意与我共饮?”
这人自然就是楚留香。
楚留香穿着舒服的家居服,头发在脑后绾成一个低马尾,懒懒散散、随随便便地站着,他的手里也提着酒,是玻璃瓶装的,酒液金黄、隔着弥漫冷雾的玻璃,能看到气泡在一个个上浮、破碎,变成细腻的泡沫。
他甚至还带了两个玻璃酒杯。
一点红的眼角流露出淡淡地笑意。
他什么也没说,举起了手中的啤酒罐,与楚留香碰杯、共饮。
这是一对老友。
其实他们认识的时间,实在也说不上很长,自一点红接下天星帮的活计,到如今的这一天夜里,满打满算,不过三个来月。
然而他们已是最肝胆相照的一对友人。
——友情并不是以时间来衡量深浅的,他们二人一见如故,一点红钦佩楚留香松弛的为人与绝佳的武功,楚留香欣赏一点红冷酷倔强的个性与深藏其下的温柔与义气。
如今,却已到了要分离的时候。
江湖儿女,离别本就是常态。
对于楚留香来说,他已经很习惯于与朋友们相聚、然后分离,大家相聚时把酒言欢,分离时便一拱手,只到一句“后会有期”。
但对于一点红来说,这却是从未有过的经历——很简单,他之前又没有朋友,他是孤身一人的,来来去去,也只是一个人在浪迹天涯、落魄江湖。
二人都没有说话,只是无言地小酌着,让清脆的碰杯声代替言语。
半晌,一点红忽然沉声道:“我……”
楚留香忙截口道:“你什么你?莫要心事重重,喝酒、快喝酒。”
一点红不理会他,沉默了片刻,只道:“我本应和你一同回去。”
——他进入大沙漠,本来就是受了那吴菊轩……也就是无花的骗,认为自己是来帮楚留香做一件事的,谁知进了大沙漠后,竟真的阴差阳错遇到了楚留香本尊,这才免于铸成大错。
自然的,他会认为,这事儿他既然管了,他就要管到底,他既然已和楚留香说好,要一同去宰了石观音,那他就应该信守承诺,带着他的剑一同回去。
但是,他不能这么做,因为他有秦蔻。
秦蔻会担心的。
楚留香要回大沙漠去,她已经很担心了,这几日总是时不时就说——东西带全了没有?万一忘记带什么可怎么办呀?
楚留香这一边,其实按照一点红的看法来说,根本就无甚好担心的。楚留香和陆小凤是什么身手?在大沙漠之中,除了打不过石观音外,碰见其他的任何人,都是可以横着走的,而石观音其实也无甚好怕的,即便没有大橘在,她的弱点,也已被楚留香完全的掌握了。
——像楚留香这样的高手,他一旦掌握到了什么人的弱点,想不赢都难,更何况秦蔻还直接把大橘借给他了……
楚留香会遇到什么危险呢?想来想去,除了天降陨石直接把他砸死之外,应该、可能、或许……的确不会有什么危险了吧。
江湖人的思维自然都是这样的,江湖人一向都在与死亡打交道,神经都坚韧的很,不会总胡思乱想。
但……秦蔻不一样,秦蔻不是江湖人。
其实她并不是脆弱的人,秦蔻天然、乐观,对感情的态度也很坦然,她喜欢一点红,也会因为不知道一点红要不要留下来而大哭,但即便在哭的时候,她也是说“你就算真的要走我也不会说什么嘛!”
一点红很清楚,假如他们要分开,假如他们所有人,都选择回到自己的世界去并且再也不回来,她也只会伤心一阵子之后继续生活,开开心心地生活,和她的新朋友们提起这段恋情、提起这些神秘的友谊。
可是……让她担惊受怕是另一回事。
她不是江湖人,她可以面对正常的离别,但她不能面对生离死别。
她不愿意接受生离死别,却因为交上了一群江湖朋友,被迫担惊受怕。
一点红舍不得她为了自己再多担一份儿心。
她的心即便不是玻璃做的,但既然已捧给了他,他就一直小心翼翼地护在手里,绝不想让她的心意收到一丝一毫的损耗、也绝不想让他们的情感伤害到她。
只是上一次的迟疑,就让她哭了那么大一场,那时候他只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早一点说,她或许……她或许在很久以前就想让他留下来了,他恨自己是块木头,竟没早一点发现她的心思,还在猜来猜去、想来想去。
他连这种程度的担心都不愿让秦蔻有,又怎么舍得她为了他的生命安全担惊受怕呢?
