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时代在变化(1)
“听起来真糟糕,他们真的用这个故事拍电影了?”布莱克女士不赞同地摇了摇头。
布莱克女士是一位服装设计师,是此时非常少见的美国本土主张做高定品牌的那种——此时的美国服装行业内,别说高定了,就算是成衣行业,基本也是抄欧洲设计,极少会有做原创设计的想法!更别说高定了,这边就是一片荒漠。
不过再荒漠也会有勇于拓荒的人,布莱克女士就是其中代表。丽莲还蛮喜欢她那种优雅但又不繁琐的设计的,所以现在算是她的常客之一(主要是和克里斯托弗结婚后变成了常客,以前丽莲都没什么穿高定的必要)。
丽莲看了看和自己身材相仿的模特,穿着一件‘沙漏裙’出来,觉得还不错,就让对方靠近一些,让自己能看服装细节。一边看着细节,一边对布莱克女士说:“我也不喜欢这样,成为全美国的谈资什么的。但我们很难做什么,毕竟他们会改编那个故事,规避法律上的风险。”
“而如果强势打压,哦,您知道的,我和克里斯托弗都干不出来那样的事……再说,真那样做,只会变成更大的谈资——这个缝纫手法很能衬托身材呢,不过不会妨碍行动吗?我很担心不方便坐下。还有料子,这种料子只要坐一坐就会发皱……晚宴上穿着会很尴尬吧。”
“哦,那是个问题,我是说可以坐下,但坐下的部分布料发皱是无法避免的……或许我们可以尝试换别的布料,或者为您搭配一条有遮挡效果的饰带?”布莱克女士的注意力很快转移到了服装上,毕竟今天的主要目的是卖衣服。
这种高定服装,并不是原本设计是什么样就做什么样,根据客户的要求做各种修改都很正常。
就这样看着新款设计,商量着怎么修改之类,布莱克女士忍不住说起了最近一些‘困扰’。
“最近流行的风格实在太‘混乱’……我简直找不到比当代人更喜欢乱穿衣服的人,不同阶层、不同职业,甚至不同时代的衣服,都拿来随意搭着穿!面对这种情况,设计师该怎么办呢?是屈服于潮流,还是谨守原则?”布莱克女士一副头疼的样子。
丽莲倒是明白她为什么这么说,虽然站在后世的角度,会将六十年代后期风格说是嬉皮士风,但其实很复杂。只能说这时的欧美年轻人,潜意识在寻觅远方的他者,时间上的远方、空间上的远方,将其当作是幻想中存在的完美。表现在服装潮流上,就是一些民族风的、历史上的东西被翻了出来。
嬉皮士喜欢的波西米亚风,还有重新流行的爱德华时代旧外套什么的。
这对此时的人,尤其是布莱克女士这种服装设计师大概会是一种冲击?因为此前的服装讲究和谐统一,一身look就是一个风格整体。混搭是什么?根本没听说过啊!这年头流行的套装,就是这一理念的集中体现!穿套装的女人根本不需要再做搭配了,都是搭配好的,和谐且优雅。
不过丽莲这边倒是挺喜欢这种‘混搭风’的,虽然不如六十年代初期,延续自五十年代的‘精致美好’,也没有中期迷你裙与回归童真风潮的简洁利落。但站在现代人的视角,这一维持了几年的时尚风潮极大影响了后世,很多未来视之为经典的元素都出现了!
这些元素在未来可以说随处可见,以至于没法察觉。
也是因为有上辈子的‘熏陶’,丽莲做这种‘混搭’简直举重若轻,随手就能搭出来。而且她的搭法是经过几十年时光发展出来的成熟做法,实穿和美学上都无可挑剔。和此时那种乱七八糟穿,没有建立美学体系,显得粗糙的感觉完全不同。
所以当丽莲以这样的LOOK出现在公共场合,立刻就被注意到了,被拍到的照片登载出来,还被《vogue》选为了3月最佳着装(此时的时尚基本上就是围绕着有钱人来的,所以时尚杂志会有很多上流社会的内容,‘最佳着装’这种殊荣归于某个名媛很正常)。
“您真的要和我一起去吗?”穿着一件圆领卫衣,正在做热身运动的凯西看了一眼丽莲,她刚刚看了新出版的《vogue》,丽莲的照片还在上面呢!她很难相信,一个被上流社会奉为‘表率’的女性,会和她一起来参加马拉松大赛。
丽莲也穿了一件卫衣,一条便于运动的束脚运动裤,正在做简单的热身……她是在琳达的牵线搭桥下才认识凯西的,她们都是女权运动的热心人。
这次的情况是,凯西打算参加一次波士顿马拉松大赛,而她这样做有两个目的。其一是反抗法律规定的,禁止女性和男性一起赛跑(在她看来,这非常歧视!)。其二就是为了证明女性也可以跑马拉松……嗯,时下西方的主流观点和维多利亚时代也没什么区别,依旧认为女性身体柔弱,激烈的运动不适合她们。
比如说马拉松,大多数男性认为女人根本无法完成马拉松。
“当然,这不是早就决定了的吗?为此我已经训练几个月了!”丽莲肯定地点点头。她是一直有锻炼习惯的,但跑全马有点困难,只能跑到半马。是决定和凯西一起参加这次的波士顿马拉松后,才开始了几个月的‘突击训练’。
“而且我的情况更能证明,只要愿意,健康的女性就可以跑马拉松,甚至不需要原本是体育健将。”
凯西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然后也不再说什么,之后就和丽莲一起站在了马拉松起跑线……她们吸引了非常多的关注,有些人觉得奇怪,怎么会有两个女人站在起跑线。另外就是一些准备报导马拉松的媒体,本能意识到要有大新闻了,于是都对着她们拍。
实际这确实成为了第二天的大新闻……两位女性参加了波士顿马拉松,而且跑完了全程。这个过程中,还有裁判试图将她们拉下场——配合此时逐渐抬头的女权运动,真是怎么看怎么有话题性!
尤其丽莲,她的身份被扒出来,那就更刺激眼球了……她现在也算是‘名媛贵妇’了,但考究她的出身就会发现,她出身草根。是靠自己的努力考上了藤校,然后又因为要凑学费来到纽约,在纽约她成为了畅销书作家,一举获得成功!
考虑到她现在还经营一家非常成功的影视公司,以及嫁给了一位顶级富豪……她绝对是‘美国梦’的极致了。
感觉上,无论是新女性,还是旧女性,都会把她当作偶像和榜样。
“实际上,我觉得这很棒!您和斯威策小姐的举动极大鼓舞了我们!”别说在女权团体内部了,就是在上流社会圈子里,也有一些女性(大部分是年轻姑娘),对丽莲表达了崇拜。
这些姑娘大多二十来岁,正是战后一代,本来就站在了时代的路口——欧美70年代开始,慢慢变成大众熟悉的样子,男女平权不管实际如何,至少拿出来说的时候,大家出于政治正确也是赞同的。而这显然不是进入70年代,突然就这样的,此前就有一个转变的过程。
实际就是社会发展到这一步了,丽莲也算是站在了时代的路口,选择了正确的那一条路。
“我们决定要一起去参加‘旧金山越湾长跑赛’,为了声援您和斯威策小姐!”其中一个姑娘说道。
波士顿马拉松、旧金山越湾长跑赛都是此时美国很出名的马拉松赛事了,参加当然要挑有影响力的来。但丽莲还是问了她们各自的体力情况——当然要体力足够才能去参加马拉松赛事,不然遇到意外了怎么办?以及,如果大多数参加的女士都无法完成全马,到时候反对派又有话说了。
几十年后不用担心这个,业余人士那时参加马拉松比赛,能跑完当然很好,跑不完也不会有人因此说女人不该参加马拉松。
可现在的话,是真的有很多人认为女人柔弱,根本不能跑马拉松(即使很多参加马拉松的男人其实也没跑完)!为了不让那些人说这种话,早期最好还是只让有能力跑完的人参加。
“哦!我们已经算我了,愿意去的人都没问题……我以前还打算做个网球运动员呢!”这位小姐向丽莲展示她健美的小腿:“只可惜,我的母亲认为体育运动员太辛苦了,如果我是个男人,那倒无所谓……”
挺多美国老钱人家的孩子都去做运动员的,这也算是个体面职业了……呃,此时商业化的体育项目不多,运动员也赚不到什么钱,他们也不是靠运动员的收入生活,基本还是得靠家里支持。
“您还真是做了个不好的榜样啊!”就在丽莲和这些年轻姑娘相谈甚欢时,偏偏有些人过来插嘴说道:“您觉得您在启迪这些女孩儿吗?相反,您正让这些女孩儿堕落进深渊里呢!你们这些女权主义者,总是说什么男人、女人都一样!然而男人、女人怎么可能一样?”
“您在灌输错误的认知,毒害年轻人!”
丽莲看过去,是个中年男人,然后就挑了挑眉毛,一点儿也不没有畏惧:“是的,您说的没错,男人和女人当然不一样,我们也没有男人女人一样的意思,我们只是说,男人和女人应该是平等的。而且绝大部分事男人能做,女人也能做,又不是所有事都如此?”
“所以您承认了,有的是男人能做,女人却做不到?”这位男士像是抓住了什么把柄,立刻有些得意地说。
丽莲都忍不住笑了:“哦,或者换个说法,绝大部分事女人能做,男人也能做,不过总有一些事女人做得到,男人却做不到。就像您的母亲十月怀胎生下您,您却做不到一样的事。又比如,女性生理上旧更加耐痛,再比如女性更擅长做缜密细致的工作……”
话说完,丽莲又笑了笑:“但说这些其实没什么意义,我其实是想说,何止是男人和女人不一样,难道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就一样了吗?您不能否认,同性别间个体与个体的差异是可以比不同性别个体差异更大的!”
