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落梅
医院的走廊能听到比教堂更真挚的祷告。
思琪每天都会重新想起这句话。
不管之前如何迷茫与孤独, 真正面对生死之间的大事,人似乎本能地就可以生出一根骨头来。
她搀着吴雪去挂号、检查、拿药、输液最后在医生面色凝重的暗示下,跌跌撞撞地带着吴雪的病历表一个医院一个医院去问, 直播间里她变得异常活跃,甚至有些焦躁,到手的钱如流水,泼泼洒洒随着药费和检查费而去,她在深夜坐在病床前面, 心底里却有一种罕见的宁静。
她好像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
的确, 这二十年她所得太少,母亲对姐姐的偏爱、身上沉重的欠账、没办法拥有正常的社交,没有工作的时候她可以宅在合租房里永不出门, 黑暗可以包容她, 年轻的生命并未意识到呼吸也是可以转瞬即逝的。
病房的黑暗里, 她经常会被吴雪因为疼痛的呓语惊醒。
“很疼吧?”
她把头伏在吴雪的枕头旁边,她能感到自己的心跳得很快,马上就要做手术了,她好像比吴雪更害怕。
“肺泡炎,情况有点复杂。”医生的话还在耳边重复, “炎症太重了,部分肺泡已经纤维化,吃药意义不大,要做手术。”
“必须做吗?”
思琪犹豫着问, 医生说的肺部活检和病灶清理,也让她胆寒。
“活检,是有一些疼,不过是微创手术, 手术后一般都是可以恢复到术前水平的。”新来的实习生好心地同她解释。
思琪颤栗地回到病房,吴雪一边听一边笑着安抚她:
“没关系的,你忘啦 ,我还见过比这更严重的呢,医生不是都说了,微创手术,已经很幸运了。”
虽然嘴上说着这样的话,思琪还是从吴雪眼睛里看到了遮盖不住的忧虑。
并不是忧虑手术的疼痛,忧虑的是
钱。
吴雪的工作当然没有保住,倒不是因为老板不想养一个病人,她毕竟是销冠,只是吴雪这次生病的原因很大可能跟住在二楼货仓吸了大量粉尘、甲醛脱不开干系,但二楼又是老板好心让吴雪住才睁只眼闭只眼的。
理不清楚的事,双方都心知肚明。
被移除小群后,老板还带着水果到医院来看过吴雪一次,思琪在一边看着两人说话,沉默不语。
肺泡里有出血点,所以会有血从嘴里出来,听起来就疼。
麻醉醒来的时候,护士说胸腔引流管还没拔,思琪也不敢碰她,只是守在旁边,静静看吴雪愣神。
吴雪突然侧过头来对她笑了,这是这么久以来思琪第一次看到她露出真心的笑。
她轻声说:“我好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然后她突然想起了什么:“对了,你缴费的钱哪里来的?”
————
陶屿是一路从南开到北的。
自然,杭州不算北,但开起来也是一路风景变幻,从浓墨重彩的满山绿意到水墨画般的湖光水色,陶屿边开边思索,这样的景色里,能用什么语言安慰宋宋呢。
从看到思琪的回复开始,宋宋就陷入了长久的沉默,虽然她之前话也不算多,但坐在副驾上的人静默如幽灵,陶屿还是有些发怵。
“”
像能感觉到陶屿的欲言又止,宋宋眼疾口快:“别说,让我安静会。”
“”
陶屿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其实无非是些安慰的话,此刻在心里腹俳,一个一个方块字蹦出来,反而显得极为苍白。陶屿转动着方向盘,其实这一路都不好开,别车的太多,她几次想鸣笛,因为顾虑到宋宋,都忍了下来。
直到宋宋都感到不对劲了,她从后视镜里看了好一会,终于开口:“今天怎么回事?”
车在服务区停下来,陶屿忙着去接水,又顺便买了两个汉堡,等她提着东西回来的时候,宋宋已经面色凝重地站在车后了。
“你怎么出来了?”
陶屿把汉堡拆开塞进嘴里,沙拉酱的甜腻和生菜叶子的凉一齐在嘴里咀嚼,越发衬出炸鸡块的柴,她哽得咽不下去,喝了一大口热水才咽下去。
“服务区的东西真难吃。”
宋宋瞥了一眼:“难吃你还吃完了。”
陶屿明显被噎了一下。
“那个,宋宋,你见了她准备怎么说啊?”
—————
旧恨春江流不尽,新恨云山千叠。
宋宋慢吞吞地走在后面,陶屿过去推了她好几次也不见她走快一点,不禁吐槽道:“要是不急,你一路上使劲催我干什么,快走啊。”
“陶屿我有点害怕。”
“”
短暂的沉默之后,陶屿使劲地晃着宋宋的脑袋:“大小姐,你清醒一点,是人家做手术!不是你!你害怕什么!”
“我”宋宋一时语塞,“我很怕她做手术,而且做手术的时候我也不在她旁边。”
陶屿语塞,只好安慰似地拍拍她的肩:“本来能买到那趟飞机的,怪我。”
如果不是因为中间送庄雨桃回去,如果不是因为陶屿不舒服在后座上睡了一会,也不会是宋宋开了一路,也就不会错过那个航班提前起飞的电话。
宋宋却也没有特别难过:“不怪你,本来就是加塞的座位。”
杭州的天阴,随时有雨珠坠下来。
两个人并排走在狭窄的街道上,医院其实很快就在眼前了,宋宋知道不能再拖,路边有卖花的小店,她挑了一束青色琉璃纸包的百合、一篮子水果,陶屿帮她捧着,琉璃纸发出沙沙的响声,百合芬芳,不禁想起自己出院宋宋迎接她推过来的花红柳绿的轮椅,啧啧一声。
刚从店里出来,迎面就看到思琪,她比上次离开的时候瘦多了,简单的连帽卫衣,潦草扎起的丸子头,黑眼圈重得几乎判若两人,陶屿迟疑着叫了一声:
“思琪?”
女孩立刻抬眼,见到熟悉的人,喜悦溢于言表,她把手里买的泡面放到地上,两步跳下台阶:“你们可算到啦!”
陶屿接住了扑过来的思琪,这女孩瘦得厉害,骨头都硌人。思琪紧绷了太久的情绪在那一刻倾泻而下,陶屿觉得颈窝麻酥酥的,有泪水滴落在她肩上,她小心地拍着思琪的后背:“好了好了,都过去了。”
思琪被她轻声哄着,好久才闷闷地开口:“雪姐疼得厉害呢。”
“我经常看到她凌晨都没办法睡觉,一直硬撑着,直到痛得受不了了才让医生来打一次点滴。”
“也吃不了东西”
陶屿唏嘘,还没等她说出什么安慰的话,身旁宋宋的声音就急切地响了起来:
“怎么会弄得那么糟的?”