而楚留香其实并不是那样需要他的帮助——他的身手远比他要好,还有陆小凤在侧,甚至还有一个可以一口吞人的大橘在。他之所以想要回到大沙漠,与担心楚留香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为了完成他自己的承诺,完成他自己的“说到做到”。
一面是爱人的真心与眼泪,一面是自己的傲气,一点红这几日什么也没说,也基本上都没有犹豫,就选择了留在秦蔻身边与她厮守。
他在现代,偶尔也听过一些英雄史诗。
然后他就发现,其实世界各地的英雄史诗,里头都有一些很相似的桥段,例如某位英雄,为了完成某个大的壮举,抛弃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
英雄的壮举是大于妻子和孩子的,妻子和孩子在这样的故事里,只是作为必须要被抛弃的“代价”而存在的。
听那个故事的时候,他和秦蔻在另外一套房子里厮守着,她暖洋洋、软绵绵的身子像是一汪可以挤出岩浆的海绵,正在被他紧紧地揽在怀中,他们紧紧地相贴,呼吸着对方的呼吸。
他下意识地看了他的爱人一眼,她的面颊红润,她的神情依恋,她已经睡着了,他还犹在兴奋着。
那时候,一点红就想:他讨厌这个故事。
所以他立刻就做出了选择,也很确定楚留香会理解他。
楚留香果然很理解他。
他的唇角勾起了淡淡地微笑,忽然道:“你知道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在想什么么?”
一点红撩起眼皮:“嗯?”
楚留香叹道:“我在想,你这个人太倔强、也太孤独,实在太需要感情的滋润了。”
一个孤独的落魄的人、一个偏激而阴冷的人,永远不可能会真正的成熟,自由不过是一无所有的代名词,一个人之所以能那样不畏生死、也不敬生死,乃是因为他的确不在乎任何人,哪怕是他自己。
一点红哼笑了一声,道:“你说的不错。”
他停顿了一下,又道:“其实不是秦蔻需要我,是我太需要她。”
楚留香笑道:“你莫要如此妄自菲薄,蔻蔻哪里不需要你了,我看她实在很需要你,你要是忽然走了,她连明天的饭都不知道该吃什么好。”
一点红的嘴角就不自觉的上扬了一下。
一个人露出这样的表情,通常意味着他的心思已经飞了。
楚留香道:“你呀,安心的留着吧,反正我要你帮忙的时候还多得是,以后你想法子帮我一次就是了。好老兄,你可千万不要学胡铁花的臭毛病,大半夜躲在被窝里抹眼泪。”
一点红失笑。
楚留香眨眨眼,举起杯子。
二人相视一笑,碰杯共饮。
第 160 章 48【二更】
***
大漠,孤烟。
姬冰雁身上裹住条毯子,在沙丘背面,面对篝火坐着,时不时丢进去一根干枯的胡杨枝。
这是个如鹰隼般的男人,十余年前,他与楚留香、胡铁花一同共游江湖,江湖人称“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后来,三人分离,十余年未见,而他也在这十余年间,成为了兰州首屈一指的大富豪。
但凡是富商,似乎总是逃不开一种刻板的印象,脑满肠肥、大腹便便、贪图享乐、无利不起早……
但姬冰雁却是个不大一样的商人,任何一个人瞧见他,总会被他那双鹰隼一般锐利精明的眼睛给震慑到,他虽然已不在江湖之中混,但他身上的气质却依然精悍。
这一回,精悍的姬冰雁为帮十余年未见的老友楚留香的忙,一头扎进了大沙漠。
结果又被卷进了更复杂的事情之中。
先是在大漠中遇见了几个状似疯狂的江湖人,后又被一伙儿不知名的敌手暗算追杀,失去了珍贵的水,再后来又是寻去了龟兹国的王帐,胡铁花那厮莫名其妙成了驸马,莫名其妙和一个绝世美人共度了一夜,结果一觉醒来,莫名其妙被扣上个杀公主的罪名。
他为了寻找大漠之中的那个隐藏敌手,便一个人离开了绿洲,追踪而去,却不想又结识了“搜魂剑无影,中原一点红”,楚留香也追来了,再之后的事情,就有如脱缰野马一般不受控制地发展了。
沙漠悍匪半天风的客栈,大漠魔头石观音的行舟。
三人差点被石观音制住,却不想那沙漠行舟忽然侧翻,他们三个在混乱之中失散,等回过神儿来的时候,行舟没了踪影,楚留香和一点红也没了踪影!