“所以凭什么男人和男人可以平等,女人和女人也可以平等,男人和女人就不可以平等了呢?不同可不是平等的障碍啊……我想,如您这样的傲慢才是。”
第162章 时代在变化(2)
六十年代的大环境就是这样,总有人说一些女人不该这样、不该那样的屁话,还有女子不如男什么的……这时不只是体育,各方面都认为女性无法和男性一起竞争。丽莲的反驳——虽然反驳赢了,但想到言语之外的‘现实’,还是心气不顺。
这样不顺着、不顺着,她就想搞一个竞技综艺,男女混赛的那种。
竞技综艺很多,而男女混赛的从来也不少,但问题是要考虑六十年的条件下可以做什么。比如说《老大哥》那种真人秀,就受限于录制条件、当下人们的接受度,根本无法做。又比如说,一些几十年后男女混赛没问题的比赛,由于当下男女从小资源的不同,根本不公平,丽莲也不想搞。
丽莲正经考虑过‘荒野求生’,毕竟美国人是真的喜欢看这种,但最后还是因为此时女性荒野求生专家几乎没有而放弃了。
最后的最后,能做的居然只有‘狼人杀’……啊,当然不是卡牌桌游那种狼人杀。实际狼人杀作为一个游戏大类,是有很多不同玩法的,而作为综艺,相比起死磕规则的桌游,显然做成真人秀要更能适应大众——为此,丽莲没有借鉴后来更成熟的‘狼人杀’,而是选择更早期,没有神牌的‘杀人游戏’或者‘黑手党游戏’。
只有两种身份,普通人或者叛徒。
这样规则简单明了,观众没有门槛,而且因为是真人秀版,也不用担心无聊。和桌游卡机制,大家在机制里‘戴着镣铐跳舞’不一样,真人秀有巨大的利益引诱,大家还各自为战(设定虽然是投票淘汰和杀人淘汰那套,可最后分钱的人难道不是越少越好吗,这就是和桌游很大的不同了)……这样一番勾心斗角下来,足够此时的观众看了。
好吧,丽莲其实主要是以上辈子看过的狼人杀综艺《叛徒》为底本做了这个综艺的设计,即将一群人聚集在城堡或者庄园之类的地方,选出少少的‘叛徒’。叛徒要杀人,要避免自己被投出去——其实狼人杀综艺都这样。
是否能出效果,还是要看节目的引导、做效果,以及选手的素质。
为此,丽莲在决定推这个节目后,首先就是严格选人!男女各半的情况下,从报名表看,选择那些更可能‘聪明’的人,有的从学历、职业就能看出来,有的则得看履历细节……
然后就是面试,看情商之类的……真人秀狼人杀这种,很多时候真的是智商不如情商。
最终面试则是大家一起玩游戏,用类似的游戏看每个人的表现,尽量找出能适应游戏、容易出节目效果的人——至于说会不会有那么多合适的人报名?那当然是有的!一方面,靠足够多的奖金诱惑就行了,丽莲给这档节目最终胜利者定下的是10万美金的奖金。
60年代的10万美金,绝对是巨款中的巨款!哪怕最后有几个胜者一起瓜分,那也很多了。更何况,这是理论上存在独赢的游戏?
有钱能使鬼推磨,钱给的足够多,就能吸引到报名者。
另一方面,也是招募报名者的广告做的足够耸动,‘真实的生存游戏’‘考验智商与情商’‘专家学者设计的游戏机制’‘人类与人类的斗智斗勇’……仿佛赢了就能证明自己足够聪明、优秀,另外还有出名的诱惑(后来参加节目的人确实也都出名了),这也能吸引到很多不那么在意奖金的人。
“挑选面试者的时候,多选一些经济条件不富裕的人。口袋里没有一分钱的年轻人,家里孩子很多,家计艰辛的家庭主妇,没什么退休金的老人……观众更多是普通人,更容易代入普通人的视角!如果都是精英,那就太高高在上了。”丽莲交代节目主创。
另外她没说,但大家也清楚的是,口袋里没钱、急需要用钱的人,为钱而来,肯定会尽自己所能适应游戏、做出效果——此前没有过这种节目,节目组没经验(唯一有经验的就是丽莲了),参与的素人嘉宾也没经验,一开始甚至都不知道该怎么做!这和几十年后大家至少都看过真人秀,知道一些套路完全不一样。
这种时候,真的就只能看人的天赋、潜能、主观能动性了!而要刺激出这些,就得选一些更能豁得出去的……那么,什么能让人豁得出去呢?当然是‘贫穷’,这点大家都很清楚。
最终节目组选出了21个人,其中当然有出身中产好人家的,甚至还有一个富家公子哥儿!这是丽莲在纽约上流社会圈子里认识的年轻人,他对10万美金的奖金不太在意,更想要的是成名。然而他没有当演员的天赋,也没有当演员的意愿……真的就是纯粹想出名。
啊,这倒是不奇怪,几十年后成名已经变得相对容易了,不也有很多富二代这样吗?
所以丽莲就联络了这位富家公子哥儿,说明了有个娱乐节目,大家聚在一起玩游戏,可以上电视,要不要来——对方想无痛出名,丽莲则是需要他的身份增加‘玩家’身份的多元,同时也让他作为一个收视刺激点存在(大家对富二代这种存在总是天然关注的),于是一拍即合、合作达成。
然而这种好出身的人加起来也只有4、5个,其他大部分玩家的出身都很普通,甚至还有真正的社会底层存在!比如流浪汉这种。
但这也不是普通流浪汉,人家破产变流浪汉之前还是一家汽车经销店的经理呢!只能说人有旦夕祸福。想来流浪汉的现状,以及做经理时、做流浪汉时积累的社会经验,是能让他在节目中有更好的表现的。
这21个人被直接拉到了南方一个很有历史感的庄园里,庄园别墅非常漂亮,完全是乔治时代的风格……看起来就像是侦探小说里要发生一些什么案子的地方?另外这样豪华漂亮的地方,对这个时代的普通人,本身就是一种冲击了。
观众如此,参加游戏的嘉宾大多也如此,想到接下来要在这里好吃好喝玩游戏,也非常兴奋。这样看来,哪怕最后没有赢,当作一次特别的度假,那也赚大了啊!
节目是在封闭环境下拍摄的,一共拍了3个礼拜,拍完之后才开始进行剪辑、预告,准备登陆电视台!
这档节目最终是卖给了哥伦比亚电视台,他们也是第一个看到这档节目第一集 、第二集的,当时就被镇住了!主要是,这种节目此时没人见过啊!真人秀,还是一帮人勾心斗角的真人秀,太新鲜了,也太吸引人了,那种完全由人推动的、真实的冲突、悬念,让人欲罢不能!
当时就开出了非常高的价格,后来丽莲也有过比价,还是哥伦比亚电视台开价更高……真是这年头最财大气粗的电视台啊。
哥伦比亚电视台买下节目后,在档期空出来的第一时间就播出了——说起来,这档现在被命名为《间谍》的节目,还真是节奏飞快啊。丽莲4月底考虑开这档节目,5月完成了筹备工作,5月底就开始录制,6月中旬完成录制。之后剪出第一集 、第二集就开始找电视台买家了,到播出居然就是7月初的事儿!
然后一经播出,立刻成为收视率最高的娱乐节目……实在是太新鲜了,六十年代的观众谁见过这个啊?
真实的金钱与欲望、策略与心态、推理与伪装、温情脉脉与大撕逼……全都可以在这档节目中看到哦!
这真是一下撕掉了过去节目中与观众隔阂的那一层幕布,那种有时甚至会让观众不适的‘真实感’散发着强烈的吸引力——是的,‘不适’,毕竟这还是六十年代,还保有战前那种所谓的‘体面’,哪怕是美国人,也很难展现出如此真实的欲望。
节目里每一个人,一开始或许还有些生疏,但后来随着投入游戏(封闭环境下,小团体投入其实很容易)、奖金的刺激、节目组的引导等,状态越来越好。
而观众开了上帝视角,知道谁是‘间谍’,也知道做出某个惊人之举的嘉宾到底怎么想,可是节目中其他嘉宾不知道啊!结果就是,有一种特别的爽感——这其实也很好解释,就和古罗马人喜欢看斗兽场一个道理,只不过现代的斗兽场会不那么血腥,大家在一起玩狼人杀游戏而已。
也是因为如此真实,如此让人着迷,《间谍》也被一帮学者斥责,觉得这类娱乐节目会带坏社会风气云云……然而,先不说一个节目当不当得起这样的大帽子,就说‘社会风气’,现在正是社会风气大转型时期!实际就是,旧的时代已经在走远了,永远不可能再回来。
比如从今年春天开始的‘爱之夏’运动,夏天到达高潮,超过10万名世界各地的嬉皮士聚集到旧金山。他们在此畅谈哲学、艺术、理想、理想,反对越战等等——在嬉皮士运动之后,世界就会越来越接近丽莲所熟悉的样子,她是非常清楚这一点的。
第163章 时代在变化(3)
“……哦,是的,嬉皮士……我不太明白,他们是反对战争的一群人吗?”在嬉皮士运动如火如荼时,反直觉的是,很多人依旧对他们几乎一无所知,比如说,现在坐在百货公司VIP休息室内,和丽莲一起休息、喝茶的太太。
她之所以说到这个,是因为看到丽莲挑选了一些服饰单品,凑出了一套像是嬉皮士女孩的穿搭。
“反战只是他们的追求之一……实际上,嬉皮士的口号很多,不同群体的呼声也有着不小区别。”丽莲解释道。
从一开始,嬉皮士就是一个松散的、自由的集体,可以想象,嬉皮士内部的口号肯定也是有很多不同之处的。不过一些大类,像是反战、呼唤和平呼唤爱这些,肯定是共同认可的。
“反对战争?那倒是不错,至少眼下这场战争不应该打下去了,说实在的,我不明白,我们干嘛要去越南打那一场战争。”另一位太太也加入了进来。不过能听得出来,她其实不是反战,只是反对现在的越南战争。
‘越南战争’在美国是非常不得人心的,一方面是因为,这不是出于保护本土而打的仗,天然就被有‘孤立主义’倾向的美国人所排斥。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原因,这场仗拖拖拉拉、绵延多年,看起来像是把美国拖入了泥潭?
对外战争对美国这种自信心爆棚的大国来说并不是最糟糕的,哪怕这是一场道义上站不住脚的战争——最糟糕的是不能速胜!只有在不能速胜的情况下,一些理论上存在的问题才会变成现实。
“可别那样赞同那群年轻人。”另一位夫人大概是对嬉皮士了解的更多一些,已经露出了非常不适的表情:“我有一个侄子,哦,他也加入了一群嬉皮士,还进入了他们的‘社区’……那真是个糟糕的主意,没有比那更糟糕的了。”
“或许有一些嬉皮士是守规矩的,但很多不是!他们XD、滥交、还会搞一些奇奇怪怪的宗教崇拜。就我所知,一旦一群嬉皮士入侵一个平和的社区,那个社区就完了!他们会迅速带坏风气。”
这位夫人说的是真的么?某种意义上也是真的,这也是几十年后人们对六十年代嬉皮士运动毁誉参半的原因之一。
不过就丽莲来说,她认为嬉皮士运动是好多于坏的,她愿意偏正面看待嬉皮士。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嬉皮士运动和农民起义有些像,不管后期是不是腐坏了,一开始大家都是怀着美好的愿景开始的。嬉皮士想要和平,想要世界充满爱,这有错吗?农民起义是为了反抗压迫,这又有错吗?