其实整个事件的原委陶屿已经转述给宋宋了,从发病的环境到免疫力的破坏,包括陶屿自己推理的吴雪的为难之处,宋宋全是知道的,此时她的声音却依然焦躁又尖锐。
还蛮少见的。
三个人一起往住院部走去,思琪路上说了医生交代的注意事项,又再一次谢谢宋宋及时转来的那笔钱:“不过宋宋姐,我没跟雪姐说你的事,我怕她又难过,等她恢复得好一些,我再跟她说吧。”
“我也已经跟公司支了两个月的钱,很快就能给你了。”
宋宋摆摆手:“人要紧,这些都以后再说吧。”
话音未落,已经到了楼梯拐角的病房门口,思琪推开门,里边的床位空着,靠窗边的床位上蜷缩着个人。
是吴雪。
宋宋僵直地站在门口,她突然觉得,想落荒而逃。
————
“真的谢谢你,阿屿。”吴雪的声音很虚弱,但依然清澈。
陶屿注意到她身上的伤口,心里一酸:“你好好养着,我来之前就查过了,只要恢复得好,对生活没有影响的。”
“你这是什么话?怎么会没有影响?”原本闷声半侧身躲在陶屿后面的宋宋突然接口,
“怎么会没有影响?纤维化!不可逆的!”
陶屿瑟缩了一下,随即她反应过来宋宋不是在对着她说。宋宋越说越激动,声音也大了起来:“如果留下后遗症,要遭很多罪怎么有人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到这种程度,当时房车装修你都知道要晾几个月才进去住,仓库你就忘了吗?哪里就困难到这种程度了?你拿自己的身体健康开玩笑上瘾是吗”
一句一句,全是质问,吴雪看着眼前脸都被气红的宋宋,愣住了。
宋宋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坐回了陶屿后面。
陶屿“腾”地站起来,抓住思琪的手:“走吧,你刚刚不是要去泡面吗?我也饿了,我们再去食堂买点吃的吧!”
宋宋抬头:“你不是在服务区刚吃了”还没说完,陶屿已经拿手机的同时顺手捂住了她的嘴:“你跟阿雪想吃什么等下直接发我就行,先走了哈。”
说着,陶屿和思琪逃也似的离开了病房。
雨开始下了。
————
医院的花园里种了几树梅花,风吹,梅香沁人。
思琪和陶屿一起站在医院的走廊里,其实没有人饿,思琪在发呆,陶屿则在数树上的梅花。
“阿屿。”
“嗯?”
“你说,她们这回会吵架吗?”
“不知道。”
“那宋宋姐如果又让雪姐生气了怎么办?她伤口还没长好,不能生气啊”
“很有可能。”
陶屿回想起宋宋见到吴雪的第一句话剑拔弩张的样子,心里却一点都不担心,她好像从一开始就能感觉到这两个人中间属于“爱”的那一部分能量,现在,那种感觉还没有消失。
“分手那么久了,她们不会和好的,就算和好,也会再分手的。”
思琪自言自语,像是回答,又像是反驳,陶屿听见了,她想说点什么,又想应该说什么呢。
是说宋宋的夜不能寐还是说吴雪的大梦一场呢?
梅花簌簌下落。
不知怎么,她突然想看一个破镜重圆的故事。
第102章 冬夜
更冷一点的时候, 余杭的雨变成了细雪。
吴雪的伤口已经逐渐愈合。
陶屿在医院附近驻车,经常给医院送养生汤,偶尔还要接思琪下晚班。
“真是寸土寸金的地方啊。”
一个飘雪的清晨, 陶屿刚醒来,就收到违章短信,违规变道,扣二百。停车场的账单也及时推送过来。又打开招聘软件,好嘛, 简历投出去, 大都已读不回,好不容易有一个约面试的,点进去一看, 又是明明白白的外包公司。
陶屿叹了口气, 这个城市的生活成本比以往更高。
因为是长途跋涉, 油钱、电费、乃至几个人吃饭的食材费,都是花的之前的存款,又因为长时间开车也没办法稳定地接单,收入骤减。原本计划着到这里找个暂时的工作,不过目前看来, 找工作也不是一件容易事。
这边的叹气微不可闻,窗外的飞雪已经又急又密起来,陶屿把窗户打开,清凉的空气夹杂着细雪扑到她的脸上, 她猛地想起医院里的梅花,雪这样大,等雪化了,恐怕已经花踪难寻了。
几乎是小跑着到了医院, 江南的冬雪不刺骨,但有缠绵悱恻的冷,陶屿往自己手上呵气,转眼就变成薄薄一片凉意覆在手上,就像覆在梅花枝头的雪。
都说梅花傲寒,其实梅花是不耐寒的花。
在她更北方的家乡,是少见梅花的,就算有,那些虬枝盘曲的枝条也难活过零下二十几度的冬天。
陶屿在梅树下徘徊,雪天的路上人们更是行色匆匆,花园里也没有病人出来透气,她一个人独享这一片梅,寒冷盖过了梅花的清芬,也盖过了她鼻尖原本的温度。
好像被冻感冒了。
陶屿是打着喷嚏走进病房,病房里开了空调,是暖融融的。
吴雪正在低头吃饭,宋宋守在旁边,早餐是外送的山药小米粥和蒸南瓜,看见陶屿进来,她挑眉:
“你也吃点?”
陶屿凑近看了一眼外送的袋子,还有一份水波蛋和酱汁,对她来说有些清淡了,心里这么想着,便惦记起上次在医院后面那条街看到过的手工包子来:
“我不吃了,你多吃点,今天感觉好点了吗?”
吴雪咽下嘴里的食物:“好多了,基本上不疼了,胃口也好多了。”
陶屿真心为她感到高兴,这些日子的养生汤没白送,宋宋也没白来。
从那天宋宋和吴雪单独谈过之后,她们之间便宁静了很多,之前有的那些别扭、试探、争吵、失望仿佛也被大雪覆盖了,只是自然而然的亲近,陶屿一面感叹宋宋竟也能变得这样稳重,一面为吴雪感到心疼。
人在病痛之中,在不可为之中,尤其能够意识到何事、何人对自己真正重要,也会因为病痛的难以忍受而变得格外宁静。
不知是好是坏。
————
宋宋和她一起出来,陶屿下意识地避开病房门问:
“你们和好了?”
宋宋把早餐的袋子扔掉,淡淡地说:“不知道。”
“哦。”
感觉到陶屿有些失望,宋宋从楼梯下抬眼看她:“怎么了?”
“感觉你们会和好的。”
“真的吗?”宋宋终于笑了一下,“那也不错。”
她们一起在花园里走了走,风雪都大,宋宋把外套的帽子戴上:“对了,这段时间忘了给你算车费和做饭的钱了。”
陶屿倒吸一口凉气,鼻子更冰了:
“以后再说吧,我最近在愁找工作的事。”
宋宋有些惊讶:“你打算在这常住?”随后她又了然,“如果是找工作,肯定比我家那边强。”
陶屿浅笑,其实自从遇到宋宋,也受到她诸多照顾,她不打算跟宋宋争论这些,宋宋却执意要把钱转给她:“找工作诶,干嘛把自己弄得惨兮兮的,先敬罗衣后敬人。”
陶屿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卫衣和羽绒服:“我又不是去应聘销售”
“还是稍微正式一点?”