好在姬冰雁粗中有细,混乱之中,还记得薅了石观音的一块毯子、几壶清水、一包干粮,这五日来的跋涉,便是靠这些东西度过的,他打算先朝着龟兹王帐所在的绿洲走——想来楚留香也会这么做,他们说不定会在途中遇上。
他年轻时,就是在大沙漠里讨生活的,对于沙漠的地形总比旁人要熟悉些的,对地下水脉的寻找,也颇具一些心得,死是死不了的,但他只担心楚留香与一点红……
这两人可从来都在关外生活过,再大的本事,在这大沙漠之中,也实在算不得什么。
然而,世事就是这个样子,失散了就是失散了,即便他再焦躁,再心急,又有什么法子?他难道能变出个貔貅,干脆一口气将这大沙漠之中的沙子全吸了,再变出一大片的绿洲来么?
姬冰雁呼气,嘴边便出现了一片白雾。
他的睫毛上似乎也已结了冰渣。
忽然,一只水瓶子丢了过来。
姬冰雁的头也没有回,人也没有动,只是手那么一晃,酒瓶就到了他的手中。
这只水瓶子与一般的水瓶子不同,竟然不是牛皮袋、也不是银水壶,而是一种……很难以言喻的材料,透明得像是最上等的琉璃或者翡翠,但却是如此的薄,握在手上,甚至还能感觉到韧。
有人笑道:“想不到在茫茫大漠里,还能这样遇上,我的运气真可谓是不错的。”
姬冰雁冷冷道:“我看你还是少说几句话吧,多留着体力走走路……你那什么打扮?”
姬冰雁站起来回过身,就瞧见了……穿的奇奇怪怪的楚留香。
黑色的、奇怪的料子,不是交领、也不是圆领、翻领,而是一种特别奇怪的,背后带了个帽子的兜帽披风——沙漠里生活的人倒是有日常需要,不过多是在脖子上披条长巾,随时可以罩在脑袋上挡风沙,要在衣服后面在接一个帽子,这对沙漠民族来说太精细了。
而其实他的衣着奇怪的地方也不只是那个帽子,料子奇怪、能瞧出十分坚韧硬挺,上头起码有十几个口袋,衣襟处一道奇异的金属光泽由上至下,仔细一瞧,竟是个可以紧密咬合的机关,这……这……
姬冰雁立刻问:“这也是你从石观音的行舟上薅出来的?”
楚留香:“…………”
楚留香迟疑道:“……也?”
然后就注意到了姬冰雁身上裹得厚实毯子和他腰间挂着的牛皮水袋。
楚留香笑道:“自然不是。”
姬冰雁道:“我猜也是。”
楚留香:“嗯?”
姬冰雁冷冷道:“不然我实在想不明白,她仅靠这等机关,就绝对能富甲天下,何必去挣半天风那里的三瓜两枣,还是一次性的买卖。”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道:“走吧,去避一避风沙。”
姬冰雁应了一声,慢慢地跟着楚留香走了。
这两个人的表情都是平平淡淡的,既没有执手相看、也没有激动得热泪盈眶,好似这几日的失散根本没有发生过,亦好似方才心中的那些对老友的牵肠挂肚也根本不存在一样。
见了面就好——还活着就好。
姬冰雁一向都是这样冷冷淡淡,外冷内热的人。
不过在瞧见楚留香的装备之后,他还是……毫无意外地震惊了。
他盯着那个一般来说不会出现在沙漠里的小桌子,盯着那个放在桌子上的奇怪的、明明没有柴禾却可以燃烧的炉子,以及那炉子上头坐着的锅,还有锅里煮着的东西……
姬冰雁:“…………”
姬冰雁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楚留香还一派悠然自得、镇定自若,只对姬冰雁笑道:“你在外头受了寒,吃点锅子暖暖胃,吃锅子废水,只今日奢侈一把罢了。”
姬冰雁:“你……”
话还没出口,就只听一声轻响,然后便是那种极其细微的、金属摩擦的声音,原是楚留香又不知自什么地方掏出个奇怪的罐子来,罐子里装的是……碎鱼肉?