至于之后种种,嬉皮士的那些糟糕之处,或者农民起义领导层迅速腐化,又以及农民军军纪很差,起义的过程中基本就是破坏,破坏其他普通百姓的生存……其实是另一个问题了。
而且非要说的话,丽莲甚至觉得嬉皮士最大的失败不在于其成员良莠不齐、那些运动过程中的糟糕之处,而是他们迅速被消解了——几十年后,人们对嬉皮士最大的印象是什么?大概是嬉皮士穿搭、露营文化之类吧。
不只是此时的嬉皮士,未来很多欧美世界的反抗者,他们都会在一哄而散后,成为中产阶级及以上的某种时尚单品……像是最核心的思想(成为聊哲学时的一种谈资什么的),还有其外化的很多东西,比如嬉皮士所代表的服饰等!
消费主义可以兵不血刃地消解其严肃性。
某种意义上,丽莲现在可以熟练地搭出一套嬉皮士风格穿搭,就是这一点的体现!要知道在她上辈子,嬉皮士那种波西米亚风,再混搭一些别的风格,实在太常见,感觉过一段时间就要回潮一次?
呃,其实现在嬉皮士风就正在成为一种流行单品,很多年轻人加入其中根本不是认可其理念,就是在赶流行而已。还有一部分年轻人,行动力没那么强,赶流行也做不到加入嬉皮士,就只能穿的像个嬉皮士了……
所以,丽莲用色彩鲜艳的民族风丝巾做了抹胸,配白色蕾丝不规则半裙,罩一件男士皮夹克,穿靴子,披着头发,戴着硕大的手镯、手工感项链……做这个打扮,出现在此时的街头,也只会让人觉得这个‘嬉皮士’过于漂亮了,而不会觉得奇怪。
她在百货公司买了这些单品,搭出了比此时绝大多数嬉皮士更有嬉皮士感觉的穿搭——这也是一种莫大的讽刺,实际嬉皮士应该是不在意穿搭的,很多其实是有什么穿什么(所以很多人才会混搭),最多就是会偏爱民族风、自然主义、手工的东西而已。
丽莲是有意识地运用了嬉皮士穿搭元素,完全是一种美学风格建立起来后,十分规整的产物。而这种‘规整’,搬来就是嬉皮士所排斥的……不过也没什么,她本来就不是嬉皮士嘛。
丽莲就做这种打扮回家,她回家的时候家里刚好有客人,是克里斯托弗的朋友埃德,极个别知道他们曾经结婚又离婚的那位。
丽莲打过招呼后就上楼了,埃德瞧着丽莲走上楼梯,消失在时限内,几乎是脱口而出:“她真迷人!不是吗?”
克里斯托弗没说话,他从来没觉得嬉皮士风格有任何吸引力,毕竟那和他从小接受的东西完全不一样!在他眼里,嬉皮士就是一群乱来的年轻人,或许他们有些主张是‘正确’的,但如果只是‘正确’,那是不够的。至于嬉皮士那种凌乱的、邋遢的、不修边幅的样子,更谈不到有什么好印象了。
然而,刚刚丽莲走进来,仿佛一个嬉皮士女郎,和这间豪华公寓里的一切都格格不入,那一刻他忽然就理解了大街上那些穿的像个嬉皮士的人是怎么想的。
那种生命力,那种自由自在的、不能被驯服的野性,实在太不一样了!她真像是原野上的风,谁也留不住,随时能够离开……也由此散发着强烈的吸引力。
丽莲并不知道克里斯托弗觉醒了某种偏好,毕竟克里斯托弗其实是很闷的一个人,即使很喜欢丽莲穿的像个嬉皮士女郎,也很难说出来——结果就是,丽莲对此一无所知!只是出于对上辈子的怀念,这天做了一次嬉皮士女郎打扮,之后就没有了。
直到一个多月后,克里斯托弗的某个生意上的合作者,邀请他们夫妻去参加‘草坪嬉皮士日’的时候,她才又换上嬉皮士装扮。她甚至还把克里斯托弗打扮了一番,让他也看起来像个嬉皮士……
‘草坪嬉皮士日’,顾名思义,就是在自家草坪上当一回嬉皮士。一些家里有草坪的中产阶级,他们可不想像真的嬉皮士一样去流浪,但又被嬉皮士所吸引,就会在周末的时候、在自家草坪上扎帐篷,带着家人住进去……嗯,cosplay嬉皮士呢。
这股风自下而上,现在似乎是吹到了上流社会?
在克里斯托弗这个生意合作者家里,丽莲看到一大群有钱人打扮成嬉皮士的样子(包括他们夫妻),然后这家宽阔的草坪上至少有十几顶帐篷,每一顶都鲜艳漂亮……着简直像一个中小型嬉皮士社区了——这家住郊区,草坪非常大,旁边一小片树林都是他家的!
忍不住有些感伤。
“您怎么了?我以为您兴致会很高……您是左派人士,一直对嬉皮士颇有好感,这样的活动难道不合您心意吗?”克里斯托弗注意到了丽莲的心情变化,问道。
“挺有趣的,但……”丽莲迟疑了一下,还是对克里斯托弗说出了内心真正的想法:“我只是意识到了,嬉皮士精神的消解比我想象的更快。我们现在这样是对嬉皮士的喜爱、支持吗?不是。相反,这是对严肃内核的消解,让一切变成了娱乐、消费。”
“即使嬉皮士运动现在如火如荼,我也看到了它们的未来。”
这大概就是这个时代的特征之一,一切都在变化,但总是和幻想的美好新世界无关。
第164章 时代在变化(4)
这股让丽莲有些感伤的嬉皮士的风潮直到冬天愈演愈烈,‘爱之夏’活动结束了,但冬天并没有让嬉皮士运动本身遇冷。这时,《长发》出现,仿佛是一个标志性事件——《长发》是一出音乐剧,而且是一部各方面都结合了先锋元素的音乐剧。
音乐方面,它用上了摇滚乐!故事方面,涉及到了越战。人物方面,嬉皮士成为了重要角色。主旨方面,社会运动、社会批判被融入其中……
单从故事来说,《长发》讲述了青年克劳德来到纽约,结实了一群嬉皮士朋友,还认识了豪门女孩儿希拉,并与之相知相爱。但生活就是要在某个时刻给予痛击,克劳德被卷入了美国对越战争,成为即将出发去越南的军队的一员。
出发之前,嬉皮士朋友潜入军队,将他替换出来,让他能够在去之前和希拉见一面。谁知道就是这么不凑巧,这晚军队突然就要出发了,此时嬉皮士朋友还在军营内呢……
《长发》并不是百老汇音乐剧,但影响极大,有一种‘群众钦定’的味道。而且因为专业原因,丽莲上辈子就知道这部剧了(知道这部音乐剧,也知道故事梗概,但没有真正看过),所以这辈子得知《长发》面世,就打算去看!
她如此积极,不只是单纯对经典作品的憧憬,还在于她很在意这类文艺作品的流行。要知道,她虽然是穿越的,但离这个时代太远了!而很多事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还是得亲身感受,才能把握时代脉搏……这样才能写出这个时代的观众喜欢的剧本、制作出合适的节目吧?
丽莲特意找了埃琳娜和自己一起去看,她也很喜欢看音乐剧。而且和丽莲在上流社会认识的那群‘戏迷’不一样,对这种先锋的摇滚音乐剧非常感兴趣——事实上,她已经迷上摇滚乐了,对此保罗很有话说,认为自己的女儿喜欢上了奇怪的东西。
另外,保罗还很失望丽莲也喜欢摇滚乐,呃,他一直认为丽莲的品味、审美应该更高才对。
对于自己的经纪人这么想,丽莲也只能无奈摊摊手而已。只能说,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文化潮流吧,每个人都会把自己青春时代经历的流行文化当成是最好的东西,然后不少人还会将下一代人的流行文化视之为‘堕落’‘糟粕’,几乎无解。
“别理会保罗了,虽然他身处文化产业,比起同龄人算是最时髦的那个,但他依旧是个老头子了,不是吗?”埃琳娜挽着丽莲的手进场时,还在说呢:“我们年轻人的东西,他是不会懂的,他甚至不能理解‘嬉皮士’!这可真是个重大失误啊……说实话,如果不是他挖到了你这颗明珠,我都要担心他退休后再度出山是个糟糕的主意了。”
从事保罗这一行,确实需要对流行文化有着足够的理解和敏锐度,所以埃琳娜这样说,珠美也不是不能理解。
他们随口聊着,很快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丽莲的门票位置很好,毕竟可是特意弄的!基本是看戏最好的位置了。
看完一场,丽莲其实是有些失望的,因为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好。但仔细想想,这部戏的‘基础’就不好,没有很高的投资,没有很出名的演员等等,结果就是品质上会差一些。至于这部戏能给其他人带来震撼的‘先锋性’,在丽莲这里又是被无限削弱的,所以……
如果考虑这些,再以上帝视角分析这部戏剧,就不会奇怪它的大红大紫了。剧目本身的先锋、题材的特殊,只是它引人注目的基本原因而已,真正能够大爆,还是因为品质并不差,那种粗糙中的激情,甚至还带有如今如过分精致的百老汇大剧不具备的、戏剧根本的‘真谛’。
想着这些的丽莲和埃琳娜在外吃了一顿宵夜,然后才返回家中。意料之外的是,克里斯托弗今天在家,要知道前两天他就去马里兰州了,今天丽莲出门前他都没回来,也没打电话说今天会回来呢。
而比他意外回家更意料之外的是,他居然在看电视!