陶屿“嗯”了一声,正在思索套装的价格,宋宋突然开口:
“你能穿吴雪的衣服吗?”
————
按理说是不能的。
吴雪骨架小,又很瘦,然而过上房车生活之后,陶屿也清简了许多,从吴雪的车里翻出那套小西装,居然勉强能够穿上。
思琪很高兴:“阿屿,你穿正装蛮好看的。”
“是吗?”陶屿不太适应地在半身镜前面转动,她很久没有穿过这么束缚的衣服了,天气又冷,外面还得套羽绒服。
“真的呀。”思琪说得很诚恳,“之前雪姐就跟我说,你像是那种大公司里规规矩矩上班的人。”
“嗯?还有不规规矩矩上班的吗?”
陈思琪沉默了。
过了一会,她在给陶屿整理后背褶皱的时候才轻声说:
“能规规矩矩上班就很幸福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才刚刚下播,来不及卸脸上的浓妆。陶屿接上她,顺便在吴雪车上找到了她说的那套衣服,两个人在温暖的车里坐着休息,思琪还泡了两杯奶茶。
“这个点喝茶,你不睡啦?”
“没事啊,喝点甜的心情好。”
热腾腾的奶茶杯捧在手上,多少能让人心里多点安慰。
“怎么了?又被运营骂了?”
思琪摇摇头:“不是运营,这一回更厉害,直接被老板骂了。”
“哎。”陶屿陪着叹了声气。
不知道是房车里开着暖气的原因还是手里奶茶的原因,又或者是同为工作遇挫人的惺惺相惜,陶屿感到自己早上的那股郁郁之气消散了不少。
“不过也好,我本来也已经不想干了。”
思琪的表情空茫:“本来挺怕违约金的,现在好像也没那么怕了,如果我会因为它坚持不住病倒的话,还不如直接让它把我打倒吧。”
陶屿拍了拍她的肩膀:“不会的,哪有那么容易被打倒。”
她心里是知道的,这次吴雪生病,对她们所有人都是一个冲击。不快乐的工作、吃力的生存、糟糕的感情,这一切的一切好像都已经黯然失色,只有鲜血、疼痛、不可避免的后遗症,才是这具身体的切肤之痛。
“公司会开除你吗?”
思琪失落地摇头:“只要我还能开播,就肯定不会轻易放我走的。”
“有成功离开的先例吗?”
“算是有?交钱的,赖账的,好像还有考上公务员的吧”
陶屿差点一口奶茶呛到嗓子里:“这是不是难了点?”
“对啊,不过对我来说,有更直接的办法。”
思琪抬头看她,陶屿突然意识到,她长大了些,从前是个一团孩气的女孩,每次和她谈话都会不自主地想到跟着黛玉进府的雪雁,现在她的眼睛已经清明朗静了很多,像经霜的松柏。
“我的话,本来已经欠了很多钱,虽然那些钱都是我妈妈借的,但是我想,也不介意更多一点。”
“最多不过是之后不能做直播了,最多最多也就是限高。”
“没有什么的。”
这次的她已经没有了之前提到这件事时的惶然,带着一点疲惫,更多的是笃定。
陶屿认真地看着她:“你变了挺多的,思琪。”
思琪笑了:“我知道。”
“这是好事。”
“可能吧。”
“我见过你姐姐。”
思琪停顿了几秒,默默把脸别过去了。
姐姐,这个名字是她不太愿意提及的,当这个人带着记忆一起出现,她就会重新变成那个蜷缩在姐姐阴影里的那个笨拙小女孩。活泼开朗的姐姐,人缘极佳的姐姐,漂亮得不得了的姐姐。
妈妈更喜欢的姐姐。
她的姐姐。
“挺奇妙的。我在刚开着房车出来的时候就遇到了她,还一起吃了火锅,我觉得她很厉害,能一边旅行一边卖咖啡,能做摄影师助理,还能有很多朋友,连名字都特别好听。”
思琪吞吞吐吐地说:“是啊,很多人都这么说。”
“晚上的时候我还听见她给家里人打电话,关系也很好。”
“是啊。”
“但是,我们只见了那一次。”
陶屿把整个身体都沉到了沙发里,吴雪的车沙发很软,她觉得自己像浮在云上:“那个时候我自己也刚从家里出来,没有收入来源,家里人也没有出来找我所以我看到你姐姐的时候,好羡慕她,我觉得那就是我理想生活的样子。”
“嗯。”
“我以为我们应该能算作朋友,但是第二天她没打招呼就直接离开了,我挺失落的。”
“我以为我不会再见到这个人了,但是她的一只很贵的耳环落在我车上了,她联系过我一次,我没接到电话,再打过去她已经把我删掉了,也许她觉得我是不想还给她了?后来我遇到跟她一起工作过的摄影师和模特,拜托他们把耳环转交给你姐姐,他们却很惊讶,因为他们说是你姐姐偷了模特的耳环,还欠了钱。”
“”
“我当然是不相信的,我把耳环放到派出所去,我当警察的朋友后来告诉我,是被一个男的领走了,她调查过,是那个模特的男朋友,所以耳环真的是那个模特的。”
思琪垂着眼眸,没有作声。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然现在也许知道了方元给我看过那辆房车的登记信息,并不是你姐姐,是是你,还有很多失信记录。”
思琪苦笑了一下:“我连驾照都没有。”
“总之,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你。”
“嗯。”
“很奇怪诶,思琪,我本来以为我会跟鱼采薇成为朋友,但她其实跟我以为的完全不一样。我以为我不可能跟我从来没见过的她的妹妹成为朋友,但是现在我们坐在一起喝奶茶。”
思琪终于把充满戒备的表情放松了些,她脸上不合时宜的浓黑卧蚕与睫毛膏微微融化:“所以”
“其实没有什么所以,我又不是大哲学家,哪有那么多大道理。”陶屿轻轻笑了,“我只是觉得,你就像”
“另一个我。”
——————
女子与女子的生命就像星轨,你能在很多时刻看到折射的星光在交相辉映。
思琪不知道为何同样是妈妈的孩子,妈妈这样偏心姐姐;陶屿也不知道为何自己才是第一个孩子,父母都偏心弟弟。
这样的事情太多,多到人们都习以为常,多到她们自己都快觉得寻常。思琪是妈妈婚姻走向破裂的遗书,陶屿是父母的感情不受祝福的产物,本就贫瘠的爱里滋养不出丰盈的花。
但对爱的渴望却在疯长,思琪被妈妈当作讨好大女儿的工具,陶屿被耳提面命当好照顾弟弟的乖乖女,重叠的记忆、相似的处境,陶屿在思琪身上看到的,就是那个什么都差一点点的自己。
如果不擅长读书,就会在学业中途被权衡利弊推进工厂;如果没有家境基础,就会毫无反抗之力地被掠夺身为人的最后一点价值——去嫁人啊,去贷款啊,去干活啊,夹杂在“爱”里的控制,一地鸡毛里的一点点“爱”。
陶屿有多喜欢汤寻云姥姥的故事,就有多期待这种“爱”的降临。
但是得到过这种爱的宋宋的妈妈又如何呢?