总之是有一股鱼的味道的,还实在香得很,香气弥漫在整个帐篷之中,姬冰雁虽然瞧起来依然精明锐利,似是永不会觉得疲倦,但他的确已在沙漠之中行走了五日,干粮虽有一些,但因为水有限,也不怎么吃,五日下来,即便是铁打的身子,也已是强弩之末了。
此刻,他的胃袋空空,被这鲜香十足的鱼碎、带着一股好辣味的热锅子一激,只觉得胃里火辣辣的烧着,几乎萎缩到了一种疼痛的地步,虽不知道楚留香这几日到底有什么奇遇,但此刻也已管不了那么多了,伸手自然而然地便要接过那盛着鱼碎的小罐子。
然后一个毛茸茸的猫脑袋就一头杵到这个罐子旁边,把姬冰雁的手撞开了。
楚留香笑道:“你心急什么?在家里是不是很少吃罐头?来来来,这几天跟着阿楚哥在外头受苦,我也只有这点东西能补偿你了。”
大橘:“喵~~~”
姬冰雁:“…………”
……你在逗我么楚留香?
姬冰雁默默地缩回了手。
楚留香便引姬冰雁坐下来吃锅子,那无柴也可以燃烧的炉灶令姬冰雁双眼发直,不过人在极度饥饿的时候,倒是也没那么多的心思去探究旁的玩意。
嫩嘟嘟的豆腐、煮的软烂烂、一咬就可以撕开的菘菜梆子、粉丝、丸子、切成小块的饼、还有一种弯弯曲曲的面,在橙彤彤的汤水里翻滚着,冒着热乎乎的白气,散发出一种好似发酵过的奇异辣味,叫人胃口大开,食指大动。
连汤带水,一碗下肚,姬冰雁这才有余力长舒了一口气,斜眼瞧了楚留香一眼,楚留香显然是没挨饿的……这锅子完全就是给他准备的,楚留香根本没动,在一边伸手撸猫,那猫还在把脸怼在鱼碎罐子上大吃特吃,嘴里发出哼哧哼哧的猪叫,楚留香一脸爱惜,还顺嘴道:“瞧,我们大橘是不是很可爱?”
姬冰雁:“…………”
姬冰雁:“………………”
姬冰雁:“……………………”
姬冰雁古怪地道:“你这五天是被什么猫妖怪捡走了吗?”
不然怎么会被洗脑洗成这个样子?
而且还这么豪横的在大沙漠里吃锅子,这……行吧。
来都来了,煮都煮了,还能怎么办?姬冰雁也只好安然地享受着五日来难得的一顿饱饭。
楚留香若有所思地说:“猫妖怪啊……唔,你要这么说的话,它的确是。”
姬冰雁:“???”
姬冰雁不可置信道:“你真的遇见妖怪了?”
是了,否则也很难解释这些古怪异常的东西。
——那奇异材料的水壶、无柴自燃的炉灶、奇异坚韧的衣裳……楚留香这五日来要是没奇遇,那是鬼都不信的。
不过,这世上真的有妖怪么?
楚留香沉吟片刻,道:“倒不是遇上妖怪,而是……”
姬冰雁:“而是什么?”