倒不是说克里斯托弗就不看电视了,实际他虽然长了一张被丽莲戏称为知识分子聪明相的脸,好像阳春白雪的很,不太喜欢大众娱乐的样子。但就丽莲和他真实的相处来说,他这个人的娱乐品味非常‘大众化’,具体来说,他就不是很喜欢百老汇戏剧,更愿意看电影。
电视成为日常娱乐的一部分后,随着电视节目越来越丰富,他也挺愿意看看电视的……当然,他肯定不算‘电视迷’,毕竟工作那么忙,也就是有空的时候偶尔看看。
“您居然在看电视?这可真让人意外……”丽莲放下从外面带来的东西,脱下的外套也递给了女佣,然后就去洗脸洗手。
一会儿再出来,才继续说道:“这个时段可没什么好节目,您这样无所事事盯着电视瞧,倒像是那种社会学家描述的‘电视痴迷者’了——您今天回家,早上的电话怎么没说呢?”
克里斯托弗拉住丽莲的手吻了一下,嘟囔道:“原本打算给您一个惊喜,但我好像搞砸了?”
丽莲并不是一个喜欢应酬的人,没有那些上流社会名媛贵妇成为社交明星的野望,她多数时候都过着规律的生活。经营‘黄金时代’,写小说、写剧本什么的,就是她的日常工作。所以她多数时候在书房‘上班’,偶尔去‘黄金时代’。
但不管怎么说,到了晚上,理论上的下班时间,她基本是在家的。偶尔出门,就是一些派对晚宴了,而克里斯托弗确定她今晚没有派对和晚宴的邀请……
“算不上搞砸了,不过的确错过了一个美好的晚上……我今晚和埃琳娜去了剧场看戏,《长发》,您听说过吗?最近在纽约可是非常火爆的。虽然不是百老汇音乐剧,却抢了百老汇音乐剧的风头。如果您也在纽约,我就不必邀请埃琳娜,可以和您一起去了。”
丽莲现在是站着的,克里斯托弗则坐在沙发上,任由丈夫吻了自己的手,丽莲也没有坐下。而是就这样抚过丈夫的额发和眉毛,忍不住笑了起来:“您有一个好习惯,除非是正装出席一些场合,不然不会梳油头……哦,我很讨厌那个!”
谁会喜欢摸头发就满手油腻呢?更别说,长期那样梳油头很容易秃头吧?丽莲绝对不会想要一个秃顶的丈夫的。
这样想着,她亲了亲克里斯托弗的额头,奖励了一下清爽的丈夫——然后就克里斯托弗整个人搂住……感情很好的夫妻嘛,一切都很正常。
最后亲热到房间里去了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克里斯托弗有些‘抱怨’地说:“亲爱的,您有察觉到吗?最近我们相处好像越来越少了……相比起我的无趣,您自己就能找到足够多的乐趣,您是觉得没有我反而更自在吗?”
“您在说些什么呢!”丽莲有些吃惊,然后意识到克里斯托弗真正想表达的意思后,又忍不住笑了一下:“您是在抱怨我没有像大多数太太一样依赖着您,生活完全以您为中心,即使没有您,也能自得其乐吗?”
“可您应该知道,我一直是如此的……您就是选择向这样的我求婚了……难道后悔了吗?”
当然没有后悔,但男人的本性就是这样,总是希望自己能够更被需要,在他们的感知中这等同于‘爱’。相反的是,如果对他们没有依赖,他们就很容易觉得对方不爱自己。
丽莲也没有理会克里斯托弗飞快的否定,而是若有所思地继续说道:“最近半年,我们的相处的确少了很多,但这并非我一个人的原因。要知道,相比起我来,您更是一个大忙人!所以除非我只是个在家等着您回来的家庭主妇,不然这就怪不到我头上。”
“但我不是,对吗?”
当然了,丽莲说这些也不是一定要和克里斯托弗分个对错,这种事和自己老公争什么呢?除非两个人没感情了,不然相比起对错,还是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比较重要。
所以她想了想说:“我们去南半球度假怎么样?澳大利亚或者巴西……这时的南半球正值温暖明亮的夏天,是度假的好时光——”
年末正是‘优卖’忙碌的时候,另外社交季的邀请也是一封接一封到来,这个时候出国度假?感觉就不太合适。但这个时候不合适,又什么时候合适呢?只能说,工作是做不完的,社交也从来没有尽善尽美。所以如果真的想的话,偶尔顺从自己的内心也没什么错。
就是这样,两人还真就在最走不开的时候,跑到了澳大利亚度假……
第165章 时代在变化(5)
“澳大利亚怎么样?”埃琳娜好奇地问丽莲。
丽莲和克里斯托弗去澳大利亚呆了3个礼拜,再返回纽约时圣诞社交季都过去了,大家都很‘遗憾’丽莲错过了社交季的很多事,同时也对他们夫妻感情融洽表达了祝福——不期然,丽莲和克里斯托弗结婚也有两三年了,对于上流社会来说,这是很多新婚夫妻由热转冷的时间节点。
丽莲和克里斯托弗还能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这在圈子里其实就算难得了。
“还不错,冬天去就更不错了……从阴冷的纽约去到阳光明媚、温暖舒适的悉尼,一切都很棒,除了那儿实在太多‘小动物’了。即使住在城里,住在酒店的顶层套房,也随时有一些小东西可能冒出来吓你一跳。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样,但我……”
丽莲说到这儿忍不住笑了一下:“在澳大利亚那3个礼拜,我想那家酒店的经理也因为我感到疲倦。他们得每天来一次除虫,而且不能用气味明显的药剂。我猜,我和克里斯每天离开酒店后,我们的套房就会有一场激烈的除虫大战。”
“就算疲倦,也是幸福的疲倦,你们可是贵宾!别为那位可怜的经理担心了,我敢打赌,你们已经是他最省事的贵客了——你知道的,像你们这样的超级有钱人都非常、非常难搞,像你这样好说话的,我只见过你一个。至于但泽先生,他只是有教养,另外还得在你面前装模作样。”
埃琳娜是真的这样认为的,她能感觉到但泽应该是上流社会里性格比较好,称得上有教养的那种了。但即使是这样,阶级那一套他也是默认的,他完全习惯自己作为上层、作为被服务者的一切……体恤服务他的那些人,内心中相信那些人和他人格上平等?那简直是笑话!
他大概只是意识到了丽莲是一个‘左派分子’,在丽莲面前总会更收敛她有可能不喜欢的那面。好在他本就有教养,也不算太约束本性,这样‘装模作样’倒也不太难。
埃琳娜现在是职业的室内设计师了,专门为有钱人做设计,接触有钱人非常多,这番话也算有感而发吧。
“似乎如此,服务业总是不容易的。”丽莲想了想,也认可埃琳娜的话。有钱人里混蛋比例特别高,做好这群人的服务就更不容易了。当然,相对的,做好了后赚钱比较多,这又是一般服务业不具备的。
之后丽莲又和埃琳娜聊了澳大利亚之行的一些细节,埃琳娜似乎也对冬天去澳大利亚有些心动?当然,这个冬天已经结束,现在是新一年的春天,所以就算北半球冬天时去澳大利亚,也是10个月以后的事了!
“……对了,埃琳娜,你之前说过,最近单身,想要认识不错的男人?”忽然丽莲想到了什么,问道。
“没错!我已经单身超过半年了,非常想要认识不错的男人,但最近认识的男人都没有那种令我心动的感觉——保罗还想介绍一些意大利小伙子给我,得了吧,意大利裔就非得和意大利裔一起吗?我很怀疑,我一旦交往一个意大利裔男友,他就要想着将我嫁出去了。”
埃琳娜已经快30岁了,如果是几年前,这个年龄还没结婚,绝对会被认为太老了,实在太老了。但社会风气变得飞快,几年时间里,第一批大规模跳出‘家庭主妇’归宿的职场女强人出现了(不代表她们不结婚,只是结婚后也拒绝做家庭主妇),至少在纽约这样的城市,不到30岁的未婚女性已经不至于引人侧目。
再加上埃琳娜有事业有外貌,家境也不错,她这种女性作为城市女郎的代表,魅力也是噌噌噌地上涨啊。
“唔……不知道你是否愿意参加一个节目的录制,这是一个相亲节目。”丽莲‘图穷见匕’,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相亲节目?啊,是你公司制作的那个……可我不是演艺人啊。”埃琳娜看过‘黄金时代’制作的那档艺人相亲综艺,立刻就想到了。
“不不不,那是娱乐节目,大家都知道那是演的,不是吗?实际上,那档节目模式重复,收视下滑,我们已经打算结束它,然后用一档真正的相亲节目来代替了。”丽莲解释道。
之前是担心此时的美国人接受不来‘相亲’这种事放到节目上说,所以才先做了演艺人相亲,毕竟游戏环节什么的,一看就知道是搞笑娱乐而已。现在经过这档节目的熏陶,而且真人秀也有去年的狼人杀综艺试水,感觉是可以是试试真正的相亲综艺了。
“真正的相亲?”埃琳娜有些迟疑。
或许未来的真人秀其实也是剧本,都是演的,但丽莲觉得没必要在这年头也作假。一方面是这年头综艺节目竞争还没那么激烈,需要人为制造那么强的抓马来吸引观众,真实一些也没问题。另一方面,也是这年头的素人同样相对‘淳朴’,比起演,还是靠真实反应更简单。
“没错,这个节目暂定名为《爱情恰恰恰》……”丽莲说着稍微解释了一下这档节目的机制。
首先是节目组为男女双方挑选合适的人(根据他们报名时对相亲对象的要求,以及专家对他们的分析),然后双方不见面,一个星期内排一支舞,最后一天见面合跳一支舞。除了跳舞外不做交流,一句话不说,舞蹈结束,女方离开。之后无人后悔,就可以下一周再跳……一方后悔则要和其他后悔的组交换舞伴。
节目的idea来自丽莲上辈子看过的一个外国综艺,不过仔细想想,这也是从‘传统’中来的吧?欧美人祖上不就是靠舞会相亲?还别说,合跳一支舞的时候真的挺容易擦出火花,这都是经过检验的事了。
“听起来很有趣,那就试试吧。”埃琳娜听丽莲解释完也来了兴趣。
主要是,这时候没什么‘真人秀’的概念,素人上真人秀也不觉得观众是看小丑(本来也是如此)。再加上上节目是挺不容易的事,就算只是体验一回这个,也挺有吸引力的呢。
“……所以节目中会介绍职业,对吗?《爱情恰恰恰》如果像《间谍》一样成功,我以后就不愁顾客了。”埃琳娜还想到了之前成功的《间谍》对嘉宾的影响,那些嘉宾出名了,哪怕是没有拿到奖金的,也有别的好处呢!毕竟‘名气’很多时候就是可以变现啊。
“没错,职业是重点介绍的内容之一……”相亲肯定要提职业啊,这可是个人条件,甚至魅力的重要部分。
埃琳娜只是丽莲策划中的《爱情恰恰恰》的嘉宾之一,实际在节目组工作人员的寻访下,最终集齐了6男6女。都是有着不错颜值,但又不会太夸张的,各具特色的人——有渴望爱情,但母胎单身至今的羞涩农场继承人小伙儿,有妙语如珠、魅力满分的脱口秀男演员,有文雅但稍显刻板的女老师,也有埃琳娜这种‘大龄’都市时髦女郎……
她们汇聚在一起,依旧是先拍完再说……毕竟如果边拍边播,可能导致他们直到其他嘉宾的情况,换组时就没有‘新鲜感’了。
节目拍了6周,每周的内容可以剪成两期,加起来就是12期。以此时的综艺节目来说,这算是期数很少的了,不过之前《间谍》也差不多是这样,倒也没什么。
节目拍摄的6周内,也不全是跳舞,第四周被称作‘中期约会’。经过前三个星期的搭档跳舞后,每个嘉宾最多已经配合了3位异性嘉宾,最少也有一位,这个时候可以选择一个约会对象。如果自己恰好也是对方想要的约会对象,那就成啦!