好像也没有得到幸福。
就像得到妈妈无限偏爱的鱼采薇,这个姐姐轻易得到了思琪想得到的东西,轻易得到了妈妈拿妹妹身份贷到的钱,她再拿着钱去填堵不完的窟窿,她得到幸福了吗?
也许真如宋宋所说,非得得到这样的爱不可吗?
也许,不得到这样的爱也可以。
也许,让她人得到这样的爱也可以。
陶屿把杯子里最后一口奶茶饮尽,她知道今晚大概会因为咖啡因精神,也或许是别的。
“吃点宵夜去吗?”
思琪看了一眼时间:“四点半了,还吃宵夜是不是有点不健康?”
“嗯那吃点早饭去?”
“好,这下就健康多了。”
——————
医院后街,包子铺。
打着夜包子的招牌,暖黄的灯光与蓬勃的蒸汽也如约在细雪中等着两个人到来。
陶屿叫了两笼包子,反正医院里还有两个人,不怕吃不完。
此地的包子馅大都是甜口的,蘸香醋吃,吃起来没什么负担,但是这家的包子却有些不同,极好的瘦肉馅掺着一点点油脂事先炒过,酱香浓郁,小葱用的都是粒粒分明的葱白碎,蒸好的包子烫得人咬不住,但分外暄软鲜美,肉香、葱香、面香,最质朴的香味,最能抚慰人心。
思琪一口气吃了半笼:“好好吃。”
“再来一笼。”
“不要了不要了。”思琪要了一碗甜酒酿,蛋花、枸杞、雪白的酒米搅动在碗里分外好看,她突然想起了什么:
“给雪姐和宋宋姐带回去尝尝。”
陶屿点头,这样飘着雪的时刻,这样天空还没有泛起鱼肚白的时刻,江南缱绻的冬夜,热烫鲜美的吃食,触手可及的陪伴,正在康复的朋友。
没有比这更好的事了。
第103章 甘心
汤晓明有很长时间没有收到女儿的消息了。
这很正常, 她们恢复联系也不过是近期的事,更早以前,她是家中醉心永葆青春的怨妇, 女儿是家外想要远走高飞的叛逆。
好在她没有那么厉害,女儿也没有那么厉害。
她想起宋宋的脸就忍不住要露出笑容,张扬明媚的少女,因为是少女,更让人觉得可爱, 但少女不会永远是少女, 她看着宋宋从少女的年纪到了可以被称之为大人的年纪,再到了可以被推进婚姻的年纪,再到了现在。
她的女儿还是那个红发的、明媚张扬的宋宋。
只是不再让人觉得可爱了。
她很遗憾。
也有一点骄傲。
可爱当然是很好的, 她年轻的时候就是因为足够可爱的笑容得以登台表演, 也因为足够可爱的个性让宋宋的父亲垂青于她, 虽然在之后漫长的岁月里,这段关系带给她数不尽的破碎与痛苦,所以,可爱并没有给她带来幸福。
但她不后悔。
宋宋是她最好的礼物。
虽然所有人都说她更喜欢儿子宋昱,但是当儿子慢慢长大, 这个小家伙就像从她的生命里被二次剥离出去,她看着他讨好对自己不闻不问的父亲,看着他在商场的漩涡里挣扎,也看着他为了不影响自己在父亲那里的继承权隐瞒下丈夫出轨和私生子的事实。
小孩子的手段, 可爱。
小孩子的心眼,可怖。
她的呼吸骤然紧缩,这是她无论何时想起都感到痛苦的事,悉心照料二十年的儿子, 并没有站在她这一边。
一次也没有。
是哪里错了呢?她曾经反复回想过,很长的时间里,她怨恨丈夫的薄情,把凉薄的习性遗传给了儿子;她怨恨青春的流逝,丈夫在自己女儿身上的目光都比对自己多;她怨恨命运的不公,她刻苦努力,电视台的同事却因为她的出身嘲讽她;她怨恨人生的无常,她最爱的妈妈,为了原本不值得的她匆匆离开。
她也没有站在她的妈妈这一边。
她和她的儿子,没有什么不一样。
她想念妈妈的气味、有力的手、干农活的时候麻利的身影,想念妈妈被人叫“寻云”的时候立刻转头答应的爽快,她想念妈妈做的米团子,想念妈妈做的白菜汤,想念那一只独眼炯炯的目光,想念她揽着自己时,无比的安心与幸福。
但那个时候,她的心被不甘心占据着。
所以,她的女儿会有不甘心吗?
汤晓明不敢问自己这个问题。
她已经年近半百,却好像仍然是那个幼稚莽撞的女儿。在儿子宋昱面前,她是一个温柔美丽的好妈妈,无可挑剔;在女儿宋宋面前,她却不可控制地被她的青春与自由灼伤,她当然知道她应该像自己的妈妈一样,希望女儿飞得更高、更远,但当宋宋从加拿大逃也似地回国,她竟长舒了一口气。
她希望女儿过得好,又不希望她飞到自己无法企及的地方。
她对宋宋的爱,带着古怪,带着自怜,带着许多年许多年积攒下来的伤痕与眼泪,带着母女之间无法解脱也无从和解的复杂。
但那是爱。
艰难辗转回国的宋宋严肃地告诉她,她知道她受到了伤害。
那天的汤晓明面无表情。
就像宋昱告诫宋宋时说的,不要去告诉妈妈父亲出轨的事,说不定妈妈早就知道的。
是的,她早就知道了。
自己身边人是人是鬼,她如何能不知不觉。
只是婚姻,感情,利益纠葛,大人之间的复杂与算计,小孩子怎么解决?
她觉得极为荒谬,但她为自己的女儿流泪了,在那一天之后的每一个夜深人静的时刻。
因为她在心疼她。
不是她保护自己的女儿,而是女儿在心疼她。
她的眼泪一半是为了这份独属于母女之间的心疼,另一半是为了自己的懦弱感到悲哀,她好像始终不是一个真正的母亲,无论是在丈夫面前,还是在儿子面前,她都只是在扮演母亲的角色。
真正的母亲是什么样的?
她本能地想到了汤寻云。
那不是她的生母,甚至她无法生育,她永远做不了母亲。
但汤晓明知道,她就是最好的母亲。
最好的。
—————
宋宋是从梦中惊醒的。
不是噩梦,但也不是什么美梦。
醒来的时候额头上的碎发已经湿透了,那么冷的天,她却出了一身的汗。
吴雪还没睡着,清亮的月光与雪光从窗口洒进来,她温柔地注视着宋宋,直到她喘着气醒来。
“怎么啦?”