楚留香嘴巴一闭,道:“这事儿倒是很难解释。”
姬冰雁:“…………”
姬冰雁冷笑道:“你是故意的么?楚留香。”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道:“老姬,我是真不晓得怎么解释……简而言之,便是我去了千年之后。”
姬冰雁:“…………”
姬冰雁的大脑宕机了。
半晌,他道:“你……你……”
楚留香眨眨眼睛,似乎觉得这只一向精明强干的鹰隼露出这么呆的表情很有意思,还十分欠揍地学着他说话:“我……我……”
姬冰雁闭上了嘴。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长长地叹了口气,道:“假如是小胡说这话,我怕是觉得他又喝多了,倘若是你,我不信也得信。”
他指着那已经关掉的炉灶,奇道:“千年之后的人,竟是活得和神仙一般,还有这种手段?”
楚留香笑道:“非也非也,这是科技。”
他解释道:“像川地那边,自古就有火井的记载,人们从地下引气上来,可无柴自燃,说的便是此物。”
说着,他的手敲了一下那炉灶旁边的罐子,接着道:“千年之后的人们,不过是掌握了把这种地下的气引入罐子里,带到各地去随时使用的技术罢了,而这就叫科技。”
姬冰雁怔了片刻,长长地吐出一口气,道:“这火井的奇事,我也曾听过,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他瞧了楚留香一眼,又道:“看来所有这些东西,都是你从千年后带回来的?”
楚留香道:“自然如此。”
他又掏出件新的冲锋衣给姬冰雁,姬冰雁接过一穿,果然合身暖和。衣服上那十几个兜,也实在很方便,那叫“拉链”的东西,也着实比扣子要强很多——沙漠的夜晚风是很大的,衣襟就算拉紧了,也真是觉得呼呼灌风,这拉链却是再妙不过的东西,往上一拉,真是严严实实,连一点风都灌不进来。
这时,帐篷外忽然传来一阵奇异的声音。
这是一种姬冰雁从来没听到过的、也不知道如何去形容的声音,他下意识瞧了楚留香一眼,楚留香只笑道:“小陆回来了?”
姬冰雁:“?”
小陆回来了,那小红呢?
姬冰雁没开口,跟着楚留香一块儿钻出了帐篷。
然后……他就又一次震惊了。
出现在眼前的,是……是一辆车。
之所以他能认得这是一辆车,是因为他能瞧出车子的基本构造,四个轮子、一个车厢……刚才那声音显然就是这辆车形式的时候所发出的声音——沙子上是有两道车辙的。
但是……这车子、这奇异的车子,却没有任何牲口在拉着,它居然是可以自己动的!
车门开了,里头钻出个假如刮了胡子会显得年轻好几岁的英俊男人,这男人一开车门,便只笑道:“前头七十里有绿洲,这一片的绿洲是一个个连过去的,想来很快便能找见那龟兹王帐所在之处了。”
姬冰雁还在一眨不眨地盯着那辆宝车。
楚留香拍拍他的肩,道:“科技,都是科技。”
姬冰雁已经麻了。
忽然,楚留香瞧了一眼不远处的沙地。
陆小凤叹道:“才刚来,就这样欢迎我们么。”
楚留香摸摸鼻子,道:“谁说不是呢?”
一个黑衣人忽然自沙中一跃而起,雪亮的刀锋滑过,带出极其细微的风声,又在这大漠的猎猎风声之中被湮灭,这刀光正是冲着楚留香而来,楚留香何许人也?又怎会被这一刀斫中?
他的双手还是负在身后的,他的嘴角还是挂着笑容的,他的步法却是没有人能瞧得清楚的。
那人一刀不中,挥刀再砍。
吃完了猫罐头的大橘嘴角还沾着鱼碎,听见声响,急急忙忙地探出一只猫猫头看热闹,然后就瞧见了它最喜欢的阿楚哥被人砍……被人砍……被人砍……
大橘:( =OWO= )
大橘:( =O皿O= )!!!
姬冰雁只听见一声愤怒的猫咪尖叫声,再然后……再然后……
那只脸盘子很大的橘猫直接把那个黑衣人、一、口、吞、掉、了!!!
姬冰雁:“…………”
姬冰雁:=口=!!!
大橘:~o( =∩ω∩= )m
大橘:“嗝!”
姬冰雁面无表情地转头,面无表情地指着大橘,说:“……这也是科技?”
楚留香:“…………”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无奈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