至于没能约会的其他人,则是可以度过‘男生日’和‘女生日’,认识一下没见过的其他同性嘉宾,也是有一定娱乐效果的。
怎么说呢,美国人民哪见过《爱情恰恰恰》这样的节目啊!就算是《间谍》,因为是在一个游戏机制之下大家斗智斗勇,并不能说是‘真实生活’。而《爱情恰恰恰》,即使相亲部分不是现实中会有的,那也有类似的吧?一些比较传统的社区,依旧会定期举办舞会,给年轻男女认识的机会呢!
更不要说,嘉宾之间的化学反应是真的啊!
磕CP这种事,自来就是很有乐趣的事,这也算是自己不恋爱时的一种代偿?之前没机会,最多磕一磕文娱作品里的CP,或者明星和明星,这次却是磕到更真实、更细节的了!立刻引发了热潮,不只是家庭主妇迷这档节目,年轻人也喜欢!
主要是节目做的很时髦,嘉宾有个性就不说了,那种把男男女女间微妙的荷尔蒙波动、性张力自然拍出来的感觉,本来就是此时难得一见的‘质感’了——大概只有电影才能做到?电视剧都受限于制作成本等,做不出来呢。
第166章 时代在变化(6)
在名为‘悉尼’的美容院里,丽莲正在做手部护理。敷完厚厚的手模后,清洗干净,美甲师就过来给她做指甲——美甲师是丽莲这辈子遇到的最能说的一个群体了,或许是因为做美甲的时间漫长且无聊?总之,她们好像就是有说不完的八卦。
“……但泽太太,说真的,我太喜欢《爱情恰恰恰》了,最近我和朋友们都在看它!听说节目早就拍完了,对吗?您能为我们透露一下吗,皮特罗和玛丽莲,他们最后在一起了吗?”和丽莲已经很熟悉的美甲师一边清理、打磨,一边说起了《爱情恰恰恰》,这确实是最近很多人的热门话题。
她口中说的皮特罗和玛丽莲,是《爱情恰恰恰》节目中讨论度最高的一组CP,他们之间那种化学反应,简直让观众们欲罢不能。真的,看他们谈恋爱、玩暧昧比自己亲自谈还要有意思!
“不,我不能告诉您,这是‘剧透’。一旦告诉您结果了,过程也会变得无聊的,这是一档节目不是吗?享受观看的过程就好了。”丽莲笑着说。
“哦……太可惜了,太可惜了,难道不能……”美甲师直到指甲油被拿出来时,还希望说动丽莲,但丽莲只是微笑着不说话。
做完美甲后,丽莲打算去做水疗,蒸蒸桑拿什么的……美甲师知道了就推荐她去享受‘悉尼’最近新推出的‘芳香浴室’。
“好像是科学研究表明,美妙的香气能够放松神经,还能让皮肤更好?‘悉尼’的选择很多,有各种精油和香水……最近最火的是广藿香精油,您要试试吗?”
‘广藿香精油’确实大火,当下很多人直接拿这种精油当香水用,某种程度上甚至冲击到了香水市场——身处六十年代,丽莲也完全了解广藿香精油大火的原因,根源居然还是‘嬉皮士’!
不得不承认的是,‘嬉皮士’这个群体很多都痴迷东方文化(以印度为主),不少还倡导灵修之类。这方面可参考的是乔布斯,乔布斯虽然是五十年代中期生人,他年轻的时候嬉皮士浪潮已经过去了,但他就是嬉皮士,这一点没错!他的很多习惯和喜好,就是嬉皮士式的。
‘广藿香’正是非常东方的一种香味,据说最早是东方运往欧洲的纺织品里会放一些广藿香叶防虫,这使得那些美丽的纺织品都染上了广藿香清苦的香味。随着时间沉淀,这种香味更加内敛、幽深……长此以往,几乎成了东方香味的代表。
现在嬉皮士也喜欢用广藿香精油,他们不用大公司调配而成的复杂香水,厌恶那些人工的味道,亲近广藿香这种更自然的味道——用法也很简单,直接在扩香石里滴几滴精油就好了。
丽莲原本就很喜欢东方香调的香水,对广藿香也很有好感(东方香调香水几乎都会用到广藿香),所以没有拒绝,就根据美甲师的建议选了广藿香精油的‘芳香浴室’。然而,她还没有走进浴室,只是在外面闻到了一点广藿香味道,就开始觉得不舒服了。
她忍不住皱了皱眉……这可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情况。
“……是的,刘易斯医生,我希望明天做一个检查……克里斯?哦,先不要告诉他,我们还不确定这件事,不是吗?”丽莲匆匆中断了‘芳香浴室’回到了家,首先做的就是打电话给自己的私人医生预约检查。
突然讨厌某种香味,再加上迟到的例假,让丽莲有了一个猜测——她和克里斯托弗一直有做措施,但措施从来不是百分百成功,这一点稍有常识的人也是知道的。
然后,丽莲挂断电话,就看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门口的克里斯托弗……啊,这……真的太巧了。
“您都听到了?”丽莲有点沮丧,但也仅限于有点沮丧而已。她并不是故意要隐瞒,只是事情确定下来前,总觉得还是不要有更多人知道比较好。
“是……您还好吗?”克里斯托弗慢慢走过来,握住丽莲的手,似乎比丽莲更不知所措:“抱歉……我不知道您……全是我的错,我是说——”
“您在说什么?这只是意外,不是谁的错。”丽莲打断了克里斯托弗:“我们都知道的,所有的措施都不可能百分百成功。”
关于生育的问题,丽莲和克里斯托弗在婚前就有过一次相当正式的讨论,克里斯托弗作为当代男性,当然没有丁克的想法,丽莲其实也没有。不过,丽莲对什么时候生育还是受上辈子影响,并不倾向于早育——这辈子已经早婚了,大学一毕业就结婚,早育大可不必,还想多轻松两年呢!
丽莲觉得她在27岁到30岁之间生小孩比较合适,这时候克里斯托弗年纪在30到40这段,也不算太老,精子质量应该还可以……呃,其实他现在已经是三十几岁的人了,不可能有二十几岁时的质量,丽莲干脆就不在乎这个了。
克里斯托弗虽然不算很理解为什么丽莲不喜欢早育、多生(丽莲说过,最多生两个),但这时候也确实有很多上流社会女性不愿意生太多,甚至有鄙视多生的倾向,所以这也不算很出奇——克里斯托弗没有多想,对丽莲的想法照单全收。
于是他们决定,在丽莲27岁之前都做措施,为此还特意咨询了医生,了解了此时各种避孕方法,以及各种方法对应的成功率等等。
像是避孕药首先就被pass了,女性避孕药其实是很影响身体的,大大小小的副作用都有,而且这还不算有的人就是适应不良!了解清楚避孕药是怎么回事后,克里斯托弗就继续用避孕套了(此前他们也是用的这个)。
正是向医生了解过,所以才知道,任何措施都不保证百分百成功啊!
丽莲的说法当然正确,即使她怀孕,这也就是个意外,谁都不想的。但克里斯托弗很清楚,丽莲并没有做好生育的准备,对此甚至是抵触的——这才是他感到抱歉的根本原因,并不是因为丽莲可能怀孕了,毕竟他也知道这是‘意外’……他是在担心丽莲。
爱一个人就是如此,没事的时候都会有亏欠感,更不要说真的有事了。
说实话,看到克里斯托弗的反应比自己还大,这个时候反而丽莲没那么焦虑了。因为面对可能怀孕的事实,她除了不知所措,并没有别的什么负面情绪——这样的心理状态倒是让丽莲整理清楚了心绪,忽然觉得就算真的怀孕,好像也没什么?
她现在有一个很好的家庭,又正当最佳生育年龄,对孩子也不是不喜欢……所以,如果生育也没什么不好的,毕竟她也不是丁克。
怀着这样的心情,第二天就去见私人医生、做检查了。
“……从检验单来看,但泽太太并未怀孕……”刘易斯医生扫了一眼检验单,又看了看面前紧张的但泽夫妇,赶紧补充一句:“但二位都很健康,最近不是刚刚做完体检吗?如果想要孩子,随时都可以,所以不用担心……”
坐在刘易斯医生对面的丽莲和克里斯托弗面面相觑……是这样的吗?都做好心理准备了,结果是乌龙吗?