宋宋一时无法回答,她本来就是在吴雪病床旁边暂时趴一会,想不到竟能睡着,还被旧梦惊扰。
吴雪轻轻拍她的背,宋宋缓了好一会,才轻声说:
“又梦到我妈了。”
“还有宣染。”
吴雪手上的动作停顿了一下。
“你跟你妈妈有段时间没联系了吧?”
“对。”
“可能是想她了。”
宋宋笑了一声,没有什么情绪,上一次回家跟妈妈吃饭好像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家常菜色,难得的清淡,妈妈还为陶屿张罗病号餐,那样的客气与拘谨,不像二十多年的母女,倒像两个不熟的朋友。
吴雪偏头:“等我出院之后,要回去看看她吗?”
“不用了,她知道的。”
“”
“我是说,去看看宣染吗?”
吴雪的声音也很轻,但是全无她们过去谈到这个人时的拧巴,只是像谈起过去一个共同的朋友,尽管她从来没有和宣染相处过。
但不是有首歌这样唱吗:因为你,我成了世上最了解她的第二名。
那些比较、刺痛与一点点的不甘心,在病中随着逐渐虚弱下去的身体和逐渐透明的心,随着输液管里的点滴,消失在某个地方。
宋宋很好,宣染很好。
她自己也很好。
她的价值并不会因为宋宋比较爱谁、宋宋对谁更好而改变。
从学生时代的混沌到大病之后的坦然,吴雪好像突然回到了那个在去找村里老师问父亲情况的那个晚上,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年纪,那时候她紧紧牵着弟弟的手,心里是巨大的空洞与恐惧;而现在她轻轻拍着宋宋的背,身体很虚弱,心性却无比静定。
不变的是永远明澈下覆的月光。
宋宋大概也没想到吴雪会这么说,她沉默了很久,直到吴雪倦意袭来快要合上眼睛,她才突然笑了一下。
昏暗中,这样的笑声就格外明显,吴雪睁大了眼睛。
宋宋笑着说:“阿雪,不是这样的。”
感情不是这样的。
——————
陶屿说,她想看到一个破镜重圆的故事。
大开大合的四个字,必得是曾经相知相许,才有后面久别重逢之时的喟叹与感慨,只是时过境迁,当时的那种心情,是没办法再重圆的。
宋宋从来没有想过要跟宣染破镜重圆,那个骄傲而细腻的学姐,和她带给宋宋的那些关于成长的记忆,一起留在了她的学生时代,她可以和她说说话、聊聊近况,像朋友那样,但永远都不可能像十八岁的自己一样,雀跃地、快乐地向她的方向奔跑。
这种心情的所起与消失,都是悄无声息的。
宋宋知道吴雪介意这件事,她也知道吴雪在很长的时间里为宣染的存在落泪,她没有同类的经验去帮吴雪定义,是不自洽?是太关注他人?是……可能只是不甘心,很多的不甘心,一点点的不甘心。
不甘心的意思是什么呢?
是本可以。
本来可以的。
本来她们可以天下第一好,本来妈妈可以只爱她一个,本来姥姥应该有幸福的晚年,本来她可以在异国的校园里度过无所事事的悠闲时光,本来她可以跟上她一直向往和喜欢的人,本来……本来一切都不会变糟,本来一切都有更好的可能性。
然而在不甘心变成甘心之前,一切都不会有所改变的。
从加拿大回国之后,不管是被迫还是早就得知父亲的出轨,妈妈不也是很快就陷入了医美的漩涡么,那些对青春流逝的不甘心,那些疼痛的项目,那些沉默帮她冰敷的下午,宋宋曾经动过阻止她的念头,但最终还是保持了沉默,恢复对身体的控制,或许是妈妈能够感受到对自己的人生还有掌控力的第一步。
漫长的平静无波的生活,她几乎以为妈妈是没办法改变的了。
直到后来,她终于发现妈妈偷偷在姥姥下葬的地方建了房子,又重新树了牌位。
那些捡起来的自我,那些隐瞒在心底真正重要的东西。
这就是妈妈的秘密。
不甘心会变成甘心的,而心甘情愿去做的事,无论是破镜还是覆水,都有生出新芽的可能。
就像她来找阿雪。
人不是在失去某种陪伴的时候才意识到这种陪伴的珍贵的,人只有在愿意去追逐某种陪伴的时候,它的珍贵才熠熠生辉。
吴雪没有说话,宋宋把手机设好闹钟,月光像一条银色的毯子,给夜色以无限的宁寂。
“休息吧,明天早上吃芙蓉粥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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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那我中午不过去了。”
便利店里,陶屿一边咬着干巴巴的三明治,一边给宋宋打电话,本身中午想给吴雪做点好吃的送过去,但是这几天她都在跑面试,这家距离还有点远。
“虽然工资一般般啦,不过明天就能入职了,之前几家都是人才储备,面完就没信了。”陶屿把三明治的包装纸扔掉,顺手在纸上的标签擦了手指。
“对了,谢谢阿雪的衣服,回头我洗了还给她。”
“你拿去穿吧,你用得着。”宋宋随口应着,她听见陶屿说的福利待遇,确实一般,好在还算正规,“先干着呗,你不是想重新适应一下上班的环境。”
听闻适应环境几个字,陶屿的脸色陡然变差了。
其实人就像动物,一旦被散养一段时间,很难再回到笼子里去的。
陶屿反复确认了群里发的上下班时间、打卡规则、任务安排越看脸色越黯淡,于是她立刻切出去看了看银行卡余额,本想惯性叹气,忽又觉得,其实也没有那么少嘛。
当她独自生活以来,每个月花销大头就是车贷和油费,别的都一概清简,一开始觉得或许有几分孤独,后来只觉得自在,不用化妆也不用买新衣服,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钱都花在了她真正想花的地方,所以线上单子的稿费、平台播放量和广告的收入、徐南知介绍给她的小活足够她平静度过这样的生活。
但是确实也是不够的,一旦面对意外,比如上次被烫伤的时候,需要一次性准备一笔钱,这样的积蓄就显得微薄了。
陶屿把手机放回口袋里,站在便利店门外,眼前的玻璃上清晰的映出自己的影子。
“你好。”
玻璃上的自己张张嘴,没有发出声音。
“不管怎么选,都是好选择。”
玻璃上的自己表情严肃,陶屿想起这是不用打卡坐班的第一天,立刻推推脸颊,挤出一个笑容,又对着便利店的玻璃整理了一下头发。
起码保持热情一周吧。
陶屿慢吞吞地从公司楼下往自己的房车里走,这是一条林荫道,树上还有北方少见的深绿的叶子,风叶鸣廊,难得的悠闲。
车就停在这的。
虽然冷,陶屿却也不打算开暖气了,一个人在车里,取暖的法子可多着呢。
她打开电热毯,给自己换上棉棉的睡衣,是和床单同样明亮的向日葵的颜色。又把热乎乎的豆浆冲上,几口喝完,胃里暖融融的,摸一摸电热毯也已经热了,便放心地窝到床上去了。
这一套行云流水的动作做下来不过十分钟,却让她立刻从面试完没精打采的状态里挣出来,身心都暖和了。
如果是上班的中午能出来到车里睡个午觉
真难以想象有多幸福。
她咀嚼着突然冒出的“幸福”这两个字,为这份幸福独属于她并完完全全是由她自己创造的而感到自豪,房车日记已经很久没有写了,她从车壁掏出上的置物袋里那个硬壳的小本子,随手翻开一页都是她零零散散的思绪,当初写的时候总是隐隐约约担忧未来的自己会对当时的矫情感到尴尬,但其实如今读来,只觉得亲切可爱。
人为什么总是下意识地觉得未来的自己会不喜欢现在的自己呢?