走出医生的诊室,丽莲不好意思地看了克里斯托弗一眼:“抱歉,好像是我太敏感了……例假来迟这种事似乎不准,忽然讨厌广藿香精油的气味,原因也可能很多——总之,希望这次的事没让您觉得困扰。”
大概是因为心理准备已经做好了,结果没怀孕,这让丽莲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居然还有点失望……丽莲想明白后觉得好笑。
“不,您只是合理怀疑……对自己的身体情况保持敏感是很好的习惯,这对健康有好处。”克里斯托弗并不认为这是个问题,相反,回避身体异常才是‘讳疾忌医’的写照,那才是问题。
而且从结果来说是好的,丽莲没有怀孕让他终于放下了之前的担心。
但他没有想到的是,之后他们一起去餐厅吃饭(已经出门了,干脆就定了一家好餐厅),在他要点酒的时候,丽莲阻止了他。
“嗯……您最近最好不要饮酒、抽烟,可以吗?”丽莲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说了:“之前不是一起咨询过医生吗?如果想要优生优育,为了孩子的健康,准备怀孕时父亲也最好能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经过这一次的怀孕乌龙,丽莲忽然觉得,也不必卡那么死,干嘛一定得27岁到30岁生育?她现在25岁,处在生育最佳年龄范围内,只要她心理上愿意,有何不可呢?
也不是说她想生孩子了,只是觉得接下来其实可以顺其自然。
第167章 时代在变化(7)
“今天的报纸怎么样?”乌龙事件后,顺其自然的日子里,丽莲切开一只薯饼咬了一口,问一边吃早餐、一边看报纸的克里斯托弗。
丽莲这辈子也养成了看报纸的习惯,毕竟要比较即时了解世界正在发生什么,这时候看报纸就是最简单、最方便的方法之一了——电视机和收音机也不错,可它们做不到报纸那么全面、信息量那么大。
不过,丽莲肯定是没办法像克里斯托弗这样,一边看最严肃的大报,一边吃早餐……这种场景在丽莲上辈子的印象中,只会发生在欧美,或者非欧美地区的精英家庭里,一般父亲是拿报纸的那个。而她实在难以想象,一边看政论文章、金融文章,一边吃早餐,这要怎么消化。
要知道,一般这种场景的时代背景都不是自媒体时代,政论文章、金融文章尤其‘干’,没有一点趣味性!这和她上辈子时,大家看博主点评政治、金融等是不一样的。上辈子自媒体时代,即使是非常高深的东西也会尽量讲得有趣,为此不惜浅薄化!这才有大家拿这些当电子榨菜,配饭吃的可能啊!
“大多数都是各种动乱,到处乱糟糟的。”克里斯托弗摇了摇头,没有再往下说。
丽莲叹了口气……最近确实很多动乱,原因是多方面的。要说比较根本的,就是六十年代,尤其是六十年代中后段,本就是社会运动此起彼伏的时代!这种时候,即使社会运动的思想是进步的,社会转型期的阵痛一样会带来巨大的混乱。
再然后就是越战了,严格来说,越战1961年就开始了,不过当时主要是军事顾问进入越南,指挥越南军队。这之外,最多就是特战部队和有限的支援部队下场……可不管怎么说,这就是直接下场了,所以后来说到越南战争都是从1961年算起的。
一个重要转折在1964年,当时越南的情况对美国不利,所以美国派驻地面部队进场。这之后也更接近印象中的越战,即大量美国大兵前往热带丛林,很多人死在了那里,美国社会对此越来越不满……而这也是这两年美国反战情绪越来越强的直接原因。
今年已经是1968年了!今年年初的越南‘新春攻势’之后就更别提了!这个时候,美国国内即使是主战派,也不得不对未来怀悲观态度——丽莲对此没什么可说的,悲观就对了!这一战美国佬就没得好,是灰溜溜回来的。
她这种态度甚至没有任何遮掩,很多认识的人都知道。大家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奇怪的,当下不满这场战争的美国人非常多,丽莲在其中毫不起眼,甚至她算是表现得很平静的了(之所以平静,是因为她根本上对美国没有归属,骨子里就不是美国人,别人家的事和自己家的事,感觉还是不一样,不过其他人又不知道这点了)。
对于丽莲不爽这些事的态度,作为丈夫的克里斯托弗更是早就清楚了,他还很清楚丽莲是个绝对的左派!嗯,六十年代美国,搞文学创作的是左派,没毛病的。
几十年后的人可能很少知道,实际美国文化战线就是靠左派撑起来的!等到这一辈左派之后,没有真正的左派成长,然后‘被收编’(很多左派文艺工作者最终的结局就是被收编,但即使被收编,他们的作品也拥有左派那种气质),美国的文化战线都是肉眼可见地崩溃。
这一点众多资本主义国家都是如此,‘小布尔乔亚的无病呻吟’无非媚俗媚雅,而只有这些东西,大众很快就会腻。
或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克里斯托弗欣赏这样的丽莲,甚至有一种隐秘的自豪。当有人认为他有一个不太称职、不合时宜的妻子时,他甚至有一种居高临下、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快乐——他的妻子与众不同,无论是思想、智慧、才能,还是行动力,都完全可以与他比肩,甚至更胜一筹。
总之,越南新春攻势及后续,让美国的1968年从一开始就陷入到了失败主义氛围中。而除了这些,最近到处动乱,大概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几天前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被刺身亡了——他绝对是黑人民权运动的绝对核心、精神图腾,他的被刺身亡直接就激怒了大量有色族裔,可想而知最近这段时间的治安恶化。
更别说,马丁路德金在争取平权时其实是温和派,很多行动都要求在规则范围内,减少暴乱、和平游行,一直是他所强调的,所以才有那次知名的‘转身星期二’。
那是发生在1964年的事了,当时一群争取平权的人们从塞尔玛往蒙哥马利游行,但在游行过程中遭遇警察暴力执法。为了表示对这次游行的支持,以及对白人警察殴打正常游行人们的抗议,马丁路德金策划了第二次从塞尔玛往蒙哥马利的游行。
但当时一位知名的法官给这次游行发了限制令,如果这是一位普通法官,或许还没什么,但这其实是一位同情有色族裔的法官,他多次做出了有利于种族平权的判决。所以他之所以发这样的限制令,应该也是有别的考量,比如说不想让这次事件继续激化种族矛盾,又比如受到了一些他人施加的压力。
不管怎么说,这位法官是民权运动者们的‘朋友’,而且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他的‘限制令’是有效力的,强行游行本来也不合法。
所以马丁路德金带领游行者从塞尔玛出发,走到塞尔玛与蒙哥马利分界的埃德蒙·佩特斯桥时,就在对面警察的注视下跪地祈祷(他其实是一位牧师),然后便转身返回了塞尔玛。随着他的转身,2000名游行群众也跟随他有序转身返回。
秩序井然,温和而有力。
说实话,如果那场游行不受控制,爆发出了更激烈的对抗,那也可以说是马丁路德金很厉害,因为暴力、有能力使出暴力,这本来就很强了。但他让2000个暴怒的游行者控制住了暴力,这更厉害,更震撼人心——这意味着他得到了完全的信任。
也是从这可以看出,他对民权运动的领导是非常坚固的,因为是真的民心在他!
而这样一个可以约束住不满人群的领袖去世,剩下的人还有他的威望吗?或者说,就算有,现在这种情况下,又怎么阻止马丁路德金的追随者做些什么?
时不时的暴乱让丽莲叹息,毕竟这对现在的她来说已经不是历史书上的一行字,而是真实发生的生活了。然而就像是嫌这还不够乱似的,6月时,新的轰动性刺杀出现了——罗伯特·肯尼迪,被刺身亡的前总统约翰·肯尼迪的弟弟,时任参议员的他去年参选了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然后今年就被刺杀了。
肯尼迪家族成员的‘命运’好像总是让人唏嘘?颇有一些受诅咒的感觉……
当然,相比起虚无缥缈的诅咒,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更多是不安,大家都感到很荒谬!明明生活在战后时代里,为什么却有着超过战时的朝不保夕感?
对比去年差不多时候的‘爱之夏’,更觉得美国人的‘民意’像一艘小船,在时代的浪潮中,似乎也没那么大意义。这个时代的战争、种族歧视等,其实都不能说是因为民意而转向,只是落后于时代,本来就到了实行不下去的阶段了。
虽然这是美国的事,但这种大众共同的无力感,还是让丽莲感同身受到了一种沮丧,以至于她最近干什么都打不起精神。
感觉到了丽莲最近的低潮,克里斯托弗特意带看电影,是《2001太空漫游》。这部电影非常特别,热映的当下,不喜欢的人嗤之以鼻,喜欢的人奉为神作。而克里斯托弗基于对妻子的了解,觉得她应该是后者——然而,这部电影并没能让丽莲走出来,看似天马行空的想象,对丽莲来说只是失败的预言。此时算是精妙的特效,甚至让她出戏。
这部电影历史评价很高,内涵也深邃,但恰好是丽莲不太感兴趣的科幻。实际如果不是这样,这么有名,以至于上辈子她就知道的作品,首映的时候就去看了……这次去看也只是因为克里斯托弗邀请而已。
一计不成、再生一计,克里斯托弗又想了第二个办法,那就是这次夏日度假带丽莲去香港!
丽莲喜欢东方文化,尤其是华夏文化,这几乎是众所周知的事!而就像克里斯托弗预想的那样,香港之行确定下来后,丽莲就肉眼可见地期待了起来。
第168章 时代在变化(8)
“香港,美丽的晚上,霓虹灯的光芒给雾夜添上浓妆。香港,恋人们的天堂,爱也像雾一样,一片白茫茫……”(注一)
舞池前的小平台上,有个穿短旗袍的女子正在浅唱,丽莲注视着她,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这是她来到香港的第61天,也是快返回美国的日子——克里斯托弗为了让丽莲高兴,将今年的夏季度假地选在了香港,他们是6月中来的,现在已经9月中了!按照常理,这早就超过一般的夏季度假了,实际上克里斯托弗一个月前就返回了美国,只有丽莲坚持留了下来。
虽然香港对丽莲来说也不是‘故乡’,尤其六十年代的香港更透露着一股陌生感。毕竟就算是港片里的香港,一般也是八九十年代了!那更接近大众心中摩登现代都市的样子。而六十年代的香港,距离完全可以说是‘旧社会’的四五十年代也没过去多久,很多事物透露出来的就是浓浓旧社会味儿。
但不管怎么说,这里的人们都是黄种人面孔,说的话,有的是国语,有的是粤语,吃的东西是中餐……这些已经足够给丽莲亲切感了。
所以从入住文华东方酒店以后,丽莲就一天一天流连,根本不想走,以至于有工作等着的克里斯托弗只能先走一步——他们来到香港之后,并没有住名气更大、历史更悠久,始建于1928年的半岛酒店,而是选择了文华东方酒店,因为这家豪华酒店建于1963年,距今不过5年。
比起所谓历史悠久,同档次内,丽莲一直比较偏爱新酒店。毕竟说的再好听,几十年前的东西就是很难比最近的更好用。
“但泽太太?”在丽莲陷入沉思中时,旁边一位三十出头的金发女性轻轻打断了她。
她是美国人,准确地说,她的丈夫帕丁森先生是一家美国大企业在香港这边的负责人,她是随丈夫来此客居的,至今已经两三年了。而他的丈夫还有另一个身份,是克里斯托弗的大学同学,因为这层身份,这次克里斯托弗和丽莲来香港,他们夫妻很热情地接待了他们。
等到克里斯托弗不得不返回美国,也拜托帕丁森夫妻关照一个人在香港的丽莲。
六十年代的香港确实有些乱,丽莲一般只在香港日光底下这边呆着,而一旦要去稍微复杂一些的地方就会请教帕丁森夫妇——今天就是这种情况,因为前两日看了一部有关舞厅的香港电影,燃起了对此时香港舞厅的兴趣,所以就拜托这对夫妇带自己‘开开眼界’。
‘舞厅’这种地方,鱼龙混杂,她当然不会自己一个人来。
当然,说是鱼龙混杂,对香港真正的‘上层人士’来说,这里是非常安全的!毕竟黑白两道,谁敢真的动哪个大人物呢?所以得知丽莲只是想见识见识香港的舞厅,这对帕丁森夫妇很简单,甚至帕丁森太太直接就说她可以陪丽莲一起来。
此时的香港也生活着不少外国人,并不是说外国人都是人上人,也有自己国家混不下去,来东方淘金的loser,所以并非一张白人面孔就是通行证。但是,像帕丁森太太这样,一副富贵优渥的样子,哪怕不知道她是谁,也不会有人随便触她的霉头就是了。
“哦,没什么,只是这首歌正好是之前看过的电影里出现过的,您看过吗?那部电影似乎是去年上映的,叫《香江花月夜》。”丽莲扭头问帕丁森太太。
“是的,我看过,那部电影在香港很受欢迎。不过嘛,在我看来,还是老套了一些……好莱坞歌舞片的好时候,每年有很多差不多的影片,而且还是彩色的,服装、场面也要大得多。”帕丁森太太不以为然地说。
对比此时的白人,帕丁森太太对此时欧美以外的地方和人不算歧视,这只能算是‘实话实说’。毕竟六十年代的香港电影还远没有后来的辉煌,而且丽莲提到的电影《香江花月夜》作为一部黑白歌舞片,对看惯了大制作歌舞片的当代美国人,确实是太普通了。
丽莲对那部电影有所感触,更多也是因为她会站在这个年代的香港去想,另外就是电影里那种港片的‘亲切感’了吧?
“对了,您一会儿要下去跳舞吗?”帕丁森太太想起了什么,问丽莲。
这里是舞厅,虽然不像旧社会那样,基本只接待男客,也有女客会出于好奇或者别的什么原因走进这里。但这里的一切运行方式还是旧式的,比如说继承自旧上海的‘坐台’‘舞票’‘买钟’等——舞女坐台,客人买舞票,舞票就是舞厅里的‘代币’,一般是多少多少张舞票可以指定某舞女一起跳一个钟之类。
可以想象,会找舞女跳舞的基本是男性,女客进舞厅,要么有同行的男性,到时候一起跳舞就是了,要么就是来听歌的……有些舞厅确实有出名的歌女,甚至能发展出‘粉丝’呢!
丽莲现在就是觉得唱歌的女孩唱的很好,便叫住了场内卖花的小男孩,买了一束花。然后又叠了一些舞票在花束里,让人给送上台,算是支持了——反正入场买来的舞票她也用不掉。
“不,不用了,这儿的人我都不认识,跳舞也没什么意思。”丽莲往花束里塞舞票时就对帕丁森太太说道。
这次舞厅之行就算是丽莲对六十年代香港最后的深刻印象了,不,与其说这是六十年代香港,不如说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点儿孑遗?
两天之后,当丽莲返回纽约,还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呆在一个大家都说汉语、用汉字、吃中餐,到处是中国面孔的地方,真的会让她产生某种‘错觉’啊,某种从未离开的‘错觉’。然后明明才两个月时间,再回纽约她就感到陌生了,仿佛这不是她的世界。可对于这辈子的她来说,这就是她的世界啊。
不过,她也不会在纽约呆多久,实际10月中旬,她就又离开了美国,去墨西哥看奥运会去了——六十年代的娱乐远不如几十年后丰富有趣,而且很多这时的娱乐还是丽莲不能接受的。但即使如此,有钱的话还是可以过的很充实快乐的。
比如说奥运会,她愿意的话,她可以全程追完。喜欢的比赛只要时间不冲突,她都可以坐在现场最好的位置观赏呢。
第169章 时代在变化(9)
墨西哥奥运会还是很精彩的,而这届奥运会是10月12日到27日举办,所以追完奥运会再回到纽约,几乎是一转眼的时间,1968年就过去了。
新的一年开始,丽莲有两件大事要做,首先就是《驱魔夫妻》系列要出新作了——上一次出《驱魔夫妻》系列,还是1965年圣诞节时的《赌城机密》,转眼都过去三年了。这期间丽莲倒也出了一部作品,但不是《驱魔夫妻》系列的。
这次《驱魔夫妻》系列新作,是一个‘一日囚’的故事。
大致是说,男女主角受邀去一个欧洲古镇度假,入住当地旅馆后一开始一切正常,然后女主角死了……到此,别说男主角了,读者也吃惊到了极点,不是啊,故事才开头,女主角死了吗?好在不是真的死了,因为男主角在极度的悲痛后,第二天又见到女主角。
不只是女主角,而是这一天发生的一切都在重复昨天!但就在他想要拯救妻子时,妻子换了一种死法。
这部新作定名为《一天》,故事也确实基本发生在‘一天’之中——这样的故事对现在的读者来说实在太新鲜有趣了,再加上丽莲的笔力,自然是再次大获成功。
‘一日囚’这类时间循环的故事,丽莲最熟悉的是《土拨鼠之日》、《忌日快乐》、《明日边缘》这种电影,至于小说,她是看得不多的(虽说‘一日囚’这种叫法,本来就来源于小说《一日囚》)。
而身处六十年代,她看遍了之前和现在的科幻小说,也没有发现有人写这种故事,所以就有了写一个的灵感——不算‘西西弗神话’这种更根源的起源,最早的时间循环类故事应该要到七十年代,比如说1973年由理查德·卢波夫的《十二点零一分》,讲的就是世界在十二点零一分会重置,只有男主角保留了记忆的故事。
在这次丽莲的《一天》里,之所以会进入时间循环,其实是因为女主角被‘献祭’了。简单来说,他们会来到那个欧洲古镇就是阴谋,女主角其实是作为祭品被盯上了。而之所以有时间循环,其实是因为女主角的强大,为了‘消化’她,接受献祭的怪物得利用自身的能力时间循环,一遍遍‘消磨’。
bug在男主角身上,他保留了记忆,这是因为他和女主角有着非常特殊的关系(不是夫妻关系,是在不断的历险中他们遇到过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比如他们在中国时就因为一些意外中了‘连心蛊’,理论上是会同生共死的,可是女主角并不是真的死了,处在一个‘如死’的状态,所以男主也如死,于是所有活着的生物记忆重置的规则对他失效了)。
总之就是这样,男女主角一起探究事件的真相,找出反派、挫败阴谋,最后还是happy ending!
这一部里,丽莲还第一次用了比较搞笑的写法,毕竟重复过一天真的可以诞生很多笑料……而从结果来看,写的很成功,读者们都很喜欢。另外不出所料的是,派拉蒙又第一时间赶到,想要购买影视版权!
《赌城机密》是三年前的作品,电影是一年半以前出的,现在开始拍《一天》,如果制作精良的话,还得等至少一年才能上映……这样也算接的正好了(系列作品之间间隔两三年就是最好的,不会接太紧消磨观众热情,也不会浪费积累起来的热度)。
而除了《驱魔夫妻》系列新作这件事,丽莲另外一件大事就是制作新的电视剧。
‘黄金时代’此前制作了多部成功剧集,《史密斯一家》、《罗伯茨小姐探案集》、《广告人》——《广告人》就是那部描述当代女性职场的电视剧,剧名取的非常直接,因为她们所在的行业就是广告业,所以叫做《广告人》。
《广告人》也相当成功,这种情况下,‘黄金时代’俨然内容制作行业的大物了,娱乐节目不提,光是电视剧都有三部大热系列剧集在手了。
现在的情况是,《史密斯一家》要迎来最终季了,再加上也有两三年没有出新剧集了,所以丽莲想到要再开一个新剧集。而这次不用她自己做编剧,毕竟她还要亲自编写《广告人》的剧本,再加上写作等,实在没有更多时间了。
这次她要做的是《驱魔夫妻》的电视剧版,所以是在有人物构架的情况下,重新填充单元故事而已,她给一个大纲,让成熟的编剧团队去做就好了——是的,《驱魔夫妻》要做电视剧版了,这一方面是这个系列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都非常成功,做电视剧是很自然的事。另一方面也是现在的‘黄金时代’足够有钱了,才能烧钱拍这个题材。
做《驱魔夫妻》系列故事,难免要搞特效,或者不搞特效,就得用实景、微缩模型等做类似特效的效果,同样花钱。即使电视剧不必有电影那个程度,一季更是只有少数几个故事才做大场面,那也少不了花钱呢!