就这么在暖热的被子里蜷缩着,直到天窗上的光线逐渐隐没,直到自己的肚子叫了起来。
陶屿倦倦地坐起来,一眼就能看到操作台上的蔬菜,菠菜暗绿、白菜清新,黄心土豆圆滚滚的摆了一篮子,怎么吃呢,干脆用柜子里的肉罐头炖了吧
这样冬日傍晚的菜蔬,独自吃饭的自己,好像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存在了。
但现在这样的日子越来越亲切了。
手触碰到菠菜肥厚的叶片和结实的茎,她把这一把墨绿投入清凌的水中,冬天的水冰凉,经霜的菜蔬却更甜,陶屿一边洗菜一边盘算着明天中午的便当准备什么,虽然公司附近有美食城,也能点外卖,但是她还是想吃点自己做的蔬菜。
菠菜一根根洗净,烧开一锅水,一筷子一筷子绿叶菜放进滚开的水里焯水,三十秒左右就可以捞出来了,过凉水,当然陶屿没有干净的凉水,这也不打紧,天气冷,焯水的蔬菜很快变得沁凉,等凉透之后拧干水分,放到一边备用。
至于调味也是一贯的丰俭由人,辣椒粉,酱油,蒜末,芝麻香油,这几样车上是常备的,陶屿特意剁了很多蒜和蒜末,又大方地淋入香油,香气四溢。这样的小菜大概率要在冰箱里放两三天,只要盒子每次打开,蒜的辛香和芝麻油的脂香都冲鼻子,下饭是再合适不过的,比刚拌好的菠菜更有性格些。
准备完小菜,陶屿擦擦手,哼着歌打开柜门,一罐红烧扣肉端下来,这是主菜,分量也并不大,但每次自己做饭总是东加一点、西加一点,最后做出来的往往一锅都装不下,实在是一种幸福的烦恼。
红烧肉罐头是可以加提鲜的东西一起炖的。之前常去的超市买不到厚实干净的海带头,但车上此时有即时泡发的海带丝,也算不错了。红烧肉可以整罐放进电饭锅里开炖,一开始不必放盐,罐头本身就有调味,等汤滚了第一次,就可以下刚削好的黄心土豆了,直到汤汁都变白,肥肉几乎化了,土豆一戳就透,便可以加调料了,盐和白胡椒必不可少,八角香叶有就放,没有也无所谓,因为放了海带,也不用放味精了,只等着“炖汤”键再跳一次,这一回再打开看,就是咸鲜软糯的一大锅,连汤都粘稠得像粥。
就着清爽的拌菠菜和浓郁的土豆炖肉,陶屿把整辆车里的灯都开得亮亮的,大快朵颐地享受一个人的晚餐。
她想起房车日记的一章,那个关于吃饭的疑问,现在的她可以回答了,就像告诉过去的自己一个秘密。
一个人,也可以好好吃饭。
第104章 秘密
每个人都有秘密。
那么关于食物的秘密呢?
陶屿的秘密是一个人吃饭, 宋宋的秘密是跟妈妈吃饭,庄雨桃的秘密是海鲜过敏,宣染的秘密
是她比起新鲜的蔬菜, 更爱吃咸菜。
真就是最简朴的咸菜。
咸菜嘛,寻常东西,即使是一般的快餐店也会有一盆可以随意取用的八宝酱菜丁,有些店还把诸如辣白菜、酸豆角、海带汤这样免费无限续的小菜当做宣传的招牌,白米饭上浇上一勺拌过红油的脆脆的酸豆角, 的确也不算太坏。
宣染的整个童年和半个青春期都是在网吧里吃饭, 常常是有一顿没一顿,因为妈妈很忙,盒饭的菜又凉得太快, 就算是网吧里常备的泡面和茶叶蛋也会吃腻, 最大的奢侈就是从街对面叫一碗酸辣粉过来吃。
唯独榨菜是常客, 就和小面饼一起放在冷饮柜的最下面一层里。
红油三丝、涪陵榨菜、脆萝卜丁,都是她常吃的,挤出来三五根,又把在茶叶蛋锅里煨热的小面饼取出来两个,这么凑合着吃下去, 面饼子是妈妈一次性做好的,死面的,扎实顶饱。
超市的瓶装咸菜自然会比袋装的有内容,蕨菜、笋片、金菇、鸡丁、肉丝的都有, 一瓶能吃好几天,然而到底贵了一点,每次还要另备一双干净的筷子,不然咸菜瓶子里就会长出白色的菌丝。
于心偶尔也会觉得抱歉, 但好像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网吧里有微波炉,只是长年累月地用下去,热泡面的、热便当的大多数人想不到要加盖子,所以微波炉里也实在不太干净。
于心有时候会到市场上去买点品种更丰富的咸菜,无论酱青瓜、腌白菜、裹着青菜叶的酱豆腐、腌鬼子姜、糖蒜,都是超市货架上不大容易出现的,尤其是腌鬼子姜,是不上流水线的,这不是真正的姜,是一种叫菊芋的植物的根茎,宣染挺喜欢的,腌鬼子姜的口感生脆厚实,比切丝的榨菜疙瘩好多了。
当塑料袋里油腻腻的咸菜摊开在桌上的时候,来结账或者买饮料的客人会顺嘴问一句:“哟,这是自家做的咸菜吧?”
当然不是,自家腌的咸菜听起来像是更加美味,实际上怎么可能在滋味上超过加足了谷氨酸钠和呈味核苷酸二钠的工业制品呢?