不过嘛,由于《驱魔夫妻》系列的响亮名号,花钱也不算什么。实际从立项起,就已经有电视台在竞价了,大家都想拿下这个必定会成为电视剧市场惊雷的剧集。
电视剧版《驱魔夫妻》系列就叫《驱魔夫妻》,大概从夫妻发现对方是驱魔师说起,一开始是第一部 《驱魔夫妻》的内容。然后就是组成夫妻组合,一起接单,解决各种事件了——非常适合单元故事的模式,理论上只要观众还愿意看,这种剧集是可以一直做下去的。
“……是的,我已经看完你们拿过来的修改后剧本了,没有问题,不过第三个故事还需要修改,不只是反派的动机太草率了,还有,这个故事里,我们的女主角有些奇怪,变得不像她了。这一点很糟糕,角色人设最好能一以贯之……”《驱魔夫妻》马上就要开拍了,丽莲人在欧洲,还得打跨洋电话指导工作。
是的,她现在人在欧洲,实际上这时候已经7月初了,她和克里斯托弗今年夏天选择了来欧洲度假。原本是在瑞士避暑来着,不过瑞士也不大,一直呆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所以阿尔卑斯山看烦了,就会去法国或者德国玩一玩。
“您工作实在太努力了,即使来到这儿也放不下吗?”在丽莲挂断电话,这边的店员拿走加了长长接线的电话后,汤普森太太笑着摇了摇头。
丽莲和克里斯托弗去瑞士度假时遇到了汤普森夫妇,都是美国上流社会的成员,能在瑞士遇到,加上性格比较相合,干脆就一起玩了。比如这次瑞士呆烦了,来巴黎玩儿,就是两对夫妻一起的——而这年头来到巴黎,最不能错过的就是各大品牌的时装了。
所以丽莲和汤普森太太就一起走进了香奈儿的总店……
“有的事只能我来做决定,而且这是一个我在主导的项目。”如果是已经交给别人的项目就不说了,但电视剧版《驱魔夫妻》,从一开始就是丽莲在做的,至少第一季她肯定要负责到底。
“您大概就是那类新派女士了,自己也要有事业?”这样说着的汤普森太太摇了摇头:“哦,我不行,我做不了那么辛苦的活儿,只能指望亚当了。”
‘亚当’就是汤普森先生的名字。
某种意义上,汤普森太太是这年头最典型的贵妇人,她们的职业就是‘贵妇人’,做好富豪丈夫的妻子,让他脸上有光就行了。至于实际的、实现自身价值的工作,她们是从来不做的。有的是境况不允许她们做,有的则是自己也不想做、没有能力做。
不过丽莲和汤普森太太相处的挺好的,因为她虽然很典,但不是会对别人指手画脚的人。不像丽莲认识的一些贵妇人,因为她工作的原因经常蛐蛐她,有的甚至还想要以‘过来人’身份指点她……真是要笑死丽莲了。
总之就是,丽莲和汤普森太太虽然不一样,但她们至少都懂得尊重人,不会对对方的生活方式说三道四,所以能相处的不错。
第170章 时代在变化(10)
在丽莲和汤普森太太血拼时,克里斯托弗和汤普森先生也有一些‘男人的活动’,他们受朋友的邀请,去了巴黎这边的俱乐部。这是一个精英俱乐部,成员也是巴黎,乃至整个法国的金字塔塔尖了——不过,就算是这样的俱乐部,俱乐部活动也就是那些。
大家喝喝酒、打打牌什么的,也会有漂亮女人陪伴,但反而不会那么露骨。
真正到了露骨的部分,克里斯托弗就要告辞离开了。因为他要走,汤普森先生也跟着一起走。
“……当然,我不意外,大家都说您和但泽太太是恩爱夫妻的典范,您非常爱她。”走出俱乐部,坐进车里的时候汤普森先生顺势就打趣了克里斯托弗:“实际上,茜茜也和我说过,说你们是她见过的最棒的小夫妻,你们结婚有四年了,对吗?”
‘茜茜’就是汤普森太太。
“是的,快四年了,我们是65年秋天结婚,丽莲当时刚刚从哥大毕业……丽莲坚持要大学毕业才能结婚,她总认为还在念大学时就结婚,那有点儿奇怪。或许是看过不少女孩儿因为结婚从大学退学了?虽然我们不会那样,但那让她有了糟糕的印象。”克里斯托弗解释说。
“哦,大学,但泽太太还是个才女……这对于但泽太太来说不算奇怪,她是那种新式女性,对吗?”汤普森先生其实不太理解,也不是很赞同这些,但还是尽量表达‘友好’地说:“不过,不是所有姑娘都适合那样的,大学对她们没多大用处,婚姻就不一样了。”
“所以如果有一个如意郎君,那就要牢牢抓住……相比之下大学算什么?就算读完大学去工作,难道工作能做一辈子吗?还是要结婚生育、回归家庭——我是说体面人家,普通家庭男人无法养家,妻子也得出去工作,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不过,能上大学的女孩儿,丈夫至少也该是个体面的中产,能让她安心在郊区的房子里做快乐的家庭主妇才对。”
某种意义上汤普森先生也非常典了,好在克里斯托弗虽然因为丽莲的影响,看待这些事更有洞察力了,但他始终是个纯正的六十年代美国男人。他也能理解汤普森先生说的这些,更不会觉得受冒犯(说到底,事情落不到自己身上的时候,人是没有那么敏感的,女性如此,男性也如此),所以就安静听着而已。
汤普森先生‘输出’了一通,快到他们住的酒店时,他又有些抱怨了起来:“听说女士们今天去购物了,哦,我不是想要抱怨,供养妻子也是身为男人的责任。但女士们有时真让人吃惊,感觉她们似乎和钞票有仇,一条裙子几千美金?这甚至不如珠宝,珠宝至少可以反复使用,而且还保值呢!”
“那些裙子,基本只能穿几次,再穿就不体面了,只能送给一些亲戚。”
这个时代穿高定的有钱人也会觉得衣服太贵,毕竟这年头百万富翁都很少见,如汤普森先生,算得上大富豪了,身家也就几百万。这种情况下,妻子一套衣服要几千美金(最贵的礼服是这样的),确实不能说很随意。
不过这年头的大牌服装还不是从设计起就没想过反复穿,甚至清洗、修改的,所以质量真的很好……大家不好意思在熟人圈子里反复穿,也能送给远方的亲戚,还挺朴实的。
克里斯托弗当然不会回答这个,顺着汤普森先生抱怨吗?他完全没有抱怨这件事的想法,替丽莲付账单在他看来是他们婚姻关系的一个证明,这和其他很多事一起说明他们是牢固的夫妻。可要是反驳汤普森先生,那也显得太傻瓜了,再说有些事完全没必要和外人说。
回到酒店,见到丽莲时,不出意料的,套房的客厅角落里堆满了盒子,都是今天血拼的成果。丽莲还穿了非常法国女人的衣服让他看,那是一条茶歇裙,有一种田园式的可爱。
“很漂亮,不是吗?法国人和意大利人在服装设计上还是有审美的,英国就不行了,我不喜欢英式风格。不过英国人做男装还不错,而且男装也不需要那么多创意,只要在工艺上做好就行了——我为你订制了一套度假穿的衣服,身材数据用的是上次留在西蒙那儿的,没问题吗?”
西蒙是克里斯托弗在美国时的裁缝,对方为他做过很多衣服。
“没问题,那是一个月前的事,我没什么变化。”克里斯托弗随口应付着,然后就拉住了丽莲的手,将她搂在怀中……他刚刚注意力都在茶歇裙露出的手臂、肩膀,甚至胸口上,在美国时,丽莲很少穿这样的衣服,但现在似乎是度假的原因,穿着要‘活泼’‘大胆’很多。
克里斯托弗也是男人,当然也会被这些吸引,所以接下来的事顺理成章……
因为生育的事已经是顺其自然的状态了,所以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们夫妻生活都特别放松,比之前更默契。不过大概是机会不到,到现在为止丽莲都没有怀孕。这让丽莲轻松的同时,又怀疑他们是不是体质上不太适配,毕竟根据他们的体检,他们都是没问题的。
不过就算是这样,两人也没什么心理压力。丽莲是因为对生育这件事没有执念,一个21世纪独立女性,对生育真的看的很开,尤其这辈子还这么成功、这么有钱了,更无所谓了(还没人催生育呢!)。
克里斯托弗对生育的看法倒是比丽莲‘传统’一些,不过他更在意作为妻子的丽莲,丽莲不在意的话,他好像也就没有那么在意了——如果他们没能有自己的孩子,他大概会有一些遗憾,不过人生哪有圆满的呢?偶尔遗憾是可以接受的……就是这样的想法。
带着这样的想法,这次欧洲度假也是非常‘和谐’地度过了,直到7月底,欧洲假期结束,返回美国。
不过他们没有回纽约,因为现在纽约还是很热啊!克里斯托弗为了工作要去各地考察,丽莲干脆就去见热衷于女权运动的朋友琳达·肖——说起来,当初他们还是在棕榈滩认识的,这时候琳达·肖却不再棕榈滩,而是在华盛顿……还是为女权运动是事跑上跑下。
丽莲去见她,也帮她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就这样,直到8月中旬,纽约终于没那么难熬了,她才返回纽约。
这时候返回纽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后世大名鼎鼎的第一届‘伍德斯托克音乐节’要开始了!她从知道这件事开始,就决定要参与进去了。对此克里斯托弗有不同的看法,他不太希望丽莲去。
克里斯托弗知道丽莲方方面面都很‘时髦’,就像那些不比她小多少的战后婴儿潮一代一样,只是没有那么叛逆而已。另外关于音乐,也不用怀疑她品味的先锋性,所以她当然会喜欢这次的音乐节——克里斯托弗不太希望她去的原因在于,这么多人,这么长时间,组织上只要出一点问题,就可能是个灾难!
要知道,此前是从来没组织过这种音乐节的,看起来就不是很可靠(实际上第一届‘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确实出了很多乱子)。
丽莲理解他的担心,如果不是她从未来来,也不能确定这次音乐节是空前成功的(当然,成功也不代表没有出乱子)。但除了理解外,她还是坚持去,最多就是小心一点。遇到这种困扰,首先想到的不应该是回避,而应该是减少出事的可能性。
克里斯托弗永远都拿丽莲没办法,于是只能开始考虑自己和她一起去,再加上一些保镖(扮成同伴)一起去……人多总是好一点。
于是8月15日到8月18日,丽莲还是顺利参加了第一届‘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参与了这在后来被誉为‘流行音乐史上永恒一刻’的时刻——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不只是音乐节,配合着这个时代的各种运动、思潮,它是有着很强烈的情怀的。
聚集近20万人观看演出,大家呼唤和平呼唤爱……这个行为本身就充满了理想主义的光辉。
说实话,身处在那样的人群里,丽莲这个穿越者,知道未来世界走向的人,也难免不动容。是的,结果是既定的,而且一环扣一环,就算她想要改变也几乎不可能。但是,但是还是想做点什么,过程有时和结果一样重要,不是吗?
因为这个原因,丽莲之后倒是更热心于参加这种活动了……克里斯托弗为她担心,可无法改变她的想法,也只能给她雇最好的保镖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