然而有一样,自己家腌的咸萝卜却真是好吃,那不是简单的腌菜,风干后的脆萝卜,快刀切成片,再改刀切成细细的条,拿猪油混菜籽油一起炒过,里面还有星星点点的红辣椒丝和半透明的大葱丝,这样一夹子油汪汪的炒萝卜条,极脆、极韧、极香。
那种味道来自
她的外婆。
宣染是不大熟悉这个外婆的。一个地道的村妇,大字不识一个的老人,听说做得一手好菜,但是她却没怎么吃到过。自从和妈妈一起来到城里,她就很少被妈妈带回老家,这一方面是为了找借口给她补习,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开她的父亲。
唯一带着蒋清贞手艺来到她身边的,可能就是这些腌菜了,也许是于心告诉她的,也许是她自己的心意,总之,那些腌萝卜条在很长的时间里,慰藉过她匮乏的味蕾和心脏。
外婆本人的影子却是模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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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工作结束得很晚了。
背着包回来的时候她只觉得穿高跟鞋的脚痛得有些过分了,或许是上次磨破的地方还没有完全愈合又添了新伤。
这种东西意义何在呢?
她光着脚站在门口,拎起一只高跟鞋看,其实已经精挑细选了最合适的品牌和尺码,然而还是会伤到自己。
就为了所谓的专业感?谁规定的深色高跟鞋和丝袜就能代表专业呢?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她是喜欢穿西装套装的,西裤利落大方,比长裙不知道方便多少,但是后来不知怎么,到了众人聚集的场合,几乎是惯性一样装扮上这一身的束缚。
好累啊
这个房间是她看房第一眼就租下的,比香港住的那间大多了,但还是局促,好在她也不需要很大的房间。疲惫地把鞋踢开,光脚走到了床边,一切都是乱糟糟的,被子、枕头、还有那只被扔到床脚的大象。
大象是宜家买的毛绒大象,鼓鼓囊囊一只,她从买回来的那一刻就不喜欢了,因为觉得太大只显得愚笨。
但现在它像这个屋子里唯一的活物了。
宣染躺在床上,把毛绒大象抱在怀里,它有半人高,抱着的时候像一只暖和的大狗,宣染把头贴近它的耳朵上,让眼泪打湿它毛茸茸的耳朵。
成年人的生活里有很多眼泪,既不能流到他人面前,又不能流到父母怀里,只能顺着深夜的面颊,蜿蜒进耳廓里,积成一汪小小的湖。
不知道躺了多久,直到电话响起,她不用看屏幕已经知道必然是主编,她这篇稿子已经拖了很久,不能再拖了,接连几个采访对象都聊得不是很愉快,她自己也知道自己的语气会在采访中莫名变得尖锐,这样不对。
非典型的应激状态。
真是奇怪,早知道就不回到这里了。
宣染等到电话铃声结束才过去看手机,她的脸上还挂着泪痕,不想接视频,等她终于解锁了手机,看着未接来电,眉头不由地拧了一下。
是向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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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明明只是来协助办案的人,一个像鱼咬住饵的人。
她头痛地扶着墙壁,等着电话那头的人开口。
向晴的声音柔和而甜:“晚上好啊,宣老师。”
自从上次向晴帮她查过那个研究生的消息,她们之间的关系好像热络了一些,又好像更危险了,她一个嫌疑人的孙女,能和警察成为朋友吗?
也许是能的。
宣染不由自主地语带嘲讽起来:“向警官,您同事都已经回原单位了,您还在这里干嘛呢?公费返乡?”
隔着屏幕,不知向晴作何表情,宣染恶作剧似地继续说:“还是您已经放不下跟我聊天了?我比你的同事有意思不是吗?”
向晴镇静地答:“对啊,就是因为你很有意思,所以我才觉得应该和你多聊一聊。”
宣染已经抱胸靠到了墙上:“聊什么?我妈妈的妈妈?不好意思,上次已经跟你说了所有我知道的关于她的事了,没什么可说的。”
向晴沉默了几秒:“聊聊你吧。”
“我?”
反问的语气很惊讶,但手上的反应很诚实,宣染顺手把沙发上的外套抓了起来,把手机夹在肩膀上,一边穿衣服一边说:
“没有报酬的访谈我不接的哦,起码你请我吃个宵夜?”
向晴的笑声也淡淡的:“好。”
这样淡淡的笑一直维持到在酒吧门口看到宣染。
非常随意却得体的穿搭,头上还加了一副墨镜,与宣染的优雅相得益彰。向晴慢慢走近,然后淡笑变成了憋不住的笑:
“大晚上干嘛戴墨镜啊?”
宣染不以为然地答:“假装大明星满足虚荣心啊。”
向晴笑出了声,她当然还是穿着简单的卫衣,扎着马尾,像个学生,等她止住了笑,看清周围的环境,脸色微不可察地变了一下。
这里是整座城市里消费最贵的酒吧。
宣染挑眉:“进去吧,向警官?”
向晴到底还是稳重,冷静地问:“怎么想到来这里?”
这一回轮到宣染笑了:“当然是因为这里够贵,才能让你心疼啊,免得你一直打扰我。”
向晴仔细瞧了瞧手机上的点评页面,惊觉这里不上团购,但是就单销来看,今晚在这里畅饮一晚上,她这个月的工资就没着落了。
宣染很满意地看着向晴一向平静的脸上出现变化,伸手推了她一把:“进去吧,哪里就把人难死了。”
向晴硬着头皮跟她进了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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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很喧嚣,但莫名能让人有乱中有序的错觉。
向晴安静地坐在角落里,平心而论,这里出现的人都好看,但是有些混沌糜乱的气息,让她无所适从。
宣染观察着她的反应,觉得有趣。
这个女孩,对工作有超乎寻常的热忱,能对人像过目不忘,也足够聪明,选择这个职业,其实未必能发挥出她的全部潜力。
但是轮不到她惋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向晴已经直接地询问:“其实你也不是经常出入这种场合?”
宣染瞥了她一眼。
是的,其实她也并不热衷这种地方,纸醉金迷玉壶光转,越是如此,第二天的空洞越强烈。
“你想说什么?”
向晴继续说:“所以你比你上次跟我说到的状态……要更冷眼旁观,对你妈妈的事,你知道的比你说的多。”
宣染笑了:“不然呢?我还应该怎么细无巨细地跟你汇报?我妈妈结过几次婚?谈过几次恋爱?怎么摸爬滚打坐到现在这个位置上的?我妈妈的妈妈怎么给她铺路的?”
向晴被质问了一通,却并不觉得生气:“蒋清贞和于心的调查结果都出来了,蒋清贞无罪,于心的经济犯罪有实证,也有了线索,她在上海入境的,等她被带回来,会提起公诉。”
“嗯。”
宣染出乎意料的平静。
“你不想去看看她?”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宣染的声音平淡,疲惫的意味却更浓,“既然检查机关已经做了决定,公平处理就可以了,你这会告诉我,是希望我哭着说妈妈你怎么能这么做还是希望我再把她不幸的前半生重复一遍?”
向晴也不知道如何开口,她往后靠在卡座上,眼前的酒杯被灯光照得很迷离,她想了很久,终于说出来一句:
“我觉得她很不容易。”
宣染冷冷地呛道:“不需要别人说,人人都知道她不容易。”
“我是说,蒋清贞。”
宣染沉默了。
“她那么努力保护她的女儿,但是结果没什么不同。”
向晴也沉默了,好一会之后,她的表情才浮出些遗憾来:“好勇敢的一个女人。”
“……”
“她应该这么做吗?”宣染突然开口。
没等到向晴的回答,她抢先答道:“她不应该。”
“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欲望,自己的选择负责任。”
“她不能替她的女儿抗所有事情,也不应该为此放弃自己的生命。”
“她……”
宣染应该叫她外婆,但她不想这么叫,这个老人与她有至亲的血缘,也与她有不可避免的生分,她一时也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样的感情。
“你替你姥姥抱不平?”
宣染嗤笑了一声,没有否认。
“因为妈妈对女儿……就是这样的,虽然不是每个妈妈都是妈妈。”
酒吧的灯光更暗了,调制酒的气味并不清冽,向晴把纸巾递给宣染,宣染静静地注视着她,她也并不躲,两个人安静地坐在酒吧的角落里,等待天亮。
“今天是蒋……你姥姥出来的日子。”
宣染“嗯”了一声,有点讶异,也有些茫然。
“我想带上她,邀请你回我家吃一顿饭。”
宣染没有拒绝。
不管向晴说的是“我”还是“她”,她都不会拒绝。
天光大亮,今天阳光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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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晴家的招待很有诚意,从进门的那双新拖鞋就能感受到。
在社交场合,宣染总是游刃有余的,毕竟这些年跟人精打交道惯了,但面对一览无余的真诚,反而也像向晴进酒吧一样,颇有些无所适从。
向晴是晚点才回来的,她自然地扶着蒋清贞,这个老人的神情却很严肃,毫无和蔼之色,虽然见了宣染,却没有祖孙之间那种天然的亲近,宣染客气地招呼:
“……姥姥,来坐,喝点水。”
偏偏这也不是她自己家。
向晴的妈妈很热情,扶着蒋清贞坐下,又是端水果又是泡茶叶,这时候的蒋清贞才找回了一点在村里时爽利的自在样子,忙不迭地起身道谢,又是夸向晴人好,又是要进厨房帮忙,直到向晴把她按在沙发上:
“你和你孙女聊聊天吧,她本来说要去接你的,我说人太多不好,就让她在我家等你,不然你早就看见她啦。”
宣染有些脸红,其实是她不想在那样的处境下和姥姥见面,所以避开了。
向晴到厨房里给妈妈帮忙去了,烟火气、饭菜香从厨房的门缝里透出来,宣染没话找话:
“好香啊。”
蒋清贞没有反应,她又说了一句:“您平常爱吃什么?”
这样故作轻松的问话并不能缓解气氛的尴尬,蒋清贞认真地看着她,她的眼睛浑浊,但很专注,好一会才开口:“你长变了。”
宣染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您之前见过我?在哪?”
因为在她的记忆里,她最后一次见姥姥,还是在她的学生时代,蒋清贞放下给于心带的大袋的蔬菜、腌好的咸菜就离开了,并没多注视她。
眼前的老人却沉默了片刻,最终露出了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在你妈那个店里。”
宣染怔愣了一下。
其实在模模糊糊的印象里,她能感觉到在网吧里写作业的时候,有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不管是湿冷的冬天还是炎热的夏天,那个影子都会时不时地出现。
现在想来,都是在收到姥姥接济的菜蔬的日子附近。
想见自己的女儿,想见自己的孙女,不知道自己送去的菜她们有没有吃,也不知道女儿和女儿的女儿过得到底好不好。
只能偷偷徘徊在她们生活的附近。
宣染觉得心里有莫名的情绪覆上来,她坐到老人身边去,像一个真正的孙女那样,小声地同老人说话。
灶火已熄,向晴的妈妈大声招呼:“吃饭了!”
满满一桌子菜,并且都是大菜,没有一道敷衍,即使是经常商务宴请,面对这样一桌活色生香的菜,宣染也没办法无动于衷——仔姜鸭子、香煎排骨、油焖虾、蒜香鸡翅、松鼠桂鱼,唯一的绿菜是手撕包菜,即使是看起来最简单的手撕包菜,做的时候也是一点都没含糊。
“是鸡心白哦,比圆包菜更脆。”向晴笑着招呼她们,鸡心白都是一叶一叶扒开洗的,再撕成大小均匀的碎片炒的时候油热又多,旺火爆炒,水声油声噼里啪啦响成一片,调味不过干辣椒、酱油、少许香醋而已,但火候和出锅的时间都卡得正好,还没等端出来,包菜那股特殊的香味已经从厨房传到客厅,刚刚宣染感叹“好香”,正是闻到了这个味道。
松鼠桂鱼是看着就难做的菜,得提前炸一遍定型,上桌前再炸一次酥透,酱汁是向晴妈妈自己调的,酸甜口,里面放了新疆番茄汁和她春天自酿的樱桃酱,完全不腻,与皮酥肉嫩的炸鱼交相辉映。
仔姜鸭少见些,何况这里头配料可不止仔姜而已,泡椒、魔芋和芹菜都尽情加进去,本来就是一整只鸭子,加上配菜足足有一大锅,辣椒段和嫩姜片点缀其间,红辣椒鲜明可爱,鸭子没有提前炖过,是生炒熟的,所以筋道有味,丝毫不觉肉质糜烂,尤其是鸭翅鸭掌的地方,不是饭店那样直接脱骨,别有一种鲜辣香美。
蒜香鸡翅和油焖虾虽都是家常能做的菜,也都各有特色,蒜是买的独头蒜,留了几头整的做点缀,其余的蒜切得细细的,小火慢煎,煎成可爱的金黄色,裹着金黄色的鸡翅,因为控过油,也不像松鼠桂鱼一样淋了浓郁的酱汁,只是清清爽爽一道油炸的菜,倒并不显得重复。油焖虾也是清清爽爽用姜葱焖下,虾肉弹嫩,汤汁浸润,配米饭是刚刚好的。
“来,大姐,我给你剥个虾。”
向晴的妈妈一边动手剥虾一边与蒋清贞寒暄,气氛很快热闹起来,每个人都喝了一点自家酿的葡萄酒,向晴笑着给大家倒酒:
“这段时间都辛苦了,好在都过去了,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她没有说“祖孙团聚”,但分明是这样的意思,宣染含笑饮下,又给姥姥也敬了一杯。
微醺时刻,宣染无比放松。
这是这么多年来,她难得这样放松的时刻。
上一次这么轻松、这么心无旁骛地吃东西,好像还是在刚参加工作不久的时候,香港的盒饭实在难吃,她从内地代购了腌咸菜回来配餐,这东西实在是南北东西都喜欢的食物,依稀能嚼出一点自家做的味道,这味道陪着她度过了一开始最艰难的时刻。
现在,她在陌生的人家与陌生的关爱里,能记得的,不再只有咸菜了,还有身旁的家人。
食物的氤氲香气里,宣染的眼眶湿润了。